霜叶红 发表于 2013-7-29 11:41:06

抬头不见低头见

作者:王桂亮来源:光明日报

    通用俗语中,“低头不见抬头见”(说法一)与“抬头不见低头见”(说法二)只是“抬头”和“低头”的序位不同,都表示“人们见面机会很多或不可避免”的意思。异形同意的俗语很常见,以往较少注意到不同俗语形式之间的差异。

    当今完善的大型语料库和检索手段为辨异比较提供了极大方便。我们利用读秀网查阅22部较常见的俗语或惯用语词典发现:其中13部收录两种说法,8部只收录说法二,1部只收录说法一。接着,利用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汉语语料库和百度新闻检索后分项求和得到如下数据:说法一有58516例;说法二有62817例。说法二比说法一多4301例,在实际语料中稍占优势。可见,两种说法的认可情况和优选使用情况有差异。

    那么,为什么说法二会成为优选说法呢?

    第一,说法二有独特的夸张表意效果。俗语通常只作整体解读,如果从字面解读可能会有新发现。徐宗才、应俊玲《常用俗语手册》(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85:97)将说法一解释为“低下头看不见,抬起头就能看见”,照此解释,说法二应为“抬起头看不见,低下头就能看见”。根据常理可知,人们相遇时,抬头是见面的先决条件,除非刻意而为,低头时即使相遇也只能“见而不到”,因此可以说“低头见面”是极不可能事件。结合字面解读,说法一是符合常理的表达,说法二则是违背常理的悖谬说法。我们知道,俗语常借助悖谬表达来造成夸张,以便流传。如“舍不了孩子套不住狼”,从事理来说,显然极为悖谬,尽管有学者认为这可能是“舍不得鞋子套不着狼”中“鞋子”的方音讹读造成的,但不妨碍夸张性说法“舍不了孩子套不住狼”更为群众所接纳(邢福义《国学精魂与现代语学》,《光明日报》2006年8月8日第15版)。可以说,“抬头不见低头见”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妙,人们已经接受“低头见面”本身的悖谬夸张所凸显出来的意思,至于背后是否合乎事理已经无意追究。这在实际语言运用中已有表现,试看:

    (1)咱们呢,低头不见还抬头见呢,不能总别扭着,还是好朋友,对吧,该干嘛就干嘛,今后一块好好工作。(冯骥才《一百个人的十年》)

    (2)你疾言厉色的,抬头不见还低头见呢,往后处的日子可是长着呢!(马明奎《归(中)》)

    说法一是平实说法,有表达强度上的缺憾,故例(1)需要添加副词“还”强调表意;而例(2)中说法二也用“还”,该当如何解释?实际上,经过长期使用,说法二通过语义悖谬带来的夸说效果因高频使用而淡化磨损,多数人已经难以体会到其中的特殊韵味,就有了重新强化的需要,因此才会出现例(2)的情况。这使得两种说法趋于混同,说法二在多数情况下就可“鸠占鹊巢”取代说法一,长此以往必然成为优势说法。

    第二,说法二有读音顺畅的优势。说法一首字“低”为阴平调齐齿呼音节,说法二首字“抬”为阳平调开口呼音节,后者比前者读起来比要响亮,要醒人耳目,整句读起来也顺畅些,这也可能是调动语序的重要动因。同理,俗语中有“横挑鼻子竖挑眼”的说法,细究之下也不合常理,按常理应为“竖挑鼻子横挑眼”,但语言中没有听过这种“合理”的说法,这很可能也有读音顺畅的考虑。

    总之,“抬头不见低头见”有夸说表意和读音顺畅的双重效果,这背后体现的是“辞达”的永恒追求。诚然,“辞达”不只是达意,“也包括传情、调味、添彩等等切合需求的取向”(邢福义《俚俗化北味说法“一+名”》,《光明日报》2012年8月27日第16版),“抬头不见低头见”是“辞达”动因下的优化形式。同样,表达形式的多样化也是“辞达”追求所致,各地方言表示“总要见面”意思的俗语不尽相同,像“路上不遇桥上遇”、“船头不遇,船角相逢”、“朝见口,晚见面”(粤语)等都是切合不同地域、不同语境的“辞达”说法。

    文末谈一点启发。通常说俗语“不容许分析”(吕叔湘、朱德熙《语法修辞讲话》,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179-180),其实这是从俗语运用层面的整体理解而言,并没有规定语言研究必须如此,有时候结合字面解读加以比较可能会带来新发现。无疑,俗语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和“珍贵的文化遗产”(季羡林《语海·出版说明》,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7),是流传民间、穿越今古的重要语言资源,能够极大丰富现代语学宝库。(本文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BYY086)资助)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

余少平 发表于 2014-11-11 13:30:06

我觉得这把问题分析的太复杂了,过于穿凿,其实就是一个错误的说法被很多人采用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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