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叶红 发表于 2006-7-18 15:22:40

浅谈我国邮政编码的英译

作者:吴伟雄
来源:http://www.yfta.net/view.asp?xxid=418
                     
   随着时代的进步,自动化程度的提高, 不少国家都实行了邮政编码或邮区号码的制度(以下有时简称邮码)。我国邮政部门为实现信函分拣自动化和提高投递邮件的准确性,将全国名地按行政区域用阿拉伯数字来标记,编定六个号码,统一称为邮政编码。
   现从我国邮政编码英译的现状、邮政编码的英译应该统一、邮政编码应为英译地址的一部分以及我国邮政编码的中文书写形式可循国际惯例等四个方面,谈一谈邮政编码的英译问题。

      (1)我国邮政编码英译的现状
      我国对外发行的报刊、 杂志以及名片上面也都使用了邮政编码,而且其英译形式颇多。现就笔者所见仅摘数例如下:
      例1. 北京阜外大街百万庄路24号:
      24 Baiwanzhuang Rd.,Fuwai Dajie,Beijing 100037, China( 见Beijing Review 90年第27期)
      例2. 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30号:
      30 North Xisanhuan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China   Postal Code:100024(见Beijing Review 90年第14期)
      例3. 天津南开区川府新村:
      Chuanfu Xincun,Nankai District,Tianjin,ChinaPost Code:   300112(见China Daily 92年7月4日第二版)
      例4. 北京复兴路11幢:
      11 Bldg. Fuxing Rd.,Beijing,ChinaPostcode:100859(见Beijing   Review 91年第16期)
         
      在例1中,邮政编码作为地址的一部分,放在省或市名的后面。例2-4均将”邮政编码”与地名分开,分别译为“Postal Code”,“PostCode”和“Postcode”。时下, 笔者发现在我国的英文版报刊和杂志以及名片上面将“邮政编码”与地址分开,译为“Postcode” 的形式很普遍,而将邮政编码作为地址的一部分的译法还较少被采用。   
   (2)“邮政编码”的英译应该统一
应当承认,邮政编码或称邮区号码,是从国外“引进”来的。 各国对邮码的英语表达虽不尽相同,但在其本国之内,是统一的。
据黎汉材、曾美倩两教授编译的《英国文化习俗词典》,英国的邮码称Postcode。
据外交部领事司编的各国签证申请表样式,邮码在澳大利亚也称postcode,在丹麦称postal code,在巴西称CEP, 在法国及吉布提称P.O.Area Code,在墨西哥称C.P.,在日本以“〒”表示, 而在美国则据其“地区改进计划”的英文Zone Improvement Program而称Zip code。除美国外, 邮码的表达都直接用了邮政的英文词或其缩写词。
而对中国邮政编码的英译,澳大利亚用的是postcode 或 postal   area code。美国在这点上则没有自以为是,对外未以zip code 作为“美国英语词”而自居。 美国国务院的《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把申请人在原居住国地址中的邮政编码译为postal zone,也直接用了邮政的英语词。
    我国已经把表达邮政分区和邮递区的统一编码统称为邮政编码,而不叫邮区编码或邮区号码(尽管有的英汉词典如是翻译); 为了实行译名的标准化,为什么不可以将邮政编码的英译统一起来呢?虽然,不论post code 也好,postal code或postal area code也好,甚至zip code 也好,人们都可知其意思,但从词字数少、简明扼要而又求统一和标准化的角度看,都不及 postcode作一个词的表达好。再结合美国官方也不用zip code 来译中国邮码这一事实, 笔者认为:我国”邮政编码”应当统一译为postcode。
   
    (3)“邮政编码”应该成为英译邮寄地址的一部分

      实际上,若非作为表格的项目名称或特别要求单独说明, “邮政编码”这个词本身,是不必译出的。象房号(Room No.或ApartmentNo.),门牌号码(House No.),街道名称(street),城市(city),省州(Province 或State)等项内容一样,邮政编码已经成为邮寄地址英语表达中的一项内容。
      然而,邮码内容的本身,应写在什么位置上呢?
   各国的做法基本上可分两大类。以作为本国邮寄地址的一部分为例(即除国名外),第一类是将邮政编码写在本国邮寄地址的最后一项位置上, 即写在省(州)名称或不(必)写出省(州)的大城市名称之后;第二类是作为本国邮寄地址的倒数第二项,即写在省(州)名称或不(必)写出省(州)的大城市名称之前。
      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印度、巴基斯坦、 埃及等国,采用是上述第一类的方法。请看美国传记学会的邮寄地址:
      例5. 5126 Bur Oak Circle,P.O.Box 31226,Releigh,NC 27622,USA
      又如英国剑桥国际名人传记中心的邮寄地址:
      例6. Int'l Biographical Centre,Cambridge CB2 3QP,England
      再看澳大利亚的一个例子:
      例7. 92 Neerim Road,Castle Cove,N.S.W. 2069,Australia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对邮码的编制方式也不尽相同, 亦可分为两大类,即字母数字混合法和数字法。
      英国、加拿大等国的邮码采用的是字母数字混合法,码中的字母不作缩写词,不可加右角点, 如例6中的 CB2 3QP 不能写成 C.B.2 3Q.P.。而美国、澳大利亚等国采用的是数字法,码中没有字母。这时, 码前的地名则有时采用全写形式,有时采用缩写形式。采用缩写形式的省州或城市之名, 缩写词中的字母可不加右角点,如例5中的NC,也可以加右角点,写成N.C.如果分不清这一点,就会作出错误的批评。我们总不能说例7中的N.S.W. 加上了右角点是”不对的”。
      我国邮政编码的英译, 应参照多数英语国家邮码的位置和英语地址的顺序,一般包含如下四大部分(某些内容可据实际情况略去):
      〈1〉 房(套间、单元)号,门牌号,街道名称;
      〈2〉 乡(镇)名,县(市、区)名,地(市、州)名;
      〈3〉 省(市、自治区)名及邮政编码(不用逗号于两者之间);
      〈4〉 国名
      例8. “广东省X X 市城中路49号邮码:526040” 应译为:
      49 Chengzhong Road,X X City,Guangdong 526040,China
      那么,本文第一部分的例1合此标准,而例2 应为 “. . . Beijing   100024, China”,例3应为“...Tianjin 300113,China”,而例4则应为“...Beijing 100859,China”了。
   (4)、我国邮政编码的中文书写形式可循国际惯例
      很多日本人在用日文(含借用汉字)书写地址时, 将邮码作为地址的一部分。如日本国 X X 市前任市长 X X 先生名片上的地址:
      例9.〒659 芦屋市精道町七番X号
      我国没有表示邮码的符号(倘若权威部门认可,借用〒也不错), 可以把邮政编码写在省(市)名之前。然则例8的中文书写形式可为:
       526040广东省 X X 市城中路49号。
      当然,如若资料上(如名片等)的号码很多,又因排版问题恐与其他号码混淆起来, 则仍用“邮政编码”四字或“邮码”二字郑重点明,亦未尝不可



文章出处:
文章作者:
吴伟雄
                     
   随着时代的进步,自动化程度的提高, 不少国家都实行了邮政编码或邮区号码的制度(以下有时简称邮码)。我国邮政部门为实现信函分拣自动化和提高投递邮件的准确性,将全国名地按行政区域用阿拉伯数字来标记,编定六个号码,统一称为邮政编码。
   现从我国邮政编码英译的现状、邮政编码的英译应该统一、邮政编码应为英译地址的一部分以及我国邮政编码的中文书写形式可循国际惯例等四个方面,谈一谈邮政编码的英译问题。

      (1)我国邮政编码英译的现状
      我国对外发行的报刊、 杂志以及名片上面也都使用了邮政编码,而且其英译形式颇多。现就笔者所见仅摘数例如下:
      例1. 北京阜外大街百万庄路24号:
      24 Baiwanzhuang Rd.,Fuwai Dajie,Beijing 100037, China( 见Beijing Review 90年第27期)
      例2. 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30号:
      30 North Xisanhuan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China   Postal Code:100024(见Beijing Review 90年第14期)
      例3. 天津南开区川府新村:
      Chuanfu Xincun,Nankai District,Tianjin,ChinaPost Code:   300112(见China Daily 92年7月4日第二版)
      例4. 北京复兴路11幢:
      11 Bldg. Fuxing Rd.,Beijing,ChinaPostcode:100859(见Beijing   Review 91年第16期)
         
      在例1中,邮政编码作为地址的一部分,放在省或市名的后面。例2-4均将”邮政编码”与地名分开,分别译为“Postal Code”,“PostCode”和“Postcode”。时下, 笔者发现在我国的英文版报刊和杂志以及名片上面将“邮政编码”与地址分开,译为“Postcode” 的形式很普遍,而将邮政编码作为地址的一部分的译法还较少被采用。   
   (2)“邮政编码”的英译应该统一
应当承认,邮政编码或称邮区号码,是从国外“引进”来的。 各国对邮码的英语表达虽不尽相同,但在其本国之内,是统一的。
据黎汉材、曾美倩两教授编译的《英国文化习俗词典》,英国的邮码称Postcode。
据外交部领事司编的各国签证申请表样式,邮码在澳大利亚也称postcode,在丹麦称postal code,在巴西称CEP, 在法国及吉布提称P.O.Area Code,在墨西哥称C.P.,在日本以“〒”表示, 而在美国则据其“地区改进计划”的英文Zone Improvement Program而称Zip code。除美国外, 邮码的表达都直接用了邮政的英文词或其缩写词。
而对中国邮政编码的英译,澳大利亚用的是postcode 或 postal   area code。美国在这点上则没有自以为是,对外未以zip code 作为“美国英语词”而自居。 美国国务院的《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把申请人在原居住国地址中的邮政编码译为postal zone,也直接用了邮政的英语词。
    我国已经把表达邮政分区和邮递区的统一编码统称为邮政编码,而不叫邮区编码或邮区号码(尽管有的英汉词典如是翻译); 为了实行译名的标准化,为什么不可以将邮政编码的英译统一起来呢?虽然,不论post code 也好,postal code或postal area code也好,甚至zip code 也好,人们都可知其意思,但从词字数少、简明扼要而又求统一和标准化的角度看,都不及 postcode作一个词的表达好。再结合美国官方也不用zip code 来译中国邮码这一事实, 笔者认为:我国”邮政编码”应当统一译为postcode。
   
    (3)“邮政编码”应该成为英译邮寄地址的一部分

      实际上,若非作为表格的项目名称或特别要求单独说明, “邮政编码”这个词本身,是不必译出的。象房号(Room No.或ApartmentNo.),门牌号码(House No.),街道名称(street),城市(city),省州(Province 或State)等项内容一样,邮政编码已经成为邮寄地址英语表达中的一项内容。
      然而,邮码内容的本身,应写在什么位置上呢?
   各国的做法基本上可分两大类。以作为本国邮寄地址的一部分为例(即除国名外),第一类是将邮政编码写在本国邮寄地址的最后一项位置上, 即写在省(州)名称或不(必)写出省(州)的大城市名称之后;第二类是作为本国邮寄地址的倒数第二项,即写在省(州)名称或不(必)写出省(州)的大城市名称之前。
      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印度、巴基斯坦、 埃及等国,采用是上述第一类的方法。请看美国传记学会的邮寄地址:
      例5. 5126 Bur Oak Circle,P.O.Box 31226,Releigh,NC 27622,USA
      又如英国剑桥国际名人传记中心的邮寄地址:
      例6. Int'l Biographical Centre,Cambridge CB2 3QP,England
      再看澳大利亚的一个例子:
      例7. 92 Neerim Road,Castle Cove,N.S.W. 2069,Australia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对邮码的编制方式也不尽相同, 亦可分为两大类,即字母数字混合法和数字法。
      英国、加拿大等国的邮码采用的是字母数字混合法,码中的字母不作缩写词,不可加右角点, 如例6中的 CB2 3QP 不能写成 C.B.2 3Q.P.。而美国、澳大利亚等国采用的是数字法,码中没有字母。这时, 码前的地名则有时采用全写形式,有时采用缩写形式。采用缩写形式的省州或城市之名, 缩写词中的字母可不加右角点,如例5中的NC,也可以加右角点,写成N.C.如果分不清这一点,就会作出错误的批评。我们总不能说例7中的N.S.W. 加上了右角点是”不对的”。
      我国邮政编码的英译, 应参照多数英语国家邮码的位置和英语地址的顺序,一般包含如下四大部分(某些内容可据实际情况略去):
      〈1〉 房(套间、单元)号,门牌号,街道名称;
      〈2〉 乡(镇)名,县(市、区)名,地(市、州)名;
      〈3〉 省(市、自治区)名及邮政编码(不用逗号于两者之间);
      〈4〉 国名
      例8. “广东省X X 市城中路49号邮码:526040” 应译为:
      49 Chengzhong Road,X X City,Guangdong 526040,China
      那么,本文第一部分的例1合此标准,而例2 应为 “. . . Beijing   100024, China”,例3应为“...Tianjin 300113,China”,而例4则应为“...Beijing 100859,China”了。
   (4)、我国邮政编码的中文书写形式可循国际惯例
      很多日本人在用日文(含借用汉字)书写地址时, 将邮码作为地址的一部分。如日本国 X X 市前任市长 X X 先生名片上的地址:
      例9.〒659 芦屋市精道町七番X号
      我国没有表示邮码的符号(倘若权威部门认可,借用〒也不错), 可以把邮政编码写在省(市)名之前。然则例8的中文书写形式可为:
       526040广东省 X X 市城中路49号。
      当然,如若资料上(如名片等)的号码很多,又因排版问题恐与其他号码混淆起来, 则仍用“邮政编码”四字或“邮码”二字郑重点明,亦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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