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key-E 发表于 2008-1-18 12:57:38

许霆案难界定为盗窃金融机构

广东省高院院长称许霆案难界定为盗窃金融机构
作者:记者夏令吴瑕黎詠芝黄艳张玉琴朱小勇王道斌薛冰来源: 新华社(北京) 2008-01-18 04:03:58 

  核心提示:1月17日,出席广东省“两会”的广东省高院院长吕伯涛就“许霆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吕伯涛说,这个案子有很多的特殊性,比如柜员机算不算盗窃金融?许霆的行为方式算不算盗窃等都是可以讨论的。

  信息时报1月18日报道对于备受关注的“许霆案”,昨日,广东省高院院长吕伯涛在列席省两会广州代表团小组讨论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吕伯涛说,这个案子要看到它的特殊性,省高院发回重审就是为了让大家更慎重地来研究这个问题,让这个案子判得合法、合情又合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理解一审法院有难处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吕伯涛首先申明法院院长的权力和政府首长的权力是不同的,不能表态说这个案件要轻判还是要重判,所有的案件在一审的时候,二审法院是不能干预的,要是干预了就等于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

  吕伯涛说,许霆案反映了我们国家迅速发展时期,社会的迅速变化必然影响到各个方面。案件也会出现各种各样新的类型,有新的问题出现。而新的一个问题在处理的时候,大家都充分地发表意见是有好处的。法律的制定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只能从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上来预防,很难预见没有发生的事情,这就给司法提出各种各样的难题。

  “所以我很理解一审法院在处理这个问题的难处”,吕伯涛说,这个案子确实有很多的特殊性。

  三个特殊性需要研究

  首先,许霆的行为算不算盗窃金融机构?大家可以讨论。因为过去盗窃银行机构就是撬开银行的门,进去盗窃,但现在是柜员机,在法律里或在司法解释里都没有具体规定。作为银行来说,要是说柜员机不算银行机构的话,那银行肯定不干。但是这个柜员机和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机构有没区别呢?肯定有区别。而且许霆不是撬开柜员机来盗窃,这个就要区别出来,到底该怎么看待?

  在这个问题上,起码就有三种看法,第一种是柜员机算金融机构,第二种是不算金融机构,第三种是算金融机构,但是和一般的金融机构不同。而一审法院法官是把它作为金融机构来看,那么只能判无期以上。这是法律规定,我们不能因此来指责法官,这是不合适的。

  第二,许霆的行为方式也很特殊。盗窃就是未经人家同意拿了人家东西,同意了再拿就不算盗窃了。在这个案件中,假如柜员机没有出错,那么他就偷不了。但许霆不对在什么地方呢?就是柜员机出错了,他连续多次取款。所以这个案子有它的特殊性,起码这些问题我们都要考虑。大家不要感情用事,而是要冷静地来讨论。

  第三,就是法官要寻找最适用的法律条款。有人说这个案子适用于银行卡诈骗,但这是不是合适呢?如果不是,那么又是哪一条合适呢?这些都是要大家来讨论的。“而高院发回重审,就是为了大家更慎重地来研究这个问题。”

  “许霆的行为算不算盗窃金融机构?要说柜员机不算银行机构,那银行肯定不干。但这个柜员机和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机构有没区别呢?肯定有区别。而且许霆不是撬开柜员机来盗窃,这个就要区别出来,到底该怎么看待?”

  律协副会长建议修改刑法

  针对“许霆案”提出提案建议“数额特别巨大”条款从“3万~10万以上”提至“20万元以上”

  “许霆案”引起了正在参加广东省两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对许霆的处罚舆论普遍认为情理上说不通,但法律上的争议焦点则集中在许霆是否构成盗窃罪,ATM机是否是金融机构,以及量刑是否过重等等。

  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认为,把盗窃金融机构“3万~10万元以上”就定性为“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无期徒刑,不符合广东经济快速发展的现状,他将向省政协提交提案,建议适当提高至20万元以上。同时,正在参加两会的省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戴达年也认为“3万~10万元以上”定性为“数额特别巨大”已经滞后。

 建议适当提高量刑标准

  近日,“许霆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中,判处许霆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也成为了人们质疑的一个话题。近日,在广东省两会召开之际,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将向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将司法解释中“数额特别巨大”的“3万~10万元以上”条款,提高至20万元以上,以符合广东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

  朱征夫在提案中指出,“许霆案”对应的量刑标准是1997年的刑法。当时金融机构都属于国有,ATM机更是还未普及。因此,在当时来说,人们对盗窃金融机构都认为是罪大恶极。而且10年前的社会经济水平、人们的收入都没有现在这么高,因此,当时把盗窃金融机构“3万~10万元以上”就定性为“数额特别巨大”。

  “事隔十年,随着现在经济条件改善,人们生活水平已逐步提高,ATM机已十分普及,银行也都进行了商业化改制。现在的银行并不是国有的,而是一个商业机构。”朱征夫表示,他将在本次大会上提交提案,建议省高院尽快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广东省的实际情况,适当修改相关的司法解释中“数额特别巨大”的“3万~10万元以上”的条款,应适当提高至20万元以上,以符合广东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

  认为许霆行为属不当得利

  虽然不作为提案中的内容,朱征夫也谈了他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许霆与银行签订了相关的合同,获得了银行卡,所以许霆使用银行卡的行为是合法的,而许霆多取出来的现金,不是由许霆针对受害人银行一方而为的违法行为,因为操作ATM取款,本身是一件合同许可的行为。“事实上,市民使用ATM机进行的行为应视作虚拟的银行组织,也就相当于银行柜台上的柜员。”

  “由于被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许霆能多取出钱来,是因为ATM的‘诱惑’,这个‘诱惑’已经证明是ATM生产厂商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许霆使用了超能力或者黑客手段造成的。”当然,受益人许霆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广州市商业银行。朱征夫认为,许霆的行为完全符合不当得利的特征,可以定性为不当得利。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戴达年:银行责任难界定“数额特别巨大”滞后

  “我个人感觉,银行ATM机出现故障,许霆做出这样的行为,说明他法制意识不强,品行德行有问题,这是首先应该确定的。”省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戴达年认为,从“许霆案”来看,社会、家庭、单位都要加强法制、道德教育,从道德上引导公民,培养法制意识,知道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如果我们每个公民素质相当高,ATM机再出现问题,也不会发生‘许霆案’。”

  “从银行来说,则应该强化责任,尽可能确保正常的运作,包括正常的银行结算,ATM取款机和信用卡的正常使用等等。”戴达年说。至于在这件事上银行有没有责任,戴达年认为银行的责任比较难界定。“如果是某个人在操作,就容易界定责任,ATM机就很难界定责任了。”

  对于1997年的刑法把盗窃金融机构“3万~10万元以上”定性为“数额特别巨大”,这个标准对应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否滞后?戴达年表示认同。

  省政协委员高级律师高海生:发回重审会影响判决结果

  得知“许霆案”发回重审的消息后,省政协委员、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高海生表示,发回重审一定会影响判决的结果。

  在高海生看来,“许霆案”的审判存在三处争议。第一,目前“许霆案”是定位盗窃金融机构罪,但ATM自动取款机算不算金融机构存在争议;第二,判许霆无期徒刑时,也是根据了“数额特别巨大”这一条,“而这个‘数额巨大’的标准还是多年前的标准”;此外,构成盗窃罪,有个定语是“通过秘密手段”,“而许霆用自己的银行卡取钱,算不算秘密手段呢?这也是有争议的”。

  “并且许霆的行为并没有给银行带来很大损失,据我所知,那家银行的ATM机的损失也由ATM的生产企业理赔了”。因此,高海生个人认为,许霆的行为构成犯罪,但不一定就是构成盗窃金融机构罪,他的观点就是可以用“财产侵占罪”或者“不当得利,判个三五年足够了”。

monkey-E 发表于 2008-1-18 12:59:01

ATM机出故障,男子恶意取款是否该判无期?广州一男子趁银行ATM故障时恶意取款17.5万元被法院重判无期徒刑(详细),此案近日成为讨论热点。该男子的父亲日前在接受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采访时连称冤枉,并语出惊人:“如果上诉失败,我将会去教唆别人的孩子犯事。”(详细) 事件发展过程 12月16日,男子许霆因恶意取款17.5万元被判无期
  2006年4月21日晚,被告人许霆在广州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取款机出故障,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许霆潜逃一年后被抓获,以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详细]

12月18日,网上调查9成网友表示量刑过重
  在网易的论坛票选中,有九成以上的网友认为银行有错在先,法院不该重判被告小许。一名网友看到报道后惊讶地认为:“从ATM机中多取17.5万就判无期,实在‘太夸张’。”[详细]

12月19日,许霆的父亲借款20万称要为儿子打官司
  许霆的母亲待业在家,一家三口每月的收入不到1000元。为了儿子的官司,许父从亲戚朋友处东拼西凑了20万元。[详细]

12月22日,许霆的同事称许霆逃亡中曾联系银行
  许霆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事向记者透露,许霆在逃亡中曾主动联系银行,但银行的说法把许霆给“吓着”了。[详细]


12月23日,法学专家研讨许霆案

  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5名法学专家以及部分广州律师,对该案进行了讨论,绝大多数专家倾向认为该案“量刑过重”。[详细]

12月23日,许霆的父亲参加央视节目喊冤
  许霆的父亲在接受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采访时连称冤枉,并语出惊人:“如果上诉失败,我将会去教唆别人的孩子犯事。” [详细]

12月24日,银行工作人员称ATM机厂商已赔偿银行
  24日,事发银行一名工作人员透露,因ATM机故障给该行造成的损失早已得到ATM机生产厂家的赔付,银行并无损失 [详细]

http://cimg23.163.com/cnews/2007/12/24/2007122411483091817.jpg许霆案发前在广州拍摄的照片http://cimg23.163.com/cnews/2007/12/24/200712241148511a113.jpg许霆的父亲上央视喊冤

各方观点
何兵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为什么法官的判决民间死活不服?焦点无非是量刑太狠,有失公允。[详细]秋风 知名宪政学者
  许霆案暴露的正是这种条文本身机械,而法官又只能机械适用条文的法律制度的荒唐之处。[详细]欧阳晨雨
  恶意取款和贪官监守自盗的社会危害性对比,孰重孰轻?结果,恶意取款者十余万换了无期徒刑,许多大贪官却只判几年徒刑。[详细]许章润 清华法学院教授
  这个案件发生在金融机构和它的服务对象之间,首先应该在平权的基础上,运用民法条例来解决。[详细]
关于 许霆 盗窃 金融机构 的新闻

广东政协委员热议许霆案:法律应与时俱进做调整 广东高院将“许霆恶意取款案”发回重审 恶意取款案发回重审 许霆有望获保释回家过年 广东高院裁定重审许霆案 律师表示仍作无罪辩护 广东省高院裁定许霆案"发回重审" 初定14日开庭

monkey-E 发表于 2009-5-22 11:17:56

本帖最后由 monkey-EB 于 2009-5-22 11:19 编辑

广东高院院长谈女工“捡”300万金饰涉嫌盗窃案
2009-05-22 04:31:41 来源: 广州日报(广州) 

核心提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在一期网上访谈节目中,首度对“梁丽案”表态,表示“一定要做到既依法裁判,又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广州日报5月22日深圳讯 前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在一期网上访谈节目中,首度对“梁丽案”表态,表示“一定要做到既依法裁判,又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梁丽案是本报5月11日率先披露的,见报后引起全国轰动,引起了舆论和法律界的广泛讨论,目前该案还在补充侦查阶段。另外,该案中丢失300万黄金首饰的珠宝公司也对该案做了回应。

省高院院长:

一定公正审理“梁丽案”

前晚8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做客一期网络访谈节目,回答网友的提问。在谈到公正司法的时候,有网友提出,深圳机场女清洁工梁丽捡到14公斤金饰将面临刑罚,很多人将这个案子跟许霆案比较,法院在审理诸如此类的案件时,如何保证做到司法公正?

郑鄂说:“我从这几天的报纸新闻上了解到(这个案子),这个案件还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还没到法院阶段。”

郑鄂认为,任何案件都必须依据事实和法律,并经过审判之后才能下结论,类似这样的案件今后可能还会有。“请网友相信,只要案件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定都会严格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正审理,一定要做到既依法裁判,又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郑鄂表示,毕竟此案还在侦查当中,最终应以事实和证据来定案。

珠宝公司:

未追究任何人责任

“梁丽案”被本报报道后,引起的社会反响很强烈。公检法机关都先后对该案有了回应,但是案中丢失了300万元黄金首饰的珠宝公司东莞金龙珠宝却一直拒绝对此事作出回应,其负责人一直宣称在外地出差。

直到昨日,记者才从金龙珠宝处证实,金龙公司已拿回全部丢失的金饰,但并未对包括梁丽在内的任何人提出责任追究,而当时负责运送金饰的公司业务员王腾业也正常上班。

金龙珠宝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去年案发以来,该公司积极配合深圳警方的工作,早已将该上交的材料全都交给了深圳警方,公司并未提出追究任何人的责任。

梁丽究竟是“捡”还是“偷”,目前法律界争议的一个焦点在于珠宝公司员工王腾业当时对300万元黄金首饰的控制程度,是属于遗忘物、占有物还是遗弃物。案件引发巨大争议后,王腾业和珠宝公司一直没有做过任何表态。金龙珠宝方面仅透露王腾业依然在正常上班。

至于为什么珠宝公司会采取“托运”这样看似危险的方式来运送价值几百万元的黄金呢?金龙方面表示,都是按照正常程序在走,具体事宜涉及商业机密不便透露。

新闻回顾:女工"捡"获300万元金饰可能被起诉盗窃罪

新闻摘要:深圳机场清洁女工梁丽在垃圾桶旁“捡”到一箱首饰,价值超300万元。她没打开就放在洗手间,下班后没见失主就带回家中。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将其起诉,一旦定罪,因为数额巨大,可能面临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王纳)


关于 女工捡金饰 梁丽案 的 相关信息

[*]清洁工"捡"300万金饰案续:律师称构成盗窃行为 2009/05/19[*]清洁工"捡"300万金饰案续:律师激辩如何量刑 2009/05/17[*]深圳女工“捡”300万金饰续:警方称盗窃证据确凿 2009/05/15[*]女工"捡"300万金饰续:警方称盗窃证据确凿 2009/05/15[*]清洁工"捡"300万金饰续 专家称此案有两大疑点 2009/05/14[*]

Ostrich 发表于 2010-7-31 13:16:53

许霆获假释提前出狱 称"感谢法院感谢监狱"2010-07-31 04:23:22 来源: 广州日报(广州) 跟贴 1139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由于在监狱服刑时表现良好,且缴纳了2万元罚金,许霆被裁定予以假释。昨日上午,他踏出监区,重新回到外面的世界,这个27岁的年轻人一再感叹“自由真好”。晚上8时05分,他坐上前往山西临汾老家的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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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家前,许霆特地在天河城附近的一间理发店理了个发。 记者庄小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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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在挑选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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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在挑选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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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购物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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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想理个精神点的头。  以上图片/记者庄小龙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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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登上列车踏上回家路。记者海国 摄
广州日报7月31日报道 昨天一早,许霆一出狱便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当时,许霆的父亲许彩亮还不知道这事儿,许霆叮嘱母亲先别告诉父亲。“妈妈一听我的声音就哭了。我也快哭了。”随后,许霆给律师打了个电话,然后跟着一同出狱的狱友的车一起回到广州。几个律师便一起为他张罗了一顿丰盛的洗尘宴。
许霆出狱了。由于在监狱服刑时表现良好,且缴纳了2万元罚金,他被裁定予以假释。昨日上午,踏出监区,重新回到外面的世界,这个27岁的年轻人一再感叹“自由真好”。晚上8时05分,他坐上前往山西临汾的列车。
昨日,记者在天河的一家酒楼看到了许霆。在一审辩护律师杨振平、二审辩护律师张新强的陪伴下,面对一桌子的菜,许霆吃得有些狼吞虎咽。当大家都停下筷子时,他还在不停地吃,甚至以一己之力扫清了最后送的果盘。一边吃,他还一边招呼说:“你们都吃啊!”媒体记者接连出现,让许霆感到有些意外,但并不抗拒。
7月29日,在高明监狱召开假释听证会后,佛山中院作出了假释的裁定书,上面写明:许霆在服刑考核期间获得嘉奖1次,2010年4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已缴纳罚金2万元。佛山市中院决定对罪犯许霆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自今天(7月30日)起,至2012年5月21日止。
午饭后,许霆提出想去买一套新衣服,再去剪个头发。出狱时,许霆穿了一套蓝色的运动背心和短裤,一双黑色的球鞋。但他认为自己的衣服是在监狱里穿过的,上面有监狱的印章,不想穿着回家,头发也得再短一些才好看。于是,在一众记者的“簇拥”下,许霆在天河一带开始“扫货”。在一个服装摊,他看上了一条西裤和一件运动服,然后直接把西裤套在运动裤外面,引发一阵笑声。听到大家都说“很帅”,许霆满意地笑了。“还得再买双皮鞋配西裤。一百多两百块的就可以了。”许霆说。在众人的引领下,他又来到广百负一层,买了一双180多元的皮鞋。“还要剪头发。”许霆摸着自己的脑袋说,他准备剪个精神的小平头。
许霆:我的嘉奖是拼出来的
监狱的生活有序而忙碌,每天重复着起床—劳动—午休—劳动—集体看电视—睡觉。许霆很清楚,要想早日重获自由,他就得获得嘉奖,要获得嘉奖,就得好好完成劳动任务。“我几乎拼了命,为了节省时间多干活,连上厕所都是用跑的。像我这样刚进考察期的人,干不了专项工种。拿个嘉奖,真的是拼出来的。”
难得的闲暇,许霆会读一点书。他在监狱里买了《狼图腾》、《五百强经济管理》,还有《一生好运》。
每个月都给母亲写信
在监狱里,许霆每天写日记,写得特别短。“如果念出来给你们听,你们会笑死。”他说。不大爱写东西的他,居然还当上了监区的通讯员,写过20多篇稿子,有三四篇上了监狱的报纸。上一条稿,就可以算作一天的工效,或者可以奖励打一次电话。他写过小散文《宽容是一种美德》,还写过小笑话,投稿到报纸上的“开心一刻”。“其实主要都是抄的。”
许霆最心甘情愿的写作,就是每个月给母亲写一封信。母亲在回信中总是叮嘱儿子好好改造,好好照顾自己,而她最关心的,就是儿子能不能出成绩,得到嘉奖早日回家。2009年,许霆的母亲突然失踪过一段时间,“她可能是跟爸爸有点合不来。”许霆说,母亲失踪的那段日子,是他在狱中最难熬的经历。
许母背着丈夫交罚金
今年4月,许霆的母亲瞒着丈夫东拼西凑借到2万元,替儿子缴纳了2万元罚金。许霆随即向监狱递交了减刑假释的申请。“一直到昨天,我还在彷徨。”许霆说,在召开假释听证之前,他写的日记是:“老天保佑,让我顺利早点出去!”
对话许霆:
记者:出狱后有什么打算?还会来广州么?
许霆:应该会来。经过这次事情,我认识了很多朋友,包括在监狱里服刑的朋友。回家休息几天以后,可能就会考虑找工作了。我会在老家找工作。有个朋友在房地产公司当副经理,让我过去帮忙。
记者:现在跟你类似的案件,被告人都会被冠以“××版许霆”,你怎么看?
许霆:我觉得没必要套上“许霆”两个字,何鹏(云南许霆)的案子我也知道,我个人认为他既然已经出来了,后面的事情就不要再计较了,自由是最宝贵的。
记者:你认为银行是不是应该要做一些改进呢?
许霆:肯定要的,出现了这么多问题。银行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不应该因为类似的意外再发生悲剧。银行应该为储户考虑,出了这些事情,我想银行多少会有些内疚的。
火车上喝到久违的啤酒
晚上8时,要上火车了,临行前问他对广州的感觉,“很深”,但却说不清楚。他的行李很简单,只有一个纸袋子,里面是一些个人信件,“四十多封”,还有判决书。在车上,他给母亲发了一个短信:“我已经上车,一切都好,后天凌晨两点多到。”在火车上,许霆三年来第一次喝上了啤酒。
记者:你认为人都有贪念吗?
许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贪念。可以很坦然地说,钱对我来说很不敏感。以前捡过手机也给人送回去。钱对我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
出狱感言:自由真好
在饭店里,媒体记者的接连出现,让许霆感到有些意外。“我没有打算接受采访,现在接受采访不合适。对于媒体,我的确怀着感激。”许霆说,他想感谢的人太多,包括媒体、律师、法学专家、网民以及所有关心他的人,还有监狱民警,最后,他才提到了父母。“通过改造,我把不好的习性改掉了。以前,对于父母,我没有那么尽心尽力地爱他们。经过这次经历都明白了,活着就是幸福,自由就是幸福,起码你可以选择,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说到这里,许霆的眼眶再度泛红。
交罚金的事瞒着父亲
在许霆案中,其父亲许彩亮是一个重要的角色。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他高调接受媒体采访,宣判后,态度强硬表示不退钱。直至现在,许母也只能瞒着丈夫缴纳2万元罚金。对于父亲不愿意退钱的举动,许霆坦陈自己无法理解。他曾尝试跟父亲沟通,写过很多信,但收效不大。“我希望他把钱退掉,但父亲就是不退。后来他的态度改变了,说退可以,但要给个说法。”


这次出狱没有第一时间告诉父亲,许霆说并不是在生气,而是想给父亲一个惊喜。“我们父子感情很深,很好。我是爱他的,他也爱我。”
新闻回顾: 男子恶意取款被判无期 其父上央视喊冤(图)
广州一男子趁银行ATM故障时恶意取款17.5万元被法院重判无期徒刑,此案近日成为讨论热点。该男子的父亲日前在接受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采访时连称冤枉,并称“如果上诉失败,我将会去教唆别人的孩子犯事。”
终审:广东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8年5月22日下午,广东省高级法院就备受关注的“许霆案”进行宣判,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许霆被判5年有期徒刑,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退赔其从银行ATM机上取出的17.3826万元。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记者刘晓星、李栋)

霜叶红 发表于 2010-8-3 16:31:24

许霆自述狱中生活 承认曾在案中撒谎(图)
2010-08-03 01:51:00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核心提示:许霆案在2008年广受关注,引起了一个全国性的讨论。许霆虽然提前获释,但如何修缮有关“取款机出错”的法律,仍毫无动静。出狱后的许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曾在案中撒谎,但"这个谎言有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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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获得假释的许霆在家中,他说他不想背负国家重任,只想平静生活。本报记者 张寒 摄

许霆父亲:法制进步比小家庭重要(图)

新京报8月3日报道

对话动机

许霆出狱了。
他的案件在2008年广受关注,引起了一个全国性的讨论。在出错的ATM机上取出了不属于自己的巨款,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从无期到五年,到假释,许霆案的进展备受关注。许霆案也成为一个标志性的词汇,其他的类似案件往往被冠以某某许霆案的标记。

许霆虽然提前获释,但如何修缮有关“取款机出错”的法律,仍毫无动静。如何理清银行与公民的权、责;如何保护公民的“无恶意行为”,如何不产生“司法恐慌”,这一切并未因许霆出狱,而获得答案。

出狱后的许霆,如何看待此案?从无期到五年,他的内心经历了怎样的变化?他在监狱里过着怎样的生活?他会常常想起这个案子吗?他如何看待自己?出狱后的许霆会如何面对未来的生活?

回家后,许霆没有停止过忙碌。连轴转地见了所有亲人。

面对媒体,他很真诚。他一直说,感谢媒体,然后又会抱歉,说有些话不好说。

和网络上曾经铺天盖地的对许霆案的愤激比起来,他平静得让人意外。在他看来,他犯了一个罪,受了惩罚,这一页就此翻过。他不愿多想。

他想开始新生活。在监狱里,他就列了十几条出来要做的工作,“快乐的哥”“热情的保姆”。他还列出自己想去的地方。他尽孝心的方式:带母亲吃海鲜,去欢乐谷。

27岁的许霆觉得幸福很简单。他不想背负父亲所说的,国家的重任,法治的空白。他在自己的无期判决书上写着,“一个人只要有一个颗善良的心,正直的品行,在我眼里就很了不起了”。

出狱,深呼一口气

新京报:踏出监狱大门的那一刻是什么感觉?

许霆:很好奇,东看看西看看。很久没有看到外面的世界了。出门时候我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新京报:为什么深呼吸?

许霆:在里面就想象着出监狱门时一定要深深地呼口气,出来时忘记了,结果呼的也不是很深,没有我在监狱想象中那么深。
新京报:这代表什么?

许霆:监狱里人都说这是松一口气的意思,踏出监狱门呼吸一下外面新鲜的空气。

新京报:知道假释成功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许霆:知道成功了,就像喝醉了一样,晕晕乎乎。晚上睡觉也睡不着。

新京报:在想什么?

许霆:不能这样,你要睡着要睡着。结果越想睡着越睡不着,换几个姿势都睡不着。

新京报:出来后,什么事印象最深?

许霆:那天回来,下雨下那么大,有很多朋友去接,有的人开玩笑说,这么大的雨是给
我洗尘的。还有就是回到新家,没有想到新家这么好。原来的家很破。

新京报:看到新房子有没有新的开始的感觉?

许霆:我感觉就是慢慢回归现实吧。告诉自己这是真实的,我真是有自由了。

新京报:有不真实感觉?

许霆:这几天会感觉飘忽不定。我毕竟是假释出来,说这么多话,怕哪些说不好万一得罪了谁。现在假释这种情况,心里也不是很踏实。

新京报:出来时你说感谢国家,感谢法院,在你心中你对法律是种什么态度?

许霆:我心里非常尊重法律,感谢法律。法律为这个社会安定做了很大贡献。法律和每个人息息相关。在我心里,认为法律挺好的。不能说完美,但我是很认可法律的。

新京报:你爸爸觉得,你这个案子上法律是有欠缺?

许霆:法律不可能没有欠缺。但是我认为我对法律能说的能做的都说了做了,剩下的事情是研究法律的人去做,我哪里能做那些事情。是那些法律专家去考虑的问题。我对法律都不懂得,这不是我考虑的问题。

新京报:那你觉得自己应该考虑什么样的问题呢?

许霆:我应该考虑的是怎样让父母开心快乐健康。亲情,家里生活好一点。多孝顺他们,能够多赚点钱。
新京报:觉得父母老了?

许霆:父亲老了,母亲比以前也老了。看的我心里挺难受的。

新京报:新生活怎么开始?

许霆:回来一两天了,希望借助你们媒体说一下,我想静静地生活,休息休息,学个驾照。回来比较累,真的想休息。

在狱中看名人传记

新京报:在监狱里苦吗?

许霆:劳动辛苦,其他倒没什么。平时看看书,学习倒不觉得苦。只是觉得失去自由很痛苦。

新京报:喜欢看什么样的书?

许霆:经济管理的书,财富人物,名人传记。

新京报:为什么想看这些?

许霆:他们都是成功人士,我想看看他们的经历,毕竟我和社会有些脱离。我最近还看了爱多VCD胡志标的经历。他以前也在我那个监狱。我觉得他很幸福,我想和他一样,过简简单单的生活。

新京报:为什么觉得他幸福?

许霆:他跌倒之后对生活的那种天真的态度,让人感觉他很幸福。

新京报:你觉得自己也和他一样跌倒了?

许霆:我只能说是承受了一段苦难。人家是在人生的高峰跌倒。我和他不一样。

新京报:在监狱里想的最多的是什么?

许霆:想家人,做梦老是梦见在外面,梦见和朋友、家人在一起。就像现在这样。

新京报:梦见过取钱的事情?

许霆:没有。

新京报:会想那案子吗?

许霆:很少去想。

新京报:这么大的变故,很多人会去反复地想?

许霆: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做,还要劳动,还要拿成绩。我想的是怎么早点出去。想案子有用吗?

新京报:真彻底忘记了?

许霆:过去了,真的不想它了。我就想每天好好生活。再说也没留下什么阴影。坐牢是苦吧,但是毕竟回来了。挺过去就是幸福了。

新京报:没有什么伤害?

许霆:苦是没的说,但过了这个坎,就没什么伤害了。

新京报:你父亲希望你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书?

许霆:我连日记都不会写。我没有写作的本事。如果觉得有价值,别人可以写,我自己不会写。

新京报:你自己觉得有价值吗?

许霆:也没什么,就是多了个柜员机。

新京报:可能父亲看重你经历的这个事情对法治进步有影响?

许霆:在我看来,这个事情出了,就本能地去接受。如无意中能为法律做点事,那当然好。但这不是我的责任。

“无期判决时,很平静”

新京报:你说过,你听到无期判决时,比较平静?

许霆:我还清楚地记得当时法庭上有五个人。我拿了判决,无期是预料中的。回到监狱,很多人问我,是无期吧。我说是无期,你们猜的还挺准。然后就该干嘛干嘛。

新京报: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听到自己判了无期很平静,这可能是一辈子?

许霆:没啥。自己做了那些事,人家法院判你无期。我没办法,在里面很无奈,法律是有强制性的,权威性的。我在法庭上辩护,我说我没走,等了几天我一直联系退钱。人家说你说这个没用。我就没什么说的了,坐那儿不说了。

新京报:只能接受了?

许霆:我有什么办法,我一点能力都没有。被判无期后,上诉我也无心去写。笔一下没油,一下有油,写写停停。那时候我一直在背书,在学习,没有影响到我太多。所以和父亲的分歧,我有时候说,我情愿判无期。这是我的选择。我不怨恨谁。

新京报:后来从无期到五年,应该还是很开心?

许霆:非常感动,这个世界还是有爱、正义和善良。还是有那么多人同情我,关心我,非常感动。我经常晚上流泪,想着人们对我的关心。

新京报:五年你愿意接受?

许霆:我觉得我很知足了,没有什么可辩护的了。我当时在庭上都开始为银行辩护了。我辩护时,都不好意思看我的律师。因为他之前给我说的,我全没做。

新京报:很多人都很难理解你去为银行辩护?

许霆:我当时听检察院的人说,工程师可能因此工作都会丢掉。我觉得他挺可怜的。而且我真的觉得我没啥可辩护的了。就站在法律的角度,为他们说点话。

我是铁了心。最后一句话是,希望核准早点下来,早点服刑,早点回家。

“我不认同父亲”

新京报:你父亲一直在为你奔波?

许霆:许多人觉得我应该感谢父亲。但当时我在里面,一直不希望他们这样做。

新京报:为什么?

许霆:他们没有为我做最实质性的东西,没为我做我最想要的东西。

新京报:你最想要的是什么呢?

许霆:我希望他退钱。这才是他该为我做。但他没有。

新京报:他一直坚持认为你无罪?希望你也能接受?

许霆:这几年他一直跟我这么说。他去看我,一直在说这个事,我当时真的是……我就没听。我就说,你跟我妈说我在这挺好。

新京报:你觉得是有罪?

许霆:是的。

新京报:现在还不认同他当时的做法?

许霆:我个人在里面是不认同的。在外面,我也不想这个问题。他做的老是和我意见不一致。但他是我父亲,不管他对我做什么,我都爱他。

新京报:包括交两万的罚金?

许霆:他不愿交。我给他写信,希望他能交两万罚金,交了可以早出来。他回信说,银行的钱我不给你退,罚金我也不会给你交。你在里面多坐点吧,不要急着出来,国家需要你坐牢,法律需要你坐牢。

新京报:看了这封信什么感觉?

许霆:觉得挺有意思。

新京报:就这些问题有没有和父亲沟通?

许霆:不想和他沟通,有什么可沟通的,回来就好了。

新京报:父亲有变化吗,这个事情之后?

许霆:还是有变化,不会打我了。以前这个事情没发生,和他无法沟通,只认自己的理。现在他懂得尊重和沟通了。

“我承认撒过谎”

新京报:如果让你再做一次选择,面对一次出错的柜员机,你会做什么样的选择?

许霆:报警。这是最好的办法。

新京报:现在想起整个事情你后悔吗?

许霆:不后悔,那时不懂。

新京报:为什么不懂呢,是年纪太小吗?

许霆:那时候柜员机很神秘,里面多少钱也不知道,不知道这个事情怎么处理好。现在懂了。毕竟经历过了。

新京报:爸爸说你是一个很诚实的人,你到现在还这么认为吗?

许霆:诚实,但是我也撒过谎。特别是对这个案子。我一直没说过我撒谎,第一次我承认我撒过谎。这里面有撒谎,但这个谎言有苦衷,不方便说,就让它成为永远的谎言吧。

新京报:你在庭审上说过“我当时取这个钱是为了保管它”?

许霆:这不是谎言。这是我当时的真实想法。后来出现很多因素的变化,没想到钱那么多,取得人发困也取不完。

新京报:取钱取到人发困也取不完的这个情形在你脑子里重复的出现?

许霆:我本来没有意识,后来给别人讲这个经历,我取钱取的发困,他们都不相信。我当时确实想睡觉,我和那个同事说,困的不行了,定个表再去。这都是真实的。

新京报:你说过你这个人很有运气,当时提款机不断的出钱,你是不是也认为是运气?

许霆:我说的运气是很多好心人帮过我。我也曾经一礼拜捡过三次钱。但是提款机这个不是我的好运气。

新京报:坏运气?

许霆:坏不坏,好不好,自己的人生自己喜欢。

新京报:这几年自己最大的改变是什么?

许霆:见的坏人多了,丑陋的事情见多了,心理上变得坏一点。

新京报:坏了一点?

许霆:见了很多人,接触了,知道很多事情不能做。

新京报: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许霆:我想了很久,不知道怎么说。认真想这个问题,真的会流泪。心酸,说不出来什么感觉。我没法评价,自己不好说自己。

新京报:自己是好人吗?

许霆: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是个普通人。

新京报:这个事情是普通人犯了一个罪?

许霆:面对这件事我不知道怎么处理,后来出现了人本能的贪念,一种侥幸心理。处理上有错误,既然定了罪了,就服刑。既然有那么多专家研究,那法律就有一定的道理。

“有自由就很幸福”

新京报:许霆成为一个标志的名词,比如云南许霆,女许霆,作为一个叫许霆的人,你怎么想?

许霆:希望他们用自己的名字。案件都不一样,每个案子的细节都不一样。每个人都是自己吧。

新京报:大家都知道许霆,这种名气对你有伤害吗?

许霆:有名气就有名气吧。谁认识谁啊。只要自己和普通人一样生活就好了。

新京报:这几年最大的人生感悟是什么?

许霆:自由真好。有自由人就很幸福。失去自由再回来,你知道善良啊。和家人吃吃饭,有能力正常生存就很好了。

新京报:那段记忆下意识地去忘掉?

许霆:谈多了也不好。但也不会刻意忘记,只要不影响我。

新京报:人生最好的几年在监狱里,可惜吗?

许霆:没办法,现在不晚。三年多我还能承受的起,无期的话就很难说了。

新京报:会不会害怕有人歧视?

许霆:不会。以我的能力完全可以在社会上生存,我觉得我会过得好。也有人劝我包装自己,我觉得没有必要。

新京报:还会到ATM机上取钱吗?

许霆:我想我不会去了,不是说怕,只是不想去碰。我想起码两年内我都不会去ATM机上取钱了。

新京报:还信任银行吗?

许霆:银行我应该还是会去的。

新京报:会不会常常想起面对ATM机的那一刻?

许霆:没有。因为当时其实没有恐惧。

新京报:你要还银行的钱?有这个能力吗?

许霆:为什么没能力?我的生命还很长。我相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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