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里妹子 发表于 2009-3-11 20:50:21

异体字理论的再思索

作者:李红霞 来源:http://www.gotoread.com/

[摘要] 自《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发布以来,异体字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热点。尤其理论方面,迄今为止还没有定论。字表的失误与此也不无关系,而且近年又提出文字规范的新目标,因此,重新审视和讨论异体字的理论问题是十分必要的。本文拟从“异体字”概念溯源、争论及与其他概念的界划三个方面对异体字的相关理论予以揭示。

[关键词] 异体字;构形;功能

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以下简称《异体字表》)发布以来,异体字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热点。尤其理论方面,迄今为止还没有明确的意见。加之“这些年来的整理工作一直存在着重实用、轻理论的倾向,有关异体字的理论研究相当薄弱。”近年又提出文字规范的新目标,因此,重新审视和讨论异体字的理论问题,不仅关系到文字理论的建设,同时也是文字规范实践得以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

一、“异体字”的历史溯源

汉字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几千年以前,由于创作者不只一个,使用者地域广泛,时间久远,自然就会出现异体。可以说,汉字自产生之日起就伴随着异体的产生,因其影响交际,必然要整理规范。《荀子•解蔽》云:“故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章太炎在《造字缘起说》中云:“字各异形,则不足以合契。仓颉者,盖始整齐画一,下笔不容增损。由是率尔著形之符号,始为约定俗成之书契。”可见,在仓颉时代文字已经出现了异形。战国时期,天下纷争,文字异形情况更为严重,“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以证。
先秦时期,人们虽然意识到文字形体歧异现象的存在,并有意识地加以整理,但还没有“异体”的概念。孔子有云:“车同轨,书同文。”反之,则“书不同文”当指文字异形。许慎《说文》以“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记录了战国时期文字纷乱的局面,第一次使用了“异形”一词。可见“异形”至迟是在汉代出现的,其基本概念,一般可以理解为近似于后代的异体字。我们知道,许慎著录《说文》对文字进行了一番系统的整理,以出土古文字和《说文》相对照,就知道淘汰了不少“异形”字,但是对于其中特别有价值的,又用“重、或、俗”的方式记录下来。可以说,“异形、重文、或、俗”等皆是表明文字异体的方式。当然,《说文》“重文”是非常复杂的,只有一部分和后代的异体字相同(如“螾”与“蚓”),其他不少属于古今字、通假字等。许氏以后,历代许多字书、韵书如《玉篇》、《广韵》、《字汇》、《正字通》等继承了《说文》的传统,都贮存了大量异体字。但其术语也不外以上几种。

清代语言学大师段玉裁对异体字非常关注,他在《说文解字注》(以下简称《段注》)“祀”下注“祀”和“禩”的关系时说到二者“异形而同字”,实际上说的就是异体字。而且段氏于注中第一次明确的使用了“异体”的概念。如“瀷”下注:“按此潩字之异体。”据考,此类概有二十多处,且多为后代真正之异体。此后“异体”一词逐渐使用。而把异体字作为一个文字学术语,从理论上加以认识,并用以指导整理实践,却是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异体字表》发布前后。

二、异体字概念的讨论和发展

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到现在,人们对异体字的理解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五十年代初。对异体字的初步理解阶段。

1954年7月21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七人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并决定“异体字基本上以同音同义为范围,选定一个简单的。未简化的暂时不搞。”
1955年,在《拟废除的400个异体字表草案》前面的说明中指出:“一般出版物或手写文字中,有不少音同义同而写法不同的字(异体字)。”

上面两条材料中的“音同义同写法不同”可以反映当时的认识。这种认识基本上属于狭义异体字的范围,但是概念中又言“基本”,这恐怕也是后代争论的伏笔。在整理实践中,字表收字范围扩大从而引发一系列相关问题,与此也不无关系。

第二阶段,《异体字表》实施到二十世纪末。深入讨论阶段。

正因为《异体字表》存在问题,所以给理论和实践造成了一定的混乱。比如王力先生的《古代汉语》是按照狭义异体字理解的,与“音同义同写法不同”保持一致;《辞海》是按照《异体字表》收字的,所以异体字范围比王力先生要大。故此不少学者开始了深层次思考,到底什么是异体字。

这一阶段有以下几个特点。

1、多数人赞同“音同义同写法不同”的狭义异体字观点。比如王力先生说异体字的特点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的意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相代替。”此处的“意义”,据其后文举例来看,当指音义。另外还应加上“字形不同”。
张玉惠也说:“异体字就是形体不同而读音和意义完全相同的字。”这个表达是比较确切的。

2、有些学者主张采取广义异体字观点,即认为异体字不仅包含“音同义同写法不同”的字,还应该包含功能部分相同的字。如赵振铎先生说:“通常所说的异体字是指音义相同而形体不同的字。”又补充说:“就今天这个历史平面看,异体字首先应该是正体和俗体,古体和今体,它还应该包括繁体和简体。”有些大型工具书,如《辞海》以广义异体字进行收罗,在社会上有很大影响。如该书把“實、寔”和“置、寘”都注为异体字。

3、有些学者开始用现代语言学观点界定异体字。

梁东汉先生说:“代表一个音节的符号,往往有几种不同的形式和结构。在文字学上,这些代表同一音节同一个词的不同形式和结构,我们管它叫做‘异体’,也有人管它叫做‘或体’或‘重文’。”蒋绍愚先生说:“异体字是人们为语言中同一个词造的几个形体不同的字,这些字意义完全相同,可以互相替换。”他们已经注意到从文字记录词的职能角度来认识和界定异体字。

第三阶段,二十一世纪以来。这是讨论进一步深化,出现新概念的阶段。有代表性的学者是王宁、李国英两位先生。

李国英批评了单纯从功能角度为异体字下定义的作法。他指出:“一般而言,功能定义只有描写上的意义,不能从事物的本质上形成界定。单纯从功能方面界定异体字,在实践上也很难把异体字和记词功能部分重合的异字区别开来。”他主张:“从构形和功能两个维度给异体字下定义,把异体字的范围限定在同字的范围之内,把异体字定义为在使用中功能没有发生分化的为语言中的同一个词造的不同的文字形体以及由于书写变异造成的一个字的不同形体。异体字必须同时满足构形和功能两个方面的条件,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王宁先生在《汉字构形学讲座》中提出异写字与异构字的概念。异写字是只在笔画上有区别的字,完全没有必要保留。异构字大体相当于异体字,是指职能属性相同、构形有别的字。她认为,异写字必须规范,要有淘汰。而异构字虽然“在造字上是重复的,但在析字上又各有各的作用,可以帮助我们丰富对此字所记录的词的本义的认识。”对异构字所采取的态度,她主张“可以在某种场合限制使用,却不宜贸然取消,以免丢掉必要的信息。”她的这些主张与以往有别,即可以限制使用,不宜笼统取消异体字。这些意见应当引起注意和深思。

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我们的意见是:

认识上,可以以李国英先生的为准;在实践上,以裘锡圭先生的为准。裘先生在《汉字学概要》中说:“异体字就是彼此音义相同而外形不同的字。严格地说,只有用法完全相同的字,也就是一字的异体,才能称为异体字。但是一般所说的异体字往往包括只有部分用法相同的字。严格意义的异体字可以称为狭义异体字,部分用法相同的字可以称为部分异体字,二者合在一起就是广义的异体字。”狭义异体字是我们理论上所理解的严格意义上的异体字。

三、异体字与相关概念的界定

异体字作为重要的文字学术语之一,与古今字、通假字、异形词、繁简字等有有着截然不同的内涵,但是落实到具体材料,在实际判断和操作时,往往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异体字表》的失误与此也有一定的关系。因此,界划异体字与其他相关术语的关系十分必要。

1、异体字与古今字

“古今字”使用的历史非常悠久。最早使用它的是东汉著名的古文经学家郑玄。《诗经•小雅•鹿鸣》:“视民不恌。”郑注:“视,古示字。”此后,历代训诂学家在训释古代典籍时经常使用这一术语,但那时对古今字的本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段玉裁云:“凡读经传者,不可不知古今字。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非如今人所谓古文籀文为古字,小篆隶书为今字也。”段氏明确指出古今字的内涵是“随时异用”,清王筠谈到古今字时说道:“字有不须偏旁而义已足者,则其偏旁为后人递加也。其加偏旁而义遂异者,是为分别文。其种有二:一则正义为借义所夺,因加偏旁以别之也;一则本字义多,既加偏旁,则只分其一义也。”王氏所谓“分别文”即古今字,他不仅明确了古今字的本质,也指出了它的来源,相较段氏又进了一步。其关于“分别文”的说法一直为今世所用。

与异体字发生联系的也正是古今字中的分别文。它一般指文字的孳乳分化现象,实际就是母字与分化字的关系,产生在前的为古字(母字),产生在后的为今字(分化字)。“古今字”这一术语涵盖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时间,古字和今字产生的时间有先后之别;二是形体,大多数今字的产生一般以古字作为形体的一部分,或古字和今字相承增加偏旁,或古字和今字相承改换偏旁,另有古字和今字形体迥异者;三是字音,因为多数今字的产生以古字作为形体的一部分,所以在字音上往往有一定的联系,或者相同或者相近;四是字义,今字的产生,其作用就是为了分担古字的部分意义,因此古字和今字承担的义项不同。从字义角度看,古今字有四种情况。其一,古字表示本义,又兼表借义,后给借义另造今字。如“辟”与“避”。其二,古字表示本义,又兼表借义,后给本义另造今字。如“孰”与“熟”。其三,古字表示本义,也表引申义,后给引申义另造今字。如“取”与“娶”。其四,古字表示本义,也表引申义,后给本义另造今字。如“益”与“溢”。

异体字在上述时间、字音、字义等方面与古今字有着明显的区别,它们是名称和内涵完全不同的两组概念,但二者有时又有交叉或相似的情况。如“韭——韮”、“凳——櫈”等,它们看似古今字,其实是异体字。因为“韭”与“韮”、“凳”与“櫈”表达的意义完全相同,功能没有分化,与古今字另造形体分化意义完全不同。也可以说外形似古今字,实质是异体字。遇到这种情况,需要仔细甄别,不能把这种异体字与古今字混同。

2、异体字与通假字

通假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本有其字的假借”,是在文字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郑康成云:‘其始书之也,仓卒亡其字,或以音类比方假借为之,趣于近之而已。’”这里指出了通假字的着眼点在于文字的古音相同或相近。具体来说通假字的基本特征是:A、有通假字必有本字与之相对;B、本字与通假字一般古音相同或相近;C、本字与通假字一般意义上没有联系;D、本字与通假字在字形上一般没有联系。

就这几点特征看,通假字与本字同异体字是毫不相干的,也是易于区别的。比如“脩”与“修”,“脩”的本义是干肉,还有束脩、枯萎等义;“修”的本义是修饰,还有修理、修建、长远等义。在修理、长远等义上二字通用,在干肉义上不能通用。所以,我们说它们是通假字,不是异体字。但是它们在修理、长远等义上相通,也合于音义相同、字形不同的特点,所以也未尝不可以看作是某个意义上的异体字,即广义异体字。这是主张从广义概念者的做法。从理论上来讲,我们只承认狭义异体字为异体字。

3、异体字与异形词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对异形词的规定是“普通话书面语中并存并用的同音、同义而书写形式不同的词语。”例如,“漂流——飘流”、“小题大做——小题大作”。
异形词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单音节词。如果一个单音节词(所有音义)用两个以上的形体来表示,那么,这几个不同的形体既是异形词,又是异体字,在这一点上,异形词和异体字是重合的。如“鷄——雞”、“猿——蝯——猨”等。但是,异体字的着眼点在于单个的“字”,异形词的着眼点在于非单音节的“词”,所以,一般情况下,异体字和异形词不发生关系。

另一种是非单音节词。这里又有两种情况,其一,如果记录非单音节词的不同形体都是专门为该词而造,并且在使用中功能没有分化,那么,这些不同的形体就可以看作异体字。如“憔悴——顦顇”,《说文》:“顦,顦顇也。”《广韵》:“憔,憔悴,瘦也。”其中的“憔——顦”、“悴——顇”的表义构件“心”和“页”在构形时都与憔悴义联系紧密,当为一词而造,而且除了用于“憔悴”一词以外,别无他义,因此可以分别看成两组异体字。其二,如果记录同一词的不同形体并非专门为该词而造,它们只是在记录特定词语时才具有相同的功能,除此之外还有他义;或者即使是为同词而造,但后来功能分化,那么这些不同的形体就不能看作异体字。记录异形词的不同文字形体是否为异体字,一般是比较容易区分的,通常不会发生误解。如“发人深省——发人深醒”这组异形词中,我们很容易判断其中的“省”和“醒”不是异体字。但是,对于双音节联绵词应格外注意,许多用来书写联绵词的不同形体只是纯粹的记音符号,这些不同的符号只在记录该词上发生功能的交叉,一旦脱离该词,变成单个的字,这一功能也就消失了。例如“仿佛”一词可以用“仿佛”、“彷彿”等符号书写,但是,“仿”字除此之外还有仿效、模仿等义,“彷”也还有彷徨义,二字不能看作异体字。

在判定记录非单音节异形词的不同形体是否可以认同时,“首先要根据它的本体属性,也就是构形属性来确定。不这样做,在讨论具体问题时,常常会产生以词代字的弊病。”从构形和字义之间的联系入手考察其是否为异体字,以便于区别非单音节词的书写符号和异体字。

4、异体字与繁简字

繁简字的着眼点主要是文字的笔画,一组繁简字笔画多的是繁体字,少的是简化字,一般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就这种情况来说,繁体与简体音义相同而形体不同,可以看作异体字,这时繁简字与异体字没有本质的不同,只是因为强调的重点不同而有了不同的名称。但是,对于不少繁简字来说,情况决非像上述那样简单。

另一种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内中有两类。一类是字形上“一对一”,但音义并不完全相同。如“了(瞭)”,在了解义(音liǎo)上,“了”是“瞭”的简化字。但是,《说文•目部》:“瞭,目明也。”音liǎo,本指眼珠明亮,又有瞭望义,音liào,而“了”,本指走路时足胫相交,后又有结束、决定、明白、聪明、快、悬挂、全然(音liǎo),助词、语气词(音le)等义,二字仅在了解义上相同,其他音义交叉。像这种音义交叉关系的繁简字就不能看成异体字。又如,“舍(捨)”,“舍”,本指房舍,音shè,又借指舍弃义,音shě;后造“捨”字分化了“舍(shě)”之舍弃义,从来源看,二字本是古今字。简化汉字时,把“捨”作为繁体简化掉了,二字又成了繁简字。这种情况,从来源看是古今字;从笔画看,是繁简字,跟异体字毫不相关。又如“后(後)”,《说文》:“后,继体君也。”本指君主、王后;《说文》:“後,迟也。”本指时间晚。文献中,在表示时间晚义上,“後”常借用“后”,但是,“后”之君主、王后义都不能用“後”表示,二字是通假关系,也不能看作异体字。另一类在字形上是“一对多”的关系,意义也不相同。如“发(發髪)”,《说文》:“發,射發也。”本指发射,音fā;《说文》:“髪,根也。”本指头发,音fà。“发”本是“發”的简化字,来源于草书。因为“髪”与“发”字音相近,故以“发”兼表“發”“髪”二字,但其音义实不相同。这一类繁简字关系复杂,音义都不完全相同,更不是异体字。

5、异体字与异写字、异构字

“异写字”和“异构字”的概念是王宁先生近年提出来的,它们不仅对认识异体字有帮助,对文字学理论建设有重要贡献,在实践上也有指导意义。
异写字与异构字的概念以及它们与异体字的关系我们在上文已经讲到,实际内中关系极为复杂。这里再强调以下几点。
⑴ 区分异写字和异构字要掌握以下原则。第一,区分笔画的变化与构件的变化,二者有原则不同;第二,不要把来源不同、结构不同的字看作异写字;第三,同一个字的隶定与隶变不要看作异写字;第四,不要把形义相近的构件的换用造成的不同形体看成异写字。

⑵ 从构形属性看,异构字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构形模式不同;第二种,构件组合方式不同;第三种,隶变与隶定的不同;第四种,来源不同,结构不同;第五种,形音义相近的构件变换形成。

⑶ 异写字的负面作用大于正面作用;异构字当然也有负面作用,但是也有正面作用。其一,从古音研究看,它可以提供一定的声音信息;其二,从词义研究看,可以丰富对词的本义的认识,也可以提供历史文化信息;其三,对深入研究构形模式提供了资料;其四,为了解古人的潜在意识提供了信息。所以,对于异写字,一般可以淘汰多余的,保留公认合理的;对于异构字则应慎重,可以限制使用,不能断然淘汰,否则会失去多种信息,导致“文字的简化,文化的损失”。

以上我们从“异体字”概念的产生、争论以及与相关术语的界划三方面讨论了异体字的理论,认识到异体字是极其复杂的,它关系到文字学、词汇学、构形学等各方面的理论知识。对异体字的态度,应该从理论建设和整理规范两个层面把握,前者涉及到文字的构形和功能,后者以此为前提,还要与具体的指导思想和整理办法相结合。文字规范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用字的大事,因此,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不仅有助于学科理论的建设,而且关系到文字规范的实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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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德明.经典释文.北京:中华书局,1983.

Deliberate again the Yiti words
Li Hong-xia
(College of arts,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Xi′an,Shanxi,710062)
Summary: Since “the first Yiti words sorting form”announces, the Yiti word has been the hot topic of the educational circles. Especially the theory aspect, up to now there still have not got a hard conclusion, which admitted by everyone. It have something to do with the mistakes of its from itself, and there also have new aims about how to norm the characters. Therefore, thinking about it again and discussing the theory problem of the Yiti words are necessary. This essay intends to revolt the relative theories of the Yiti words from its three aspects. They are: its source, debating and its boundary with other definition.
Key words: Yiti word, structure, fun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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