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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伦理思想及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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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1 18: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龚 杰
(西北大学,西安710069)
来源:http://sdxk.nttc.edu.cn/sdxk/qkzx/022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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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老子以“绝仁弃义”、“绝圣弃智”的独创思维,提出了崇尚“自然”的道德观。这种道德观所包含的以“善利万物”的原则处理物我关系、以“报怨以德”的原则处理人际关系、以“见素抱朴”的原则处理身心关系的伦理三原则,为中国古代的环境伦理、行为伦理和消费伦理谱写了新的篇章,与孔子的道德观是异中有同,相反相成,都反映出客观辩证法的不同侧面,对人们的启示将是永恒的。

[关键词] 善利万物 报怨以德 以直报怨 见素抱朴 知足之足常足

[中图分类号]B 22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JS07-005(2002)02-0041-05

[收稿日期] 2001-12-20

[作者简介] 龚杰,男 1935年生,江苏扬州市人。1960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西北大学中国思想史研究所教授。著有《张载评传》、《王艮评传》等。


  老子是先秦时期的伦理学大师。他曾任周王室图书馆的官员,熟知古代典籍和礼制。礼在当时既是典章制度,又是伦理规范,内容极其丰富,以至与他同时代的儒家创始人孔子也有些不很明白而向他"问礼"。《史记》本传记载说,"孔子适周",这个周就是东周,孔子到周都(今洛阳〉去,为的是“问礼于老子",向老子请教有关礼制的问题。老子给他讲了为人处事的道理,孔子听了以后,就回去了。孔子回忆这一段经历时说:“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婚。至于龙者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耶!"这是孔子的感想,觉得老子就好像龙一样,其关于礼的学问简直不可捉摸。这是孔子对老子知礼的赞美之辞。“犹龙"的美誉,后来就成为老子的称号,后人写老子的传,也有的就叫《犹龙传》。

  孔子问礼于老子,不仅见于《史记》,在“三礼"之一的《礼记》(即《小戴礼记》)中有一篇重要文章《曾子问》,也记载了孔子向老子问礼的另一件事。曾子问孔子:“葬引至于桶,日有食之,则有变乎,且不乎?"这是说,出殡时走在路上,忽然发生了日食,怎么办,是向前走呢?还是停下来。孔子回答说:

昔者吾从老聃助葬于巷党,及桶,日有食之.老聘曰:“丘,止枢就道右,止哭以听变。既明反,而后行。曰:礼也。"

  这是说,孔子曾协助老子在某个城市的“巷党"为住户举行葬礼,灵柩抬出来走在路上,发生了日食。老子吩咐孔子让葬礼立即停下来,灵柩置于街道的右边,送葬的人也要停止哭泣,待日食复明以后,再接着上路。这就是礼的规定。这里,曾子载明了孔子是怎样向老子问礼的,老子又是怎样具体指导他的,并记载了老子为什么要这样做的原因。据老子的解释,按照古代人的习俗,日食是一件很大的事。日食以后就可能见到星。人们通常只能在白天走路,见了星星是不能走路的,只有罪人和为父母奔丧才是这样,何况是葬礼这样隆重的仪式呢?葬礼是不能戴星而行的。《曾子问》上记载的这件事,据李学勤考证,其时间是在孔子51岁这一年,就是鲁定公十二年(前498〉,《春秋》上记载了这一年“十有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就是在当时的历法十一月初一这一天发生日食,按现在的公历推算,是公元前498年9月22日这一天,是个日环食。这个日食,天都黑了,太阳只露出一个圈,星星出来了,所以曾子的这个记载应该是可信的。

  上述事例说明,老子对礼的知识是出类拔萃的,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对当时流行的伦理思想进行评议。他不赞同墨家的“尚贤"说,主张“不尚贤,使民不争"(《老子》三章):也不赞同儒家的“仁义"说,主张“绝仁弃义"(同上十九章〉:而宣传仁义须要所谓的“圣人"和智慧,所以又主张“绝圣弃智"(同上)。至于具有法律制裁和道德规范作用的“礼",那就更是“忠信之薄,乱之首"(同上三十八章〉了。在他看来,有不肖存在,才须要贤人:有不仁不义的行为,才须要仁义:有等级差别以及维护这种差别的法律和规范,才须要礼。他认为这些都是事后的约束,是防不胜防,愈防愈烈的。他设想创造一种使上述不良的、丑恶的现象无法产生的环境。为此,他提出了自己的道德观。他说的“德",不是德行之德,而是自得之情:他说的“道",也不是理想之类,而是自然之称。可见,他所诠定的道德,就是认识自然和回归自然:“返朴"、“归真",就是这种道德的最高境界。

为了体现崇尚自然的道德观,老子提出了处理物我、人际和自我关系的一些原则:

一、处理物我关系的“善利万物"(《老子》八章)的原则。这里的关键是一个“利"字,就是人在处理物我关系时应善于以有利、有益、有辅于万物为基点,不要违背或破坏万物自然而然的本性,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把道德关怀从人类推向自然界。这是老子道德观的特点和优点,也是他超越其他学派道德观的闪光点。

  孔子是很注意观察和研究自然现象的,曾为之感慨,为作比喻。他看到寒冬的松柏,便想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论语·子罕》)借以说明“仁义"的品德犹如寒冬的松柏一样是不畏风雪,傲然挺立的。这里用自然景物的某些形象来说明“仁人"的品格,具有非常强烈的思想感染力,成为千古传颂的名言,但这毕竟是物我之间的一种表层关系。直到孟子才明确地提出“爱物"的观念,他把“亲亲"放在第一位,“仁民"放在第二位,“爱物"放在第三位(见《孟子·尽心上》〉,人和物不在一条水平线上。

  老子则不同,他观察的不是事物的表象,而是要研究人与物的本质联系,借以把物我关系建立在当时可以达到的理性的基础上。他认为人与物是同根同源的,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

  人依存于地,地依存于天,天依存于道,道依存于自然,天、地、人都是自然而然地产生的:而“道"的本性就是自然而然的,所以“道"是一切事物产生的总根源。他又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同上五十一章)

  这是说,道产生万物,万物因道而自得其生,从而“形之",形成各自的特点,在一定条件(“势")下生长发育。所以应该尊贵“道"和“德"。庄子也说:“故通于天地者德也,行于万物者道也,……故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庄子·天地》),再次强调人和物都在"道"的作用下自得、自生、自化,都是“道"的不同表现形态。

  既然人和物是同根同源的,那么,两者之间就不是主宰与被主宰、占有与被占有、掠夺与被掠夺的关系,而是物“自宾"、民“自均"(《老子》三十二章)的对等、平等的关系。正如庄子所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同上《秋水》)。所以,人应平等地对待物的本性及其存在,不能以主观意志肆意干扰。
但人的生存和发展,又必须依赖物的滋养。在老子看来,这种“必须"应该遵循万物自身的规律,他称之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六十四章),所谓“不敢为",就是顺应自然,不要违反自然规律。为此,老子教人“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同上十六章),就是要理智地、宽容地、公平地、周全地对待万物,使人与物的关系符合永恒的“道"的规定。他还告诫说: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同上四十四章)

  王弼注:“贪货无厌,其身必少;得利多而亡其身,何者为病也?甚爱不与物通,多藏不与物散,求之者多,攻之者众,为物所病,故大费厚亡也。"这段有关消费伦理的话,启示人们:向自然物的无限索取,最终受害的还是人的自身,只有"去甚、去奢、去泰"(《老子》二十九章),“知足"、“知止"(《老子》四十四章),才能使人类得到繁衍,使万物得到再生。

  老子关于“善利万物"的原则,体现了对自然界的关爱。当今自然环境遭到日益严重的破坏,人类正吞咽着自己酿成的苦果,环境问题已成为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有鉴于此,联合国在1972、1982、1992分别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所召开的那次环境与发展的会议上,通过了“二十一世纪议程",提醒各国人民对环境受到的冲击有所体认,对各自的消费观念及做法进行必要的调整。为了引起人们对环境问题的重视,有人举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事例,如果某人一年吃掉三百条鳞鱼,这三百条鳞鱼的生成要吃掉九万只青蛙,而这九万只青蛙在被捕食以前,己经吃掉了九千七百万只蚌蝠,而这些蚌蝠共吃掉了近十万公斤杂草(见宋伟航译《绿色企业——永续经营新趋势》,台北:天下文化公司,1992年)。三百条鱼只是人一生中所须食物的极小一部分,这一部分就要耗费近10万公斤杂草,可见,人类的生活消费是多么地巨大!如果再加上生产消费,人类对自然界造成了多么沉重的负担,所以人类应自觉地反省自己所应负的环境伦理责任,把自然资源的保护提到哲学、伦理、价值观的层面来思考和运作,承担起作为宇宙共同体的一员所应承担的一切。由此看来,老子“善利万物"的原则是多么地珍贵。

二、处理人际关系的“报怨以德"(《老子》六十三章)的原则。老子崇尚自然的道德观,要求人们用从自然界中得到的启发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如有人对你怨恨,你怎么办?就如同在你面前有一盆既浑又浊的水,你如何处理?这既不能搅动,又不能倒弃,只能静观其变,等待浊水慢慢地、自然而然地变清,“混兮其若浊,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老子》十五章)。处理人际关系也应如此,这就叫做“为无为,事无事",他说: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老子》六十二章)

  这里所说的“德",不是指善意、善行,那是孔子的观点。这个“德"是自得于自然之“得",意思是说,你对我怨恨,我不予计较,而是等待你的觉醒,自然而然地改变看法,使双方和睦共处。所以老子又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老子》四十九章)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老子》二十七章)

  孔子则不赞同老子的观点,他主张“以直报怨"。据《论语·宪问》记载:“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有人问:如果某人怨恨你,你不要报复他,而任其自然,以德报怨〈报怨以德〉可以吗?孔子说,某人怨恨你,你任其自然,如果某人对你有恩惠,你也任其自然,“何以报德"呢?所以他进一步解释说: “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直",就是不隐匿自己的态度,视不同情形而采取不同的对策,摒弃任其自然似的做法。在《礼记·表记》中则记载了孔子主张的缘由,其中说:“以德报德,则民有所劝,以怨报怨,则民有所惩。"这是说,“以德报德",人民都会得到鼓励:“以怨报怨",人民才知道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

  “报怨以德"与"以直报怨"之争,实质上是无为与有为之争。《老子》三十八章中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这里道、德、仁、义、礼,构成一个递次消长的系统。老子设想,儒家提倡的仁、义、礼之所以递相消长,不断下滑,就是由道和德的消失引起的。在他看来,仁、义、礼以及忠、孝等等都是“有为"的结果,都是对“自然"的破坏。他强调“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老子》二十九章)。对此,王弼解释说,“物有常性,气物有往来",即万物都有自然形成的本质属性,都有不可改变的发展规律,只能因循万物的本性而不能改变,如果“为之"、“执之",必然失败。所以老子又说:
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老子》六十四章)

  基于以上观点,老子认为,为了缓和当时“六亲不和"、“国家昏乱"(《老子》十八章)的紧张的人际关系,不应再激化矛盾,而应“报怨以德",以无为取代有为。他主张的“无为"不是没有目的的无所作为。他说: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是以圣人常善救人,而无弃人。(《老子》二十七章)

  可见,老子道德观中的“无为",不是不要言行,而是要“善言"、“善行",就是使自己的言行具有"销之于未然,转之于未觉"(魏源《老子本义》二十三章)的功效,达到团结人而不排斥人的目的。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报怨以德"?老子希望入学习水的品质。水是老子观察和研究最多的自然现象,在许多章,从不同角度反复作了阐述。他认为水的最基本的性能有二:一是柔弱,二是处下。关于贵弱,他说: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老子》七十八章)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老子》四十二章)

柔弱胜刚强。(同上三十六章)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同上八章)

  以上所引,都是说明最柔弱的是水,以水的柔弱去攻坚强是没有不胜的,一切应以柔弱为先。用到人际关系上,柔弱亦即委曲,叫人柔弱亦即叫人委曲。故阐明柔弱之理,亦即阐明委曲之理,懂得委曲之理,才能“报怨以德"。但老子说的“委曲"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为了求全,所以“委曲"是手段,“求全"是目的,也就是“柔弱胜刚强"了。
关于处下,他说: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老子》六十六章)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同上二十八章)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同上)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同上)

  江海、谷与?都是位置处下、为众水所归注,这里就是用来作为因处下故能为众所归往的人格上的象征。至于“式",也有能处下故能为一般人所效法的意思。所谓的雄雌是指刚柔,白黑是指明晦,荣辱是指贵贱,实际上都是指上下而言。所以,这些话的意思是说,掌握了处下的全局,就能具有虚怀若谷的胸怀,在人际关系中将成为众望之所归。

  老子通过贵柔和处下所阐扬的委曲求全和虚怀若谷的精神,也就是“报怨以德"的精神,这三者是统一的,这是一种很高的修养境界,是“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老子》二十二章)的辩证思维在人际关系中的具体运用,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二千多年以后的明代思想家王艮曾专门作诗颂“下":

  世人不肯居斯下,谁知下里乾坤大.万派俱从海下来,天大还包在地下。(《明儒王心斋先生遗集》卷二《天下江山一览诗觉友人·鹥下》

  又说:"阴者阳之根,屈者伸之源"(同上《与薛中离》),姑且不论这些说法在自然观上有无价值,但他以贵“下"、贵“阴"的观点,说明一切都从下层发端,说明在下层才有广大的世界,从而甘愿处在下层,平等地对待盐丁、渔夫、樵夫、船工等下层群众,并在他们中间进行教育活动,从中培养出几位思想家和教育家,在中国教育史和思想史上留下了可圈可点的一页。
现在,许多人都感叹做人难,处理人际关系更难。老子和孔子都是处理人际关系方面的大师,他们提出的“报怨以德"和“以直报怨"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两种不同的途径和方法,前者强调内在的潜移默化的作用,后者强调外在的示范教化的作用,都反映了客观辩证法的不同侧面,其对人们的启示将是永恒的。

三、处理身心关系的“见素抱朴"(《老子》十九章)的原则。

  所谓“朴",“朴散则为器"(《老子》二十八章),是指未经加工的材料:“素",本色之谓。两者的意思是一样的,都是要求人的身心保持自然界所赋予的本色。具体说,对人“心",即人在精神上的要求是: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 (《老子》十章)

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老子》二十章)

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老子》三十七章)

圣人皆孩之。(《老子》四十九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老子》五十五章)

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五十七章)

  这就是,人的精神状态应像婴儿或“赤子"那样地纯朴,纯朴得犹如白纸一样,即没有任何先验的意念或欲求,一切都是生理本能的自然流淌,如扩散的“气"与柔弱的水般地怡然自得的生活。“圣人皆孩之",这就是圣人的精神境界。
对人身,即人在物质上的要求是: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老子》七章)

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老子》十二章)

  这里的“后其身"、“外其身"与“无身"都是一个意思,就是人不能自私其身,而是要把身看作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依照自然规律进行运作。所以身对物的需求应以满足生理本能为限,换句话说,能够“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吃饱、穿暖,生活安定就可以了,“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老子》十二章),即要以物养己,不要以物役己,以至放任纵欲。
由此可知,“自然"是身心统一的基础,又决定了身心之间的差别。这个差别,就在于二者的功能不同。人在精神上(“心")要顺应自然,无所欲求,即无欲;人在肉体上(“身")也要顺应自然,吃饱穿暖,则有欲,所以,身与心的关系就是虚与实的关系,老子说的“虚其心,实其腹"(《老子》三章)就是这个意思。在他看来,只有掌握二者之间虚与实的度,才能具有理性的生活态度。

  老子的“见素抱朴"原则,既肯定了“民"的有欲的合理性,又对统治者的纵欲行为进行了揭露与警戒。他指出:
天之道其犹张号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老子》七十七章)

  这是说,统治者的纵欲是以民的饥寒为代价的。他举例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老子》七十五章)统治者的纵欲使民都难以活命了。为此,他告诫统治者: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四十六章)又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老子》七十四章)。他反复这样说的目的,就是希望出现“我(按:指统治者)无欲而民自朴"(《老子》五十七章)的理想的生活环境。
老子的生活理念对孔子也是有影响的,孔子也反对统治者的奢侈和淫乐之风。他说:益者二乐,损者三乐。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乐骄乐,乐侠游,乐宴乐,损矣。(《论语·季氏》)

  “骄乐",就是自恃尊贵的意思;“侠游”,就是生活无节的意思;:“宴乐",就是贪图享受的意思。自恃尊贵的人,必然狂妄;生活无节的人,必然荒淫;贪图享受的人,必然违义。这三者必然要冲决道德所构成的藩篱,所以孔子认为这是自损之道;:如果任其发展,必将造成社会的“不均"、“不安"的后果。他告诫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 语·季氏》)

  遗憾的是老子和孔子的生活理念在后世被扭曲了。宋代的理学家要求人们的嗜欲应“称其才(作‘财’),随其等”,同自己的财产和社会地位相一致,否则,就是“穷人欲"。也就是说“人欲"的标准是可变的,同样一种嗜欲对拥有不同财产和处于不同阶级、等级的人来说,其价值取向是不同的。这种维护等级和特权的消费观念,被朱熹进一步具体化了。朱熹说:“天理人欲,无硬定底界。"(《朱子语类》卷十三)他甚至说,像齐宣王那样的君主,即使有“钟鼓、苑囿、游观之乐",有“好勇、好货、好色之心",这也是“天理之所有,而人情之所不能免者”,对统治者的纵欲生活,也加以“天理之所有"的粉饰,反过来,普通老百姓如果这样想、这样做,那就是穷人欲了。宋代理学家的说教,难道不值得警惕吗?


[责任编辑 成云雷]

[责任校对 戴跃明]

The Moral Thought and it's Value of Lao Zi
by Gong Jie
[Abstract] It was Lao Zi who advanced creatively the moral outlook. Which advocates nature. This moral concept includes three moral principles of dealing with the relationship of matter and self, of man and man, and of body and mind. That is to treat all things kindly, tortune good for evil and to maintain the original nature. This moral concept of Lao Zi initiated a new chapter of environment ethics, action ethics and consumption ethics of Ancient China. It supplements with the moral concept of confucius. They reflect different aspects of objective dialectics and would give us eternal inspirations.
[Key words] Treat all things kindly Return good for evil Treat sesentment sairly and selflessly Maintain
the original nature Be content with one's 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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