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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病象新闻病题例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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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5 02: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李栋臣
来源:http://www.appliedwriting.com/05.1YK/P30.htm


      无病象新闻病题即本身没有毛病的标题。这样的标题无论从语法上看,还是从内容上看,都是正确的。作为句子,它不是病句;作为判断,它能表达出唯一的、明确清楚的意思。既然如此,那怎么还有无病象的病题呢?这岂非自相矛盾?不是。因为一个新闻标题的首要功能,就是或直接或间接、或平实或形象地准确概括一篇新闻的内容,使读者能睹标题而知文意。而无病象新闻病题恰恰是在准确概括新闻内容这一点上没有完成任务。虽然孤立地看,它本身并无错,但因它未能准确地概括出新闻内容,造成了文题不符,这就向读者传达了一个错误信息,对读者是一种误导。读者若只看标题不看正文,就会错解新闻内容。而且这样的新闻标题因其本身无病象,一直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使读者被误导而不自知。所以,我们就更应该重视这个问题,认真分析这个问题,及早解决这个问题。

    无病象新闻病题在各级各类报纸上都不鲜见,类型也多种多样。现按类型评析如下。

    一、题文所写对象不一

    这类病题,标题写的是一个对象,正文所写是另一个对象,题文两层皮,犹如甲商品贴上了乙商标,使读者不能见题而准确地了解其文。其中又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题写此人,文写彼人

    1.题文所写之人无联系

    例:驱逐东郭先生(《语言美》1997年8月1日标题)

    东郭先生是明代马中锡的寓言《中山狼传》里的人物。他曾救助一只被晋国大夫赵简子追杀的中山狼。但危险过后,中山狼竟然恩将仇报地要吃掉他。所以东郭先生是对恶人讲仁慈的典型。但正文说的却是儿童艺术教育中心的主办人员和教师有不少滥竽充数者,呼吁“杜绝‘假冒伪劣’”。但造假售劣、滥竽充数者和东郭先生并没有联系,倒是和南郭先生有联系。南郭先生是《韩非子·内储说上》中的一个寓言里的人物,是一个滥竽充数的人。他是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典型。把上例中的“东郭先生”换成“南郭先生”才能文题相符。

    2.题文所写颠倒了施受关系

    例:云浮有人利用邮寄中奖喜报进行诈骗(《广州日报》1999年5月3日八版标题)

    这个标题传达的信息是明确的:云浮有人进行诈骗。无疑,“诈骗”的施动者是云浮的人。但正文说的却是“近期,云浮市不少人突然收到寄自河南省等地×××公司的中奖喜报”,并说“只需向该单位汇去一笔邮资包装费,即可免费得到一份丰厚的奖品”。但云浮市的一些人照此办了以后,奖品却杳无音讯。显然,正文说的云浮人不是骗人者,而是受骗者,是“诈骗”的受动者,而不是施动者。所以,标题应改为“云浮有人被邮寄中奖喜报诈骗”。

    3.题文所写混淆了施动和所属

    例:郑州银行二劫匪落网(《秦皇岛晚报》2001年6月20日三版新华社消息标题)

    这个标题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主语是“劫匪”,前面有两个定语:“二”表限制,“郑州银行”表所属。所以,“劫匪”是属于郑州银行的人。但正文写的却是“郑州‘12·9’特大系列持枪抢劫银行案在逃的两名主要案犯张洪超、乔红军,今天下午在河南省方城县拐河镇被警方追捕抓获……”原来这两个劫匪并不是郑州银行的人,而是抢劫郑州银行的人。所以应在标题的“郑州”前加“抢劫”二字,同时在“银行”后加一“的”字;或在“银行”后加“抢劫案”三字。

    (二)题写一人,文写二人

    例:赵传个唱酝酿大动作(引题)

    李林夫妇首度联袂(正题)

    (《北京晨报》2003年8月13日标题)

    看了这个标题,谁都会很自然地将“李林”理解为一个人,说的是李林及其夫人首次联袂。但正文里,“李林”却是指两个人:“李”指的是李宗盛,“林”指的是林忆莲。想让“李林”二字表达出李宗盛和林忆莲两人实在是强其所难。应在“李”、“林”二字之间加一个顿号。

    (三)题写人,文写物

    例:田径大赛周六鸣枪

     超世界记录者十万

    (《青岛晚报》2002年4月11日十版标题)

    这个标题叫人好生振奋,在一次田径大赛上竟会有十万人超世界记录。但一看正文,却不是这回事,不是超世界记录者有十万人,而是每个超世界记录者可获十万元资金。所以,应在“十万”前加一“获”字。

    (四)题写此事,文写彼事

    1.题文所写之事无联系

    例:欢迎涂鸦(《秦皇岛日报》2004年1月11日七版标题)

    “涂鸦”一词脱胎于唐代卢仝的诗《示添丁》:“忽来案上飞墨汁,涂抹诗书如老鸦”。原指幼子不懂事,用墨乱涂诗书,后世用以形容字写得拙劣。但正文说的却是香港尖沙咀一酒吧使用的招商术:酒吧的餐桌上放有画纸、蜡笔供消费者作画,每月底还举行“每月靓画”有奖比赛,以此来吸引消费者。标题制得不恰当。

    2.题文所写之事大相径庭

    例:一个玩笑坐监l5天,冤不冤?

     如此玩笑,不开为好

    (《羊城晚报》1995年10月18日七版标题)

    这个标题写明了是“坐监”,而正文说的却是“……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依法被处治安拘留。”这样一看,题文所写有三点不同。一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和坐监者不同。前者并未犯罪,而后者则是被监禁的犯人,也就是经法院判决的犯罪的人。二是二者所受的处罚不同。治安拘留属行政拘留,而坐监是属于刑罚,即审判机关采用的一种剥夺犯罪人某种权益的强制手法。由以上两点引出第三点不同:拘留“被处治安拘留者”的地方——治安拘留所自然也就和监禁犯人的场所——监狱不同。一则消息的题文所写竟有如此明显的不同,可见题文不符到了何种地步。

    3.题文所写之事互相矛盾

    例:无酒婚宴引来赞声一片(《秦皇岛晚报》2003年3月31日二版标题)

    标题写得很清楚:婚宴上没有酒,似是宣传节俭之风,称赞的对象是办婚宴者。但正文写的恰恰相反,婚宴的各桌上都备有白酒、啤酒,新郎的父母还到各桌向来宾敬酒。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参加婚宴的有民警,他们为执行公安部的“五条禁令”而滴酒未沾,其他参加婚宴者对他们纷纷赞扬,赞扬的对象是参加婚宴而滴酒未沾的民警。所以,标题应改为:“婚宴滴酒未沾, 引来赞声一片”。

    (五)题写此地,文写彼地

    例:南京出现“英语”巡警(《深圳特区报》1996年1月4日标题)

    标题是“南京”出现英语巡警,但正文写的却不是发生在南京的事,而是上海南京路上发生的事。把“南京路”简称为“南京”竟出了这么大的差错,可见简称一定要遵守简称的规则,不能苟简。上题中的“南京”后的“路”字是缺少不得的。

    (六)题写此物,文写彼物

    例:这股“狼烟”是该治治了(《工人日报》1996年6月19日标题)

    “狼烟”是古时边防报警时烧狼粪升起的烟,借指战火。但正文谈的却是湖北省襄樊钢铁公司排放出的严重污染环境的浓烟,两者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事物。应将“狼烟”改为“浓烟”或“毒烟”。

    (七)题写想法,文写行动

    例:好逸恶劳动邪念

    请进“所”里拘七天

    (《秦皇岛晚报》2003年2月22日三版标题)

    按标题所说,仅仅动了一点邪念,就被拘七天,这处罚于法无据。其实正文写的是:“24岁的黑龙江人刘振伟……动了邪念,想偷辆自行车骑,不料刚一动手就被团结里物业治安员抓个正着。”原来刘振伟不仅仅动了点邪念,而且有了偷盗的行为。所以应将标题中的“动邪念”改为“动手偷”。

    二、题文所写时间不一

    时间是新闻六要素之一,对交待清楚新闻事件具有重要作用。所以新闻正文中要把时间交待得准确自不待言,新闻标题也要把正文中的时间要素概括准确。否则,题写初一、文写十五,却想让读者通过标题来了解正文的内容,这岂非天方夜谭?但实际上就存在这样的标题, 而且标题对时间的错误概括还不只一种,可以分为以下几小类。

    (一)题写现在,文写过去

     例:中国建远东最大军港(《广州日报》1999年5月1日A2版标题)标题中的“建”既未写成过去时的“已建”、“建成”,也未写成将来时的“将建”、“欲建”,那么显然就是现在时的正在建设,但正文写的却是“中国目前拥有远东最大的人造军港……建成了数十个配套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军港。”这明明说的是过去时:已经建成了。所以应将标题中的“建”改为“拥有”。

    (二)题写时点,文写时段

    例:特别报导 你知道吗

    四月一日停办新的保值储蓄

    (《中国教育报》1996年4月2日四版标题)

    标题中的“四月一日”是时间上的一个点,所以标题传达给读者的信息是:“四月一日”这一天停办新的保值储蓄,过后自然照常办理,而正文写的却是:从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起停办新的保值储蓄。这就不是一个时点了。如果以后永远停办,那就是以四月一日为原点的一条射线;如果以后还办,那从停办日到再办日就是一条线段。所以应在标题的“一日”后加一个“起”字。

    (三)题写永远,文写暂时

    例:农村夫妇不要小孩(《中国妇女报》1996年1月5日一版标题)

    标题说的“不要小孩”并无时间限制,给读者的信息就是无条件地永远不要小孩。但正文说的却是:“陕西临潼新丰镇……一百对育龄夫妇决定暂不要孩子”,言外之意,等到适当的时候,他们还是要小孩的。所以应在“不要”前加一“暂”字。

    (四)题写远,文写近

    例:河北省沙壶球比赛不日举行(《河北日报》2003年4月4日八版标题)

    “不日”即几天之内。“几”虽是约数,但也有个范围,按一般的理解,应在大于一小于十的范围内。那“不日”即指大于一日小于十日的不定数。但正文说的却是在4月5日至6日举行,即在刊发这条消息的第二天举行。发消息的时间和举行比赛的时间只差一日。“一日”是不宜称为“不日”的。应将“不日”改为“明日”。

    三、题文所写数量不一

    数量是对问题进行定量分析的依据,准确使用数字,能把问题分析得详细、具体、深刻。所以数字的使用是消息写作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数字的使用不但要求在正文里准确,而且同样也要求题文保持一致。如果题写一个数,文写另一个数,读者就会无所适从。

    (一)题写数多,文写数少

    例:廊坊开发区26个项目动工(《河北日报》 2003年6月27日一版标题)

    标题明确无误地写了动工项目的数量是26个,而正文开头却写到:“今天,在廊坊开发区举行的开工仪式上,多元产业基地等23个项目破土动工。”下文几处提到的动工项目数量都是23个,未提到任何其他项目。那么,动工项目究竟是23个,还是26个?读者不得而知。

    (二)题写数少,文写数多

    例:医药类虚假广告四大特征(《秦皇岛日报》2003年10月11日三版标题)

    标题清楚地写明医药类虚假广告的特征有四,而正文却赫然历数其五大特征。看来,正文里的五大特征是无疑的,但为什么标题把“五”错成了“四”呢?“四”和“五”的字音、字形都不相近啊?选真是匪夷所思?

    四、题文所写大小不一

    (一)题大文小

    例:浙江人口排行“老二”(《杭州日报·下午版》2002年8月2日一版标题)

    标题的意思很明确,但正文说的却是“浙江省的老年人口位居全国第二”。可见标题中的“人口”这一概念前缺少必要的限制,从而使它的外延比正文中“老年人口”这一概念的外延扩大了,造成了题大文小。应在标题当中的“人口”前加上“老年”二字。

    (二)题小文大

    例:羊肉的药用(《上海中医药报》1996年1月20日标题)

    标题谈的仅仅是“羊肉”的药用,但正文谈的却不止是“羊肉”,范围要大得多:“羊肉、羊乳、羊血、羊心、羊肝、羊肚、羊脊背等都可以用来治病”,即都有医药作用。所以应将标题中的“羊肉”改为“羊”。

    五、题文所写轻重不一

    (一)题轻文重

    例:反腐若治水,堵导两相宜(《经济日报》1994年3月25日五版标题)

    “相宜”意为适宜。标题表达的意思是:反腐就像治水,堵和导两种方法都适宜,即用哪种方法都行。言外之意是用一种方法即可。显然,这样反腐败, 力度是轻的。正文说的不是这个意思,而是“反腐败要像治水那样,堵和导要同时进行,不能偏废哪一方面”,即不能只用一种方法。显然,这样反腐败比前者力度要强。所以,应将标题中的“两相宜”改为“宜并举”。

    (二)题重文轻

    例:马东陵荣登榜首(《秦皇岛日报》1993年5月27日一版标题)

    “榜首”意即榜上公布的名单中的首位,泛指第一名。但正文并未说马东陵是第一名,只是说:“市工程机械厂技师马东陵,最近分别获国家机械工业部、省机械电子工业系统优秀工人技师称号。”而众多获此荣誉者并没有排名次。也就是说,马东陵只是获此荣誉,并没有在众多获此荣誉者中居第一名。所以,标题中的“榜首”应改为“金榜”。

    还有一些不便归类的无病象病题,限于篇幅,不一一赘述。这些还只是笔者读报时随手摘录下来的,未看到的、未摘录下来的肯定还会有。但仅就以上病例就可看到,无病象新闻病题已到了非常普遍的程度。这样的文章“眼睛”传达出的是一种使人产生错觉的“正常”,削弱了标题的作用,实在不能漠然置之。希望我们的编辑、记者、通讯员在拟写标题时要多加斟酌、仔细推敲,首先保证标题要能准确地概括出文意;其次,标题本身语言要规范,在此基础上,才能要求它发挥进一步的功能:醒目、生动、新颖、巧妙、富有文采,以增强吸引力,千万不能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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