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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分子的私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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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1 19: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储建国
来源:http://www.lotus-eater.net/ 2006-11-10 13:40:06   


      这次来北京,在高校住了一个星期,不象开一、两天会那样匆忙,所以有机会深度了解一下北京知识分子的心态。我分别约谈了十来个知识分子,主要是中青年,他们大多在学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分别涵盖了北大、人大、北师大等高校,北航、社科院、文化部等单位以及民间研究机构,其研究领域涉及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等学科,因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约谈的方式主要是利用私人关系,采取吃饭、喝茶、聊天的形式。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学术,同时涉及生活,工作,爱好等,重点留意被约谈者的核心焦虑。

  在约谈这些知识分子的同时,我利用师生关系,间接了解到高校老师的生活、工作、学术态度的变化。

  总的看来,十多年市场经济改革对知识界的冲击是巨大的,一个重要的效果就是将大量的知识分子逼出了公共领域,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千方百计地利用自己的专业谋求私人生活的改善。

  有正反两方面的力量促成了这一转变。一是经济学取向的知识分子在利用专业知识谋利方面领先知识界,十多年的时间让他们获利颇丰,与其他专业的知识分子形成了反差,从而对私人化形成了强烈的正面示范作用,诱使其他专业的知识分子也向他们学习,最大化地利用手中的专业知识,捞取私人实惠。二是政治学取向的知识分子在进行公共研究,从事公共行动中受到了强大的压力,有的失去了行动自/由,有的失去了言论自/由,有的过着清贫的生活,在笑贫不笑娼的时代,他们显然在知识界起着负面的警示作用,有多少人愿意成天关注会牺牲自己的自/由和财富的公共领域呢?

  当网民大骂主流经济学家时,我曾不以为然,认为当前社会\政治问题的责任不应该由他们负责,他们只是凭借自己的专业对有关问题发表见解而已,做决策的是政府官员,而不是经济学者。但这次来北京,我的看法有所改变,认为经济学者应该承担某些责任。我约谈的经济学研究者是我高中的一位同学,十多年没有见,一见面就争吵不休,主题是房价问题。我们一起吃饭的有几个同学,其中有一位月收入上万元,但向我抱怨:北京房价这么高,你们这些搞社会科学的怎么搞的?我说,房价的确高得不正常,但搞政治学的意见政府一般不愿意听,政府愿意听的是搞经济学的意见。那位搞经济学的同学(社科院工作)则说,房价没什么不正常呀,有人愿意买,就有人愿意卖嘛。我一听就恼火,开始争了起来。他认为房价正常的根据无非就是市场供求关系,但中国目前住房市场供求关系是一种不正常的供求关系,在供与求两方面都存在不正常的因素(具体看我博客中的文章<<房价高:商人错小,政府错大>>)。很奇怪,当谈到有助于房价上涨的干预因素时,他就认为正常,当谈到有助于房价下降的干预因素时,他就认为不正常,或操作有困难。幸好我也有一定的经济学基础,而且关注房价问题已经有不短的时间了,各种关键性数字也了解一些。我真想骂他经济学也学得不通,但出于面子,还是没有骂出来。后来知道,这位同学在北京已经有了三套房子,其观点也许受到这三套房子的影响。因此也大体可以看出,在北京得厚利的经济学知识分子,有不少是出于自己利益来说话的。即使完全出于专业知识,他们的观点也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同样是社科院的知识分子,有一个搞法理学的,尽管观点很保守,但让人尊敬得多。他抽着烟,走路很慢,说话也很慢,但很有逻辑。他的观点比我的一党立宪更为保守,认为人大只应该发挥一种神圣的仪式作用,代表被崇拜的人民。目前中国的政体运行模式是党委决策,政府执行,人大鼓掌,这种模式没什么不好,可以通过党内关系调整(他还不怎么讲党内民主),提高党委决策质量,增加政府执行效率。他比较关心的是中央与地方关系,赞同地方自治尤其是县自治,主张司法独立,认为党委不能领导司法部门。我与他争论的焦点是人大要不要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也不主张发挥宪法中的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而是争辩在仪式性作用之外,要不要发挥表达性作用,要不要让人大选举更具竞争性。我的理由是当前中国社会分裂性很大,精英与平民的矛盾有越来越激化的趋势,大量的民怨需要化解,人大是化解民怨,表达平民声音的一个关键通道。尽管司法渠道,行政渠道,政策渠道也可起到某种化解作用,但人大渠道是不可缺少的。他则对司法渠道情有独钟(因为他在法学所),认为如果有一个独立公正的司法,民怨中的百分之八十都可以化解。这个比例我不敢说,但司法独立和公正在一党立宪中是至关重要的。他也比较了解我的观点,因为他的两篇文章都引用了我关于一党立宪的文字。他只是说,搞人大选举竞争是一种危险的做法,会被那些捣乱分子,野心家利用。我说,现在政府控制这些人的手段很多,在竞争过程中照样可以控制,更何况,直接选举只是到县一级,只是开极小的口子,中国县又那么多,不可能产生大面积的紧张局面。另外,基层代表老百姓具体利益的分子越来越多,总是将这些人打压在体制外,国家会更不安全。他似乎妥协似地说,要先考虑县自治的问题。我则认为,这二者可以分开进行,也可以同时进行,因为县级民意起来了,自然会要求更多的自治权力。这位同仁在社科院大概也只能说说上述观点,他一直真诚地关注公共问题,而且学理化程度很高。据了解,他的生活就没有我那位学经济学的同学滋润,现在还没有买房,只是租房住。

  另有一位学法学的青年学者,也是多年不见。他在北大,学民法的,主要搞德国的物权法,前不久刚从德国留学回来。由于我不大懂他所搞的东西,也就没有聊很多的学术问题。吃饭时有另一北大的青年老师在场,生活问题聊得多一些,主要是男女问题。到他的办公室(北大法学院老师每人有一间自己的办公室)之后,他就开始介绍他的成果,包括他们办的一本内部流通的学术杂志。然后,他就带点自豪地说,我们北大的老师一般不怎么参加学术界的活动,我们不用去找别人,别人会找我们。但在北大,评职称太难了,几乎没有一个是正常晋升的,更没有所谓破格一说。北大的派系很厉害,他们都是外来户(他是人大毕业的),受到一定的排挤。因此他们一些有类似想法的人想跳槽到浙大,说浙大给他开出年薪三十万,问我该不该去。我说,这取决于他想要什么,如果想要钱的话,还可以跟浙大要更高的价钱。如果想要学术的话,至少需要三个志同道合的年轻人一齐去干,钱少一点也没太大关系。他说北大也可以搞很多钱的,一些老师很会搞钱,但他不想这样。不过,北京房子这么贵,一些不想花太多时间搞钱的老师也被逼着去搞钱了。这给教学和科研质量带来很大问题,我从学生那儿也了解到这方面的情况。

  知识分子弄钱的方法一般是讲课\讲座\咨询\项目等。刚进校的年轻老师一般靠讲课,听一位院长介绍,北师大一位年轻老师由于要还房贷,拼命讲课,结果科研给耽误了,讲课又出了教学问题,苦不堪言。有点实力的老师大多是争项目,因为这是名利双收的事。北京高校和研究单位比地方优势大多了,很多国家项目都被它们截留,地方院校只分得一点残羹冷炙。认真地完成这些项目的学者不多,忽悠项目的人居多。有学者就讲,不就是国家那么一点钱嘛?那些有权势的人一忽悠就几亿几十亿,我们这些老师忽悠个几万几十万的不行吗?

  那些有独立见解的知识分子,要弄到这些项目,则需要改变自己的语言甚至思维方式。除此之外,要弄来钱多的项目,还得走私人关系,这在北京是司空见惯的事。不仅仅弄项目,其他名利方面的事,都得找私人关系,我哪里哪里有人成了北京搞事的通行证。

  真诚地关注公共问题,投身公共行动,如前所说,代价太高。不过,如果有了影响和名气,也没有太大问题。有名气的异见分子,国外一般比较关注,可以通过发文章赚点稿费,也会得到国外以项目形式的资助。有位比较出名的,有实证研究经验的异见学者,就拿到一个又一个的国外项目,比那些拿国家重点项目的学者还要富有。不过,这是极少数,多数异见者是要靠勇气与毅力支撑的。一位十多年前就投身异见活动的学者指出,现在知识分子已经日益脱离公共领域,不大可能对政治活动发挥实质性影响了,顶多只能敲敲边鼓。相对于前些年,某些异见者的情绪有所下降,越来越少地关注公共领域,越来越多地考虑改善私人生活。

  北京进入消费主义时代,知识分子拼命为自己赚得体面的生活,而且大部分也如愿以偿。当赚得体面生活之后,观点自然趋于平和。不仅知识分子如此,一般北京人也如此。很吊诡的是,房价上涨让北京人的政治观点趋于保守,40岁以上的北京人除了混得很差之外,一般都成了这些年改革的受益者,因为他们一般都能弄到两套以上的房子,也就是说,两三百万的固定资产成了普通北京人的象征。拿到全国一比,普通北京人显然成了贵族。房价上涨的真正受害者是那些所谓北漂族,外地进京的年轻人,一个月两三千块钱的工资,何年马月才能赚到一套房子呢?在北京,他们是地地道道的奴隶,拼命为别人打工,到死时也许还买不起安身之所。

  北京政府通过政治和经济的吸金大法为某些北京人谋取了一笔巨大财富,从这个意义上说,它的确是某些北京人的政府,但同时也是北京以外的中国人的敌人,因为它把全国人民的血汗钱吸引到这个地方来疯狂消费。没怎么努力就富起来的北京人对外地人没有什么同情之心,认为他们应该如此。在回武汉的火车上,我碰到一位比较地道的北京人(在北京生活了四十年),已经有了几套房子,是高房价的受益者。你跟他讲房价不合理,他很不以为然。我说,这么高的房价,外地人才如何在北京呆得下呢?他说,北京人才多得很,他就劝那些北漂的人回到本地去,不要在北京呆着。他是一个什么仪器研究所的副所长,对那些来求职的大学生,研究生,他则露出教科书上所描述的嘴脸。跟我说三千元一个月,可以呀,那你得给我挣三万元,否则走人。说给我挣一万,我得给五千,没那么回事。年轻人简直不知天高地厚!他说,现在就是这么个社会,你说不公平,你去闹呀,杀一个人是犯罪,杀一万人则是英雄。

  这时,我想到一位同学所讲到的秩序与正义问题。你可以看到,当社会分裂度很大并有爆炸的可能时,政府会本能地强调秩序。和谐社会有很多含义,其最低限度就是维持一个有序的社会,而不是一个正义的社会。 这种秩序哪怕是用最残酷的手段予以保障,政府也在所不惜。

  为了不走到这一步,社会公正是需要及时考虑的,房价上涨已经带来极大的不公正,其意味着的政治/社会/经济风险都是巨大的。所谓国八条,国六条都不足以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要兑现国务院1998年房改文件的承诺。为什么那么多研究住房政策的人不重视这个文件精神呢?为什么北京知识分子很少从公共视角来关注房价问题,并为此做出努力呢?

  或许私人化可以部分地解释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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