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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性暗示 总局文明示:禁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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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23: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http://blog.xinhuanet.com/blogIn ... 088&page=detail

人类社会虽已进入数字时代,有一样东西却依旧未变,那就是胸部发达的漂亮模特仍是广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小胸立即变大,圆润自然,乳沟诱人……”这是某塑身内衣品牌在一卫视频道播放的广告语,该广告中的模特儿全身上下仅穿着该品牌内衣裤,还时不时变换各种性感撩人的姿态,展现穿上该品牌产品后的神奇效果,一半的胸脯赫然裸露在外。

这类广告,即俗称的性暗示广告,曾几何时,在各省卫视遍地开花。往前一步是法律,往后一步是道德,性暗示广告就这样游走于法律与道德的边缘,它能一直走下去吗?

广电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严格依法依规播放广告。在禁播之列中,除了一贯包含的各类非法医疗药品和性保健品广告外,性暗示广告这次也列入其中。

2006年8月,国家广电总局对减肥、丰胸、增高、药品、医疗器械五类电视购物节目实行“禁播”。

2007年8月,在新的禁播条例中,性暗示广告也首次被追加。中国的电视广告,怎么了?

中国人向来谈性色变。“性”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史上一直是一个讳莫如深的概念,性文化一直被藏在云雾深处,是一个绝口不提的字眼,性的禁忌被神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性革命兴起,加之电视、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普及,性像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

形形色色的“性”张扬于电视、网络、报纸、杂志,勾起你的声色神经,刺激你的性欲高潮,向男女老少证明,我们已经走进“性”时代。

高圆圆在“清嘴含片”电视广告中的一句“你想知道清(亲)嘴的滋味吗?”看了不免让人电一下。由于广播电视媒体的影响面相当广泛,男女老少都不得不受性暗示广告的骚扰。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结果显示,2005年1月到7月,全国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中,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680次,违法率达91.3%。2005年1月到6月,对全国113家平面媒体发布的1608份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发现,1576份为违法发布,违法率高达98%。

正因为如此,直接导致了2006年8月国家对性保健品广告的禁播。买的没有卖的精,听听经销商是怎么说的:广告公司找几个先天条件好的模特还不容易嘛。至于电视上的当事人服用前后的效果对比图,你告诉他你的想法,广告公司自己会用技术制作处理的,那些都很简单,演员模特也用不着去吃产品。

许多人在用了后才明白:假的,最少大多数都是假的。

性保健品广告不让播,广告商们就在性暗示广告上下功夫。明的不行,就来暗的。

现在的“性暗示”广告在于借“性”发挥,巧妙地调动起受众的荷尔蒙,并让人深刻地记住它。因为性是人们普遍关注的,不受任何身份的影响,故最容易引起共鸣,也最容易被人记住。

性暗示广告是把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妙,它具有的爆发力会引人注目;但另一方面,性暗示又会分散受众的注意力,不容易与广告内容融合,使人关注性内容而忽略了广告。

目前我国性暗示广告的出现,不分场合,全面开花,在中国电信互联星空的网站上,在淘宝网的“美胸大赛”中,在午夜电视的“圣帝魅力坚”中。这些‘大尺度’广告的表现形式极为‘新奇’,一味地向“性”靠拢,乐此不疲地打色情擦边球。

广告本来是一种商业的促销手段,为的是让受众能记住这个商品。同时,广告也是一种艺术形式,有着很高的审美价值。性暗示广告带给人们什么呢?

在性暗示广告中,女性的胖瘦、丰满与否等成为男性眼中美丽与否的唯一标准,女性处处要讨男人喜欢,完全处于一种被男性观赏的地位。而电视广告对儿童来说,是被动、强迫性的接受。孩子天性喜欢生动的画面,所以很容易被吸引,接触那些与年龄不相符的“成人知识”,就容易造成孩子早熟,这也是许多家长的担心。

因为这些广告是通过媒体播放的,所以损伤的是媒体的公信力。事实上,在两次禁播条例中,都有同样的表述: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广播电视的社会公信力,群众意见很大。

对于“屡教不改者”,广电总局将依法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停播商业广告等处罚。总局的处罚很温柔!即使在性开放的美国,这几天美国总统竞选者希拉里穿的上衣只因为“低胸,有个若隐若现的V字形,瞄一眼就看得见乳沟”就遭到美国媒体的炮轰;还有前几年的珍妮·杰克逊演唱露乳,这些都违反了媒体的“庄重条款”。

老赵,你是怎么把这桩合同签下来的?”“对付这种女客户我是最有办法的了。”随后,“老赵”向同伴出示一盒保健品,称“秘密全在这里了”。电视广告,不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正成为越来越多人们的心声。

家长眼中带有某些性暗示成分广告的出现是相关部门面临的新问题,目前酒类广告已经有了限时规定,广告分级、儿童不宜广告限时播出等方案都在研讨过程中。

何谓公信力?《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使公众信任的力量。是啊,如果公众不再信任,广告损失是小事。传播知识、服务社会、提供娱乐、刊播广告是媒体的四大功能,如果公众不再信任,损失最大的是国家,因为在信息社会,媒体服务社会的功能何等重要。

如此因小失大,性暗示广告还小吗?禁播,正当其时。
 楼主| 发表于 2007-8-3 23: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违规广告"禁播令"能让媒体"割肉"吗

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forum/2007-08/03/content_6465576.htm

编者按国家广电总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要求严格依法依规播放广告。在禁播之列中,除了一贯包含的各类非法医疗药品和性保健品广告外,性暗示广告这次也列入其中。网民认为,对违法电视广告治理,我们缺少的不是法律法规依据,而是执行不力。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仅仅“叫停”是不够的,还必须依法把“问责”的板子打到位。你怎么看?请进来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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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来源:新华网
播放违规广告,应该坚决叫停

局部英俊:这些电视台播的违法广告影响很坏,有的甚至不堪入目。我是从来不看的,一出现就马上转台或关机。为了净化银屏,还是希望能杜绝这种“卑鄙无耻”的广告。
新华网友:某些“要钱不要脸面”的电视台,不时播放所谓的减肥、丰胸、壮阳的广告,尽管百姓普遍不满,但仍然我行我素。希望广电总局能通过这条禁令拿出点“狠劲”,严惩违规者,以儆效尤,为观众营造一个文明、健康的银屏环境。
看世界:从去年起广电总局就已经三令五申要求禁播违法广告,但是一些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却完全无视法令,受经济利益驱动,公然违反《广告法》,谋取部门利益,大肆播放违规和虚假广告,影响极为恶劣。

“禁播令”能让媒体“割肉”吗?
新华网友:广电总局叫停了多少次了,违规医疗、性保健品和性暗示广告为什么还没有停?为什么一些电视台敢如此无组织无纪律?因为这里面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为此,某些电视台和做广告的奸商早就一拍即合、沆瀣一气了。
新华网友这是一些地方电视台的生钱之道。没有违法的药品和医疗广告怎么过“富足”的好日子?尽管观众看腻了,见烦了,但广告“轰炸”还在继续!为何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的药品和医疗广告不去问津?不斩断其中利益链条,只凭广电总局的一纸“禁令”能奏效吗?
水天一色绿如蓝:现在一些地方台的广告中都会制造出大量带有明显“性暗示”的新词汇出来,有的已经泛滥多年了。不过,广电总局这次叫停也算是“亡羊补牢”,但关键还是千万不要流于走形式,才刚刚清静几天,一转眼又满银屏都是。
[size=+0][size=+0][size=+0][size=+0][size=+0][size=+0]新华网友:县级、乡镇电视台,广告可谓无处不在,随心所欲,这些地方一般不为人关注,违规现象严重,成为管理死角。这次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严格把关,不给这些“黑广告”发放“准生证”,看来这回烦心广告有法治了。

斩断毒瘤需要利剑出鞘

高山有好水:多年来的治理经验告诉我们,对违法电视广告,我们缺少的不是法律法规,而是网开一面、执行不力。如果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用得着频发通知、频下“禁令”吗?因此,对违规电视广告,仅仅“叫停”那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依法把“问责”的板子打到位。
新华网友:广电总局对老百姓普遍反映的问题进行规范管理,这样做非常得人心、顺民意。但不能只是扬眉,还需利剑出鞘,严厉的处罚措施应该向老百姓亮出来,便于观众监督执行,并授予观众应有的举报权,只有依靠群众,才能确保有关规定得到贯彻落实。
新华网友:把此类广告定性为“违规”,可能忽略了其在《广告法》范围内的违法问题。叫停这些广告,必须按照《广告法》给予相应的处罚,严肃查处有关媒体及责任人的违法责任。
  
  
让性暗示广告陷入"人民战争"汪洋大海  (来源:网友)
    发动观众举报是使性暗示广告等违法广告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的途径之一。观众人数众多,分布在社会各个阶层,他们每时每刻与各种不同的电视台打交道,他们也最清楚哪些电视台在播放违法广告,让观众来揭发和举报是成本最低也是最能见效的事情。其实,广电总局也开通了投诉热线,但笔者认为,要真正收到效果,首先要激发观众举报的热情,许多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违法广告听之任之,那么不妨给积极举报的观众一些物质鼓励;二是要让观众知道投诉是有用的,其实很多家长都担心性暗示广告对于孩子成长会产生不利影响,他们是有意愿举报的,如果对观众的举报能给予及时回复,相信会有更多的观众来举报非法广告。全文>>>>

广电总局“大义灭亲”能否震住台长们? (来源:碧翰烽的博客)
    让我们可以欣慰的是,此次广电总局不再用通报批评给予吓唬,而是拿出了实实在在的措施。然而,面对中国数以万计的广播电视台,面对广告收入的巨大“诱惑力”,广电总局此次的一招停播能否在那些广播电视台中形成震慑,还需时间观察。因为,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被通报、点名的广告问题依然在不少的广播电视媒体上继续存在。恐怕仅仅靠广电总局的几个部门来管,还远远靠不住。最主要的是要吸纳民意,而对于广电总局来说,关键是要有“大义灭亲”的勇气和决心,否则无法遏制广播电视台闯红线的冲动和动力。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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