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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运动】之5------“笔记本电脑”:最蹩脚的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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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3 22: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王佩
来源:向日葵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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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曹天参加新闻发布会回来。我问,可有什么礼品?曹天说,一个笔记本。我感觉这问题严重了,笔记本电脑,价值堪与金元宝相比,这不是违反纪律吗,得让他交出来。当曹天没好气地把一本人造革封面的笔记本扔在我桌上,我才发现我弄错了。

笔记本电脑,真是一个蹩脚的名字!

大凡一类新产品诞生,其命名绝对不应超过三个字,最好是两个字,否则,一旦这玩意普及起来, 人们称呼它的时候,就会有诸多的不便。

电脑这个名字取得就非常好,比叫“计算机”简单省劲;手机一词更是一个天才的发明,相形之下,“移动电话”和“大哥大”这两个词是何等笨拙。

笔记本电脑的叫法,最初可能是从IBM生产的一款便携式电脑“NOTEPAD”直译过来的。IT精英们给它取名的时候,没有意识到这玩意若干年后会普及,所以才使用了一个如此冗长可怕的名字。现在可好了,这玩意连个准确的简称都取不出来。我们总不能叫它“笔脑”吧,只能昵称为“笔记本”,这又是一个容易混淆的名称。

在江浙一带,人们管这玩意叫“手提电脑”,简称“手提”,这比“笔记本电脑”少了一个字,我觉得大有提倡的必要。但是那些叫惯了笔记本电脑的人,觉得这名字太土气,每次听到它,就像听到乡下人管自行车叫洋车一样,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

那究竟叫它什么好呢?英文倒是有个现成的词LAPTOP,翻译做“膝上电脑”,但这个名字也不好。比如,你想借女同事的笔记本电脑用一用,你说:“小张,我能用一下你的笔记本吗?”或者说:“小张,借你的手提用用。”她马上能明白你的意思。如果你说:“小张,我想用一用你的膝上。”估计等待你的将是一个白眼或耳光。

一个教训就是,产品的命名绝不能太长!如果名字长了,自然被简化到三个字以下。但汉语是个任性的公主,她要求,简化的名称必须有意义。“照相机”简称为“相机”是可以的,但“数码相机”就不能简称为“数机”,因为不知所云。那怎么办呢?于是大家只好用它的英文缩写:DC。同样的道理,数码摄像机简称为DV,这个词现在比DC用的更普遍。

至于笔记本电脑,现在连英文简写都没处找,算得上是产品命名史的一个特例了。所以,文章最后,我忍不住在我的笔记本电脑上打上这样一行字:看来,最初给你取名字的人,是个理科生无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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