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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标志着中国女权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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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4 10: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monkey-EB 于 2014-12-24 10:58 编辑



中国的单身女性问题不仅是国内新闻的热点,也受到了国际学者的广泛关注。今年五月,美国学者Leta Hong Fincher出版《剩女:中国女权的倒退》一书,下文是对书中观点的总结和讨论。

鉴于中国曾经给予女性的支持,这些文章读起来令人诧异。中国的女性社会地位一度得到提高。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它给予了女性许多新的权利,包括离婚权和财产权。虽然之后的集体化运动几乎让它用不着,但是女性在毛泽东时期的中国撑起了半边天,现在也是如此。


2010年26%的都市女性拥有大学文凭,跟十年前比翻了一番。在中国的大学里,女性习惯性地会比男性工作得更加出色,由此男性在一些入学考试中会被优先考虑。然而,近年来这些由来已久的先进性被传统的男权主义逐渐侵蚀。


一个记者转学者的美国人Leta Hong Fincher说,之前把女性社会地位提到一定高度的中国政府现在正尝试着将女人么拉回厨房去相夫教子。显然这次尝试相当成功。1990年都市女性的工资是男性的78%,但到2010年衰减为67%。都市女性的就业率也在减少,从1990年的77%降到了2010年的61%。


旧中国的女性人人都会去结婚,但是新世纪所带来的社会自由让更多的女性选择了单身,但也有迫于无奈的。这让官方很不安,Fincher还说,因为人们通常认为单身人数少的社会更加稳定。新成立的家庭能促进消费外加房地产业。如果大多数受过教育的甲级女性加入婚姻,那么更多“高质量”的孩子也将会出生。


为此,政府与相亲网站以及房地产联盟。他们关于婚姻和房地产业的调查研究项目常常由相亲产业赞助,由此也推广着这类传销理念:女人这辈子最糟糕的事莫过于不结婚变剩女。他们同时也宣扬着,男人必须买房才能结婚的神奇规则。


法律也站在了女性的对面,瓦解着她们的自我掌控权。2011年国家最高法院关于1950年婚姻法进行了这样的阐述说明,当夫妻离婚时,财产不会被平分,双方只能拥有自己记名下的财产。


Fincher说,这一规则影响重大。在大城市里有三分之一的婚姻是以离婚收尾,经过数百人的采访调查,她发现只有30%的已婚妇女在他们的婚房产权上写有名字。


政府关于剩女理念的宣传到位,导致许多女性和不适合的男人匆忙进入围城,在婚前财产分配的问题上也没加以好好考虑。仅在2013年一年的时间里,中国女性由此失去了“总计起来可能是历史上前所未有之巨的房产财产”,约有超过30万亿美元的款数。


“剩女”现象虽说是一个相当扣人心弦的研究项目,但是Fincher也许小题大做了一点。跟多数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女性权利做的相当不错了。甚至和韩国和日本相比,中国女性的许多社会地位方面和参与度也是很高的。


除此之外,她们也在进行着反击。决心不再任人消遣的女性们给“剩女”一词加入了“我单身我自豪”的新含义,使用该词来定位自己,保卫着单身的权利。


*图片来自网络

原文刊载于经济学人

翻译由煎蛋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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