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 以语篇所表达的情感原则划分语体,属于本位内视角,这一原则始于Bally。早在上世纪初,Bally(1905,1909)在创建现代语体学吋,就是以鲜活的法语语料为基础,以表达者的感情与表达形式(语音、词汇、句法结构)之间的关系为主线,观察了法语语用中的同义关系,从整体上总结了言语表达形式与情感内容之间的种种联系,并从中概括出语言所能产生的两种效果:自然效果和联想效果。前者为语言结构本身所具有的理性意义和感情意义;后者则是借助于情景所衍生出来的语体意义,即语言因语境的差异而产生的各种变体。“联想效果”这一命题,已为后世所普遍接受,由于其揭示了语言结构与语用环境之间的制约关系,故而催化出法语的“niveaux dc langue”(语级)、“registres dc langue”(语域)等新概念。因Bally所研究的是语言体系中的文体现象,其研究的聚焦仅局跟在词、词组、句子的语言层次上,很少涉及语篇,他所归纳整理出的情感表达手段的功能类型,自然也是在语言层次上。基于这一体系性的缺憾,故后世对其所提出的情感原则,只有个别学者相和,Guiraud,P,在《La Stylistique》(1963)中发展了Bally的思想,认为语言符号具有多种潜在价值,同一概念可以用若干个认知意义相同但情感意义不同的语言形式来表达,并由此构成不同的风格。苏俄的JIeBHH(1954)对语体分类曾持过“表情标准”,Akhmanova(1976)也曾把感情特征作为划分语体的主要原则。将语体研究仅局限于“情感表达”,并以其为根据来划分语体,由于与实际语言生活有距离,故在具体操作上遇到困难自然在情理之中。因为在实际的言语生活里,同一类语体表达不同情感的现象,屡见不鲜。例如外交语体,既可表达赞扬的情感,也可表达愤怒的情绪,当然也允许愉悦的情绪存在。可见,语体与情感表达之间不存在内在的制约关系,现代文体学在发展过程中,因情感原则在语用中的分布缺乏统一性、一贯性和完整性,最终放弃了“感情原则”。但无可否认的事实是,语篇的感情色彩,确实对语篇风格形态的形成有一定的影响(详见下文2.7)。困难的是,我们现在的语言研究和语用研究,还没有找到语篇的情感因素与语篇形式结构之间的对应,当前的研究仅局限在词典的语义标注,或带有特定语气或情感的会话结构的语篇分析,并未进入语体结构研究的层次上,这也是一块尚待开发的语用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