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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意识与语体类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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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8 10: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霜叶红 于 2009-12-18 10:23 编辑

作者:丁金国  来源:http://www.eywedu.com/xiucixuexi/xcxx2008/xcxx20080403.html

  提 要 语体作为语类意识的物化形态,从其萌生始就是个多向度的心理物理实体。从不同向度上对语体类型化,既是理论体系上的诉求,也是语用实际的需要。语体类型学的构建,是语体理论体系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对其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将直接影响学科的理论建设和社会的语言生活。

  关键词 类型意识 多向度 分类原则 语体类型学
  
  1 引言
  
  1.1 分类是一切科学研究的起点。类型是分类的结果,是对客体进行宏观综合的结晶。所以,分类是知识系统化的重要过程,是使离散杂芜的研究对象,进入科学体系的唯一通道。对任何事物进行分类,都是人脑根据客观事物的特征所进行的范畴化。在这一过程中,人通过感觉、激活、对照、推理、归纳等认知活动,将相似性的客体予以概括,并赋予一定的结构,这就是范畴。可见,范畴的形成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人类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对事物所进行的编组和定位,对语言运用的归类自然亦如此。
  
  1.2 任何“类”都是由一组具有相似性特征的成员组成的集群,依照共享特征的数量多少,我们可以对集群中的成员确定其在“类”中的地位。享有共性特征多的成员,显然在范畴中处中心位置,称为典型成员,其他则是非典型成员,或称边缘成员。就这个意义上讲,任何类型或范畴都是一个模糊集,不同范畴的边界是不清晰的,交叉状态是极为正常的现象。有鉴于此,典型成员实际上是一个核心基元,在层次上形成了一个以其为中心的上下位等级关系,而这个核心基元本质上是一个原型(proto-type)。这个原型对于语言运用来讲,具有顽强的惯例作用和规范意识。当然任何原型都不是恒定不变的,而是在人们的不知不觉中变化着。当我们在对现实生活的言语行为进行归类时,一种情况是在反复对照中,寻找和建立原型;更多的情况是在心理底层,以既往经验为基础,已形成了一个“先验”的心理原型。在归类操作中,以心理原型为参照系,对相关语篇进行对号识别。语体分类伊始,就面临着比任何社会现象都复杂得多的、且极富个体差异和多变的言语事实,所谓的量化原则,都无能为力,唯有“类型意识”,才能从纷繁驳杂的现象中,剥离出不同语体间质的规定性,从而归纳出不同的类型来。
  
  1.3 任何语类或语体研究,都只能立足于汉语的特质,在丰厚的语类研究资源基础上进行。综观传统的语类研究,其分类标准主要有三:形式标准、内容标准和功能(用途)标准。古人在实际操作中,从来就没有使用单一标准,或将其中二者合用,或三者综合使用。《昭明文选》是内容与功能结合,《文心雕龙》是形式与功能兼用,《文苑英华》主要以内容为准,兼及其它。“形式”、“内容”是以语篇自身为主位,是内部标准,“功能”是外位,因而是外部标准。
  
  1.4 当前我国语体学界对语体的分类,多推崇“功能”标准,笔者此前也持此论。按照多向度(详见下文)的观点,功能标准只是看到了语体的一个或几个“面”,尚有一些“面”则疏于顾及。对事物的分类首先应缕清目的,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着眼点,不同的着眼点自然会引发出不同的分类标准。着眼于理论的研究者,其所关注的是不同语体在语言表达上的差异,如语法形式与语体的对应、语音形式与语体的对应、词语形式与语体的对应等,他们所强调的是表达方式。词典编纂者则更关注词语的“语体标注”的语义等级,或从属的语体色彩,因此其分类标准强调的是风格标准。而对于公众来讲,多因交际的实际需要而依心理惯性选体,很少自觉地进行语体选择,但对表达意向或表达目的却是明确的。我们认为作为语体类型学,在讨论语体分类时,应将不同向度上的语体分类予以讨论,既是理论体系的逻辑,也是语用实际的需要。
  
  2 语体的向度
  
  2.1 语体作为语类意识的物化形态,其存在方式上的客观差别,是由其各自构成上的物质要素及其构成方式所决定的。而物质要素和构成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语体从其萌生始,就是个多向度(multiple dimension)的物理心理实体。说其是“心理实体”,是因为任何一类语体,都以其社群规约的范式,潜存于言语社群的智能结构里,就这个意义上讲它是心理的;而任何一类语体范式,之所以能够存在于社群的智能结构里,是因为有现实的物质性为其存在的根据,据此将其界定为“语类结构潜势”(generric structure potential)是颇有道理的。正是这个实体,在其发生、存在到演变,几乎渗透到人类生存环境的所有领域。对这个实体从不同的向度上审视,就会看到不同的镜象,从而引发出不同的结论。

  2.1.1 作为物质形态的语体,从其内部观察,有其自身的形式意义和形式结构;从外部审视,有其生存域场。这个生存域场,其底层有特定社会文化为基底,制约与规定着语类结构的形式与内容。此外,还有参与交际者个体的认知模式和临境的心理状态,以及话语实施现场的各种可变参数。这些制约语体发生、存在和演变的各种要素,各自既独立成“系”,又互为作用,共同塑造出语体的整体形象。以往我们在给语体进行分类时,对语体的多向度特征,虽然有所觉察,(如多角度、多层次,多视角、多方位等)但在实际操作中,或对向度透视不准,把本属不同向度,视为同一个向度,如交际场合与目的,虽然都属于“功能”,但前者属于自然客体,后者却属于交际主体,显然是属于两个不同的向度;或不分向度,把属于不同向度上的标准合而用之,即所谓多标准。

  2.1.2 对语体的分类,缕清向度是语体分类的前提,然后在此基础上分层有序地进行。语体类型学研究从一开始就面临三个问题:一是从无限的语篇中,寻找具有相似性特征的语类;二是从相似性特征的语类中,概括出“类”的共同点和类间的区别点;三是对“类”的各点、面作个体观察,进而归纳出不同的分类标准及其类型。语体学界在语体分类中的仁智之见,实际上就是聚焦于不同向度所使然。语体的多向度决定了对其分类的多样性及类型的相对性。
  
  2.2 从“位”的角度审视语体。“位”的概念是刘宓庆(2001)提出的,他认为“位”即立足点,“本位”即站在本体的立足点上观察事物;“外位”自然是聚焦于本体的外围。“位”的命题具有浓重的哲学意味,任何科学研究,不立足于本位,就立足于外位。

  2.2.1 从外位对语体进行分类,也就是聚焦于语体存在的客观外界环境,借助于语体生存的语境,来确定语体的类型。对语体的外位观照,立论基础是“外位”先于“本位”。也就是域场先于语体而存在,由此也就天然地决定了“外位”域场的类型化,是语体产生和存在的先决条件。域场类型化是一个历时的演化过程,是人们在言语交际中经过不断地类化磨合,最终磨砺出具有社会规约性特征的与语言运用相谐的语言运用功能域。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进入该域场,就必然接受集群规约性的制约,按照特定域场的要求选择语体。可见,从外位的视角观察语体,具有历史发生学的依据,由于其客观性和物质性特征突显,完全适应了具有严整规则系统的印欧语的言谈行文的话语方式,因而西方的现代语体学从发生起,就尊崇此法,进而熔炼为“功能原则”。标准的功能原则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内容:语用场景、目的、内容。扫描一下有关语体风格的相关著述,在划分语体类型时,几乎都是以“场景”为中心的功能标准。

  2.2.2以交际目的、意念对语体的划分,是从交际主体表达者的向度,来实施的功能标准,对语体结构而言,其本质也是外位视角。在言语行为理论研究者的著述里,他们在划分行为类型时,都是从主体的内视角,追求“言外之力”和“言后之果”,以交际意向为准,来确定言语行为的类型。Austin(1962)分为:陈述、询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致谢和祝贺”。Searle(1979)将Austin的分类进行了归并,修正为:表述、指令、承诺、表情和宣告五类。其后,尽管人们选取的项数不一,但路径是沿着Austin和Searle二氏的思路走下来,以至到上世纪80年代,发展到了顶峰,出现了“意念教学”、“功能意念教学”。以功能意念为纲的语言教材、词汇语义工具书相继出现。所列的意念项(功能项)少者十几项,多则几十项。在外语学界所流行的“功能教学法”,抑是缘此而生发出来。从实际应用来讲,以意念、目的来划分类型,对于语文教学有实际意义,尤其在语文教育的基础阶段,对于提高学习者的交际能力,有着较好的作用。然就理论研究的角度看,要从意念项与言语形式之间的对应关系中,概括出“体”“类”来,却并非是易事,至今还未见到成体系的著作问世。我们这里以一定的篇幅来讨论这一问题,是想说明:这种从表达者的立场,就意念、目的等角度来审视语体,对语用实践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对这一课题还有待于作深度开发。参照有关著述,我们对功能项(意念项)进行了简要归纳,从中抽象出:请求、道歉、建议、邀请、命令、劝告(警告)、同意(赞成、允诺)、拒绝(反对、禁止)、怀疑(疑问)、希望(鼓励)、抱怨、解释、威胁、惩罚等项。这种划分,显然是粗糙的,只起一种示例作用,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找出这些功能项与表达形式之间的对应结构。寻找这种对应关系,不仅是语体风格学界的任务,也是一切语言教学和研究者的任务。

  2.2.3 以语篇所表达的情感原则划分语体,属于本位内视角,这一原则始于Bally。早在上世纪初,Bally(1905,1909)在创建现代语体学吋,就是以鲜活的法语语料为基础,以表达者的感情与表达形式(语音、词汇、句法结构)之间的关系为主线,观察了法语语用中的同义关系,从整体上总结了言语表达形式与情感内容之间的种种联系,并从中概括出语言所能产生的两种效果:自然效果和联想效果。前者为语言结构本身所具有的理性意义和感情意义;后者则是借助于情景所衍生出来的语体意义,即语言因语境的差异而产生的各种变体。“联想效果”这一命题,已为后世所普遍接受,由于其揭示了语言结构与语用环境之间的制约关系,故而催化出法语的“niveaux dc langue”(语级)、“registres dc langue”(语域)等新概念。因Bally所研究的是语言体系中的文体现象,其研究的聚焦仅局跟在词、词组、句子的语言层次上,很少涉及语篇,他所归纳整理出的情感表达手段的功能类型,自然也是在语言层次上。基于这一体系性的缺憾,故后世对其所提出的情感原则,只有个别学者相和,Guiraud,P,在《La Stylistique》(1963)中发展了Bally的思想,认为语言符号具有多种潜在价值,同一概念可以用若干个认知意义相同但情感意义不同的语言形式来表达,并由此构成不同的风格。苏俄的JIeBHH(1954)对语体分类曾持过“表情标准”,Akhmanova(1976)也曾把感情特征作为划分语体的主要原则。将语体研究仅局限于“情感表达”,并以其为根据来划分语体,由于与实际语言生活有距离,故在具体操作上遇到困难自然在情理之中。因为在实际的言语生活里,同一类语体表达不同情感的现象,屡见不鲜。例如外交语体,既可表达赞扬的情感,也可表达愤怒的情绪,当然也允许愉悦的情绪存在。可见,语体与情感表达之间不存在内在的制约关系,现代文体学在发展过程中,因情感原则在语用中的分布缺乏统一性、一贯性和完整性,最终放弃了“感情原则”。但无可否认的事实是,语篇的感情色彩,确实对语篇风格形态的形成有一定的影响(详见下文2.7)。困难的是,我们现在的语言研究和语用研究,还没有找到语篇的情感因素与语篇形式结构之间的对应,当前的研究仅局限在词典的语义标注,或带有特定语气或情感的会话结构的语篇分析,并未进入语体结构研究的层次上,这也是一块尚待开发的语用资源。

  2.2.4 以语篇本身的表达方式作为立足点,来观察语体文脉的运行轨迹是“本位”视角,因为这种分析进入了语体结构的内部。我们在论述语体的构成成分时,曾把“表达方式”视为语体构成的必备成分,与“体目标汜”、“体材性质”、“体脉结构”、“韵律模型”、“风格形态”等并列为构成语体的六大成分。这六大成分对于具体语篇来讲,不存在有无问题,只有性质上的差别,这是因为一切语篇都是通过一定的表达方式来行文说事所使然。可见表达方式刘,于任何语体都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表达方式传统上分为:叙述、说明、论证、描写、抒情等五种,我们认为“对话”也应作为表达方式单列一类,它是上述各类所不能包括的,因为它不仅能自行成体,更重要的是它经常出入其它语体,辅助其它语体更充分地发挥其各自的功能。需说明的是,这六类表达方式,在个体语体中的出现频率是不一样的,因此,也就决定了它们在表达方式系统中地位的差别。虽然它们都处在同一个平面上,但存在着位差,其序位是:叙述→对话→说明→论证→描写→抒情。叙述是基础,它几乎可进入一切表达,或者说一切表达都是建立在“叙述”之上。任何语体中的表达方式,都不是单一的,而是以一种为主,其它辅之。

  表达方式之于语体类型学,是个基础性的范畴,无论在物质上或在语用心理上,都具有统一性、一贯性和普遍性。在中国的语体研究史上,对于语体的分类研究,古人并没有就表达方式进行系统的理论抽象。从(晋)萧统的《昭明文选》到(清)姚鼐的《古文辞类纂》,文体类目从三十九简为十三,在分类标准上虽无创新,却也间或地使用“议论”“说明”“议对”“言情”等概念。(宋)真德秀在《文章正宗》中,对汉语的语篇作分门系类梳理时,立目为辞命、议论、叙事、涛赋四门。“议论”、“叙事”作为理论范畴正式被提出,显示了真氏理论上的自觉。上世纪初始,由于受到日本修辞学和西方修辞思想的影响,国人从传统的文体分类法中,经过钩沉、过滤与筛选,整理出记叙、说明、议论、描写、抒情等五种分类法。最早有汤振常(1905)提出记事、叙事、解释、议论四种文体,其后陈望道在他的《作文法讲义》(1922)中提出:记载、解释、纪叙、论辩、诱导。记载、纪叙可合并为记叙,解释即说明,论辩即议论,诱导可归为抒情。1924年叶圣陶在《作文论》中分了:叙述、议论和抒情三类。这些都显示出走向成熟的理论思考。逮至1940年代,蒋伯潜、蒋祖怡的《体裁与风格》(1941)中分为议论、说明、记叙、描写和抒情五类。蒋氏父子的分类,对于汉语语体研究、写作和语文教学,具有定型作用,自此以降,无论在文选编纂。或是语文教材的编写,或是写作教学,都无不以蒋氏的分类为典范,直至今天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中,都仍以此为宗。蒋氏的五分之所以有此生命力,唯一的理由是因为它与汉语的特征相适应。西语的语体理论传人中国,至今已半个多世纪,其所作的功能分类,不管是五分,抑或六分,迄今都仍是研究者的“工作分类”,在各级的语文教育中,所采用的依然是五级表达。面对语言生活的如此现实,我们觉得在理论研究中,应对五分表达重新审视。从语体类型学的本位内视角,将汉语的语体类型划分为:记叙体、说明体、对话体、议论体、描写体和表情体等六类,把表达方式赋予“体”的资格,似更符合汉语与汉语语文教育的实际。

  2.2.5 从语篇的内容来观察语体,是从本位来审视语体的性质、特征和类型。苏俄文艺理论家巴赫金(BaxTNH)在《言语体裁问题》和《(言语体裁问题)相关笔记存稿》中,多处谈到“体裁”(aHp)有三个重要构成成分:话题内容、风格和布局结构。他所谈的话题内容即“题材”,有时又称“指物意义”,他认为指物意义决定着语体的布局结构和风格。《现代汉语词典》(2002)对题材的解释是“构成文学和艺术作品的材料,即作品中具体描写的生活事件和生活现象。”依据这个解释,所谓题材仅指文艺作品中的质料。与人类语言运用总体比较,其概括性显然很低。我们认为题材与内容、话题有相关性,它们所关涉的都是语体的语义结构。但相互之间又有区别,题材即进入语体的质料,而内容是题材的递次语义展示,如学术题材中的子类学科,话题是对内容的进一步分解。所以,我们在讨论语体的构成成分时,统一把内容、话题和题材界定为“体材”,就是指各种类型语体中所共含的质料而言。体材从形式上看,包括进入语体的人物、事件、场景、例证、数据,甚至图表、影像资料等,从语义结构上看,可分为:律法、数据、应对、论辩、宣示、表情、评价等,有鉴于人类言语行为的极端多样性,决定了体材分类上的高难度。本文所关注的是体材的性质、类属与语体类型之间的关系。语用事实显示,不同语体对体材的容纳,具有类型上的选择和程度上的差别。不同性质的体材,常常引起语体性质的改变。对于体材在语体中的地位,许多学者已注意到,体材与语体之间的选择与制约,有的专属性程度很高,二者之间存在着依存关系;有的则跨体进入,然其体性却发生了异化或性变,都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体材;还有的发生部分嬗变(详见《语体构成成分研究》一文)。虽然我们还无法从体材的角度,总结出“体”的范畴,但体材的性质与类属对语体的作用,在语体研究中却是不容忽视的理论视角。

  2.2.6 从接受的角度,即听者或读者的角度来审视语体,看到的可能是另一番情景。接受者在接受语篇的理性意义同时,也自然会在不同程度上感悟到由语篇所承载的审美意义(包括情感意义和风格意义),留意者便会由此对语篇进行语体归类,进而概括出“语体的风格类型”。风格对于语体来讲,也具有普遍性的品格,任何语体都具有风格形态与之同现共存。语体的风格特征,先人已有卓见,(魏)曹丕初创八体四态:“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辞赋欲丽”,(晋)陆机增而扩之为十:“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徹以闲雅,说炜哗而谲诳”。陆氏对风格特征的论述简而约,及到(南朝)刘勰,不仅将时文语篇划分为三十有三,从中归纳出八类风格,并就语体与风格的关系提出了“因情立体,即体成势”。彦和这里的“势”即风格,而“体”显然是指语体而言。(宋)陈骡《文则》在例述《左传》所载八种语类时说:命,婉而当;誓,谨而严;盟,约而信;祷,切而悫;谏,和而直;让,辩而正;书,达而法;对,美而敏。宋元以降,像如此成体系地论述文体与风格的关系虽然不多,但在诗话、文论及札记里,此种思想却并不罕见。语体与风格对应的思想也是欧陆文体论的古老传统,源自亚里士多德,到了18世纪,俄国的语文学家罗蒙诺索夫,对俄语的风格概括为:史诗、颂歌为高雅体,书信、散文为中间体,喜剧、言谈为低俗体,即所谓的“三体论”。苏俄语言学界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的语体风格大讨论中,对“语体与风格对应”的观点作了评析,认为在特定语言发展的历史上,曾出现过这种对应现象,但只适合个别语言及其发展的某一特定时期。我们认为这一结论是正确的,语体必须有风格特征,但反过来风格特征却不能作为划分语体的根据,原因在于风格的跨体能量太大,同一种风格可出现在不同的语体中。同一个语体(或语类、文体),可容纳不同的风格。如宋词中的“江城子”词牌,仅在苏轼的笔下,就有婉约(十年生死)、豪放(密州出猎)、自然厚朴(斜川闲游),可见从风格形态来观察语体的性质,缺乏历时的一贯性和普遍的解释力。但对语体与风格的历时研究成果,也不能持全然否定的态度,因为二者之间虽不存在对应关系,但在语体的典型成员间,确实可概括出特定语体的风格形态。现代语体学著作中所概括的“语体风格”,实际上只是语体的典型成员所具有的风格,其风格形态只存在于典型成员中。如日常谈话语体,平和、朴实是其代表性的典型风格,然在谈话语体中,也不乏缠绵婉约声气,还可能有粗壮、铿锵的豪语。个别语体的多风格性,是言语生活中的正常现象。因此,风格与语体的对应,永远是个相对化的命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8 10: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3 语体分类的聚焦点与分类原则
  
  3.1 语体分类的复杂性,决定了对其任何向度上分类的相对性,即所谓“定体则无。大体须有”,这是因为理性的相对性所使然。从哲学上看,任何类型都是静态的,分类的过程就是把正在变化着的语体,强行地让其静止下来,实际上,任何类型中的成员,都无时无刻不在运动着,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类型都是运动中的相对类型。就汉语来讲,其异质性特征对语类结构的管约作用,远高于西语之于其语类结构,故在对汉语语体的分类上,完全照搬西语的文体分类原则,显然行不通。因纯粹的外位原则并不完全适应汉语语体的特点,由此也就决定了对汉语的语类进行语体划分,必须采取外位与本位兼顾的原则,本位为“体”,外位为“用”。
  
  3.2 对语篇进行语用归类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将语篇归并为不同的语类,然后再从语类中抽象出语体。在从语篇—语类—语体这一内在的序列操作过程中,聚焦点、原则、标准始终在规约着研究者的观察路向。不同的聚焦点、原则和标准,其所概括的类型自然迥然。作为语体类型学,其任务就是发现或找出普遍性的规则和原则。我们认为不管采用何种具体的分类标准,其切入的聚焦点必须是:生存域场、稳态结构、语义层次量和操作自由度。

  3.2.1 语类的生存域场。任何语类都是在特定的域场中形成、发展和存在,域场是语类存在和运行的基础,没有域场就没有语类。由于语言的民族性和语言运用的文化性所使然,因此,任何语类在实现其功能目标时,都要求与之相应的域场相配置。所以在进行语类归并时,识别域场的性质和类属当是第一要义。

  3.2.2 语类的稳态结构。任何一个语类都是由多重结构所组成,这种结构是历时性沉淀的结果,是一个相对稳定的语用范式。既然是稳定的结构,那么其本身必定有标志其身份的形式特征和结构顺序。所以,规则性、可重复性和可预测性当是语类的主要特点。稳定与规则,是相互制约的,只有稳定才能抽象出规则,规则反过来又确保稳定;重复与预测是在稳定与规则的基础上发生的,有了可重复性才能有预测性,有了预测性,才能保证语言运用的畅行性。

  3.2.3 语义层次量。当代语言学发展过程中凝聚的焦点是语义,无论宏观俯视或微观扫描,离开了语义简直成了不可思议的问题。语义层次量,也就是语篇的语义结构是单层,还是多层的?如司法语类中的“判决”或“裁定”,其语义结构在法理上是拒绝多解,单义性是其理想追求,而审美语类则与之相反,语义多解几乎成了鉴别文艺作品成就高低的标准。从语言运用的层次性角度看,尽管任何语篇都具有三种意义:信息义、语体义和风格义,并且信息义还存在表层义和深层义之别,但各种语义的含量在不同的语类中的比例是不一样的,这种比例差为类型区分提供了隐性标记。

  3.2.4 操作的自由度。这是从语用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心理感受提出来的。我们在语用实践中都有这样的体会:在一些言语事件中,语类对语言表达或理解,对个体的约束力很大,它几乎不允许个人在语用上有自由,甚至具有“专断”或惯例的强制性;相反有些则自由度很大,甚至到了可“随心所欲”的地步。当代作家中那些“玩耍语言”的人,他们对语言的运用,几近没有任何避讳。一般说审美语体自由度最大,日常语体次之,公共语体再次之,社政语体自由度最小。自由度并非是任意性到了极致,它必须接受语言运用的最高原则所制约。任何语类都是“生”于特定域场,一旦定型,对其外部环境就有着一种本能地依附功能,相谐就得体,相抵牾则失体或错体。“得体”本质上是对交际效果的一种心理、社会文化评价。这种评价既出自于表达者和接受者,也受之于“旁观者”,既是主观的也是客观的,但主要还是客观的,因为交际语境、交际媒介和交际话语都是客观的,所以对得体性的判定还是可以找到客观标准。

  3.2.5 这四个聚焦点内在相互关联,在话语归类中不是平行起作用,存在主次的区别。稳态结构和语义层次量,一个是形式,一个是内容,二者最贴近语类,它们又都出自语休本位,为一定客观上的物质标记所支撑。对其准确掌握,对于语体的量化处理和语料库的建立,保证分类的精确性,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由度是由稳态结构、语义层次量和生存语境所决定,稳态结构清晰分明,操作上的自由度就小,反之则大;语义层次量单一,自由度就低,复层或多层,自由度就高。域场对区分语体的作用,在低层明显,高层的分辨率就差一些。所以在具体操作中应综合运用这些聚焦点。
  
  3.3 为保证分类的精确性,在分类操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原则:相似性原则(rcscmbloncc)、整体性原则(cnLirctv)和层次性原则(hierarchy)。

  3.3.1 相似性原则是基于对语类组成成员的“家族相似性”特征提出的,因为处在同一类型的各个组成成员,它们之间既有共享特征,又有各自的区别性特征。其共享特征是:处在同一个语类内的不同语篇,其出现的域场具有同一性、质料的性质具有同一性、表达方式上具有同一性、形式结构等方面也具有同一性,这些确保了处在同一个语类的不同语篇的相似性。正是这些共享特征使得被感知的语篇趋同聚类,组成一个语类,而那些没有共享特征的语篇,则会自动地被过滤掉。按照这一原则,在操作上应先从具体的现实语篇人手,由具体的众多语篇中,把具有相似性特征的语篇予以归集。

  3.3.2 整体性原则是依据“完形”理论为依据而进行思考的,因为人们在辨认具体的语篇时,总是从个别到一般,作为一个语类总体,则是从逐一的连续部分走向整体。而在这个过程中,组成整体的任何部分都发生了变异,它们既是自己,又不是自己。正如三角形是由三条直线组成,然而它却不等于三条直线相交之和,是一个异于任何一条直线的突显整体。可见,语类“整体”形成于个体,然而整体却又完全独立于其构成成分。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从个体出发,寻找和发现整体特征,是梳理语类概貌的必然途径。对某一具体语篇而言,分析和鉴别其语体类属时,必须从整体出发,通观其全部构成性成分,并兼顾其调节性成分,进行宏观综合。

  3.3.3 层次性原则导源于结构语言学的理论,是从其组合与聚合、系统与结构等思想引发出来的。如果把特定语言总体的言语类型视为整体,那么处在整体中的各个具体语类绝非是无序的堆积,而是依照其共享特征的多少,分布在上下管约的系统之中。这就意味着语类是一个分层有序的聚合体系,从高层到低层是层层包孕,从低层到高层是层层递归,而在同一层次上的语类则是平行并置,各类之间在共享特征的基础上,处在横向平等的关系之中。同一个平面上的各单位之间虽然是横向平等,但其排列也不应该是任意的,科学的排列应如光谱一样,呈现横向有序的组合。层次性原则保证了在分类操作中“类”的定位,层次意识的有无,将直接决定着研究水平高低。
  
  3.4 按照层次性的原则,对现行语体的划分应先从高层次着手,然后逐层离析。

  3.4.4 从发生学的角度,人类语言产生初始是单语体,即只是表意语体,随着社会的发展,分化为双语体,即表意语体和表情语体。原初的表情语体是伴随着先民的舞蹈而生成的,有节奏是其形式特征,因此可称为韵语体,而无节奏的可叫做散语体。需要说明的是意、情或韵、散语体并存时,其界限并不是十分清楚,两相混杂是很自然的现象,这也可叫做中间体或韵散混合体。散、韵语体的出现是人类语体形成过程中的一次质的飞跃,后世的一切语体都是从这两种基本类型派生出来的。这种分化是建立在语用环境的基础之上的,只有与语用环境相联系的语体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语体。表意语体与表情语体一经产生,各自按照自己的轨道运行,不可能是平行发展,因而发展过程的不平衡性极为正常。现存的有限资料证实,散语体的发展速度快于韵语体,这是因为散体表意的语体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的联系更为紧密的缘故。后世的散体文学形式,当是从远古的散体平行语体中发展出来的。儿童语体的习得过程也有力的支持着这一看法。因此,当代的语体研究中,所谓文艺语体与非文艺语体的二分,是缺乏发生学依据的。我们认为在原始层次上是:表意语体和表情语体,这是两个基础语体,有鉴于表情语体发展的滞后和其在人类交际中的地位,真正意义上的基础语体是表意语体。随着人类社会的进化,社会交流的需要,递次进行语体分化,新的语体层递出现。新语体的出现。原有语体并未消失,而是作为新语体的内核渗透于其中。所以我们的结论是:基础语体始终是基础,它是一切语体的“原型”。

  3.4.2 至于现实语体的类型是多少,这是一个难以回答,而且是无须回答的问题,只要遵守统一性的原则,按着统一的标准和划分程序,人们尽可依据实际需要,划分出所需的类型。或按照语体本位的表达结构(单一标准),分为叙述体、说明体、论证体、对话体、表情体和描写体等,或按功能域将表意类分为:日常口语—公文事物—科学技术—新闻报道—广告传媒—法律诉讼等。兹图示如下:


  人叙述体—说明体—论证体—对话体—表情体—描写体
  B日常口语—公文事物—科学技术—新闻报道—广告传媒—法律诉讼……
  C赞成(同意、允诺)—反对(拒绝、禁止)—应酬(寒暄、交流)—晓示(知照、告知)—怀疑(疑问)—劝告(警告)—希望(鼓励)—请求—道歉—建议—邀请—伞今—抱怨—解释—威胁—惩罚—评价
  
  3.4 3图表所显示的是纵、横两轴,在横轴上的A、B、C三组,是从三个不同角度对语体所作的划分。A列为本位表达视角,着眼于语体自身的结构性质;B列为外位域场视角,重在语体生存的外在环境;C列为外位主体视角,注视点在表达者的表达意念或目的。从横向切分出来的任何一类,都可在纵向“语级”上,进行风格形态提层。这种,提层既可细处理,也可粗划分,一切都视实际需要而定。对一般言语交际和研究来说,纵向三级或五级即可满足需要。三级即以中性为轴心,向上有高雅,向下有俚俗。或作五级划分,当然也可作七级,或更多级的划分。
  
  4 结语
  
  语体分类是对语类进行科学研究的基础,是研究的始端,识别语体类型既是语体研究的前提,也是语体应用的前提。语体类型学的构建,是语体理论体系构建的重要任务之一,对其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将直接影响着语体理论的建设和社会的语言生活。现实语言生活中的种种颓迹,语篇整体品位日趋低下的情势,正侵扰着民族语言的纯净和民族文化的圣洁。凡此种种,固然咎源自语文教育,然在语文教育中,语体意识的缺略,当是其失却灵枢的要因。就这个意义上讲,语体类型学理论上的觉醒,或许会带来应用上的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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