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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电视(电影)纪录片本质及实践初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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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1 20: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真实性的讨论


作者:jfei
吉林大学新闻系
130012 长春市前卫路10号


     [内容提要]: 如果不能从真实性上对于电视节目作出分析的话,我们是无法对纪录片的本质及相关问题做更加深入的探讨的。在主观真实、符号真实与客观真实这个带有方向性的坐标上,我们可以为几种不同类型的纪录片找到位置,而这种位置上的差异也正是它们的本质差别的所在。不管它的创作手法如何,新闻性纪录片在本质上如其它新闻作品一样,力图通过将纯粹的客观真实符号化,它是一个客观真理代言人的角色在进行着信息的传播;综合性纪录片则力图找到客观真实与符号真实之间的中介点,既不违反客观真实,同时又表达出创作者主观的推断;人文纪录片则是以符号真实为载体,以表达创作者的主观真实为真正目的。但不管哪一种真实,如果我们不能够在客观世界中为它找到反证,都应该视其为真实的一部分。因为人们只能看到符号真实,而永远无法看到它后面绝对的客观真实。

自然,说到电视(电影)纪录片,没有人怀疑过它应该是真实的作品,只是在对于这个真实的理解上存在着偏差。无论是对于真实与纪实关系的讨论,还是对于电视纪录片“直接纪录”与“真实纪录”的争论都离不开对于真实性的探讨。因此,必须在对真实性作出更深层次的探索之后,我们才会对有关电视纪录片的一些相关问题有更明确的认识。


一.真实在哪里?


阿多尼和梅尼把真实分为主观真实,符号真实和客观真实。 这样,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横向的坐标。人类的传播活动都可以在这个坐标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纯粹的客观真实对于个体来说是不可见的,它们表现在于人类的符号真实上。电视无疑是符号真实的一个承载工具。
新闻性纪录、综合性纪录片和人文纪录片这三种电视纪录片的共同之处主要在于它们对真实性的认同上。但既然它们是作为一种符号真实存在着,它们也就与客观真实有着巨大的差别。它们都只能通过符号反映客观真实,而无法还原客观真实。如果说绝对的客观真实,三种纪录片都是不可能达到的。我们的电视作为一个二维平面来反映真实的三维世界本身就是一种模拟。因此,电视通过对被拍摄题材与对象的选择,通过镜头方向性的选择,通过剪辑的过程,已经对于“真实”的客观世界作出了主观的诠释。因此没有一部纪录片可以说自己是绝对真实的。

但它们又是真实的,这种真实来自于符号真实,为了宣传目的或其它功利目的而产生的造假的新闻纪录片和综合纪录片、摆拍的人文纪录都是传媒史上永远的耻辱。因此,它们与电视文艺作品,如电视剧之间又有着本质的差别。因此,真实又成为纪录片本质的属性之一。那么,我们如何看待它们的真实呢?如何用真实为价值的衡量尺度来评价它们的意义呢?

我们可以发现,在真实的坐标轴上,三种纪录片各有各的位置。新闻性的电视纪录片需要最大程度上使它的符号真实符合客观世界的绝对真实。虽然记者们常常出了自己强烈主观和性立场,但这种主观是建立在他对于客观真实的模拟上的。或者说,他本身就是作为一个代表着客观世界出现的声音。即使在《焦点访谈》那样的评论性作品中,记者们也是在纯粹客观的立场上干预着已经发生了的和正在发生着的事件。他们不是第三者,而是代表着客观世界本身。他们表现出的明确立场绝不是作为一个个体的人的主观感悟,而是作为社会的代表者和理性原则化身而出现的。因此,这不但不会破坏客观的真实性反而更加能够体现人类集体对于客观的认知。因此,它们更加接近客观的真实。因此,所谓的宏观视角与客观视角的意义也正在于此。

或者说在这里,客观真实不只是手段,而是目的。它的目的就是让观众了解和明白客观的事实。当然这个事实包括语法信息与语义信息、语用信息几个层面。它通过信息代言人的角色向观众们传递着属于客观世界的信息。客观的信息属性对于它们来讲是第一位的,其它的属于主观世界的情感属性,审美属性都必须服从这个信息属性。如果传者的主观性的因素干扰了客观信息的属性,将损害客观的真实性。因此,在这里,如果说记者们出可以表达自己的主观世界的话,那就是以记者的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一致为前提条件。我们看到,调查类新闻节目、评论类新闻节目都是在这个角度上来说的语义信息和语用信息的传递,在那里,尽管作品常常表达出创作者强烈的主观色彩,但并不损害其客观真实性。因为这种主观性并不是简单的个体性,而是一种属于群体的主观性和一种代表全社会的主观视角。因此,我们可以说,它所表达的仍然是一种客观的真实。

因此,我们电视新闻性纪录片与印刷媒介中的新闻作品有着横向的相同本质。它们表达客观世界的出发点和价值标准是一致的,只是表达的手段不同而已。新闻性纪录对于新闻事件的符号化再现的评价标准与印刷媒体一样,一方面在于它是否能够离客观真实更近。或者说,创作者是否真正地站在了客观真实的出发点上来观察着和纪录着已经发生的事实和正在发生的事实。它的观点越不代表自己的主观意图和主观影响,它所表达的事实就会越接近客观的真实。反之,如果他更多地站在了自己的个体主观的观察视角上、站在上小集团的立场上、站在了狭隘的国家的、民族的或者阶层的群属立场上,那么,它所标示的意义就会打上更多的折扣。另一方面,还取决于他所表达的事实在客观世界中的位置和影响。即对于新闻事实自身的评价标准。也正是这两个方面共同构成了一篇新闻作品的“意义”。那么,如果用印刷媒介相参照的话,电视纪录片正是一种报纸的通讯或者深度报道的文体。

在综合性的纪录片那里,大的前提与新闻性作品一致。如果说,新闻性纪录片是在探讨在真实世界里“发生了什么”的问题,那么,综合性纪录片则注重探讨“为什么会发生”与“怎么样发生”的问题。因此,它也同样要求表达的符号真实符合客观的真实。它更多地从事物本身的历时性因素出发,要求承载的符号表达出历时性的真实特征。它的真实不只是从现在这一时间原点出发,而是更多地探讨发生的事实在客观世界中在某一方面、某一领域历史、纵向的过程的真实位置。

在《邓小平》等历史纪录片中我们可以看到,片子通过对于小平同志生平和重大政治事件中的人生描述,全面地介绍着一个历史人物的客观世界中的作用与影响,同时,通过他的性格和生平的叙述,讲述了客观发生的必然性。这一方面如同历史学家一样地还原着历史的真实,一方面通过他个人与历史的联系宣告着历史必然性的发生。但它除了体现了纯粹的客观真实之外,也或多或少地加入了创作者的主观推断。它对于“意义”的重视要远高于新闻性的纪录片。它除了对于客观发生的事实之外,通过事实之间的联系的推测表现出创作者的意图。那么,它在主观真实的份量上要当然地高于新闻性的纪录片。在科学纪录片中同样通过将客观发生的事实通过主观性的线索加以联系来达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因此,我们看到,综合性的纪录片的主观性要高于新闻性的纪录片。

与印刷媒体的文体相比较,它更象是一种说明文和应用文的文体样式。它具有客观性的属性,因此,它要求真实的一面。但同时,它又常常是“一家之言”,即客观事实之间的那些联系方式是属于个体主观的,并非唯一的和必然的。那么,必然是为节目本身打上了个体主观的烙印。

而在人文纪录片那里,虽然表面上创作者常常减少了他们对于客观世界的干预程度。在“直接纪录”的创作者那里,认为只有通过窥视的方法才能得到“真实”。在“真实纪录”的创作者那里,则通过纪录主体的介入来展现日常的平静上所掩盖的真实侧面。但“两个流派的对峙,其实只说明从生活真实到艺术真实存在着方法问题;而不是将生活真实作为纪录的终点。” 也就是说,这并不意味着人文性的纪录片就更加接近到客观的真实或者真理。纪实不等同于真实。这种纪录中,真实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目的是传递创作者个体和欣赏者个体之间的主观的,非理性的情感诸求。当然,这种情感可以被要求是真实,但却可能是非理性的。因此,这类纪录片如同音乐一般,无法用客观的信息标准加以衡量。我们可以从信息的角度上来讨论其手段的真实。但无法以信息的标准来衡量它们所表达的意义的大小和质量。我们现实中看到,这样的纪录片的题材和故事的社会影响力并不如新闻性节目中那样具有压倒一切的威力。它可以通过陌生化的边远地区的人类学叙述表达出创作者的情感,也可以通过对于人们身边家庭琐事所做的零叙事来与欣赏者产生审美和心灵的沟通。因此可以认为,这里所表达的只是借助于客观真实来表达的主观真实。人文纪录片所表达的真实是符号真实中接近主观真实的一面,或者说,它是符号真实与主观真实的临界点,它距离客观真实很远,它的真实是一种载体(或符号)的真实。它所承载的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功能是非常有限的。那么,我们没有必要从客观真实的角度上来要求这种创作方式,也不能用客观真实的视角来评判它的价值。时效性、显著性、重大性等等这些新闻价值不适于用来评价人文纪录片的价值。也就是说,人文纪录片中作为载体的事实对于代表客观世界的现实的意义并不象新闻性纪录片中那样对于它的价值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它的表达方式、它对于欣赏者和创作者心灵的震撼和带来的冲击才是它价值的根本性要素。

人文电视(影)纪录片在传播中,它是从创作者主观真实作为信源,传达到欣赏者的主观真实中,实际上,客观真实的事件只是作为一种传递这种情感和感悟的载体。评价一部片子成功与否的标准是共鸣性。即它所追求的情感的同一性是否被成功地表现出来。为了得到这种创作者与欣赏者之间的沟通与共鸣。

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一个图解来说明几种纪录片在真实坐标中的位置。
虚拟真实———主观真实-————符号真实——————客观真实
| \ / | \ /
电视剧---电视文艺--人文纪录片---综合纪录片----新闻性纪录片
| / \ | | |
戏剧、小说—诗歌-----散文---------说明文----------印刷新闻文体(参照系)


二.真实性的判定原则


既然电视作为一种符号真实存在,它本身不可能是客观真实的还原,那么,究竟它所表现的事实有没有什么标准来进行判定呢?或者说判定的原则是什么?

既真实世界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在符号真实中徘徊的人们如何摆脱相对主义的困惑而能够真面真实呢?新闻真实性一直是新闻学科重点讨论的问题,综合性的纪录片中,宣传片与客观影片的争论看来还将长久地继续下去,而在人文纪录当中,不管是长镜头理论还是蒙太奇理论中都在力图通过摆脱符号带来的虚拟性而直接让人看到客观的真实状态。

从更广阔的意义上来说,在整个的符号世界中,我们可以把它分为真实的符号和虚拟的符号两种类别。虽然它们都不可能是绝对的真实与绝对的虚拟,但具有相对真实的方向性。因此,小说、戏剧这类作品的虚构性成为它们文学类别的最主要特征之一。而散文、说明文、议论文、新闻作品则被要求不能存在一丁点儿的虚构成分。看来,它们之间的区别同样是真实性。那么,我们可以在整个符号的体系上来看一下虚构与真实的界限到底在哪里。

在新闻作品中,的确不可能达到绝对的真实。你所描述的一切可能都是真的,但你却总是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一些方面。而这些必然破坏了事实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某种意义上说,你并没有交待给予你的读者绝对的真实。在符号世界中,作为一个个体,你只能将确定性的因素交待给读者和观众,而你不可能交待不确定的那些东西。()但应该说,这已经代表了一种符号的真实。在一个系统中,总有些因素是确定性的,(也被称之为预决性因素),同样另外一些是不确定性的。如果你所交待的那些部分与客观真实不相冲突,那么,也就意味着这种符号真实符合了客观真实,或者说与客观真实相一致。这种符号真实也就可以被视为等同于客观真实。对于不确定性的因素,如果你没有把它们作为确定性因素表达出来的话,也同样地不违反客观的真实。或者,你把一些不确定性因素通过不确定性的符号方式表达出来,你就将其转化成为了确定性的因素。(就象在新闻作品中,你用推测性的语言表达可能性的事实时那种处理方式。)这些我们都可以视之为一种符号真实。

那么,什么样的符号才构成虚构呢?在所叙述的事实中,明显地在逻辑上具有与客观的确定性因素相冲突的因素,这时,客观世界如果可以给出证据的话,那么,我们可以称其为虚假和虚构。小说、电视剧、电影故事片是虚构性的作品,是因为它的事件根本没有在真实的世界中发生过。它们中有着无数的因素与客观真实相冲突。一部历史纪录片只能通过我们现在可以找到的历史书籍、画像、场地、回忆等图像来表现秦始皇这样的已经故去的历史人物,而故事片则可以找一个演员来重现他的生活。那么,客观世界当然地给出了逻辑证据,告诉我们,那些故事片里的画面和图像肯定是假的——因为它与客观真实相冲突,秦始皇无论如何是不可能在电影中出现的。而在那部历史纪录片中,人们找不到这样的虚构的证据。这样,我们就可以称其为非虚拟性的作品。

因此,无论是以上的哪一种电视纪录片的真实都表现为一种无反证原则。也就是说,它的真实并不表现在对于客观世界的完整再现,因为那种再现从来就不会有。镜头的取舍,题材的选择都是客观真实的破坏性因素。但只要它们与真实的客观世界中间不存在着直接的冲突,我们就可以将其视为真实。或者说,对于它没有说什么,我们无权指责;我们只要在作品中找不到与客观真实相冲突之处,我们就视其为一种符号真实。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三种纪录片都属于真实的表达方式。

但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如果按照客观真实的标准来衡量的话,三种纪录片仍然有所不同。从上节的图解中可以看到,新闻性纪录应该是距离客观真实最近的一种作品,而人文纪录则距离最远。但如果从个体创作者和欣赏者的主观视角来看的话,人文纪录最符合人们个体的主观真实。综合纪录片则在二者之间,因此,这也成为它的艺术化与客观性相结合的基础。


三.实践中的真实性原则


如果从主观真实、符号真实和客观真实的角度上来看,“真实”对于三种纪录片来说都是重要的,但其具体目的和方式并不一致。新闻类作品是以主观真实为手段,来试图建立一个客观真实的世界;人文纪录片则是以客观真实为手段,来试图表达出自己的主观真实。因此,这两种纪录片的目的和手段正好相反,新闻性纪录的主观介入并不一定表示它远离了真实,相反,如果这种介入可以使它更好地表现客观真实的话,这种借助于主观式的观察角度是无可厚非的。在调查式的报道片子当中,记者常常是以采访者的角度出现,不但介入了生活的真实,而且本人也经常成为事件的角色之一,但这无损于客观的真实。因为他是以客观世界或者说真理世界的代言人的角色出现,来向观众展示生活的本来面貌或者事件背后的真实。
在人文纪录片中,尽管表面上拍摄者多采用隐藏式的手法,将事件的表面真实作以交待。但这并不能说明作品就可以与客观真实更近。因为这种表面的真实只是一种手段而已,创作者真正想表现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通过事实的展现向欣赏者传达自己的主观感悟——表现出自己的主观真实。那么,这种符号层面的真实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空谈人文纪录片在拍摄中应该固守什么样的模式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只要在符号真实的原则下,在客观世界无反证的前提下,不同的编导人员会有不同的拍摄手法。这如同散文写作相似:只要你所写的文字没有虚构和编造的事实,用什么样的文风和什么样的结构都没有一定之规。长镜头、纵深镜头并不是人文纪录片唯一可以使用的表现手法,蒙太奇也不是完全与之对立的结构方式。只不过因为人文纪录片常常以表面上的客观真实为手段,长镜头的方式可以使这种手段看起来更具有专长迷惑性而已。“纪录片实际上是最主观的客观记录。或者说,纪录片是用最客观的手段来表达最主观的思想。主观性与客观性共同构成纪录片的内核,客观性是纪录片的血肉,而主观性是纪录片的灵魂。”

因此,纪录片的拍摄者和理论工作者们完全没有必要非得将人文纪录片及至其它各种纪录片的创作手法做以规定和限制,非得要讨论片子“象不象真正的纪录片”的问题,因为那样只会使纪录片的路子越走越窄。九十年代初期人文纪录片兴起的时候,这种争论和想为纪录片定型、定位的思路已经影响到了纪录片的创作。正是这种讨论为九十年代后期人文纪录片的走弱打下了伏笔。似乎非纪实就不成片,非长镜头就不成片,有记者出镜就不成片等等,都使电视纪录的路子越走越窄。“一旦将手段对象化,不但无助于对象的表现,反而会成为对象的桎梏,而只有作为创造的手段,才是手段观念的最终归宿。” 在国外的纪录片中,各种形式,各种表现手法都能共存,这是才电视纪录长期保持生命力的秘诀。他们不只有符拉哈迪,也有格里尔逊,不只有《动物园》,也有《最后的原始森林》和《大白熊的王国》。



[参考文献]:

1、石屹:电视纪录片——艺术节、手法与中外观照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0年10月

2、高鑫:中国电视纪录片创作理念的演递及论争 现代传播 2002年第四期 P56-59

3、任远:电视纪录片的界定和创作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1991年第五期

4、 韩蕾:纪录片是最主观的客观记录 现代传播 2002年第五期 P133

5、 赵莉 丁海宴:作为创造的手段—重估影视概念之九 现代传播 2002年第五期 P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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