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里妹子学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213|回复: 1

雅俗之辩:电视文化的尴尬选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5-26 16: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孔令顺
来源: http://www.chinatv-net.com/
2003-11-24 15:23:38 

--------------------------------------------------------------------------------

  内容摘要:电视文化是一种趋俗避雅、具有休闲功能的音像文化,而高雅成分亦是其完善自身不可或缺的要素。电视文化的强势存在正深刻全面地影响着当代人的思想和生活,因此关于其或俗或雅归属问题的辩论就具有了现实的指导意义,而雅俗分赏被认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途径。

  关 键 词:电视文化;趋俗避雅;雅少俗多;辨清雅俗;雅俗分赏


  电视,在它诞生不足百年的历史中,以其无可比拟的优势,迅速蹿上了大众传播媒介的第一把交椅,并创造了五彩斑斓、独具特色的电视文化,成为当代文化园林中一处惹眼的景观。电视文化自它出现之日起,有关其雅俗性质的辩论似乎就一直不绝于耳,而这一文化定位将直接决定电视节目的价值取向,并将决定其在当代文化社会中的影响和地位。因此,本文尝试就有关电视文化的雅俗问题呈上自己的些许声音,也许这种声音还相当微弱,但相信多种声音的交响毕竟会有助于电视文化的建设。
  趋俗避雅:电视文化的音像特征
  茶文化,酒文化,汽车文化,服饰文化,甚至是青楼文化,凡是与人类的生活有关联的存在,无不辉映出文化的星光。这是一个泛文化的时代,人们出于种种功利非功利的目的,总是努力地在与文化攀亲结缘,否则,似乎便显得自己没有文化。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那么,何谓文化?古今中外,无数圣贤哲人都试图给文化下出恰切的定义。据不完全统计,现存的定义就有近二百种,可见界定之困难。在这里,笔者无意再去做这种无谓的努力,不过概而言之,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包括人类一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而狭义的文化则是特指知识含量的多寡和格调品位的高下。
  电视,这个依赖高科技而横空出世的大众传媒,一直被关注它的人们评头论足,赞赏者说它有文化,贬斥者说它没文化。那么,电视到底有没有文化呢?从广义的角度来看,电视当然应该有文化,因为作为人类一项重要的创造发明,在其中凝结着诸多的科学智慧。但是,如果从狭义的角度去审视,电视又表现得似乎没有太多文化,这不仅让许多观众在埋怨,理论家在批评,电视人自己也在着急;电视没有文化,不仅文化人在指责,专家在感叹,就连没有文化的人也在抱怨。可见,电视没有文化,似乎已成了社会共识。那么,电视到底是如何没有文化的呢?
  这当然首先反映在播出的节目中。我们每天打开电视机,扑面而来的大多是些肤浅的、通俗的甚至是平庸的节目。声画两张皮程式化的新闻,大腕明星丑态百出的综艺,拳头加枕头拖沓冗长的影视剧,老王卖瓜式直接诉求产品的广告,一切都让人不由得感叹文化的没落。节目的没有文化,自然也折射出电视人的没有文化。电视事业的迅猛发展,使人才来不及培养,所以多数电视人都是半路出家,边干边学,缺乏先进系统的理论指导,无异于摸着石头过河。即便有几个科班出身的,也往往重技巧而轻文化。女生都想着出镜,男生一旦扛上摄像机便自我感觉威风八面。电视台本来就是个充满了各种诱惑的名利场,再加上迅捷的工作节奏,自然养成了大家普遍的浮躁心态,于是没有几个人能真正耐得住寂寞,坐下来读书,静下来思考,这无疑直接导致了电视节目文化含量的缺失。
  但是,电视果真就没有文化了吗?细细想一下:电视节目中,音乐有文化,舞蹈有文化,服装有文化,就是游戏本身也有文化,更何况还有相当数量冠之以“文化”的各种节目,我们怎么就会说电视没有文化呢?
可见,电视不是真的没有文化,它缺乏的只是一种精英文化,即雅文化,体现的是一种大众文化,即俗文化。我们知道,文化是时代的产物,而电视则是凭借高科技生存的大众传播媒体。因而,电视文化从内容到形式上都迥异于传统的以文字为载体的文化样式,而是一种全新意义上的文化。严格地说,电视文化是一种音像文化,它由声音和画面两个最主要的方面构成。
  其实,图像文化早在远古时期就产生了。图腾、岩画和符号就是人类童年时期的原始图像文化。文字的产生使人类摆脱了象形图示的童年幼稚,思维也随之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如果说书籍是文字文化,美术是色彩文化,音乐是声音文化,那么电视则是以上文化的综合。电视具备了音像两大功能,并能连续表达事物的过程,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是原始图像文化的发展、提高和成熟,是人类科技史和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
  在八小时之外、工作之余,普通民众打开电视机,无非就两个目的:获取信息和娱乐。虽然电视中也有各种教育节目甚至是教育频道的存在,但不可否认,一般人看电视主要还是为了娱乐,因此电视天生地就具有一种休闲功能。有句幽默说得好:任何发明创造都是懒人为了懒惰的发明,懒人的发明当然属于“懒文化”,也即轻松、休闲。因此,电视也就特别受到需要缓和压力、释放情绪的现代人的青睐。
  电视,声画同体,音像同步,形象生动,明白易懂。看电视不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甚至文盲也能看得懂,所以受众面广、收视率高,是典型的大众文化的集中体现。随着市场经济的突飞猛进和消费时代的来临,人们的工作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生存压力也日渐增加,经过一天辛勤忙碌的人们回到家中,自然希望放松一下,看些轻松的、休闲的报纸杂志或电视节目,一般很难再有精力和兴趣去研读赏析高深晦涩的经典作品,以电视为代表的音像文化和以杂志为代表的图文书的兴起繁盛,就是当代时尚文化的生动注脚,它们共同宣告了读图时代的来临。
  音像相较于文字,更形象直观,丰富生动,接受起来也更准确省力,但它却短于表现深层次的价值理念和复杂的逻辑思维。若长期沉迷于此,人类的思维必将钝化乃至于退化。这并非危言耸听,因此也引起了诸多有识之士的警醒和对电视文化的尖锐批评。不过,从人类的文化发展史上来看,几乎每一种新的文化样式的出现,都是部分地对旧有文化的解放和超越。以文学史为例,从诘屈聱牙的上古钟鼎文,到肇始于民间的诗、词、曲、戏剧和小说,从之乎者也的文言文发展到平白晓畅的白话文,几乎在一开始,都会受到种种的责难,但其与普通民众天然的亲和力终将为其赢得主流的地位。因此,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时代越是发展,文化越是通俗易懂,电视文化也是一种文化,它宣告了一个以书报为主要载体的文化时代的结束,开始了一个以音像为主要载体的文化新纪元的来临。
  由此看来,那种站在传统精英文化的立场上对电视没有文化的批判,只是对新的音像文化和休闲文化没有充分认识和适应罢了。这场旷日持久电视有无文化的争论,其实有助于人们对电视文化特性的把握,从而培育出一种有利于电视文化茁壮成长的社会氛围。
  雅少俗多:电视文化的两难处境
  综观目前的电视文化态势,一言以蔽之,可谓整体偏俗,而又有雅的追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众经久不衰的政治热情开始退潮,消费主义观念深入人心,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无论是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主流文化还是知识分子的精英文化,都悄然退出了文化舞台的中央。那些五彩缤纷但却昙花一现的文化快餐几乎垄断了中国的文化市场:卡拉OK替代了古典音乐,自由舞替代了芭蕾舞,地摊文学替代了严肃文学,大同小异的肥皂剧替代了风格多样的艺术电影。曾经令人肃然起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各种戏谑调侃下变得虚弱、甚至虚伪,在一种以宣泄和释放为终极目的的消费文化的席卷下,中国进入了一个大众文化的时代,而电视则成为这一时代凌驾于一切之上的媒介霸主。
  电视不仅作为一种机器进入了千家万户,而且作为一种文化影响甚至支配着芸芸众生。随着整个社会的市场化转型,中国的电视文化也经历着从宣教文化向娱乐文化的转变,特别是在90年代末期,由于各电视台、电视频道以及各种传媒之间的激烈竞争,也由于处在特定历史状态中受众娱乐需求的增加,电视的娱乐化倾向越来越明显,《还珠格格》、《戏说乾隆》、《鹿鼎记》这样的娱乐消遣性电视剧风靡一时,《欢乐总动员》、《玫瑰之约》、《幸运52》这样的游艺节目层出不穷,各种戏说、武打、言情、游戏、竞猜性节目纷纷出笼,甚至出现了多家卫视台同时播放一部娱乐电视剧、同时推出一类游艺栏目的奇特景观。
  这些节目,提供的大多是一些无思想无景深但却轻松流畅的故事、令人兴奋而又晕眩的视听时空和“当下性”消费的娱乐快感。在这里,消解了文化的认知功能、教育功能甚至是审美功能,放弃和疏离了崇高感、悲剧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只片面强化了其感官刺激的娱乐功能。过去文化中那些引以自豪的东西,如深度、焦虑、恐惧、永恒的情感被淡化,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世俗梦想、儿童乐园和文化游戏,它不需要我们殚精竭虑,不会让我们痛不欲生,它甚至可以把我们的智力消耗降低到几近于零。电视文化体现出浓烈的后现代主义倾向。这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当人们坐在电视机前,目睹琼瑶言情故事的缠绵悱恻或金庸武侠故事的山重水复,目睹那些才子佳人的青春恋情终于柳暗花明,那些孤胆剑客终于手刃仇敌,那些香车美女终于各归其主的时候,人们情不自禁地走进了一种集体无意识,一种对自己的人生经验进行了理想化的幻景之中,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在许多文化人看来,这些娱乐节目即使不说是粗俗、平庸、浅薄,至少也与精致、高雅、深刻相去甚远,但它们仍然风靡中国,甚至令许多人们“相见无杂言,但话影视剧”。对此,不少文化人都痛心疾首,悲叹文化之堕落、人的品位之堕落。然而,在一个消费时代里,娱乐性节目的风行,自有其现实合理性:它们用对那些矫情的贵族意识的嘲笑、对虚伪的道德寓言和价值观念的瓦解,为处在生存压力下的大众提供了一种“假释”。它兴高采烈地抛弃了那些由意义、信念和价值强加给人们的重负,用一种能够逃脱惩罚的游戏方式,提供给大众一个欢乐的平台,一个世俗化的万众同乐世界。
  然而物极必反,当肥皂剧充斥荧屏、当娱乐变成愚乐时,人们就不禁要对电视文化提出批评以至于愤怒了。国内电视综艺节目的低水平几乎是公认的,但是它们何以能生存下来,而且似乎还搞得红红火火?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这类节目的收视率相当高,因为很多观众爱看。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戏曲、话剧以及严肃音乐,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它们是高雅艺术,远非综艺节目可比,可就是曲高和寡,令人望而却步。可以想象,如果综艺节目也搞得如此高雅,还会有这么多的观众吗?在这个受市场规律制约的年代里,电视人考虑更多的是如何迎合受众的欣赏趣味,而不是我们一厢情愿所企盼的提高文化品位。你庸俗,所以我媚俗,正所谓“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有什么样的市场需求,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生产,这也正符合市场规律的要求。它提醒我们,在义愤填膺地抨击电视文化庸俗时,也要想一想自己的欣赏水平是否也不太高雅。其实,不光电视,遍布街头花花绿绿的报刊不也是如此?说起明星婚恋、吃喝拉撒之类的花边新闻,几乎所有的人在公开场合都会嗤之以鼻,认为其不上档次。但为什么各家报刊还要连篇累牍地刊登这些内容呢?要知道如今这些靠市场运作的报刊可真是把读者当成了衣食父母,如果大家都不喜欢了解明星们的那点生活琐事,他们敢这样愚弄读者吗?对生存日益艰难的各家报刊来讲,如果不是读者们的喜欢和支持,那些记者和编辑们肯定不会象西方的狗仔队那样卖力而放肆地充当公众的窥阴使者,也许他们心里并不情愿,但他们不得不如此,这就是市场规律。
  不过话又说回来,想要人人都心甘情愿地去听歌剧、看芭蕾舞、欣赏高雅艺术也是不现实的,而且恐怕永远都不太可能。雅俗的分野是相对的,俗本来就是一般公众的常态生活方式,思想家和艺术家毕竟是人群中的极少数。也许需要改变的是我们看待一般俗文化过于挑剔的眼光。
  鉴于中国特殊的国情,电视节目既有商品特征,更具意识形态属性,各级电视台普遍实行事业化性质,企业化经营。电视台的双重属性使它不得不在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寻求一种平衡。换言之,即一方面要寻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要努力完成党和政府交付的各项宣传任务,并肩负着提高人民思想道德和文化修养的重任。于是,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电视人便想把节目做得既有文化品位,又具有吸引大多数受众的娱乐品质,便只能采取“寓教于乐”的传统方式,努力地在各类节目中添加文化色素,惟恐别人认为节目做得没文化,致使“我们的娱乐节目往往没有真的‘乐’起来,总是有太多娱乐背后的东西在肢解着、控制着‘娱乐’,因此总让我们觉得我们的娱乐节目过于沉重、过于意识形态化”①。节目做成了文化和娱乐的夹生饭,殷勤的双面逢迎也就只能是两边都不讨好。
  纯粹的冠之以“文化”的节目并不是没有,但现行的电视赢利模式无疑极大地制约了其发展。在中国内地,普通有线电视观众只要每年交纳百十块钱的管理费用,就几乎可以无限制地收看三四十个频道的节目,不用再向电视台交纳任何额外的收视费用,也就是说,在中国大陆目前还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收费频道和收费节目,电视台的主要收入仍要靠广告费来维持,而决定广告费的一个重要指标便是收视率的高低。也就是说,电视台要想有较高的广告收入,节目就必须有较高的收视率,而争取较高的收视率无疑就要把节目做得大众化,而大众化节目就不可能具有太高的文化品位。②这真是一个悖论,并直接导致了电视节目的媚俗化倾向和频道专业化的举步唯艰。文化节目的大投入和低收视率,长此以往,必然使其入不敷出,难以为继。比如,叫好不叫座的纪录片,拍摄周期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甚至几十年,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除了极为优秀的节目可用来评奖从而给台里赢得荣誉外,曲高和寡的小受众实难引起市场经济大潮中电视台持久的制作热情。久而久之,必然造成了高雅文化节目缺钱、少设备、乏人才疲于应付的摆设局面。为了赢回较高的收视率,困惑的电视人只能加大高雅节目中通俗的成分,结果做出来的节目,文化人嫌俗,老百姓嫌雅,不伦不类,上下为难。
  辨清雅俗:电视文化的必然抉择
  在这个信息化的社会,很少有人能够忽视电视给人们生活所带来的深刻影响。在现代传媒中,电视无疑已经成了傲视群雄的“大哥大”。人们除了工作、睡觉之外,看电视几乎成了花费时间最多的行为。许多调查统计显示:电视是人们接受信息和休闲娱乐的媒介首选。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许多家庭也许一周都可以不听广播、不看报纸杂志,但很难做到不看电视。在英国曾经做过一次实验,实验机构为那些不收看电视的家庭发放奖金,但不到一周,绝大多数家庭都舍钱而重新取了电视。时至今日,对于许多人来讲,看电视是如同吃饭、穿衣一样最普通不过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回到家,人们几乎是下意识地打开电视机,然后有意无意地收看,有意无意地转换频道。在电视屏幕的斑斓变幻之中,人们感到了愉快、轻松和充实。正因为电视太容易为人填充空虚、制造欢乐,甚至用美妙的幻境来暂时掩饰残酷的现实,这就使得人们很容易对电视产生依赖性,甚至于染上了电视瘾,无法自拔。③看电视的时候人们觉得很轻松,但看过之后往往会觉得更空虚、更沮丧、更不快乐,但过后他们又欲罢不能,再次打开电视机。电视每天都在吞噬着人们大量宝贵的时间,无异于耗费生命。为了把人类从电视手中解放出来,世界各地的反电视主义者都在进行着孜孜不倦的努力。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些学校,每年的5月7日,数百名学生都要参加一次埋葬电视的活动,宣誓要戒绝收看电视的恶习。电视的泛滥的确使学生们难以自拔,不断有报告指出,电视不仅影响了学生的视力,影响了正在发育的青少年的身体甚至是性格等等,当然最直接的影响是学习成绩的下降。活动本身当然不能说没有意义,但富于讽刺意味的是,这个活动照例要受到电视记者的采访甚至于转播,而当埋葬电视机的电视新闻播放的时候,那群刚刚参加过“葬礼”的学生们则会满怀热情地围坐在电视机前,寻找自己的光辉形象。随着大屏幕高清晰度数字电视的出现,卫星电视、有线电视的迅猛发展,以及频道栏目的日益丰富,电视的受众群和收视时间也在不断增加。换言之,也就是其影响呈越来越大的态势。电视象一双“看不见的上帝之手”,以一种常常为人们所忽视的方式影响和改变着世界。在人类的历史上,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象电视这样有着如此巨大吸引力的一种传播媒介或是娱乐手段。
  正因为电视在我们的生活中显得太平常了,所以它在满足人们不同需要的同时,也正潜移默化地进入我们生活的各个层面,影响甚至改变着人们的知识结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人格修养、审美趣味和世界观、人生观,同时却常常让我们熟视无睹。这种影响对青少年来讲显得尤为明显而且深远。当电视在一个社会充分普及之后(家庭拥有率达到70%以上),就会出现成批的婴儿,从零岁起就开始看电视,此后几乎是在电视机前吮吸着电视的乳汁长大,成为电视的一代。他们是注重感觉的“感觉人”,表现在行为方式上是“跟着感觉走”,这一点,与在印刷媒介环境中成长的他们的父辈重理性和逻辑思维的行为方式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时由于收看电视是在背靠沙发、面向荧屏的狭小空间中进行,这种封闭、缺乏现实社会互动的环境,使得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养成了孤独、内向、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社会责任感较弱。日本学者林雄二郎将之称为“电视人”,而中野收则把他们叫做“容器人”。“电视人”和“容器人”的概念都是建立在对现代人的一种社会病理现象——电视依存症批评的基础之上的。④在欧美等国,电视的一代是上世纪60-70年代开始问世的,他们中的第一批人已经组建家庭并且成为社会的骨干力量;而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电视的一代直到80-90年代才诞生出来,现在还处于成长过程中。但世界终将属于他们,电视的威力也必然会越来越显著地作用于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普遍文化品位不高的娱乐性节目和泡沫影视剧充斥荧屏的今天,许多有识之士都不无忧虑地指出了电视这种迎合观众媚俗倾向的负面影响。美国精神医学家E.D.格林在《电视与美国人的性格》一书中认为,电视的煽情性和刺激性,使许多美国人退化到了只会“边看电视边吮吸手指”的地步。以上事实充分说明,不管人们对电视文化是热情歌颂,还是无情声讨,亦或是超然漠视,都无力从根本上改变电视在当代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我们最明智的态度就是正视它的存在,分析它的特性,从而找出控制利用它的有效策略。
  美国著名新闻工作者李普曼认为:现代社会越来越巨大化和复杂化,人们由于实际活动范围的限制,不可能对和他们相关的整个外部环境和众多的事物都保持实际的经验性接触,对超出自己亲身感知的事物,人们只能通过各种新闻供给机构去了解。其实这也正印证了麦克卢汉的著名观点:媒介即人的延伸。这样,人的行为已经不再是对客观环境及其变化的反应,而成了对新闻机构提示的某种“拟态环境”的反应。人们囿于自己的局限,往往把拟态环境作为客观环境本身来认知和对待,即“信息环境的环境化”(日本传播学者藤竹晓语)。鉴于电视在当代社会的巨大影响,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其文化品质,辨清雅俗,从而使电视文化朝着一个更加健康的的方向发展。
  人类已经进入了21世纪,进入了一个 “知识爆炸”的时代,甚至是一个信息过剩的时代。各种现代化传媒为人们提供的信息极大丰富且急速更新,令人应接不暇,人们有充分的自由和空间选择自己所需要或感兴趣的东西。用经济学术语来说,在信息市场上,现在已进入买方市场。在市场规律的制约下,各种介质的媒体不得不充分考虑受众的需求,并投其所好。随着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日益进步,大众的思想道德水准和知识文化水平也在逐步提高,因此人们对电视的要求已不再满足于简单地告知,而倾向于提供丰富多元的知识和多角度的阐释,开始进行理智的思考,从而做出自己的判断。“现代观众已从被动接受型转变为主动思考型……‘让我们看,让我们自己思考’是现代观众的心理要求。”⑤社会的多层次存在,民众欣赏水平的参差,必然对电视节目产生了雅俗各异的需求,而多元并存的电视文化也正是维持文化生态平衡的必需。
  电视正无微不至地深刻影响着当代人的生活,我们没有理由轻视它的存在,甚至于放任自流。在世界上的任何国家,都在努力地规范电视文化,使其服务于主流意识形态,以维护其统治。在我们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该辨清电视文化的雅俗,因势利导,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受苦受累的民众在一天的劳作之后,还要正襟危坐在电视机前接受说教,人们有权力在业余时间、在私人场所、在不危害他人权益的前提下寻求暂时的精神释放和心灵愉悦。“电视当然是娱乐的,也必须是娱乐的,但是这种娱乐不是拒绝责任的无为嬉戏,而应该是潜在着必要建设力量的娱乐。”⑥当年,席勒曾经把游戏活动当作提高人的精神能力的一种必要途径,他所谓的游戏活动,显然就不是无谓的嬉戏,而是一种具有精神属性的的生命活动。一方面是公众口味的客观水平和电视媒介的本体属性决定了电视文化总体上趋俗的大众化基本走势;另一方面作为社会公器它又确实有着提升民众欣赏水准的责任,至少应该为那些有着自我提升自觉性、希望看到知识性和高品位节目的观众提供他们想得到的东西。“尽管电视是一种大众传媒,但新世纪的中国电视文化,应该不仅仅是一种被平均化、单一化、模式化的‘大众’的文化,而应该是一种多元的丰富的现代文化,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大众文化,它不仅是那些数量上占优势的大众的文化,而且也是那些在数量上并不占多数的大众中的若干小众的文化;它不仅要满足受众宣泄、松弛、好奇的娱乐性需要,它也要满足人们认识世界、参与社会、变革现实的创造性需要;它不仅要适应受众已经形成的主流电视观看经验和文化接受习惯,而且也要提供新鲜、生动的前卫和边缘的文化经验以促进人文化接受水平和能力的不断提高。”⑦电视的存在,确实给自认为聪明的当代人提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其实早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著名学者爱因海姆就曾指出:“电视是对我们的智慧所提出的新的严峻考验。如果我们成功地掌握了这一新兴的媒介,它将为我们造福;但是它也可能让我们的心灵长眠不醒……当传播可以通过手指的一按而进行时,人的嘴便沉默了,写作也停止了,心灵也会随之凋谢。”
  雅俗分赏:电视文化的唯一出路
  电视节目的低俗化倾向,事实上已使文化大众们深受其害,也引起了文化精英们的猛烈抨击,甚至出现了“砸烂电视”的呼声。越来越多有品位有追求的知识分子在愤怒地远离电视,重新捧起了纸质媒体。把这一部分人重新拉回电视,不仅是电视文化的需要,更是电视产业的需求,因为他们不仅社会地位普遍较高,往往代表着时代的发展方向,在经济上也往往具有着较强的购买力和消费水平,而这正是广告投放者最感兴趣的。电视节目目前的文化含量还远远未达到它所能够而且应该承载的水平。在人们的思维定势中,往往一提到电视文化,就说成是通俗文化、快餐文化、娱乐文化,其实这是对电视文化一种比较片面的理解。杨澜的电视文化传播理念就是:电视媒体不能完全图一时的热闹和搞笑,最终的赢家肯定还是优秀节目的拥有者。因此,她将其“阳光卫视”定位于“中西文化历史”频道。
  普通大众是社会的主体,理所当然要成为电视的主要服务对象。可在任何时候,普通老百姓最感兴趣的还是俗文化,即使他也非常向往高雅文化的熏陶。再说,所谓的俗和雅总是相对而言并相互转化的。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一向对电视节目的浅薄低俗批评最多最激烈的文化精英们,而一旦坐在自家的电视机前,却也往往并不真正排斥一些轻松通俗的娱乐性节目,反而对一些严肃、深刻、沉重的高雅节目缺乏恒久的兴趣。这一方面源于人类好逸恶劳的游戏天性,另一方面出于人们对电视文化本性的传统认识。人们向来认为,看电视无非是为了娱乐和消遣,兼有获取零碎浅显信息的功能,而要全面系统地学习文化知识,只能进学校、读书本。另外,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即埃里克•塞瓦赖德所说的:任何一个低级趣味的人都不会有高级趣味,但是每一个自称趣味高级的人却都有相当分量的低级趣味。而在电视机前,在那种日常的、放松的、私人的环境中,人的低级趣味最容易起主导作用。
  面对这样一群俗文化的接受者,电视应做的是引导观众进而培养观众,而不是一味地去迎合谄媚观众。如果为了增加收视率而简单地把迎合当作一种手段,也许在短时期内会有效,但是从电视文化长期建设的角度来看,这却是非常危险的,并可能终将彻底失去受众。具体到对节目的要求,可通俗,而不可庸俗。比如,同是武侠剧,央视版的《笑傲江湖》相较于港台版的一些只知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武打片,无论是思想内容还是艺术成就,都不可同日而语,因为在其中蕴涵着丰富的人生意蕴和文化色彩。同是娱乐游戏节目的《快乐大本营》,在全国来讲,既是做得最早的,也是做得最好的,虽然各地跟风而起众多的克隆品,但直到今日,仍未有出其右者。为什么?其中虽有诸多原因,但笔者认为:李湘、何炯、李维嘉三个主持人在节目中的表现是真诚自然心态的流露,虽夸张但不做作,他们在真正自娱的同时也达到了娱人的目的。在场上,他们也有失误,但他们不矫饰、不隐瞒,大大方方从从容容地面对,反而能够得到观众的谅解和喜爱,因为他们是真实可亲的,而不是滴水不漏皮笑肉不笑地背台词。虽然节目整体定位是娱乐的,但人情味颇浓的“阳光行动”和“快乐会客室”版块为节目增添了许多人文关怀,提升了其文化品位。
  通俗的节目可以靠增添知识含量使其雅化,相对高雅的电视节目也大可不必板起脸来作导师哲人状,因为相信哪个电视观众也不想坐在那儿受训。电视人应摆正心态,既不能俯视也不必仰视观众,只需放下架子,心平气和地和观众交流。节目也不妨做得更精致耐看些,使其更能体现电视音像同步的传播优势,并可适当地加大趣味性成分。光线传播的《体育界》就一扫传统的体育新闻播报方式,换以娱乐的视角观照体育界,以综艺的手法报道体育界,因而深受喜爱体育甚至是不喜爱体育的观众的青睐。因为体育本来就是人类的一种竞技游戏,我们不必强加其太浓的政治色彩。中央电视台以深刻冷峻著称的《新闻调查》,也努力地使新闻事件化,事件情节化,情节人物化,而人物则个性化,因此深受好评。
  我们尽可能地想在满足人们正常节目需求的同时,提升通俗节目的文化品位,把高雅节目做得更好看,不再那么曲高和寡,并不是无原则地中和雅俗文化,因为我们说过:机械地上下逢迎只会导致两面都不讨好。
  可是自有电视传播以来,却一直有执着的电视人在进行着争取全面讨好的尝试。当然比较简单的办法是在一个栏目中包容不同档次的节目,希望各有针对性。这就好比面对一群不同口味的食客,既然众口难调,那就索性在一桌上摆满不同风味的菜肴,甚至作成拼盘,您就看着各取所需吧。《东方时空》一度想把几乎所有的观众都笼络住,制作一桌丰盛的全民电视大餐,于是把严肃犀利的《焦点访谈》、平易质朴的《生活空间》和阳春白雪的《东方之子》编排在一起,中间再穿插青春活泼的《东方金曲》,总主持人下设分主持人,规模宏大, 兼容并包,号称杂志型栏目。但电视在传播方式上毕竟不同于杂志,电视是一种线性传播,其节目只能是按照时间顺序一个接一个地来播出。这样,对于一个电视频道来说,在同一时间里,受众是被强制性地安排接受固定的节目,自己无法选择。而报刊杂志则是把版面同时呈现出来的,读者可以根据兴趣自由取舍。既要面对全体公众,又不能象报刊那样提供一份内容丰富庞杂的自助餐由受众自己选择,众口难调的矛盾在电视传播中就显得特别严峻。知识阶层与大众阶层的对立也许是人类一道永久的鸿沟,尽管一直矛盾不断,但在纸质媒体的时代里却基本上相安无事,这种文化上的冲突可以通过分流的方式得到解决。学者们尽可抱着学术专著闭门苦读,细斟慢酌,但大街上渲染凶杀、色情的小报供不应求,生意也照样看好。至今,人们对报刊等纸质媒体的微词远远小于电视,就在于它们各有自己的特色拿手菜,不管是儒雅洒脱的《读书》、《文学自由谈》,还是善于煽情的《女友》、《家庭》,自有一帮口味相投的欣赏者。一旦电视雄心勃勃地要做一道全民皆食的文化大餐,知识阶层与大众阶层的冲突不可避免地就要表面化和公开化。由于收视个体的差异,观众可以分成许多个兴趣类群,因此要想使每个节目都做到既寓教于乐——集娱乐与资讯于一身,又雅俗共赏——熔通俗与高品位于一炉,得到观众的普遍喜爱,几乎是不可能的。时至今日,大众传播其实已进入分众传播以至于小众传播的时代,即“广播”向“窄播”的过渡,因此电视也要相应地从老少咸宜、雅俗共赏转向为雅俗分赏、各取所需。
  从人性上来讲,人一方面都有趋俗避雅的倾向,但另一方面又都有向往高雅的追求,因此,知识分子的介入参与电视也许是提高电视文化品位的有效途径。他们不仅能够以专家学者的风度气质和学识涵养较好地增加电视节目的文化含量,从而吸引有进步追求的电视大众的目光,而且还有可能把一部分高品位的潜在受众变成现实受众。从另一种角度讲,这也能较好地实现知识分子服务大众、经世致用的社会理想。近来央视的电视歌手大奖赛,曾邀请著名学者余秋雨先生作现场点评,虽然也引起了文化学术界的若干讨论,但无可争辩的事实是这一环节深受电视大众的欢迎,甚至成为大赛最受关注的一个亮点。知识分子当然要耐得住寂寞,否则心态浮躁,终将难成大器,但一味地耽于书斋、皓首穷经,也终非作为社会良心、有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的负责选择。我们将热情地呼唤更多的“电视知识分子”的出现。“中国电视要想最终走向繁荣,离开大量的文化精英的积极参与是无法想象的。而参与的首要途径是把文化精英吸引到电视机旁来,并进而把大批文化精英引进电视队伍中来,使之逐步成为中国电视文化的主创力量。”⑧
  雅俗分赏从理论上讲当可以解决两种文化需求的矛盾,但在现行的制播体制和残酷的市场竞争下,如前所述,体现高雅文化的电视节目将因其低收视率而难以生存。因此,要想使电视节目合理良性地竞争发展,改变现行的节目播出制度势在必行,其实这也是真正实现频道专业化的起码前提。
  只要电视还不消亡,关于电视文化雅俗归属问题的论辩就将会持续下去。褒之也好,贬之也罢,无非都从不同的侧面印证了电视文化的强势存在。电视传播的理论界和实务界有义务对此予以充分的重视和规范。总之,电视既不是上帝,也不是魔鬼,它只是人类创造出的一种信息传播媒介而已。我们有理由相信:人类既然有能力创造它,就会有能力控制它,使它更好地为人类的传播交流服务。



  注释:
  ①⑥王德胜,央视国际《电视批判》之四,WWW.CCTV.COM。
  ②参见孙玉胜《电视盈利模式的错位》,《电视研究》,2002年第3期。
  ③参见苗棣、范钟离著《电视文化学》,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7年4月第1版。
  ④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152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
  ⑤朱羽君《现代电视纪实》,第295页,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年6月第2版。
  ⑦尹鸿《霸权与多元:新世纪电视文化随想》,《电视研究》2000年第1期。
  ⑧王黑特《电视文化雅俗的历史反视》,《现代传播》2001年第4期。
发表于 2004-6-15 11: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见解挺独到的

你好
不知道你是否是做电视的 但你对电视的理解很透彻
不的不对你刮目相看
交个朋友如何?
email:susu950@sina.com     0311-6111083   susu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湘里妹子学术网 ( 粤ICP备2022147245号 )

GMT++8, 2024-5-4 11:21 , Processed in 0.06593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