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里妹子学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438|回复: 0

规范汉语,不做名人奴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10-20 15: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郭稳福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04年9月15日第3版



  虽说语言是约定俗成的,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但个人造字也存在,据《汉语大字典》记载说,秦始皇避讳就将原上面一个“辛”下面“鼻”的“罪恶”之“罪”改成今天这样子,“四”与“网”相似,被借用为网,这个字是秦皇的个人意图,从汉字形音义的角度来看有道理,应该说我们今天的人也接受,汉武帝和武则天也改过些字,他们改过的有些字就没有传承下来,因为那些字没有科学性。

  罪可恶的是名人错字问题。斯大林曾在一篇文学评论中把“爱情”一词写错了,苏联学界有人迫马说“这是无产阶级的爱情与资产阶段的区别”。斯大林看到了这篇文章很气愤,马上撰文说“此是笔误。”这是在苏联,我们中国就不一样了,名人写错字了,文字学家不敢说,相反要把它写进字典,然后说“某通某”,稍有一点语音学知识的人就知道那不一定是通假字,而偏是那种对人民不负的人胆最大把它写进字典了,元明清时代错字最多,因为那时小说流行,写小说不象写诗,特别是律诗。篇幅太长涉及的汉字太多,受同音字影响,难免会写错字。后人们不敢说,还将错字写进辞书,这样本来就复杂的汉字就变得越来越复杂了,后世学者应该有批判的精神,敢于指出名人名著的错误,不应做名人的奴隶,否则不配做汉语传播者,而是遭踏语言的罪魁祸首。这就要求我们做语言文字工作的同志,要以高度的债任感,有求真务实的精神对待自己的工作,决不能急功近利,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要多向大家学习,更要向人民群众学习,不为拍名人之马,武断专横,强奸民意,将个人的意图强加给全国人民。

  举例说, 鲁迅先生的作品,从简化汉字的角度看,有不少错别字,我在一些文字网上发文提到这个问题供大家讨论,可是有人发文骂我是“小子”,说什么“约定俗成”,请问除了写错字外,谁会把“纪念”写作“记念”?谁又会把“他老是用眼盯着我”之“盯”字写作“钉”?诸如此类问题在中学语文课本里的鲁迅文中不是一处。难道这些字已约定俗成了吗?更何况有的词已被写进词典,叫异形词。如果某些错字是大部分人易错的就把它当对的来处理,全国人民都高兴,但把个别名人的错误强加给人民大众,万万使不得。选入中学课本中的鲁迅先生的《灯下漫笔》无论写此文当时错对,但从简化汉字的角度来看就有两个明显错字,“直接了当”和“沉垫垫”。鲁迅在此文中就骂 中国人做奴隶有隐,可是读此文的中国人仍然改不了做奴隶的脾气,还要当奴隶。可悲啊。

  如果说我不是东西是小子,那就请看看语言学大家的讲话吧。

  “在社会文化发展上,往往是学术权威引领着各专业领域的发展和规范,但在语言文字领域却不尽然,语言学者常常遭遇尴尬,显得很被动。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的晁继周教授就曾讲了在《现代汉语词典》(下文简称《现汉》)修订时遇到的一个故事,说作家杨朔在他的作品《荔枝蜜》中误将“蜇(zhē)”字写作“螫(shǐ)字,结果《现汉》专门增收了这个“螫”字,解释为“蜇”的书面语。作家的一个笔误竟然使《现汉》这样一本权威性词典为其专收一字,专释其意,迫使千百万人把它当作真理性知识来记忆,这不得不使人对“语言是约定俗成的,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一观点产生了怀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湘里妹子学术网 ( 粤ICP备2022147245号 )

GMT++8, 2024-5-23 19:20 , Processed in 0.07199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