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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文字学》课程(八):西周春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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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8 14: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台大《文字学》课程(八):西周春秋文字

台 湾 大 学
文字学
授课教师:徐富昌




第八講     西周春秋文字
             【兼談銅器常識】





8.0  前言

    西周春秋的主要文字資料是「金文」,此外,還有一些西周春秋時代的文字資料,其中以周原甲骨文最

為重要(周原甲骨文已見於第七講的附錄)。因此,本講就金文部份加以說明。金文,是鑄刻在青銅器上的

文。舊時因金文多見於鐘鼎,故稱「鐘鼎文」;因銘文常將青銅名曰「吉金」,故又叫「吉金文」或「吉金

文字」;青銅器常用於祭祀先祖,係宗廟常器,舊稱「彝器」(彝者常也),故其上之銘又有「彝銘」、

「彝器款識」、「彝器文字」等各稱。然而銅器不僅僅用作宗廟常器,鐘、鼎二類也並不能包涵全部有銘的

銅器,所以近代轉而採用比較確切的名稱,通稱為「銅器銘文」,簡稱作「金文」。

 

    最早的金文出現在殷商時期(第七講已簡略述及),字體同甲骨文相似,銘文都很短。西周則是青銅器

銘文的全盛時期。由於金文附著於銅器之上,為了更好地理解金文,本講除了對金文的一些特點進行分析

外,對銅器的有關常識亦作一簡要的介紹和討論。



8.1  銅器的起源

    關於銅器的起源問題,必須從兩方面加以觀察。一是銅器在什麼時候出現,一是銅器在什麼基礎上產

生。

8‧1‧1 銅器在什麼時候出現

    銅器出現的時間,有些學者認為早在六千多年前的新石器中期就已出現。如唐蘭在《中國青銅器的起源

與發展》一文中,通過對一些考古實物的分析,認為中國青銅器遠在六千多年前的仰韶文化時期(亦即新石器

時代中期)就出現了(文載《故宮博物院院刊》1979年第1期。);也有學者認為應晚至商代,如安志敏在

《中國早期銅器的幾個問題》一文中,認為中國目前發現最早的青銅器是屬於二里頭三、四期的,而二里頭

一、二期也只是「可能已進入青銅器時代」罷了。由於安先將二里頭文化全部歸屬早商,所以他實際上是將

我國青銅器起源的時限斷在商代了。(文載《考古學報》1981年第3期。)


    商代已有青銅器,從考古資料顯示並無問題。(可參考張光直《中國青銅時代》一文,收入《中國青銅

時代》,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3年版,1-30頁。)上面提到的二個代表看法中,唐蘭的觀點略嫌過頭,因為

他作為立論根據的所謂仰韶文化時期的兩塊銅片,實際上是仰韶文化遺址擾土層中的晚期之物,所以銅器起

源於仰韶文化之說尚有待進一步的證明。安志敏的觀點則過於保守。因為將歷史文獻與大量考古成果結合起

來看,我國在商代之前無疑就有銅器了。如果承認人類文明的進展表現為加速度的推進趨勢的話,那麼對人

類歷史的追溯就應該具備反加速度的探求眼光,也就是說,越往前探求,文明長河的流速越慢。人類早期文

明的積累往往比我們想象的要艱巨得多,各種文明現象的萌生狀態也往往比我們想象的要早得多,文字如

此,銅器也不應例外。從現有材料看來,我國銅器的起源當在龍山文化時期(亦即原始社會解體階段的新石

器時代末期),最遲也不會晚於夏代。對此,陳偉湛、唐鈺明二人在《古文字綱要》一書中,從三個方面來

加以說明:


1、從理論上說。原始社會是石器時代,奴隸社會是青銅時代,原始社會向奴隸社會過渡也同時表現為石器

向銅器的過渡,這種過渡是漸變而不是飛躍,所以原始社會末期面臨解體之際往往存在一個銅石並用的過渡

時期。考古學證明世界大部份地區都具有這種發展規律,因而我國在原始社會末期的龍山文化時期出現銅器

的萌芽,應該是合乎情理的。商代既有如此成熟的青銅文化,在它之前如沒有一個漫長發展的先行期存在,

那也是不可想像的。

 

2、從文獻上說。古籍記載表明,我國銅器製作始於黃帝、蚩尤。《呂氏春秋‧古樂》:「黃帝又命伶倫與

榮將鑄十二鐘以和五音」,《史記‧封禪書》:「黃帝作寶鼎三,象天地人」,《管子‧五行篇》:「蚩尤

受廬山之金,而作五兵。」這類記載正因為帶有傳奇性而素不為史家所徵信,但我們認為這些記載多少還是

透露了一點信息,表明我國原始社會末期已有銅器出現了。古籍中關於夏器的記載更是屢見不鮮,如《左傳

‧宣公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桀有昏德,鼎遷於商,載祀六

百。商紂暴虐,鼎遷於周。」《史記‧孝武本紀》:「禹收九牧之金,鑄九鼎。」由於夏器的記載較可徵

信,所以我國歷來的學者對所謂「三代器」(指夏、商、周三代)大多是信而不疑的。郭沫若、容庚在論及

銅器發展史時儘管當時夏器尚待證明,但仍堅持將夏列入銅器的濫觴期,(郭說參見《兩周金文辭大系‧彝

器形象學試探》;容說參見《殷周青銅器通論》。)這是很有代表性的。

 

3、從考古上說。由於殷墟的發現,商代後期(盤庚遷殷之後)的銅器在考古學上己得到完全的證明;之後

隨著二里崗遺址的發掘,商代前期(盤庚遷殷之前)的銅器亦無任何疑問了。而早於商代的夏器究竟存不存

在呢?隨著考古的發展以及對夏文化探索的逐步深入,這個問題已經明朗了。所謂二里頭文化,從地層關係

上看,早於二里崗文化而晚於龍山文化,正處於新石器末期到商代前期的過渡階段,據C14測定,二里頭文化

絕對年代約為公元前1900年至前1600年,正好與我國古史記載的夏代(公元前21世紀至前16世紀)相當,因

此,將二里頭文化理解為夏文化是恰當的。二里頭文化遺址出土了刀、鑽、鑿、錛、魚鉤、戈、鏃、鏚等小

件實體銅器。晚期遺址中甚至出現了空體銅器爵和鈴,這就表明了夏器的存在,由於對二里頭文化尚有將之

歸屬早商的不同看法,所以我們不妨將眼光再放遠一點。甘肅齊家文化遺址C14測定為公元前2000年至前1620

年,絕對年代略早於二里頭文化,文化性質學術界確認為新石器末期,這個遺址出土了較多的銅器,有刀、

錐、斧、鑿、鑽、環以及銅片、煉銅渣等。(參見廿肅省博物館《武威皇娘娘台遺址發掘報告》,載《考古

學報》1960年第2期;及《武威皇娘娘台遺址第四次發掘》,載《考古學報》1978年第4期。)此外,在山東

膠縣三里河龍山文化遺址也發現了兩件錐形銅器。(參見昌濰地區藝術館、考古研究所山東考古隊《山東膠

縣三里河遺址發掘簡報》,載《考古》1977年第4期。)迄今為止所發現年代最早的銅器是分別出土於甘肅馬

廠文化及馬家窯文化的兩把銅刀,前者絕對年代為公元前2300年至前2000年,後者為公元前3000年(參見廿

肅省博物館《廿肅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載文物出版社1979年版《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這個年代正

與古史傳說的黃帝、蚩尤時期(公元前36世紀至前26世紀)約略相當,《洞冥記》亦提到:「黃帝採首山之

金,始鑄為刀」,可見古籍所載並非純屬無稽之談,問題在於如何理解、如何去稽考驗證罷了。

 

    綜上三點所述,尤其是考古成果的鐵證,陳、唐二人認為:「我國銅器起源於原始社會新石器時代末

期,距今約五千年。」(以上參考《古文字學綱要》90?3頁,中山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


8‧1‧2 銅器在什麼基礎上產生


    銅器在新石器時代末期又是在什麼基礎上產生的呢?


    8‧1‧2‧1 成熟的燒陶技術給銅器的冶鑄準備了條件。事實上,在新石器時代中期的仰韶文化時期,已

有了發達的彩陶文化;到了新石器時代晚期的龍山文化時期,制陶技術已達到十分成熟的水準。由已發現的

紅陶、灰陶、黑陶來分析,當時已經可以有效地控制陶窯內的溫度,溫高可達950 C?l05OC,(參見周仁等

《我國黃河流域新石器持代和殷周制陶工藝的科學總結》,載《考古學報》1964年第1期;北京鋼鐵學院冶金

史組《中國早期銅器的初步研究》,載《考古學報》1981年第3期。)冶煉黃銅所必需的還原氣氛和高溫條件

已完全具備了。先進的制陶技術,也使煉銅坩堝、製範等成為可能。《墨子‧耕柱》說:「昔者夏後開使蜚

廉採金於山川,而陶鑄之於崑吾」。「陶鑄」連文,正說明了製陶和冶鑄的密切關係。


    8‧1‧2‧2 新石器時代末期的石器、骨器、陶器,無論在器形還是花紋方面,都成為早期銅器的藍本、

成為其誕生的母胎。考古表明,工具、兵器、裝飾品乃是最早產生的銅制品,而空體容器(尤其是禮器)則

是較晚才產生的。早期的銅制品,幾乎都可以在石器、骨器中找到原型,如銅鏃源於骨鏃、石鏃,銅刀、銅

斧、銅錛等源於石刀、石斧、石錛。至於早期銅容器,其器制則多脫胎於陶器。二里頭有奇巧的陶器,如帶

流的角、瘦長的爵,異形的盉,商代就有與之類似的銅制品。安陽發掘中,在出土銅器的同時還出土大量的

陶器,如鬲、鼎、甗、甑、盆、尊、豆、爵、觚等,發掘主持人李濟指出:「大部份銅器的形狀,都是依著

陶器照抄,等他們藝術獨立以後,它們才發生許多新的形式。」(參見李濟《殷墟陶器初論》,載《安陽發

掘報告》第1期(1929年)。)銅器形制與共生陶器如出一轍,正說明了它們的依存關係。至於銅器中的花紋

如饕餮紋、雷紋、虯紋、魚紋等,在陶制品、骨制品中也早已存在了。


    由上說明可知,青銅器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時代的陶器、石器和骨器的。



8.2  銅器的發展

    銅器發展階段的考察,牽涉到銅器的斷代和分期問題。斷代,是用科學的方法去斷定具體銅器的年代;

分期則是在斷代的基礎上將全體銅器劃分出不同的發展時期。斷代極其重要,不過,因課程時間關係,本講

次不擬提出說明,本講先簡單介紹銅器的分期,亦即銅器的發展過程。

 

    郭沫若是從史的角度對青銅器進行傳統考察的第一人,也是斷代分期的奠基者。他運用標準器斷代法認勾

勒出青銅器的五個發展階段:

第一、濫觴期(大率相當於殷商前期,「或者在夏殷之際」)

第二、勃古期(殷商後期及周初成康昭穆之世)

第三、開放期(恭懿以後至春秋中葉)

第四、新式期(春秋中葉至戰國末年)

第五、衰落期(戰國末年以後) (參見《兩周金文辭大系‧彝器形象學試探》,及《青銅時代‧青銅器時

代》)

 

    在郭沫若奠定的基礎上,學者們對銅器的分期繼續從不同的角度進行深入的研究,成績顯著。

   

    容庚《殷周青銅器通論》分為:濫觴期,鼎盛期,頹敗期,中興期,衰落期。

 

    郭寶鈞《商周銅器群綜合研究》,在郭氏奠定的基礎上,再利用考古發掘出土成群的青銅器為依據,著

重考察銅器的冶鑄技術的發展,從而對銅器作出了與郭沫若有所不同的分期:

笫一、萌生階段(早商)

第二、進步階段(中商)

第三、發展階段(晚商及西周前期)

第四、組合階段(西周後期及東周初年春秋早期)

第五、分鑄階段(春秋中期以至於戰國)

第六、專精階段(戰國時代的中末期)

 

    郭洙若由於當時條件所限,所依據的僅是有銘的傳世品而幾乎沒有發掘品。郭寶鈞從根本上克服了這個

缺陷,但卻僅著眼於發掘品而忽略了傳世品,他將考察對象由有銘器擴大到無銘器是正確的,但又有不夠重

視銘文的缺點。

 

    對銅器的發展要作出科學的分期,既要綜合考察銅器本身的內容及形式等諸種因素(如銘文、組合、器

類、形制、花紋、冶鑄等),又要明確分期的目的乃在於歷史研究的需要。

 

    陳偉湛、唐鈺明二人主張採用「歷史朝代分期法」,以朝代為經,以銅器諸因素為緯,提出銅器發展的

概貌:

 

1、原始社會末期(約為公元前30世紀至前16世紀)。包括馬家窯文化、馬廠文化、齊家文化、火燒溝文化、

山東龍山文化等遺址的出土物。製品有紅銅、黃銅、青銅;器類僅為工具和兵器,均為小件實體器。如刀、

錐、鑿、環、鑽頭、斧、厥、鐮、矛、鏃等,僅用單扇範即可鑄出。

2、夏代(約為公元前21世紀至前16世紀)。以二里頭文化為代表,已完全進入青銅時代。器類主要是工具和

兵器,絕大多數為小件實體器,如刀、鑿、錛、鑽、戈、鏃、鏚、魚鉤等。開始出現空體器爵和鈴,器胎質

薄,多無紋飾、無銘文,表明已能合範鑄器。

3、商前期(公元前16世紀至前14世紀)。以二里崗為代表。工具、兵器繼續發展,並新出戟類;禮器系統初

步形成,新出現鼎、鬲、甗、簋、斝、觚、盉、盤、卣、尊、礨等。器物組合以爵觚為主,並及鼎斝。花紋

以饕餮紋為主,多是單層而無底紋。銘文罕見,僅見個別族徽性的單字,如  、黽、鄘。(參見張既翕

《商周鬲商榷》,載《考古1964年第9 期;唐蘭《從河南鄭州出土的商代前期青銅器談起》,載《文物》

1973年第7期。)

4、商後期(公元前14世紀至12世紀)。以殷墟為代表。武不至廩辛康丁期,新出現盂、角、壺、觥、匕、

勺、鐃、胄、剷、鏡等器,有銘器增多,但多為族微、單字(如牛、鹿)、人名(如司母辛、司母戊)之

類。武乙至帝辛期,新出現豆、觶、俎、軛、  、馬銜等器。銘文明顯增多,字數多為一至五,六字,亦

有長逾四十字的,內容除載族名、人名之外,開始有祭祀、賞賜甚至征伐之類的記事。花紋多見三層,以饕

餮紋、雲雷紋、夔龍紋為主,新增虎、蟬、鳥等動物紋。器物組合與前期相近,以爵觚為主;書體亦與前期

相同,均為波磔體。

5、西周前期(公元前12世紀至前10世紀,武王至穆王)。形制、花紋、冶鑄與商後期大體相近。器物數量大

大超過商代,唯酒器爵、觚、觥、方彝大減,鐘取代鐃,新出劍、勾戟、轄、鑾鈴、伏兔等。器物組合轉為

爵斛以及鼎簋,出現了列鼎制度。與商後期最明顯的不同之處乃是銘文的加長,百字左右的長銘多見,內容

除祭祀、賞賜外,多有征伐、冊命等項。

6、西周後期(公元前10世紀至前8世紀,穆王至幽王)。爵、角、斝、觚、觶、方彝消失,新出現簠、須、

匜。饕餮紋、夔紋的主導地位被竊曲紋,環帶紋等幾何紋飾所取代。器制簡陋、銘文行款及字體有潦草錯漏

的傾向,書體變為上下等粗的「玉箸體」。

7、春秋(公元前8世紀至前5世紀)。平王東遷之後,是奴隸制向封建制轉變的時期。禮器開始衰落,王室器

減少,列國器大增。須消失,新出現敦、舖、缶、盆、鑑、鉦、錞于、句  。蟠螭紈、蟠虺紋沉行,敘事

紋開始出現。銘文漸帶裝飾性,多施於器表,多用韻,多祭祀內容,媵器、弄器普遍出現。春秋中葉開始出

現鳥蟲書、錯金書。鑄造技術顯著進步,出現分鑄法、焊接法和失蠟法。

8、戰國(公元前5世紀至前3世紀)。進入封建社會,鐵器普遍使用,青銅禮器處於尾聲,日用器大增,劍、

編鐘普遍,銅幣、璽印、符節流行,大量敘事紋飾,銘文多為刻字,呈體細小,內容多屬「物勒工名」一

類,長篇銘文罕見。鎏金技術出現。銅器商品化。

9、戰國之後(公元前3世紀以後)。青銅文化結束了,銅器多被鐵器、漆器、瓷器所取代。銅制品通常為日

用器皿,輕便、精巧、實用,花紋幾乎全廢。洗、鐎斗、博山爐、鐘鈁為較有特色的新類,銘文字體已屬小

篆、隸、楷,內容多為斤兩容量、器物紀年、作坊名、工官名,銘文雖也歸入廣義的金文,但已不屬古文字

學的範圍。

 

    由上面所分的銅器發展面貌,可以看出第1、2期是我國青銅文化的萌芽階段,其內容尚有待考古發掘的

大力  充實;第9期是質變期,實際上已不屬於青銅時代。所以,我國燦爛的青銅文化雖然發生於距今五千年

前,但有代表性的只是上述第3至第8期,亦即商周時代,歷時大約一千五百年之久。



8.3   銅器的用途和分類

8‧3‧1 用途

    青銅器的用途主要表現在二方面,一是實用,一是藏禮(參見阮元《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商周銅器

說》:「器者,所以藏禮也。」)。

 

    銅器的製作最初純為實用,考古發掘出來的早期銅器幾乎全為工具、兵器,正是很好的證明。以後隨著

宗法禮制的形成和發展,一些經常用於祭祀宴享的青銅器便被賦予特殊的意義而具有了明貴賤、別尊卑的

「藏禮」的作用,從而形成了我國獨特的禮器(亦即彝器)體系。所謂「藏禮」,就是寓禮於器,就是以不

同組合方式的禮器代表不同的等級,如天子九鼎、諸侯七鼎、大夫五鼎、士三鼎之類。

 

8‧3‧2 分類

    銅器可以從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法去分類,而以實用性(亦即具體的使用價值)為主要標準,並結

合形制,則是比較切實可行的方法。

 

銅器一般可分為以下幾大類:

1、生產工具(農具和工具)。農具如耒、耜、鏟、钁、錛、鍤、鋤、鎒、鐮等,日常工具如斧、錐、削、

鑿、鋸、銼、鑽、釣鉤、刻鏤刀等等。

2、兵器。如戈、矛,戟,鉞、刀、劍、匕首、殳、鏃、冑、弩機等等。

3、食器。如鼎、鬲、甗、簋、簠、須、敦、豆、鋪、盂、盆、奠、會、鍪、俎、匕等。

4、酒器。如爵、角、觚、觶、飲壺、杯、斝、尊、壺、卣、方彝、觥、罍、盉、尊缶、勺等。

5、盥、水器。如盤、匜、鑑、缶、汲壺、浴缶。

6、樂器。如鐃、鐘、鎛、鉦、鐸、鈴、鼓、錞于、句  等。

7、雜器。將上列六大類之外的銅器具全部歸屬此類,內涵依然頗為豐富。有車馬器  、轄、銜、鑣、軛、

轂、鑾、當盧、馬冠等,有度量衡尺、量、權等,有服御器帶鉤、耳環、鏡等,有符節、貨貝、璽印以及

俎、禁、爐、柱礎、兆域圖等等。

 

    以上分類並非絕對,其中略有交錯,如盛水盛酒兩用的罍、壺等。所舉器品亦係大要,並非包攬無遺。

至於對具體器物如何認識鑑別,乃是銅器學的專門學問,本講從略。

(關於各器的用途及圖形,請參閱本講附錄。)


8.4  銘文字體的特點和書體的演變

(无)

8.5  銘文文例

(无)

8.6  銘文的文體和內容

(无)

8.7  銘文的讀法

(无)

8.8  銅器銘文圖版舉例

(无)

附錄:銅器各器用途及圖形

(无)





銅酒器

◎青銅器,自然界有純銅,錘打成形,質軟,飾物為主。純銅溶點高,加錫可降低溶點,且增硬度及韌度。依錫的成分,量越多溶點越低,顏色也越淡,依不同需求採不同合金,禮彝器高銅量,兵刃工具需錫超過十幾%,鏡子達30以上。初鑄黃紅色,氧化成青色,故稱青銅。仰紹文化已見青銅殘片,五千年前馬家窯已見青銅刀,四千年前龍山晚期遺址常見坩鍋、煉渣、殘片、銅塊,應已進入銅器時代。純銅溶點高,有人以為中國先有辦法溶鑄青銅,後才發展溶煉紅銅。鉛提高流動度,易製作大型鑄器。中國只知用塊範法鑄器,遇到鐵也想辦法加以溶解,故早西洋早一千年發明生鐵。由於不經紅銅鍛器階段,少製作飾物,和西洋傳統不同。主以禮器、刀兵儀仗、車馬、工具。(參《社會》143-161)

*禮儀容器:

  溫酒器(爵、斝)。

  調酒器(盉)。

  盛酒器(尊、壺、卣、

    缶、瓿、兕觥、鈁、

    方彝、罍、鍾)。

  飲酒器(觚、觶)。

  燒食器(鼎、鬲、甗)。

  盛食器(簋、?、簠、

    敦、豆)。

  盛水器(匜、鑑、盤、

    盂)。

  樂器(鐃、鐘、鼓)。



古代冶金文明


生產力是決定一個社會經濟水平的主導力量,使用的工具則是衡量其生產力的尺標。工具的效率與社會發展的階段有密切的關係。冶金術的發明使人們走出漫長的石器時代而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紅銅有以自然形態存在。它可以捶打延伸,隨意造形,耐用而不易折斷,並可改鑄。紅銅雖然有這些優點,但硬度低,生產過程困難。不若石材產量豐富,易於打造。所以紅銅主要用以打造飾物,對於經濟生產影響不大。

紅銅與鉛、錫等其它金屬的合金,易於氧化生青銹,故稱之為青銅。青銅的熔點比紅銅低,硬度反而高。銅依不同合金成分,可以鑄成銳利堅硬的武器和工具,或美麗的祭器,對於國家生存都具有極高的價值。所以青銅冶鑄的發明,激起古人尋求原料加以熔鑄的狂熱。但採礦是辛苦而危險的工作,不是人人樂意從事的。所以有人以為古人對金屬的需求,促成強迫勞工,提高組織及管理能力,有助於國家機構的成立。

過去都以為中國在發展青銅以前,與其它文明一樣,也有一段過程使用不必經過熔鑄的紅銅。理論上,青銅熔點較低,熔煉青銅要比紅銅容易。故也有人以為在中國,熔煉紅銅的技術可能遲於青銅。從發掘資料看,中國在西元前四千到三千年間,可能無意間煉出青銅。不過那種偶然煉出的少量青銅,對社會難有影響。真正的青銅器時代要有把握其技術,並有一定量的生產時才算,即西元前十六、七世紀時。

中國的冶鑄,似乎沒有一段緩慢的演進過程。到商代時突然成千上萬的出土,成就超過同時代的其它文化,能鑄重達八百七十五公斤的大鼎。因此以前不少人認為中國的冶金術學自西方。但近年學者對商代青銅器鑄造方法的考察,發現幾乎只用鑄合一法。與其它文明古國,主要用失臘法鑄造,用鉚釘、熔焊等法加工,顯然有基本不同的性格。所以認為,這種與西洋隔閡的冶煉技術,即強烈反映中國熔鑄術的自發性。(中國也不鑄裝飾品,與西洋自搥打紅銅始有異)

較銅更影響社會的是鐵。商代遺址發現有套鑄鐵刃於銅柄的兵器,表明商人充分明白鐵較銅銳利的特性。隕鐵可加熱鍛打成器。也許人們因隕鐵而了解金屬的性質,才誘發燒烤石塊而導致冶金術的發明。

近年的發掘,證實春秋早期已有熟鐵。春秋晚期更有用熟鐵滲碳鍛打成鋼。商人既知鐵比銅銳利,又有鎔鑄的熟練經驗,鐵礦的分佈也遠較銅錫普遍。商代的陶窯能輕易達到把鐵礦燒成海綿鐵的攝氏九百到一千二百度。所以從理論來說,商人可能有鍛打熟鐵的知識。不過鍛打的方式太過費時,技術也難把握。要等到鑄鐵發明後,中國社會的水平才會進一步提高。

西洋發明鍛鐵比中國早,但發展生鐵卻比中國遲一千五百年以上。大概因塊范鑄器是中國熟悉的唯一方法,在鍛打熟鐵階段不久,至少在西元前六世紀,就採用一貫的鑄器方法,用高溫熔化鐵汗使成生鐵以澆鑄器物。戰爭可能是發展鑄鐵的契機。東周時諸侯交戰頻繁,士兵漸成專業,生產人力減少,不能不謀求增產的方法。但青銅是鑄製武器所需,難以大量轉鑄農具。鑄鐵雖易斷折,但大量鑄造足可彌補其缺點,所以很快發展起來,大大提高生產的速度。故有人以鐵的廣泛使用作為封建社會的開端。戰國中、晚期鑄鋼技術更成熟,鐵也取代銅成為武器的材料,銅鎔鑄業就大為衰微了。



三代青銅器


工具使人能從事超越自己體能的工作,改善獲取原料的效果,從而提高生活的水平。一般說,青銅比石頭堅硬銳利,尤其是它可隨意賦形,不易斷折,經久耐用,隨時改鑄等優點,是石頭萬萬比不上的工具製造材料。

外國在使用青銅之前,有一段長時間鍛打自然紅銅成形。紅銅的硬度低,主要用以打造飾物。故後來發展青銅時,也經常以之打造飾物。在中國,偶然煉出青銅可能早至西元前三千至四千年。但能有效控制其技術並大量生產,以目前資料看,大概要到早商或其前不久,即西元前十六、七世紀時。中國可能很快從鍛打紅銅或不經過這一階段就進入青銅的時代,所以與西洋異趣,很少以之鑄造飾物。

青銅是銅與鉛、錫等金屬的合金。依其合金成分的不同,可以鑄成不同顏色、硬度、韌度的器物。其銳利與堅韌的特性,可以製造武器和生產工具,而金紅的賦色及富有光澤的特性,可以鑄造祭器及裝身的飾物等不同需要。

商周墓葬出土的青銅器絕大多數是武器及禮器。那是因為青銅為當時新發現的最有用材料,由有權勢者控制,為其需要而製作。競爭是為了生存不得不採取的手段。戰爭是經常採用的解決爭執的手段。武器則是執行爭鬥、生死攸關的器具。青銅既是最銳利的材料,當然要優先加以製造。另一方面,無時不在的鬼神世界對於古人來說,有不可抗拒的威力,主宰著人類的禍福,不能不取悅。供奉他們的禮器就得用最貴重的青銅。在這種「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的古代中國社會,青銅的主要鑄器就順理成章為祭器和武器了。

青銅禮器表現於祭祀和宴飲等行禮時的擺設用具。主要為有關進食的容器。演奏的樂器不佔什麼地位。各種的容器有一定的形制和用途,主要有炊具的鬲、甗、鼎、甑、釜、灶。盛食的簋、簠豆、皿、俎。盛酒則有尊、彝、、壺。調酒用盉。溫酒用爵、角、斝。飲酒用觚、觥,盥洗之器有盤、匜、鑒、洗等。其盛食之器也分菜肴與飯粟,不許紊亂。一如西洋人飲酒,不同的酒用不同的杯子。

商人好酒屢見古人的記載,所以飲酒一項就設計了盛、溫、調、飲等多種專用的器具。其反映於墓葬是酒器多過食器不止一倍,且為墓葬等級的指標。西周以來,酒器份量漸減,終至大大少於食器。商周銅容器的不同性格也反映於裝飾的花紋。商代裝飾是充滿神秘氣氛的饕餮,周代則慢慢變成幾何形的圖案。商周時代的武器以戈為最重要,它是有了青銅以後才見的形狀。它是專為殺人的目的而設計的。利用揮舞的力量,以刀尖砍劈頭部,或以窄長的刃拉割脆弱的頸部。隨著時代,其刃部逐漸加強而灣到柄的一邊,使刃的長度和攻擊的適當角度都增加。矛也經常加於戈上,增加衝刺的能力。次要的有用以行刑,作為權威象徵的厚重寬刃的鉞,或作為行刑或威儀的細長平刃的戚。

車馬上裝飾零件,雖不關生存,但都是貴族用以表威儀的東西,故也有大量的鑄造。春秋時代以後,也許鐵冶的發明,替代了部分的銅器,有餘銅可以鑄其它物器,不但用以鑄生產的工具,也發展到非生產性的建築物,做為木材的框架,代替榫卯以結合木構件並增強固與美觀。

編號 43  裝酒彝器,壺  

青銅  高39公分  商代,公元前十三至十一世紀


這個引人注目的高大容器,其剖面是橢圓形,下身膨脹,有逐漸收縮的頸部而口沿稍張。像安陽一個未受干擾的貴族墓出土的一對形制相似的壺,此壺可能原先有蓋子。它是商代青銅鑄工一個很精美的作品。

此容器全身幾乎被紋飾佈滿了。它們分成大小不等的六區。此時期此種形式的壺大都有較少而較大的紋飾區。每一區都有在精細回雷地紋的背景上,裝飾不同的混合的獸形紋。其紋飾表現了商代的工匠如何只用鳥及龍兩個基本圖案,創造出很多精美不重複的變化。

三道寬帶的主題是饕餮紋。細節都不同。但都可以看出它們或是一個有角、上顎、伸延的身軀的面具,或是一雙相對的龍。那兩個最寬大的紋帶是由成對的鳥構成。底下帶子饕餮紋的角是蜷曲的龍。圈足的紋是四組成對的鳥。頸上窄帶的動物則是龍與鳥紋的混合。有六道紋帶銅壺的發掘品不多,大部分是五道或少些。所以它是晚商具有代表性的銅壺。




編號 49  酒彝器,壺  

青銅  高47.4公分  東周,公元前五世紀

  

這件富麗堂皇的酒壺裝飾著五道環繞壺身的密集的相互糾纏的龍紋。因為龍已被簡省至彎曲的窄條及逗點形的裝飾,以致幾乎不能認出其真相。這是從許多東周彝器上的相互糾纏的虯龍紋高度省化的結果。它的變化從大塊清楚的龍紋開始,隨著時間的進行,龍的尺寸被縮小,形式也簡化成抽象化的程度。仔細檢驗其上的紋飾,可以發現有兩個單位間隔出現,而且區分顯明,明白表現是以方塊的動物獸面紋連續在泥範上壓印而成。朝銅器鑄造過程的快速化邁向一步。

同樣模式的銅壺共有兩件,另一件收藏於北京的歷史博物館。兩件都說得自河南洛陽附近金村的古墓。其上有銘文『唯十年四月吉日,命瓜[令狐]君嗣子乍鑄尊壺,柬柬獸獸[肅肅],康樂我家。遲遲康叔,承受屯德,祈無疆至于萬億年,子之子,孫之孫,其永用之。』令狐在今日在山西南部的安澤附近。在公元前四零三年以前,與金村同為晉的領域。發現此壺的墓被認為是埋葬供職於周朝廷的貴族。

雖然此壺提及鑄造的年代,但是對斷代卻沒有多大的幫助。因為在東周的時代,西元前五六二至三九二年之間,周王在位年數有多位超過十年的。此壺的形式可與出自可斷定墓葬年代為西元前五世紀後半,以及大英博物館所藏的西元前五世紀前半有晉國銘文的壺作比較。後者的形狀與此壺同,也有花瓣形的蓋子及水平的帶狀紋飾。所以可把此壺的年代鎖定在西元前五世紀的範圍內。也許以後更多的出土資料可以解決到底此十年是指那一位周王。

(壺蓋透空,大半濾酒用)



       
編號 50  酒彝器,壺  

青銅嵌鑲紅銅與綠松石  高34.8公分  東周,公元前五世紀

  

在東周時代,嵌鑲是種很普及的銅器增美方式。這種技術可追溯至商代,其時的武器與車馬飾件有時嵌鑲綠松石或孔雀石。有時也填充黑漆似的物質使紋飾更形突出。

嵌鑲的技術在西周時代好像就不流行了。到了東周才再次風行。東周時代使銅器表面增美的方法有多種,對於嵌鑲及著色技術的研究建立了幾種新的裝飾手法。其中一種經常使用的方法是將嵌鑲的材料放到泥範上,使得銅器在嵌鑲料的周圍成形。另一個常用的方法是把金屬線打入,或把色彩鮮艷的寶石嵌入線條深溝中。就像這件壺,很多時候嵌鑲的材料會脫出深溝。這些嵌鑲的紋飾有時像這一件是幾何圖形,有時是包括有宴饗、射獵、戰爭、行禮的場面或仙山、動物的圖形圖案。這件壺用紅銅與綠松石把簡單的幾何圖案安排成水平的寬帶。這些紋飾不但沒有侵奪器形的光芒,相反的,它們的色彩使單調的器表大增活力。

與一九三零年代中期在河南洛陽附近發現的一個大型墓葬裏的方壺比較,其上使用相同的嵌鑲技術,有相似的幾何圖案設計,可斷定此壺的年代為西元前五世紀晚期或四世紀早期。私人的收藏也有兩件與此壺相似,其中一件傳聞得自洛陽金村,也嵌鑲紅銅與綠松石。東周的墓葬銅壺常成對出現,故此壺可能與其中之一同出於一墓葬。

這件銅壺是東周中期嵌鑲不繁褥紋飾的精品代表。更進一步的演進,可見於即將介紹的戰國車馬銅飾件。




1○青銅圓壺,高66cm,口徑19.7cm,重25.5kg。主題為竊曲紋及波帶,獸頭把有圓環。周原出土,銘文六十字,有周王三年九越月丁巳等日期,西周中晚期,約西元前九世紀。(重188)

2○青銅圓壺,高39cm,回雷地紋背景裝飾鳥、龍、饕餮等紋,剖面橢圓,下身膨脹,頸部收縮,口沿稍張,可能有蓋。商晚期,西元前十三至前十一世紀。變形多,圈足,頸雖窄,但不小,可挹出酒來。與卣的分別是無提梁。可置鑑中加溫或冰凍。



3◎水陸攻戰紋青銅圓壺,高36.6cm,約西元前500-350。(徐22)

4○嵌鑲紅銅採桑、弋射、飲宴、水陸攻戰紋青銅圓壺,高36.6cm,四川成都百花潭出土的有蓋,通高39.9,口徑13.4,底徑14.2cm。(百178)
   

   




5○蓮鶴蓋青銅方壺,高118,口徑24.9x30.5cm,裝飾非常繁縟,後期現象。有些蓮花蓋空口,可能置香茅濾酒之用。春秋中期,約西元前六世紀。(百160)

6○錯金銀青銅圓壺,主人陳璋,齊伐燕之記念。肩及腹兩層,外層鏤空飾96龍和576梅花。口內沿有燕國文體記量銘文,可能擄後套鑄。約約西元前四世紀。(百181)




7○鳥蓋瓠瓜形青銅圓壺,高37.5cm,戰國,西元前476-221。(百179)

8○鷹首青銅圓壺,高56cm,腹徑28.7cm,戰國,西元前476-221。(百180)


   


9○長樂食官乳丁紋鎏金青銅圓壺,高45cm,口徑14.2,重11.2kg,西漢,西元前206-西元25。(百193)

10○錯金銀鳥篆青銅圓壺,高44.2cm,口徑15.6,滿城竇綰墓,西漢,西元前206-西元25。(百191)


   

   
編號 48  彝器,簋與卣  

青銅  最高27.5公分  西周,公元前十一至十世紀

  

根據西周的文獻,商王因為荒淫無道,疏於職務,故而治理天下的天命被周朝所取代。商王不理上天一再下示的警戒,繼續縱樂無制。所以天也不再眷顧商,降下懲罰,使周聯軍在牧野一戰就擊潰商軍,以致紂王自焚而死,商朝告終。周攻克商的確實年代是學者們的大爭論,其年代從公元前一一二二年至一零二七年,有不下十種之多。一般折衷,採取公元前十一世紀的說法。周又分為兩段,西周的年代乃自克商,到幽王從陝西西安附近的京城被迫遷都到今日河南洛陽附近的公元前七七一年。

這兩件銅器是西周工藝精良作品的代表,它表現商的滅亡不但沒有使鑄銅的工藝衰敗,就是器形與紋飾也沒有大改變。這兩件簋與卣的形狀都見於其前的商代。雖然其上的紋飾有些是周人對商代紋飾的改造,顯然也有顯示周代工匠的新設計。

卣的蓋子及頸部的兩道圍繞的紋飾,細長纖弱的龍紋,是採用商代的形式。但是蓋子上的突起脊稜,提手上的大耳、尖鼻獸頭卻是顯明的西周主要形式。簋腹上的面對面的蜷曲大龍紋是周代工匠的新創。在此博物館與其他的收藏中,好多件西周銅器都發現有這種的紋飾。甘肅省靈台白草坡發掘一座活躍於周康王時代的某伯墓葬,出土有與此件非常相近的形制與花紋的簋。

這兩件卣與簋的鑄造年代雖相近,但卻採用不用風格的紋飾。卣的紋飾拘謹,把重點放在器的形制。銅簋則由於龍與鳳的花紋,帶給器的形制相當的活力。

(壺與卣之別在提梁)




1※青銅卣,通高37.8cm,提梁先鑄再套鑄,只在頸部飾簡化饕餮紋。商晚期,西元前十四至前十一世紀。(徐9)

2○鴞形青銅卣,通高18.5cm,重39kg,主體設計成相背的兩隻鴞,蓋為頭部,腹為翼羽,下有中空四足,提梁兩端飾象首。商晚期,西元前十三至前十一世紀。(百123)


   


3○戈銘青銅卣,通高39cm,口徑13.1x15.4,重10.75kg,腹部主紋為鳥,提梁與器體使用不同合金,兩次鑄成,商晚期,,西元前十三至前十一世紀。(百125)

4○圓筒形青銅卣,通高33.2cm,口徑15.7,腹部主紋為浮雕大牛頭,頸及足飾夔龍紋,古亞為父己作器,商晚期,西元前十三至前十一世紀。(百124)




編號 38  酒彝器,尊  

青銅  高34.9公分  商代,公元前十五至十四世紀

  
這件銅器有清楚的紋飾,優雅的造型,精良的鑄造工藝,是商代中期青銅手工業的優越代表作。很多青銅彝器的祖型可以在新石器時代或早商的陶器見到。在新石器和早商時代見到的大敞口陶容器可能就是銅尊取形的根源。同時代大部分的陶尊是素面無紋飾的,而銅尊就經常有兩道紋飾帶。此尊頸上的紋由六組同樣的紋樣組成,每組都以眼睛為中心,前後裝飾延伸的蜷曲條帶,它可能是晚商龍紋的祖型。

器身上的寬帶由三組饕餮紋組成。它是由某種人、神或動物的兩個眼睛和一張嘴組成的臉部造型,在公元前二千多年的良渚玉器上已見此紋飾。銅器的紋飾以一對眼睛為主題的首見於湖北黃陂盤龍城、河南輝縣等中商的遺址。由那些設計簡單的浮線,演變成此尊上的饕餮紋。

此尊的幾個特點;向外翻的敞口,有一道紋飾的長頸,折肩,有穿孔的高圈足,已見於河南鄭州及盤龍城發掘的商代中期銅尊。此兩遺址都有大面積的建築基址和城牆,還有很多的墓葬和手工業作坊等。鄭州曾一度作為商朝的首都。見於遠在南方的湖北盤龍城的銅器不是自外地進口,而很可能是當地自鑄。由於鄭州和盤龍城的銅器作風很近,難於斷定此器到底是由那一個地區生產的。




1○四羊青銅方尊,高58.3,口徑52.4x52.4cm,重34.6kg。尊的特徵是口沿外敞而大以便挹出酒來,主要是馬上使用而非長久保藏。新石器時代已有此器形。器形簡要,以後繁複多樣。腹部四端各飾一捲角羊頭,四端也都飾脊棱,器身也飾焦葉、夔、獸面等紋,集圓雕、浮雕、線刻手法於一器。商晚期,西元前十三至前十一世紀。(百122)

2○何尊,高38.8,口徑28.8cm,重14.78kg。透雕棱脊,周初,西元前十一至前十世紀。(百140)


   


3○嵌銀變形龍紋青銅尊,高17,口徑24.5cm,湖北江陵出土,特異盛酒器形,暫名為尊,漢代之器或名為奩。蓋上四方各有一龍形圜耳,腹部一對鋪首銜環把手,底有三獸蹄形足。戰國,西元前五至前三世紀。(百183)

4○鏤空夔紋青銅尊與鑑,尊高33.1,口寬?,鑑高24,直徑57.6cm。兩器皆失蠟法鑄成,加溫或冰凍,湖北隨縣曾侯乙墓出土,構形非常繁縟,尊體有一層四隻獸柱,聯接口沿與圈足。鑑口沿有四方耳,底下四龍形支腳。戰國早期,西元前四世紀。用熱水加溫是直接火烤的改進。(百165)


   


c5※青銅象尊,身上佈滿方回雷底的各種虎、鳳、龍、虯神異禽獸紋,高22.8,長26.5cm,重2.57kg,湖南醴陵出土,商晚期,西元前十三至前十一世紀。酒尊以動物造形也是常見形式。(百121)

6○鳥紋象尊,高24,長38cm,西周,西元前十一至前八世紀。(百143)


   

  

7○錯金銀雲紋犀尊,高34.4,長57.8cm,非常寫實,身體皺紋也很清楚,背上橢圓形口有活環蓋,陜西興平出土,西漢,西元前206-西元25。商代也有一件寫實犀尊,樸素無紋,但有二十七字銘,商王十五年伐人(夷)方事。(百189)

8○鳥尊,高25.3cm,春秋,西元前八至前五世紀。(百157)


   


編號 42  裝酒彝器,觥  

青銅  高20.3公分  商代,公元前十三至十一世紀

  

這件精美而吸引人的容器裝飾著一群寫實的和虛擬的動物。蓋子的前部以鹿頭造形,其最突出之點是一對瓶形的角,和從兩眼間伸延出來的凸突高脊。其形像的特點見於從中國到西印度一帶生息的梅氏鹿。瓶形的角是它的肉莖,即鹿角每年由之生長的發芽處。所以蓋子所表現的是已脫掉鹿角的形像。

此容器頸部的兩旁,在中央上部的凸緣,飾有非常長鼻的象。在商代發現象的圖像是不足驚異的,因為商都安陽曾經發掘到象骨,而甲骨刻辭也提到象。例如『獲象』、『于癸亥省象』等。其他的動物紋都是合成的,即以一可辨識的動物與另一不能確實指認的種屬的混合。如器身的饕餮紋是以側身的象紋與梅氏鹿的耳朵和角莖構成。而流下方及器蓋的饕餮紋則用水牛的角。但蓋子後方及扳手的饕餮紋就找不出可辨識的動物種屬了。

觥的形式是有蓋而如舟形的容器,上頭飾以寫實與虛構的動物及鳥圖案。每一個觥的圖紋都有其各自混合的動物群,顯現其獨特的個性。有些特色是威猛畏恐的,而此觥的象和鹿則給人以馴服、慈祥的感覺。

(有流是尊與觥的區別)




○鹿首象紋青銅觥,基本上蓋子以動物為主題造形的盛酒器名,有把手可持拿,有流可傾倒,圈足,高20.5cm,器身兩邊口沿都有象浮雕紋,商晚期,西元前十四至前十一世紀。()

1○異形動物形青銅觥,通高36,長46.5cm,重8.5kg,可能是牛首羊角的複合動物,而且身上飾有鳥翼,四腳,因有活蓋、流與把手,故不名尊。有司母辛三字銘,商晚期,西元前十四至前十一世紀。(百119)

2○羊頭蓋青銅觥,旂觥,通高28.7,長36.5cm,重7.55kg,康王,約西元前十世紀。(百142)


                                 


    爵是我們稱呼某種特定形式的酒器名稱。在古文獻裏,它也被使用為一般行禮時酒器的通稱, 并且用以表達高貴身份的爵位。甲骨文爵的字形雖有多樣, 但主要都在表現此種容器的幾個特徵: 有流, 流上有柱, 空腹, 腹旁有耳或把手, 腹下有支腳。雖然我們尚未發現商代的銅器有自銘為爵的。但從字形本身看來, 無疑它就是指商代常見的, 而被我們稱為『爵』的酒器。商爵的形狀非常奇特而不自然, 為中國所獨有, 不見於其他的文化。它在諸種古代行禮所用的容器中, 佔有特殊而崇高的地位。可見其賦形定有某些特別的意義。

    爵的形狀很不規整, 雖然新石器時代已見有流的陶器, 爵應該比較不會是模仿用轉輪成形的日常陶器形。換句話說, 它之被廣泛使用比較可能是基於某種要先塑造模型的特別需要。爵的成形與鑄造, 要較觚或尊等規整圓筒形的酒器困難得多。觚或尊的外範只要三塊就可以成形。沒有柱的爵就需要八、九塊, 有柱的還得再多加兩片範。從鑄造技術的層次看, 爵是種複雜的器形, 要求的技巧高, 應是容器中較遲發展的器形。但是根據目前地下發掘的材料, 爵可以說幾乎就是在能鑄造立體的容器之後, 馬上就被鑄造的東西。

    爵的造形作為酒器, 有不少并沒有實用上的需要。它被鑄成有長尾的樣子, 顯然是為了與其長流取得平衡, 不易傾倒。但是注酒的流, 亦無必要造得那麼寬長,甚至是可以不要的, 如觚、觶等飲器都沒有流。爵的流上兩個立柱, 好像也沒有實用上的必要, 但卻會增加很多鑄造上的麻煩和費用。立柱是在有了爵之後, 就立刻出現的形式。難於解說那只是裝飾, 而沒有使用或鑄造上的要求。它很可能是當時人基於某種信仰, 特意鑄造出這種不見於其他文化的異常形狀。爵的另一意義是雀鳥。雖可解釋為起於同音上的假借。但爵的形像, 確實像極了許慎《說文解字》所解釋的像雀鳥之形。商朝有其始祖為吞玄鳥之卵而生的傳說, 鳥圖騰是東方氏族的共同信仰, 商也是發源於東方的氏族。它們之間應該有某些關聯。

    從爵腹下有三個高支腳, 出土時不少爵的腹部下有煙炱痕, 可以推知爵是溫酒器。而酒是商人祭祀最重要的品物, 商人也喜歡飲酒, 隨葬可以沒有食器, 但不能沒有酒器。商代出有青銅器的墓葬, 爵與觚經常相伴出土。大概是以爵溫酒後再傾倒入觚中飲用。很可能銅爵受火燒烤後太燙熱, 不便用手把它從火上移開。因此鑄成流上有兩立柱, 以便用布提起。後來立柱被鑄成下平的半圓錐形, 也許是為了利便用竹箸挾持。不過, 商爵鑄有立柱的真正原因, 恐怕永遠是個難解的謎了。

    酒爵的容量, 漢代的注釋說是可容一升, 即不到今日的五分之一公升, 我們可以理解那只是舉整數而言。從發掘及傳世品來看, 商代的爵都很小, 容量有限, 小的恐怕還裝不了一百毫升, 大的也不過是二百毫升。另一種商代的溫酒器, 三足有柱無流的斝, 一般容量都較爵大得多, 有的竟達七、八升的容量。很容易用杓子從腹中挹出酒來。商代的酒, 酒精度很低, 爵所裝的酒只夠喝一、二口而已。不足作為宴席中賓主盡歡, 或日常舒暢心情的多量飲酒。它不但不足以大量的溫酒, 銅材易傳熱, 不便入口。甚至兩立柱也妨害傾倒入口, 不便作為酒杯使用。因此爵比較可能是為了禮儀的需要, 只溫少量的酒,以之傾倒入他人的酒杯,作為向人敬酒的方式。如要盡情的飲酒, 就得使用觚或他種容器了。

    爵字在商代已使用為以爵位加於人的意義。大概以爵向人敬酒要具有一定的身份。加人以爵位時, 大概也要以爵賜飲。爵是作為貴族必備的器具, 故在商代的墓葬, 稍為豐盛者都有銅爵或陶爵隨葬。因此爵較之其他的銅器具有特殊的地位。如《左傳》莊公二十一年記載, 『鄭伯之享王也, 王以後之鞶鑒予之。虢公請器, 王予之爵。鄭伯由是始惡於王。』顯然鑒(鏡子)在社會意義上的價值要較爵差, 故鄭伯覺得顏面有損, 心生怨恨, 後來加以報復。

    大概是由於鑄造的技術原因, 鄭州二里頭先商和早商期的銅爵都是平底的, 後來才出現弧底。到了商代中期已是弧底多於平底, 晚期就不見平底的了。為了禮儀的需要, 墓葬還有不少是陶或鉛的仿製品。

    西周時候為了糾正商代耽酒風氣, 墓葬漸重食器。但酒為祭祀和禮儀所不可少的, 故西周早期也出了不出銅爵, 但以後就幾乎不再鑄造了。然而先秦的文獻也提到以爵飲酒, 如《詩經‧小雅‧賓之初筵》『酌彼康爵, 以奏爾時。』在一個西周遺址發現一個自銘為爵, 但考古學者稱之為『瓚』的有長把的圓筒形銅器。知道西周中期以後, 不再鑄造商人名之為爵的酒器, 但是它的名稱已被移用至其他形狀的行禮用酒器了。

    西周禮儀用具的形狀大都承繼商代, 雖然貴族受商文化的影響也使用銅爵, 但使用不多, 持續不久。而先周文化也不見民間使用陶爵, 不像廣見於商人的墓葬。也許是周的始祖為履大人之跡所生, 沒有鳥的信仰, 不必把酒器鑄成禮儀或信仰所需的複雜形狀,故改用形體合理而易於製作的筒形杯子。倒不是周代的爵改為木雕, 以致腐朽於地下, 不見出土了。倒是戰國時楚墓有鳳鳥形漆杯的酒器出土, 不知與商代的信仰有關係否?宋代以後慕古之風興起,加以古代的銅器屢有出土, 文人雅士方能使工匠依之以各種材料製作, 以為擺設、觀賞、或禮儀行用。

   


編號 40  酒彝器,爵  

青銅  最高25.7公分  商代,公元前十六至十一世紀


中國迄今發現的最早期銅器傾向於小而有折曲。有些有太過誇張的流或尾,有些太矮或比例不對勁。如果還有紋飾,可能是浮起的一道弦線,或一排斑點。口緣上的支柱是個令人難解的謎。在早期的銅爵和陶爵,此支柱只是短短的突出物,或甚至沒有痕跡。但很快它就演變成不可缺的成分,而且帶有蘑菇或線軸形的頂冠。兩支柱到底只具裝飾的性質,或另有實用上的作用也不清楚。

圖上的爵表現商爵演變的三個過程。特別是紋飾的鑄造很有趣味,因為它表現技術的進步。左邊的一件是最早的,也是最小的。它的器身曲折而底平,全身裝飾兩道顯明的紋飾帶。頸上的浮線是早期銅爵典型的形像,由此演進到在器身飾紋,如39號的轉頭鳥紋。

另兩件爵屬安陽期。中間的一件器身形成不中斷的曲線,紋飾幾乎佈滿全身,排排的模樣中沒有分隔標識。每道紋飾的焦點是動物顏面或饕餮紋。流下是一對面向的蜿蜒蜷曲的龍紋。在隱蔽處還填以黑的塗料,使紋飾更顯明突出。此器最可能出自安陽地區,在一個安陽小屯的墓葬出了一件幾乎與此一模一樣的爵。

最右邊的爵有厚的鰭脊與線軸式的支柱,代表商代最遲的階段。提手下的文字大致是家族的徽號,但所填的白色顏料不是原有的。

商代其他類型銅器的演變方向大致也同爵一樣,由曲折的器身發展到具繁縟的器形與紋飾。


      
編號 41  酒彝器,觚與斝  

青銅  最高41.2公分  商代,公元前十三至十一世紀



由於象的圖案見於其中一些銅器,故這一組包括容器,武器,車馬器的銅器群就被稱為象墓群。此墓顯然位距安陽不遠的大司空村附近。但博物館並沒有收購此墓出土的每一件器物。譬如說,日本神戶的白鶴美術館就收藏一件銅觥,蓋上鑄有一頭象頭。英國的Neil Malcolm氏藏有一對卣,上頭也有象圖紋。

安陽自一九二零年代以來就持續的從事發掘。在一九七零年代發現了一座沒有被擾亂的重要墓葬,稱之為婦好墓。裏頭有四百六十件銅器,以及為數甚多的玉,骨,石,陶,象牙器,還有幾千個貝幣。器上有『婦子』的銘文,暗示墓主可能是婦女,而且是王室的成員。其中出土的斝與觚,有可與此圖所示的對照。幾件斝的器形與此相似,紋飾分成兩區,提手上部飾以獸頭而置於後支腳之上,敞口緣上兩支柱。只是婦好墓支柱的套冠作線軸式而非蘑菇式而已。商代遺址也發現蘑菇式套冠的斝。此館與婦好墓的例子,有兩區相同的紋飾,同以二層不同饕餮紋填充。也都以三角蕉葉紋圍繞頸部。

圖上的這對觚幾乎一模一樣,只在尺寸上稍有不同。圈足鑄成透空形式,對於此期的銅器來說是不尋常的。近來有人對一些與此器形相似的觚作研究,因為圈足有這種獨特性,尺寸也大都一致,紋飾的安排也一樣,認為它們都是某個作坊而某特定師父的作品。




編號 39  酒彝器,斝 

青銅  高22.8公分  商代,公元前十五至十四世紀


此斝是一組有『子龔』銘文中的一件。懷履光主教說它們得自河南的輝縣。但此『子龔』群銅器的年代是不一致的。它們可能分別來自時代自中商到早周的幾個墓葬。當它們剛入館藏時,被認為是商代鑄銅傳統終止的代表。但是一九五零年代的發掘,在河南省發現了一些比安陽期(盤庚以後的商都城,代表晚商)更早的銅器。考古的報告使『子龔』群中一部分銅器的年代得以提早。雖然它們不是最早被鑄造的器物,卻是作為奠定商代安陽期銅工業的好榜樣。

這件酒器的形狀和紋飾與大部分發掘的有所不同。其他的以作三角形的支腳,器身折曲而平底,長頸為多。此器則作圓錐形的支腳,圓的器身,無長頸,還有一個開敞的口緣。其口上的柱及把手都以傳統手法鑄造。環繞器身的紋飾是上下各有一道小浮雕圓線圈而中間為三對反轉頭的鳥組成的寬帶。鳥的喙及眼睛很容易看得出來,其身軀與羽毛已被美藝化而成為一些蜷曲的線條單位了。以鳥作紋飾的題材並不罕生,類似的在頸部附近裝飾一道寬邊鳥紋的例子,還見於此書編號40的爵及一九五零年代在鄭州發掘的兩件尊。縱使此器形狀與鄭州期的銅斝有所差異,從紋飾的特徵就可定其年代為商代中期。




1◎饕餮紋平底青銅爵,高17.6cm,早商,西元前1600-1400。(徐8)

2○素面平底青銅爵,高20.7cm,流細而長,容量經常少於200cc。早期口沿之柱略成形,有時闕如,後來必備,且成平底蘑菇或圓筒狀。二里頭出土,早商,西元前1700-1500。(重138)




4○鳥紋青銅斝,高22.8cm,器形與爵甚近,口沿無流與尾,圓錐形的支腳,一般是三角形,通常圓腹,也有方腹,溫酒的容量較爵大得多,有高至七十公分者,容量五、六公升以上。此器紋飾與鄭州所出甚近,年代約商中期,西元前十五至前十四世紀。(重164)

5○饕餮紋戈銘青銅斝,高33cm,圓腹三角形腳,商晚期,西元前十四至前十一世紀。銘紋常在圈足內。(徐11)


   


6○饕餮紋象銘青銅觚,高41.2cm,口沿彎度有時非常平緩,要很小心飲用,否則酒會溢出。圈足鑄有透空十字,不多,可能某作坊特殊作風,商晚期,西元前十四至前十一世紀。

編號 44  裝酒彝器,方彝  

青銅  高25.2公分  商代,公元前十二至十一世紀

這個酒器的形狀不像很多的青銅彝器源自其前的陶器形制。它有很濃厚的建築模型味道。從發掘的實例,商代城市的重要建築是蓋在夯打的高於地面的平台上。其基本的結構是用柱樑以及草拌的泥巴土牆,並有高檐坡頂。此器有矮短的底座,大概表現夯土的平台基礎。器身的脊稜可能表現豎立的柱子,而蓋子則表現頂上有裝飾物的四坡檐頂。

像其他的彝器一樣,這件大半也盛裝過水酒以祭祀商人的祖先或鬼神。一般認為,與祖先的神靈保持友善的關  在商代是很重要的,因為它們是天地之間的媒介。商代的占卜紀錄表明商王頻繁地占問各種國家大事以及私人的家務事。卜骨上的刻辭及銅器的銘文是中國對祖先崇拜的最早文字紀錄,對祖先的崇拜在中國一直持續著。

此彝器的紋飾被鑄造的很精美。其主題的設計是以浮雕的形式在方迴紋的背景上表達。脊稜則把畫面分成兩半。器身上有兩道平行的窄橫條,下面的在表現建築物的地平面。饕餮紋由分離的單位合成。在饕餮紋的下面是雙回首龍紋,上面則是龍與鳥的合體。器蓋上的饕餮紋看起來被倒放了,但它是此種器形的典型特點。佈滿器表的方迴紋,看起來說它處於從屬的地位,不如說它是聯繫其他零星的單位而成為很融洽的整體設計的圖樣。



○青銅方彝,高25.2cm,基本形式是盛酒器而有紐及似屋頂的蓋子,四邊一般有棱,有時中央也有脊棱,也有不正方者。蓋與身都佈滿紋飾。商晚期,西元前十二至前十一世紀。

1○青銅令彝,高34.16cm(或35.6),口長19.3cm,有187字長銘,談及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之職,但此人不見文獻記載。確實年代有爭議,西周前期,西元前十一至前九世紀。

2○文考日己方彝,高38.5cm,西周前至中期,西元前十一至前八世紀。
  

1※青銅缶,高41.5cm,基本形狀與壺無別,主要不同是有幾個小環可穿繩攜帶,也有附銅索節一類的紐者,時代都是東周,少紋飾。此與圖中壺、勺可能同墓,因地下條件,呈藍色,非常豔麗,與一般青銅器初鑄或受沁後的顏色很不同,展覽時打冷光。大致楚國文物,約西元前550-400。(徐17)

2○嵌鑲紅銅與綠松石勾連雲紋青銅鈁,通高45.4,重6.4kg,形與方壺同,盛行戰國至漢,并名為鈁。出戰國中山王昔墓,約西元前300。(百169)





銅食器




    鼎是傳統煮羹湯或菜肴的器具。是家家戶戶都少不了的用具。菜肴的種類比黍飯多, 使用的數量和次數比煮飯的食器多, 是食器中最重要的, 故禮儀演成有列鼎之制, 以使用的數量表現階級的高低。鼎的使用歷時長, 至周代的七、八千年, 中原地區一直保持以鼎炊煮的習慣。

    鼎是人們發現間接燒食法之後才可能有的器物。先是架石塊於鍋底, 然後是特製的陶支腳, 把陶支腳連接於器身就成了鼎。八千年前湖南澧縣彭頭山的人們開始燒造支腳很短的陶鼎及長18.6公分的陶支腳。陶鼎的支腳如果短, 燒起食來就不很理想。但二、三百年後的支腳一般就加長, 容易在鍋下支腳間填柴燒食。陶器作成圓形要比矩形的較易規整, 少費工夫。若要放置穩定,至少需要三只腳。但支腳太多又不易作得平衡, 也減少了容柴的空間, 故無例外都作成三支腳的形式。到了使用金屬鑄造時, 才有一些為求有變化而鑄成矩形, 也順應其形狀和平衡要求而鑄四支腳。

    鼎本身就是個灶。它可以移來移去, 不受限於某一固定的地點。遠古時代, 住家只是夜間休息所, 面積窄小, 難於把火膛設在屋裏,煮食都在戶外。遇到雨天時, 能移動, 能搬進屋子的鼎, 比之固定於戶外的火膛, 其方便處顯而易見。故很快就應用其原理於各種不同的燒、蒸、溫東西的容器, 而有了各種不同造形的三足器。甚至有些不以之燒食的弧底容器, 為了增加穩定性, 也加上支腳。龍山文化晚期人們大概發現燒煮穀粒時不必時時攪拌, 穀粒受熱的面積越大就越省時和薪火, 於是設計成空足的形式, 即容穀粒的主體是三個袋形的支腳而成為鬲。但如需以匕杓不時攪動菜肴時, 空足處難照顧到, 故以煮羹湯為主要目的的鼎, 就只好保持實足的形式。

    鼎的大小相差懸殊。銅鑄的, 商代曾見大至高133公分, 長110公分, 寬78公分而重八百七十五公斤。但小的才幾公分高, 重十幾克,顯然是明器。一般的都有二十到四十幾公分高, 口沿圓徑為十幾到二十幾公分, 而腹深十幾公分, 幾公斤重, 可以容幾公升的食物。當鼎改良到以銅鑄時, 由於重量比陶製的重得多, 器表也滾燙, 不便空手提起, 不能不想應付的辦法。於是在口沿上鑄一雙對稱有孔洞的立耳, 以便以竹、木的棍子穿過抬起。陶製的較輕, 能輕易捧起, 不必有提耳。如果要求新奇, 也要捏製提耳時, 因陶器質料較脆弱, 不便設在口沿上, 就安置在兩旁。有些較輕的鼎也採用此種型式。

古代的鼎還有政治上的作用。傳說夏禹治水有功, 繼舜而為王。諸侯貢獻青銅鑄成九座大鼎以象徵當時所管轄的九州領域。這九座大鼎就成為國家的象徵, 改朝換代時亦由新領袖保管。當它們被傳至周時,《左傳》宣公三年記載楚莊王向王室官員王孫滿問該寶鼎的輕重, 以顯示其國力足以取代。顯然此傳說為當時人所熟知。甚至到了漢代, 又造出秦始皇在泗水打撈此批傳國的寶鼎, 結果有龍出現咬斷拉曳的繩子, 使撈得的鼎再度失去, 以應秦國為時不久的讖。

    秦始皇泗水撈鼎的故事大概是因漢代的人已不使用鼎形器煮食, 對古代的鼎有點神秘感而創出的故事, 所以《史記‧孝武本紀》記載漢武帝有元鼎的年號以慶祝發掘到古鼎。其實鼎是古時很常見的器物, 單算有銘的銅鼎, 著錄的已超過一千多個了。鼎形器之所以在漢代消失, 如上述的理由, 完全是由於立體灶的架設, 鼎的支足成為多餘, 故又恢復八千年前的鍋子的形狀, 但仍保留鼎的名稱。台灣的方言仍稱無支腳的煮食器鐵鑊為鼎。

編號 45  盛食彝器,鼎  

青銅  高33.9公分  商代,公元前十三至十一世紀


銅鼎是種具有特別意義的彝器。根據傳說,開創夏王朝的大禹王,把九州所貢上的銅料鑄成九件大鼎,以之盛放食物以祭祀鬼神。它們被當作得天命的象徵,即王位的信徵,從夏朝到商朝,再到周朝,一代代地被傳下來。後來周王式微,因動亂而使九鼎潛沈水中,不復見於人世。表明周朝已失去天命,將不能統治天下。

可能為了醜化秦始皇帝,漢代時創作一個故事。說秦始皇為了表現他得已到統治天下的天命,想從河中把九鼎撈上來。當第一件鼎被撈至水面時,一條龍突然出現而咬斷繩子,致使銅鼎再度潛沒水中。表明秦始皇並沒有得到天命。

商代的鼎基本有方與圓兩種形式。尺寸則差別甚大。小的才不過五公分。大的,一九三九年則在安陽發掘到一件重達八百七十五公斤,高一百三十三公分的大鼎。要鑄這麼一件大鼎,不但需要大量的銅料,也需要熟練的技巧,嚴密的管理組織。

大部分商代的銅鼎都裝飾了動物形像的圖紋。但是此件器身的主要部分,卻是在細方迴紋的背景上施以寬邊的聯結的己字紋。口緣下的頸部則飾以晚商典型的側身龍紋。聯結的己字紋在商代雖是罕見的,也不是絕無僅有。在安陽地區也發掘兩件銅瓿有非常類似的紋飾。在美國聖路易士美術館所藏的銅方鼎也見到這種紋飾的另一種形式。總之,商代的彝器以動物紋與幾何形紋混合裝飾的例子已不多,而且一般也以動物紋為突出的主題成分。



編號 47  一對方鼎  

青銅  高20.1公分  西周,公元前十一至十世紀

  

這一對有商代風格的銅鼎,其年代可能是西周的初期。大部分的鼎是三腳圓腹,但是四腳方鼎鑄造的開始,可能早至中商,而至少延續至西周的前半段。此鼎的紋飾可用以論證其時代為晚商,因為口沿下的紋帶,其成對的蛇樣紋飾都見於商及西周的銅器。支腳上部的獸頭面具紋也是商與西周早期常見的。但是腹上四角的脊稜有階梯似的分段,與能斷定為西周時代的方鼎更為相近,因為一般商代的脊稜是陡直,或有分段的刻劃。(見編號45)

銅鼎的銘文可確定它們是西周的作品。商代的銘大都簡短,通常是二、三個字,為所供祭的祖先名字或族徽的圖形。商代在晚期較遲時候銘文開始加長,內容也在改變,此趨勢延續至西周。雖然還有很多仍然包括所紀念的祖先名號,其他的就記載鑄造的原因,有時候還提到當時重要的事件。譬如說,一九七六年在西安附近發現的一處窖藏,裏頭有一個銅簋記載了西周滅商的事件。

這兩件鼎上的銘都一樣,為『臣辰』及一個作一弁字在兩冊中的族徽。它與分散於世界各地而有同樣銘文與族徽的銅彝器取得聯係,其中有些銅器的器形或紋飾有典型的西周風格。這兩件與其他幾件同樣銘文的銅器是懷特主教於三十年代在洛陽購買的。根據他提供的資料,它們是在城外的邙山出土的。這一對方鼎的精美雖然比不上其他西周的銅器,但因為銘文可與一大群銅器取得聯係,其重要性就大為增加。



1◎一對青銅圓鼎,高16.3cm,晚商,西元前十四至前十一世紀。(徐12)

2◎青銅方鼎,高21.3cm,晚商,西元前十四至前十一世紀。(徐13)





3○婦好銘青銅饕餮紋扁足方鼎,高42.4cm,晚商,西元前十四至前十一世紀。(百114)

4○青銅饕餮乳丁紋方鼎,高100cm,86公斤,早商,西元前十六至十四世紀。(百113)



5○司母戊青銅方鼎,高133cm,晚商,西元前十四至十一世紀。875公斤,最重,侯家莊出土。(百116)

6○四足銅甗,高105cm,晚商,江西新干,西元前十四至十一世紀。(重172)

1○蟠龍紋匜鼎,高6.5cm,口徑8.4,春秋,西元前八至五世紀。(百153)

2○錯金銀銅鼎,高11.4cm,口徑10.5,戰國,西元前五至三世紀。(百174)

   


3○虢季列鼎,高25.4-39cm,河南三門峽,西周,西元前十一至八世紀。(重204)

4※早商弦紋青銅鬲,高50.7cm,多次修補痕跡,約西元前十六至前十四世紀。(徐7)



1○利簋,腹飾饕餮紋,獸形耳下作垂珥,足下方座,高28,徑22cm,西周初,約西元前十一世紀。(百137)

2○方座蓋簋,高37cm,西周初,約西元前十一世紀。(重187)



3○方座簋,高59cm,徑43,西周,約西元前十一至八世紀。(百136)

4※青銅簠,長29.5cm,西周,約西元前九至前八世紀。(徐16)

5○虢季列簋,高約23.2cm,河南三門峽,西周,西元前十一至八世紀。(重204)

   



編號 51  有蓋食器

青銅  長20公分  東周,公元前五至四世紀

  

東周歷時甚長,經常被分為兩個階段。前段的春秋時代,依據孔子所修的魯國編年史《春秋》所涵括的年代。後段的戰國時代則取名自另一本歷史著作《戰國策》。這段期間各國間相互侵奪不已,聯盟關係時常起變化。終於由秦統一天下,號稱秦始皇帝。東周時代各諸侯國日益強大而不受周朝廷的號令,可能也助長區域性青銅冶鑄業的發展。由於各諸侯都需要舉行禮儀的彝器及打戰的武器,故銅器的鑄器量之多頗驚人。

雖然此期的銅器大量被發掘,各種器形的名稱也建立了。但是這件橢圓形而有古怪支腳的銅器卻與其他的都不同,不知如何稱呼。此器的四支腳作半人半獸形,頭部為貓頭鷹形,還有伸展的翅膀。眼睛和乳頭都用小玻璃珠嵌鑲。器身上對稱的兩個圈形把手都裝飾著有高翹大尖角的張口齜牙的凶猛獸首。它們的眼睛也嵌鑲綠色玻璃小珠。這一點很不平凡,因為玻璃在這個時期很珍貴,幾乎只作為裝身的珠鏈或嵌鑲品。

器蓋中間由成相互交纏的漩渦紋構成的透空橢圓形圈鈕也見於其他的器種,在另一收藏也見到與它幾乎一模一樣的器形。其上裝飾的人與動物形像也見於東周的銅器支腳。把這件器物的年代定在東周是因為它可能得自東周時代的大都會,今日河南的洛陽,附近的金村。同時其紋飾和同期的其他器物有相同的風格。



1○嵌鑲黃金與綠松石的幾何紋青銅豆,高23.5cm,東周,約西元前400-300。(徐23)

2○嵌鑲勾連紋青銅短足豆,高24,口徑16.2cm,戰國,西元前476-221。(百177)

   


3○錯金青銅蓋豆,高19,口徑17cm,戰國,西元前476-221。(百176)

4○牆銘青銅盤,口徑47cm,西周初,約西元前十一世紀。(重187)





銅兵器
 

商周裝柄銅兵器  

競爭是自然界成員為了生存不得不採取的手段,人類為了獲取食物,維持生存,必須與動物爭鬥。野獸雖有銳利的爪牙,強壯的身軀,但人類可以借助他物以防禦自己,以攻擊野獸。所以在長久的鬥爭中,人類終於成為勝利者,使野獸完全失去反抗的能力。而且有些野生動物也被人類馴養成家畜,以備不時之需。但是,人類在征服他種品類後,也因獲取有限的自然資源,不能避免自然的規律而與自己的同類爭鬥。

人獸因為智力相差懸殊,不必創造太精良的武器就可以克服它們。除了弓箭,任何有足夠重量、有稜角,足以造成殺傷力的工具,都可以因便取以為武器,不必為攻殺某種獸類而設計武器。所以甲骨文的兵字舊作雙手拿著長柄的斧斤工具狀。但到了人與人爭的時代,工具就不是理想的格鬥武器,因此就要以最有效的材料,針對人體的弱點,設計專為殺人的武器,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在商代,裝柄的武器形式約可分成二類,一是源自遠古傳統的工具形狀,一是專為殺人設計的新型武器。源自工具的兵器有數種,主要取自不同的石斧形。鉞為大斧,是裝在柄上的有寬弧刃的重兵器,主要利用重力砍擊敵人以致死命。它在實際戰鬥中,效率較低,主要用為舞具或儀杖。有窄長平刃的叫斧,除了用以砍伐樹木,製造器物外,也充作武器或儀杖。同類而刃旁有突出裝飾的戚,應也以充作儀杖為主。至於刃部做鋸或波浪形的我形兵器,一看就知道難作實用的武器。這一類的兵器,主要是作為展示而不是實用的,故除了顯然是作為明器的超小型外,還有很多鑄得很薄弱,根本不實用。反之,下面一類實用的戈,基本上就鑄得比較厚重。

為殺人設計的新武器是戈。那是裝在柄上的細長刃器,利用揮舞的力量,以刀尖砍劈頸部,或以銳利刃部拉割脆弱的頸部以達殺敵的目的。柄短的大致八十公分,戰車上使用的有超過三公尺的。它是利用銅材的堅韌、銳利特性而發展出來的武器。是銅材為普遍使用前所未見的形式。雖然同時代見有石、玉製的戈,但都很薄弱,而製造的時代並不早於青銅戈,主要是作為權位象徵的儀杖,不是實用的武器。我們可以肯定的說,銅戈是針對人類的新設計,是戰爭升級、國家興起的一種象徵。為了達到更大的殺傷能力,武器要不斷地加以改良。為了適應新形勢,也要創造新的武器。矛是舊石器時代就發展的古老直刺長兵。到了商代就經常與戈組合成可刺、可劈、可勾的武器。戈與矛本來分別鑄成,組合使用。後來為了強固其組裝,也發展成渾鑄的戟的形式。最初的銅戈只有下邊的刃銳利,可劈勾敵人。逐漸改良把刃部加長而彎到柄的一邊成胡,使刃部的長度、攻擊角度適當增加,以頸與肩部為目標,對付保護頭部的頭盔穿戴。同時為了要增加銅戈纏固於木柄的強度,就在戈胡上鑄孔,以便繩索捆縛。並把木柄做成橢圓形以方便掌握。反觀源自工具的鉞、戚、斧等類,就沒有這樣的變化,這反映其實用與非實用的性格。在商代,由於戈是作戰的主要裝備,故很多與作戰有關的字就以戈為組成的部分。而取形自斧鉞的字,就用以表達它種與戰鬥無關的意義。

編號 55  戈  

青銅  最長40.2公分  商至周代,公元前十三至四世紀

商周時代的冶鑄工人,除彝器外,還鑄造更多其他的器物。商與周代的墓葬都發現大量的武器。此時期的文獻與文學作品也經常提到武力的衝突。它是一個動亂的時代。《詩經》中作於公元前九至八世紀的小雅祈父篇有如是句子,『祈父,予王之爪牙。胡轉予于恤,靡所止居。祈父,予王之爪牙。胡轉予于恤,靡所底止。祈父,亶不聰。胡轉予于恤,有母之尸饔。』但也有寧靜的時候。

戈的形制雖有變化,整個青銅器時代都在使用它作為武器。在此館所藏大量的商周武器中,這四件可代表其形制變化的過程。商代似乎實用與禮儀使用的戈已有明顯的區分。此時期有許多裝飾美麗的戈,如最左邊的一件嵌瓖著艷麗綠松石的大戈,有些則刃的部分是用貴重的玉材磨成。其他三件較小的戈大概是作為實戰的兵器使用。由於它們是縛裝在長或短的木柄上使用的,所以裝飾的紋飾都在末端的內上。大部分的商戈,其鋒刃作窄長的三角形。到了商代的末期,近柄的刃就加厚而往下延伸成為直刃的胡。在西周的時代,此延伸的胡就更為加長。到了東周時候,其形制雖固定化了,但並不停滯不前。如同右邊底下的那一件,其內的部分就作成可攻擊的鉤的形狀。或在一柄上裝了幾道刃,並在端部加上一把矛。

根據考古發掘的現象,在青銅器的時代,戈是中國使用最多的武器。但隨著青銅時代的沒落,鐵器時代的到臨,戈就漸被刀劍所取代,到了西漢就完全消失其形制了。



1※嵌鑲綠松石變形獸面或饕餮紋青銅牌飾,長14.4-16.3cm,背面有麻布痕跡,四端有小孔鈕,用以固定。(重139)

2※嵌鑲綠松石青銅戈,長34.4cm,晚商,約西元前十四至十一世紀。(日)

3○楚公家青銅秉戈,長21.3,援15.3cm,西周晚期,西元前九至八世紀。塗黑漆,儀仗,具有短柄鉞作用,表身份。(楚)


銅短兵刀劍

使用武器的最佳效果是能傷敵而又沒有危險。三、四萬年前的人們將尖銳的石鏃捆縛於樹枝用以投射。大概一萬多年前才曉得利用弓弦的反彈力把箭發射出去。弓箭的發明使人們可以不必太靠近野獸而能給予殺傷的能力,免卻許多因接近野獸所引起的危險。

弓箭的能殺傷能力雖然大,而又能避免危險,但對於曉得利用他物以防護自己的人類來說,其效用就大為減少。故進入人與人爭,國家建立的時代,就要設計能近身攻擊的武器,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商周最常見的武器是銅戈。那是利用青銅的銳利和堅硬性質鑄成的利刃,捆紺于長柄,利用揮舞的力量,以砍劈人的頭部或拉割頸部,達到殺敵的目的。當時還有輔助性的刀劍短兵。略為介紹一下。

短兵器要非常接近敵人才能達到傷敵的目的,故短一分就多一分危險。可想像刀、劍的普遍使用,一定晚於長兵戈、矛。戰國時代以前作戰的主力是步卒,步卒以戈矛為武器。當時馬車雖不是作戰的主力,但車是一軍指揮官的活動指揮台,故代表軍隊的軍字仍以車為義符。一車通常有三人,除駕駛員外,有一射手及一指揮官。在車上,弓箭是遠攻的武器,戈則為近搏的武器。有時迫於情況,車上的戰鬥員要下車來做近身搏鬥。步卒近身搏鬥的戈有短至八十五公分而單手持用的。但車上的戈,為了達到從車上攻敵的目的戈柄一定要長,有不少超過三公尺的。柄太長,下車就不方便使用,故要配備短刀,故兵車上發現的成套兵器都附有短刀,倒不一定有戈。車上的刀,一般刃部稍為長過二十公分,以砍劈的方式使用。就實用的觀點說,如此短的兵器應以直刺較為有效。故商代晚期就有了改革,開始有攜帶尖刺雙刃的以刺殺心臟為目標的匕首短劍。由於商代的車子並不太參與實際的戰鬥,故短劍發現的還少,西周才逐漸多起來。商代不少各種樣式的不到二十公分長的短刀,只能算是工具,難應用於格鬥。

到了春秋的中、晚期,由於騎兵的應用愈來愈興盛,有柄的戈不便攜帶及在馬上使用,短兵的需要也就越來越迫切。平時,刀劍比之戈戟還有個好處,它可以配帶在身上以備不時之需,不像戈戟不能騰出雙手做其它的事,在很多的時機不方便,故刀劍後來亦甚至成為士人常佩之物。隨著冶金術的發展,銅劍越鑄越長。商周時代的銅劍刃部一般長度不到三十公分,發展至春秋時代就有長至五十公分以上的,但是銅劍的長度一增,就要鑄得薄些,以致易於斷折,否則就太重而不便單手使用,故五十公分以上的銅劍還是很少。到了鐵冶登場,鋼劍就逐漸替代青銅劍。由於鋼材堅韌,長度可鑄到一公尺以上。劍本來是直刺為主的武器,隨著長度的增加,也轉用刃部砍劈的方式。砍劈的方式就不必兩邊有刃。因此,西漢開始用厚脊的單刃刀,也漸漸取代易於斷折的兩刃銅劍。東漢以後鐵刀就取代雙刃劍而成為戰鬥的主要配備。

(秦俑坑有91.5公分長之窄而薄青銅劍,如此長度,一般要鐵製才能使用於戰鬥,應為指揮官使用,非實用。)

編號 56  斧鉞及刀  

青銅  最長27公分  商代,公元前十三至十一世紀

商代武器的核心是斧、矛、弓、戈,此館所藏的武器有些不入於上述的類別。圖示的要不是有像是斧頭的刃,就有管狀的裝柄插座。學者們早已意識到這些兵器和商代的銅器鑄造傳統不一樣。它們是住在商朝領域的北部和西部的北方民族所鑄的。其區域已超過今日中國的版圖而進入蘇聯的西伯利亞了。那個地區的人與商有接觸。因此兩地各出現有對方的銅器。

這兩件有管狀插座的武器明顯是屬於北方地區的產品。它們的形狀和紋飾與商地的斧類武器很不一樣。一般商地的斧鉞有寬刃,裝柄的方式與戈一樣,捆縛在柄上。它們的紋飾也與彝器上的有關係。這件北方的斧有長方形的刃,管狀的裝柄插座。插座上還裝飾直列的鋸齒突起及多排方塊浮雕。那件有窄長刃的刀更令人不解。看起來其窄長的刃像刀一樣,可用來切割或砍剁。但是它與商周墓葬發現的有柄或插銷的短刀也形狀不同。從其長刃及裝柄的形式看,顯示它有軍用的效果。此刀的年代不成問題。因為有一件類似的武器與可確定是晚商時代的器物和北方風格的器物在一起被發掘。有管座的斧頭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斷定其年代。這兩件器物也都可以證實源自北地。

那件有寬刃的斧鉞則有不同的問題。因為尚未發現類似的發掘品。在一九八零年代的拍賣會場上見到兩把類似的斧頭。其中一件已歸屬美國華盛頓城的沙克拉博物館。此斧刃部浮起的紋飾可以猜想成一隻展翅下撲的鳥。其寬刃與實體的內(插銷)與商代的斧鉞同傳統,但是刃兩端的形狀絕不類任何安陽地區發現的東西。卻與一件年代為商,但出自西北地區的鉞很像。很可能其年代為商,但不是商人的產品。



1◎青銅刀,長41cm,商晚,約西元前十四至十一世紀。(ROM)

2○透雕獸面紋青銅鉞,長31.8cm,刃寬35.8,重4.7公斤,山東益都,商晚,約西元前十四至十一世紀。(百128)

  

3○太歲闢兵青銅戚,長21.7cm,寬5-6.8,戰國中晚期,西元前五至三世紀。鱗紋巫圖像。(楚)

4○透雕青銅鉞,長41cm,中商,西元前十五至十四世紀。盤龍城。(重162)


商代青銅弓形器

    弓形器的形狀頗為一致,中央部分作窄而弓曲的長柄形,兩端有突出近半圓的臂,臂端又常裝飾有可發出聲響的馬頭或圓球鈴。長度一般為三十幾公分,但也有長至四十七公分者。在柄的兩端常見皮條纏縛的痕跡。

    由於它有鈴,有人懷疑它是旗鈴或馬鈴一類的東西。但有些弓形器並沒有鈴。它常與馬車同出一坑,故有以為是馬或車上的裝飾。但有些出土時和馬車一點關係也沒有。此類東西又常發現於腰際,有人以為它是一種腰帶,用以繫韁繩。它與箭鏃同出而柄裡面又常殘留朽木,故以為它是箭袋的裝飾。現在大多以為它即文獻的弣或弼,是縛在弓裏以保持弓形並增強反彈力用的。

    但是弓形器的柄上有時鑄有突起的裝飾,實在不能用力把握。而且弓箭是攻殺敵人或野獸的工具,最好能予敵措手不及。但此器裝備有鈴,弦一動,鈴就會響。哪有以殺敵為目的,反而設警戒裝置的道理。因此又婉轉地解說,以它已成禮儀用具,故不太講究實用上的效果。

    由於弓形器總是和箭鏃一起出現,無疑它和弓箭有關。問題是如何使用,及解釋為什麼這種東西只發現於晚商和周初,以後就不再出現。而且犀牛甲堅皮厚,除了胸腹部位,商代弓箭似也無大能為。因此一定要有有效的狩獵辦法。

    木弩是很多半開化民族的主要打獵工具。它與弓一般最大的不同處是有臂的裝置,裝弦搭箭可不立即發射,可等待最好的時機。其它的弓因以手臂拉弦,支持時間有限,要隨拉隨射。原始木弩只比弓多一有槽的臂以裝箭,並架設一懸刀以設伏線。它可架設在地上,當野獸踩踏繩索時,即牽動弓弦而射出箭。這樣可一個人同時架設多把木弩,靜待野獸的來臨。木弩架設的地點可能分散多處,弦動鈴響即表示機關已發,獵人可及時檢驗是否有所捕獲。如果商代的弓形器確是弩的零件,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有鈴。至於柄上有突起的裝置,則因為手不必緊握它。木弩的懸刀只是一塊有穿孔的小骨、木片,很容易為人所忽略,或腐爛。銅弓形器出土石時,也有這樣的器物伴出。看來它較可能是木弩的零件,作為固定弓形,增強反彈力,並能發出聲響的裝置。

    為什麼它於西周早期以後消失呢?弩是作為狩獵的工具,從甲骨文,我們發現田獵是祭祀以外卜問最多的項目,想見商王及貴族們經常打獵,因此很多大墓陪葬這種弓形器。但是西周以後,提到周王或貴族田獵的文獻很少。西周時代也少戰爭,以田獵訓練軍隊的需要也不多。再加上開墾農田,大型田獵場地不多。既然田獵的活動大減,有關田獵工具的生產也必然大減。如果犀牛再因氣候變冷而南移,針對它而製造的器具自然也會大減。

    原始弩機的木、角、骨質懸刀,到了戰國時代改良為銅鑄扳機。為三件利用樞軸、杠桿和齒輪原理組裝的有嚴密結構的機械。它加上拉弦和瞄準的裝置,就成射程遠、殺傷力強的武器,才被大量利用於戰場上。弩機既主以殺人為目的,就不必有鈴。此時角弓的製造也改進,不需金屬版以強固弓體。就實用價值說,重量也是一種累贅。弓形器就完全失去利用的價值了。

編號 57  弓形器  

青銅  最長37.5公分  商代至西周,公元前十三至十一世紀

  

這些弓形器的原來用途仍不清楚。儘管其特殊的器形看起來很有暗示性,甚至經過很多學者的闡釋和辯論,目前仍沒有一種說法能對其用途給予完全滿意的解答。由於它們往往與箭頭同出於墓葬,看起來與射箭有關。但沒有證據說明它是如何使用的。它也常見於車馬坑,但也缺乏強烈的證據說明到底是與車有關或與馬有關。它們的形制相當的固定,中央的主體是略為彎曲的窄板,兩端有極度彎曲的手臂。手臂的末端可能是裝鈴的獸頭或圓球,或實心的圓板塊。就像圖示的這兩件,由於腐蝕的原因,可以看出主體的兩邊有皮條或繩索捆縛的痕跡,原來應該是綁在某件東西上的。它可能是竹、木弓或弩機木臂上放射裝置的零件,但也都不能證實。使用這種助射裝置的弩機,將是商王在獵捕大型野獸時很有效用的利器。(譯者按﹕主體中央常有高突起的裝飾,顯然不是用手把捉使用的。筆者同事認為它是架設在地上的原始木弩臂前加強弓體的裝置,當獵物觸動引線而使箭射出後,臂上的鈴會發聲告知埋伏的人。應是較合理的說法)

這種用途不詳的器上常裝飾商代風格的動物紋或幾何圖形紋。前頭的這件嵌瓖有商代貴重而罕見的綠松石,與一座近年在安陽小屯所發掘,未受干擾的皇家墓葬的弓形器很相近。另一件鑄有以迴方紋為底的浮起蟬紋。它們分別代表早期與晚期的樣本。早期主體的彎度較小。晚期的不但彎度較大,也較短,顯然是為了要非常穩固地組裝在某件器物上設計的。



1○越王勾踐錯金銘嵌鑲玻璃與綠松石青銅劍,長55.6,寬4.6cm,春秋,西元前八至五世紀。鳥蟲書。(百161)

2○吳王夫差錯金銘青銅矛,長29.5,春秋,西元前八至五世紀。(百162)

3○浮雕饕餮紋青銅冑,高18.7cm,徑18.6-21,商晚,西元前十四至十一世紀。江西新幹大洋洲出土。(百132)




銅車樂器


古樂器—鐘
  

    中國音樂的所謂八音,指樂器的材料。首位的金就是指青銅鑄成的鐘,鐘是古代樂器的主要成員,因為其鑄造費用高昂,笨重而不易移動,是屬於貴族階級的音樂,故有『鐘鳴鼎食』的成語以表示官宦家庭的氣派。鐘和鼓一樣,不但是喜慶的重要演奏樂器,也是軍事的用具。『金鼓』一詞常被用於表示軍事行動。鼓聲短促有力,激勵士兵前進。鐘聲則宏亮而及遠,是通知部伍撤退的信號。

    鍾是源自中空器物的樂器,動物剖下的角是其中之一。甲骨文的觳字作以槌敲打牛角之狀。此字之音即如敲打中空牛角之聲。竹節也是中空的東西,有以為甲骨文的用字即取形於截斷的竹節。後來加一可懸吊的環便成甬字,用以名鐘的懸掛部分。鐘後來用泥燒、銅鑄,音調更為悅耳,音響效果也好,就不再用竹節、牛角了。

    發現最早的鐘形器是西元前二千七百年前後的有舌銅鈴,高九公分。和商遺址常見的小銅鈴一樣,只是增儀容的車馬裝飾懸掛物或小童的玩具,還說不上是樂器。有舌的,小的叫鈴,大的叫鐸。舌大概不好控制,故演奏的鐘都沒有舌,銅鑄的鐘開始保持口向上的手持形式,稱之為鉦或句。現在因其用途,大小,分別名之為鉦、名、鐃等,頗不統一。此種鐘有些大而重,達一百多公斤,不可能拿在手中,乃插於地或架上使用。鐘後來改成口朝下懸吊式的,鐘身直而口緣彎曲的以自銘鐘為多,鐘身膨脹而口緣齊平的以自銘為多。學者就依之以稱此兩式的鐘,概稱之則均為鐘。

    商代遺址除小鈴外,金屬的樂器只見手持或豎立架上的鉦與鐃,尚不見懸掛形式的鐘。懸掛式的鐘可能起源於南方。甲骨文的南字,或以為作一個用繩索懸吊著的鈴形。《儀禮》大射有『其南笙鐘,其南,皆南陳』。認為其懸吊之形象被取以代表南方,是因為在大型演奏中,鐘樂陳置於南方之故。商代的鉦鐃發現的尚少,成組時以三件為常,但也有五件尺寸各異而組成的鉦鐃。鉦持於手中,一人只敲擊一件,所以《呂氏春秋》言,『殷紂作為侈樂,大鼓鐘聲管簫之音,以鉅為美,以眾為觀』。要多人演奏,才要備其音調,不但浪費人力,也難取得協調。故後來也改良成橫列懸吊式的,一人敲擊多件,省人省事。鐘樂在商代,因音程少,一般只是節奏性的配樂,不是樂章的主調,到了西周晚期逐漸發展成十幾件音調各異的編鐘。足以演奏主旋律,合眾音,故被名之為龢鐘,甚至也為行旅出征的目的,鑄有量輕、音程較少但成套的行鐘。

中國古時演樂的鐘,筒身幾乎一開始就被鑄成扁橢圓的形狀,與其它民族鑄成渾圓的很不同。圓形的鐘,不管敲擊點何處,振動的模式都一樣,只能發一個音。但扁圓形的,擊在隧部與鼓部的振動模式就不一樣而可發不同的音。早有人懷疑它為發兩個音而設計的,但苦無證據。一九八七年在湖北隨縣發掘一座戰國初期曾侯墓葬,出土很多的樂器,其中一座三層L形木鐘架,上頭懸掛了分成五組的四十六件甬鐘和十九件的三組鈕鐘,每一鐘在敲打部位的隧部與鼓部,都分別刻上定音銘文。它齊備可供旋宮轉調的十二個半音。確證古人把鐘鑄成扁圓,是為了使每一個鐘都可以敲出兩個不同的音階。根據測量,一枚鐘的兩音音差大多是小三度與大三度,二度的次多,四度以上就很少了,鐘與大都有小長形穿孔、挖刻或焊補的痕跡,那是校音的現象。一鐘兩音可以減少演出場地的需要,演奏者也可悠閒的敲打,不用作太多的移動。

編號 46  樂器,鐃  

青銅  高56.5公分  商代,公元前十二至十一世紀

這件樂器鐘的年代雖是晚商,但不是出自商代大都會鑄器坊的作品。此樂器的尺寸與紋飾,迥異於安陽地區發掘的鐘類樂器。其主題的紋飾是在空白的背景上飾以粗寬的浮雕紋。從一對回旋的眼紋,大致可看出它是動物紋,但缺乏商代中心地區的饕餮紋的那種魄力感。那些作為邊框的渦卷紋處理得非常的鬆散。在口緣中間框裏的,也看不出是屬於何種想像或實在的動物紋飾。但它可能是從商代常見的有龍擁簇的饕餮紋演化而來的。

在安陽地區發現的商代銅鐘類樂器都很小。有些有中空的柄和鈴舌,有些則器形像這件而沒有舌,但都可以拿在手中敲擊。它們像是以三件或更多不同的音階成一套。中國南方出土一些像這件的銅鐘,大多個別地被埋在淺土坑中,有些是兩件或更多件地在一起。它們有些被發現時與山或河流有關係。因此說它們是祭祀山川或自然鬼神的奉獻物。出土時大多是柄部在下,開口朝上,一如圖上所示。

在發現這些大鐘及一些銅器之前,以前認為商代的銅器都是在北方鑄造的。但是近年從南方一些地區相續發現,如有名的湖北黃陂盤龍城的中商遺址,其他在湖北、湖南、安徽、四川等省份的大量銅器,知道商代的銅器,華南地區雖然受華北的影響,但在不少地方都有鑄造,而且還發展了各自的風格。



編號 52  編鐘  

青銅  最高26公分  東周,公元前六世紀

  

這是一套十四個尺寸遞減的編鐘裏頭的兩件,傳說它們出自今日河南洛陽的東周京城附近的金村。其他的十二件都歸日本的住友氏收藏。人們習慣稱這套編器為驫鐘(讀作標),因為它們是由一位姓驫的小貴族訂做的。

成套的鐘在東周時代並不陌生。那時不少墓葬裏發現了一套或多套的編鐘。它們沒有鈴舌,乃懸吊在木架上而用木槌自外敲擊。中國的扁圓形鐘依敲擊在隧部(口緣中間)或鼓部(口緣兩邊)而產生不同的兩音。鐘的內部常有鑄造後,可能是為了調整音律的加工痕跡。

鐘的兩面各有分列三行的十八枚乳頭形突出,其上與行間都有纖細的竊曲紋裝飾,因為腐蝕嚴重,現已頗難看出。口緣上隧的部位有格式化的,由中間的鼻樑及兩旁的龍,組成的動物面具紋(饕餮紋),它的年代有一組斷代為公元前六世紀晚期或五世紀早期的編鐘發掘品可資比照。

這套編鐘的重要性在於其尺寸較大的鐘上,施于舞間的六十一字銘文。當一九三零年代金村的器物剛出現於古董市場時,人們以為它們是公元前三世紀秦朝的東西,由於有了此鐘的銘文,其看法才被改變。

中外不少學者都研究其銘文的意義。銘文記載驫羌輔佐其君長參與(晉國主導而攻入齊長城)的某次戰役,因作戰英勇而受到賞賜。年代是某統治者的二十二年。一般認為它指東周某周王的紀年。但是東周有好幾個王的年代超過二十二年的。比較可能的是周靈王(公元前五五○)與周威烈王(公元前四○四)。兩者都有相類似的歷史事故可支持其年代。但年代較早時發生的人、地名與歷史事跡較合乎銘文的記載。



編號 54  鐘  

青銅  最高22.4公分  (左)宋代,大約西元一一零五年。(右)東周,公元前五至四世紀

這兩個銅鐘看起來相似,但鑄造的年代卻相差一千五百年。較小的一件約為二千五百年前的東周時代所鑄。較大的為西元一一零五年所鑄,是宋代仿古風氣的好樣本。

有些年代較近的銅鐘可以從文獻追溯其歷史。西元一一零四年當北宋徽宗時,在現今河南省的宋州(宋改為應天府)崇福院發掘了六枚古代的銅鐘。那個地區在東周時代屬于宋國的領域。徽宗認是一種『于受命之邦出為太平之符』的祥瑞表示。因為不但鐘銘『宋公成之歌鐘』,表示原為古代宋公的鑄器,而且宋太祖也以宋州起家。根據《宋史》的記載,次年徽宗就下令依應天府發現的鐘形鑄了三百三十六枚。應天府所發現的古銅鐘很可能就像圖示的這一枚。宋代的工匠有能力仿鑄逼真的古禮儀彝器。

這枚一一零五年所鑄的較大的鐘在兩面都有契刻的文字。一面點明其鐘律,另一面則為其歷史的關鍵。仔細檢驗其表面,發現銘文經竄改。現今的文字是削掉原有的銘文後加上去的。西元一一二七年宋的都城汴京(今之開封)被來自長城外的契丹族攻破。他們後來在華北建立了金朝。當他們洗劫汴京時,顯然搶走了二千車以上的勝利品。一些上貢金朝廷,其他的就被當作禮物而瓜分了。鐘上原有的銘文可能是『大晟』。根據《金史》樂志的記載,『初,太宗取汴,得宋之儀章鐘磬樂虡,挈之以歸。皇統元年,熙宗加尊號,始就用宋樂,有司以鐘磬刻晟字犯義宗諱,皆以黃紙封之。大定十四年,太常始議‧‧‧所用宋樂器犯廟諱,宜皆刮去,更為製名。‧‧‧乃取大樂與天地同和之義,名之曰太和。』館藏的鐘即有刮後再刻的『大和』銘,知為徽宗所鑄的三百三十六枚之一。



1○獸面紋鐃,高89cm,口徑40x58.5,154公斤,柄中空,湖南寧鄉,晚商,公元前十四至十一世紀。(百126)

3○楚王飲章青銅鎛鐘,高92.5,徑60.5x46.2cm,戰國初期,西元前五至四世紀。湖北隨縣出土。(重218)


  

2○虢季編甬鐘,八件,高22.7-58.7cm,西周,西元前十一至八世紀。(重205)

4○曾侯乙編鐘銅飾木架,高265-273,長1079cm,戰國初期,西元前五至四世紀。湖北隨縣出土。(百163)(重219)



商周馬車的銅飾件


車子是個革命性的發明。它能載重致遠,節省人力。尤其是利用馬以拉曳,更把速度提高了許多倍,使人們接觸頻繁,加速文明的醞釀。載重與致遠都是軍事的重要利用所在。軍事是國家安危所賴,故要用心製作車子。《考工記》攻木七工中的輪、輿、車、輈四工是作車的專門人才。詳細記載對於車子製作的要求。其主要要求為,堅牢,不致半途損壞。輕巧,可多載重。快速,早達目的地。平衡,不致翻車。舒適,久乘不疲。適合環境,可暢行無阻。

車子製造技巧要求高,費用昂,不是一般人所能擁有。尤其是著重能快速奔跑的馬車,馬還要經過精選良種及長期訓練才能勝任,更需高級貴族才能有的財力。故馬及馬車一直是有權勢者的寵物及表徵,倒不必使用於軍事及田獵的用途。以快速為目的的馬車,應該以輕巧為目標,盡量減輕車架的重量。但貴族們為了炫耀的目的,就加上很多不必要,或甚至是不利急行的裝飾。如以一個安陽商代的車墓為例,其中一車裝飾各樣的銅飾約有一百七十件,十五公斤多。甚至馬的身上也要加上不必要的銅飾好幾公斤。其實強固車子性能所必需的銅零件可不超過一公斤。如此繁飾的車子,顯然炫耀的成分大於實用。

兩馬拉曳的車子架構是一衡,其上有套馬的兩軛。一輈以連接衡與車輿。輿下有軸承接兩輪以運行。衡上的裝飾,可以說都沒有實用的價值。在木上及兩端可套上銅管,也有在上頭嵌鑲或釘上銅泡或頁片。更講究的還可以在兩端的銅件上聯繫種種的垂飾。此端飾有時粗壯而長,且有尖刺,可能兼有傷敵的作用。衡上的兩軛,最多由三節組成,套筒頭,人字形腳及腳端的套子,人字形腳常鑄成有套管,具有實用及裝飾雙層作用。軛的套頭有時附有鈴,鈴也可裝在衡上,車子走動時鏘鏘作響,增加威風。軛上還得有皮帶套住馬的身子,其上也有各種樣子的銅泡裝飾著。

輈的前部可裝飾鑄成各種動物頭形的套筒,以增美感和發揮美學上的聯想效果。輈與輿交接處有兩種裝飾,也有實用的效果,但非必要。在輿前面的有時鑄成十字形,有時只作穹形橫版,可把有弧度的輈與輿盤牢固套接起來。在輿後面的就套在輈的尾部,並有橫版及縛繩的圈以牢固輿盤。

為了減輕車子的重量,車輿主以木欄干形式,或以蘆葦、藤等物編成,但又常在其上裝飾為數甚多的小銅泡。輿下的軸,其兩端必定有銅飾,那是作為軸端的套頭並防止輪子脫逸的設施。其上有穿洞,以釘固著於軸。此釘經常鑄成美麗的形象。輿下兩旁又常有一平版連接一圓管的銅構件,那是防止車軸斷折並固定輿座的裝置。車轂也有以銅管保護。

至於馬的裝飾,很多馬籠頭及韁繩也用銅泡裝飾。西周以後,馬頭上常有冠飾,有些有管可插羽毛之類的東西。大概因戰鬥需要,甚至鼻子也有銅飾保護。

車子是種活動性的高台,易為眾人所注目,故商周時代,馬車經常做為統帥的指揮台,建有大旗,更增加車子的重量。但真正以輕巧、機動為目的的實用車子就不必有這麼多裝飾。故發掘的車子,有些只有防止車輪脫落及套馬頭的銅飾。有的軛飾還以骨製,顯然是為了減輕重量。


嵌鑲金銀的商代銅車軸飾

加拿大安大略省博物館遠東部藏有一件銅車軸 飾,它關係著中國冶金技術的兩個問題,一是中國何時才有嵌鑲金銀的銅器,二是它是否發展自本土的技術。

青銅雖可因合金成分的差異,鑄造呈現赤紅、赤黃、橙黃、淡黃以致灰白等不同顏色的器物。但一次只能鑄造一種顏色的器物,且難以鑄造圖案複雜且多彩繽紛的東西,以滿足盡善盡美的追求,因此就有鑲嵌技術的發明。初期是利用別種顏色的材料,用粘合或錘打的方式,把花紋嵌到銅器上。商代的銅器偶然有鑲粘藍色綠松石或孔雀石的例子。但有數嵌鑲異色金屬的青銅器,都不是正式的發掘品,難以肯定器物的真偽。因此不少人以為,中國嵌鑲技術的發展不早於春秋時代,且學自北方的民族。以目前考古的證據看,似乎要到春秋時代才常見鑲嵌金銀的器物。但是該博物館所藏的嵌鑲金銀的晚商形制的銅車軸飾,從各種跡象看,不會是偽造的。中國至少自西元前十一世紀就有嵌鑲金銀的技術,可能由於材料缺乏,要等到南方產金銀的楚國加入華北的政治舞台,才能發展這種令人喜愛的工藝。此銅車軸飾長十五‧八公分,開口一端的直徑為五‧四公分。其裝式的浮雕紋,口沿是一對隔釘孔相向的龍,其下又有四片蕉葉紋,終端是一造型較簡單的盤龍。它是懷特主教在中國購得的,於一九二九年入館編號。近年重新編目時,發現在厚銹下,龍及蕉葉紋裡有金及黑色的東西。由於鑲嵌的銅器在商代是罕見的例子,研究人員立即送去實驗室。證實金色是金,黑色是銀。都深及刻溝的底部,不只是表面的現象。仔細的檢驗,銀的氧化現象沿著嵌鑲的花紋,且層層重疊,不可能是鑄後很久才加上去的。

這件東西不像是後代偽造的。宋至民初的收藏家只注重銅容器的收集,尤其是有銘文的。故出版的青銅器圖錄,容器與兵器以外的東西寥寥無幾。那時也還不知道有車馬坑的存在,很多零件也不知其用途,一般人根本不知其形制。偽造車馬飾以牟利的動機很小。如果要借重金銀嵌鑲賣得好價錢。也不應掩藏在層層的銹下,令人難以發覺。

一九三六年中央研究院在安陽發掘到已被騷擾的商代車馬坑,世人對車馬飾物才有一些認識。到了五十年代在安陽附近的大司空村,發掘到完整的車馬坑,才能證實很多零件的用途及其在車上的位置。大司空村的車軸兩端發現了一對圓筒形的裝飾,其花紋的排列及形像與博物館所藏的幾乎一模一樣,除了它比館藏的稍小,長15.3,開口一端的直徑為4.8公分,及不在花紋中嵌鑲金銀絲。要偽造器物的形制和花紋,與幾十年後才初次從三千年前遺址出土的如此相似,可以肯定是不可能的。

商代人既然已有鑲嵌礦石於銅器的經驗,依理應該也能嵌鑲金屬。但是我們有一個難題,不能釋然於懷。那就是,商遺址偶有金箔及金片出土,但還未見到有銀製器物的例子。銀是易於氧化及呈黑色的東西,也許少量銀製器物因過於銹蝕,以致像我們早先一樣忽略了其存在。如果將來能在商遺址發現銀,就比較可肯定金銀嵌鑲技術的存在。它也就比較可能是自己發展起來的了。

金在商代是比在現代的黃金,甚至鑽石更為罕見而珍貴的東西,很少人會以之殉葬。很可能只有王才使用嵌鑲金銀的器物以殉葬。但是商代的王墓都被盜掘一空,所以不見於其它墓葬。

編號 60  馬車飾件  

嵌瓖金與銀的青銅器  最大直徑10.5公分  東周,公元前四至三世紀


這些嵌瓖美麗的飾件曾經一度裝飾銅器時代作為地位表徵的馬車。有如此奢侈裝飾的車子一定屬於貴族的家庭。周代文學作品描寫貴族馬車的詩句非常的多,且舉其中的兩例。《詩經》的采薇篇,『彼路斯何,君子之車。戎車既駕,四牡業業,豈敢定居,一月三捷。』、秦石鼓的獵游詩,『吾車既工,吾馬既同。吾車既好,吾馬既b。君子員獵,員獵員游。』

以上圖示的都是成對中的一件。據說它們得自洛陽金村的東周大墓葬區。近年發掘不少保存很好的從商代至秦始皇時代的車馬坑。以上銅飾件的年代都屬東周時代的後期,所以很可能與洛陽地區發掘的原大的馬車,或秦始皇兵馬俑坑的半實物大的銅車模型有關係。這些馬車由四匹馬拉曳,馬的羈絡和車上都有嵌瓖金、銀或鋈金的銅飾件。車上的輿箱前配備有弩機,一般認為這些馬車主要作為禮儀或狩獵的用具,而不是作戰的武器。

在那些馬車的實物或模型發現前,除了最上面一件有轄釘的,明示固定車輪於軸的作用之外,其它零件的真正用途都不曉得。得力於那兩輛馬車發掘所顯示的細節,現在方才知道它們的用途。左邊的那個管子是立在車輿中間的二節陽傘架的中間管套。右邊較小的管子則是衡上車軛的部品。圈狀物是車衡與車轅間的零件,而提耳狀的東西則是固定在車衡上用以套蠅。這幾件都是用銀或金與銀絲嵌瓖成幾何紋。其上流暢的曲線大大不同於東周早期銅器上的折角線條,表現其受當代漆器彩繪的影響。



編號 59  馬飾件  

青銅  最長31.2公分  西周,公元前十二至八世紀


在周代較晚的時候興起騎兵之前,古代的中國人可能早已有騎在馬背的經驗。但是最早的考古證據與文獻材料都說馬是作為拉車使用的。對於中國青銅器時代馬車的認識,有部分是基於考古發現的馬車木頭結構的朽壞痕跡,以及埋葬後皮革腐化於土中的跡象推知的。還有有部分的知識得自像圖上的這些屬於馬身上的飾件,長的鼻飾、一對馬鑣、羈絡飾。這些被作為實用或裝飾的零件,有助於我們了解馬匹的繫駕詳情。

商代及西周的兩馬拉曳車子,兩馬分別被套在衡兩側的軛下。車子的結構很精妙,由不同性質的木料依各自的需要而建造,輪子有十八根或更多的輻。它們可劃入古代最大的兩輪子行列。輪子的直徑達一公尺半,放在軸上的輿箱就離地面約有七十五公分高。商王的車子及拉曳的馬,都可能用髹漆的木頭配以成組的銅零件,加以高度的裝飾。

到了周代,車子及馬身上的裝飾物可能數量比商代的少些,但尺寸要大些。人們特別用心裝扮馬的頭部,有時馬額有很大的面具狀飾物。雖然一般的車子由兩馬拉曳,那時已發展到用四馬拉一輛車子。

商及周代的兩輪馬車,其使用的時機與作戰和田獵有關。但第三種作用,從大量的考古資料測知,是作為貴族的隨葬或供祭鬼神的品物。



1※銅四匹馬車模型,通長3.17m,高1.06,臨潼秦陵,秦,西元前221至前206。(百188)

2○鎏金銅馬,長76cm,高62,陜西興平,西漢,西元前206至25。(百190)

3○銅韶車,通長55cm,高44,甘肅武威,東漢,西元26至220。(百205)

4○銅踏燕飛馬,長45cm,高34.5,甘肅武威,東漢,西元26至220。(百206)

   



銅雜器

銅鏡

鏡子是人們懂得裝飾自己以後經常要用的東西。它是利用光線反射的原理而達到見到自己影像的目的。靜止的水面是很好的反射體。遠古的人們,在河邊溪旁汲水捕魚時,相信就發現了這種現象而加以利用。等到陶器發明後,就有人以水盆盛水,就近照容,不必出門去了。所以鏡子起先叫做鑒,其字的原形是監。甲骨文的監,就做一個人彎腰向盆子裡觀看映像之狀。

以水盆照容雖是不花費的辦法,其反映的效果並不很好,而且也不能隨身攜帶。故於能鎔鑄金屬後不久,人們就嘗試鑄造銅鏡。考古證據,西元前兩千年的齊家文化已有銅鏡,直徑為九公分,厚才半公分,表面平滑,背部有圖案裝飾,且有鈕可穿繩持拿,與後世的形狀不差。銅在鑄治的初期是昂貴的材料,鏡子不是維生所必需的,故鑄造的數量非常的少,戰國時代以來存世的例子就多了。但為了省費,也有用鐵鑄造的。

鏡子是種近距離觀看的東西。鏡面平,則映像與物同大。凹則映像比物大,凸鏡則相反,映像要比物形小。銅是質量重而價昂的物質,為了使用方便與省費,最好鑄得小些,即要鑄得成凸面,才能在較小面積內把整個臉照進去。這種球面與映像之間的關係,從文獻,知戰國時期的人已有所瞭解。但要到漢代,鏡面才普遍鑄成凸面,知人們這時才普遍領會球面反射的原理。

鏡子的形狀,唐代以前除偶而鑄成正方形外,其它都做圓形。其原因不外幾個,或因源自水盆照容的傳統,水盆絕大多數作圓形,故因之鑄成圓形。或因人的臉是圓的,不必浪費材料鑄成方形。再者,就鑄造的工藝看,圓的鑄起來比較容易完美。沒有稜角也方便使用。但是人們總會厭煩一成不變的形狀,故唐代以來有很多鑄成角棱或花瓣形,甚至是不規則的異形。

鏡子本來都在背部鑄有一鈕可穿繩持拿。大概唐宋時代開始鑄成不必穿繩而可以持拿的長柄了。後來有柄鏡子就成主要的形式了。至於其大小,小的不足三公分,可放在錢包裡。大的超過三十公分,就得置於架上了,不過一般的直徑為十幾公分。青銅的合金成分與其呈色和性能有一定的關係。錫的成分遞增高至四成時,呈色就由赤銅,赤黃,橙黃,淡黃而至灰白。白的反光效果雖最好,但錫佔四成以上,則質料又太脆而不宜使用,故鑄造銅鏡的錫成分一般是三成左右。所以為了增加白的呈色,即反射的效果,還得用主要是錫與水銀的熔劑摩擦開鏡,使鏡面光亮,增加影像的效果。以後每年也要同樣加工磨鏡一次。直到十九世紀玻璃鏡出現以前,銅鏡的鑄造和使用,大致是如此。

愛美是人的天性,除了極少數,鏡子的背部大都鑄有各類繁簡不等的花紋,反映時代的風尚,可作為斷代的依據。戰國時代的,與同時代的銅禮器相似,以簡化的神異禽獸及幾何圖形和線條為多。漢代出現沿自日晷,兼可作六博棋盤的規矩紋,四靈,東王公,西王母,黃帝等與神道有關的形象和吉祥的文句。六朝時經常鑄十二生肖的圖案。隋唐時代除反映佛道教及傳統的鸞鳳雲草等祥瑞圖案外,出現大量外來的新事物,如海獸,葡萄,獅子等圖案。唐以後以銅鏡陪葬的風氣似乎不盛,紋飾也不若以前的繁縟。於照顏之外,至遲漢代開始有銅鏡可避不祥的迷信,大概是認為它能使邪物不能隱形,妖邪要被迫迴避吧。

編號58  鏡子  

青銅  高9.1公分  東周時代,公元前五世紀

這是件中國早期的銅方鏡。中國傳統的鏡子是圓形的。其正面是可擦磨得有如玻璃一般的清楚光亮,背面則是中心有可穿繩索以持拿或懸掛的鈕及圍繞之的紋飾。中國青銅器時代的器形只有鏡子是幾乎目前還在使用的器形。我們可以愉快地從背面圓周裏的紋飾,探尋從開始一直到清代的演進過程。

最早提到鏡子的文獻是有關一件公元前六七三年的事件。(譯者按﹕實物見於四千多年前齊家文化的遺址)長久以來人們認為沒有漢代以前的鏡子。然後是沒有公元前六世紀的鏡子。到了六十年代,中國的墓葬卻發現了商代、周代中期、邊緣的河套地區的鏡子。現在在一個沒有受干擾的約公元前一二零零年的皇家婦好大墓又發現了四面銅鏡。但是,在有很明顯的中國紋樣的興盛期鏡子,還是沒有真正早過東周的。另一個事實,最有趣味的還是一些早期的例子。它們包括像這一件的雙層鏡子,以及單層的,圓的或方的形式。

這件早期的方鏡是兩層的結構,以較小的磨光的一片嵌在較大的有透雕裝飾的背面。紋樣是兩對兩隻背對背,但翅膀及回頭反顧的嘴相接觸的大鳥。(譯者按﹕也可以看成相對的回頭反顧大鳥),翅膀相會成古希臘豎琴的樣子。翅膀末稍交會下的三角形及兩鳥胸部下的樹葉形欄框都嵌瓖綠松石,但有些已脫落。最中間是動物頭形的穿鈕。鳥的身上及四周的框緣還裝飾精細的幾何形紋。

此格式的其他鏡子,甚至有同類的紋飾,迄今尚不見比這件精美的。傳說此鏡得自河南洛陽附近一個年代約在孔子之後不久的王子墓葬。



1○透雕八鳳紋青銅圓鏡,徑20.5cm,戰國晚期,約西元前400-250。楚鏡。(楚106)

2○彩漆青銅方鏡,8.4x8.3cm,戰國晚期,約西元前400-250。楚鏡。(楚108)

3◎布紋底幾何龍紋青銅圓鏡,徑15.3cm,東周,約西元前400-250。(徐26)

4◎纏枝紋青銅圓鏡,徑23.2cm,秦至漢,約西元前250-150。(徐29)

   


室內照明

室內的照明措施是文明的標誌之一,表示人們有相當多的夜間活動。在野蠻狀況,人們主要的活動是尋找食物。天一黑就去睡覺,以便起得早去尋找食物。夜間的照明對他們來說,是可以沒有的。就算有時需要出去走動,也可以借重朦朧的月光。雖然只有在月圓前後期間,月的光度才能提供一些作用。但因它是不費勞力的自然光源,到相當文明的時候,人們還得借重它微弱的光明。商代的明字,以窗及月表意,表現這種引月光入窗的免費光源利用。

人們一旦能控制火,就可能利用它為光源。或說一百七十萬年前,雲南的元謀人已知道用火。但是有人認為那些炭屑和燒骨的痕跡,並不是火堆原處的灰燼,是否為遠古人類的住地也待確定。不過,五十多萬年前的北京猿人,普遍認為是已控制了火的使用。

火的最重要貢獻是使人類飲食起了大變化。煮熟的食物易於咀嚼,且味道好,導致人們把火引進洞穴,保持火種不滅,附帶也提供照明的作用。夜間的照明對古猿人來說,雖不具什麼意義,但隨著文明程度的提高,夜間的活動相應增加,以火照明的作用就重要了。起碼到漢代,戶外的照明沒有比用火把更便利的了。儀禮中提到的燭,就是火把,並不是後世常用的蠟燭。

古代的房子低矮,又是茅草的頂蓋,不適宜火把的使用,撐的太高就會有火災的危險。如利用燒煮食物的火膛,也只能照及鄰近的地方。因此就得另想辦法。商周雖然不見燈燭的字樣,但甲骨文的光字作一跪坐的人,頭頂上有火焰之狀。火焰是不能用頭頂著的,頂的必是燃油的燈。漢代有頭頂燈的奴僕像陶燈架,朝鮮的高勾麗墓室也有女侍頂燈前導的壁畫,都反映古時有以奴僕頂燈的習慣。

但是考古的發掘,並不見有商代的燈具出土。這種矛盾,我想可以從兩方面去解釋。一是商代的夜間活動,只限於少數的貴族,有限的時機,使用燈具的時間不多這可以從商人對一日時間分斷的命名推論出來。那時於七到九時稱大食,下午三到五時稱小食。顧名思義,早餐豐盛量多,午餐簡單量少。那是典型農人的生活習慣,太陽下山不久候就去睡覺,以便一大早就去田裡工作,沒有經常的夜間活動,用不著專用的燈具。

我們又可以從燈的形狀去解釋。初期的燈形與盛飯的豆同,為有高腳的淺盤。瓦豆也叫做登。很可能商代的燈是臨時借用的陶燈,故後來取名為鐙或燈。可能商代使用的時候不多,不必專用燈具。於點完火後又恢復其盛飯的功能,難為我們察覺其一度用以照明。

考古的證據,專用的燈具始自戰國時代。戰國時代由於鐵器的大量使用,生產率大為提高,整個社會面貌起了大變化,有很多人可以從事非生產性的工作。我們可以想像這時的生活內容漸漸豐富,貴族們的夜間活動大為增加,有必要使用專門的照明用具了。

到了西漢,不但墓葬發現相當多的燈具,一日時間的分段也有了新的變化,除早上的早食,午後的日晡外,又於晚上九點鐘左右時叫暮食。燈具的普遍使用,晚餐的增設,兩者密切的關係至為明顯。

楚辭招魂篇,為招徠亡魂回家而描寫的舒服家居有蘭膏明燭。燈油裡滲有香味,更是講究了。漢代的燈,很多具有插蠟燭或綁線蕊的尖,設計旅行用的燈架就更方便了。

編號 61  墓俑,可能是執燈者  

青銅  高26.7公分  東周,公元前五世紀

中國在青銅器的時代,如與古代埃及、米索不達米亞、印度大陸等地區的文明比較,不管是作為主要或次要的紋飾,以人的形態作為美術的題材就顯得很罕見。不多的例子,在青銅容器上的,如動物爪牙中的人頭,或被一條大的蹲伏老虎攫捕的小人。在玉器上的,如有彎角或翅膀的人物。在西周中期的銅容器上,人的尺寸也看起來小,或作赤裸,或在底下作為支撐物。美術中人物身分的高低,除了玉器上的形像可能是作為祖先或鬼神外,絕大多數與其說是貴族或神職,不如說是低下的服侍人的僕佣或甚至是俘虜或奴隸,其作用也是器物的支撐或提拿的零件。甚至造形巨大,如四川廣漢所發掘的商代銅人像,其情況也還是如此。要等到孔子的時代(公元前五五一?至四七九年),人物的形像才有在美術的創作中成為主角,但時代在後的著名的秦始皇墓葬中的巨大陶俑也還是副從的角色。

這件跪坐的人物約有二十五公分高,是懷履光主教購得的幾個銅人像之一,傳言出土自河南洛陽金村的墓葬群。其他還有七個手捧管狀物的人像,其中之一是裸體的。這件與民那波里博物館所藏非常相似的一件,同為迄今所發見的最精美的例子,也仍然是最熟知的先秦人像作品。一般認為此人是個僕從或服侍的人員。學者們之所以重視它,部分原因是他很有表情的臉孔,部分是他繫有一件琵琶形的帶鉤。帶鉤與銅鏡都是東周時代才盛行的服飾。只是到了漢代,帶鉤已不如銅鏡,人們已對之失去主要的興趣。

這個服侍的人員臉龐寬大,頭戴一頂裝飾突出物的怪異小帽,它附有條繩子,可繞過下顎緊束帽子。穿衣袍的樣式和後代的男士一樣,採右衽的形式。束衣服的皮帶結有早期形式的帶鉤。他跪坐在小腿背上,赤腳,腳掌交叉,一如日本藝妓採用的坐姿。在小席子或底座上,他上身有點前傾。座的內部凹陷不平均,顯露出其鑄型的泥土。

他兩手前伸,手指交叉地把握住一個圓管。管子上下通,很可能是為穿過有燈盤的支撐物設計的。因為大多數這樣的人像都完整地持拿著油燈,或偶爾拿著香爐。只有出自雲南省的一件,例外地拿著一把如大樹葉狀的傘蓋。所以,這件雕像很可能是作為燈的底座,一如出金縷玉衣的公元前二世紀的漢墓,其作女侍掌燈形的鎏金銅燈。這件是館藏中國文物最出名與被喜愛的作品之一。



編號 63  樹形燈座  

青銅  高79.7公分  東漢,西元一或二世紀

傳說在帝堯的時候,東方有一棵高一百英里的扶桑樹。樹枝間棲息了十個太陽,每天輪流有一個太陽上升天空給人間帶來光明,故演成中國一旬有十天的習慣。但是有一天它們失去了控制,十個太陽一齊升空,使大地成為焦土。在絕望中,政府召來善於射箭的后羿。后羿用他強力的弓,把扶桑樹上的九個太陽射下來,只留一個太陽,把大地的生機又恢復了。

這個傳說就是製作這個很精緻有十燈盞的樹形燈座的歷史背景。每個枝梢支撐一個燈盞,各有一個透雕的葉狀蓋子。半圓錐狀的底座也是透雕的,主題是兩條蟠蜷的龍。是後代雙龍搶珠或戲球圖案的前身。

這件作品還有一個有趣的現代面貌,即可以完全分解組裝,使容易收藏與搬移。除基本的樹幹與座盤外,其葉子、盞盤、S形的樹枝支撐都是可以拆下的零件。每個盞盤的一邊都有個突出的插孔,可以插葉狀的蓋子,其中央則有一支燭扦,可用以繫綁燈蕊。其燃料被認為可能是動物的脂肪,菜蔬或茶的油。燃燒時,會向四周放出有陰影圖案的光芒。

正式發掘的墓葬很少出現像這樣的銅燈座,但陶製的就不少。樣子看起來與之同源,發現於四川與雲南等省,樹上太陽的位置用中國的銅板取代的漢代搖錢樹,更可能是作為太陽的象徵。



1◎青銅羊形燈座,長12.7cm,西漢,西元前206-西元25。羊背可打開而停靠在羊頭上以盛燈油,羊身有繁細刻紋。(徐33)

2◎龜上立鶴形青銅燈座,高43.3cm,西漢,西元前206-西元25。由五個零件組成,可調整光照角度及消煙設計。(徐34)

   


3○長信宮鎏金青銅燈,高48cm,重15.85kg,西漢文帝七年,西元前185。中山王劉勝墓。(百196)(重267)

4○牛形錯銀青銅燈,高46.2cm,東漢,西元25-220。(百204)

5◎河平元年銘龜上立鳳凰形青銅燈座,高18.9cm,西漢,西元前28。(徐40)

   


編號 62  香爐及成套席鎮  

鎏金青銅  最大直徑9.6公分  西漢,公元前二或一世紀

這些少量的奢華或鎏金的銅器,與成千上萬因墓葬的浸蝕而變成青藍色的真正青銅器群一起出現。從其美麗輝煌的鎏金表面,以及其高雅而仔細的精細紋飾看,顯然它們是奢侈的產品,只能來自貴族的墓葬。這個香爐有兩個浮雕的鬼面銜環提耳,器蓋與提耳的環是銀製的。透雕的器蓋,中央是三片葉子,周圍是三條盤卷成阿拉伯數目八的龍。每條龍都見有似鹿的頭、蜷曲的翅膀和三隻腳。這件三隻腳的香爐的年代,一般以之與河北省滿城公元前二世紀後期出玉衣的竇綰墓葬中的提柄香爐相比照。

香爐周圍的四個鎮子排列成壓鎮坐席或棺罩四端的形式。在一個不高、略為傾斜、平素無紋的底座上,每件都描述一隻老虎咬住一隻豹子的臀部,而這  豹子同時也回擊,鉤住老虎的腰部和尾巴,並回頭察看自己臀部的一剎那間的情況。老虎身上的條紋,豹子身上的斑點都上一層薄銀,用以取得像是嵌瓖的效果。銅鎮的蕊是鑄造時所留下的泥土模心。老虎在古代被選為代表五行中的西方、秋季,金屬與白色。豹子則作為爭鬥時的凶猛與勇武的象徵。

不管這四件銅鎮原來是否是一套,很難得在一個收藏中能見到超過一個相配成對的。石或銅製的鎮子可追溯至戰國時代。最精美的例子,一對小豹,也是見於上述的滿城出玉衣的墓葬。中國裝飾美術的傳統,很清楚地表現於香爐的蓋子。但也受到河套地區游牧民族的寫實動物藝術的影響,創作了很多以動物搏鬥為主題的作品,館藏的銅鎮是其精緻作品的代表。



1○錯金青銅博山爐,高26cm,重3.4kg,西漢,西元前206-西元25。中山王墓出土。(百194)(重265)

2○鎏金銀竹節青銅燻爐,高58cm,西漢,西元前206-西元25。(百195)(重249)

3○燻球,徑14cm,宋元,西元1250-1350。(徐92)

1○饕餮紋青銅鼓,高75.5,鼓面39.5x38cm,商晚,西元前十四至十一世紀。(百127)

2○伏鳥雙尾虎形青銅器,高25.5,長53.5cm,江西新幹大洋洲出土,商,西元前十六至十一世紀。(重173、百129)



3○貼金青銅人頭形插飾,高41、48.5cm,四川廣漢三星堆出土,商,西元前十六至十一世紀。(重176)

4○銅立人像,高262cm,三星堆,商,西元前十六至十一世紀。(重177)

1○青銅勾紋五柱器,高31cm,西周,西元前十一至前八世紀。(百151)

2○文帝行璽金印,高1.8cm,長3.1,西漢,南越王,葬於西元前122。(百268)

  

3○金盞、金匕,高10.7cm,徑15.1,匕長13,盞重2156g,匕重6.45g,戰國初期,西元前五至四世紀。湖北隨縣出土。(百266)

4○匈奴金冠飾,徑16.5cm,全重1038.9g,戰國,西元前475-221。(百267)

5○犀足蟠虺紋筒形青銅器,高58.8cm,戰國,西元前475-221。(百170)

6○鄂君豈青銅節,舟節長31 cm,車節長29.6,戰國,西元前475-221。(百185)

   


7◎青銅立鹿飾具,長12.7cm,河套游牧民族飾具,身子中空,可套入它物。東周,西元前55--350。(徐19)

8○象牙劍(匕首)鞘,高40.6cm(柄11.2、身29.4),春秋,約西元前八至五世紀。(日)



1◎彩繪青銅壺、鈁與鼎,壺最高17.5cm,鼎最寬15.5cm,西漢,西元前206-西元24。成套明器,抽象線條代表仙境。(徐37)



2◎青銅鋪首,最高28cm,西漢,西元前250-100。藏有三件,可能為木棺提環。(徐30)

c3○虎牛青銅祭盤,高43cm,長76,重12.6公斤,西漢,西元前206-西元25。(百198)

   

  

4○騎士立雕貯貝器,高50cm,西漢,西元前206-西元25。(百199)

5◎青銅劍(匕首)鞘,高23cm,西漢,約西元前200-50。從紋飾斷為滇國製品。(徐39)

   


6◎瓦陶座青銅搖錢樹,高139cm,東漢,西元25-220。大都來自四川地區。(徐44)

7○鎏金青銅羽人,高15.5cm,東漢,西元25-220。(百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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