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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 08: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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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式的律诗”质疑
作者:疏属劲草
来源:http://bbs.lnd.com.cn/
王力大师在《诗词格律》里提出“古风式的律诗”,并列举几例律诗,本人认为此提法欠妥,有待探讨。实际上,古风、律诗、拗律之间的声律和声律运用法则是有很大区别的,不可混淆。古风不刻意讲究声律或不按固定声律格式创作; 律诗是按固定声律格式创作; 拗律是按固定声律格式为模式而刻意反常进行拗救的创作。由于“古风式的律诗”的提出,更加深了后人古风、律诗、拗律之间认识的模糊概念。先抄“拗体诗”,“拗句格”和“拗救”的定意如下:
【拗体】律诗和绝句不依平仄常格而加以变换者,称为拗体。两联不依常格的,称拗句格。通首全拗的,称为拗律。拗体诗多见于初盛唐。
【拗句格】诗律术语。详见“拗体”条。
【拗救】诗律术语。在律体诗中,凡不符合平仄格式的字,称为“拗”。凡“拗”须用“救”,如上句该平的用仄,下句该仄的则平。平拗仄救,仄拗平救,一拗一救,协调平仄,使音节和谐,称为拗救。拗救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本句自救,即狐平拗救。律诗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型因第一字用了仄声、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三字用了仄声而“犯狐平”时,则在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改用平声字来补救。另一类是对句相救,有两种情况。其一,大拗必救,指出句五言“仄仄平平仄”句型第四字、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型第六字拗时,必须在对句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一个平声字作为补救。其二,小拗可救,可不救,指出句五言“仄仄平平仄”句型第三字、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型第五字拗时,可在对句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一个平声字作为补救,也可以不救。本句自救和对句相救,往往同时并用。(摘取自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编1987年7月出版的《中国古代诗词曲词典》448页)
以上拗救的解释并不完全,因为它并未涵盖了“两联不依常格的,称拗句格。通首全拗的,称为拗律。”的拗救规则的解释。根据大量“拗句格”和“拗律”的救例,本人归纳了拗救的另外几种常规用法和个人研究的新观点(所谓新观点,就是没有文献记载依据,也没有引用别人已发表在报刊或网站上的言论,仅个人观点)。在“拗句格”和“拗律”里,作者一般是为追求声律的美感而不顾及孤平,多连仄或多连平句。并同时应用本句各自为救;对句大、小拗同救;本句大、小拗互救;对句大、小拗互救等多种救法以突出声律的美感和平衡。本句自救以大拗本音节自救(六拗五救,四拗三救,二拗一救),前位同音字补救为主;小拗以邻位同音字(一、三字或三、五字)互救为主。为何都是前字救后字,而不是后字救前字呢?因为首字一般不参于交错,顿挫感较轻较小,越往后顿挫感越强,越大,交错越严格,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规律。再者,二、四、六字大拗,无论本句救或对句救,都是前一字救,为的是保持律节的平衡,也即同一音节的平衡。若后字救,非但不能补救本音节的平衡,同时又破坏了下一音节的平衡;若同位字救(二字救四字或六字救四字)也是非但不能补救本音节的平衡,同时又破坏了下一音节或上一音节的平衡;若一、三、五字拗,本就是小拗,更无须用音步的二、四、六更大代价去救,也即无舍重就轻的道理。拗律一般来说没有一、三、五不论之说,也就是说,大、小拗全救才是完美拗律。当然也有小拗不救的特例,但很少见。拗律并不是作者为了意境表达倒不开平仄而采取的补救措施,而是作者为了避开常规律格,探求一种新的律格而故意为之!因历代沿革和理论总结仅注重于常规律格的沿用和总结,虽有少部分名家喜欢使用和探求拗律,但拗律的探求又没有形成规模和总结出规范,特别是明、清两代的韵文学理论大总结,遗漏了对拗律理论的总结,形成了拗律发展的断代!因而才有“拗体诗多见于初盛唐”之说。
为了区别拗体诗与律诗、古诗的声律方面的界限,笔者对拗律的研究后,按律诗的规律做出定意,不一定能得到广泛认可,有待继续探讨和反面意见的论证。拗律:符合律诗每首八句、四韵或五韵。第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或押或不押,一般押平声韵,不许换韵。中间第三句与第四句、第五句与第六句,必须对仗。平仄按对应律格有拗必救(大小拗全救,无一三五不论之说)即为拗律。
先以崔颢 黄鹤楼律格解析探究这一问题。崔颢 黄鹤楼律格是七律平起首句不入韵式。
以七律平起首句不入韵定格与崔颢《黄鹤楼》用律对比如下:
(以下“平仄”表示七律平起首句不入韵定格,“○●”表示崔颢 黄鹤楼用律。)
平平仄仄平平仄
昔人已乘黄鹤去 乘,平声【十蒸】
●○●⊙○●● 四字大拗,三字救,一字补救(由于“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式一、三字可平可仄,所以救四字的三字本应改仄为平,本句却未改,也视为允许救法,一字又补救了这个缺陷。);六字大拗。
仄仄平平仄仄平(韵)
此地空余黄鹤楼 空,平声【一东】
●●⊙○○●△ 五字救对句六字大拗。
仄仄平平平仄仄
黄鹤一去不复返 不 入声【五物】
○●●●⊙●● 四字大拗,三字救,一字补救三字,五字小拗。
平平仄仄仄平平(韵)
白云千载空悠悠 空,平声【一东】
●○○●⊙○△ 五字救对句小拗,一、三字互救并补救对句。
平平仄仄平平仄
晴川历历汉阳树
○○●●●○● 五字小拗,允许。
仄仄平平仄仄平(韵)
芳草萋萋鹦鹉洲
○●○○○●△ 五字救对句小拗。
仄仄平平平仄仄
日暮乡关何处是
●●○○○●●
平平仄仄仄平平(韵)
烟波江上使人愁
○○○●●○△
本七律韵:楼、悠、洲、愁 平声十一尤韵;黄鹤一去不复返与白云千载空悠悠 对仗;晴川历历汉阳树与芳草萋萋鹦鹉洲对仗;以对应律格有拗全救。由上分析,唐诗300首收入第五章七律第一首崔颢 黄鹤楼是合格拗体律诗。
还有人提出“黄鹤楼前四句律格皆不工,表现手法是古体诗的手法,后四句则严格遵守了律诗格式,所以诗学家称此类为古风式的七律。诗学家们估计产生的原因是可能是当时格律才成型,要求不严格,诗人们还习惯用古体诗的手法写格律诗,所以才有这种格调。盛唐后格律走向严谨,这种诗写的人就少了。”此说是站不住脚的臆断,先抄“律诗”形成年代定意如下:
【律诗】诗体名,近体诗的一种。因格律严密,故名。起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初唐。每首八句、四韵或五韵。第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或押或不押,一般押平声韵,不许换韵。中间第三句与第四句、第五句与第六句,一般必须对仗。每一句各字的平仄都有规定。分五言、七言两体,简称五律、七律。亦偶有六律。凡一首诗超过十句的,称之为排律。(摘取自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编1987年7月出版的《中国古代诗词曲词典》443页)
律诗成熟于初唐。崔颢是开元十一年进士,“黄鹤楼”也应是成名以后所作。开元年是唐玄宗李隆基的年代,正是唐由盛转衰的年代,李隆基本人又堪称声律大师而被梨园尊为鼻祖。律诗在这时期已是相当成熟和正是诗人们为了避开常规律格,探索拗律的高峰时代。崔颢晚于王勃、贺知章、陈子昂、王之涣;同时代于孟浩然、王昌龄、王维、李白等,而王维正是这时代拗律探索的代表者。
我们没有理由指责王力大师的疏漏,但我们有责任弥补和纠正这些疏漏!崔颢 黄鹤楼是以七律平起首句不入韵定格为模式的拗救律诗。王力大师解不开四字“乘”大拗,三字救,一字补救(由于“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式一、三字可平可仄,所以救四字的三字本应改仄为平,本句却未改,也视为允许救法,一字又补救了这个缺陷。)的问题,忽略了六字“鹤”的大拗被对句五字“黄”补救;由于以上疏漏,王力大师将崔颢 黄鹤楼是合格拗律诗误定为“古风式的律诗”。也导致了现今年轻一代产生了“古风加拗救式的对联”的胡涂概念!
王力的《诗词格律》成书于1977年,由于那个特殊的年代和环境,确实难能可贵和不易!大师也不是神,也受时代的影响和不得不适应时代环境而完成自己追求的事业的研究。书中过多引用毛主席(毛泽东)的诗就是佐证。所以疏漏在所难免,也不可能没疏漏!我们有责任弥补和纠正这些疏漏,不然,中华传统文化就很难早日走入正常发展的轨迹。
本文所用术语定意解释:
拗律定意:本文“拗律定意”是在大量古代拗律诗体研究中为区别“古风”和“律诗”而定的区别界线,并不是给今后创作拗律作定意。
音节:本文之“音节”是称律格中紧连的两个同声字或不同声字为一个音节,如“平平” ,“仄仄” 或 “平仄” , “仄平”均各自为一个音节,按在律格中所处位置依次排列为一、二、三音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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