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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词汇和新马华语词汇的协调与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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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郭熙
来源:全国汉语词汇规范研讨会论文( 2001.12 厦门大学)
2005年5月10日
  

    ——兼论域内外汉语词汇协调的原则和方法

    零
   
    我们曾经讨论了在域内汉语和域外汉语之间进行协调的意义(郭熙,2002)。本文将在这一框架下集中讨论普通话词汇和新加坡、马来西亚两国所使用的华语词汇的协调问题。关于华语的概念,一些学者认为华语就是普通话,我们认为应该把二者区别开来(郭熙,2001)。
   
    新加坡华语的词汇问题近年来已经有不少学者予以关注。目前看到的文献主要有周清海和萧国政(1998)、周烈婷(1999)、汪惠迪(1998)。至于马来西亚华语的问题关注者还不是太多,但也有一些成果出现了。主要有杨欣儒(1996)、郭熙(2001)等等。事实上,相对而言,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因素,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华语的共同点更多。所以本文不就二者进行区分,一概称之为新马华语。
   
    一
   
    从目前对新马华语词汇的初步研究来看,普通话和新马词汇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名称相异而所指相同
   
    即词的意义相同,词形选择不同,这是同义词的词形选择差异;例如(下例中横线前的是普通话用法,后面的是新马用法):
   
    民乐——华乐 问题——课题 西装——大衣 盒饭——饭盒 进口(进口商品)——入口 醒目——机灵 摩托车——电单车 身份证——登记 人行道——走道(马)、行人道(新) 药方——配药单 奖金——花红 安全架——鹰架 演员——艺人 执照——礼申(license) 马哈蒂尔总理——马哈迪首相 咖啡——(口羔)呸(coffee)(新加坡也用“咖啡”) 外国人——红毛人、老外(新)
   
    这一类型中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是各地纯粹是用汉语构词法构成的不同的词,例如上面说的“华乐”,中国人也能懂;“民乐”,新马华人也能懂。
   
    另一种是汉语采用原来的构词法,而新马华语采用音译形式,或者是相反。例如中国用“执照”,新马用“礼申”,中国用“克隆”,马来西亚用“复制”(这个词新加坡跟中国走了)。中国人大多不懂“礼申”为何物,而新马华人却知道“执照”是什么。至于马哈蒂尔的不同译名不奇怪,有趣的是我们把他的身份叫“总理”,而马来西亚华人则称其为“首相”。我特意注意到一个事实,在马来西亚槟城韩江中学的一座纪念碑上,我曾经看到它们历史上也曾经称马来西亚国父东姑都拉曼的职位为“总理大臣”。我问过一些马来西亚朋友,他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改译为译成“首相”的。
   
    B.名称相同所指不同
   
    即词形相同,义项选用不同,这是同形词的义项选择差异例。这类词有的跟上面的有交叉,如上面提到的“大衣”,中国也有“大衣”这个词,但意思完全不同。中国的“大衣”一般指的是“较长的西式外衣”,而马华则用来指“西装”。同理,马来西亚的“饭盒”也不是我们所说的“饭盒”。
   
    容易混淆的又如(括号里是新马华语用这个词的意思):卫生所(公共停放尸的地方)、卫生间(家中停放死者的灵堂)、药房(诊所)、计算机(计算器)、土豆(花生)、学术(泛指学校的教学工作)、石(英里)、生果(水果)、胸围(胸罩)、走红(走运)、补习生(教补习课的老师)
   
    C.名称和所指相同,色彩和用法不同
   
    这一类实际上可以认为是同义词。这一类词不太多。例如,“遣送”“一小撮”等等。我在马来西亚时遇到一个问题,报纸上说“中国xx大学遣送xx教授到xx学院探讨合作办学”。我原以为是报纸上用错了词,后来才知道当地就是这种用法。周清海和萧国政(1998)也提到了这个词在新加坡的同样的使用情况。他们的例子是:
   
    在这个欢乐的时刻,要感谢上帝,因为他深爱世人,因此把他的儿子耶稣遣送人间。(新加坡课程发展署(中三)《公民与道德教育(学生作业)》上册,第33页)
   
    D.各自特有词语或流行语
   
    这类词就是田小琳(1989)所说的社区词。它们最能反映各自特定社会生活及其变迁,常常无法在对方找到对应词语,因为它与特定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紧密相连。中国1949年以后出现许多新词语(除了“文革”期间)许多是一般的马来西亚华人难以理解的。例如“合作化、三反五反、大跃进、半边天、经济特区、万元户、大款、搞活、房改、下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同样,新马华语也有许多普通话所没有的词语。例如:敦、丹斯里、拿督、准拿督、太平局绅、跳飞机、峇峇、娘惹(nonya)、巴刹、干巴刹、罗厘、香蕉人、固打制、巴冷刀、拥车证、组屋、卫星调解站(帮助解决邻里失和等问题)
   
    本文的重点不在分析差异,所以只是举例性的作些说明。但这些初步揭示出来的差异告诉我们,普通话和新马华语的差异已经很大,而且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也非常复杂。正因为新马华语和汉语有如此大的差异,新马两国的一些华文工作者对华语进行规范的呼声越来越高。
   
    毫无疑问,词语使用的规范问题多年来一直很受语言学界的重视,同时也是语言学界最感困扰的问题。就域内汉语来说已经相当复杂。例如有方言词的规范问题、外来词的规范问题、新词语的规范问题等等。在我们讨论域外汉语这种区域性变体的时候,我们更感到问题的复杂。因此,我们继续使用“协调”这个词。所谓协调是要为解决世界华人语言沟通中问题的一种尝试。说“协调”而不说“规范”和“统一”,反映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语言观(郭熙,2002)。在我们看来,规范是共同语内部的,协调是区域性语言或方言之间的。
   
    二
   
    讨论词汇的协调问题,首先要讨论协调的原则。我们认为,协调应遵循以下原则:(1)通用性;(2)多样性;(3)合作性;(4)迫切性。上述4个原则中,(1)和(2)不可分割,应该是协调的总原则,即主体化和多元化的统一。
   
    这里所说的主体化,是指以中国普通话为全世界华语的主体,而多元化则是指各地的华语可以有自己的地方特色。把主体化和多元化的统一作为协调的总原则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毫无疑问,汉语是世界华人社会语言运用的主流。这可以从使用人数、范围和领域等方面得到证明。随着中国各方面的健康发展,汉语将会成为一种范围更为广泛的世界性语言。在这种形势下,新马华社选择汉语的标准语作为区域性变体的标准也将是必然趋势。坚持主体化不仅能够确保华语不变质,更重要的是,它对于世界华人的沟通和文化认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里甚至是永远,由于种种原因,不要指望出现世界华人语言百分之百一体化的局面。汉语的主体化和华语社会语言使用的多元化这一局面将会维持下去。事实上,就是中国国内,语言的绝对一体化也是不现实的。
   
    单一强调主体化或多样化都是片面的。马来西亚一位华文工作者曾以《大马的中文变质了》为题,在当地的华文报纸《光华日报》发表文章,文中列举大量例证,意在说明马来西亚华语背离了汉语。文章所列举的事实都以《现代汉语词典》的词语为依据。凡是《现代汉语词典》有的,他就认为是标准的华语,否则就是错误的。他由此得出结论,大马的中文已经变质。这就带来了一些问题。且不说是否可以拿《现代汉语词典》作为绝对标准,即使《现代汉语词典》可以作为绝对标准,对于马来西亚华社来说也未必合适。然而,这种观点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尤其是马来西亚)的华文工作者中相当普遍。当然,也有强调华语在所在国本土化的。近年来,随着社会语言学的兴起,人们对区域性语言或方言自身的价值有了新的认识。语言的多元形式是语言发展的一个动力。这是语言理念上的一大进步。但是,如果我们把区域性语言或方言的作用无限夸大,过分强调各地汉语的本土化,同样是不妥的。
   
    总的来说,坚持主体化才能保证华语(包括华文)不变质,才能有助于同全世界华人的沟通;而只有坚持多元化,才能保证华语的多样性,更好地为所在国的华人服务。
   
    合作性原则同样是非常重要的。合作性原则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国家间的合作。中、新、马三国社会制度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各国政府和领导人的理念也有所不同。新加坡政府倡导种族和谐,但旨在把新加坡变成一个双语国家,而且在客观上(或许也是主观上)可能更倾向于“英化”;马来西亚政府也倡导多元种族和谐,希望的是多元种族的语言统一到马来西亚的国语——马来语上来。那么,提出新马华语与普通话的协调,是否会引起一些误解,进而影响到国家之间的关系?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可能的确存在。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必须特别强调协调中的合作原则,强调语言协调中的平等互利,强调尊重华人所在国的语言政策。语言协调绝不仅仅是指中国语言学家和新马华语的语言学者之间的合作,也应该包括两国政府的合作。
   
    这种合作是有基础的。全球的一体化正在使得人们成为多语者。这是进入20世纪后的一个世界潮流。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英语在世界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这固然与英语国家为英语的传播的不遗余力分不开,但不可否认的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经济地位才是英语地位提升的根本性力量。换句话说,人们之所以广泛地学习和使用英语,因为英语是一种“赚钱的语言”。现在我们还不能说汉语是一种赚钱的语言,但是我们至少可以说汉语正在走向世界。要想加强同中国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和使用汉语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事实上,新马两国领导人已经认识到了学习和使用汉语的意义。新加坡正在尽力推行华语,同时正在加强华文教育;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深憾本身年事已高,不能拥有足够的时间学习华语。不过,他很高兴看到他的孙子们正在学习华文。(马来西亚《中国报》,2001年7月15日全国版)因此,只要我们在处理协调问题时注意客观性,不说过头话,不走极端,是容易取得相关国家理解的。
   
    合作原则涉及的第二个方面是各地华社。汉语目前的跨国界是由于历史上华人移民的因素造成的,而在这些华人中,他们把汉语作为自己的族群的标志和世界华人的纽带。他们使用这种语言不是经济利益等功利目地的驱使,而是对自己母语和自己的传统文化的热爱。过去中国非常贫穷的时候,他们是这样;今天中国开始强大起来,他们仍然是这样。当然,过去的若干年里,也有许多华人选择了英校,有的甚至已经成了所谓“香蕉人”。华人家庭的孩子选择英校,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例如,除了短暂的南洋大学以外,马来西亚华人过去没有自己的大学,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他们的后代也没有机会到中国留学。其结果是,如果孩子上了华校,就意味着失去了上大学的选择机会。此外,英语的市场价值也决定了家长对英校的青睐。现在中国的发展,加上新马国内的华语教育地位的提升,无疑会影响到人们的语言态度。在这个时候开展华语间的协调,无疑有利于华文教育,华人是愿意接受的,而也有可能在教育中进行推广。事实上,无论是新加坡还是马来西亚,有关当局或部门都正在开展华语的规范化工作。新加坡是通过教育部进行的,而马来西亚的董教总则有专门的华语规范工作委员会。因此,加强同这些国家的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合作是实现协调目标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条件。无论是海外华语的协调或是自身内部的协调,我们都应该以客观、冷静和不带任何成见的态度去开展相关工作。
   
    我们要特别说明的是,以汉语为主体对世界华语进行协调不是搞汉语的扩张,不是汉语沙文主义。我们认为,这与二战以来英语的扩张有着根本的不同。当然,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要预防这种倾向。
   
    下面谈迫切性原则。所谓迫切性原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抓主要矛盾,即在协调过程中要首先抓住最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那么,目前普通话和新马华语词汇协调中的主要矛盾是什么?这应该从语言自身的属性来考虑。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交际需求是语言发展的根本原因。同样,世界华人之间交际上的需求和词汇中出现的差异带来的对交际的影响成了协调中的主要矛盾。这些差异可以看成是不同汉语变体对汉语已经有和可能有的词语,在词形、词义和词语使用上所作的不同选择。有人建议编写“对接词典”(周清海、萧国政,1998),这无疑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的手段。但是,面对这么多的差异,几乎很难想象会有人专门使用这种对接词典。事实上,要让人们完全消除这些差异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不可能就把域内外汉语统一起来。海外华人使用华语除了华语是自己的母语以外,更重要的是要维持同世界华人社会的联系,同世界华人进行沟通。华语是华人社会的沟通工具,因此,要以汉语作为华人社会的沟通工具是否可以进行正常的交际为依据。如果一个词影响到双方交际,那么,这个词语就要考虑去进行协调;反之,则悉听尊便,让“语言的内部机制”去协调吧。
   
    三
   
    按照上面的出发点,我们觉得可以把普通话和新马华语词汇分为三类:(1)无法协调的;(2)可协调可不协调的;(3)应该而且迫切需要协调的。
   
    关于第一类,实际上就是本文第二部分提到的D类词,这些词为各自的社会所特有。一般情况下不需要也不可能进行协调。上面说过,这类词语的特点是A地区有,B地区没有,或B地区有,A地区没有。不过它们又有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没有这些词语的地区大体上可以理解的,例如“拥车证、椰浆饭、巴冷刀”。前两个词用的语素和构词方式都是汉语的,所以中国大体上可以看出来;后者虽然不能准确地知道它是什么,但至少可以知道是一种刀。
   
    另一种是没有这些词语的地区无法理解的。例如中国人可能无法理解“娘惹、固打制、”之类。
   
    虽说这一类词无法协调,但并不是说我们已经无能为力。我们至少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让另一个社会的人看到它们的时候能够明白。例如异地地出版的书刊可以采用加注的方法。
   
    第二类,这一类指上面谈到的异形同指词语,即A类词。例如“渠道”和“管道”、“资讯”和“信息”、“录影机”和“录像机”、“手环”和“手镯”、“黑客”和“骇客”等等。这些词在特定的环境里,各地的华人都可以明白,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或许可以作为绝对的同义词使用,事实上域内汉语中也有这样的同义词。有的词可能一开始被认为是异形同指的,久而久之可能就成了同义词。例如,许多人或许会认为“电脑”和“计算机”是可以互换的,其实,我们觉得这个词即使是在域内汉语里,也已经成了同义词。在有的领域里,我们用前者,而在有的领域里,我们必须用后者。例如大学里的计算机科学系,恐怕很少有人用作电脑科学系的。再如眼镜店里用“电脑验光”,或许很少有人去用用“计算机验光”。“电脑加油站”也不会说成“计算机加油站”。或许有人会想到像“一间学校”的“间”等等,这些在我们看来还不是当务之急。另一方面,这一类词的使用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例如,新加坡华语中类似的词语已经开始向普通话靠拢了。(林万菁,2001)
   
    又如,“巴刹(pasar)”已经进入了课本,好像没有必要改为“菜场”之类。更何况新马已经有了“干巴刹、湿巴刹”之类的派生词。
   
    当然,从长远看,A类词中的一部分是应该协调的。例如“礼申”、“仄”之类。因为这些既非一个社会的特有词,对于“多样化”来说也没有什么意义。但考虑的紧迫性,这一类暂时可以作为C类词处理。
   
    3.应该而且迫切需要必须协调的
   
    这里说的必须协调的,指的是词形相同,意义或用法不同的词,主体上是上面所说的B类和C类,例如上面说到的“大衣、饭盒、药房、卫生所”等等。我们之所以把这些词列为必须协调的,主要是基于沟通上的考虑。如果一个词表面上相同,而实际上不同,可能就会引起误解。在社会交往中,如果对方说了一个词我们不懂,我们一定会让对方作些解释,但是遇到一个常用词,人们或许就不会这样做了。而这种情况可能就为交际带来一定的问题。例如“学术”一词。在中国说到某所高校学术上较弱的时候,人们至多会觉得这个学校的科研方面弱一些,而不会影响到对整个学校的看法,但在马来西亚,如果说一个学校学术较弱的话,通常是说这个学校在教育质量上较差。因此,如果误用一个词,就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如果上面说的三分法可行,那么,我们现在面临的迫切任务就是要把那些必须协调的词语筛选出来,因为我们实际上还不知道这样的词语到底有多少。这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虽说近年来围绕新马华语已经有不少学者开始作比较的研究,但是从语言协调的角度来看,这些工作还是不够的。还要说明的是,这一研究工作单靠中国或新马一方面的学者可能都无法完成,因此中国和新马的学者之间也有协调的问题。
   
    把需要协调的词语筛选出来以后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协调了。我们以已经知道的应该协调的一些词语为例。对于一个具体的词语来说,用哪一种变体作为全球华人社会的通行形式,可能要考虑几个因素。
   
    一是该词的历史和通行范围。如果一个词是汉语已经有的,而且已经在汉语中扎根,那么最好以普通话的词汇为标准形式,例如“大衣”一词。当然,对于新马地区来说,“大衣”这个词的出现,可能有其特殊性,比如与地理环境有关。这可能是不同的环境造成的。另一方面,由于“大衣”一词的标准化,就会带来“西装”一词的扩展。事实上,近年来新马地区的华语词汇已经开始受到普通话词汇的影响。根据林万菁(2001)的研究,新加坡的华文词汇已经越来越讲究规范了。这里所说的规范,就是以普通话为标准的。
   
    二是该词对于普通话词汇的影响力。以“同志”为例。共同的政治志向者即为同志。当前这个词在新马等地又指同性恋者。但是马来西亚的华人政治团体内仍然用“同志”一词。可见,“同志”一词并未因为新起的用法而丧失原来的地位和色彩。“同志”的新生用法只不过是一种新兴的社会方言用法。正在我们做这一研究的时候,“同志”的新用法也悄然进入了我国大陆。近日的报纸有“xxx同志电影”,让人迷惑。事实上,是“xxx的同志电影”。
   
    三是这个词的合理性。所谓合理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语义或逻辑上的理据,一是结构上的合理。例如新马地区的“布条”,指的是集会游行时所打出的横幅标语,这个从语义上看,有点儿以大概小,逻辑上有点儿说不通。这个问题在汉语新词语的规范问题上也存在。
   
    这里引出了一个问题,在词语规范问题上,到底是语义优先,还是结构优先?是学理优先,还是俗实优先?这里恐怕还不能有固定的标准。就以学理而论本身也还有问题,对于一个词来说,可能有不同的学理。布拉格学派的马丁内曾经谈到语言发展中的两个原则,即和谐原则和经济原则。他所说的这两个原则是语言自身发展中所遵循的原则,我们认为可以把这些原则有意识地运用到语言规划中。同时,我们不妨把和谐原则的范围再扩大一些。这个原则不仅可以包括结构和谐、语音和谐,还应该包括整个系统的和谐。换句话说,当一种因素处于劣势时,可以考虑让另外的因素优先。事实上,这种方法已经不乏先例。例如,在“邮码”和“邮编”问题上,“邮编”就以其特殊的机会取得了正宗地位,而“邮码”尽管有语义上的优势,最后也只好甘拜下风。
   
    另一方面,在汉语和新马华语词汇比较研究中,学者们似乎把注意力集中到了词形问题上。如果从词汇协调的角度看,问题可能要涉及到词汇的许多方面。例如,语音等。解决必须协调的词语的基础上,我们也应该考虑那些变体选择的。例如一些词的轻声问题,还有儿化问题。最近看到马来西亚华语工委会主席杨欣儒先生的文章,谈到对于华语中可轻可不轻的音一律不轻,以减轻学生的负担。我们对此非常赞同。我们觉得甚至可以再放宽一点,对于没有区别意义作用的轻声,也可以不轻。
   
    四
   
    除了有明确的协调目标外,还应该考虑协调的可行性问题。也就是说,在协调的过程中要考虑如何把协调的结果落实到社会运用中。从目前来看,可以考虑就必须协调的词语编写一本实用手册(例如,可以称为《普通话和华语间易误解词语手册》)。这是一个基础性工作。问题是编了这种手册后社会是否会积极作出反应。因此应该有一个激励机制。过去新马地区一些学者也试图通过规范化的方式来解决差异间的沟通问题,并且已经发表了一些成果。但总的来说是批评太多,建设工作做得不够。批评可以引起人们注意,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语言的协调中需要考虑合适的方式。应该考虑到广大的语言使用者的客观情况。站在一个语言工作者的立场上,我们所采取的态度应该是宽容而不放任,引导但不挫伤。正因为这样,我们建议,无论是在规范还是在协调的过程中,都多用“提倡”的说法,尽可能减少“必须”之类。
   
    对协调的机制应该理顺。例如,如果我们规定了一套标准,确定了词的标准形式,由谁来贯彻?如何贯彻?我们觉得解决这个问题恐怕还要通过教育和媒体。规范汉字已经得到了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教育部门的采用,协调后制定的词语规范也会对这些国家产生积极的影响。从长远看,教育和媒体抓住了,事情就基本上成功了。对于社会上一般的用法来说,我们不可苛求,惟一可做的是积极引导。
   
    上面讨论的问题时初步的,但是我们相信这是非常重要的。事实上,这个问题对于汉语新词语的规范,对于大陆及港澳台汉语的协调也同样具有启发。例如一个拉登,我们中央的媒体就有拉登和拉丹之别,难道媒体间不应该协调吗?总之,我们希望更多的人关心世界华语词汇的协调问题,努力为世界华人间的顺利通作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郭熙.域内外汉语协调问题刍议[J]语言文字应用,2002,(3).
   
    郭熙.华语与普通话[N]马来西亚:光明日报,2001-04-11/12.
   
    周清海、萧国政《新加坡华语的词形、词义和词用选择》,新加坡《联合早报》1998-03-06.
   
    周烈婷《从几个例子看新加坡华语和普通话词义的差别》,《语言文字应用》1999年第1期。
   
    汪惠迪《新加坡华语规范化和华语教学》,香港《语文建设通讯》,1998年,57期。
   
    杨欣儒《华语常用词表》,马来西亚艺青出版社,1996年版。
   
    田小琳《香港流通的词语和社会生活》,陈恩泉主编《双语双方言》,中山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林万菁《新加坡华文词汇的规范趋势:与过去相比》,香港《语文建设通讯》,2001年,68期。
发表于 2005-12-26 21: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请教一下:新加坡华语里,卫生所是公共停放尸的地方,那他们有我们概念上的那种卫生所吗?
卫生间(家中停放死者的灵堂),那WC是不是叫“洗手间”或“盥洗间”?
发表于 2005-12-27 08: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都是大医院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04: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foglia_fu 于 2005-12-26 21:56 写道:
想请教一下:新加坡华语里,卫生所是公共停放尸的地方,那他们有我们概念上的那种卫生所吗?
卫生间(家中停放死者的灵堂),那WC是不是叫“洗手间”或“盥洗间”?


我想,这些属于国际间“协调”的问题,而不是要“统一规范”的问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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