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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周遍性”成分的状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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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3 01: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陆丙甫
来源:东方语言学网,原文载《话题与焦点新论》(徐烈炯、刘丹青主编):83-96,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


        【提要:“周遍性”成分,许多学者认为是焦点性的成分,也有学者认为具有话题性。因此对这一成分的进一步分析,有利于加深我们对话题和焦点的认识。汉语语法学者在处理周遍性成分时,分歧颇大。有的认为是主语,有的认为是话题。本文提出周遍性成分具有话题和状语的双重性。】

1.周遍性成分的主语说
        陆俭明 (1985) 曾强调指出周遍性成分不是话题而是主语。他将“周遍性主语句”子分成如下(1a-c) 三类:“什么”类,“一个”类,“个个”类:1
        (1)  a.  什么人 都 不知道 这件事。
             b.  一个人 都 不知道 这件事。
                     c.  人人 都 不知道 这件事。
        陆文列出周遍性主语不同于一般主语的三个区别:
        一.周遍性主语必须重读。
        二.周遍性主语后不能加“是不是”构成反复问。
        三.周遍性主语后不能加“因为、如果、既然”等连接词构成复句。
        陆文认为虽然一般的主语可以兼任话题 (陆文并不认为话题是个语法化的独立句法成分,而仅仅是个语用成分),但是周遍性主语绝对不能兼任话题。上述三个特点是周遍性主语没有话题性的形式标准。
        根据上述三个特点,“连”字句也完全可归入陆俭明的周遍性主语句。
        (2)  (连) 张三 都 不知道 这件事。
“连”字所强调的成分虽然表面上不是周遍性的,却隐含着一个周遍性成分。从交际功能来看,“连”字句(2) 和 周遍性句子(1a-c) 相近,都表示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差别在于(2) 列举一个最有可能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张三”,表示“既然张三都不知道这件事,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连”字句是“用极端来间接地表示周遍”。
        周遍性成分是一种全量(全称)成分2。(2) 显然隐含着全量意义。 Lycan (1991) 曾论证英语中意义相当于“甚至、连”的 even 是表示全量的。Huang (1982: 311) 和  Liu (1990:121) 也都认为“连”字句是全量表达。
        当然,全量成分不等于就是周遍性成分。不过,用陆文所强调的周遍性主语的三个形式标准去衡量,“连”字短语也完全符合。例如,用第三条标准去衡量:“*连张三既然都不知道这件事,那就不必公布了”这句子显然也不合格,符合“周遍性主语”的形式标准。               
        陆俭明之所以不把 (2) 这样的句子看作周遍性主语句,可能是因为考虑到传统上一般认为“连”是个介词,而介词结构通常被认为是不能作主语的。不过,周遍性成分是否主语尚是个问题,讨论周遍性成分的句法范畴时看来不必受此约束。
        另一方面,“连”字句中的“连”可以省去。而“一个”类周遍性主语也可以加上“连”字,如“连一个人都不知道这件事。”
        虽然陆文讨论的周遍性成分几乎都是施事和受事,但是他也提到了其他论元也可以充当周遍性主语。例如:
        (3) 哪一天 都 忙得 要命。
        (4) 哪个地方 都 买不到 适合我穿的衣服。
        (5) 年年 都 有 积余。
上面这些时间、处所意义的成分,要说成“周遍性”状语也可以。陆文之把它们统一处理成主语,也许只是为了突出这些周遍性成分在分布上的共性。因为分布一致,看作同一成分是理所当然的。不过,究竟该看作什么成分,尚有讨论余地。陆文也看到了这一点,文中最后也承认如何在形式上区分主语和状语问题并没有解决。事实上,陆文的重点是在否定周遍性成分是话题和前置宾语,并没有从正面深入地论证周遍成分的“主语性”。
        如果我们考虑到周遍性成分的更多情况,如下面两例,则我们对它们是否主语的疑惑就会进一步增加。
        (6)  连这本书 他 都 一页 也 没有看过。
        (7) 他 连慢慢地走 都 走不动。

2.周遍性成分的无标记位置
        徐烈炯、刘丹青 (1998: 198-199) 不同意陆俭明的主语说,认为周遍性成分是全量成分,而句首和主语后的全量成分分别是主话题和次话题。他们的著作并没有强调周遍性全量成分和一般的全量成分的区分,不过他们在讨论全量成分时,许多例子是周遍性的。他们关于周遍性成分的话题性的论据之一,是周遍性成分的论元不受限制。他们认为周遍性的时间、处所表达说成话题和状语都可以,唯有说成主语行不通。
        徐和刘的话题说的另一个重要论据是,周遍性成分有强烈的前置倾向,而这是话题的特点:“有定成分、类指成分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作话题,而全量成分则几乎是强制性地作话题。”(p.194) 不过另一方面,他们也承认周遍性成分的话题性并不强。它们举例分析了下面三个句子:
        (8) 一个警察 抓住了 一个小偷。
        (9) 这个警察 抓住了 一个小偷。
        (10) 个个警察 都抓住了 一个小偷。
他们承认最有可能成为话题的是 (9) 中定指的“这个警察”,而不是 (10) 中周遍性的“个个警察”(p.85)。可见周遍性成分的话题性没有一般定指成分强。
        徐、刘还认为周遍性全量成分的话题性甚至不如“分量”成分强。他们的“分量”成分是指包含“存在量项”的成分。他们指出:“分量词的有定性不如全量成分,但是瓜分式分量成分也有比全量成分更适合作话题的因素。瓜分式分量词语经常用在一个有定或类指成分之后对其进行特殊的照应,其已知性很强,而我们知道对于话题而言,已知性比有定性更重要”(p. 201)。
        其实,如果说前置位置是话题性大小的一个重要形式标准的话,那么从形式上看,全量成分的话题性在任何场合都不如分量成分强。陆丙甫 (1987) 注意到如果句子中分量成分(或受存在量项修饰的成分)和全量成分一起出现的话,分量必在全量前,否则就必然导致句子不合格:
        (11) a. 有些人 所有的事情 都 不干。
               b. 有些事情 所有的人 都 不干。
        (12) a. *所有的人 有些事情 都 不干。
                    b. *所有的事情 有些人 都 不干。
由於周遍性也是全称的一种,我们可以预期上面这个结论适用于周遍性成分。这个预期得到下面的例子的证实。
        (13) a. 有些人 什么事情 都 不干。
                    b. 有些事情 什么人 都 不干。
        (14) a. *什么人 有些事情 都 不干。
                    b. *什么事情 有些人 都 不干。
        周遍性成分虽然有强制性前置的一面,但在各种前置于动词的成分中,倒往往是比较居后的。这个现象也许同“都”有关。因为语义上同周遍性成分直接相关的是“都”,所以从语义角度来看,周遍性成分和“都”应该靠近才是。可是“都”是个副词,要紧靠动词,不能前移3。周遍性成分要尽量靠近“都”,前移的距离就受到了限制。
        事实上,周遍性成分的无标记自然位置是直接前置于“都”。周遍性成分同“都”被其他名词性成分隔开的格式受到许多限制 (Lee 1986 )。
        Gao (1995) 和 Hsu (1995) 认为“(连)…都/也”所强调的成分是“焦点”,并且认为这个焦点的位置是在主语后动词前,还认为焦点化成分还可以进一步前移到主语前,那就成了 “话题化的焦点”。但两位都没有讨论主语后的焦点到底是主语还是话题。
        而徐、刘的著作中则认为周遍性成分在主语后是“次话题”,在主语前就是“主话题”。徐、刘和 Gao 、Hsu 都承认主语前的周遍性成分是话题,至少有话题性;分歧主要在对主语后的周遍性成分的处理。此外,徐和刘的“次话题”内容也比较广泛,包括下句中所谓对比性的“烈性酒”。
                (15) a. 我 烈性酒 从来 不喝。
                   b. 我 烈性酒 从来 连一滴 都不喝。
但是如 (15b) 所示,在对比性的次话题后还可以补出一个周遍性成分。这也进一步显示了周遍性成分的自然(无标记)位置是紧靠动词前。周遍性成分当然也可以出现在较前面的位置,但那受到很多限制,并非所有周遍性成分都能出现在更前面的位置,如 (15b) 中的“连一滴”就不能出现在前面别的位置。
       
3.周遍性成分的话题性和状语性
         陆俭明的“主语说”和徐烈炯、刘丹青的“话题说”,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排除法”:“主语说”建立在“排除话题和宾语”的基础上,而“话题说”也部分地建立在“排除主语”的基础上。但两种结论所依赖的排除法都不是彻底的,都没有排除周遍成分作状语的可能性。事实上,双方都承认周遍性成分同状语的界线不明确。可是,双方都没有认真考虑到把周遍性成分看作状语的可能性。其实处理成状语也不失为一种摆脱矛盾的方法,下面我们就来谈谈周遍性成分的“状语性”。
        纯从逻辑意义上看,周遍性成分,甚至一般的动词前全量成分,都不大象话题。“人人都喜欢这本书”中,与其说作为陈述对象的话题是“人人”,还不如说是“这本书”,或是隐含的某一群人,如“(我们)人人都喜欢看这本书”中的“我们”。又如:
        (16) a. 只只老虎 都 吃肉。
                   b. 老虎,只只 都 吃肉。
        (17) a. 所有老虎 都 吃肉。
                   b. 老虎,不管大小、品种、性别…所有的个体都吃肉。
        (18) a. 所有这些老虎 都 吃肉。
                   b. 这些老虎,不管大小、品种、性别…所有的个体都吃肉。
上面例句中的 a-式,都可以解读为 b-式。其中真正的陈述话题是作为一个类名的“老虎”或复数定指的“这些老虎”。而定语所表达的全量意义,则表示动作、事件、陈述、判断的范围,主要属于状语的范畴。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全量名词短语中的全量定语是后面“都”的意义的具体化,或者说是“都”的修饰语。
        顺着这样的思路,可以认为上面例句中的动词前名词短语,既有话题性也有状语性。在逻辑底层本来是两个成分,由于表层成分在数量上受到短时记忆的限制或认知和处理上的其他原因,就需要将不同的底层成分合并。两个成分A 和 B 合并后的位置,有三种可能。一是合并到介于A 和 B 之间的一个位置;二是 A 吸收 B;三是 B 吸收 A。这就影响到合并后那个成分的范畴归属。根据 Kiss (1998) 的调查,各种语言在这方面的表现差别很大。
        在全量成分中,话题性和状语性的比重也各不相同。例如“连”字句和“什么”句式,因为其中真正的话题是一个隐含的名词,“连”后的名词和“什么+名词”中都并不含有话题性的成分。下面(19a)的话题或者是“这本书”,或者是一个如(19c) 中那样隐含的名词,绝不可能是“张三”。
        (19) a. 连张三 都 喜欢 这本书。
                  b. 这本书,连张三 都 喜欢。
                  c. 这个班级的学生,连最不喜欢看书的 都 喜欢 这本书。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周遍性句子,都允许在句首添加上一个更象话题的成分。
        (20) 他们  谁/个个/ 一个人/连张三 都 不知道 这件事。
        关于周遍性成分的状语性,另一个重要的证据是:周遍性成分同副词状语“全”在分布上是完全互补的:
        (21)  a.  谁/个个/一个人/连张三 都 不知道 这件事。
          b.  全  都  不知道  这件事。
                 c.  * 谁/个个/一个人/连张三  全 都 不知道 这件事。
        是否可以说因为周遍性成分和“全”都表示全量的意思,两者共现构成冗余,所以不成立?看来不是,因为非周遍性的全量成分可以跟“全”并存,如下面(22) 所示。
        (22)  所有的人 全 都 不知道 这件事。
其实,全量意义主要由“都”表示出来。所有表示全量的句子,都要用“都”(或者“也”)。加了“全”以后,是进一步强调全量,表示“没有遗漏的全量”。“全”只同周遍性成分互补。因此也可以说周遍性是强调的全量。
        根据上述的互补分布来看,四类周遍性成分和“全”应该属于同样的成分。看来,“全”很难向周遍性成分看齐而处理成话题或主语,但是让周遍性成分向“全”看齐看而当作状语并没有特别的困难。
        周遍性成分和“全”在分布上唯一的区别是“全”不能象周遍性成分那样出现在其他名词前:4
        (23) a. 什么书/一本书/连这本书 张三 都没有看过。
                b. *全 张三 都没有看过。
        考虑到这个差别,也不妨把前置的周遍性成分看作话题。
        以上讨论了周遍性成分的状语性。但是,尽管周遍性成分有很强的状语性,并不意味着必须把它们称为“状语”。下面我们来看看另一种选择。
       
4.周遍性成分的焦点性
        在许多印欧语言中,疑问词要强制前移。这个现象同汉语的周遍性成分强制前移非常相似。特别是英语的疑问词前移,不仅自己前移,还需要有助动词的支撑。而汉语周遍性成分的前移,也需要“都/也”的支撑。其实,英语中这类前移,不仅用于疑问词,其他一些强调的成分,如否定词,也可以作同样的移动,不过这些移动不是强制的而已。
        (24)  Often have I heard it said that everybody's business is nobody's business.
                     ‘我 常 听说 所有人的 事情 就 不是 任何人的 事情。’
(25)        Never in the field of human conflict has so much been owed by so many to so few.
             ‘人类冲突的战场上 从来 没有 这么少的人 向这么多的人 作出 这么大的贡献。’
形式上看,英语中这类强调性提前跟疑问词的提前是一样的,不妨合并成一类(见后面第5节)。
        所有这些前移的成分,在英语语法中并没有给予一个同主语并列的成分名称,至多加上一个定语成为“疑问性的主语”等等。 为什么我们不能也把周遍性成分说成“周遍性主语/宾语/状语”等等呢?根据来源是“什么”就处理成“周遍性什么”。
        这种处理跟Gao (1995) 和 Hsu (1995) 的处理比较接近。他们都认为“连…都/也”所强调的成分仅仅是“焦点”,并不追究到底是主语还是话题、状语。虽然他们承认句首的,主语前的周遍性成分是某种话题。
        也许真正重要的实质性问题是:英语中前移的疑问词和(24)、(25)中前移的 often、never 之间到底在意义上、功能上有什么共性?可以说这些前移的成分都是强调的成分,或者说是焦点性成分。但是强调的成分很多,为什么只有这些可以或必须前移呢?至於焦点,更是一个复杂的概念。需要弄清前移的是什么样的焦点 (关于不同焦点介绍,可参看徐烈炯 2001)。

5.第三种判断?
        我们在第3节中说过,包括周遍性成分在内的所有全量成分,在语义上都很难看作单纯的话题。真正的语义上的话题是其中隐含的“类名”和复数定指名词。为了更好了解周遍性成分的特点,不妨先把一般全称表达的特点作一反思。
        语言学家从逻辑学中引进把判断分为主题判断(categorical judgment) 和一般判断 (thetic judgment) 的作法(见沈园 2000 中 对有关文献的综述评论)。Kiss (1998) 根据匈牙利语的情况,认为应该把判断分为三类(p.686-687),可以以下面三句句子为例(p.685):
        (26) a. Szerintem        ugat        egy kutya.
                      根据-我        叫        一  狗
                     ‘在我看来,是一只狗在叫。’
                   b. Szerintem        minden kutya        ugat.
                       根据-我        每        狗        叫       
                     ‘在我看来,每只狗都在叫。’
                   c. Fido        szerintem        ugat.
                       Fido        根据-我                      叫
             ‘在我看来,Fido 在叫。’                      
在匈牙利语中,全量名词出现的位置既不是专有名词 Fido 在(26c) 所占据的前置于全句状语“在我看来”的话题位置,又不是无定名词“一只狗”在(26a) 中所占据的后置于动词的位置,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个位置:后置于全句状语而前置于动词的位置。全量名词在Catalan 语中的表现也是如此。
        Kiss 认为,把全量成分归入话题和主语都不适当。她提出全量判断是主题判断和一般判断之外的第三类判断。在论证第三类判断时,她引用了另外一些相关的研究。如 Stowell & Beghelli (1994) 认为全量成分在英语中的位置应该是介于 CP (complementizer phrase 标句短语) 和 IP (inflectional phrase 屈折短语) 之间的位置。某些学者认为话题的位置是CP 的 spec 位置而主语的位置是在IP 的spec 位置上。因此 Stowell & Beghelli 关于全称量项的位置假设也显示,全量名词既不同于话题又不同于主语。Kuroda (1972) 也指出过全量判断的矛盾性质:在日语中虽然使用话题标记,却应该看作一般判断,而不是主题判断。
        由于全量成分在各种语言中的表现差别很大,Kiss 在调查话题和焦点在各种语言中的表现类型时(Kiss 所调查的焦点表达方式,主要是“识别焦点”identification focus),把全量判断排除出外,这样才获得了比较明确的调查结果。
        属於第三类判断的有关名词性成分,除了全量成分外,还包括疑问成分和对比成分(p. 686)。这些成分的句法位置在某些语言中类似于话题,在另一些语言中则类似于主语。这样看来,在汉语中,作为全量成分中一种的周遍性成分,既不像主题判断中的话题又不像一般判断中的主语也就不足为奇了。
        实际上周遍性成分基本处在徐、刘所说的“次话题”的位置。次话题的位置既不在典型的句首话题,又不在主语位置,而是在主语之后。徐、刘(1998: 65) 所举典型的次话题有:
        (27) 小兰 一直 电影 都 不看。
        (28) 他 已经 大衣 也 穿好了。
很明显,这两个句子的次话题前都可以加上“连”字。“次话题”位置也可以说是典型话题位置和主语位置之外的第三个位置。

6.保守的折衷处理:周遍性状语
        不过,如果采用两分法把判断分为“主题判断”和“非主题判断(即一般判断)”,则第三类判断在意义上仍然应看作是“非主题判断”。如 Kuroda (1972)认为全量判断在日语中虽然使用话题标记,但根据 Marty 的逻辑系统,却应该看作一般判断,而不是主题判断。Kiss 把第三类判断排除在主题判断和一般判断之外,主要是因为这类判断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将它排除出去可以使主题判断和一般判断之间的界线更显明确。       
        在汉语中,只有周遍性而没有一般话题和主语的句子,如“连他也来了”,显然也是属于非主题判断。既然周遍性成分的自然位置在主语后,即多数状语的自然位置,那么,可以说周遍性成分同状语,而不是话题,更接近。将周遍性成分看作状语,至少可以为把“连他也来了”这类句子归入非主题判断提供了方便。
        周遍性成分的“主语说”和“话题说”之争,可以说是传统主谓宾定状补“六大成分”之争(徐枢等1984) 的延伸。“话题”这一成分的提出,本来是对六大成分局限的突破。如果我们现在又局限在“七大成分”的框架内讨论,好像有点重蹈覆辙。要突破“七大成分”的局限,就不妨提出“周遍语”、“焦点语”之类的名目,这样至少可以暂时避免是主语还是话题甚至状语的争论。但这样给个新名称是否就真的万事大吉了呢?
        要把丰富的结构成分纳入有限的几个传统类别,当然很麻烦。但如果一有不同就设一个新类,这样无限制地增加新范畴,最终也难免一团糟。不同成分之间,往往有同有异,同到什么程度可以看作一类,异到什么程度应该分成两类?这方面同那方面异,究竟以那个为重?
        一个成分既有话题性,又有焦点性,究竟应该看作焦点化的话题还是话题化的焦点?或焦点性的话题还是话题性的焦点。此外,成分的语义功能又应该占什么地位?一个语义上属於状语(非论元)的成分,可能有话题性,那么,究竟叫话题化的状语呢?还是带有状语性的话题?
        假设一个成分有它的底层位置,又有表层位置,是应该根据其底层起源命名呢?还是应该根据表层的着落点命名?
        说到底,一个成分可以有语义功能,语用功能,还有一定的结构位置。成分命名究竟应该以哪个为主?现在一般的做法是以位置为根本标准?但彻底地以位置为标准,那就只要说第一位、第二位、首位、末位等等。实际上我们总是希望给位置一定的功能意义,那么,这个意义究竟该是语用的还是语义的?什么情况下以语义为准?什么情况下以语用为准?
        总之,对成分分类的基本方法、原则,我们是否需要作些反思和改革?
        在没有对传统成分范畴作彻底改革之前,不妨姑且称之为“周遍性状语”。这样处理的好处是能清楚表明这类句子是非主题判断。当然,一个含有周遍性成分的结构可能成为一个主题判断的一部分;但这种情况下真正的话题,或主要话题,往往是另外的或隐含的类名和非周遍有定名词。
        需要指出,不同命名法之间,并没有对与不对之分,而只有优、劣之分,只有方便的程度之分。比较优劣,需要权衡得失,列出一个好处和坏处的清单,有许多工作要做。
        当年的句子分析法讨论,起源于对六大成分限制的质疑,后来却转向到成分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之争了。对六大成分合理性的质疑仍然没有很好解决。今天不妨把这个问题重新提出来。

附注

*本文撰写过程中,曾同徐烈炯、刘海泳、高钱几位先生进行过讨论,听取了他们许多有益的建议和指正,谨此致以诚挚的谢意。

1.        周遍性句子也可以用“也”。不过“也”在周遍性结构中的使用受到比较多的限制。本文以下分析都以“都”为例子。
        Gao (1995) 认为有两个“都”,一个是量化标记(quantifier),一个是焦点标记(foculizer)。前者必须在复数意义的名词后,后者不必如此。所以“(连)他都来了”中的“都”是焦点标记。而“他们都来了”中的“都”,如果重读,是量化标记;如果不重读(“他们”重读),就是焦点标记。本文认为这种情况仍可看作一个“都”的两种用法。“(连)他都来了”中的“都”,并没有丧失原来的表示全量的意义;因为这个句子隐含着“其他一些人”也来了,仍然有复数意思。并且,焦点的意义主要是通过名词的重读和(可能省略的)“连”传达的。为什么在前面的名词成焦点后“都”就不能重读了?那可能有其他的原因。
2.universal quantification 一般译作“全称(量化)”,徐烈炯、刘丹青(1998)译为“全量”,并把另两类量化成分分别称为“分量”(如“有些人”)和“计量”(“三个人)。本文采用这套更系统化的术语。
3. 偶然也有跟动词分离开的“都”,如例 (6)。徐烈炯先生也曾向笔者提出过一个有趣的例子:
        (1) 所有人/什么人 都 有些事情干,有些事情不干。
不过,这个例子和正文中例(6),似乎也可以说“都”后面隐含了一个“是”。
4.这个差别,似乎还有韵律上的限制。所有单音节副词状语都不能前移到名词性成分前,而相同意义的多音节状语往往不受这个限制:
        (1)  很早/*早 我 就知道这件事情了

主要参考文献
陆俭明  1987   周遍性主语及其他。《动词和句型》:79-93,语文出版社
陆丙甫  1987   研究汉语语序的形式化推导方法,朱晓农主编《文字与文化(二)》,光明日报出版社
沈  园  2000  逻辑判断基本类型及其在语言中的反映,当代语言学 2:125-137
徐烈炯  2001  焦点的不同概念及其在汉语中的表现形式,现代中国语研究 3:10-22
徐烈炯、刘丹青   1998   《话题的结构与功能》,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徐  枢 等 1998  《汉语析句方法讨论集》,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Gao, Qian. 1995. The syntactic Structure of Chinese Formal Focus. Columbus: Working Papers in Linguistics 47: 21-46.
Hsyu, Shu-ing, 1995. The Syntax of Focus and Topic in Mandarin Chinese. Ph.D. dissertation.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Kuroda, S.-Y. 1972. The categorical and the thetic judgement: evidence from Japanese syntax. Foundations of Language 9:153-185.
Kiss, Katalan E.  1998  Discourse-configurationality in the languages of Europe. In Anna Sievierska (ed.) Constituent Order in the languages of Europe.  Berlin: Mouton de Gruyter. Pp. 173-234.
Lee, Thomas, 1986. Studies on quantification in Chinese. Doctoral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Liu, Feng-hsi, 1990  Scope Dependency in English and Chinese. Ph.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Lycan, William G. 1991.  Even and Even If.  Linguistics and Philoshophy. 14: 115-150
Stowell, Timothy and Filippo Beghelli 1994. The direction of quantifier movement. Paper presented at the Vienna GLOW Colloqu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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