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里妹子学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142|回复: 0

深圳规范路牌英文标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6-12 22: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马璇
来源:上海语言文字网讯   /  深圳特区报  / 2006-05-16


  从即日起,深圳市将开展新一轮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包括加大语言文字法培训力度、整改广告、招牌和路牌、交通指示牌等,这是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深圳市加强语言文字迎评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今年6月,深圳市将接受国家和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在昨天的会议上,副市长、市语委主任闫小培部署了下一步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她要求,全市要从建设文明城市、建设国际化城市的高度来认识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要借评估迎检这股东风,推进深圳的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今年4月,广东省对深圳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预评估,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许多方面都走在全省前列。

  根据广东预评估检查组提出的建议,我市将从七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语言文字:一是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力度,从执法守法的高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二是对全市招牌、广告制作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对全市广告、招牌用语用字再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整改;四是对报社的编辑、记者、校对及计算机录入人员进行培训;五是对影视编辑、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六是制订深圳市路牌、地名牌和交通指示牌的整改方案,广东预评估组认为深圳市的地名牌、路牌、交通指示牌的英文标注错误较多;七是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单位人员对语言文字法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的学习。会议针对每一项任务,分别落实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湘里妹子学术网 ( 粤ICP备2022147245号 )

GMT++8, 2024-4-26 19:05 , Processed in 0.09310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