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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成:一部放逐了价值关怀的小说——评王安忆《长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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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8 21: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杨国成
来源:剑虹评论网
2003.05.23 [11:06]


      王安忆长篇小说《长恨歌》的题名显然袭自白居易与陈鸿撰《长恨歌传》。未谙王著《长恨歌》者,有可能误会它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李杨爱情故事现代诠释版。事实上,王著《长恨歌》叙述了一个现代中国大都市中女性个体生命——海上淑媛王琦瑶的生存和死亡传奇,传达了作者对现世个体生命意义的感觉。我无法断言,王著能否像白乐天之长恨歌“历千岁之久至于今日,仍熟诵于赤县神州及鸡林海外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陈寅恪语)。我只知道,王著《长恨歌》的出版,说是“洛阳纸贵”未免夸张,说是“好评如潮”大概不虚,无论如何,得了以弘扬主旋律为宗旨的茅盾文学奖总是事实。

    放逐了历史的弄堂世界

    小说叙事是讲故事,讲的总是在特定时空中发生了的事。问题是,现代小说家在叙事中可选择的时间尺度是随意而定的吗?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唯有人类才能在近乎循环的兴、亡、治、乱中听到既是随机的、又是指向未来的悠远钟声,才具有一种面向未来的不可重复的历史时间意识。如果所有历史事件都可以像日出日落、月圆月缺、花开花谢、燕去燕归一样周而复始、往而复返的话,无论怎样摧心裂肝的生存感觉都会变得无足轻重,以至于小说家根本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此,现代小说家尽管可以上天入地、移山倒海地驰骋他/她的想象力,却少有人敢于放逐历史时间,让笔下的人物遁身于类似大荒山无稽崖的既无时钟也无日历的世界,以叙述一种伪个体生命的生存感觉。

    王著《长恨歌》凭藉第三人称全知式叙事之利,起手花了足足五个章节的篇幅描写上海的弄堂世界,既有泼墨山水式的大写意,也有描金敷彩般的工笔画。上海弄堂房子作为一种现代性的建筑样式,上海弄堂人生作为一种现代性的生存样式,本是历史时间的杰作。作者为了替小说中的女主角王琦瑶营造一个“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生态环境,大约从张爱玲的散文集《流言》撷取了灵感,用一种叫做“流言”的东西放逐了历史。小说中写道:“上海的弄堂是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它们有时候是那样,有时候是这样,莫衷一是的模样。其实它们是万变不离其宗,形变神不变的,它们是倒过来倒过去最终说的还是那一桩事,千人千面,又万众一心的。……”(王安忆:《长恨歌》作家版,第4页)“上海弄堂的感动来自于最为日常的情景,这感动不是云水激荡的,而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这是有烟火人气的感动。那一条条一排排的里巷,流动着一些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东西,东西不是什么大东西,但琐琐细细,聚沙也能成塔的。那是和历史这类概念无关,连野史也难称上,只能叫做流言的那种。”流言不是历史,“却也有着时间的形态,是循序渐进有因有果的。” (前揭,第6页) “它们是自行其事,你说你的,它说它的,什么样的有公论的事情,在它都是另一番是非。它且又不是持不同政见,它是一无政见,对政治一窍不通,它走的是旁门别道,同社会不是对立也不是同意,而是自行一个社会。它是这社会的旁枝错节般的东西,它引不起社会的警惕性,因此,它的暗中作祟往往能够得逞。它们其实是一股不可小视的力量,有点‘大风始于青萍之末’的意味。它们是背离传统道德的,却不以反封建的面目,而是一味的伤风败俗,是典型的下三烂。它们又敢把皇帝拉下马,也不以共和民主的面目,而是痞子的作为,也是典型的下三烂。它们是革命和反革命都不齿的,它们被两边的力量都抛弃和忽略的。它们实在是没个正经样,否则便可上升到公众舆论这一档里去明修栈道,如今却只能暗渡陈仓,走的是风过耳。”(前揭,第10页)作者所谓的“流言”,实际上意指她心目中一种本性自足的自然生态,对女性个体生命来说也即是一种外化的自然人生。

    与外化自然人生对举的是内在自然人生,是上海弄堂女儿家与生俱来的生命情态,“这情态是有一些优美的,它不那么高不可攀,而是平易近人,可亲可爱的。它比较谦虚,比较温暖,虽有些造作,也是努力讨好的用心,可以接受的。它是不够大方和高尚,但本也不打算谱写史诗,小情小调更可人心意,是过日子的情态。它是可以你来我往,但也不可随便轻薄的。它有点缺少见识,却是通情达理的。它有点小心眼儿,小心眼儿要比大道理有趣的。它还有点耍手腕,也是有趣的,是人间常态上稍加点装饰。它难免有些村俗,却已经过文明的淘洗。它的浮华且是有实用作底的。”(前揭,第23页)于是,小说主角王琦瑶的自然人生因为内在情态和外在世态皆双修到了炉火纯青的田地,故被作者点化成上海弄堂人生的极致典型。

    作为参差的对照,小说配角之一的蒋丽莉出身于一个富有的工厂主(后来贬之为资本家,如今誉之为企业家)家庭,却偏要“为赋新诗强说愁”,“工厂主”和“新诗”都是属于历史时间的;蒋丽莉曾苦恋程先生,却偏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真正的爱情也是属于历史时间的;蒋丽莉参加了革命,做了干部,和纱厂的军代表结了婚,“革命”、“干部”和“军代表”更是属于历史时间的;蒋丽莉因患肝癌早逝,撇下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悼词中说她与剥削阶级家庭划清界限,一生都没有停止对加入共产党的追求” (前揭,第250页),悼词同样是属于历史时间的。在小说作者看来,蒋丽莉之所以 “一生都在挣扎,与什么都不肯调和,一意孤行,直到终极”(前揭,第250页),正是因为她脱离了上海弄堂女儿的自然人生轨道,陷入了历史时间的泥淖。

    四十年代末的上海

    “一九四五年底的上海,是花团锦簇的上海,那夜夜歌舞因了日本投降而变得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其实那歌舞是不问时事的心,只由着快乐的天性。橱窗里的时装,报纸副刊的连载小说,霓虹灯,电影海报,大减价的横幅,开张志禧的花篮,都在放声歌唱,这城市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前揭,第39页)由于历史时间被弄堂世界的自然人生放逐了,即将临头的“天翻地覆慨而慷”的奇劫巨变,在王琦瑶们眼里,远不如大光明电影院正在上映的美国西部片来得惊心动魄。

    作者为了让王琦瑶的自然人生不受历史时间的风刀霜剑蚀刻,不仅疏略了上海弄堂世界里各色阶层、各色职业的芸芸众生及其恩怨情仇,将笔触锁定在王琦瑶的闺阁里,而且将闺阁变成了王琦瑶的蜗壳,可以随着她的自然人生而四处游走。于是,一个长达四十年的故事不是从王琦瑶的亭子间开始,而是从她随女伴参观片厂摄影棚开始,为的是发现王琦瑶的“美”。 “王琦瑶的美不是那种文艺性的美,她的美是有些家常的,是在客堂间里供自己人欣赏的,是过日子的情调。她不是兴风作浪的美,是拘泥不开的美。从开麦拉里看起来,便过于平淡了。”(前揭,第33页)后来,王琦瑶结识了会拍照的程先生,她的照片不经意间上了《上海生活》的封里。“照片上的王琦瑶,不是美,而是好看。美是凛然的东西,有拒绝的意思,还有打击的意思;好看却是温和,厚道的,还有一点善解的。”(前揭,第37页)她的好看,“可说是上海生活的芯子,穿衣吃饭,细水长流的,贴切得不能再贴切。”(前揭,第38页)作者为了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不合情理地将王琦瑶的闺阁搬出弄堂,搬进了非亲非故的蒋丽莉家的花园洋房,蒋家的书房变成了王琦瑶的闺房。以此为起跑线,王琦瑶被程先生和蒋丽莉推着拥着走上了“上海小姐”的竞选场,得了第三名,俗称三小姐,然后“水到渠成”地把她的闺阁搬进爱丽斯公寓,搬上“李主任”的床第。

    一个被称为“李主任”的有权有势的大人物登场了,他身踞要路津,“各种矛盾的焦点都在他身上,层层叠叠。最外一层有国与国间;里一层是党与党间;再一层派系与派系;芯子里,还有个人与个人的。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是牵一发动千钧。外人只知道李主任重要,却不知道就是这重要,把他变成了个活靶子,人人瞄准。李主任是在舞台上做人,是政治的舞台,反复无常,明的暗的,台上的台下的都要防。李主任是个政治机器,上紧了发条,每时每刻都不能松的。只有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他才想起自己也是皮肉做的。”(前揭,第84页)李主任显然是属于历史时间的,并且历史时间的可厌并非在于善与恶或恶与恶甚至善与善之间的争斗,而在于它败坏了自然人生的雅兴。李主任来到弄堂女儿的身边为的是 “偷得浮生半日闲”,享受自然人生的乐趣,而王琦瑶的自然人生又是须用钱来滋养、须用钱来润滑的,所以两人一拍即合。至于“名份”——叫情妇也罢,叫外室也罢,原本属于历史时间,早被爱丽丝公寓里王琦瑶们幽谷百合般的自然人生放逐了。李主任恰恰因为沾了一点上海弄堂世界自然人生的仙气,小说作者不忍把他送回内战炮火连天的历史时间,便在一场空难中让他永远解脱了。

    邬桥的哲学

    小说第二部开场的场景已是一个名叫邬桥的江南小镇。一九四九年国共两党的政权迭代——一场关系到千万人身家性命的历史大变故,被小说作者轻轻巧巧地推出了地平线。“邬桥这种地方,是专门供作避乱的。六月的栀子花一开,铺天盖地的香,是起雾一般的。水是长流水,不停地分出岔去,又不停地接上头,是在人家檐下过的。檐上是黑的瓦棱,排得很齐,线描出来似的。水上是桥,一弯又一弯,也是线描的。这种小镇在江南不计其数,也是供怀旧用的。动乱过去,旧事也缅怀尽了,整顿整顿,再出发去开天辟地。”(前揭,第123页)小镇的拱桥流水成了上海弄堂的“他者”,许多在上海弄堂里不能说不便说的的玄理,凭藉时空的间离,开始变得头头是道了。

    “桥这东西是这地方最多见也最富涵义的,它有佛里面的彼岸和引渡的意思,所以是江南水乡的大德,是这地方的灵魂。……邬桥的炊烟是这柴米生涯的明证,它们在同一时刻升起,饭香和干菜香,还有米酒香便弥漫开来。这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良辰美景,是人生中的大善之景。邬桥的破晓鸡啼也是柴米生涯的明证,由一只公鸡起首,然后同声合唱,春华秋实的一天又开始了。这都是带有永恒意味的明证,任凭流水三千,世道变化,它自岿然不动,几乎是人和岁月的真理。邬桥的一切都是最初意味的,所有的繁华似锦,万花筒似的景象都是从这里引发伸延出去,再是抽身退步,一落千丈,最终也还是落到邬桥的生计里,是万物万事的底,这就是它的大德所在。邬桥可说是大千宇宙的核,什么都灭了,它也灭不了,因它是时间的本质,一切物质的最原初。它是那种计时的沙漏,沙料像细烟一样流下,这就是时间的肉眼可见的形态,其中也隐含着岸和渡的意思。”

    “它不是大海上的岛,岛是与世隔绝的,天生没有尘缘,它却是尘缘里的净地。 ……它是我们可作用于人生的宗教,讲究些俗世的快乐,这快乐是俗世里最最底处的快乐,离奢华远着呢!这快乐不是用歌舞管弦渲染的,而从生生息息里迸发出来的。由于水道的隔离和引导,邬桥这类地方便可与尘世和佛境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有反有正,以反作正,或者以正作反。这是一个奇迹,专为了抑制这世界的虚荣,也为了减轻这世界的绝望。它是中介一样的,维系世界的平衡。这奇迹在我们的人生中,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出现一两回,为了调整我们。它有着偃旗息鼓的表面,心里却有一股热闹劲的。就好比在那烟雾缭绕的幕帐底下,是鸡鸣狗吠,种瓜种豆。邬桥多么解人心意啊!它解开人们心中各种各样的疙瘩,行动和不行动都有理由,幸和不幸,都有解释。它其实就是两个字:活着。”(前揭,第125页)

    小说作者意识到上海弄堂世界的“现代性”特征太显眼,弄不巧会穿帮,于是到“前现代”(不如说是“伪前现代”)的邬桥去寻找自然人生本性自足的形上依据。世界本无意义可言,不得不生活在现世中的人们偏要向这世界索求意义,于是有了儒家的“天地君亲师”,有了犹太-基督教的上帝,有了启蒙思想家的理性,可惜诸如此类的“意义”都是属于历史时间的。于是,王著《长恨歌》步庄子和禅宗的后尘,干净利落地取消了人向世界索求意义的冲动,“活着”就是一切。邬桥的世界不仅放逐了历史时间,更放逐了关于人世意义的一切终极价值和伪终极价值。经过邬桥的炊烟和流水薰陶的人生,才能真正做到不喜亦不惧,才能坦然面对换了朝代的上海弄堂世界。

    女人的世界

    王著《长恨歌》称得上是女性主义(有别于女权主义)小说的范本。上海的弄堂世界在作者的笔下成了女性世界,几乎所有的男性都被放逐了。王琦瑶的父亲是男人,被作者放逐到虚无之中,连露面的机会都没有,更谈不上对女儿的人生提供看法了。蒋丽莉的父亲是男人,被作者放逐到内地办厂,腾出空间让王琦瑶在蒋家作张作致。与王琦瑶同住一条弄堂的熟客——严师母,她家先生是男人,“一爿灯泡厂的厂主,公私合营后做副厂长”,被作者放逐到上下班的自备车里,邻人多年来连他的面目都没看真切过。(前揭,第148 页)上海的多数男人固然和女人一样离不开弄堂世界,但他们更离不开弄堂外面的世界,他们必须在后一个世界里为自己、也为妻子儿女的衣食奔波,说不定还会对时局发表一点看法,因此,男人命中注定是属于历史时间的,不得不被逐出作者笔下的弄堂世界。剩下为数不多的有资格在王琦瑶裙边厮磨时光的男人,如程先生、康明逊、萨沙、老克腊、长脚、她女儿薇薇的男朋友,全都女性化了。只有李主任是个例外,他是偶然到这个女性弄堂世界来客串的票友,因为舍不得离弃弄堂外面的权势世界,一场空难成了他最好的结局。小说作者借王琦瑶外婆的嘴说出做女人的种种好处:“外婆喜欢女人的美,那是什么样的花都比不上,有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里不由想:她投胎真是投得好,投得个女人身。外婆还喜欢女人的幽静,不必像男人,闹轰轰地闯世界,闯得个刀枪相向,你死我活。男人肩上的担子太沉,又是家又是业,弄得不好,便是家败业败,真是钢丝绳上走路,又艰又险。女人是无事一身轻,随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便成了。外婆又喜欢女人的生儿育女,那苦和痛都是一时,身上掉下的血肉,却是心连心的亲,做男人的哪里会懂得?”(前揭,第129 页)

    女人的自然人生与男人的历史时间的唯一联结是婚姻,这是具有法律躯壳的男女关系,这躯壳本身是属于历史时间的。严家师母说:“你晓得我最拥护共产党是哪一条?”“那就是共产党不让讨小老婆。”(前揭,第151页)共产党是属于历史时间的 ,“不许讨小老婆”也是属于历史时间的。婚姻是恩和义,“恩和义就是受苦受罪,情和爱才是快活;恩和义是共患难的,情和爱是同享福的。”(前揭,第151页)恩和义是属于历史的,情和爱是属于自然的。于是王琦瑶和康明逊的关系,只剩下了近于肉欲的情和爱。“夫妻名分说到底是为了别人,他们却都是为自己。他们爱的是自己,怨的是自己,别人是插不进嘴去的。是真正的两个人的世界,小虽小了些,孤单是孤单了些,可却是自由。爱是自由,怨是自由,别人主宰不了。这也是大有大的好处,小有小的好处。大固然周转得开,但难免掺进旁务和杂念,会产生假象,不如小来得纯和真。”(前揭,第197页)程先生在王琦瑶有妈无爹的女儿出生前后付出的恩和义,因为没有婚姻做面子,也没有爱情做芯子,未免有些不尴不尬,以至终于恩断义绝。但程先生究竟是这女人世界的一员,这恩断有点像抽刀断水,这义绝也有点像不绝如缕。

    革命的混血儿

    “萨沙,听起来像女孩的名字,他长得也有几分像女孩子:白净的面孔,尖下巴,戴一副浅色边的学生眼镜,细瘦的身体,头发有些发黄,眼睛则有些发蓝,二十岁出头的年纪。”(前揭,第164页)“他的父亲是个大干部,从延安派往苏联学习,和一个苏联女人结了婚,生下他,……后来,他父亲牺牲了,母亲回了苏联,他从小在上海的祖母家生活,因为身体不好,没有考大学,一直呆在家里。”(前揭,第166页 )这是小说中唯一与隶属历史时间的革命在精神上与肉体上都沾了边的男人。可是在这一砖一瓦一丝一缕都是工笔细绘的弄堂世界里,这个与革命沾了边的萨沙,在我看来假得像电脑模拟的三维动画人。一个大干部的儿子理应从精神到肉体都属于那个男性的历史世界,既没有理由也没有机会偷偷溜到这女性化的弄堂世界来。萨沙一面暗暗说:“看你们这些资产阶级,社会的渣滓,浑身散发出樟脑丸的陈旧气”(前揭,第175页)一面乐不思蜀地体味“一种精雕细作的人生的快乐。这种人生是螺丝壳里的,还是井底之蛙式的。它不看远,只看近,把时间掰开揉碎了过的,是可以把短暂的人生延长。”(前揭,第177页)这是一九五七年的冬夜,借用小说作者的话说,“许多人的历史是在一夜之间中断,然后碎个七零八落,四处皆是”。这跟萨沙没有关系,却和萨沙代表的那个历史理性有关系。但王安忆笔下的萨沙实在是黄牛肩胛,担不起历史理性这付沉重的担子。他也不像是“革命的混血儿”、“共产国际的产儿”,倒像是流落在上海街头磨剪刀为生的白俄后裔,上世纪60年代初的上海弄堂里还能见到的。总而言之,萨沙的出场和退场,对这个弄堂的自然世界实在是一处败笔。

    响应新世界的召唤

    “一九七六年的转变,带给薇薇她们的消息,也是生活美学范畴的。播映老电影是一桩,高跟鞋是一桩,电烫头发是又一桩。……到了第二年,服装的世界开始繁荣,许多新款式出现在街头。……她奋起直追的,要去响应新世界的召唤。”(前揭,第263页)什么是新?什么是旧?什么是新世界?什么是旧世界?论理,这些属于历史时间的问题,与弄堂世界的自然人生无关,作者避之唯恐不及。令人疑惑的是,上海的弄堂世界真能完全逃避关于新旧的话语吗?一九四九年的日历翻过后的日子代表新,这是上海每一条弄堂里的人都能感觉到的,只是那感觉的程度有大小不等的差异。一九六六年文化大革命代表的新,这又是上海每一条弄堂里的人都能感觉到的,那感觉的程度差异便不太大了。程先生是个“与旧时尚从一而终”的人,他在这一年夏天的自杀,在作者笔下倒不大像是被历史时间谋杀,仿佛是被弄堂世界的自然人生抛出了轨道。反观王琦瑶,虽然她在“文革”十年中撕去的日历同样不是一个小数字,虽然她和“李主任”有过一段说不清、道不明的乱世情缘,但因为在弄堂世界里朝夕修炼而成了精,故而八风不动。

    八十年代以后的新,在王琦瑶们看来,倒有点“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觉,新的也就是旧的,甚至某种程度上说还不如旧的。“王琦瑶饭桌上的荤素菜是饭店酒楼里盛宴的心;王琦瑶身上的衣服,是橱窗里的时装的心;王琦瑶的简朴是阔绰的心。总之,是一个踏实。在这里,长脚是能见着一些类似这城市真谛一样的东西。在爱城市这一点上,他和老克腊是共同的。一个是爱它的旧,一个是爱它的新,其实,这只是名称不同,爱的都是它的光华和锦绣。一个是清醒的爱,一个是懵懵懂懂的爱,爱的程度却是同等,都是全身相许,全心相许。王琦瑶是他们的先导和老师,有她的引领,那一切虚幻如梦的情境,都会变得切肤可感。”(前揭,第341页)说是“响应新世界的召唤”,一切又回到了弄堂世界的自然人生。王琦瑶和老克腊的畸恋,王琦瑶被长脚扼杀在床上,原是这弄堂世界的自然人生中不常见却也不稀奇的偶然脱节。王琦瑶的死虽然不情不愿,却是死得其所的,她一世都活在弄堂世界的自然人生里,称得上是“质本洁来还洁去”。

    一部失败的小说

    王著《长恨歌》的叙事语言自有其特点:既是富于上海弄堂色彩的生活语言,又是纯粹精致的文学语言;没有欧式的长句,没有港台的行腔;不以沪语炫耀,不以洋文唬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小说在叙事过程中用了大量的判断句,其句式为“A是B的”,例如:“上海的弄堂是性感的,有一股肌肤之亲似的。它有着触手的凉和暖,是可感可知,有一些私心的。积着油垢的厨房后窗,是专供老妈子一里一外扯闲篇的;窗边的后门,是供大小姐提着书包上学堂读书,和男先生幽会的;前边大门虽是不常开,开了就是有大事情,是专为贵客走动,贴了婚丧嫁娶的告示的。它总是有一点按捺不住的兴奋,跃跃然的,有点絮叨的。……”正如余光中所说,滥用“的”字原是白话文的大忌;而滥用判断句更是小说语言的大忌。然而王安忆的笔走偏锋正是她的独门神功,连绵不绝的判断句读起来恰恰显现了上海弄堂世界特有的那种舒缓、娇懒的女性调子。

    但王著《长恨歌》作为一部小说却是失败的。纵观中国文学史上,任何一部稍引人注目的传奇,例如白乐天笔下“七月七日长生殿”里的缠绵绯恻与“宛转蛾眉马前死” 时的绝情无奈,例如张爱玲笔下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倾城之恋”与“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的苍凉,无不凸显了个体生存与历史困境二者之间的紧张。而王著《长安歌》为了讴歌王琦瑶所谓本性自足的自然人生,为了放逐一切价值关怀和伪价值关怀, “忘怀现时历史时间中的眼泪和叹息、凄苦和无望、无辜不幸和有命无运”(刘小枫语),煞费苦心地将历史时间连同男人一起逐出上海弄堂世界,从而将小说叙事必备的要素——个体生存与历史困境之间的张力消解殆尽。有趣的是,上世纪三十年代末,周天籁的小说《亭子间嫂嫂》,同样叙述了上海弄堂世界内一个女性的生存和死亡,堪与王著《长恨歌》作一对比。周著里的弄堂女性是一个私娼,故事是在她接待各路嫖客中展开的,比较而言,周的写实功夫远在王安忆之上,只因笔下一味地渲染历史之恶,女主角的个体生命反成了一个符号,甚至成为恶之花上的一瓣,故与王著《长恨歌》殊途同归,同样消解了个体生存与历史困境之间的张力,堕为小说中的下品。两者的区别在于:《亭子间嫂嫂》因其照相式的写实,不失为研究那一时期历史和语言的社会学材料。而王著《长恨歌》作为一部与历史几乎绝了缘的伪怀旧小说,虽然不够作社会学材料的资格,却自有其存在的价值——作为思想史的研究材料,最终还是回归了作者必逐之而后快的历史怀抱。王著《长恨歌》作为一部以放逐一切价值关怀和伪价值关怀为旨归的小说,它的问世和获奖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思想史事件。
 楼主| 发表于 2003-10-8 21:4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奇特的失败 -----评王安忆《长恨歌》

作者:杨  早
来源:http://book.peopledaily.com.cn/g ... 001900001/index.htm



跟时下满天飞的"著名作家"相比,王安忆无疑当得起另一个更具份量的头衔:资深作家。尤其引人注意的是,这位上海才女在新时期文坛的每一次"热"时几乎总能站在潮头的位置,从《雨,沙沙沙……》到《小鲍庄》再到轰动一时的"三恋",王安忆的创作轨迹简直让人难以捉摸,以致文坛一有风吹草动,就有人忍不住望望上海:王安忆又写什么了?

目前中国文学处于"杂语时代",王安忆拿出了她的长篇小说《长恨歌》。我认为这是一部奇特的失败之作。在这本书里,王安忆力图超越以往,却终于未能起飞。

说它奇特,是因为以王安忆在文坛立足多年,以她过去取得的成就,不可能缺乏驾驭长篇的情节和场面的能力,我也毫不怀疑她刻画人物的功力,失败的原因在于理念的偏差,作者令人遗憾地选择了错误的创作路向。

王安忆试图在《长恨歌》不到三十万字里浓缩大上海四十年岁月的整体风貌,这种意愿从书里与情节几乎无关却占据大量篇幅的对上海的评述中可以清楚看到。这种巴尔扎克式的记录历史和描绘时代的冲动,对任何作家都极富吸引力和挑战性。但王安忆没有类似《人间喜剧》的宏大构想,她只有三十万字,怎么办呢?王安忆只好尽可能多地直接站出来对读者说话了。

出于这种理念,王安忆把整个故事写成了她关于上海的评述的例证,把她所见过和所能想象的所有上海女人的典型风范,一古脑儿敷到书中主角王琦瑶身上,王琦瑶生活的每一次重大变故,生命中每一个男人的来去,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联,她的生活历程就是一部旧上海(作者认为那才能代表大上海)的兴衰史,她的活动场景就是一幅旧上海的风情画,她简直就是旧上海的象征,十里洋场的代表。凭王安忆的细腻和文采,书中不乏可圈可点的华彩章节,对人物某一侧面的描写也颇有出彩的地方,溢满全书的繁华辉煌后的疲惫感和大时代里的孤独无依感更是让人唏嘘不已。但是,所有的人都被抽离了性格,全成了所谓的"扁形人物"。他们只是作者用来指称某一类型的符号,被作者呼来唤去地向读者示范着:看,这就是上海。

这是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的大忌。"淡化情节"和"零度情感"什么的我们或许还能接受,但如果它的人物都从根本上失去了性格,那么这部小说就注定了要走向失败的深渊。

即使在作者苦心经营的对上海的描述方面,《长恨歌》同样算不得成功。都说《长恨歌》的笔调像张爱玲,当然,只要你描写三四十年代的上海,就不可能避开张爱玲。但《长恨歌》里的旧上海,只是摩登女性们的上海,"沪上淑媛"们的上海,充满花香和脂粉气的上海,是我们在早期电影和旧画报中认识的上海;而张爱玲笔下的上海,却不单是这些,它还是银行里辛勤的女职员的上海,是公寓里干干净净的苏州姨娘的上海,电车里打瞌睡的胖头胖脑的商人的上海。虽然我不是上海人,更无从知晓旧上海,但总觉得张爱玲的上海更可信可爱些。那是一种真实的存在。

至于书末以一出莫名其妙的盗窃凶杀案结尾,则完全跌入了畅销读物的套路,在已经做好的菜上撒了一把粗盐,甚至让人开始怀疑起前面那些伤感情怀的诚意来。对于一位严肃作家来说,绝对是得不偿失,这骆驼背上最后一根稻草,终于把《长恨歌》给压垮了。

《长恨歌》王安忆著作家出版社1996年2月版


杨早简介

1973年生于四川富顺。后来随家庭转移到成都,再转移到广东。顺便就在广州读了大学。当时选中文系,人皆曰可惜,慢慢倒读出了些滋味。工作是在羊城一家报社,因为对现实不满主要表现是留了段时间的山羊胡子),又贪恋读书滋味,就辗转考入北大。这在南方本来是一件有些另类的事,但来时碰上北大百年校庆,忽然又被人看成了主流。好在从小就对大多数有认同感,所以也不算委屈。因此,也就从不相信"那么多人喜欢的书,肯定不是好书"这样的妙论。很多人喜欢的当然未必是好书,好书却一定有很多人会喜欢。相对主义者会质问说:"谁的好书?何种标准?"瞠目不知所答,只好说: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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