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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空间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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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13 19: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湘里妹子学术论坛-www.xlmz.net-2003
作者: 段伟文 (新传播资讯网2003-2-12发布)

【摘要】在客观化视角下,网络空间的本质是世界的信息化展现;在主体性视角下,主体“在网”是其“在世”的新形式,网络空间是一种纯粹的主体意向空间;在主体间性视角下,“网际共在”是“共在”的新形式,具有复制、虚拟和出位等特点,网络社群具有乐群(community)与索居(alienation)相伴、民主(democracy)与多样性(diversity)趋同等特征。

【关键词】 网络空间、信息化展现、“在网”、“网际共在”

网络空间的本质是一个哲学问题。对于一个哲学问题的探讨,最关键的是视角的选定1。本文视角有三。其一为客观化视角。所谓客观化视角就是使网络空间对象化,将其视为世界的信息化展现,它是现代性和晚近资本主义的一种自我承诺。二为主体性视角。从主体性视角看来,由于存在与在世(being-in-the -world)须臾不可分,网络空间不应是客观化语境中的信息容器,而应该从主体“在网络中存在“的角度理解网络空间的本质。其三为主体间性视角。从主体间性的视角来看,网络空间又是不同的主体际共同存在的新形式,应该从群体“在网络中共在”这一新的共在形式把握网际共同生活的实质。

一、世界的信息化展现

海德格尔认为,现代技术的根源就是客观化和对象化,其本质是以对象化的方式展现世界2。在海德格尔看来3,技术不仅是手段,技术是展现(Entbergen)方式的一种。所谓展现又译为解蔽,即使事物背后的真理得以显现。为了揭示技术的本质,海德格尔将现代技术的展现方式概括为限定(摆置)(Stellen)和强求(促逼)(Herausfordern)4,并进一步指出,限定和强求源自技术的本质──座架(Ge-stell)。他说:“我们以‘座架’一词来命名那种促逼着的要求,这种要求把人聚集起来,使之去订造作为持存物的自行解蔽的东西。”5以客观化视角观之,网络就是一种座架,它使世界以信息的方式被展现。

要理解世界的信息化展现,首先要涉及到对信息概念的产生背景的理解。信息这一概念的形成与所谓“控制危机”有关6。随着通信理论和控制论思想的出现,信息的概念终于在1948年被提出,香农与维沃尔的论文《通信的数学理论》(1948)和《在噪声中的通信》(1949)以及维纳的《控制论》(1948)等奠基性的研究表明,信息与控制密切相关7。从技术上看,网络的作用是使电信、计算机通信和广播电视媒介融合为一个整合的信息网,从实质上讲就是通过对事物的信息化抽取,进一步提高人们的实时控制能力和合理化(rationalization)管理能力8。不论是实时控制还是合理化管理,都必须对信息事先进行削减和标准化等预处理(preprocessing)9,以便提高处理信息和控制管理的效率。因此,所谓网络以信息化的方式展现世界,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涵:其一,从人们所能认知的一切过程中抽取信息,并使之符号化;其二,信息一旦抽取出来之后,就独立于原过程,可以被存储、组合和加工。

至此,可以用海德格尔所称的限定(摆置)和强求(促逼)来描述网络所带来的世界的信息化展现:“计算不再只和计算机有关,它决定我们的生存。”10网络如同命定的“座架”,人类的活动要得以延续、文明的遗产要得以传承都必须上网,而要上网就要信息化、要信息化就要数字化11。因此,著名的网络经济学家夏皮罗和瓦里安对信息的定义是:“我们广泛地运用信息这个词。从本质上说,任何可以被数字化──即编码成一段字节──的事物都是信息。”12无疑,世界的信息化和信息的数字化,会使我们的生存在一定程度上演变为“数字化生存”。简单地讲,世界的信息化展现的前提就是用客观的可观察量描述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如果将由这些量组成的信息视为一种客观对象,事物与过程蕴涵的信息一旦被抽取,就可能成为一种独立存在的客观的信息和信息流。整个世界由此被计算机隐喻所替代,从DNA复制到产品信息联机数据库,几乎世界的每一个过程都伴随着信息的存储、加工和传播。

在世界的信息化展现的语境下,信息方式13(the mode of information)成为首要的认知方式,人们开始用信息这一概念来诠释知识14,信息因而成为引出和构造知识的一个必要的中介或素材15。人们开始从知识与信息的关系入手思考知识创新。波拉尼(Michael Polanyi)对隐含知识和明晰知识的区分是这项工作的基础。隐含知识是个人的和情境的,难以表述和交流。明晰知识是可以“编码”,用正式的、系统化的语言传播的知识。据此,知识创新被描述为一个隐含知识与明晰知识相互转换的群体创造过程16。

鉴于此,网络空间对于知识意味着什么呢?网络空间会使得那些能够信息编码化的知识即明晰知识或客观知识17得到存储、处理和传播,这些知识既是世界3的实体也以信息流的形式具体化为世界1的实体。那些无法信息编码化的知识即隐含知识则因难以编码而较少受益于网络空间。简言之,能否编码,成了知识合法化的条件18。由此导致的悖论是:编码是为了便于知识的共同生产和使用,但如果编码成为知识生产的前提,将使知识创新中许多有价值的东西遭到遗弃,反过来不利于知识创新。然而,现实的情况是,网络空间几乎为可编码的客观知识-信息流提供了无限广阔的空间,知识外在化成为大势所趋:“以前那种知识的获取与精神、甚至与个人本身的形成(“教育”)密不可分的原则已经过时,而且将更加过时”19;“对传递确定的知识而言,教师并不比存储网络更有能力”20。由此,知识成为独立于主体的信息流,至少主体的精神满足不再是知识创造的首要目的,知识创新成为一种来自外部的“绝对命令”。

知识外在化的合法性修辞是“知识成为首要的生产力”。知识的供应者与使用者和知识的关系,越来越类似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与商品的关系,网络的作用相当于知识生产的组装流水线,它使知识生产成为主要以符号为中介的集群式活动。网络空间的出现即意味着知识的社会化生产和消费模式的兴起,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等话语实质上都是以对网络空间带来的信息共享的可能性为前提的。换言之,网络空间是世界3的表象空间,其表象的形式是信息21。而这种表象的实质在于:“知识具有对生产能力而言必不可少的信息商品形式”22知识由于信息化而变成了一种资源,曾经为控制领土以及原材料与廉价劳动力而频繁纷争的民族国家将为控制信息化的知识而战,而这恰恰是晚近现代性的逻辑的一个重要方面,或者说在后者之中得到了强化。

当信息和知识成为一种经济学话语中的资源之时,使世界信息化展现的网络空间就成了晚近资本主义的新边疆。曼德尔(Ernest Mandel)认为,晚近资本主义把商品化的力量几乎拓展到了所有的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领域,渗透到了所有的知识和信息领域,甚至渗透到了无意识之中23。美国马克思主义文化批评家詹明信(Fredric Jameson)则进一步将所谓的后现代视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发展阶段──“跨国资本主义”24。

从社会批判的角度来看,资本主义在网络空间的新发展使资本主义成为一种更加强大的封闭性的控制力量25。信息和知识的加速商品化,使网络空间成为一种整体市场,信息、知识和网络都成为经济学意义上的隐喻。在这个修辞体系中,一方面,信息、知识和网络被渲染上了神奇的色彩;另一方面,它们又被一一纳入市场经济的范畴。贝尔等人早就敏锐地关注到信息的异常特质:信息不像物质商品,它不因消费而耗竭。这似乎是对西方经济学的基础──资源稀缺假说的挑战,即对商品化的抵制,但贝尔指出,虽然信息并非空间形式上的稀缺,却是一种时间形式上的稀缺26。就这样信息和知识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共物品(public goods),而成为一种神奇的可交换商品。由此,贝尔将知识和信息作为他所称的后工业社会的轴心原则,鼓吹后资本主义的德鲁克则更直截了当地宣称27:“知识是今天唯一有意义的资源”、“知识正在被应用于知识”。就这样,知识和信息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

客观化的网络空间是在信息和知识成为现在和未来发展的决定性变量的语境中展开的。比尔·盖茨在《未来之路》中道出了其中的奥妙:“无摩擦的资本主义” (friction-free capitalism)和“购买者的天堂”。但这种对无摩擦资本主义的憧憬实质上是对虚拟的跨国资本主义的向往,即通过网络空间这一虚拟的整体营销工具获得较大的利润和市场份额,而这会更进一步促使资本的集中化和集权化28:网络空间中的虚拟资本主义一方面制造和销售过剩的知识和信息,另一方面又不断地制造对知识和信息的新需求。尽管这样的批评套语令人厌倦,但所谓虚拟资本主义或网络经济所强调的大约就是对市场控制性、直接性和针对性29,故仅将网络空间视为一种市场空间的时候,大多数人都难免为市场背景所淹没,甚至人的自愿交往也被压缩为一个经济学隐喻。

当交往被压缩为经济活动时,网络虚拟资本主义的鼓吹者所提出的“电子共和国”不过是一种乌托邦。尽管组织形式可以从刚性的金字塔式演变为虚拟的“超文本”网状组织,尽管单向的传媒将为双向网络互动所取代,但只要资源靠市场配置、经济活动以效率为核心、并以分工和规模经济为提高效率的主要途径,信息社会与网络空间就会表现为芒福德所称的集权主义的“巨机器”(Mega-Machine) 30:在市场化的网络空间中,知识和信息的商品化将进一步导致文化的商品化,文化和思想等公共领域(public realm)逐渐被商品化所侵蚀甚至封杀。对此,詹明信指出:“当前的文化到用巨大无比的传通网络和电脑所达到的不尽忠实的再现,我以为这本身就是对社会整体问题的一个更深刻、更富寓意的误读和夸张。此中被歪曲、被借喻的,正是雄霸今日跨国资本主义的整个世界系统。因此,尽管当前社会的科学技术有惊人的发展……,但事实上技术本身并无稀奇之处,其魅力来自一种似乎总是为人所接受的再现手段(速写),使大众能感受到社会权力及社会控制的总体网络──一个我们的脑系统、想像系统皆无法捕捉的网络,使我们更能掌握‘资本’发展到第三个历史阶段所带来的全新的、去中心的世界网络……。整个现象几乎可以称为一种‘高科技能’,大都瞩意于一种公认为跨越全球、网罗全世界的电脑网络。”31

批评者很容易指出,网络空间是一种新的总体化的诡计,是实行阴谋的舞台,然而,真正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是:令人匪夷所思的世界的整体性的背后的“他物”──日益庞大无比的社会经济权力体系,如何使主体性遭到彻底的漠视?答案是复杂的,但简言之是由现代性对客观性的探求理路所至:以普遍性替代客观性,以大写的主体淹没小写的主体,以集体想象的“他物”笼罩个体在情境中的感受。由此,网络空间成为“座架”、信息和知识成为客观化的“他物”──外在于主体的资源,网络空间最终演变为虚拟资本主义的新边疆。

2.从信息容器到主体意向空间

由于技术是人的生活形式,是人的生活世界中的内在因素,对技术进行哲学思考,必须将主体纳入其中。为此,我们从海德格尔的“在世界之中存在”(又译或简称在世之在、在世界之中、在世,Being-in-the-world)出发来思考网络空间的本质:主体在世新形式意味下的主体意向空间。


鉴于对信息的理解直接影响到对网络空间本质的阐释,在进入主体性视角之前,有必要先就信息的两种隐喻作一番讨论。其一为信息的信息量传输隐喻。在上节所述的客观化视角下,由于主体受到忽视,信息被视为反映世界变化的客观量,这些观念背后所隐含的就是一种信息的传输隐喻:信息是通信在传输过程中没有失去的部分。其所暗示一个前提是,信息是一种客观性的实体,这种客观性要求信息传输尽可能地准确和快捷。即主体只是这种客观性要求的执行者,他们不得不为保障信息的客观性而努力。如果信息量传输隐喻完全替代信息本身的涵义,作为信息传输平台的网络空间无疑仅是信息容器意义上广延形式,我们不妨称之为网络空间的信息容器隐喻。这相当于牛顿经典物理学中的欧氏空间。

其二为信息的习俗传播隐喻。要克服客观化视角的缺陷,就必须找回被信息量传输隐喻所遗忘了的内涵。从主体性的角度来看,被客观化视角遗忘了的内涵就是信息是有意义的符号集合,而意义惟有主体才能赋予。在客观化视角中,为了掩盖信息背后潜藏的现实利益,主体被抛开,信息被描述为客观的消息流动。但在生活世界中,信息的意义不仅反映现实利益关系,而且还具启迪想像和表达象征的功能,后两个方面是不断重建生活世界的基础,离开了主体完全无法运作。从文化的角度来,信息的符号意涵所表达的是文化习俗(ritual),即使一个共享的文化得以创生、调适和流布的程序。据此,我们可以获得关于信息的习俗传播隐喻。由这一隐喻我们看到,传播(communication)不仅仅意味着消息的传递,更体现出文化的创造、陈述及其表达共同的信仰的方式32。也就是说,信息不只是信息量的流动,其中更蕴涵着历史情境,是需要主体去书写和解读的文本。

对信息的习俗传播隐喻的分析引导我们重新思考网络空间的本质:必须从主体实践赋予世界以意义这一事实出发看待网络空间。

信息的习俗传播隐喻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哲学大师海德格尔“在世界之中存在”的思想。他认为,人这种存在者即此在(Dasein)的存在方式就是“在世界之中存在”33(简称“在世”)。对于其中的“在之中”的本意,海德格尔认为,其意涵不是某些现成的存在者搁置在另一个之中的意思,即“‘在之中’不意味着现成的东西在空间上‘一个在一个之中’”,“反之,‘在之中’意指此在的一种存在建构”34。由此,人的存在方式首先是要有所作为,与其他事物“遭遇”;人把他物作为自己生存的环境而联系在一起,“世界”的概念才得以形成35。换言之,只有通过人(此在)的存在方式,他物才能得以显示,作为世界中的存在者(世内存在者)。海德格尔力图证明,像“事物”、“整体”、“空间”、“联系”等概念,都是与人的行动和存在相关的显现物。因此,世界不仅是人的存在方式,也是其他事物向人显示的结构。

“在之中”意味着人的存在,其方式形形色色:“和某种东西打交道,制做某种东西,安排照顾某种东西,利用某种东西,放弃和浪费某种东西,从事、贯彻、探查、寻问、考察、谈论、规定,诸如此类。”36海德格尔将这些人与事物“打交道”使事物得以显示的方式称为“烦忙(烦、操心、操劳)”(concern)。由人的“在世界之中存在”这一存在方式可知,人的本质取决于他的存在过程,所有的事物与人的生存及其环境不可分割。依据“在世界之中存在”的思想,人(此在)不是现成地摆在那里的东西,世界像此在一样也根本不是一件现成的东西。世界使万物及自身出现:世界不是附加到已经现成存在的万物之上的;相反是世界的出现使万物有一个世界并从而存在者才能如其本然地显现、存在37。因此,世界不是一个空的容器,人也无需被放置于其中,因为人已经在世界之中,世界是存在的敞开38。

我们可以通过“烦”和“敞开”等“在世”意味下的概念来理解信息和网络空间。信息是什么呢?信息就是人(此在)当下“烦忙”和“操劳”的东西,我们可称之为关注,而关注的核心即是信息的意义,这与信息的文化习俗隐喻是一致的。什么是网络空间呢?鉴于人与世界的不可分割性,我们只能作出描述性的说明:网络空间是我们与键盘、显示器、鼠标、光缆、工作站、网页、他人等打交道时所面对的一种“敞开”,人在网络空间中是其“在世界中存在”的一种新形式——“在网络中存在”(“在网”),我们在网络空间中为信息而“烦忙”和“操劳”。

那么网络空间究竟是如何建构的呢?即网络空间何以具有某种“空间关系”?我们不妨先来看看空间概念的原型──物理-几何空间。在笛卡尔看来,空间是纯粹的广延,是与物无关的无边无际的容器。在康德看来,空间是感性直观的先验形式之一,我们关于外部事物的并列、靠近、远近等位置关系的先决条件,其实质仍是欧氏几何描述的具有统一尺度的“容器”空间。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则提出了一种新的空间观:空间与物质(引力)不可分,物质的分布决定空间的曲率,不同点的尺度(度规)是不同的。这种空间需要用黎曼几何描述,在这种空间中,远近关系仍然存在,但不再以统一的尺度衡量,即“短程线”与物质分布有关。这是一种缠绕性的空间,在隐喻层面上与“在世界中存在”的共通之处是“异质性”,即空间不再是纯粹的各向一致的广延。由此联想网络空间这种人所面对的“敞开”,我们不难想到网络空间中的“空间关系”也不可能单以客观统一的尺度去测量。

回到海德格尔对空间性的论述39。他认为从存在论(ontological)的角度来看,空间上的“切近”与存在者是否可以用手把握有关,人(此在)对“在近处”的事物的操劳就是寻视:找寻“待上手之物”(又译应手之物、上手事物)(ready-to-hand)。换言之,寻视是操劳对待上手之物的揭示方式。不断的寻视就导致了空间性:人(此在)通过操劳寻视使向来存在着的东西到“近处”来照面,“在之中”或操劳寻视由此具有空间性。从某种角度来讲,操劳寻视意味着旨趣和关注,其空间性具有双重性质,一重是“去远”,另一重是“定向”。 所谓“去远”意指去其远而使之近。其中的远近并非指测量距离,乃由人(此在)的关切决定40。海德格尔举例说,我们在人行道行走时,脚就触到街道上,但较之二十步开外的熟人,它却相去甚远。因此,空间之远近是由操劳寻视的逗留之处规定的,逗留所行使的即是去远功能。所谓“定向”就是向着一定的场所接近的意趋,它使人在接近之前就寄寓于某个空间而存在41。“去远”和“定向”意味着世界和空间是被创造的而不仅仅是被揭示。

再回过来看网络空间。由海德格尔对空间关系的分析我们看到,如果我们不再把信息看成某种客体(objects)而视为事物(things)42,空间就不再是同质的广延容器,而是异质的创生性敞开。在网络空间中,海德格尔对“手”的重视得到了印证:当超文本网页上的一个链接受到我们的关注时,鼠标箭头移向哪里,旋即箭头变成了“定向”的“小手”,然后点击鼠标──“去远”,进入感兴趣的网页,这样“待上手之物”不断涌现,网络空间由此形成。因此我们可以说网络空间是由具有意向性的旨趣创造的空间。这样一来,我们就根本不必为网络空间的“地球村”效应而大惊小怪,因为网络空间与地理空间完全是两回事:网上冲浪完全由意向决定驻留和漫游,一个提不起兴趣的网站即便在隔壁亦非访问的理由。

由此可能想到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是:网络空间中的邻近关系与网络漫游时遇到的障碍是什么关系呢?很多人希望在网络中设置一些障碍以阻止人们接近那些不好的网页,但网络空间中的场所并非物理空间中的场所,除非建立一种福柯或奥维尔意味的全景监视机制,不可能完全阻止“在网”者的键盘输入和鼠标点击──“在网”者的意向,不论是切断逻辑通路还是信道拥堵,都不可能改变的“去远”和“定向”的意趋43。从本体论意义上来讲,其一,网络空间是一种内在于主体的“非空间的空间”,与“在网”者的关注和意向同在,“在网”者关注的网页出现之前,其意向可能早已经关注其中;其二,“在网”者在进入目标空间时遇到的障碍反而会促使其对目标空间进行对象化思考44,将它们假想为不能到达的“场所”,这无疑会加剧其意向和操心程度;其三,由于网站之类的“场所”与逻辑地址并无必然关系而与人的意向和关注相关,网络空间的邻近关系与物理通路无必然关系。

另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是:网络空间有别于其他空间的地方何在?45至少可以指出两点:其一它是由纯粹的寻视指引而不断随主体意向的流变而敞开的空间。其中的非此在存在者主要是视像符号,即便在虚拟实在中,触觉也是由视觉指引的“赝触觉”。其二它是综摄诸空间的空间。所有的空间──几何空间、物理空间、文本空间、社会空间、想像空间等──都可以向网络空间“投影”,网络空间中的超级链接伸出的虚拟小手最终只受到一个因素的制约──点击者的想像力。一言以蔽之,“在网”意味下的网络空间是一种纯粹的主体意向空间。

3.主体间性层面的网络空间

主体不单“在世”,还由于“交互主体性”(又称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而“与他人共在” 46(简称“共在”,Being-with-others);与此类似,主体际不仅“在网”,亦可“在网络空间中共在”,并生发出主体间性的新形式。

海德格尔认为,“共在”是此在的本质规定性47,是一种把自己与他人同时显现出来的存在方式。他把人(此在)与他人打交道而使共在得以显示的方式称为“烦神”48(又译操持,solicitude),并将其分为非本真和本真的两类。非本真的“共在”方式有二:一是混同常人,使自我消失在他人之中,二是越俎代庖,以自我替代他人。而本真的“共在”方式则是超脱(leap-ahead)地对待他人,使他人自己去烦忙和操心,让他人的此在自由地涌现。这样,自我既保持了与他人的距离,达到了自我和他人之间的平衡;同时又能够以我为主,回应他人49。无疑,实际的“共在”方式是这三者的混合。

“共在”对唯我论的克服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先验生存论,而且是一个社会本体论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与首先由胡塞尔引入的交互主体性(主体间性)思想密切相关50。胡塞尔从三个层次上讨论了交互主体性。其一为先验的交互主体性:在每一个本我中都隐含着他人,正是由于这种隐含,主体才能够把握对非我的经验,生活世界和客观科学世界的意义才能被构造出来。其二为生活世界中的交互主体性,其中心问题是哈贝马斯所关注的交往、对话和共识。其三是客观科学世界层次上的交互主体性,即“物自体”(康德“客体性”概念的第一个含义)意义上的客观有效性。

“共在”与交互主体性使各种形式的共同体得以创生。从“共在”的角度来讲,共同体的构成形式由“共在”的方式决定,并由共在的本真性演绎共同体的本真性。从交互主体性的角度来看51,一方面,共同体意味着交互主体的共同构造形式。在共同体中,复数的经验主体构造着对交互主体有效的生活习性、生活世界、文化等等52。另一方面,共同体本身也是各个经验主体的意向共同构造的结果,所有的共同体都是意向的共同体。

透过“共在”和交互主体性的思想,我们可以从主体间性层面进一步分析网络空间的本质。

首先可以由“共在”引申出“在网络空间中共在”(“网际共在”)这种新的“共在”形式,并由“共在”的三种方式分析其特点。所谓“网际共在,就是主体和他人共在网络空间中。“网际共在”的主要特点有三。一是复制。在三种一般的“共在”方式中,“混同常人”的方式仍然是不可避免的:网络的商业化运作和大量复制行为使进入网络中的人有一种模仿他人行为的意趋。“网民”、“网虫”等刻板印象和BBS、聊天室等刻板行为,使进入网络空间者从一开始就有可能被迫屈就他人承受过的刻板模式;特别是“网龄”这一借喻意味着在网络空间中共在是一个日渐熟练得同他人一样的过程。由此揭示出“网际共在”的第一个特点是复制:从网络内容到参与者,无一不在大众消费文化和从众心理的引导下进入复制循环,复本和原本之间的差异只不过是对复制行为的遮掩罢了。二是虚拟。由于主体和他人的在场都是虚拟在场,任何主体都不太可能取代他人。由此揭示出“网际共在”的第二个特点是虚拟:所有的在场都是虚拟的,现实世界中刚性的权力结构在网络空间中难以直接发挥作用,在此意义上,任何“越俎代庖”的企图都无法贯彻到底。三是“出位”。在网络空间中,“超脱”的方式则是一种常见的选择:不是我不愿干预他人,而是难以干预他人。实际上,我仍然会诱惑他人成为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他人也可能反过来诱惑我,但由于诱惑往往无效,最后只好选择自愿交往这种“超脱”方式。由此揭示出“网际共在”的第三个特点是出位53(dehors):主体和他人既在网上又不在网上,在线和离线不过是一念之间。

复制、虚拟和出位揭示了主体际在网络空间中共在与在现实空间中共在的差异,换言之,“网际共在”使主体际关系的一些新的可能性得以展现。首先,复制的实质是一种群体认同。每个人都透过文字建构自己的旨趣而不只是表达某种固定的身份,由于其所建构的旨趣实际上是某种想像,是归属于某一类的想像,结果就导致了复制。然而,复制一般只在小范围内运作,因为归属想像是排他的,任何意义的有效共享都是有范围的。所以复制并不意味着绝对的齐一,例如,在网络空间中,网络社区/社群的复本是杂多的。其次,虚拟的实质是间接在场。在网络空间中,主体先变成符号再相互作用。这将导致的一个哲学问题是离开了身体这种身份保证,主体际还能够获得普遍有效的认识吗?网络群体的杂多化使得人们必须重新思考什么是生活世界中的普遍有效性:主体际所追求的是大统一的公共理性,还是微观政治意味的不同文化的共处?其三,出位的实质是对网络空间的虚构性的反思。网络空间实际上是主体际的肥皂剧舞台,主体在网络空间中的时候,一方面浸淫于自我编导的故事中,同时又知道自己是在虚构的情境之中。这会导致的一个结果是网络空间中的共同体有情境而无历史。

再来看作为“网际共在”基础的交互主体性。在网络空间中,交互主体性的实质是对多个网际主体而言的有效性和共同存在,如果多个网际主体采取匿名的方式共在,结果必然是共同有效性的弱化,这就使得网际主体间的所谓共同意义不再可能是一种实质性的观念、信仰或理论,而是一种“重叠共识”(overlapping consensus)。有效性的弱化无疑会挑战公共理性(也包括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即便所有的主体可以作为平等的商谈者进行对话,能否形成为不同的价值标准所接受和核准的重叠共识则是没有保障的。因此,网际的交互主体性是一种弱交互主体性:主体所面对的是他人的符号,也以符号与他人照面。在电子帷幕之下,非政治和经济层面的网际互动的目的更多的是自我的放逐或放纵,而不一定是平等交往和理解他人,政治和经济层面的网际互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变成展示多样性的游戏。网际的弱交互主体性的实质就是网际主体在形式上的绝对独立性,由此“相互承认,各持己见”成为网际主体之间的交往原则。在此基础上的重叠共识也不一定是意义的共享,而可能只是暂时妥协之类的权宜之计,是偶然和情境的产物,难以生成恒久性的价值判准。

在对“网际共在”和网际交互主体性分析的基础上,我们不难得出的结论是网络共同体是独立主体的松散共同体。通过进一步的分析,我们看到网络共同体──网络社区/社群54(community)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征。

其一,乐群(community)与索居(alienation)相伴。网络社区是“乐群索居”之乡。一方面,网络中有很多网络社区的故事和神话,人们在网络空间中体现出乐群倾向55。另一方面,很多人进入网络空间是为了逃避现实空间,人们在网络空间中表现出索居倾向。这种倾向的一种明显的表现是激进的乌托邦式的逃逸:一些人甚至希望脱离现实空间、摆脱肉体的束缚56。一些网络文化的倡导者鄙视“不完美的人类身体”,主张“摆脱肉体”,疏离“不完美的世界”,甚至喊出了“出场的人”(“A being out of its place”)之类的口号。

值得思考的是,网络社区向人们揭示的事实是:索居意识是与乐群相伴随的。其原因有二。一是选择网络社区本身就是对身体、种族、性别等现实的逃逸。莱恩格尔德(Howard Rheingold) 在倡导网络社区时曾说:“人们在网络社区中可以像在现实生活中一样行事,并可以摆脱身体的束缚。虽然你无法去吻他人,他人亦无法揍你的鼻子,但很多事情仍可以发生。”57很多人之所以选择虚拟的交往是因为这种方式很安全,能够使他们更好地离群索居。另外,与真实社区的恒久性和历史性不同,虚拟社区都是暂时性的架构,每个人对他人没有必然之义务。二是网络社区中的群体是自我选择的排他(exclusive)群体。首先是阶层之间的疏远58。其次是阶层内的意义共享。Stephen Graham将虚拟社区称为“当代市郊生活的压抑现实的电子注脚”。他指出,在网上,中产阶级──网络的主要使用者,坐在他们安全的家里与和他们相似的人打着交道59。再次是亚文化群体的群体认同。游戏爱好者、各种类型的发烧友、不为社会广泛认同的差异行为者(同性恋、朋克、黑客以及各种负面性的瘾君子)等十分热衷于通过专门的网络社区结识同道。亚文化群体的排他性在网络小群体中会得到进一步的加强,特别是差异行为者更是通过小团体认同而进一步疏离现实社会。

其二民主(democracy)与多样性(diversity)趋同。网络的民主性源自将网络视为“理想化的言语情境”(the ideal speech situation)的想像60。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所批判的就是资本主义的发展破坏了公共领域,特别是大众传媒不再是具有民主功能的理想化言语情境。在理想化言语情境的诱惑下,人们设想网络将带来根本性改变,把网络设想为“电子民主广场”(electronic agora),还有人认定它将导致全球公民的全球认同(global identity)。莱恩格尔德(Howard Rheingold)指出,一旦所有人都能上网,加之言论自由得到法律保护,公共领域将得到恢复61。

然而,莱恩格尔德所说的公共领域并非哈贝马斯意义上的公共领域,莱恩格尔德、《连线》(Wired)的评论家和电子前线基金(EFF)所倡议的是,在网络空间中建立一种民主的后政治(democratic post-politics),而它与启蒙意义上的民主是有内在冲突的。启蒙意义上的民主的核心观念是:主体是具有普遍性的理性人,他们共同参与单一的公共领域,以获得指导行动的绝对真理。而后政治的幻想与其说是启蒙意义上的民主毋宁说是对多样性的追求。网络社区被想像为去中心的地域,它使不同的意愿得到表达,不同的身份得到认同。网络空间由此似乎成为一个新的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而实际上,在网络中,统一性和普遍性正被特殊性和多样性所取代。人们不再被视为抽象的理性人,转而关注真实的主体间的差异。对主体间差异性的强调的潜台词是,启蒙意义上的全体参与、民主讨论和民主决策实并非网络共同体的诉求,“电子民主广场”只是一种修辞话语。换言之,有关网络将构建一种理想化言语情境的设想的一个硬伤是:人性之复杂使理想化的交流只能是一种空想。

耐人寻味的是,在“理想化的言语情境”之外,“民主”和“多样性”出现了趋同的可能性。在主张多样性的同时,人们似乎不愿放弃民主这个带来无限希望的语汇,折衷的办法是回到民主的本意:以人民(demos)的权力(kratos)来管理社会。如果优先承认共同体成员保持其主体性的权利,民主就与多样性成了同意词:虚拟的社会结构应该具有足够的弹性,以使各异的主体相互承认,并作为行动者而平权地共在。


【注释与参考文献】

1 如何选定视角是一个方法论问题。本文的方法论前提是:(1)既然存在多个视角,就可以从多个视角考察;(2)多视角的考察可以形成一定程度的互补;(3)多视角的考察可以产生一定程度的观念制衡;(4)多视角形成的互补是不完备的,即多视角考察的绝对不完备性。因此,我们所考察的网络空间的本质,是对网络空间这一实体进行多视角透视的产物。

2 在《世界图象的时代》中,海德格尔指出:“对于现代世界之本质具有决定意义的两大进程──亦即世界成为图象和人成为主体──的相互交叉”。参见, 海德格尔:《林中路》,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第89页。在《诗人何为?》中,海德格尔说:“自然通过人的表象(Vor-stellen)而被带到人面前来。人把世界作为对象整体摆到自身面前并把自身摆到世界面前去;人把世界摆置到自己身上来并对自己制造自然。”参见,孙周兴选编:《海德格尔选集》,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427页。

3 海德格尔:《技术的追问》,载孙周兴选编:《海德格尔选集》,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第924-954页。

4 限定意味着仅从某种技术的需要给人和事物定位,人和事物完全被物质性、功能性、对象性、可统治性等所限定。海德格尔对此作了十分形象的描述:水电厂被摆置到莱茵河上,它为着河流的水压而摆置河流……强求是指不仅将自然物限定在技术需要之上,而且进一步通过尽可能地加大技术力度,迫使事物进入非自然状态,使其无限度地为技术所用。海德格尔指出,完全支配现代技术的这种展现,具有在强求意义上的限定的性质。这种强求向自然提出苛求,使自然物沦为技术所预定(订造)(Bestellen)的储备物(持存物)(Bestand),森林仅意味着木材、河水仅意味着电能、矿石仅意味着资源,这使自然难逃被破坏的劫数。同时,由于人只用技术方式展现和看待自然,在人们将事物限定为技术的需要时,自己也被这种唯一的限定方式所限定,人成了技术的对象,无可避免地被技术所异化。

5 海德格尔:《技术的追问》,载孙周兴选编:《海德格尔选集》,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第937页。

6 贝尼格(James R. Beniger)在《控制革命》(The control revolution)一书中指出,资讯社会肇始于19世纪日益复杂和加速变迁的物质、能量过程和经济社会系统中广泛存在的控制危机。正是这些危机所提出的跨地域控制、实时控制、科学管理等要求,导致了整个社会对通信技术的需求与日俱增。参见,J.贝尼格:《控制革命》,台湾桂冠图书公司,1998。

7 据统计,关于信息的定义多达200种,但最重要的有三点。其一,信息是能够减少不确定性的讯息,以符号的形式存储、处理和传播;其二,信息是一切通信和反馈控制系统的构成要素;其三,信息能够再现或部分再现物质与能量过程。

8 合理化源自韦伯对科层制度设想,即根据一套非个人化的、客观的标准来调节人际关系。这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控制技术,是圣西门所称的“从人治转向物治”,也是科学管理的鼻祖泰勒信奉的理念。参见,J.贝尼格:《控制革命》,台湾桂冠图书公司,1998。第20页。

9 预处理是本文将要多处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早年的标准化和当今的数字化都是预处理的典型实例。

10 尼葛罗庞帝:《数字化生存》,海南出版社,1997。第15页。

11 数字化的实质是以离散量“拟仿”连续量,这就是一种预处理。

12 卡尔·夏皮罗,哈尔·瓦里安:《信息规则;网络经济的策略指导》,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第2页。

13 关于信息方式在此不甚严格地借用了马克.波斯特所创造的概念。参见,马克.波斯特:信息方式——后结构主义与社会语境,商务印书馆,2000年。

14 在很多情况下,人们甚至混用信息和知识两个概念,这是人们为了宣传自己的主张而使用的一种换喻手法,其实,当一些相关概念成为一种流行的话语时,就是操作层面的东西了,对它们的理论界定并非总有必要性。

15 马克卢普(Machlup)认为,信息通过向知识增加一些东西或将之重新组织而影响知识。德雷茨克也(Drestske)指出,信息是能够产生知识的利器,一个符号所承载的信息正是我们可以从中领悟的……知识即是信息产生(或支持)的信念。参见,野中郁次郎,竹内广隆:《创造知识的公司》,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1999。第40页。

16 知识创新的过程被描述为一个从个体隐含知识到群体隐含知识(群化)、从隐含知识到明晰知识(外化)、从部分明晰知识到系统明晰知识(融合)和从明晰知识到隐含知识(内化)的不断循环深入的知识螺旋。因此,知识创新的有形成果就是能够用符号表达、为群体所共享的明晰知识,其无形成果则是与无形的知识创新能力有关的隐含知识。参见:野中郁次郎,竹内广隆:《创造知识的公司》,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1999。第43-51页。

17 可“编码”的明晰知识使人联想到波普尔的“客观知识”。1967年,波普尔为了论述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发表了题为《没有认识主体的认识论》的演说,提出了“世界1,2,3”理论。他指出:“要不是过于认真地对待‘世界’和‘宇宙’这些词,就可以区分出下列三个世界和宇宙:第一,物理客体和物理状态的世界;第二,意识状态或精神状态的世界;第三,思想的客观内容的世界,尤其是科学思想、诗的思想和艺术作品的世界。”(波普尔:《没有认识主体的认识论》,载纪树立编译:《科学知识进化论:波普尔哲学选集》,三联书店,1987。第309页。)他认为存在两种不同意义的知识或思想:主观意义的知识或思想与客观意义的知识或思想,其中前者与认识主体相关,后者是“没有认识者的知识,也即没有认识主体的知识。”(同上,第312页)值得指出的是,波普尔所称的主观知识意指个体的精神或意识的状态、行为与反应的倾向,故主观知识是仅由个人所体验的不可言传的私人知识,相当于隐含知识;而客观知识则是指那些可以表述并能接受某种普遍性标准的评价的公共知识,相当于明晰知识。波普尔认为,虽然世界3中的客观知识是可错的人类精神活动的非计划性产物,但它具有客观性和自主性,即能够以理论、命题、陈述等方式独立存在,是一种可理解的对象。

18 对此,利奥塔关于后现代知识的论述比较深刻。他指出:“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知识的‘生产者’和使用者都必须具备把他们试图发明或试图学习的东西转移到机器语言中去的手段……信息学权霸带来某种必然的逻辑,由此生出一整套规定,它们涉及的是那些被人当作‘知识’而接受的陈述。”参看:让-弗朗索瓦.利奥塔:《后现代状态:关于知识的报告》,三联书店,1997。第2页。

19 让-弗朗索瓦.利奥塔:《后现代状态:关于知识的报告》,三联书店,1997。第3页。

20 同上,第111页。

21 由此,波普尔的世界1、2、3分别为物质世界、心灵世界和信息世界。关于信息和三个世界的讨论可参见:Robert Abbott(1999), The Word As Information: Overload and Personal Design, Exrter, England: Intellect Books.

22 让-弗朗索瓦.利奥塔:《后现代状态:关于知识的报告》,三联书店,1997。第3页。

23 资本主义在现当代有了飞速的发展,但其内在逻辑仍然与马克思在19世纪对其的透视结果一脉相承。曼德尔(Ernest Mandel)在《晚期资本主义》(1975)一书中指出,当前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进入消费社会或后工业阶段,但并不与马克思早期的宏观分析相矛盾,事实上,资本主义的形式得到了更加纯粹、更加发达、而且更加充分的实现。参见,厄尔奈斯特·曼德尔著:《晚期资本主义》,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3。

24 詹明信将资本主义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前两个发展阶段是市场资本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参见,詹明信著:《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三联书店·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第484页。

25 在这个新边疆中,信息和知识演变为一种新的财产权──智慧财产权利(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PRs),而这就是所谓信息与知识上升为首要资源的真实内涵。资本主义的特质始终表现为财产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网络空间为知识和信息等无形的新财产交换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资本主义的一贯逻辑是,在个人权益和公共利益之间,个人权益左右公共利益。在此意义上,信息社会和网络空间实际上是知识和信息的拥有者扩张他们的私人权益的空间。May, C. (2000) A Global Political Econom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e New Enclosures? (RIPE series), London: Routledge.

26 相关的分析参见:马克·波斯特:《信息方式》,商务印书馆,2000。第21-60页。

27 彼得·德鲁克著:后资本主义社会,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第45页。

28 M.道森,J.B.福斯特著:虚拟资本主义:数据高速公路的政治经济学,载《国外社会科学》,1998(5)。第40-44页。

29 所谓控制性就是通过网络建立一套专家服务营销体系,直接性就是使商品和服务能够直达用户,针对性就是量身定制。与此相关,汪丁丁提出得网络经济学的三个原理是“专家控制”、“纵向整合”和“大规模的量身定制”。汪丁丁:《自由人的自由联合》,鹭江出版社,2000。第44-47页。

30 Christopher May: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As Mega-Machine:.The Continuing Relevance of Lewis Mumford.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 Society3:2 2000. P241-P265.

31詹明信著:《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三联书店·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第488页。

32 Crey, James W. (1989) Communication as Culture: Eassys on Media and Society. London: Routledge.p43.

33 海德格尔著:《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99年2版。第61-73页。

34 海德格尔著:《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99年2版。第63页。海德格尔通过词源学考证指出:“之中”(in)源自innan,意指居住,逗留,“an”意味着我已住下,有我熟悉、我习惯、我照料之义,故在世界之中存在就是居住和依寓于世界之中。

35 赵敦华:《现代西方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第174页。

36 海德格尔著:《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99年2版。第66页。

37 陈嘉映著:《海德格尔哲学概论》,三联书店,1995。第60-61。

38 海德格尔指出:“对我们来说,‘世’根本不是存在者,也不是任何在者的领域,而是在的敞开(litchung)。只要人是站出来存在的人,人就在,而且就是人。他站出来,站到敞开的状态中。在本身,作为一种抛出,把人的本质抛入“烦”,也就是此一敞开。人就是以这种方式被抛出来而站到在的敞开‘之中’。”由于翻译的问题,本段译文中将“存在”译为“在”,“世界”简称为“世”,“烦忙”简称为“烦”。参见,郜元宝译:《海德格尔语要:人,诗意地安居》,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第9页。

39 海德格尔著:《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99年2版。第118-131页。

40 海德格尔认为,若把远近当作测定的距离,就掩盖了“在之中”的源始空间性,一旦以雷同的尺度去计量,切近的东西到相去得远了。这与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空间中的度规问题有类似之处,或许是受到后者的启发。参见,海德格尔著:《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99年2版。第124页。

41 对此,海德格尔指出:“毋宁说,我们始终是这样穿行于空间的,即:我们通过不断地在远远近近的位置和物那里的逗留而已经承受着诸空间。当我走向演讲大厅的出口处,我就已经在那里了;倘我不是在那里的话,那我就根本不能走过去。我从不仅仅作为这个包裹起来的身体在这里,也即已经经受着空间,而且只有这样,我才能穿行于空间。”参见,海德格尔:《筑.居.诗》,载载孙周兴选编:《海德格尔选集》,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第1200页。

42 后期海德格尔对客体和事物作了严格的区分,客体指被科学认知作为对象或为某种分类体系划分的实体,事物指自然实体和艺术品等,他认为客体化会导致某种齐一化的展现,使本真受到遮蔽,故提倡让事物成为事物本来的样子,如让开花的树开花。

43 也正是在“去远”和“定向”的意义上,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图形用户界面(GUI)、多媒体、万维网(WWW)、超文本(hypertext)和搜索引擎等技术对于建构网络空间的意义。GUI和WWW所采用的图符将几何空间关系移植到了电脑界面,这虽然是一种维度不清的空间关系,但却使我们能够更方便地烦忙寻视;超文本链接本身就是对烦忙寻视的一种无计划的预先设计和处理;搜索引擎无疑兼具“去远”和“定向”双重功能。结果,它们带来的是更加“烦忙”。

44 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就是“待上手之物”变成了“现成在手之物”(present-at-hand)即认识的客观对象。这如同我们在汽车坏在路上的时候会对其进行对象化思考一样,在汽车正常时,我们与车是一体的。

45 如果不能回答这个问题,上面的讨论就会显得平庸,读者就会反问,你说的网络空间与空间的一般(世界)有什么区别?

46 海德格尔一方面将“在世界中存在”作为人(此在)的存在方式,并指出此在就是我,其目的在于强调个人如何在与他人交往时保持自我独立性和独特性;另一方面,他又强调他人与此在本身具有同样的存在方式,此在的存在是“与他人共在”(Being-with-Others)。参见,海德格尔著:《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99年2版。第131-152页。

47 陈嘉映对此的理解是:此在作为存在者可以与他人无涉。然而就其存在而言,此在本质上就是共同此在。他人能够作为共同在世界中的存在者为某一个此在开展出来,只因为此在自己本来就是共同存在。同样,只因为自己的此在具有共在的本质结构,自己的此在才能为他人照面。参见:陈嘉映编著:《存在与时间读本》,三联书店,1999。第84页。

48 与寻视相对应,操持揭示他人的方式是顾视和顾惜,它们都有一系列残缺的样式。

49 赵敦华:《现代西方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第176页。

50 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所谓交互主体性指多个先验自我或多个世间自我之间所具有的交互形式(倪梁康著:《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三联书店,1999。第255页。),它意味着一种对多个主体而言的共同有效性和共同存在,这种主体间的共同性使一个“客观”的世界先验地成为可能。因此,交互主体性与康德的“客体性”的第二个含义相同:对所有的主体而言的有效性。(倪梁康著:《现象学及其效应》,三联书店,1994。第141页。)

51 倪梁康著:《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三联书店,1999。第187页。

52 在此意义上,胡塞尔谈到了“共生共同体”、“宗教共同体”等,并指出终极意义上的共同体是“爱的共同体” ──“相爱者不是彼此生活在一起,而是作为自我而生活在彼此之中”。参见,同上,第279页。

53 出位一词源自福科的《出位之思》(La pensee du dehors),出位并不仅指不在其位,而是既在其位又不在其位,既是又不是,说不是又还是的一种状态,是一种身在其位的越位(transgression)、移植(deplacement)与转化(transformation)。如庄子《齐物论》云: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参见,方生著:《后结构主义文论》,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第131页。

54 Community有时暗示区域性,有时凸显交往性,兼有社区和社群两重涵义。

55 最著名的是全球电子链接(WELL),它最初是洛杉机的一家杂志为联络用户而开辟的BBS,后来发展为颇具规模的网络社区。在线社区最知名的倡导者莱恩格尔德(Howard Rheingold)为了写《虚拟社区》一书,还亲身体验了WELL中的网络生活。在WELL中,有许多关于各种主题的讨论组,一般有三四十个人到一百人,他们组成了兴趣相投甚至感情融洽的群体。WELL主要运作方式是每个人将网名和真名都公布出来,然后在网上通过文字进行沟通,他们不必见面就可以相识相知。WELL上的一个著名案例是“Phlicate 神话”:一个网名叫Phlicate的人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消息说他7岁的儿子罹患败血病,整个社区立即作出了回应,人们向他们表达爱心和安慰,更有WELL中的医学专家也行动了起来……最后小孩得救了。这使WELL中的成员产生了一种群体归属感和道德责任感:人们不是在同计算机通信,而是利用计算机与他人沟通。参见,Tim Jordan (1999). Cyberpower: The culture and politics of cyberspace and the internet. London &New York: Routledge.p57.

56 1991年4月在伦敦当代艺术学院举办的题为《文化、技术和创造力》的会议上,Kevin Robins指出网络文化是逃避现实世界的一种方式:“人们一直像沉重的履带牵引机一样生活,现在新的技术将把人们变成轻盈的蝴蝶。自由就是脱离现实空间……通过人与计算机系统的互动进入一个独立的微世界。”参见,Andrew Calcutt (1999), White Noise: An A-Z of the Contradiction in Cyberculture. New York: ST.MARTIN’S PRESS, INC. P21.

57 Howard Rheingold (1994), The Virtual Community: Finding Connection in a Computerized World. London: Secker & Warburg. P3.

58 1994年的《新闻周刊》(Newsweek)在报导网上学校时指出,在家上学最吸引中产阶级之处在于它无异于一种安全的天堂。报导中提到西雅图的一家虚拟学校,许多家庭愿意交4500美元的学费,以便使孩子免于遭受公立学校的暴力、变得平庸和受到严苛的科层制度的压制。

59 Andrew Calcutt (1999), White Noise: An A-Z of the Contradiction in Cyberculture. New York: ST.MARTIN’S PRESS, INC. P25.

60 所谓理想化的言语情境是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中的话语,其基础仍然是启蒙意义上的理性观念,其条件是“个体遵从对称的或平等的关系的‘真实性、正确性和真诚性’这三个‘普遍的有效性要求’,从而寻求共识。”参见,马克·波斯特:《信息方式》,商务印书馆,2000。第58页。

61 Andrew Calcutt (1999), White Noise: An A-Z of the Contradiction in Cyberculture. New York: ST.MARTIN’S PRESS, INC. P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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