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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益阳方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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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17: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又读了站长的《益阳方言》,表示“给予”的双宾语的句子,其词序是:
“把+直接宾语+得+间接宾语”
那么,我想,假如因为强调,或者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把这里的直接宾语提到前面作为受事主语的时候,原来的词序是不是就可以变成为“受事主语+把+得+(间接)宾语”呢?
比如说:像“字典已经把得张三了”这样?
请站长及其他湘语专家指教。谢谢。
发表于 2008-7-20 11: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答余先生问

多谢余先生的抬举哈:)

这几天做期末扫尾工作及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没来得及回复您的问题,见谅。

(一)关于“把+直接宾语+得+间接宾语”


拙著《益阳方言语法研究》第291--293页专门讨论了益阳方言的双宾句。同普通话相比较,从“语序不同”、“内部结构不同”两个方面讨论了益阳方言“给予”类双宾句的特点。最典型最常见的句型有:

1.语序不同

普通话: V+N1( 指人 近宾)+N2(指物 远宾)

益阳话: V+N1( 指物 近宾)+N2(指人 远宾)


        把本书我。(给我一本书。)

        送支笔他。(送他一支笔。)

2.内部结构不同

益阳方言表示“给予”类的双宾句格式,还可以在表人的远宾语前加助词“得”而意义不变。形成下列格式:

V+N1( 指物 近宾)+ 得+N2( 指人 远宾)----双宾句

        送支笔得他。(送他一支笔。)

        还一炮块钱得小李。(还小李十块钱。)


这一格式中的“得”可用“把” 替换,变换成下一同一格式

V+N1( 指物)+ 把+N2( 指人)----连谓句

        送支笔把他。(送他一支笔。)

        还一炮块钱把小李。(还小李十块钱。)

        把杯茶把我。

但是,两种句式是有区别的。在第292页详细比较了二者的不同。

而余先生开列的格式:“把+直接宾语+得+间接宾语”一定是从V+N1( 指物 近宾)++N2( 指人 远宾)”得来的思路。按照您这一格式造句:

        把杯茶得我。

        把本书得我。

        把支笔得他。


在益阳话中好像很少这么说。您开列的公式“把+直接宾语++间接宾语”表面看来似乎是将“V+N1( 指物 近宾)++N2( 指人 远宾)”“V+N1( 指物)+ +N2( 指人)”杂糅”了,实际上是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在益阳方言的双宾句里,究竟存不存在把支笔得他。/ 把一炮块钱得小李 / 把本书得我 等的说法?

造成疑惑的原因我想可能就出在关键词“把”上。也就是说,在“ V+N1( 指物 近宾+得+N2( 指人 远宾)”句式中“V”包不包括“把”。


这个暑假我回益阳时会再做更细致的调查。


(二)关于变成为“受事主语+把+得+(间接)宾语”

        字典已经把得张三了。

   益阳方言中可以说“字典已经把得张三哒(字典已经给张三了)。但是:

      1)“把得”在这个句子里是一个词,一个动词,相当于普通话的动词“给”,不能分开成“把+得”。因为“把张三”“得张三”都不能构成独立的语义段,而“把得张三”是可以说的。

      2)“把得”在此句中的词性决定了句子的类型,因此,这不是双宾句,而是一般的主谓句。

     谢谢余先生指点!欢迎继续指正。
 楼主| 发表于 2008-7-21 17: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徐老师的指教!
发表于 2008-7-22 11: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请教余先生:
在武汉话里,双宾句表达有什么特色吗?
 楼主| 发表于 2008-7-23 13: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答“霜叶红”斑竹:
武汉可以有“把本书我。”
也可以有“把我一本书。”
照朱建颂老师的说法,前者是老派,后者是新派。这个分析当然是正确的。
但恐怕目前的具体问题比单纯的“新派、老派”的这个分别要显得复杂一些,因为新派老派的说法混杂在一起,没有截然的界限。所以很不容易分析清楚.
比如:“把本书我”,量词前面可以没有数词;“把我一本书”,似乎量词前就该有个数词,尤其是当间接宾语不是代词的时候——好象我就从来没有听过“把小张本书”这样的说法。
其他还有各种细节问题,若作为课题研究起来,大概也很不容易。

[ 本帖最后由 余少平 于 2008-7-23 14:53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7-23 13: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请教徐老师:
徐老师在前面指教说:“益阳方言中可以说‘字典已经把得张三哒(字典已经给张三了)’。但是‘把得’在这个句子里是一个词,一个动词,相当于普通话的动词‘给’。”

徐老师提出“‘把得’在这个句子里是一个词,一个动词”,这我完全接受。
但我有个想法,就是这个授予动词“把得”的用法跟另一个授予动词“把”在用法上应该有一个区别,就是可以说“把你一枝笔”(P292),也可以说“把杯茶得我”(P291),即:授予动词“把”可以在直接宾语和间接宾语前出现。
但我推测:“把得”应该只出现在间接宾语之前,永远不在直接宾语前出现。
这个推测是不是符合益阳方言的实际情况呢?

[ 本帖最后由 余少平 于 2008-7-23 13: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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