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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情人节导读!——湘里妹子学术论坛情爱专题荟萃(农民女诗人余秀华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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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13: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


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


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


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


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


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


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


而它们


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余秀华年生,湖北钟祥市石牌镇农民。因为出生时候倒产,脑缺氧而造成脑瘫,高中毕业后,赋闲在家。



余秀华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u/1634106437


余秀华新浪微博 :

                                                    http://weibo.com/u/1634106437?source=blog&;noscale_head=1#_0








诗歌,是人间的药

——余秀华和窗户的诗歌编后记  

                                                 作者:《诗刊》编辑 刘 年

1


因为人间有很多病人和病症,所以,人类发明了诗歌。


2


办公室不能睡午觉,下午一点多,往往是最疲倦的时候。

余秀华的诗歌,像一剂强心针,让我精神陡增。

那天,我一直弄到六点半才下班。


3


十五个月前,窗户做了一个男孩的父亲。


他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任职,平时工作很忙。闲下来,他最喜欢的事是看书,读诗,写诗;他最喜欢诗人王寅博尔赫斯


诗歌若是人间的药,窗户的诗,当是一味叫远志的中药。可安神益智、祛痰、消肿,用于失眠多梦、健忘惊悸,神志恍惚“柔软、细腻、宁静、恬淡。/诗中透露出来的对万物慈父般的热爱,/是八零后诗人少见的。”——这是我为窗户的诗歌写的稿签。


按照杂志的惯例,要在其诗歌中选一个小标题,作为所发表诗歌的总题目。


选《斯卡布罗集市》是因为我喜欢小镇,喜欢集市。


我还喜欢那首歌里的明净的忧伤。


4


“一个无法劳作的脑瘫患者,/却有着常人莫及的语言天才,/不管不顾的爱,刻骨铭心的痛,/让她的文字像饱壮的谷粒一样,充满重量和力量,/让人对上天和女人,肃然起敬。”

——这是我为余秀华的诗写的稿签。


心情好的时候,写稿签,我会像写诗一样,分行排列。


5


没见过余秀华,为了写这篇文章,做了简短的采访。


电话里,她的声音虽然很大,但咬字不准,于是改作QQ聊天。她说自己,写字非常吃力,电脑打字好一些。生活在农村,不能干活,但能走路,只是吊着膀子,姿势怪异,表情也不太自然,所以,一出门就能收获同情的目光。她的内心,没有高墙、铜锁和狗,甚至连一道篱笆都没有,你可以轻易地就走进去,然后,可以放心大胆聊她的脑瘫,聊她的丈夫和孩子,聊她的爱情观,聊她的被打,她的智商不仅不低,反而很高,她还是省象棋队的队员。


“我相信死亡是公平的,”她笑道,“我相信我是幸福的。”


她的强大、她的力量、她的绝决与她的诗歌《我养的狗,叫小巫》里展现的完全一致。


那首诗我非常喜欢,包括那看似多余的结尾,我也喜欢。


6


是药三分毒,诗歌也一样。


按“双子星座”栏目的惯例,可以随着诗歌发一篇随笔,谈谈自己如何写诗。


在随笔《我只要朗读就好了》中,窗户全篇只写了他对另一个诗人的敬仰。


我从中看到了他的激情,他对诗歌的极端的虔诚。


换一句话说,他已中毒太深。


7


余秀华和窗户,像一对反义词。


一个如火,一个如水,一个如六十二度一点就燃的酒,一个是顺着钟乳石往下滴下来的水,一个张牙舞爪,一个拈花微笑,一个摇摇晃晃地走在田埂上割草,一个像老僧一样坐在那里看书,一个孩子还不会走路,一个孩子已经考上了大学,一个像在诅咒世道的巫婆,一个像在赞美万物的教士,一个杀个人你都觉得正常,一个杀只鸡你都认为是新闻。


更喜欢余秀华的诗,因为我也是农村长大的,因为也曾不管不顾,也曾痛彻心扉,也被世俗抓住头发在墙上磕。更重要的是,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做朋友,我会选择窗户。


8


人们在分享舌尖上的中国的时候,有的诗人,背着药篓,在白云深处,默默地品尝着百草。


9


是不是从内心里来,能不能到内心里去。

——这是我看诗歌的标准。


不管是草根的,还是大家的;是梨花体,还是朦胧派;是口语写作,还是口水写作;是打工的,还是打油的,都会被这个筛子,分成两类,留在筛子上的,是我认为好的诗,漏下去的,我会认为还不够好。这个标准是不科学的,而且心境、精神状态都会影响着其稳定性。但我认为,诗歌与科学关系不大。诗歌就是唯心的,唯良心和真心是从。


真,是余秀华和窗户的诗歌唯一相似的地方。“真诚、眞实地展示内心 ”这是窗户的诗歌观点。“诗歌是灵魂的自然流露”,这是余秀华对诗歌的理解。


所不同的是,余秀华后来又加了一句“灵魂是什么呢”?


不知道是问自己,还是问我。反正我想了半天,没有回答。


10


余秀华说她经常骂人,我略吃了一惊。


经常偷人的女诗人听说过几个,经常骂人的女诗人,我还是头一次听说。她说,“有的人说她人品不好,性格有缺陷。而我自己认为自己不偷不抢,不趋炎附势,只是爱说真话而已”。有些时候,有些地方,说真话,还真是一种罪过。


很想知道她是怎么骂的。我想,词语从她口里蹦出来,或许能像蛇一样咬人。


11


这扇铝合金的窗户,是这间出租屋里,我最喜欢的家具。


关上,我就与世隔绝,打开,我便看到了人间和光明。


吃饭的时候,我习惯性地站在窗户右侧,那里可以看得见对面楼顶一角灰蓝的天空。突然想到了窗户的那首《赞美诗》的结句:“没什么可以使其改变面貌的。就像海/在远方永恒地激荡”。

——他竟然敢用“永恒”,这么壮丽的词语。


12


周末,我也会闭门不出,一个人静静地写诗歌。


我写诗很慢,像在熬一罐中药。



刘年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3f7d31760102uz8i.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5-2-10 13: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摇摇晃晃的人间--余秀华诗选》  


《诗刊》编辑 刘年后记《多谢了,多谢余秀华》





  1
    余秀华一直想感谢我。
    来北京参加朗诵会的时候,提了一些鸡蛋。


    2
    这年头,一个诗人写不出痛感,我认为是不道德的。
    “喜欢余秀华的诗,因为我也是农村长大的,因为也曾不管不顾,也曾痛彻心扉,也被世俗抓住头发在墙上磕。更重要的是,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在编后记《诗歌,是人间的药》中,我这样写道。
    “人间有各种病症,所以人类才发明了诗歌”。


    3
    《我养的小狗,名叫小巫》,是我最喜欢的一首。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比我好看。没有活路的时候,他们就去跳舞/他喜欢跳舞的女人/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他说,她们会叫床,声音好听。不像我一声不吭/还总是蒙着脸//我一声不吭地吃饭/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这种面无表情地叙事,让我立马想到雷平阳的名作《杀狗的过程》,虽然不动声色,但纸上已风雷暗涌。  “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结句看似闲笔,其实留的空间很大,这也是余诗高出一般叙事诗的地方——“我”已经没有了魂,“我”连个听说说话的人都没有了。
    在人民大学的教室里,余秀华摇摇晃晃地走上讲台。她费了很大的劲才站稳,她口牙齿不清,她的手在颤抖,她的全身都在颤抖。当她读到“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的时候,很多人落泪了。
    头磕在砖墙上的声音,和心跳的声音,其实很类似。


    4
    反复地告诉余秀华,其实她应该感谢诗歌。或者说,我应该感谢她。
    不是谦词。她这样的作者,让编辑有了成就感和幸福感。
    我非常害怕,老了没有值得回忆的事情,打发那些没人理会被人嫌弃的日子。
    编辑余秀华的诗歌,无疑是很多年之后,可以在槐树下,向我的孙女反复吹嘘的记忆。


    5
    办公室不能睡午觉,下午一点多,往往是最疲倦的时候。
    独自在博客上百无聊耐地翻。
    余秀华的诗,像一剂强心针,让我精神陡增。我先给她留纸条,说我是《诗刊》编辑,看了你的诗歌,想认识你,请加我的QQ。没等她回复,便在她的博客里选起来,一直弄到六点半。选完了,填稿签,“一个无法劳作的脑瘫患者,/却有着常人莫及的语言天才,/不管不顾的爱,刻骨铭心的痛,/让她的文字像饱壮的谷粒一样,充满重量和力量,/让人对上天和女人,肃然起敬。”心情好的时候,写稿签,我会像写诗一样,分行排列。因为抑制不住激动,等不及例行的报稿日期,第二天就交了二审,并破例地说了一句话,这是我看到的七零后女诗人中写得最好的之一。二审三审很快就通过了。因为当期来不及组织名家评论,领导吩咐写一篇编后记,于是有了那篇抒情的《诗歌,是人间的药》。
    她加了我的QQ。开始还装模作样的告诉她,稿子有可能过,有可能不能过。后来,实在忍不住了。便告诉她,你准备好红吧。那时候,她的诗歌还没发表出来,她当然不会相信,但我相信。因为我知道,这个诗坛最缺少什么。这个时代,缺少什么。而她正是补这个缺的人。当然,我所说的红,只不过诗歌圈里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根本没想的她的影响力会超出诗歌圈之外。
    杂志出来后,同事彭敏又在《诗刊》博客上和《诗刊》微信平台推出,然后就是一波接一波地转载潮。《诗刊》编辑部主任谢建平,觉得这样一个写诗者很不容易,于是策划了以余秀华为主的五个底层写作者的“日常生活,惊心动魄”朗诵会。期间,各个大媒体开始密集关注。
    于是,余秀华真的红了。


   6
    那些鸡蛋让我想到了王家卫的《东邪西毒》。
    张学友主演的洪七,会为一篮子鸡蛋杀人,还因此丢掉了一根手指。而张国荣演的欧阳锋从来不会。所以欧阳锋只是个杀手,而洪七成了大侠。侠客,拿起笔的时候,往往就是诗人。我也在底层默默地写了十多年,知道一个诗人有多么不容易。杀人我不在行,但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说,在寒风中接站,比如说,送她们转地铁,比如说请她们吃早餐,比如说尽力推广她的诗歌。
    鸡蛋,有时候很有象征意义。
    人们经常拿来跟石头碰的,就是这东西。


   7
    几千年来,诗歌在中国,有类似于宗教的教化作用。
    屈原,陶渊明,李白,杜甫,苏东坡,也成了全民族的偶像。可是,进入随着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这个民族开始疏远诗歌。这当然与我们以经济建议为核心,唯物、唯钱、唯快、唯新的时代潮流有关。诗人本身,也难辞其咎。海子的自杀,顾成的杀人,以及各种光怪陆离的诗歌行为层出不穷,让诗人成了阴暗变态的代名词,更加上诗歌的晦涩难懂,变成了让人难以接近甚至反感的文体。何况还有下半身,梨花体,乌青体,一次又一次对诗歌的戏谑和嘲弄。以至于诗人一再地边缘化,以至于,在人们的聊天中,有人敢承认自己赌博自慰甚至嫖娼,但不敢承认自己写诗的地步了。
    经济发展了,物质满足了,人们发现,幸福还没有到来。人们在反思中发现,这个时代最缺少的不是粮食、石油、住房和钱,而是缺乏真诚的诗意。于是,在这个曾经以诗立国的国度里,人们开始往回找寻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的能力。所以,余秀华走红,有其偶然,也有其必然。是汉语成熟的必然结果,是中国新诗自发地回归传统、回归现实、回归大众后,必然的结果,是诗歌本身的走红。我觉得作为诗人和诗歌从业者,都应该感谢她,她让诗歌以一种比较有尊严的方式,重回到国人的生活中。她的诗歌读者,要应该感谢她。
    甚至,这片土地,也应该感谢她。
    ——不长诗意的土地,怎么好种菊花?埋骨头?


    8
    我可能是第一个采访她的,为了写编后记。
    电话里,她的声音虽然很大,但咬字不准,于是改作QQ聊天。她说自己,写字非常吃力,电脑打字好一些。生活在农村,不能干活,但能走路,只是吊着膀子,姿势怪异,表情也不太自然,所以,一出门就能收获同情的目光。她的内心,没有高墙、铜锁和狗,甚至连一道篱笆都没有,你可以轻易地就走进去,然后,可以放心大胆聊她的脑瘫,聊她的丈夫和孩子,聊她的爱情观,聊她的被打,她的智商不仅不低,反而很高,她还是省象棋队的队员。
    “我相信死亡是公平的,”她笑道,“我相信我是幸福的。”
    她的强大、她的力量、她的绝决与她的诗歌《我养的狗,叫小巫》里展现的完全一致。
    她的声音很好听,像剥了壳的青笋。


    9
    不再相信诗歌的教科书。
    在诗歌一线工作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太多不一样的东西。
    新世纪以来,新诗正在改良。诗人们开始先继承传统,再借鉴西方,而不是先继承西方,再借鉴传统。从《诗经》到楚辞,到唐诗,宋词,元曲,所沉淀下来的传统,成了当今中国新诗的魂,这种溶入到每一个中国人血液里的类似于基因的物质,也是最能触动中国人的内心的东西。不仅如此,诗人们还贴着生活去写,贴着大地去写,贴着内心去写。正因为如此,新汉语到今天,才算真正成熟。其标志就是去除了装腔作势的宣传成份,去除了佶屈聱牙的欧化成份,终于和我们老百姓日常的说话吻合了。现在我们的诗歌语言,和我们酒醉时说的,做爱说的,完全是同一体系的。而以前的诗歌则是那种在大会上,舞台上,课堂上,聚光灯下说的话语体系,需要你衣冠楚楚地说,声若洪钟地说,隔靴搔痒地说。换句话说,现在的诗歌语言,能像酒醉后的朋友或者床上的爱人的对白一样,亲切,自然,真诚。这是一种完全从作者的内心里来,能到读者内心里去的正宗的汉语。这也是余秀华诗歌感人的根本原因。
    另外,因为诗歌的边缘化,也从另一方面提升了诗歌的质量,坚持下来写的,为名为利的因素就少很多,艺术的成分就自然地增加了。我们尊重古人,继承古人,但不要迷信古人。我在诗歌一线的工作中发现,除了余秀华之外,还有宛西衙内,蓝喉,邱籽,吉葡乐,西望长安,王单单,张二棍,唐果,傅蛰,李志勇,黄沙子,八零(有诗为证,可参见我的博客,《刘年荐诗给朋友》系列)。这些人同样不被人所知,读读他们的诗歌就知道,这些名字都应该熠熠生辉的。然而,他们只是冰山一角,远远不是当下最有成就的。人生不幸诗家幸,我认为,近十年,中国的新诗成就,已经达到甚至超越了唐或者宋的十年。其实,这也很正常。我们的纸笔在进步,我们的发表渠道在进步,我们的语言和思想在解放,我们的写作人口在成百倍地增加,另外,还有全世界经典作品的技巧和经验供我们借鉴与运用。而这片大地上从未缺少过天才。
    我们正处于一个诗歌的黄金时代,但没有人去认真感知这一点。


    10
    几乎每一个用灵魂写诗的、用生命写诗的人,都是一个勇士。
    他们所得甚少,所舍甚多。他们必须与世俗,与潮流,与生活,与金钱和权力,与虚荣和堕落,甚至要与亲人和朋友战斗。余秀华,也不例外。
    可以想象得到,村民会怎样嘲笑她,甚至可能会欺负她和她的父母(在我们家乡,儿子少的家庭是没有话语权的)。可以想象,可能经常会有不懂事的学龄儿童,学她走路的样子,说话的样子,她可能气极了,想去追打,没走几步,别人已经蹿出了几丈,当她捡起泥块的时候,别人已不见了踪影,当她扔出去的时候,自己身形不稳又跌倒在路上。她要喂兔子。她的一首诗中,还写到她的兔子跑出来了,被一个无赖杀死,提着耳朵扬长而去。她毫无办法。她的小巫,要勇敢一些,扑上前去,但被那人一脚踢出了很远。
    她拿起了诗歌做武器,但不是报复,不是自戗自弃,而是向命运和生活对她的不公,表示了轻蔑,她用诗歌传递给读者,她那我行我素的真诚以及对生命的信念。
    我觉得这是这个时代稀缺的东西,也是让我对她充满敬意的原因。


    11
    谢建平私人掏钱请他们吃饭。
    进入餐厅的时候,她的母亲稍好一点,余秀华很紧张。
    在我们一再的坚持下,她和她的母亲,坐了餐桌的主位。
    那个晚上,那里是整个世界的核心。





爆红诗人余秀华:我的身份顺序是女人、农民、诗人


作者:刘洋  来源: 南方都市报 2015年01月18日 12:16



      南都讯近日,随着一首名为《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的诗在网络“病毒般蔓延”后,余秀华火了。这个湖北钟祥市石排镇横店村的农妇,被学者沈睿誉为“中国的艾米丽·迪金森(美国最伟大的诗人之一)”。

     “我不认识艾米丽·迪金森”,余秀华对此呵呵一笑。她在博客中回应突然的走红称,自己的身份顺序应是女人,农民,诗人。“但是如果你们在读我诗歌的时候,忘记问我所有的身份,我必将尊重你。”她觉得,任何身份的标签都不能凌驾于诗歌本身之上。

     余秀华生于1976年,出生时因倒产缺氧造成先天性脑瘫,这让她走路不稳、手发抖、说话口吃。她说,这对学习、工作、婚姻都带来了影响。

      她在诗里讲述,“我的残疾是被镌刻在瓷瓶上的两条鱼/狭窄的河道里,背道而行”。现实中,她因病高二就辍学,然后在1995年经人介绍嫁给了一个大她12岁的男人。她将这段婚姻形容为“青春给了一段罪恶”,“那时候有铺天盖地的忧愁,19岁的婚姻里/我的身体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我不知道所以延伸的是今天的孤独……”在这段被诗化的婚姻中,一个现年18岁的儿子已在武汉念大一,丈夫尹世平昨日则回应“只是性格不合,生活仍要继续”。

     尹世平常年在外打工,余秀华与自己的父母生活在横店村中。横店,这个在余秀华诗中与“爱情”并驾的主题,小至蒲公英的花种,大到蓝天白云,都已被她的笔墨收录。若无意外,余秀华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守在院子里,看看书,打扫卫生,喂喂兔子,然后等诗句溜进脑海,颤抖地敲动电脑键盘记下。她说,诗歌一直在清洁和悲悯自己。“当我某个时候写到这些内容的时候,那一定是它们触动了我,温暖了我,或者让我真正伤心了,担心了。”如今,她的诗歌已有2000多首。

     有人质疑余秀华的诗歌抄袭或代笔,与其关系不好的丈夫尹世平却称,肯定是她写的,以前用笔写在本子上,现在每天守着电脑敲。也有人认为,余秀华是把苦难熬成了心灵鸡汤,她本人则回应,痛苦和抱怨本就有,诗好与否不过如此,只是用自己的心意写下些分行的句子罢了。

     昨日,近十家媒体来到余秀华家中,她一一笑脸相迎。她喜欢讲述诗的一切,对各类身份标签又强调着反感。多家出版商打来电话,要给她的诗出书,她答应了两家。未来,她盘算着再多走些地方,再多读些书,碰到自己有感触的东西,就一一记下。

    “不喜欢别人给我贴标签”

      南都:如何看待现在网络对你的关注?

     余秀华:反正就是一阵风,刮过去就走了,不用多久,我就会回归到以前的状态。之前我的博客只有200个粉丝,今天早上一看,已经有2000多了。我会有越来越多的读者,但是真正理解我的人、懂我诗的人,全世界可能只有一两个。被太多的人关注,不一定是好事,写诗是一个很个人的事情。

     南都:有人对你的关注,是因为你的遭遇,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余秀华:这样会把诗歌给推到后面,把身体(残疾)推到前台,把苦难放在诗歌前面是不对的,本末倒置了。我不喜欢别人给我贴标签,“脑瘫诗人”、“农民诗人”等,任何标签都有局限性,而每个人都是丰富的,写的诗也是不一样的。我不回避“脑瘫”的事实,但希望人们更多去关注我的诗。

     南都:有人将你比作“中国的艾米莉·迪金森”。

     余秀华:我对她不是很清楚。我以前也希望读一些国外的诗,但就是读不下去,感觉跟我的距离很远,可能跟翻译的问题有关。我的英文要是好一些,我觉得我翻译得会更好。

     南都:那首《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你觉得这首诗是最好的吗?诗中的“你”有原型吗?

     余秀华:我觉得这首诗写得并不好,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火起来。诗里的“你”没有原型,也真的没有对象。他可以是所有人,也可以是某一个人。我以前喜欢在QQ群里、论坛里逛,大家都来自天南海北,有时候开玩笑就这么写。

    “我就是写一些乱七八糟的诗”

      南都:你第一次发表诗歌是在什么时候?

      余秀华:以前有媒体这么问过我,我说是1998年写了《印痕》,那是我临时编出来的。我也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写诗,什么时候开始发表,别人非要问我,我就说了一个。

      南都:你有喜欢的诗人吗?有模仿过别人的诗歌吗?

      余秀华:我非常喜欢雷平阳,他笑起来很好看,看着很温暖,并不一定帅就是好的。有一次看过一个他的视频,视频里他在唱“一寸光阴一寸金”,我看着看着就笑了。不过,我们没有见过,只在网上聊过几句。我也不想跟他见面,见面了就不是偶像了。

      我没有模仿过别人的诗歌,能够模仿的诗不一定是好诗,好诗是独一无二的,不能模仿。不过,我在读别人的诗时会去思考,为什么他能那样表达,换做我,会怎么表达?我觉得自己读书太少了,很多好诗没读过。

      南都:之前你还写过小说,以后会继续写吗?

      余秀华:别人写小说很勤快,通宵达旦地写,我很懒,一天就写两三个小时,然后就再也写不下去了。写诗歌比较轻松,但打字也很累。我打算在明年或者后年写完(之前的小说)。

      南都:你在诗里,有时会撕裂或者破坏一些意象和情感,这是刻意的吗?

      余秀华:我有一种破坏心理,就是想把它搞碎了,然后删掉,重新开始。

      南都:一种诗歌是下半身的乌托邦,一种诗歌是不受拘束的往上飞,你觉得你的诗属于哪一类呢?

      余秀华:我觉得,我属于两者的中间部分。我想写下半身,但是又写不出来。我在网上看别人的诗时觉得很过瘾,相对于他们的野蛮,我的有点抒情,我想写,但写不出来。我就是一个乱七八糟的人,写一些乱七八糟的诗。

     “婚姻里没有爱情”

     南都:你的诗歌里面出现过“红嘴唇”、“高跟鞋”这样的意象,你曾希望有这样的打扮吗?

      余秀华:高跟鞋、红嘴唇会使女人很有范,我喜欢别人化妆,但是我从来不化妆,越是穷人越不会去化妆,能吃得饱穿得好就行。随时可以消失的事情,都是不能指望的。

      别人说,你怎么老是不修边幅,我说以前年轻时候没想过,现在人老珠黄了更不会想。有一次,记者要给我拍照,让我打扮一下,但是我刚打扮好,他们没拍就跑了。拍照的时候,我会自然地就紧张起来了。

      南都:之前报道称,你的婚姻不太顺利,你的婚姻里有爱情吗?

      余秀华:一点也没有。刚结婚的时候还好,有新鲜感。结婚之后,发现还有那么多事情要干,还要一起睡,还要生孩子,那不是我要的生活。我们两个以前经常会吵架,现在是冷暴力,见面了谁也不理谁。

      南都:你在博客中说你是个“好战分子”,你也会经常参与一些网上骂战,为何如此呢?

     余秀华:我性格比较倔,以前会跟家人吵架,现在好一些了。有时在网上遇到一些不公平的事,就会跟别人骂战。有一次,论坛上有人骂我,一个叫“王法”的论坛编辑只允许别人骂我,我一回应,他就把我给屏蔽了。我就写了一首诗叫《狗日的王法》,骂了他。

     南都:那你会跟父母或村里人吵架吗?

     余秀华:以前会跟父母吵架,现在好很多。我不跟村里人吵架,横店村的人很好很老实,不闹事,他们跟我也没有利益关系。
  





 楼主| 发表于 2015-2-10 13: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余秀华:让我疼痛的诗歌
-----《月光落在左手上:余秀华诗集》代序   余秀华/著,广西师大出版社2015年版

作者:沈睿(学者、诗人)来源:http://difang.gmw.cn/newspaper/2015-01/25/content_104031127.htm







昨晚睡前看了一眼微信,一个朋友转了《诗刊》的推荐的一个诗人,题目是《摇摇晃晃的人间——一位脑瘫患者的诗》,题目刺眼,让人不舒服,不知道写诗与脑瘫有什么关系,我一边想一边看照片,照片中这位女性站在田野上,脸色坚毅,姿势倔犟,背后是金黄的油菜花,绿色的农田或野草,小树细弱,枝叶还繁茂,这位身穿黄绿色套头衫黑短裙的女性——看起来相当年轻好看的诗人与背景连成一体,暗示着她的日常生活背景。

我接着看诗:

我爱你

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

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
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
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
春天

这么清纯胆怯美丽的爱情诗!我被震动了。我接着往下读,一共十首诗,我看了第一遍,第一个感觉就是天才——一位横空出世的诗人在我们的面前,她写得真的好。我又再读了一遍,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读完了,我在床上坐直了,立刻在微信上转这位女诗人,并写:这才是真正的诗歌!


我以疼痛取悦这个人世

当我注意到我身体的时候,它已经老了,无力回天了
许多部位交换着疼:胃,胳膊,腿,手指

我怀疑我在这个世界作恶多端
对开过的花朵恶语相向。我怀疑我钟情于黑夜
轻视了清晨

还好,一些疼痛是可以省略的:被遗弃,被孤独
被长久的荒凉收留

这些,我羞于启齿:我真的对他们
爱得不够

什么是诗歌?怎么写诗?余秀华在这十首诗的后面有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并回答这个问题:“我从来不想诗歌应该写什么,怎么写。当我为个人的生活着急的时候,我不会关心国家,关心人类。当我某个时候写到这些内容的时候,那一定是它们触动了,温暖了我,或者让我真正伤心了,担心了。”

我一遍又一遍 地读她的诗,体验语言的力量与感情的深度。对她实在好奇,在网上查她,我查到了她的博客,博客里全是诗歌,我开始读,一发不可收拾,好像走进了斑斓的秋天的树林,每一片叶子都是好诗,都凝聚着生活的份量,转化成灿烂的语言,让你目眩,让你激动得心疼,心如刀绞,让你感到心在流血——被诗歌的刺刀一刀刀见红。

我一篇一篇地读下去,我再也无法睡觉。本来就是常常失眠的年龄,我被余秀华的诗歌——她的永恒的主题:爱情、亲情、生活的困难与感 悟,生活的瞬间的意义等等感动,震动,读得直到累了,在网上看看有没有她的新闻。有,两三条,都是上个月的,上个月她来到北京,在人民大学朗诵,所以有人开始关注她。我还在天涯上看到一个人写的遇到她的事情,是2014年10月份写的,写余秀华来看一位他们彼此惺惺惜惺惺的异性朋友: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
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

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
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
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
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
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

而它们
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这样强烈美丽到达极限的爱情诗,情爱诗,从女性的角度写的,还没有谁写出来过。我觉得余秀华是中国的艾米丽•迪肯森,出奇的想象,语言的打击力量,与中国大部分女诗人相比,余 秀华的诗歌是纯粹的诗歌,是生命的诗歌,而不是写出来的充满装饰的盛宴或家宴,而是语言的流星雨,灿烂得你目瞪口呆,感情的深度打中你,让你的心疼痛。如《诗刊》编辑刘年所说:“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我不太苟同刘年先生的“血污”说,但余秀华的诗歌是字字句句用语言的艺术、语言的力量和感情的力度把我们的心刺得疼痛的诗歌。

于我,凡是不打动我的诗歌,都不是好诗歌,好诗歌的唯一标志是:我读的时候,身体疼痛,因为那美丽的灿烂的语言,因为那真挚的感情的深度,无论写的是什么。余秀华出生的时候医生犯错误造成脑子部分瘫痪,肢体不便,但她的精神却高高飞扬。我不认同什么“脑瘫诗人”,要是这样我们是不是该管某个impotent 的男诗人叫“阴茎不能勃起诗人”?或身体某个部位有疾病的诗人叫“肝癌诗人?” 《诗刊》这样介绍余秀华,反映了《诗刊》缺乏基本的对身体有挑战的人的尊重与理解。我抗议《诗刊》这样介绍余秀华。

余秀华的诗歌绝不是矫揉造作的——今天我收到了米家路教授编辑的《四海为诗:旅美华人诗选》,里面也收录了我的的诗。看我自己的诗,比余秀华的差远了,突然不好意思,怎么把这 种诗歌拿出来呢?但再阅读一些他人的诗歌,突然觉得,自己总还是有真情,每首诗写得还是真的感情,很多诗人写的都是假感情呢,这个世界里很多乔装打扮的诗人,不知他们干嘛要冒充诗人,把语言弄得前不着天后不着地的,把毫无关系的东西放在一起,毫无感情或语言逻辑,以为就是诗歌呢。

还是看余秀华吧。

这是她向2014年歌唱般的告别:

像在他乡的一次拥抱:再见,我的2014
像在他乡的最后告别:再见,我的2014


我迟钝,多情,总是被人群落在后面
他们挥手的时候,我以为还有可以浪费的时辰


我以为还有许多可以浪费的时辰
2014如一棵朴素的水杉,落满喜鹊和阳光


告别一棵树,告别许多人,我们再无法遇见
愿苍天保佑你平安


而我是否会回到故乡
——一个没有故乡的人,怀揣下一个春天


下一个春天啊,为时不远
下一个春天,再没有可亲的姐姐遇见


但是我谢谢那些深深伤害我的人们
也谢谢我自己:为每一次遇见不变的纯真





第一集 余秀华在打谷场上赶鸡


  (余秀华的这组诗歌大部分发在《诗刊》2014年,第九期下半月刊“双子星座”栏目


《诗刊》编辑 刘年评语:


一个无法劳作的脑瘫患者

却有着常人莫及的语言天才

不管不顾的爱,刻骨铭心的痛

让她的文字像饱壮的谷粒一样,充满重量和力量

让人对上天和女人,肃然起



余秀华:《我养的狗,叫小巫》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
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

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
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

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
比我好看。没有活路的时候,他们就去跳舞
他喜欢跳舞的女人
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
他说,她们会叫床,声音好听。不像我一声不吭
还总是蒙着脸

我一声不吭地吃饭
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
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

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

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
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楼主| 发表于 2015-2-10 13: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物:诗里诗外余秀华受《诗刊》邀请,脑瘫女诗人在人民大学朗诵自己的诗歌


作者:程远州  王锦涛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4年12月22日08:59  http://cpc.people.com.cn/n/2014/1222/c83083-26250782.html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12月17日,中国人民大学第三教学楼,当余秀华朗诵完自己的诗歌《我养的狗,叫小巫》时,整个身体都在颤抖。对于一名脑瘫患者,仅仅是朗诵也耗费了她许多力气。现场一片安静,短暂的安静后,是热烈的掌声。掌声中,余秀华摇摇晃晃地走向座位,低着头,一滴眼泪滑了下来。


“一个无法劳作的脑瘫患者,却有着常人莫及的语言天才。不管不顾的爱,刻骨铭心的痛,让她的文字像饱壮的谷粒一样,充满重量和力量。”2014年《诗刊》9月号重点推荐了余秀华的诗,编辑刘年如是推荐。写了16年诗的余秀华,终于被大众所识。


38岁的余秀华,来自湖北钟祥市石牌镇横店村。因为出生时倒产,脑缺氧而造成脑瘫,余秀华无法干农活,也无法考大学,高二下学期便辍学回家。从此之后,诗歌成了她忠实的伙伴。



诗歌、残疾以及私密的旅行


“你可以想象,一个农村的中年妇女心怀锦帛地坐在电脑前面,一指敲打出文字,让它们按照我的心意组合,完成一个下午私密的旅行,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美好到我心忧伤”

                               ——未完成小说《泥人》



12月4日,横店村。


1个小时后,汽车导航终于败给了这个水塘密布的村庄,问了3次路,我们才沿着曲折的田间小路,来到余秀华家门口。


5间平房两道门,这是一座普通的农村院落,略显破旧但并不衰败,院里厅堂,打扫得干干净净。因为残疾,余秀华走路摇摇晃晃,说话也模糊不清,但是当她拿起扫帚扫地时,却和常人无异。


很多年来,余秀华在家中所能做的,就是扫地、做简单的饭菜。干活时,扫帚充当了她的拐杖,一如诗歌在她生命中的角色。


在给《诗刊》配发的自述中,余秀华写道,诗歌“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


这根拐杖,让她在艰难的人生道路上自觉安稳。“当生活很单调很无聊的时候,总要有一种东西让你对生活有点希望,那就是写诗喽。”她说,正如邻居们冬日打麻将一样,自己写诗也成了一种习惯,一天不写,心里就痒。


余秀华很高产,有时候一个下午就可以写五六首诗。在搁笔良久的小说《泥人》中,她把写诗称作“一个人的私密旅行”。只不过她的旅行用一根手指完成——因为脑瘫,她只会用左手食指打字,打字的时间远远超过构思。她的电脑是2009年钟祥的网友们捐赠的,因年久失修,屏幕会随着余秀华敲字而闪动。


1998年,余秀华写下了她的第一首诗《印痕》,诗中不无悲观地称自己“在泥水里匍匐前进”。当时,她结婚已有3年,有了儿子,但“从来与爱情无缘”。时至今日,她仍坚持16年前的看法。


无怪乎在她的博客上,有网友称,读余诗,常常让人有“悲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感。她的残疾、她不幸的婚姻、她无法摆脱的封闭农庄,和她的诗歌对比,悲情仿佛是注定的。然而余秀华对此却不以为然:“悲伤是我人生的主旋律,悲伤的时候更容易写诗,但我不是一个悲情诗人,我高兴时也写诗。”


“对我来说写诗是一种很小我的事情,写自己的经历自己的感觉,有时候只是自己一刹那的感觉。”写诗,对于余秀华来说,是一种个人体验和感悟式的写作,她不关心诗坛,也从不去想诗歌能给她带来什么。


《诗刊》发表余秀华的诗后,给她寄来了1000多元稿费,这让她非常高兴,毕竟,“我每个月的低保救助金才60元钱。”她说。



村庄、宿命以及无望的抗争


“需要多少人间灰尘才能掩盖住一个女子/血肉模糊却依然发出光芒的情意”

                                        ——《你没有看见我被遮蔽的部分》



在横店村,余秀华没有读者。


“字都认识,但不知道她写的啥,你说,她写得行不行啊?”在村口的小卖部,一位村民说,当地媒体报道后,大家才知道余秀华写诗。小卖部是余秀华经常来的地方,看人下棋,一看就是一个下午。


在余秀华的诗中,横店村是一个常见的意象,爱恨交织,充满矛盾。“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以后还要死在这里,它给了我一个归属。但是这个地方又不是那么好,偏僻穷困,我爱它,又想摆脱它。”


余秀华曾尝试着逃离。2012年7月,她随同乡一起去温州打工,在异乡,她第一次感觉自己有了故乡,并写了一首诗《在异乡失眠》。


但是不到一个月,新奇劲儿还没过,她就被父亲余文海叫了回来。“他不放心我,而且我手慢,挣不了钱。”那次打工,余秀华不仅没拿到工资,还白贴了两趟路费。来回40个小时硬座,302元钱。


在邻居们的眼中,余秀华有她的幸福:“有父母养着、不用做农活、整天上网。”对这种残酷的“幸福”,余秀华甘苦自知。


余秀华的诗里,宿命的色彩浓郁。她顺从于生活本身的困顿,却又不甘心只是“临摹生命的图案”,因而竭力“在命运的漏洞里获取形体单薄的快乐”。


“这样的命运谁甘心呢!在这样的一个地方,这样的一种生活方式,你想飞,但飞不起来!”余秀华咬牙切齿地说。诗歌,是她穿透平庸生活的唯一的希冀。


“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在编后记里,刘年如此评价余秀华的诗作。


“有明显的血污”,余秀华喜欢这个评价。“我写实,写我自己的生活经历,我是脑瘫,也是一个撒泼骂街的农妇,相比诗人身份,我更能接受这个身份。”她说。



亲情、爱情以及长久的等待


“我得去爱一次了/那个没有眼鼻的男人,那个没有手脚的男人/会为我吐出/满是玫瑰的春天”

                                                            ——《犯病》



61岁的余文海,看起来像是刚过五十。


“其实我知道,父亲到90岁也不会有白发/他有残疾的女儿,要高考的孙子/他有白头发/也不敢生出来啊”。一年前,在诗歌《一包麦子》里,余秀华这样写他的父亲。


更多时候,在诗中,父亲不止是承苦受难的形象,还要承担余秀华的抱怨与痛诉。在引起争议的诗歌《手(致父亲)》中,余秀华声泪俱下:“来生,不会再做你的女儿/哪怕做一条/余氏看家狗。”诗中,余秀华对父亲的情感真挚而热烈,同时又充满矛盾,爱得深沉、怨得无奈。


“有人说是表达我对父亲的不满、仇恨,也有人说是表达我对父亲的爱,我自己更倾向于是爱。”因为这首诗,余秀华的读者分成了截然对立的两派。


余家有8亩田地,1亩堰塘,田里劳作全靠余文海、周金香夫妇。对于父母的辛苦,余秀华只有苦笑,“这不是对等的,应该由我来照顾他们,给他们幸福,而不总是被照顾,被给予。”


除了亲情,爱情也是余秀华诗中常见的题材,这或许因为她的爱情还未盛开便已凋零。


1995年,19岁的余秀华刚刚辍学就被安排结婚了,她无法预料,多年以后,自己会经常想起结婚时的场景,悔恨交加、泪流满面。


“他性格火暴,心胸狭窄,斤斤计较,两个人在一起就是互相猜忌、打闹,跟他结婚是我人生的最大败笔。”在采访中,对于余秀华坦言“家丑”,记者一度愣神——余秀华的直言直行、敢说敢为,或许可以解释她在诗歌中为何能够如此直白地表露情欲。


她一直渴望爱情,但从未如愿。她只能等待,等待有朝一日,春暖花开;等待梦中“没有眼鼻”的男人,为她吐出“满是玫瑰的春天”。


然而,“我都快40岁了,人老珠黄,也就不奢望爱情了,现在我等着抱孙子。”余秀华说,儿子已经18岁了,在武汉读大一。


等待未完,除了爱情,还有诗歌被人认可,还有走出这封闭的村庄,还有回报父母。余秀华说,聊以自慰的是,目前已经有湖南出版社和长江文艺出版社跟她联系,希望可以为她出版诗集。


《 人民日报 》( 2014年12月22日 14 版)




 楼主| 发表于 2015-2-10 13: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爱你》

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

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
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
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
春天




余秀华:《梦见雪》


梦见八千里雪。从我的省到你的省,从我的绣布


到你客居的小旅馆


这虚张声势的白 。


一个废弃的矿场掩埋得更深,深入遗忘的暗河


一具荒草间的马骨被扬起


天空是深不见底的窟窿


你三碗烈酒,把肉身里的白压住


厌倦这人生粉扬的事态,你一笔插进陈年恩仇


徒步向南


此刻我有多个分身,一个在梦里看你飘动


一个在梦里的梦里随你飘动


还有一个,耐心地把这飘动按住



 楼主| 发表于 2015-2-10 13: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余秀华《听一首情歌》

我总是想起那些叶子,想起它们落下的过程
然后它们就沉寂了,巨大的沉寂之声
让一个村庄再不敢说话

我想起穿过树叶的更为沉寂的夕阳
那些金黄色的哭泣
只为一种更为绚丽的金黄

我也想起雨,总会让时辰更为明亮
就那样下着
把悲伤撕碎了,落在叶子的正面

也有






《你说抱着我,如抱着一朵白云》

木质楼梯。空气里晃动着小粒蝴蝶
为了捕捉那些细语般的颤栗,我一次次探头,走神
阳光透过古老的百叶窗,轻描淡写地往下落
香樟树的气味里有蠕动的小花虫
它们的腹部有光,正在完成另一次折射

你的喉结滑动了一下,身上的气味停顿了一下
此刻,我们在第一层楼梯和第二层的连接处
我以为已经够了,但是你还在往上走
不高的合欢在不停地炸开
此刻,天空适合昏暗,适合从街上传来警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2-10 13: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遥远的爱恋》

她爱远方的人,爱千山万水以后站在他面前
风尘仆仆的模样。
她爱途中的艰辛,曲折,也爱一些意外的小风景
她爱最后走到他面前还有的笃定

她爱这一直不曾抵达的远方,爱这午夜凄清的徘徊
她甚至爱这千疮百孔的半生
和正在衰老的现在






《你没有看见我被遮蔽的部分》

春天的时候,我举出花朵,火焰,悬崖上的树冠
但是雨里依然有寂寞的呼声,钝器般捶打在向晚的云朵
总是来不及爱,就已经深陷。你的名字被我咬出血
却没有打开幽暗的封印

那些轻省的部分让我停留:美人蕉,黑蝴蝶,水里的倒影
我说:你好,你们好。请接受我躬身一鞠的爱
但是我一直没有被迷惑,从来没有
如同河流,在最深的夜里也知道明天的去向

但是最后我依旧无法原谅自己,把你保留得如此完整
那些假象你还是不知道的好啊
需要多少人间灰尘才能掩盖住一个女子
血肉模糊却依然发出光芒的情意



发表于 2015-2-11 09: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打谷场上赶鸡》

然后看见一群麻雀落下来,它们东张西望
在任何一粒谷面前停下来都不合适
它们的眼睛透明,有光
八哥也是成群结队的,慌慌张张
翅膀扑腾出明晃晃的风声
它们都离开以后,天空的蓝就矮了一些
在这鄂中深处的村庄里
天空逼着我们注视它的蓝
如同祖辈逼着我们注视内心的狭窄和虚无
也逼着我们深入九月的丰盈
我们被渺小安慰,也被渺小伤害
这样活着叫人放心

那么多的谷子从哪里而来
那样的金黄色从哪里来
我年复一年地被赠予,被掏出
当幸福和忧伤同呈一色,我乐于被如此搁下
不知道与谁相隔遥远
却与日子没有隔阂








《匪》



他的刀架在我脖子上了,而我依旧在一个茧里


做梦


———八万里河山阳光涌动。


我的嫁妆,那些银器粼光斑斓



交出来!


他低吼。我确信有一盏灯把我渡到此刻


他的眼神击穿了我


不管一击而毙还是凌迟,我不想还击



能拿走的,我都愿意给


在这样风高月黑的夜里,只有抵当今生


只有抵当今生


才不负他为匪一劫





    

发表于 2015-2-11 09: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溺水的狼》

一匹狼在我的体内溺水,而水
也在我的体内溺水
你如何相信一个深夜独坐的女人,相信依然
从她的身体里取出明艳的部分
我只是把流言,诤言都摁紧在胸腔
和你说说西风吹动的事物
最后我会被你的目光蛊惑
掏出我浅显的一部分作为礼物
我只是不再救赎一只溺水的狼
让它在我的身体里抓出长长的血痕
你说,我喝酒的姿势
多么危险





《下午,摔了一跤》

提竹篮过田沟的时候,我摔了下去
一篮草也摔了下去
当然,一把镰刀也摔下去了
鞋子挂在了荆棘上,挂在荆棘上的
还有一条白丝巾
轻便好携带的白丝巾,我总预备着弄伤了手
好包扎
但10年过去,它还那么白
赠我白丝巾的人不知去了哪里
我摔在田沟里的时候想起这些,睁开眼睛
云白得浩浩荡荡
散落一地的草绿得浩浩荡荡



发表于 2015-2-11 09: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包麦子》

第二次,他把它举到了齐腰的高度
滑了下去
他骂骂咧咧,说去年都能举到肩上
过了一年就不行了?

第三次,我和他一起把一包麦子放到他肩上
我说:爸,你一根白头发都没有
举不起一包小麦
是骗人呢

其实我知道,父亲到90岁也不会有白发
他有残疾的女儿,要高考的孙子
他有白头发
也不敢生出来啊





《可疑的身份》

无法供证呈堂。我的左口袋有雪,右口袋有火
能够燎原的火,能够城墙着火殃及池鱼的火
能够覆盖路,覆盖罪恶的雪

我有月光,我从来不明亮。我有桃花
从来不打开
我有一辈子浩荡的春风,却让它吹不到我

我盗走了一个城市的化工厂,写字楼,博物馆
我盗走了它的来龙去脉
但是我一贫如洗

我是我的罪人,放我潜逃
我是我的法官,判我禁于自己的灵

我穿过午夜的郢中城
没有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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