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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俭明 郭锐:汉语语法研究所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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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3 20: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陆俭明  郭锐*
*北京大学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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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引言

     0.1《马氏文通》出版至今已整整一百年了。《马氏文通》的问世不仅标志着汉语语法学的产生,也标志着中国现代科学意义上的语言学的诞生。从此,中国语言学不断受到国外语言学思想和理论的影响,不用说现代汉语语音学、现代汉语词汇学、现代汉语语法学、现代汉语语义学等都是在国外语言学的思想和理论的影响下产生和不断发展的,就是中国传统的小学――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也深受国外现代语言学的思想和理论的影响,因而在研究思路上和研究方法上有所变化。当然,受影响最深、发展最快的还是汉语语法学,尤其是现代汉语语法学。特别是八十年代以来,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无论是在对语言事实的挖掘、描写上,也无论是在理论和方法的探讨上,也无论是在应用上,都有很显著的成果。这一点,已有不少论著谈到过。 现在正处于世纪之交,在这样的时刻,冷静地思考一下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将面临什么样的挑战,面对挑战我们该采取什么对策,这是很需要的。

0.2 汉语语法研究所面临的挑战,有的是来自应用方面的,有的是来自理论方面的。从应用方面说,挑战来自两方面:一是对外汉语教学;二是中文信息处理。从理论方面说,挑战也来自两方面:一是迫切需要对种种语法现象作出理论上的解释;二是信息时代的到来,迫切要求我们从认知的角度来探索人类的语言机制。下面分别说明。

一、来自应用方面的挑战

     1.0 从应用方面说,挑战来自两方面:一是对外汉语教学;二是中文信息处理。为什么对外汉语教学和中文信息处理会对汉语语法研究起挑战的作用呢?

1.1 大家都知道,以往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和汉语语法教学,主要是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提高汉族人的语文修养,防止在写作中出现这样那样的语法毛病;二是为了搞清楚现代汉语语法的面貌,以建设汉语语法学。为了第一个目的,我们从中学开始就要在语文课里给学生讲些语法。这种语法教学主要是让学生初步有一些语法方面的知识,以利于学生的阅读与写作。对学生来说,老师讲的语法规则听了就听了,至于老师讲的语法规则对不对,全面不全面,都不怎么考虑,更不会按老师讲的语法规则去说话。为了第二个目的,前人着实对现代汉语语法作了不少研究和探索,但一般采用归纳法,其研究思路一般都是从正面考虑问题。这种研究也能而且也已经发现不少语法规则。

对外汉语教学,面对的是外国学生或外族学生,这跟面对汉族学生的汉语教学不同。外国学生或外族学生对汉语原先是一无所知,老师怎么教,他们就怎么学,就怎么说,而且本能地要按老师讲的语法规则去类推。可是一类推就出错。就拿处所宾语来说,不少语法论著都把“吃食堂”、“吃馆子”里的“食堂”、“馆子”分析为处所宾语。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的老师在谈到这类“述宾结构”(或说“动宾结构”)时,常常会这样说:

      (1)吃食堂=在食堂吃饭

      (2)吃馆子=在馆子里吃饭

老师的话不能说不对,但学生的理解与思考往往是老师所没有预料到的。既然说“吃食堂”就是“在食堂吃饭”,“吃馆子”就是“在馆子里吃饭”,那也就是说,“在食堂吃饭”、“在馆子里吃饭”可以分别说成“吃食堂”、“吃馆子”。外国学生这样一想,就类推起来,结果说出了下面这样的病句:

      (3)※勺园二号楼食堂的饭不好吃,我现在都吃勺园七号楼餐厅。

      (4)※昨天我们进城是吃前门的全聚德。

为什么“在食堂吃饭”、“在馆子里吃饭”可以分别说成“吃食堂”、“吃馆子”,而“在 勺园七号楼餐厅吃饭”、“在前门的全聚德吃饭”不能说成“吃勺园七号楼餐厅”、“吃前门的全聚德”?这就很值得我们思考:第一,“吃食堂”、“吃馆子”里的“食堂”、“馆子”到底是不是处所宾语,需从新加以考虑。第二,在“吃食堂”、“吃馆子”这类说法里,对充任宾语的词语有什么限制没有?第三,“吃食堂”、“吃馆子”这类说法在什么场合,也就是说在什么语境下才能用?再如,陆俭明、马真(1985)在十多年前就提出了这样一个来自对外汉语教学中所碰到的问题:“※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不能说,因为后面缺少了跟“是”呼应的“的”;可是有时前面用了“是”后再出现“的”,句子反而不能说了,譬如“※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的”里的“的”必须删去,得说成:“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这为什么?十多年过去了,至今未见有说清楚这个问题的论文。再如,动词后如果既有趋向补语又有宾语成分,那么趋向补语和宾语的次序该怎么样?也早就提出来了,虽然已有一些学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不同的语序从多方面进行了解释。[ii] 但还存在问题:一是不周全,不严密;二是缺乏可操作性。所以至今仍是对外汉语教学中的一个难点。类似这样的问题,在对中国汉族学生的语文教学(包括语法教学)中是不大可能提出来的。

    类似上面所谈的问题举不胜举。一个人学习一种外语,常常会说出、写出不合语法的病句,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学生母语语法规则的负迁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由于受母语语法的影响而出错。譬如日本学生刚开始说汉语时常常会把宾语放在动词前边(如“※我昨天到王府井衣服买了”),那是因为日语里宾语通常是在动词的前边;二是目的语(即所学的语言)语法规则的负迁移,也就是上面说的按老师说的语法规则去类推而出错。前一种原因造成的病句一般容易纠正,随着外语水平的提高,这类语病就会逐步得到克服;难纠正的是后一种原因造成的病句。因为需要经过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后才能有效地纠正外国学生这方面的语病。在对外汉语教学过程中所碰到的、所出现的这类语法问题,都很值得我们去思考,去研究。这方面的研究不仅有实用价值,也有理论意义。事实告诉我们,外国留学生的语法病句常常会成为我们语法研究的新的突破口。无疑,对外汉语教学对现代汉语语法研究起着挑战作用,同时也起了促进作用。

    对外汉语教学不是从九十年代开始的,远的不说,五十年代中国大陆就有对外汉语教学,为什么到了九十年代对外汉语教学才对汉语语法研究形成挑战呢?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对外汉语教学进入九十年代以后有了飞速的发展,下面的数字──中国大陆在校留学生(只指长期生)的数字很说明问题:1950年,33名;1961年,471名;1965年,3312名;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而中断;1977年,1217名;1988年,5245名;(参看吕必松(1990));1997年,41211名。[iii] 二是对外汉语教学自八十年代以来已逐渐形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学科。三是现在的外国留学生随着整个知识水平的提高,更喜欢思考,更“不老实”了,他们在学习汉语的过程中常常会提出各种各样老师意想不到、也难以回答的问题。

1.2 以往的语法教学和语法研究,即使包括对外汉语教学及其相关的研究在内,面对的都是人,总起来说是要解决人与人之间的交际问题。碰到问题,即使是对外国学生,适当地指点一下,解释一下,也就过去了。现在的情况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知道,作为人类文明的历史,已经经历了两个大的时代,一个是农业时代,那个时代以努力开发维持人最起码的生存条件的物质资料为主要特点;一个是工业时代,那是从英国产业革命开始的,那个时代以开发能源资源、实现体力劳动机械化为主要特点。现在则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那就是信息时代。进入信息时代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说法不一。有的说应该从四十年代后期(1946年)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Pennsylvania University)研制出第一部“电子数字综合计算机(Electrical Numerical Integrator and Calculator )”开始,有的说应该从八十年代广泛使用个人电脑开始,有的说应该从九十年代建立起英特网(internet)开始。这个我们暂且不去管它,总之现在进入了信息时代。这个时代将以进一步开发计算机,以便进一步减轻人的体力劳动并逐步减轻人的脑力劳动为主要特点。九十年代开始更明确提出了建造信息高速公路、研制智能计算机的任务。而要建造信息高速公路,研制智能计算机,离不开语言学。从报章杂志的报道看,当今世界上已形成了三个研制智能计算机的中心,一个是美国,他们力图建立两个新一代的智能系统来处理自由文本军事信息,以建立起新的国家安全防卫系统;一个就是日本,日本要建立超巨型信息处理中心,决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信息商贩;一个是欧洲共同体,他们准备研制认知代理人,其第一步为认知代理人提供准确而可靠的认知机制。无论哪个中心,他们在着手进行研制智能计算机的任务中,都不约而同地以语言信息处理为中心。在他们的研制队伍里既有计算机科学方面的专家,也有语言学家。其实在七十年代就有人预见,语言学将成为领先科学;[iv] 世界著名的语音学家方特好像也曾说过,现在急需的不是第五代计算机,而是第五代语言学家。这都是说语言学将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进入九十年代更有人说,从18世纪以来,世界科学的热点,由经典物理学转向数学,现在又正由数学逐步转向语言学。这当然只是某些科学家的看法,但这种看法也不是一点没有道理的。人的思维离不开语言,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所谓智能计算机,也就是能像人一样会思维的计算机,使用这种计算机以实现人机(人与计算机)对话,包括人机笔谈。而要计算机能思维,必须把人的语言规则形式化,输入到计算机中。输入的语言规则如果有错误,或者不全面,不严密,都会严重影响计算机对自然语言的理解,计算机也就不能说出人所能听得懂的语言。而要把语言规则形式化,要保证输入计算机的语言规则全面、准确、严密(这当然也有个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有语言学家的帮助。

在中国,也在酝酿研制智能计算机,并已列入国家科研规划之中。在实施“211工程”中,也拟在多所综合大学内(其中包括我们北京大学)筹建语言实验室,以便利用综合大学文理交叉、师资力量雄厚的优势,来为研制智能计算机作贡献。中国在中文信息处理方面,其实起步还是比较早的。早在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就开始着手研究机器翻译,在当时还处于世界先进水平。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研究一度处于停滞状态。“文化大革命”后,特别是进入八十年代后,中文信息处理,有比较大的发展,特别是在汉字信息处理方面,而且相应地在全国成立了一些研究机构。但是实际的进展还不让人满意,从语法的角度说,现在只是初步解决了分词和词性标注的问题。句处理还刚刚起步,而其难度将远远超过分词和词性标注。句处理不仅面临着复杂的语音问题、句法规则问题,更面临着复杂的语义问题、知识背景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有语言学家的参与。过去从事计算机科学研究的学者和从事汉语研究的学者没有或者说基本没有很好的结合。八十年代后期,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后,大家越来越意识到这个问题,逐步走上了二者互相结合的道路,双方共同承担科研任务,合作进行研究。我们看到近十年来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

中文信息处理使汉语研究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这是好事,但这对汉语研究者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就中文信息处理来说,早期的“人机对话”系统采用简单模式匹配方法,这可以看作是一种原始的处理方法。现在广泛使用的有两种方法,一是基于规则的处理方法,这种方法有的以一定的形式文法系统加上“复杂特征”来表述自然语言中大小成分的句法信息和它们之间的组合规则,有的则试图“以概念化、层次化、网络化(简称“HNC”)为基础”来提供概念组合、语义表述的规则(参看黄曾阳(1997));二是基于经验的语料库统计方法,这种方法是以各种统计数据来显示语言成分间的组合可能性。(参看黄昌宁等(1992)和黄昌宁(1993))许多人认为这是两种对立的处理方法。其实在我们看来,无论是哪种处理方法,都离不开自然语言(汉语)的知识。从发展趋势看,基于规则的处理方法和基于经验的语料库统计的处理方法必将走上结合的道路,相辅相成。不管采用哪种处理方法,大家都深感目前有关汉语的知识远远不能满足中文信息处理的需要。单就句法方面的情况说,在中文信息处理过程中将会不断遇到我们所想像不到的问题。许多问题在人看来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但机器解决不了。譬如说,

  (15)北京的公路建设得很快

  (16)北京的公路建设很有成绩。

这两句话中,字面上有相同的部分,那就是“北京的公路建设”,但这两句话的内部构造是不同的。这对我们人来说,只要稍有一点语法知识,是很容易区分的:

      (15)'北京的公路  建设得很快。

      (16)'北京的公路建设  很有成绩。

但让计算机来切分时,就出了问题,第(2)句它可能会切分为:

      (17)※  北京的公路  建设很有成绩。

近十年来我们参与了一些中文信息处理方面的研究工作。在中文信息处理中,我们就已经遇到了以下四方面的难题:

一是表面词类序列相同而内部结构关系不同的同形格式的区分问题。大家知道,“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不像印欧语那样,一种词类只跟一种句法成分对应”。(参看朱德熙(1985))同一类词在句法结构中可以作不同的句法成分,而在形式上则没有任何不同的标志。例如同是“动词 + 动词”的词类序列,可以表示多种句法关系,请看:

  (18)a. 打算回家        [述宾关系]

        b. 唱歌跳舞        [联合关系]

        c. 研究结束        [主谓关系]

        d. 挖掘出来        [述补关系]

        e. 访问回来        [连动关系]

        f. 养殖研究        [“定-中”关系][v]

        g.(他)讽刺说     [“状-中”关系]

稍有语法知识的人一般都能把它们区别开来,可是计算机则区别不了,你要计算机把它们区别开来,一定得把现代汉语“动词 + 动词”在什么条件下形成什么样的结构关系的种种规则充分而准确地输入计算机。说老实话,我们能把它们区分开来,凭的不是严密的规则,而是综合了总体语义理解、自己的经验和部分句法规则。下面再举一个实际的例子:

      (19)他被交通警叫去罚了一百块钱。

      (20)他被交通警叫去写了一个检查。

这两句话,词类序列相同,都是“NP1+被+NP2+VP1+VP2”。对人来说(不管是对汉族人,还是对外国学生),都不难区分,即使有人一下子看不清楚,我们也很容易说明白它们之间的区别:例(19)介词结构“被交通警”一直管到底,不只管VP1“叫去”,还管着VP2“罚了一百块钱”(“被交通警叫去”,“被交通警罚了一百块钱”);而例(20)介词结构“被交通警”只管到VP1“叫去”(“被交通警叫去”),而VP2“写了一个检查”就不受那介词结构管辖了(“※被交通警写了一个检查”)。可是机器分辨不清楚,即使作了上面的说明,也还是分不清楚。机器所要求的是,把“介词结构+VP1+VP2”这一词类序列在什么情况下介词结构只管到VP1,在什么情况下那介词结构可以一直管到VP2的规则,准确而又充分地输入到计算机里去。这样,机器才能识别这类词类序列。(参看詹卫东(1997))

二是句法歧义格式的区分问题。所谓句法歧义格式是指不仅词类序列相同而且具体的词语也相同的歧义句法格式。这种句法歧义,八十年代语法学界已经讨论得很多,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vi]

1. 由于层次构造不同而造成的句法歧义格式。例如:

  (21)不  适当地管教孩子,对孩子成长不利。    [强调要加强对孩子的管教]

   (22)不适当地  管教孩子,对孩子成长不利。    [强调对孩子管教要适当]

   (23)对  领导的  批评意见,应该认真考虑。

   (24)对  领导  的  批评意见,应该认真考虑。

2. 由于语法结构关系不同而造成的句法歧义格式。例如:

  (25)钱汇去了。(=钱汇走了)

         (动补)

  (26)钱汇去了。(=钱去汇了)

         (连动)

  (27)姐姐买的|面包。(可以用来回答“姐姐买的是什么?”)

                 (主谓关系)

      (28)姐姐买的|面包。(可以用来回答“吃谁买的面包?”)

                 (修饰关系)

3. 由于语义结构关系不同而造成的句法歧义格式。例如

      (29)鸡不吃了。[类似“我不吃了”,“鸡”是动作者(施事)]

      (30)鸡不吃了。[类似“肉不吃了”,“鸡”是受动者(受事)]

      (31)山上架着炮。[=“炮架在山上”,句子表示存在,表静态;“山上”指明“炮”

                         存在的处所,类似“墙上挂着画”]

(32)山上架着炮。[=“山上正在架炮”,句子表示活动,表动态;“山上”指明

                   架炮这一活动的场所,类似“教室里上着课”]  

上述三种句法歧义格式,现在有一定汉语语法知识的人都可以运用一定方法把它们所表示的歧义加以分化,可是计算机还不能加以分化。要计算机对这些句法歧义格式加以分化,首先需要人把分化这些句法歧义格式的种种规则充分而又准确地输入计算机。

三是词语串的切分问题,包括一般所说的短语边界问题。所谓词语串是指词和词连在一起所形成的词语序列。由于句法构造有层次性,所以连在一起的词语序列不一定就组成一个合法的句法结构。请看实例:

  (33)“爸爸到底去不去呀?”“爸爸去。”

  (34)小王的爸爸去上海了。

“爸爸去”这个“名词+动词”的词语串,在例(33)答话里是一个合法的句法结构,可是在例(34)里就不是一个合法的句法结构。我们人很容易区辨,可是计算机区辨不了。你要计算机区辨,那就得把“名词+动词”这样的词语串在句中什么情况下是一个合法的句法结构,在什么情况下不是一个合法的句法结构的规则充分而又准确地输入到计算机里去。(参看马真、陆俭明(1996))

四是句中代词的理解(照应)问题。主要是第三人称代词“他”和反身代词“自己”的理解(照应)问题。句中的“他”跟哪个名词照应,“自己”回指哪个名词,近十多年来,国内外讨论得很多,也总结归纳出了一些照应、回指的规则。但远不能满足中文信息处理的需求。请看下面三个实例:

      (35)王春贵刚进家门,就接到李春林打来的电话,他说有要事商量。

      (36)王春贵刚进家门,就接到李春林打来的电话,他想一定有要紧的事。

      (37)王春贵刚进家门,就接到李春林打来的电话,他今天刚出院,很想与老朋友叙谈叙谈,两人就在电话里聊上了,足足聊了半个小时。

例(35)里的“他”与“王春贵”照应;例(36)里的“他”与“李春林”照应;例(37)里的“他”则既可以跟“王春贵”照应,也可以跟“李春林”照应。对人来说,这三个句子里 的“他”所称代的对象,一般都能分别作出正确的理解;但计算机做不到。要让计算机分别正确理解这三个例句里“他”的称代对象,就得把“他”的照应规则准确而又充分地输入计算机。

在中文信息处理中所碰到的语法问题当然不止这四方面。中文信息处理对汉语语法研究的种种要求,无疑是对汉语语法研究的一个极大的挑战。计算语言学专家俞士汶先生(1997)指出,“句法分析在汉语信息处理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计算机处理需要的汉语语法研究以及句法分析算法研究,在目前来说,应该是汉语信息处理研究的一个重点”。显然,来自中文信息处理的挑战必将大大推进现代汉语语法研究。

    1.3 对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成果来说,对外汉语教学和中文信息处理可以说是一面镜子,一块试金石。我们研究得到的种种语法规则,拿到对外汉语教学中,拿到中文信息处理中一用,立刻就可以看出,哪些行,哪些还不行,或者说还不太行,还需进一步修正、补充。事实证明,这种语言应用对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是挑战,同时也起着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来自理论方面的挑战

       2.0 从理论方面说,挑战也来自两方面:一是迫切需要对种种语法规现象作出理论上的解释;二是信息时代的到来,迫切要求我们从认知的角度来探索人类的语言机制。

      2.1 我们知道,从1998年《马氏文通》诞生到四十年代,汉语语法研究基本上是在传统语法学的间架里进行的。五十年代美国描写语言学的理论与方法逐渐影响汉语语法研究,可以这样说,八十年代中期以前,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基本上或者说主要是对汉语语法现象、语法规则的描写说明。乔姆斯基(N. Chomsky)所开创的语言研究基本上是解释性的,八十年代后期陈平先生(1987)的《描写与解释》一文发表后,对现代汉语语法现象、语法规则的解释开始引起汉语语法学界的普遍关注,陆续发表了一些这一方面的论著。对语法现象、语法规则的描写,旨在说明“是什么”, 对语法现象、语法规则的解释,旨在说明“为什么”。 有人称旨在说明“是什么”的语法研究为“描写性研究”,称旨在说明“为什么”的语法研究为“解释性研究”。( 参看邵敬敏(1989))对语法现象、语法规则的“描写性研究”和对语法现象、语法规则的“解释性研究”,这二者事实上是密不可分的。我们同意杨成凯先生(1996)的看法:“描写”与“解释”是个层次问题,它们二者“相辅相成,各有所宜,也各有所用”。不过,我们也不能不承认,从对语法现象、语法规则的“描写性研究”到对语法现象、语法规则的“解释性研究”,应该说是语言研究的一大进步。从语法研究的根本目的来说,我们有理由要求我们的语法研究应尽可能做到:(a)观察的充分、合理性(observational adequacy),(b)描写的充分、合理性(descriptive adequacy),(c)解释的充分、合理性(explanatory adequacy)。语法现象、语法规则的“解释性研究”将会从整体上促进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因为不仅一个合理的解释本身需要经过深入研究后才能得到的,而且解释需以充分、合理的观察和充分、合理的描写为基础,所以对语法现象和语法规则的观察、描写会面临着来自对语法规则解释这一方面的挑战。试以“把”字句为例说明这一点。“把”字句可能是汉语中人们对它研究得最多的一种句式。据有人统计,近50年来,国内外有关“把”字句的论著(包括未发表的学位论文在内)不下500项,八十年代以来国内外有关“把”字句的研究也有300项左右。(参看郑定欧(1998))除了不断加强对“把”字句的观察、描写外,也力图对为什么会构成“把”字句、为什么要使用“把”字句等作出解释――有的(Sun , Chao-fen(孙朝奋)(1995))从探源的角度进行解释,有的(沈阳(1997))则从形式和语义两方面进行解释,也有的(金立鑫(1997))从句法、语义、语境以及个人因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解释。这些解释有助于人们对汉语“把”字句的认识,但并不能说已找到了圆满的答案。“把”字句式,是不是汉语所特有的,语法学界有不同看法,这我们暂且不论。(参看郑定欧(1998))如果汉族人在语文表达中用不好“把”字句,外国人学汉语把握不好“把”字句,中文信息处理中解决不好“把”字句的句处理问题,那么不管是人际交际还是人机交际都将受到严重妨害。而要使汉族人用好“把”字句,使外国人掌握好“把”字句,使中文信息处理中处理好“把”字句,就有赖于我们从句法、语义、语用等多方面对“把”字句作进一步的合理观察,合理描写,合理解释,搞清楚(1)什么情况下必须用“把”字句,条件是什么;(2)什么情况下决不能用“把”字句,原因是什么;(3)什么情况下可用可不用“把”字句;(4)在可用可不用“把”字句的情况下,用与不用在意义表达上有什么差异;(5)“把”字句到底跟哪些句式关系最密切。再如,乔姆斯基在扩展的标准理论(1972-1978)里提出了“移位-WH”(Move-WH)转换规则,在后来的支配和约束理论(G B Theory )里进一步完善为“移位-α”(Move-α)转换规则,从而较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同一个D-结构(Deep structure)会形成不同的S-结构(Surface structure)。-α是代表某个范畴,“移位-α”就语法说主要是指谓词V的某个论元(argument)NP的移位。汉语里存在着大量的名词移位的现象,要用乔姆斯基的“移位-α”(Move-α)转换规则来解释汉语里的名词移位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汉语里的种种名词移位现象进行充分的考察、合理的描写,而这无疑会推动汉语移位现象的深入研究。已有的研究成果表明,汉语里不仅存在着整体名词性成分移位现象,还存在着名词短语部分成分移位现象,例如:“他剥去了橘子皮Ù他把橘子剥去了皮”。( 参看沈阳(1996,1997))这对乔姆斯基的“移位-α”(Move-α)转换规则无疑会起到进一步补充、完善的作用。再如,近十年来大家对同类词连用的规则、某些句法成分排序的规则比较关注,发表了一些很好的研究成果,[vii] 但大多还只是描写。如果我们能对那种种排序规则作出较为合理的解释,必将有助于人们对种种排序规则的理解,而且还可能进一步挖掘和发现有价值的排序现象。

      2.2 最早开展对汉语句子的认知研究是心理学界,而不是语言学界。国际认知心理学界对于句子的理解问题,从六七十年代开始就注意研究了。研究者普遍承认,对句子的理解是一个多层面的复杂运作过程。但是,大家对于人在加工或理解句子中句法分析和语义分析的作用和关系,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据江新先生(1996,1997)介绍,在国际认知心理学界存在着以下两种对立的理论观点:一种称为“模块化(modularity)理论”,一种称为“竞争模式(competition model)理论”。前者认为,某个句子的加工或理解,句法分析是一个独立于而且先于语义等其他过程的自主过程,句法加工构成一个模块,这个模块只受结构信息(句法信息)的影响,而不受非句法信息的影响,语义或语用信息只对句子的最终解释产生影响。因此“模块化理论”也称“句法自主理论”。 而后者认为,各个层面的加工过程是相互作用的,句子的理解是多种加工线索(句法线索、语义线索、形态线索、语境线索等)进行互相竞争和聚合的过程,在句子加工或理解过程中,各种线索在不同点随时出现相互竞争和聚合,句子的最终解释,取决于这些线索的相对强度,当这些线索最后聚合,便完成句子的加工或理解。显然,竞争模式是一个交互作用模型。

      中国心理学界缪小春先生等从八十年代初就以汉语为实例开始对句子理解中的句法策略和语义策略进行研究。他们采用的都是对成年人(包括失语症者)进行测试的办法。其结果,有的测试支持模块化理论,有的测试支持竞争模式理论。所以,汉人理解汉语句子时,究竟什么线索最重要,句法分析是否独立于其他线索,句法信息、语义信息、语用信息等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中国心理学界并未取得一致的意见。(分别参看缪小春(1982),缪小春、陈国鹏、应厚昌(1984),彭聃龄、刘松林(1993),陈烜之、熊蔚华(1995),江新(1996))

      语言学界开始注意对汉语语法的认知研究,那是八十年代中期的事。最早进行这方面成功尝试的是美籍华人学者戴浩一(Tai,James H.Y.)先生(1985)。进入九十年代以后,进行这方面研究的人越来越多。中国学者如廖秋忠、沈家煊、张敏、袁毓林、石毓智、张谊生、刘宁生、张伯江、方梅等;美籍华人学者除戴浩一外,还有谢信一;日本学者如中川正之、古川裕等。汉语语法的认知研究,其目的是试图从人的认知角度对种种语法现象作出合理的解释,而且要求自己所作的解释在语法形式上能找到系统的而不是孤立的证据。从事认知语法研究的学者们,已从“临摹性(iconicity)”、“典型范畴(prototypical  category)”、“常规关系(stereotypical  relations)”、“标记形象(marked  image)”、“镜像(imagery)”、“隐喻(metaphor)”、“显眼规则(salient rule)”等不同角度,对诸如汉语里词语的排列次序、词的重叠、词类的本质特点、肯定与否定既对称又不对称的特点、名词为什么也有配价问题、偏正结构里“的”的用与不用、名词前修饰语的次序,以及汉语里的存现宾语和双宾语为什么都需带数量词等等现象与问题,作了虽是初步的,但很能给人以启发的解释。

认知语法学的作用当然主要在解释,但也不限于解释,它也能挖掘出一些用以往的研究理论和方法所不易发现的语法现象。譬如说,“我儿子”和“我的儿子”这两种说法都成立,但是,“这是我儿子”,通常不会说成“这是我的儿子”(只有在强调或对比的情况下才会说“这是我的儿子”);而“我的儿子'都来了”(自然重音在“都”上。假如说话人有好几个儿子的话),则不会说成“我儿子'都来了”。即:

  (1)这是我儿子。~ ?这是我的儿子。

  (2)我的儿子都来了。~ ?我儿子都来了。

再譬如:

      (3)我女朋友在建设银行工作。~ ?我的女朋友在建设银行工作。

      (4)我的女朋友不一定要长得很漂亮。~ ※我女朋友不一定要长得很漂亮。

这些现象正是张敏(1998)从认知的角度解释偏正结构中“的”的隐现问题时才挖掘出来的。毋庸置疑,认知语法学的兴起为汉语解释性语法研究开辟了一条新路子,同时也将有助于汉语描写性语法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三、应有的研究策略

      3.0 汉语语法研究面临着挑战,这对汉语语法学者来说是可喜的事情。不过在高兴之余,应该冷静地思考一下:面对挑战应采取怎样的研究策略?下面说说我们的看法。

      3.1 策略之一:对语言事实的挖掘和描写仍要放在语法研究的首要位置

      我们认为,面对挑战,仍然要把对汉语语法事实的挖掘与描写放在首要的位置上。上面我们曾说到,“从对语法现象、语法规则的描写性研究到对语法现象、语法规则的解释性研究,应该说是语言研究的一大进步”。对语言的解释是需要的,也是重要的,但是语言研究的基础还是对语言的描写;对语言的解释必须建筑在对语言描写的基础上。对别的语言的研究我们不敢妄加评论,但就汉语来说,我们敢肯定,对汉语语法事实的挖掘与描写还非常不充分。这从前面所谈的对外汉语教学和中文信息处理的需要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大家一直说,“了”、“着”、“的”是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大难点,但时至今日我们还是没有把它们的用法说清楚,原因就在于没有人真正全面、充分地去进行观察、描写。拿“了”来说,很有必要围绕着下面一些问题进行充分的观察、详尽的描写:什么时候一定要用“了”?什么时候一定不能用“了”?什么时候可用可不用“了”?在可用可不用“了”的情况下,用不用“了”在意思表达上有什么区别?“着”、“的”等也是如此。如果能把汉语里的“了”、“着”、“的”描写清楚了,这应该说是对汉语研究和汉语教学的一大贡献,而且在理论上也将会有意义。在这里我们想附带指出,这种描写性研究由站在对外汉语教学第一线的老师来担当是最好不过的,因为他们最清楚学生在学习“了”、“着”、“的”上的难点,最熟悉学生在学习运用“了”、“着”、“的”上所出现的毛病,最了解学生在学习、运用“了”、“着”、“的”上所提出的种种问题。其它语法问题也是如此。譬如大家都说汉语动词与宾语之间的语义联系是多种多样的,因此无论是在对外汉语教学中和中文信息处理中,述宾词组也是一个难点。但是至今还未对汉语的述宾词组进行分门别类的充分描写。譬如说许多语法书上都提到工具宾语,那么是否凡有可能凭借工具进行活动的动词都能带工具宾语?到底哪些动词能带工具宾语?能带工具宾语的动词是否无限制地带工具宾语?如果有限制,那么要受到哪些方面的限制?具体是些什么限制?事实告诉我们,外国或外族学生在学习汉语过程中所出现的语法方面的病句和他们在学习过程中所提出的语法方面的各种问题,以及中文信息处理中所出现的“怪句”,都将为语法研究者提供大量的有意义的研究课题。问题在于我们是不是作一个有心人。再譬如说,在汉语里,彼此可以构成主谓关系的一个名词性词语和一个动词之间,可以插入一个“的”转化为偏正词组。例如:

  (1)春天到来了 → 春天的到来

       春天到来了,给大地带来了生气。

                         ↓
      春天的到来,给大地带来了生气。

  (2)她笑 → 她的笑

         她笑了,笑得那样的甜,让人难以忘怀。

                          ↓
           
        她的笑,那样的甜,让人难以忘怀。


(3)《汉语方言地图集》出版了 → 《汉语方言地图集》的出版

      《汉语方言地图集》出版了,这是中国语言学界的一件大事。

                                      ↓
      《汉语方言地图集》的出版,是中国语言学界的一件大事。

       这个现象很早就有人注意到了。不过大家关心的主要是偏正词组里作中心语的“到来”、“笑”、“出版”转成名词了,还是依然是动词。(参看陈庆汉(1991))而有一点更应该引起我们注意:从语义关系上看,名词性词语跟后面的动词之间,既可以是施动者和动作的关系,如“春天的到来”、“她的笑”;也可以是受动者和动作的关系,如“《汉语方言地图集》的出版”。我们看到,有的动词的施动者和受动者都能出现在动词前与动词构成偏正关系,例如:

                                          ä 我们的研究遇到了一些困难。

      (4)我们研究汉语语法遇到了一些困难。

                                          æ 汉语语法的研究遇到了一些困难。

有的动词则施动者可以出现在动词前与动词构成偏正关系,受动者却不能出现在动词前与动词构成偏正关系。例如:

                                         ä老师的批评完全是为你好。

      (5)老师批评你的缺点完全是为你好。

                                         æ※你的缺点的批评完全是为你好。

                                     (得说成“对你缺点的批评完全是为你好”)

有的动词则正相反,受动者可以出现在动词前与动词构成偏正关系,施动者却不能出现在动词前与动词构成偏正关系。例如:

      (6)我们成立中国语学会将大大推动中国语的研究和教学。

           à※我们的成立将大大推动中国语的研究和教学。

           à中国语学会的成立将大大推动中国语的研究和教学。

到底在什么情况下,动词的施动者和受动者都能出现在动词前与动词构成偏正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只有动词的施动者可以而动词的受动者不能出现在动词前与动词构成偏正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只有动词的受动者可以而动词的施动者不能出现在动词前与动词构成偏正关系?其中有什么规律?这就很值得研究。解决好这个问题,既有实用价值,也有理论意义。(参看詹卫东(1998a,1998b))

    总之,我们认为对汉语语法事实的挖掘与描写,对语法规律的探索仍然是今后汉语语法研究第一位的任务,在这方面还需加强研究的力度。我们可以这样说,由于语言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所以对语言事实的挖掘与描写始终是语言研究中永恒的研究课题。《国外语言学》杂志1997年第3期报道了一个消息,说美国《语言》(Language)杂志1996年第3期发表了编辑部一篇征稿短文,征求“语言描写报告”。征稿短文里有一段话有必要转引在这里:         

    对语言与语言用法进行描写,是描写语言学的一项中心任务。关于人类语言能力、交际信息能力、语言历史的更高层次的概括,无不依赖于语言描写。对于理论研究来说,语言描写报告也起过重要的作用。Gumperz & Wilson (1971) 对印度 Kupwar村语言并合现象的描写与研究,导致人们对语言借用和谱系关系互不相干的观点作重新思考。Derbyshire (1977) 对句子以宾语起头的一种语言的描写,导致类型学对明显的普遍现象的解释可能要改写。Hale (1973) 对澳大利亚一种语言的语音典型形式所作的报道,使人们对音韵学中可学性问题重新思考。Stewart (1983) 关于非洲诸语言元音和谐系统的研究,迫使人们重新思考用以说明元音和谐现象的一些特征。总之,语言描写报告可对现行理论研究有所贡献。

       这说明语言描写的重要性,同时也说明美国语言学界重新开始重视语言的描写。

        3.2 策略之二:要加强理论上的思考,要有创新思维

自七十年代末以来,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发展是最快的。研究的面宽了,研究的视野大大开阔了,研究的方法多样化了,研究的手段也越来越先进了。应该说,近二十年来汉语法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大大跨进一步,我们认为迫切需要的是要加强理论上的思考,要有创新思维,要鼓励提出新的思路,新的观念,新的理论,新的方法。我们同意邢福义先生1997年1月在华中师范大学举行的一次座谈会上所发表的意见,他说:“中国语言学的发展已经到了需要更多地进行理论思考的阶段。”(引自于根元(1998))确实应该如此。我们需要从宏观上考虑考虑,我们研究汉语语法的理论依据、指导思想怎么样;我们的研究路子对不对,好不好;所运用的分析方法行不行,够不够。中国的学术传统是重事实,强调爬梳。这无疑是一种求实的好学风。但是我们也应从中看到我们在治学上不足的一面,那就是罗列了事实要说明什么问题,有时自己也不清楚;怎样从自己所掌握的事实中提炼出理论观点,一般人很少去考虑。在这一点上,我们有必要向西方学习。西方学者有西方学者治学上的弱点,但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他们比较注重针对问题作研究,比较善于从事实(哪怕是有限的事实)中提炼出观点和理论,而这正是中国学者所欠缺的,正是中国学者所要学习的。

      我们高兴地看到,八十年代以后,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在这方面出现了可喜的现象。就拿汉语语法研究以什么为“本位”来说,八十年代朱德熙先生(1982,1984,1985)明确提出“词组本位”的理论观点;而1991年徐通锵先生(1991)提出“字本位”的理论观点,认为以“字”为基础建立汉语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是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的途径; 1995年邢福义先生(1995)提出“小句中枢”的理论观点,认为小句在各类各级语法实体所构成的语法系统中居于中枢地位,它所具备的语法因素最为齐全,所以小句所反映的语法规律实际上就是汉语语法的基本规律;也有学者,如黄昌宁(1994)重新提倡“句本位理论”,并说这是根据多年来对国内外语言学理论的学习心得并结合汉语句法-语义分析系统的实践经验所得出的;今年第3期《中国语文》上马庆株先生(1998)又提出了“复本位”的观点,否定或以词为本位、或以句为本位、或以词组为本位的所谓“单本位”语法观,认为确立“复本位”的观点会使我们的语法体系更加简化。对于这种种不同的语法观,在汉语语法学界肯定会各有各的看法;这种种语法观孰优孰劣,大家可以各抒己见,慢慢加以评说、争论。但有一点应该肯定的,这种种语法观的提出应该说标志着汉语语法学界确实已开始进入理论思考的阶段,而且将给人以极大的启迪。这里我们不想也不可能立即对这种种理论观点提出我们的看法,这里我们只想就新思路、新理论、新学说、新方法的提出说几点意见,与各位交流:

      1. 当提出一种新思路、新理论、新学说、新方法时,一定要对自己所使用的新的概念、新的名词术语加以明确的定义。这是科学本身所要求的。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会影响自己的理论观点的明确性,就会影响人们对自己的思路、理论、学说、方法的理解。举例来说,徐通锵先生的“字”本位理论应该说是一种跟以往的语法理论完全不同的语法理论。徐通锵先生为阐述他的理论观点,从1991年起先后发表了多篇论文,还出版了一部专著《语言论》。徐先生在他的论著中一再强调字是“汉语句法的基本结构单位”(11页 [viii]),“汉语的结构以字为本位,应该以字为基础进行句法结构的研究”(13页)。这是徐先生“字”本位的核心观点。这里我们不准备对“字”本位理论本身进行评论,但有一点不能不指出来,那就是“字”在汉语中有种种含义,用徐先生自己的话来说,“‘字’的含义广泛”(徐通锵(1994))。字“可以用来指文字”, 即“书写形体”(11页);也可以指“口头说的单位”(11页),“指字音,即音节”(12页);也可以“指音义结合的语言结构单位,而且有时候可以不限于一个音节”,如“只有一个字:不服”,“可以用一个字来形容:惊心动魄”等(12页)。既然如此,如果要把字作为“汉语句法的基本结构单位”,就一定要对“字”这个概念、这个术语进行严格而又明确的定义。可是徐通锵先生在自己的论著中并没有这样做,即徐先生在自己的论著中并未对自己理论中最核心的概念、使用最频繁的术语“字”进行十分严格而又明确的定义。我们注意到徐先生在自己的论著中对“字”作了种种内涵不尽相同的说明,例如:“字是形、音、义三位一体的结构单位”(266页);“字是汉语结构的枢纽,是语音、语义、词汇、语法的交汇点”(徐通锵(1988a));“‘字’是汉语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433页);“‘字’是汉语结构的枢纽、结构关联的基点”(433页);“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也是最小的结构单位”(434页);“我们把字看成汉语句法的基本结构单位”(11页);“我们把‘字’定义为:语言中有理据的最小结构单位”(17页);等等。但这些说明,其含义并不一致,都没法使人了解作为“汉语句法的基本结构单位”的字到底是指什么;至于徐先生自己给字所下的定义——“语言中有理据的最小结构单位”,也十分让人难以理解,因为“有理据”的含义是很不确定的。目前哲学界也好,语言学界也好,对“理据”的理解和看法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所以对“有理据”的理解可以因人而异。这样,人们依据徐先生给出的定义来理解字也会因人而异,莫衷一是。总之,徐通锵先生关于字的定义“很缺乏操作性”。在徐先生的论著中,不只是“字”,其他一些重要的概念、术语,诸如“核心字”(365页)、“字组”(353页)、“语法型语言”、“语义型语言”(411页)等,也都没有进行严格而又明确的定义。而这不能不影响人们对徐先生的“字”本位理论的认识和理解。

       2. 当提出一种新思路、新理论、新学说、新方法时,一定要考虑自己所要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是否能解决先前的理论观点方法所不能解决的问题,是否也能解决先前的理论观点方法能解决的问题;对汉语语法现象的解释是否优于以往的语法理论、语法学说。如果你的理论观点方法做不到这一点,那可能只是变更说法而已,并无实质性的进展,可能不是前进。我们觉得目前提出新的汉语语法“本位”论的一些学者先生在这一方面似考虑不够,起码从他们已发表的论著中看不出这一点。譬如说,持“字本位”的先生主张汉语不应该以语素、词、词组、句子作为语法单位,而应以字、辞、块、读、句为语法单位(430页)。这样一改,是否就能更有效地分析、处理汉语语法现象呢?从他们目前的论著中还不能让人体会到这一点,至少说他们目前并未能给人以心服的论证。再如小句中枢说,从目前已有的论著看,对汉语语法的研究,无论从形式到意义,还不能让人看出在哪些问题的研究上、在哪些语法现象的分析上是由于“小句中枢说”理论的确立才有所前进、有所发展的。

      3. 提出一种新思路、新理论、新学说、新方法,一定要尽可能做到严谨,要有理有据。任何一门学科,在发展进程中人们所以会提出新的思路、新的理论、新的学说、新的方法,是因为已有的思路、理论、学说、方法有局限性。“字本位”论者也好,“小句中枢说”论者也好,“复本位” 论者也好,他们确实敏锐地发现或看到了已有的“本位”理论所存在的局限和不足,这一点应该肯定。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指出,他们在批评前人的理论观点上,在引用被批评者的观点、说法上,在对待语言事实上(包括对语言事实的选用和解释),或在论说自己的理论观点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严谨不够的弱点。我们并不是说要求一个新的理论、新的学说一开始就完美无缺,但人们有理由要求它要有严谨的学风,特别是“不要让语言事实迁就自己的理论观点,而对不利于自己理论观点的语言事实视而不见”,因为这也是科学本身所要求的。

       4. 对所提出的新思路、新理论、新学说、新方法要作实事求是的评论,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要急于作过高的评价,因为一种新的语言理论观点方法提出来之后,需要有一个对这种理论观点方法进行深入思考分析的过程、实践检验的过程,需要看它对语言事实的描写、解释的广度和深度如何,看它对语言事实的描写、解释是否优于已有的理论观点方法。现在,一棍子打死的情况还未见有,我们还未见到这方面的文字;而急于作高度评价的文字已有所见,如“重要突破”,“标志汉语语法学开始走向成熟”,“开始了汉语语法研究史的第二次重要转折”,“带方向性的理论问题”,等等。(见萧国政(1995),李宇明(1997),徐通锵(1994))我们觉得,这些结论性的评论,不管是别人说的或自己说的,似都为时过早。

       3.3 策略之三:要摆正汉语特性和语言共性的关系

       八十年代开始,许多学者重视对汉语语法特点的探讨,这是需要的,应该肯定的。但是如果光注意汉语的特点,不考虑语言的共性,也不利于对汉语的深入研究,更不利于使汉语研究对现有的普通语言学理论作出反馈。早在十年前,陈平先生在第二届《国外语言学》编辑工作研讨会上,就提醒大家:仅就汉语立论,永远不要指望会发现汉语的特点。要想真正发现汉语与其他语言的相异之处,只有从语言类型学的角度进行研究。因此,不能轻易断言这是汉语的特点,那是汉语的特点。更切合当前实际的提法是,我们在汉语语法研究中寻找汉语的事实,而汉语的事实则包括汉语的特点和汉语跟其他语言的共同点。我们的主要目的是使汉语研究的成果对现有的语言理论作出反馈。除了“为我所用”,还要“为人所用”。(参看徐林(1989))这里我们想强调的是,在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一定要摆正汉语特性和语言共性的关系,决不要片面强调汉语的特性。简单地搬用西方普通语言学理论来处理汉语,这当然是不可取的;片面地强调汉语的特性,这也是不可取的。因为上述两种倾向,正如王洪君(1994)所指出的,“在某种意义上看有通病,就是其立足点事实上都只限于如何处理汉语,而不把处理人类语言的共性当作自己的任务”。她在文章中以事实说明,我们所说的一些所谓汉语的特点(如所谓“一音节一义”的特点)在更高层次上看实际是属于语言的共性。她还以东西方语言学发展历史的事实说明:“放弃对语言共性的探索,不仅使中国语言学逐渐落后于西方语言学,差距越拉越大,而且也很难真正搞清汉语的特点。”前两年我们还曾听到所谓“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语言学”、“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语法学”等说法。我们认为,在科学领域内,至少在语言学领域内提什么“有中国特色的××学”并不有利于汉语研究的深入发展。语言学同其他科学一样,并无国界。我们非常同意徐烈炯先生(1998a)的意见:“语言学就是语言学。如果还要提倡‘有中国特色的语言学’,在21世纪就会落后于别人。”

      这里我们要附带指出,我们的语法研究成果要注意与世界语言学的接轨。首先在名词术语的运用上要注意与世界语言学的接轨。徐烈炯先生(1998b)在这次 |98现代汉语语法学国际学术会议的大会专题报告中提出这样的看法:“除非必要,不宜建立更多的框架,不宜提出更多的概念,不宜采用更多的术语。反之,应当努力去了解其他框架中已经有哪些术语可以用来表示我们要表达的概念。”这不是说不能提出新的概念,不能创立新的名词术语。我们知道,在任何科学研究中,概念很重要。离开概念就没有科学。没有“音位”这样的概念,我们对语音就看不到那么深;没有“层次”、“非线性结构”这样一些概念,我们对语言的内部构造就不可能认识得那么透。如果新的名词术语的创立是为了表示语法研究中必须建立的新概念,或为了更准确地表示语法研究中已建立的概念,那是完全必要的。其次在论著的学术规范上也要注意与世界语言学的接轨,如引用别人的观点要注明,文章末尾要列出参考文献,行文格式上尽量符合国际惯例,等等。

       3.4 策略之四:要更新知识

      马建忠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表明,中国语言研究,包括汉语语法研究在内,必须走现代化、科学化的道路。而研究水平的提高取决于研究者的素质,其中重要的是要有适应研究需要的合理的知识结构。这就要求我们要注意知识的不断更新。更新知识包含两个意思:

      一是要继续不断学习、借鉴国外新的语言学理论和方法,本着多元论的原则,从中有选择地吸取我们所需要的东西,而且可以变通活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不要认为借鉴国外特别是西方语言学理论来研究汉语就是“受印欧语眼光的束缚”。“印欧语的眼光”这一说法是朱德熙先生提出来的,最早见于朱德熙先生(1984)在为自己的《语法答问》日译本所写的序。朱先生使用“印欧语的眼光”这一说法来批评过去某些汉语语法论著中的某些说法,我们觉得其含义是相当明确的,态度是非常谦虚的。而现在有一些人大谈“摆脱印欧语眼光的束缚”,将以往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一概斥之为“受印欧语眼光束缚”的产物。在我们看来,他们所说的“印欧语眼光”在含义上跟朱德熙先生所说的并不相同,而他们的态度更与朱先生相去甚远。现在不妨将朱先生使用“印欧语的眼光”的原文照录于下,以让没有看过朱先生《语法答问》的读者了解:

       在中国传统的语言学领域里,音韵学、文字学、训诂学都有辉煌的成就,只有语法学是十九世纪纪末从西方传入的。所以汉语语法研究从一开始就受到印欧语语法的深刻影响。早期的汉语语法著作大都是模仿印欧语语法的。一直到本世纪四十年代,才有一些语言学者企图摆脱印欧语的束缚,探索汉语自身的语法规律。尽管他们做了不少有价值的工作,仍然难以消除长期以来印欧语语法观念给汉语研究带来的消极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用印欧语的眼光来看待汉语,把印欧语所有而为汉语所无的东西强加给汉语。只要回顾一下五十年代以来中国语言学界关于词类问题、主宾语问题以及语法分析方法问题的讨论,就会发现这种影响有多么深广。……在我看来,这些争论里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受了印欧语传统语法观念的影响以致看不清汉语语法的本来面目引起的。要是我们能摆脱印欧语的干扰,用朴素的眼光看汉语,有许多争论本来是不会发生的。

      中国有一句成语叫“先入为主”,意思是说旧有的观念的力量是很大的。我们现在在这里批评些传统观念,很可能我们自己也正在不知不觉之中受这些传统观念的摆布。这当然只能等将来由别人来纠正了,正所谓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

      在这里我们不能不再一次提醒人们,研究汉语不能只站在汉语看汉语,而需要从处理语言共性的高度来审视语言理论和语言事实。

      二是不能只满足于知道主谓宾定状补、名动形副介连和中心词分析法层次分析法,也不能只满足于已有的一点语法知识。要知道,如果只满足于用一种理论、一种方法来处理、研究现代汉语语法,必定会有很大的局限性,因而不可能使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不断深入,不断发展。所以,除了要不断从多方面学习、了解、掌握有关语法方面的各种最新研究成果(包括理论、观点、方法、思路)外,还一定要学习、了解跟语法学相关的语义学、语音学(包括现代音系学)、语用学等等知识,还需学习一些现代科技知识,诸如计算机科学、心理学、认知科学、数学中的函数、数理逻辑、信息论、统计学、概率论以及生物学、化学、物理学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研究工作适应新世纪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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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徐通锵(1994b):“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世界汉语教学》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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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徐通锵(1997b):语言论,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52]徐通锵(1998a):中西语言学的结合应以字的研究为基础,《语言文字应用》第1期。

[53]徐通锵(1998b):说“字”,《语文研究》第3期。

[54]杨成凯(1996):汉语语法理论研究,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

[55]于根元(1998):加强应用语言学理论的建设,《语言文字应用》第1期。

[56]俞士汶(1997):语法知识在语言信息处理中的作用,《语言文字应用》第4期。

[57]袁毓林(1993): 语言学范畴的心理现实性,《汉语学习》第4期。

[58]袁毓林(1994):关於认知语言学的理论思考,《现代语言学――理论建设的新思考 (第三届全国现代语言学研讨会论文集)》,余志鸿编,北京:语文出版社。

[59]袁毓林(1995):词类范畴的家族相似性,《中国社会科学》第1期。

[60]袁毓林(1996):认知科学背景上的语言研究,《国外语言学》第2期。

[61]袁毓林(1998a):语言信息的编码和生物信息的编码之比较,《当代语言学》(试刊)第2期。

[62]袁毓林(1998b):语言的认知研究和计算分析,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63]詹卫东(1997):PP<被>+VP1+VP2格式歧义的自动消解,《中国语文》第6期。

[64]詹卫东(1998a):“NP+的+VP”偏正结构在组句谋篇中的特点,《语文研究》第1期。

[65]詹卫东(1998b):关于“NP+的+VP”偏正结构,《汉语学习》第2期。

[66]张伯江、方梅(1996):《汉语功能用法研究》第二部分第七章“宾语和趋向成分的语序”和第八章“宾语和动量成分的语序”,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

[67]张敏(1998):认知语言学与汉语名词短语,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68]郑定欧(1998):现代汉语把字句工作单的设计:原则与实践,《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第二辑),袁毓林、郭锐主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69]朱德熙(1982):语法分析和语法体系,《中国语文》第1期。

[70]朱德熙(1984):语法讲义,北京:商务印书馆。

[71]朱德熙(1985):语法答问,北京:商务印书馆。

[72]Sun , Chao-fen(孙朝奋)(1995): Transitivity , the Ba construction and history, Journal of the Linguistics 1.

[73]Tai,James H.-Y.(戴浩一)(1985): Temporal sequence and Chinese word order,In Haiman,John(Ed.)Iconicity in Syntax,Amsterdam:John Benjamins.(汉译文为《时间顺序和汉语的语序》,《国外语言学》1988年第1期)。

发表于《世界汉语教学》,199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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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在 '98现代汉语语法学国际学术会议(1998.8.26-31.)第一次全体大会上宣读。

附注

主要参看龚千炎(1987),邵敬敏(1990),邵敬敏、方经民(1991),陆俭明(1993)等。

[ii] 参见张伯江、方梅(1996)第二部分第七章。

[iii]《人民日报》海外版1997年11月6日第3版报道。

[iv] 参看J. H. Greenberg : Linguistics as a Pilot Science , 汉译文见伍铁平(1994)。

[v] 例如:“要加强稀有动物的养殖研究。”当然,也可能有人认为,“稀有动物的养殖研究”在构造层次上应分析为:稀有动物的养殖 / 研究。关于这个问题容日后再讨论。

[vi] 参看朱德熙(1980):汉语句法中的歧义现象,《中国语文》第2期。

[vii] 重要的如黄河(1990),马庆株(1988)、(1991)和(1995),廖秋忠(1992),王光全(1993),陆俭明(1994),张伯江、方梅(1996),等等。

[viii] 指徐通锵(1997b)《语言论》的页数,下同。


http://www.icl.pku.edu.cn/resear ... ection-4/02yuf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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