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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规范化研究的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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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3 15: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徐通锵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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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出版了,可喜可贺。我曾参加过一段时间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的编写,知道编字典、词典的艰苦,一个字、词该分几个义项、每个义项该如何注释,即使你推敲过十遍二十遍,也不一定说得清楚、说得准确。现在,李行健同志领导和组织一批退休的语言学家,并吸收高校和科研机构一些有志于词典编纂的力量,在艰苦的条件下,经过十一年的努力,终于完成了一部规模宏大的词典。这不仅是语言学界的一件大事,也是“改革开放”以后文化建设方面的一件不能不书写的大事。

      编词典难,编有特色的词典更难。当前出版的辞书很多,但有特点的辞书有限。《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一部很有特色的词典,主要表现为:收词和释义讲求规范性;根据词义引申的先后顺序排列义项;凭义项注释词性。每一项特点都是语言研究的辛勤总结。就规范性而言,它就根据国家语委几十年来在审音、定形(字、词)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收录单字13000个和近70000个词条,编纂人员再根据他自己毕生的语言研究心得进行分项释义,力求义项分立合理,释义准确,使规范性和准确性相结合,保证词典的编纂质量。《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在为实现“规范”这一目标的征途上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必将对文化的普及、语文教学和对外文化交流、直至汉语研究和语言理论建设等产生积极的影响。

      语言是在不断演变的,会产生种种歧异;特别是在社会急剧发展的时期,语言的变化相对地比较快,产生的歧异自然也会比较多,因而需要不断地进行规范,借以引导语言的健康演变。我们还记得,解放初期,语言使用的现象比较混乱,报章杂志上不合规范的现象随处可见,影响人们对语意的正确理解,使《人民日报》不得不于1951年6月6日发表《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的社论,要求人们规范地使用语言。随后,党和政府制定了推广普通话、汉语规范化和文字改革三大语文政策,并于1955年召开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引导语言的规范使用、健康发展。语言研究所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这一需要编纂了《现代汉语词典》,在“前言”中明确申明“这部词典是为推广普通话、促进汉语规范化服务的,在字音、词形、注音、释义等方面,都朝着这个方向努力”。这部词典对我国的语文教学、文化建设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们有目共睹,用不着我在这里再罗嗦。但是,语言是“活”的,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并在发展中产生一些不合规律的歧异现象,需要不断地加以规范。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活发生了急剧的变化,语言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其中的语汇,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产生种种歧异;语言的表达,随着中外文化交流的发展,话语中汉外语夹杂,“洋泾浜”现象相当普遍,特别是互联网上的语言文字的使用,不合规范的“胡言乱语”比比皆是,即使是中央和省市的电视台,屏幕下方的文字说明,也是错别字随处可见。面对这些情况,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需要语言文字的规范。规范化的对象是书面语,以规范的书面语引导口语的健康发展;而书面语的规范,字典、词典又是一项基础性的工程,因此《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正当其时,定能对当前语言使用中的混乱现象起到一种拨乱反正的作用。这部《词典》是继《现代汉语词典》之后的一部讲求规范的词典,为语言文字的使用提供了一种规范性的标准。规范是人们对语言演变规律的主观认识,见仁见智,相互有不同的认识,因而不同的人可能会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找出这样那样的毛病。认识的差异不会影响这部词典的规范性和成就。《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对现代语文规范化研究工作的一个阶段性总结,是对语文规范化的一个新贡献。

      词类的划分向来是汉语语法研究的一个难点,曾发生过好几次争论,但都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仍旧分不出词类来,因而词典的编纂只能不标注词性。《现代汉语字典》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冲破了这个畏难的禁区,根据义项标注词性。这是一次很有特色的探索,同时也是对现在流行的语言理论的一次严肃的挑战。根据我的理解,有几点是值得注意的。第一,词类原是词的语法分类,目的是为了讲以主谓结构为框架的语法的方便。这一点吕叔湘、朱德熙两位先生都曾多次强调(请参看《语法修辞讲话》和吕先生对汉语词类讨论问题的总结)。正由于人们固守词类与语法结构成分的联系(名词做主宾语、动词做谓语、形容词做定语等),所以汉语的实词分不出类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从一个新的角度考察词类的问题,即凭义项分词类,标注词性,使同一个词能兼属几个不同的类。以“全”字为例,《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标注就有形、动、副之别。这对语汇、语义、语法的关系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同时,这一研究途径实际上也复活了高名凯先生的汉语实词不能分词类、但每一个词可以有名、动、形的不同用法的理论。高先生在上一世纪五十年代的汉语词类问题讨论时受到“围剿”性的批判,当时李行健还是一个没有毕业的大学生,写了支持高先生理论的文章,针对当时“不分词类就不能讲语法”的观点,写了《不分词类就没有了语法吗?》的论文。这在当时需要勇气,非常难得。现在李行健已是一位著名语言学家,富有词典编纂的经验,从一个新的角度冲击语义、语汇、语法的关系,复活了高先生的理论。要是高先生泉下有知,一定会感到欣慰的。第二,一个字或词可以分属于几个不同的词类,这就给字与词的关系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字“大”,还是词“大”?现在人们讲“词”的时候多指由若干个字组成的字组,自然是词“大”。但是,凭义项分词类,一个字或者一个词(相当于字组)有若干个不同的义项,分属于不同的词类,那就是说同一个字中包含有若干个词,结论只能是字比词“大”。如仍以“全”字为例,它既分属于形、动、副,那它就应该是三个不同的词。这就是说,现在一般所说的“词”只存在于字的义项中。这里碰到的问题的实质就是赵元任先生所说的“汉语中没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见《汉语词的概念及其结构和节奏》)。李行健主编的规范字典和词典,说的虽然是“词”,但实际上是赵元任先生的理论的一次实践。第三,一般都将汉语中的字看成为语素,规范字典和词典的实践实际上也对此提出了否定的意见,因为语素是没有办法进行名、动、形的词类划分的。一辈子从事语法研究的张志功先生最后也发现“字就是字……这是个地道的中国货,把它翻成morpheme,再把morpheme翻成语素,用以指字,恐怕有点名同实异”(参看他的《辞章学引论》)。这三点都是对当前流行的语言理论的挑战,我本人很高兴能看到这样的挑战,希望能由此使汉语的研究向深入的方向发展。

      汉语的语汇是以字为基础生成的。同一个字,在它前面加一个字和在后面加一个字,就会生成不同的“词”(如“全面”和“完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完成了“在后面加一个字生成词”的编纂任务,希望再出一本姊妹本,编纂出“在前面加一个字”的《逆序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就像《现代汉语词典》有正序、倒序两本词典那样。这两种词典各有各的用处,不然会影响使用。

      祝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仅以此小文向参与编纂的先生们致敬。
发表于 2004-8-15 00: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编写《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
来源:搜狐教育
LEARNING.SOHU.COM   
2004年3月22日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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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在进一步改革开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迫切需要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实施,使语文规范化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那么,具体地讲,靠什么手段来落实国家颁布的这些语文规范标准呢?历史的经验表明,规范性辞书的编纂和出版在语文规范化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过去出版的字典、词典,比如
大家所熟知的《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等都为语文规范化作出过自己的贡献。

  但是,由于时代的变迁和语言的发展,规范标准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语文规范意识逐步加强,社会对规范性词典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编写新的词典来及时反映这种变化。早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立项之初,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就曾指出:“随着语言的发展,总得有新的词典来反映语言的变化;随着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修订和增加,总得有词典来体现。”因此吕先生倡导及时组织编写“新的有特色的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序》)。1992年春,他决定在夏天组织一些专家学者就词典的内容、体例和可行性等问题开一次论证会。同年7月,根据吕先生的意见,时任国家语委副主任的曹先擢和语文出版社社长李行健主持了这次会议。会上决定立即启动编写工作。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也决定将编规范词典列入“八五”工作计划。吕先生晚年多病,但他始终关心这部词典的编写工作。他主动提出为我们担任顾问,多次参加我们的工作会议,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先生虑及生前可能看不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出版了,于是预先给词典题写了书名,这饱含着先生对这本词典寄予的殷切期望。今天,词典终于面世了,但愿我们没有辜负吕先生当年的期望。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是主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的行政部门,他们把这本词典的编写列为“八五”规划的重点项目。我们在长达11年的编写工作中始终得到了国家语委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直接指导和支持。历届语委主要领导对编写工作都非常关心。柳斌同志任国家语委主任时,极力促成编写《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立项。许嘉璐同志任国家语委主任时,亲自担任编写组领导小组组长。他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后,在百忙中还出席编写组有关座谈会,了解情况并指导工作。现任语委主任袁贵仁同志也很关心我们的工作,这次在百忙中出席了本词典首发式并发表了重要讲话。领导的亲切关怀极大地鼓舞了我们对编写好这部词典的信心。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编写宗旨就是要为我国语文规范化建设服务。“规范性”也就自然成为它最鲜明的特色。我们在编写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凡是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范标准的,坚决全面贯彻。词典根据《简化字总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等规范字形,根据《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规范词形,根据《汉语拼音方案》和《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规范读音等。众所周知,语文规范标准由于制定的时间和情况不同,所以难免有相互不完全一致的地方。经过全面清理和请示语委,我们明确了以后出的标准协调统一处理的原则。为了方便大家对国家有关规范的理解和使用,我们曾将编写组学习和运用规范标准的心得体会整理出来,发表在刊物上,编成《语言文字规范应用指南》(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一书,供大家使用规范标准时参考。

  当然,这本词典以“规范性”为主要特点,丝毫不意味着我们不认真学习其他优秀辞书在语文规范化工作方面所取得的宝贵经验。正如我们在本词典“前言”中所说,“我们在编纂工作中,《汉语大词典》《汉语大字典》《现代汉语词典》《辞海》等已出版的一大批优秀辞书,都是我们学习参考的重要资料。”我们继承和学习了众多前辈和时贤的研究成果,也对他们为语文规范化所做的努力怀有崇高的敬意。我们深知此项工作的艰难,短时间内不可能把这项工作做得很完善。我们只是想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为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尽绵薄之力。

  看到这本词典出版后得到广大读者的关注以及学术界的重视,我们感到欣慰。部分读者也提出一些疑问和意见,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大家对这本词典的关心和支持,对我们更是一种鼓励和鞭策。语文规范化是关乎全社会的大事,我们真诚地欢迎读者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也希望专家们进行学术讨论和争鸣,以使这本词典日臻完善,共同为繁荣我国的辞书编纂事业贡献力量。

  
发表于 2004-8-15 00: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解答读者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
来源: 搜狐教育
LEARNING.SOHU.COM
2004年3月22日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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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自今年2月15日发行以来,受到广大读者的热情鼓励,有些读者指出了其中应改进的地方,还有些读者对这本词典中某些问题的处理提出了疑问(提出疑问本身同样是一种鼓励)。我们珍重鼓励,改进不足,并就读者提出的若干疑问解答如下,且欢迎广大读者继续指出我们的不足,提出需要解答的问题。


  一、《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规范”二字的含义

  我们从不认为书名中没有“规范”二字的就都是不规范的词典,从不认为有“规范”二字的就都是规范的词典。本词典书名中的“规范”二字指的是体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各项现行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即本词典旨在努力全面严格地贯彻执行这些规范标准。这个含义在本词典的三份序言及前言中已经说明。

  二、字头、词条中某些问题的处理

  1. 关于姓氏“肖”的处理 本词典正文中的字头下不列姓氏义项(只有姓氏义项的除外),而是将常见姓氏以附录方式列在正文之后。像“肖”姓,根据使用频率列在“附录·中国500常用姓氏”的第75位,并加有注释:“历史上有肖(xiào)姓。今‘肖’多为‘萧’姓的俗写,读作xiāo。注意‘肖’不是‘萧’的简化字,萧姓最好不要随意写成肖姓。”所以,不必有“不让人姓‘肖’”的疑虑。

  2. 关于异体字“淼”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55年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就将“淼”确定为“渺”的异体字,我们对此自然要按照异体字处理。

  3. 关于“荫”的读音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视部1985年联合发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将“荫”审订为“yìn(统读)”,并规定“树~”“林~道”应作“树阴”“林阴道”。这份规范标准的第10项“说明”中已经明确:“人名、地名的异读审订,除原表已涉及的少量词条外,留待以后再审”。所以,像“柳荫街”的“荫”只能“留待以后”解决,作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现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不自定规范标准。

  4. 关于“国际公制” 这是一个专用概念,内涵与外延都很明确,它主要规范了长度单位、质量单位和容量单位,而不是对所有计量单位的规范。所以,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命令规定:“我国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而不是简单化为“国际公制”。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中既包括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及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也包括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基于此,在“国际公制”的释文中写明“我国政府规定,以国际公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

  5. 关于“共生” 这是一个百科性词条。由于它已经进入社会语文生活,使用频率较高,我们收录了这个词条。它包括共栖和寄生两种情况,我们在释文中指出了这一点。其中“寄生”未必都对被寄生体(宿主)有害。如根瘤菌对豆科植物就无害(可参阅《辞海》的“根瘤、根瘤菌、根瘤菌剂”等词条)。又如,人体皮肤表面都有保护性菌群。

  6. 关于“红彤彤、湿漉漉”的注音 我们在这本词典的“凡例·三、注音”的第一条规定:“全部字头和语词条目均按《汉语拼音方案》的规定,用汉语拼音字母以普通话语音注音,按四声标调。不注变调和变读,必要时用文字说明。”所以“红彤彤、湿漉漉”都是标注的本调。但据我们调查,“红彤彤”中的“彤彤”在普通话口语中读阴平的频率明显较高,所以加提示:“在口语中‘彤彤’读tōnɡtōnɡ”;而“湿漉漉”中的“漉漉”在普通话口语中变读为阴平的频率很低,所以未加这样的提示。

  7. 另外,关于“首席顾问”问题 这本词典的首席顾问是按照担任工作时间顺序排列的,这在书的作者页中已经说明。三位先生是在不同时期先后分别担任首席顾问的。其中吕叔湘、李荣两位老先生已经作古,我们永远怀念这两位献身于现代汉语规范事业的先驱。
发表于 2004-8-15 00: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组的说明

来源:搜狐教育  
LEARNING.SOHU.COM   
2004年3月22日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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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自今年2月15日发行以来,受到广大读者和学界的鼓励,有些读者和同仁指出了其中应改进的地方,还有些读者对这本词典中某些问题的处理提出了疑问(提出疑问本身同样是一种鼓励),我们珍重鼓励和批评,改进不足,并对读者提出的若干疑问进行了解答。但是,也有一些人对这本词典从立项编写到出版发行进行歪曲事实的责难,甚至是造谣
攻击。为了排除干扰,现将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澄清如下:

  一、编写这本词典恰恰是由“国家授权”的

  江蓝生同志在她写的“提案“中说:“未经国家授权、未经权威机构审查而自行编写的词典擅自以‘规范’自居,是非常不严肃的。”她说得很对。因此,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几位同志编辑、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出版《现代汉语规范字典》是非常不严肃的;因此,纳入国家资助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由国家语委常务副主任、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组长王均同志于1993年3月31日签批,课题名称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立项、编写、出版、发行是非常严肃的。

  二、国家语委有权力和责任成立课题组,编写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现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词典

  上个世纪90年代,面对时代前进、语言发展的现实,面对国家语委等部门先后发布多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同时又有一些规范标准被废止和调整的现实,国家语委作为主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的最高行政机关,有权力和责任成立课题组,编写一部旨在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现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词典。江蓝生等同志作为从事语言文字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对我国目前社会语文生活的状况和国家语委的工作进展情况是十分了解的,然而却对国家语委的这一举措横加指责,这是毫无道理的。

  三、我们编写这本词典,书名中为什么要含有“规范”二字

  我们从不认为书名中没有“规范”二字的就都是不规范的词典,从不认为有“规范”二字的就都是规范词典。我们这本词典书名中的“规范”二字指的是体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各项现行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即本词典旨在努力全面贯彻执行这些规范标准。这个含义是在这本词典的三份序言及前言中已经说明了的,是在全书中认真落实的。因此,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申请这个课题时起,就用的是这个名称,一以贯之至今。对此,江蓝生等同志是完全清楚的,而今却突然发难,其用心令人费解。

  四、所谓“用规范命名出版系列工具书”究竟是怎么回事

  现代汉语语文生活丰富而多歧,这是不争的事实。为了努力编写好《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我们对现代汉语通用汉字、现代汉语成语、现代汉语惯用语、现代汉语异形词等进行了先行研究,并以字典、词典等形式形成研究成果,而后将其中的较成熟部分纳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我们这种研究方法、这种工作模式是审慎的,负责的。江蓝生等同志对此也要横加指责,不知是何居心。

  五、所谓“规范是法律词,是一种国家行为”的说法是非常片面的

  规范标准的确是由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以至行业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往往是跟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等并提的。但绝对不能由此便得出某些语言学专家所说的“规范是法律词,是一种国家行为”的片面结论。所以,不但《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而且《辞海》《现代汉语词典》《新华词典》等诸多辞书对“规范”一词的释文中均没有上述片面说法。对于“规范”一词的准确全面含义,想来大家是完全清楚的,然而某些人却要煞有介事地讲这种明显片面的话,犯了常识性的错误,为什么呢?早在1986年,党中央、国务院就明确了新时期要以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为工作方针。根据这一方针,国家语委十多年来制定了一系列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联系有的人多年来对待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的态度,对待各项新出台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态度,他们之所以会犯上述常识性错误的原因恐怕就不言自明了。

  六、所谓“‘规范词典’确实已经使用词变得非常混乱”的说法是十分荒唐的

  至于个别人惊呼“现在看来,‘规范词典’确实已经使用词变得非常混乱”,此说更值得深思:其一,将“规范”二字写入字词典的书名,非始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其二,我们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发行至今尚不足一个月,居然就有这么大的社会效力吗?未免太荒唐了吧!其三,在语言文字受到污染的情况下,强调“规范”又何罪之有?其四,目前图书市场上书名中含有“规范”二字的字词典有很多种,究竟谁是真货,谁是假货,群众自有眼力辨别,这大概也不是某个人可以一手遮天、自己说了算的。其实,为一本词典的出版如此大动干戈,恐怕“醉翁之意不在酒”,明眼人自会悟出个中玄妙。

  七、所谓“《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依照《现代汉语词典》的体例编纂的”说法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我们十分尊重《现代汉语词典》和其他各种好的辞书,一直在虚心地学习《现代汉语词典》和其他各种好的辞书。但是,为了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现行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我们的工作蓝图——《编写条例》先后七易其稿,按照这份条例的规定所编写的词典,从收字、收词,对繁体字、异体字的处理,字词的拼音标注,词条的排序,对同音同形词的处理,直至释义、示例、对音形义等方面的提示,跟《现代汉语词典》都有很大的差别。王宁同志所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其实并没有离开《现代汉语词典》的框架”,“是依照《现代汉语词典》的体例编纂的”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发表于 2004-8-15 00: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不让人姓“肖”

来源:北京青年报
LEARNING.SOHU.COM   
2004年3月17日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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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开新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李行健主编,外研社、语文出版社联合出版),我在正文里找不到自己的姓氏“肖”了。原来“肖”在这部词典里只有一个读音,读第四声xiào,并且被“规范”为“不读xiāo”。再查跟肖姓有关的“萧”字,被明确“规范”为“不能简化为‘肖’”。两字下都没有提到作姓氏这个用法。就是说,我姓了几十年的“肖”,要么改读第四声
(读音同“笑”),要么改写为“萧”。这于情于理都让人想不通。

  在以往的字典中(比如商务印书馆的《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肖”作为“萧”姓的俗字,一直留有一席之地。这是符合客观事实的,也说清楚了“肖”和“萧”的关系。大家都知道,姓xiāo的人写“萧”和“肖”的都有,但一般不能混用。写“萧”的,比如“萧红”、“萧军”、“萧乾”,绝不允许被写成“肖”;同样,写“肖”的,比如“肖复兴”,被写成“萧”,恐怕也会感到别扭,就更别提要读成xiào了。所以,尽管“肖”是“萧”姓的俗字,但实际生活中,认为自己姓“萧”和姓“肖”的都大有人在。我查了资料,第三次人口普查中(见该词典附录),按使用频率排序的前500个姓氏中,“萧”姓排在第62位,“肖”姓排在第75位。这说明有相当多的人在户口及身份证上使用“肖”。如果不能写成“肖”了,身份证又不能随便改,势必造成社会用字的极大混乱。

  作为姓氏义的“肖”,在该“规范词典”的正文中没有任何交代,已经让人不知所以了。再看该词典附录“中国500常用姓氏”中对“肖”姓的注解,就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该注解为:“今‘肖’多为‘萧’姓的俗写,读作xiāo。注意‘肖’不是‘萧’的简化字,萧姓最好不要随意写成肖姓。”既然承认“肖”在500常用姓氏中有它的重要位置(排在第75位)这一事实,也承认它xiāo的读音,那么在正文中就应该能找到相应的注解,否则,该词典就是互相矛盾的,其结果是让“肖”姓人不知所从。

  词典的功能应该是反映客观事实,而不是抹杀客观事实。不管“肖”和“萧”在历史上有何渊源(且不说历史上的姓氏来源多么复杂纷繁,多么具有随意性),也不管它们的正俗关系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几十年来,它们已经被当做两个姓氏用字来使用的事实不容否认。语言本身具有约定俗成的特性,既然该词典已经根据使用频率,把“空穴来风”的“现指传言没有根据”正式纳入释义(这个成语原比喻出现的传言都有一定原因或根据),那么对姓氏、姓名用字更应本着名从主人的原则,充分尊重客观事实,在词典中给“肖”姓一个名正言顺的地位,而不是削足适履地以“规范”的名义把约定俗成的事实抹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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