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里妹子学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964|回复: 2

农村的“发现”和“湮没”——20世纪中国文学视野中的农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4-23 20: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何吉贤   
来源:左岸     

------------------------------------------------------------------------------------------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当代文学的历史上曾存在过一种有趣的现象,就是以所谓的“题材”来划分文学的种类,于是便有了“城市题材”作品、“农村题材”作品,或者“工业题材”作品、“农业题材”作品和“知识分子题材”作品等等的划分,并以此规划文学生产,建构文学批评和文学史分析的框架。这里提出“20世纪中国文学视野中的农村”,显然不是对这种分析框架的回归——虽然这种分析框架也曾有其存在的历史和现实的合理性。
  这里提出的20世纪中国文学视野中的农村,是指20世纪中国文学作品中对农村历史和现实以及农民生活、心理进行表达和想象的实践,这些作品可以是有关“农村题材”的,也可以不是,因为20世纪中国文学作为中国人现代性想象和现代化努力的重要部分,或者说,作为“‘现代人’对‘现代社会’的一种‘现代情绪’的表达,用‘现代的辞藻’排列成的一种‘现代的形式’”,它表达的是现代中国人对现代中国社会的整体性的感受。换句话说,从现代性的角度理解,中国现代文学中的“农村题材”和“城市题材”等等是无法分离的,它们不仅互相联结,而且互为存在的依据——了望着中国农村的那双眼睛,正是看取中国城市的同一双眼睛,或者是长在同一个现代中国人头脑上的另一双“后眼”。它们依附于同一付神经和思想——中国的现代性实践和想象,勾画着现代中国人和中国社会的同一幅图景。正因为有了农村和城市两个不同的视角共同存在,现代中国文学才对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构成了丰富的想象和表达,中国的现代性实践才构成了一个完整而独特的整体,如果缺少了看进中国农村的那双眼睛,或看取中国城市的那双眼睛发生了近视,现代中国头脑中的视神经的左路或右路必定会发生短路,中国的现代头脑必定会发生问题。
  20世纪中国文学中的农村视野展现的是一幅极其丰富、绚丽的图画,它构成了20世纪中国文学举足轻重的重要内容,并深刻体现了中国现当代文学的丰富性和独特性,也由此展现了中国现代性实践过程的独特内容。但现实的问题是,当“三农问题”成为悬在中国社会头顶的一把利剑,成为检验中国发展成败的一大“门槛”,成为令各界人士“夜不能寐”的“头等”“头疼”“大事”的时候,我们的文学实践乃至整个文化实践中,“农村的视角”却不知在何时已经湮没以致喑哑了。仿佛那占中国人口三分之二之众的人的生活,那寄托着广袤中国漫长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无穷可能性的土地,与我们正在进行着的轰轰烈烈的现代生活,与我们快速对接的全球化进程,不仅是无关的,而且是一种需要剔除和遗忘的“异质”因素,是当代生活的“前历史”或“反历史”(正如刚刚在中国各大城市的电影院里“贺完岁”的《手机》所表现的那样)。
  由于现实的追迫,农村问题,或者如一些学者归纳的“三农”(农村、农民和农业)问题,现在已成为一些政策制定执行者和学者关心的重大问题。但是,正因为农村问题的研究者和关注者主要是现实政策的执行者和为现实政策“策问”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农村问题的提出和解答就带有一定的表面性和片面性。这种片面性的表现,借用黄宗智(Philip Wong)的说法,主要在于它们“首先关注的是客观的现实,而不是表达的现实;在结构层面,是社会—经济的和制度的背景,而不是象征性领域或话语的形态;在主体(agency)层面,是行动和事件,而不是思想和态度”。①所以,对于研究者来说,一个迫切的问题是如何找到在农村问题上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的裂隙,在这个裂隙处,考察我们视角的蒙蔽,立场的错位,用于建嵘的话说,是“在研究中国农村的现状时,将政治、经济和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特别是要将中国农村的问题放在整个20世纪社会转型这个大的历史背景下来进行考察”。②这也可能就是面对“农村”这样一个迫切的问题,作为肩负着“文化研究”任务的文学研究者所应承担的工作。
  相比较于文学创作中农村视角的逐渐湮没,文学批评和研究中对农村视角的遗忘似乎来得更冷漠和彻底,而这背后又堂皇地勾连着一整套的“学理传统”乃至意识形态话语机制。当前在学院和知识界时兴一时的“文化研究”力图以话语分析的方法揭示当代文化实践背后的意识形态机制,本来有可能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为反思我们的文化历史和现状提供新的可能性。但是,这种以揭示意识形态机制为己任的文化研究的操作很快就堕入了新的意识形态的“窠臼”,并在迎合国际学术市场需求的时髦的(城市)大众文化研究中越来越表现出守旧的姿态。因此,要进一步分析和深刻阐述百年中国文学的历史实践和经验教训,特别是揭示一些被我们的“历史无意识”遮蔽的“边缘问题”,必须诉诸更广泛的历史意识和真正的“世界眼光”。20世纪中国文学中的农村视角就是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侧面。(左岸文化网:www.eduww.com)

    二、农村的“发现”和20世纪中国文学的“审美特征”
  
      将近一个世纪以前,鲁迅为中国现代文学“发现”了一个农村。这个“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带着两副面孔,一副是“现实的”,一副是“回忆的”。现实的农村是“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丝活气”。③而回忆中的农村则是另外一幅样子,“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期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④“中国现代文学之父”鲁迅为现代中国农村带来的这两副面孔,在相当程度上规定了现代文学视野中中国农村的面貌特征,也给现代中国文学的审美特征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正像柄谷行人所论述的“风景的发现”一样,在现代中国文学中,农村的出现也是一个“被发现”的结果。简单地说,也正如“风景的发现”是“自然的人化”的结果一样,“农村的发现”是以城市为核心的现代性将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民的生活“外化”和“他者化”的结果。导致这一结果的是一个复杂的现代性认识机制,包括现代性的时间观、空间观,而其最重要的内在叙述动力机制是五四以来的“进化论”的历史观,这一历史观经过30年代左翼文化人的阐扬,贯穿到了20世纪中国文化和现代性实践的整个过程中。作为这一历史观所包含的核心话语机制,“城乡二元对立”结构成为隐含在20世纪中国文学农村视野下的一个重要的支撑性结构,这一结构产生了一系列话语实践,包括文明/愚昧、先进/落后、人性/野蛮等等,以致直到80年代,也还有人以“文明与愚昧的冲突”概括时代的主题。
  “城乡二元对立”结构所依托的是一种现代化的意识形态,它在农村一进入现代中国文学的视野时即已存在,并形成了一条明显的线索。但是,现代中国的历史进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正如思想领域启蒙和救亡构成了“二重奏”一样,现代化的意识形态也一直面临着革命意识形态的挑战,而在20世纪中国的时代环境下,现代性意识形态与革命意识形态又处在一种既互相抵牾又互相补充的历史关系中。因此,文学中的农村视野也形成了一条复杂的线索,特别是在1949年以后的当代文学实践中。要全面分析中国现代文学视野中的农村问题所包含的丰富性,首先必须对漫长的中国革命实践,以及作为中国革命实践重要组成部分的革命文学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而这正是我们目前的文学研究中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本文试图对这一线索进行的勾勒,在揭示了这一线索的某些特征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对这一问题的简单化。要揭示这一线索的复杂性和丰富性,还有待于更为详尽的个案研究,在这里,本文只是提出了这一问题的一个方面。
  上文已经提到,现代文学中的农村是在以鲁迅为代表的五四文学中被“发现”的。也正是鲁迅,首先提出和归纳了现代文学中的这一独特的“农村视角”,他把这称为“乡土文学”。他这样说,“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从北京这方面说,则是侨寓文学的作者”。⑤鲁迅在这里指出了农村视野在中国新文学中一出现即带有的两个重要特征:“北京的”(叙述者所处空间与叙述空间以及由此带来的时间上的错位)和“胸臆的”(想象性的,或者更准确地说回观式的)。决定于这两个叙述视角或叙述姿态,中国新文学的农村视野中出现了两个鲜明的审美特征:抒情的和讽刺的。由于是在叙述空间以外对已经失去了的人和事的回忆,必然会产生一种较强的情绪流动,而且往往是一种伤感的、将被叙述对象进行“美化”了的情绪。这造成了中国现代文学中抒情文学的繁荣,从鲁迅一再回返的“故乡”、许钦文的“父亲的花园”,到沈从文的“湘西世界”、汪曾祺的“大淖”、孙犁的“荷花淀”,甚至史铁生的“遥远的清平湾”、张承志的“额吉”的“蒙古草原”,中国现代文学中有着许多“诗意的土地”。当然,这一抒情姿态的形成并不完全是因为个人经验或时间和空间的无法回复而造成的,如果将这一叙述姿态纳入现代性的视野进行考察,它可能还具有更加深刻的历史意义。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渐次展开,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现代性本身所包含的矛盾也逐渐展示了出来。抒情的视角在有些作者那里,是对这种现代性矛盾的一种反抗,尤其是那些对中国内部文化和历史的丰富性抱有特殊视角的作者,如沈从文、张承志等。这也就是一些学者所称的“反现代的现代性”态度。另一方面,相较于异乡的城市(现代)文明,这一回望中的“故乡”又是一片充满着愚昧、陋习和恐怖的“绝望的土地”。在作为现代启蒙工程重要部分的现代文学中,农村作为现代文明的对立面,几乎承担了旧文明所有的黑暗面,农民身上也蕴积了几千年的“精神奴役的创伤”。这一主题甚至贯穿到了80年代的“知青文学”和“寻根文学”中。对于“知青文学”来说,农村的贫穷、愚昧几乎是一种本质性的存在,是知识青年需要超拔的一个“炼狱”。“寻根文学”作为80年代“文化批判”的滥觞,与五四以来的“国民性改造”主题构成了某种历史的呼应。从文学风格来说,惟其充满着美好的回忆和期望,这绝望中才长出了血泪的控诉和深刻的讽刺。现代中国文学史上讽刺佳作层出不穷,“乡村讽刺小说”更是其中独特的一支。从鲁迅、王鲁彦、彭家煌到沙汀、张天翼,构成了中国现代文学中独特的文体形式和审美特征。可以这样认为,从关心个人的伤感情绪、个人的回忆到关注社会和民众,从浪漫理想转向对现实的探索,从旧小说的
 楼主| 发表于 2004-4-23 20: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走那条路”——对中国当代农村制度变革的文学考察

作者:李云雷   
来源:左岸   

------------------------------------------------------------------------------  

1、《不能走那条路》及其争论

1953年11月20日,河南作家李准的第一篇小说《不能走那条路》在《河南日报》发表,因为尖锐地触及农村社会主义革命的重大课题,引起了热烈反响。

这篇小说写的是农民张栓因为做小买卖,“捣腾牲口”,欠下了帐,想卖掉土改时分的土地,“剩几个钱再去捞一家伙”;而村里的另一个农民宋老定,土改之后攒了点钱,想买下这块地为后代置业,后来在他的儿子、共产党员东山的劝说下,放弃了买地的念头,而将自己的钱拿出来帮助张栓,走上了互助合作的道路。小说最早反映土改后出现两极分化现象,对以宋老定为代表的自发资本主义做了批评,指出只有互助合作才能使农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小说发表后,全国各地共38家报纸先后予以转载,并被改变成电影、话剧、梆子、坠子、闽剧、豫剧、眉户剧、话剧、连环画等多种艺术形式,在全国各地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文艺界得到了极高的评价,也引起了争论。

苏金伞、于黑丁等人撰文高度评价了这篇小说,1954年第2期《文艺报》上登出了李琮的文章《〈不能走那条路〉及其批评》对之加以批评,文章对小说也做了大体的肯定,但也指出,“《不能走那条路》也象一般初学写作者的作品一样,有一些由于作者生活经验、思想水平和艺术能力的限制而产生的缺点。” 作者认为,小说的缺点在于:“首先是对于张栓的处理上的不当。……要想如作者所想象的:使农民避免阶级分化,也必须着重地帮助和吸引张栓这样的人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但是,作品中却只把宋老定当做了自发资本主义思想的代表者,而把张栓放在不足重视的、好象不需要着重批判和改造的地位上。要知道,宋老定的落后思想和张栓的‘吃飞利’思想,是同时存在、并相互联系的。两者都是农村资本主义倾向的根据。”

此外他还认为小说中斗争的展开简单化了,“在东山来说,完全依靠的是讲一般的道理;斗争的解决,在宋老定来说,则完全是依靠对于过去的回忆,”作者也因此认为对这个小说的评价过高了,“我以为,中南和河南的文艺界领导方面对《不能走那一条路》的作者的帮助上,还有不实事求是的地方。……忽视对于青年写作者的培养,这是错误的。但我们也不应该赞同‘拔苗助长’的办法,因为它对于青年写作者并不是真正的帮助。”

1954年1月26日的《人民日报》全文转载了这篇小说,并加了编者按,“小说《不能走那一条路》,原发表在去年十一月二十日的《河南日报》上。这篇小说,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几个不同的农民形象,表现了农村中社会主义思想对农民自发倾向进行斗争的胜利。这是近年来表现农村生活的比较好的短篇小说之一。”

随后《文艺报》在1954年第七期发表了康濯的文章《评〈不能走那条路〉及其批评》,对李琮的文章做了批评,指出,“这篇文章虽也有某些个别部分不无一定的优点,但整个来说,我以为是轻率的,有错误的”,“《人民日报》转载这篇小说时所加的鼓励和赞扬的按语,就严肃地说明了党对这个作品的恰当的评价。”

康濯在文章中一一反驳了李琮的观点,也对《文艺报》做出了批评,后来袁水拍在《质问〈文艺报〉编者》中,主要批评了《文艺报》对李希凡、蓝羚关于红楼梦研究文章的压制,而作为压制“小人物”的一个例证,李准的《不能走那条路》也被提到了。这次批评的结果导致《文艺报》编委会改组,副主编兼编辑主任陈企霞同被撤消职务,而主编冯雪峰则被降为七位编委之一,并且不是常务委员。

从以上事实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不能走那条路》的评论是与当时的路线方针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毛泽东同志指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农民的经济是分散的,根据苏联的经验,需要很长的时间和细心的工作,才能做到农业社会化。没有农业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社会主义”[1],而这篇小说突出地提出了土地改革后农村该走哪一条路的问题:当时的自由竞争使土改后的均等局面被打破了,部分个体农民凭借劳力和能力发家致富,另一部分农民则再次沦落到赤贫的地步,土改中所形成的阶级关系已经开始松散,在土改中获得利益的“新阶级”产生了,这样的分化势必将使历史倒退,使革命的成果化为乌有。如何面对这一形势,在这一形势下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这篇小说和当时主导性评论的意见是:一,坚决抵制自发资本主义的路线,这在小说中对宋老定(以及张栓)的批评中可以看出;二,逐渐引导农民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这在小说中体现为东山所做的工作以及宋老定最后的转变。

这样的意见与做法,在当代历史中的命运是怎样的,有哪些经验与教训值得汲取,而在今天的形势下,这些做法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具有积极意义,能给我们以启发,是我们要加以考察的。





2、从互助组到人民公社



在农村题材的小说中,《不能走那条路》开创了两条路线斗争的模式。此后不少小说都以之为结构全篇的线索,或者涉及了这一题材。其中比较著名的有《三里湾》、《山乡巨变》、《创业史》、《艳阳天》等,这些小说形象地展示了我国农村从互助组到人民公社的组织化过程。

《创业史》中的梁生宝说:“靠枪炮的革命已经成功了;靠优越性,靠多打粮食的革命才开头哩!”,而从各个单干的农户到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以至任命公社,则是为这一“革命”所实行的制度安排。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小说对这一过程的描述,由于受到当时政策的影响,对于走向更高的合作组织都是持肯定态度的,而对于自发资本主义的路线则是批判与改造,像《不能走那条路》中的宋老定一样,在赵树理的《三里湾》中有农村干部范登高,柳青《创业史》中有村主任郭振山与梁三老汉等等,他们要走的是发家道路,重新回到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老路上,使农民之间再次分化为贫富悬殊的阶级,而先进的分子,“社会主义新人”所要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这在《创业史》中的代表是梁生宝,《三里湾》中书青年干部王金生,《山乡巨变》中有年轻共产党员刘雨生,《艳阳天》中则是比较干练的共产党员萧长春,他们在与落后分子的斗争中,在与自发资本主义的斗争中,带领村民逐渐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然而这些“社会主义新人”带有更多的理想主义色彩,是主流意识形态在作品中的一种投射。比如在《创业史》出版的当时,严家炎先生就指出,相对于梁生宝,梁三老汉是塑造的更为出彩的人物,这虽然引起了作者柳青的反驳,但若仅就艺术上的成就来说,梁三老汉无疑是更为成功的,作者对梁生宝的重视,是对他代表的社会主义的倾向的重视,对农村中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肯定。在古典小说中,虽然刘备、唐三藏等人物刻画得并不精彩,但由于寄寓了作者一定的理想,在作品中的位置却是极为重要的,这与“社会主义新人”在这些小说中的重要性是相似的。

除去创作方面的因素之外,“社会主义新人”形象的单薄还与当时我国农村的形势有关,反映了我国从互助组到人民公社这一道路中的一些失误,这在新时期对人民公社制度废止之后是更容易看清的。

薄一波同志指出,“农村人民公社已为我国广大农民创造性的实践作出了应有的结论。从历史长河看,它由成立到废止不过是存在一瞬间,然而它带来的灾难是深重的,留下的教训是深刻的”[2],但他也同时指出,“矢志为一种理想而奋斗的人,谁都希望这种理想能早日实现,这种常情是容易理解的,革命领袖们也有这种希望和心情,这也是容易理解的。但无论如何这种远离实际的企望是错误的。”[3]“我们党的最终目标是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矢志为这一远大目标奋斗的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人,应当永远铭记当时搞人民公社而大刮‘共产风’的惨痛教训,应当真正认清历史发展的规律,真正认清由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漫长历史过程和必由之路。”[4]

其实在从互助组到人民公社的过程中,就有一些作家表达了不同的意见,其中比较突出的是赵树理的《锻炼锻炼》(1959年),小说中对两个落后分子小腿疼和吃不饱的鲜明刻画,突出地反映了农业社在组织劳动时的困难:

“有些妇女们,光想讨点巧,

只要没便宜,请也请不到——

有说小腿疼,床也不下了,

要留儿媳妇,给她送屎尿;

有说四百二,她还吃不饱,

男人上了地,她却吃面条。

她们一上地,定是工分巧,

做完便宜活,老病就犯了;

割麦请不动,拾麦起得早,

敢偷又敢抢,脸面全不要

……”

虽然小说中以这两个落后分子受到惩治结束,但它所反映的问题却是突出存在的,马烽在稍早的《三年早知道》(1957年)中也写到了一个落后农民:

“赵满囤,思想坏,

劳动态度实在赖。

碰到重活装肚疼,

自留地里去种菜。

专门挑着做轻活,

不管质量只图快。

撒粪三锹撒一堆,

锄过的地里草还在。

割麦丢的比收的多,

你说奇怪不奇怪。

社里庄稼种不好,

大家跟上你受害。”

这个小说的重点是写赵满囤前后的转变,但这个快板所反映的情况却是普遍存在的。邓小平同志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5]

充分认识到人民公社的弊端,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农村采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但辩证法告诉我们,一个事物有弊端并不就是一无足取的,从互助组到人民公社也是这样。到今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实行了20多年,它对我国农村的促进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但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面对新的形势,从互助组到人民公社道路中的合理性因素,是否能给我们以某些启发,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纵观建国50 年,我们都会清晰地看到,以农民为主体的、以按社区人口平均分地为实质内容的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已经进行了三次:第一次是1949 ~1952 年的 土改,第二次是1978 ~1982 年的‘大包干’,第三次是1997 ~1999 年落实‘30年不变’的延包政策。”[6]

在改革开放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我国农村呈现出勃勃生机,这在我国农村题材的一些小说中有着鲜明的反应,比如在何士光的《乡场上》中,昔日吃不上饭,常受人欺压的冯幺爸也挺起了腰:

“‘我冯幺爸要吃二两肉不?’他自己拍着胸膛回答,‘要吃!——这又怎样?买!等卖了菜籽,就买几斤肉给娃娃们吃一顿,保证不找你姓罗的就是!反正现在赶场天乡下照样有猪杀,这回就不光包给你食品站一家,敞开的,就这么一角几分钱,要肥要瘦随你挑!……跟你说清楚,比不得前几年罗,哪个不再要这也不卖,那也不卖,这也藏在柜台上,那也藏在门后头,我看他那营业任务还完不成呢!老子今年……’”

像冯幺爸这样挺直了腰杆的农民还有很多,比如李顺大(《李顺大造屋》)、陈奂生(《陈奂生上城》系列)、“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等等,这充分显示了那时我国农村的活力。

但是随着城市改革的逐步进展,农村的改革却出现了停滞,以至使城乡间的差别再次拉大,到今天使有识之士喊出了“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肺腑之言,“三农”问题也以此浮出水面,为世人广为关注。

“三农问题”涉及到的问题很多,其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似乎讨论得较少,但这20多年来的实践,也为我们提出了一些问题:一是农村包产到户后,各家农户多将精力放在自家土地的种植上,集体事业很少受到重视,比如水利、农田基本建设等,这于我国农业的长期发展不利;二是农村的医疗、教育等问题,在2003年春夏之交的非典疫情中,农村作为“薄弱环节”受到了格外的重视,这也反映了现在农村医疗的恶劣现状,而“新中国建立的前30年,中国的医疗水平取得了极其伟大的成就,这一成就不仅仅消灭了绝大多数包括梅毒、血吸虫病等大规模传染病,而且将中国的人均寿命,由1949年的35岁,一举提高到70年代中期的65岁。”[7] 以教育而论,文革前农村的适龄儿童大都能入学,而在今天农村则有不少人辍学,而自从我国实行高等教育收费以来,更出现了不少农村孩子上不起大学的情况。三、我国加入WTO之后,在参与国际市场的同时,农村也面临很大的问题,单个农户的经营是无法与大农场、机械化的欧美农业相竞争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农村该如何发展,如何能保证13亿人的粮食供应并力争参与国际市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以上的问题都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关,这自然不是否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历史上以及现在,它都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安排,但面对新的形势与问题,有没有更好的可能性,也是我们需要不断摸索与试验的。



4、制度创新与互助组的可能性



   在《制度创新与第二次思想解放》一文中,崔之元先生批判了僵化的“制度拜物教”——“‘制度拜物教’是在国内国外都很有影响的一种思维方式。它的特点是将某种具体的制度安排直接等同于抽象理念。例如,有人将美国公司直接等同于‘市场经济’,将两党制等同于‘民主’。这种思维方式给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制度安排以超历史的神秘的‘必然性’,故被称为‘制度拜物教’。”[8]

他因此希望进行第二次思想解放,尤其指出,“改革开放在今天又到了一个新的关口。改革的目标已不像初期那么简单明了。在这纷乱而又充满诱惑力和生机的历史时刻,各种查的两分法——‘私有/公有’、‘市场/计划’、‘中体西用/全盘西化’、‘改革/保守’——似乎都失去了它们刻画现实、想象未来的效力。我们需要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它的重点在扩大制度创新的想象力空间;它将不再留恋于非此即彼的两分法,而将以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为知道思想,寻求各种制度创新的机会。”[9]

   就我国农村来说,也是如此。而笔者以为,在新的形势下,重新考虑“互助组”的可能性,有可能为我国农村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尽管在文革之前所走过的从互助组到人民公社的道路,在实践上被认为是错的,但当时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是正确的,一些具体措施也具有合理性的因素,我们不能因为曾经犯过错误,而将这些轻易地抹掉,相反正因为有以前的教训与经验,反而有可能使我们在考虑问题时不得不慎重。如果说人民公社因过于理想化和时间仓促而失败了,至少互助组的实践给我们留下了一笔重要的财富。在我国前现代的农村社会中,本就有相互“扶助”的传统,这表现为宗族、亲戚、邻里等等的相互帮助,在当前的形势下,如何继承这一优良传统,结合文革前的经验教训,寻找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并能应对当前问题的制度,还需要我们不断摸索,但至少这是一条可以考虑的方案。



5、不能走那条路



   在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分析中,有的学者指出这一制度的缺点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界限不明晰,因而主张土地私有化,“如果土地按现有的使用权私有化,变成完全的私有权,当然不会加剧贫富分化,因为目前土地使用权的分配相当平均。因此私有化只会去掉村干部定期按人口变化调整土地分配的特权,因而减少此特权引起的贫富分化。如果有的农民要弃农进城,或从事它业,没有土地私有权时,他只得放弃他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份额。”[10]

笔者以为,“当然不会加剧贫富分化”的判断是错误的,恰恰相反,当然会加剧贫富分化,这从历史上,从《不能走那条路》中宋老定发家道路的思想中可以看出,这就等于鼓励了“自发资本主义”的道路,是与共同富裕的目标相违背的。而“定期按人口变化调整土地分配”正是保障耕者有其田的必要措施,如果说干部的特权引起了贫富分化,就应该在如何限制“特权”上下工夫,而不能将错误归咎于这一制度。

此文中又说,“如果土地所有权完全私有化了,农民将成为自由民,若农民要弃农进城,或从事它业,他可以卖掉土地,不但有一笔收入,而且有一笔资本,因此他进城时是有钱人,而不是盲流。”

成为“自由民”似乎没有这么简单,《不能走那条路》中的张栓“从事它业”失败了,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下他还有生活保障,在“互助组”中他还能得到其他农户的帮助,如果在私有化的形式下,他连生活都无法保障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温铁军指出土地是农民的某种“社会保障”。

“进城时是有钱人”的想象固然美妙,但如果没有相关制度的保障,也只能限于想象了,而且进城的人毕竟是少数(进城后也难免会分化),据吴思先生的研究,农村进城打工的“基本故事”是“如果外出者没有在中途转变立足点,没有发生整个人生设计的改变,这些农民早晚是要回乡的。”[11]在这样的形势下,轻言土地私有化是不足取的。

80年代初,作家李准在云南芒市坦然回答了人们对《不能走那条路》的诘难,说:“对互助合作怎么评价是政治家的事,是历史学家的事,我是作家,只能以艺术的良知说话”。他讲了他对人吃人的旧社会的憎恶,讲了他看到土地改革后农村出现的两极分化的苗头的担忧,讲了他对贫苦农民的同情,讲了《不能走那条路》是他对当时生活独立思考的结果,主要人物和情节都有生活依据。他坚定地,充满感情地说:“左”的文艺思想流毒要肃清,“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丢,作家的艺术良知应该体现在反映龙腾虎跃的生活,倾诉人民大众的呼声。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无论社会如何变化发展,我始终认为中国人民决不能再走人剥削人、人吃人的路,不能走富一家穷千家的路!无论文学家还是艺术家,不能走精神贵族的路。脱离生活的路不能走,也走不通!” [12]

即使在今天,这段话听来也不无启发意义,它让我们不得不思考,该走什么样的路,不该走什么样的路。
 楼主| 发表于 2004-4-23 20: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鬼魂游荡的大地——鲁迅笔下的农村世界

作者:鲁太光   
来源:左岸   

-------------------------------------------------------------------------------------------

                          1

张承志在《鲁迅路口》一文中有一个精警的发现:诸多关于鲁迅的研究都没有足够考虑留学日本十年所酿造的苦涩心理对他的影响。  

在这十年中,称做差别的歧视,看杀同乡的自责,都成了他心中挥之难去的阴影:拒绝侮辱投海而死的陈天华,演出荆轲的徐锡麟,命断家门的秋瑾,如同灿烂樱花般灿烂而又突然凋落的同学少年……这一切都化做一个个鲜血淋漓的影子,融入他的骨头和血脉之中,从此变做他的标准,提醒着他的看杀,使他不得安宁!而此后,这或鲜血淋漓或暗无声息的死亡却没有稍微地止息,反而变本加厉的肆虐起来,一层层的尸骨和鲜血淤积起来,将人生埋没,使他几乎不能呼吸。

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在这死一样的压抑中,先生没有沉默,而是“怒向刀从觅小诗”,以笔为刀,向一切丑陋的东西发起了决绝的攻击,于是我们才看到了那如投枪如匕首一样的文字。

在这风雨如晦的文字中,一个老中国慢慢浮出历史地表,在这老中国的土地上,远近横着几个萧瑟的村庄,这萧瑟的村庄内,几位“老爷”在指手画脚,些许匹夫匹妇在无声地挣扎着。可是突然之间,这一切都迅速地消失了:一个大红衫子,黑色长背心,圆脸如石灰一样白的女吊出场了,在悲凉的喇叭声中,唱出一段人间道情……

人物出场了!

                          2

如果结合中国现当代文学史来盘点一下鲁迅的小说——尤其是农村题材的小说,我们会发现一个“有意味”的“错位”现象。

毋庸讳言,鲁迅对自己笔下的那些“小人物”怀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深情,即使有时候“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忍不住要鞭挞一下,可那悲悯的眼光却始没有离开他们,可以说,鲁迅在他们身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笔墨。不过令人奇怪的是,即使如此,他笔下的农民却只是一些没有自我的话语和自我的模糊面影,也就是说,他们只是一些没有自我的历史与阶级意识的乌合之众,而他们所发出来的,也不过是一些毫无意义的聒噪声,所以,他们都像鬼魂一样,飘忽无力。

与此相反,尽管鲁迅对他笔下的那些乡村士绅们充满了厌憎之情,可纸上的他们却个个都活灵活现,不仅有自己丰满的身体、铠甲一样鲜亮的衣饰,而且还都有自己的一套水泼不进、针刺不透的话语,并且他们的话语都斩钉截铁,容不得半点质疑,有时候简练得只剩下一个词语,甚至只是一个语气词,也那么有力,让面对的人不得不胆战心惊,低头认罪。也就是说,他笔下的那些乡村士绅们有强烈的自我历史和阶级意识,他们似乎清楚地知道:自己,只有自己,才是这个历史舞台上真正的主角。

在进一步阐释这种错位现象之前,清理一下这两种人物形象的谱系是必要的。

鲁迅笔下的农民当中,比较“健康”的很少:数来数去,似乎只有《社戏》中那帮朝气蓬勃的双喜、阿发们和粗朴、善良的六一公公。不过,如果剥除因“朝花夕拾”而产生的温暖氛围的话,这里清新、温暖的景象也就变得比较可疑了:那些双喜和阿发们不过是另一个少年闰土,若干年后,那深蓝的天空、金黄的月亮,将会苍茫晦涩起来,而海边沙地上的阳光少年也将变成一个神情木讷的只会低声叫老爷的“木头人”。至于六一公公,简直就面目可憎起来:只因为一个“大城镇”里来的“读书人”(一个小毛孩子)随意的一个“好”字,就高兴得手足无措起来,不仅不追究孩子们偷罗汉豆的罪过,而且还五体投地地感激起来,说什么“小小年纪便有见识,将来一定中状元……”[1]

不过,这话反过来说也一样:只有“夕拾”“朝花”的时候,一抹温暖的心情才激活了那个阴沉晦涩的农村,那些麻木不仁的农民才鲜活起来,否则,那些蚕妇村氓们不过是一些稀里糊涂地活着和死去的“小人物”,没有任何的生命力。

而那些“老爷”们却威风得很!

韩毓海有一个洞见:鲁迅通过小说《肥皂》表达了对启蒙内涵的权力因素的明察秋毫。[2]

这样的理解与文学史上通行的理解完全不同:根据八十年代文学史简单化的理解,先进人物就追求现代文明,而落后人物自然就是现代文明的坚定反对者,然而,“落后”的四铭和现代文明的象征肥皂、字典之间的关系不仅不是这样的,而且简直就截然相反,从而,《肥皂》这个小说的戏剧性恰恰就在于揭示了近代中国那些表面上反对“现代”、“西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统治者,内心里实际上对于“西方”表达出强烈的热衷、想象和敬畏,这根源于这些统治者对现实中的强权的热衷、想象和敬畏。正是这一对现实权力的敬畏和想象,推动他们成为本质化的传统主义者、“中体西用”或者“西体中用”者、乃至“全盘西化论者”,成为围着权力指挥棒团团乱转的“无特操”者。

我想在韩毓海的基础上来一个“狗尾续貂”:正如古旧如四铭者围绕“肥皂”和“字典”团团乱转所追求的不是其具体存在,而是其背后的一整套欲望和权力象征一样,这样的权力追逐者们早就对这一套把戏驾轻就熟了,在四铭的表演中只有一点是新鲜的,那就是话语/权力转型期的焦虑。

鲁迅笔下的乡村士绅们之所以言之凿凿,无坚不摧,就是因为这一点:他们是清清楚楚的“统治意识”的追逐者,因而,也就是同样清清楚楚的“统治意识”的产物,他们的言语不过是其统治意识的自然流露,所以他们的言语才有符咒般的力量,因为那是权力。至于他们穿的是长袍马褂还是西装革履,拿的是“屁塞”还是 “字典”,就无关宏旨了,因为,那不过是他们手中权力的话语显现。

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可以理解四铭面对肥皂和字典时难以言说的焦虑。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可以理解为什么阿Q在老派的赵秀才和新派的“假洋鬼子”面前的斗争都一样无疾而终。

然而,问题难道真的是这样吗?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在我看来,鲁迅先生笔下这种理智与情感的错位恰恰反映了现代启蒙主义话语自身的悖论:启蒙是一束光,它在试图照亮世界的时候,却忽略了自身内在的逻辑黑暗!这样的逻辑黑暗体现在鲁迅笔下就呈现为这样的景象:一方面它帮助鲁迅敏锐地捕捉住了形形色色的乡村精英强烈的权力欲望和这种欲望的疯狂言说如何压抑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农村,从而对他们进行了无情讥刺;另一方面,在对这些乡村精英规范而理性的话语进行无情地瓦解的同时,他却无力从这个话语的圈套中跳出来:在猛烈地冲锋中,他似乎离开了这些理性共同体,然而,我们惊奇地发现,他转了一个圈子之后,又以一种背反的方式回到了出发点。他似乎无法“告别”这个理性共同体和这个理性共同体的构造者——掌握了特定知识程序的知识分子、掌握了市场资源的资产阶级、掌握着各种行政法律程序的官僚集团,在本文中,就是掌握着各种权力的乡村精英阶层。

虽然深邃的怀疑已经将他们揭露得体无完肤了,可是,书写也到此为止:在意识到“乡村精英”和他们所掌握的理性资源勒索、压抑着农村和中国,因而向他们攻讦的时候,他却无法穿越这浓厚的屏蔽,在广袤而复杂的农村找到一种替代性力量,他甚至没有意识到中国农村其实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最懦弱的地方,因此,在同这些乡村精英搏斗的时候,他以一种扭曲的方式夸大了这些人和他们所掌握的资源的力量,所以,他无法直面一个包括迷信、祭祀、礼仪、戏剧甚至沉默等在内的农村文化生活世界,无法看到乃至想象一般民众活生生的文化生活以及这种文化生活在形成一个无边无垠的共同体的过程中所起的伟大作用。也许,直到女吊在悲凉的锣鼓中愤然登场的时候,直到诅咒一样的文字在临终前脱口而出的时候,他才真正从这启蒙的罗网中脱颖而出。

我们可以把话题拉得远一点:也许,只有在这个脉络中,我们才可以理解此后的毛泽东在看到延安平剧院演出《逼上梁山》之后的兴奋之情和因此写下的文字:“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但在旧戏舞台上(在一切离开人民的旧文学艺术上)人民却成了渣滓,由老爷太太少爷小姐们统治着舞台,这种历史的颠倒,现在由你们再颠倒过来,恢复了历史的面目,从此旧剧开了新生面,所以值得庆贺……”[3]

从这个意义上说,鲁迅所看到的既是一个真实的乡村,又是一个虚假的乡村;他的书写,既是一个敞开的过程,又是一个遮蔽的过程!

                        3

得出一个结论并不困难,困难的是如何正本清源,把问题的来龙去脉搞清楚。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回到中国历史上漫长的封建主义土地所有制和与其相适应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以及其演变和最终无可挽回的衰落;而后,考察乡村精英在这一历史变动中扮演的双重乃至多重角色,以及这种角色间的转化和后果;最后再回到我们的问题上来。

以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一整套封建主义制度并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有其自身的内部问题和相应的调节机制。这就造成了封建制度的形式和内核之间的有机互动,直到其为“晚清”和“民初”的现代性所瓦解,而化为一抹残照。

根据历史学的研究,魏晋之前,中国的封建主义主要是围绕着皇帝和皇权建立起来的,也就是说,皇帝以天的名义包卷宇内,囊括四海,以一己之“私”为天下之“公”;魏晋之后,官僚士大夫阶层在维护这种统治的基础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到了明朝末年,情况发生了更大的变化:地方豪绅和地主阶级成为封建制度的主要承载者,这种变迁在李贽、东林党人,尤其是顾炎武等人的思想中都有明晰的表现。尽管他们的出发点和目标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他们的言论中都渗透出了以满足个人的“小私”从而达成天下的“大公”的“理观”,而他们也正是用这个“理观”来对抗皇帝以一己之私为天下之公的“理观”的。这个新“理观”的真正负载者,就是当时的地方豪绅和中小地主阶层,也就是说,这个封建主义的统治方式逐渐经历了一个“下行”和向民间、向社会渗透的过程。[4]

到了清代以后,这个在明朝末年尚须以鲜血苦苦抗争的“理观”已经成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也就是说,从那时起,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和“一家一户”的“私”的宗族文化、家长制度已经相辅相成地成了彼此的原因和结果,并共同构成了封建制度的基础。而且,这种地方地主和豪绅制度在清末的“地方自治”运动和清政府的改良运动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而这种改良主义的现代化运动却有其自身的深刻矛盾:它既表现了封建国家企图以深入到地方的方式来拯救自己必然没落的命运的努力,也同时表现了封建主义无力回天的自我瓦解和崩溃趋向。在当时的条件下,这种趋向是伴随着面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国家“自强运动”而发生的,即允许地方豪绅有兴办企业和学校以及参与其它公共事务的权力,以此保障封建国家的税收和调整统治方式。[5]

晚清和民国初年矛盾重重的权力扩张运动导致了一个直接的后果:国家财政收入的逐渐增加和地方无政府状态的日益蔓延同步发生,换句话说,国家在加强对乡村社会的榨取能力的同时,却部分地丧失了对乡村社会的控制能力,有学者用“国家政权的内卷化”这一概念来说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中国国家政权的扩张和现代化过程。[6]

在这个“内卷化”的过程中,政权的正式机构和非正式机构同步增长,尽管正式的国家机构可以依靠这些非正式机构来推行自己的政策,但它却无法控制这些非正式机构,或者反过来说,在国家的正式机构利用这些非正式机构来推行自己的政策的同时,它也不得不与其沟通、妥协,甚至为它服务,成为它的代言人。因此,乡村社会中的非正式团体就直接或间接、完全或部分地代替了过去正式的地方组织,而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即在晚清这老大帝国逐渐瓦解的过程中,尽管帝国的行政机构在分崩离析,但旧秩序的重要基础——乡村精英的权威却不仅没有动摇,反而和乡村社会中多种多样的组织体系和权力规范纠缠在一起,组成一个“权力的文化网络”,[7]利用诸如宗教信仰、亲戚纽带等关系和组织中的象征与规范,赋予自己一种令人敬畏的权威。

正因为这一角色不但是乡村合法性权威的象征,而且还具有上通下达(既沟通乡村居民与外界的联系,而且还是国家政权深入乡村社会的渠道)的双重功能,所以,不仅乡村社会中的各种势力来竞争这一角色,国家政权等外来因素也参加了这一争夺。因此,要考察中国的乡村社会,就必须在“国家——乡村精英——农民”这一三角形的结构中来理解,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局限在一个“国家——乡村精英”的双层结构中来理解。因为,就像我们前面所说的那样:二十世纪前的国家政权没有完全渗入自然村,它直接的权力仅限于这个双层社会政治结构的上层,而对于更下面的层次,它一般只能透过乡村精英间接地行使权力,并依靠吸引下层结构中的上移分子来控制乡村。二十世纪中国的社会政治变迁,必须在这条基本的线索中来理解。

写到这里,必须对乡村精英这个词语的内涵做一个解释。

一方面,由于生态环境等的差异而导致以华北平原为代表的北中国农村和以长江三角洲为代表的南中国农村在生存环境以及相应的土地所有形式方面有所不同,而这样的不同又进一步导致了它们和国家权力的关系十分不同,因而两者应付国家权力的乡村组织也十分不同:在北中国农村,农民们形成了有组织的领导与国家政权交涉,村庄内有一种由“会首”组成的非正式的议事会,负责税收并统揽村庄内的各种事务;而在南中国农村,农民们并不直接面对国家政权,而主要是和居住在城镇中的不在村地主打交道,所以他们并无组织村政权的需要,农村社团主要由发达的家族关系来维持。然而,尽管有这些具体的差异,我们却不能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说北中国的农村主要由国家机器来控制,而南中国的农村主要由宗族势力来控制。因为,无论是在华北平原,还是在长江三角洲,如果只谈及一点而不兼顾其它,是无法了解任何一个地区的实际情况的。如果不考虑国家机器的作用,就无法理解长江三角洲的“宗族社会”或“地主制”,因为有功名的士绅和有财有势的地主是依赖官僚国家和科举制度而发达的;同样,在华北,虽然国家政权的作用要比宗族组织的作用大得多,但如果不注意为国家政权充当官僚的宗族和士绅自身的特点,对那里的社会也无法充分了解。所以,这两个地区的差别在于每个地区突出一个不同的组合,也就是说,它们是同一组织的两张不同的面孔。因为,它们发生、发展的制度基础是一样的:没落的地主制和同样没落的国家政权的结合,而且,它们共同的制度基础也生长于同一块土壤:高密度的小农经济。正是这一点,把这两个差异颇大的地区连接到一起,成为一个统一的中国和统一的国家机器的两大根据地。[8]

本文就用乡村精英这个词语表达这一内涵丰富的机制。

另一方面,学者们就国家政权在乡村社会中的作用也各执一词:一种观点认为乡村社会完全处在国家政权的摆布之下;另一种观点则相反,认为近代以前的乡村社会基本上处于国家政权所及的范围之外,而是由基于“互惠”关系组成的“道义社团”来组织、协调、管理的。然而,虽然这两个观点内容截然相反,可在逻辑上却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在看到问题一个重要方面的同时,忽视了另一个重要方面。可是,就像黄宗智在他透辟而细致的研究中指出的一样:中国的乡村社会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而是一个“一加一大于二”的问题。[9]因此,我们必须在乡村社会和国家政权的互动关系中来理解中国乡村,而乡村精英这个角色则是启动这一理解的一个最恰如其分的按钮。

以乡村精英领衔的村社集团确实对乡村社会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他们在与国家政权打交道(尤其是征收赋税)的时候,组织起来,与国家政权讨价还价,在这样一个“经纪”[10]过程中完成任务,因而避免了更多的勒索和克扣,此外,他们还维持公共利益,譬如修建义仓、兴修水利、维护法律和秩序等。

然而,必须指出,这个村社集团并不是一个透明的组织,也就是说,它在“保护”乡村社会免遭国家政权严酷压榨的同时,本身也是一个压抑乡村社会的组织,至少在明代的时候,这一组织的这种双重作用就已经十分明显了:它们一方面在农民们困难的时候,适当减轻他们的负担,甚至免除他们一定的租税和债务。但是,这样的举动却是极其偶然的,而且,这一组织还要求大家“各安其分”:士绅和地主保守自己做“老爷”的“分”,而农民们则保守自己做 “奴仆”的“分”,一旦谁破坏了这个“分”,就是大逆不道。然而,这个“分”的规定不仅是戴在地主脑袋上的权力冠冕,更是套在农民头上的紧箍咒。

而且,尤其严重的是,这种乡村精英的保护作用极其不稳定,很容易蜕变为一种变本加厉的勒索机制,也就是说,虽然这种经纪体制被赋予了一定的集体价值观念,然而,它却极容易受国家政权的影响,或者干脆沦落为其深入乡村社会的爪牙,在乡土中国已经遍体鳞伤的身体上再狠狠地攫取一把,把苦难深重的农民推向一个两手空空的黑暗世界。

进入二十世纪,乡村精英这一角色的双重作用及其变动,是席卷全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动荡的主要动力之一,因而,这一角色也是理解二十世纪中国社会、政治动荡最重要的关键词之一。

                            4

鲁迅笔下的正是这个时代的农村,是乡村精英从有限的“保护者”退化为恶劣的“摧残者”的时代,是他们竭尽全力在历史长河巨大的旋涡中垂死挣扎的时代,是政权、族权、神权、夫权这四条束缚在人民身上的绳索纠结成一条大毒蛇向农村和中国的咽喉猛扑过去的时代……

所以,我们才看到了鲁迅笔下一幕幕令人触目惊心的形象:通过四婶之口而传达出来的鲁四老爷的一句话[11]把一个体格健壮的女人击打得半死不活,而后在祝福的鞭炮声中不声不响地死去,因为,在这一傲慢与偏见的体制中,她连最基本的劳动权也被剥夺了;在人群中颇能折腾的阿Q,在秀才老爷和假洋鬼子的斥责面前失去了姓什么的权利,失去了革命的权利,而后在莫须有的罪名中不明不白地死去;在慰老爷和七老爷的威吓中,那在沿海三六十八村很有些名声的木叔和很是桀骜的爱姑不得不接受“离婚”(被抛弃)的命运……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鲁迅看到了一个真实的农村,更准确的说法是他看到了农村真实的一面,看到了士绅和地主强有力的一面,甚至也看到了这一阶级日益没落的一面。因为,在他笔下,这些“老爷”连一点历史的悲凉感也没有,剩下的只是一张凶狠、滑稽的面孔。

可是,这样的农村又是不完整的:他没有看到行将就木的士绅和地主背后那在生与死的抉择中挣扎着、战斗着的草根阶层,没有看到他们前仆后继的生命力和战斗力。

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鲁迅看到的是一个虚假的农村。因为,尽管他看清楚了那些压迫者的丑恶嘴脸,并且化笔为刀,给他们以无情的打击,可是,他无法意识到,对封建主义生产方式的彻底革命,不能由地主阶级、地方士绅以及由他们转化而来的“有中国特色”的资产阶级或者由这多种身份组合而成的阶级或阶层来完成,所以,他无法看到推动中国农村和中国历史向前发展的真正动力——中国农民阶级和由他们转化而来的城市无产阶级!因为,如果说历史或者对历史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湘里妹子学术网 ( 粤ICP备2022147245号 )

GMT++8, 2024-4-25 14:48 , Processed in 0.13910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