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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每日新报 编辑: 常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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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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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市教委获悉,今年10月1日起,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凡是想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都可以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参加考试认定。通过认定的人员将主要在国内的中学、大学或是在国外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
参加认定人员的范围扩大
以往认定对象只针对国内在岗对外汉语教师,目前认定范围扩展到已经或打算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对经认定达到相应标准的人员,颁发《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以下简称《能力证书》)。
认定基本条件
《能力证书》申请者应热爱汉语教学工作、热心介绍中国文化、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须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和必要的普通话水平。其中的中国公民应具有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水平。
《能力证书》分初、中、高级三类
取得初级证书者应当具备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的基本知识,能够对母语为非汉语学习者进行基础性的汉语教学工作;
取得中级证书者应当具备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的较完备的知识,能够对母语为非汉语学习者进行较为系统的汉语教学工作;
取得高级证书者应当具备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的完备的知识,能够对母语为非汉语学习者进行系统性、专业性的汉语教学和相关的科学研究。
获得证书须通过哪些考试
申请初级证书的考试科目为:现代汉语基本知识、中国文化基础常识、普通话水平。
申请中级证书的考试科目为:现代汉语、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理论、中国文化基本知识。
申请高级证书的考试科目为:现代汉语及古代汉语、语言学及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理论、中国文化。
其中,申请中级、高级证书者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中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甲等以上。
此外,对外汉语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可免试申请《能力证书(中级)》;对外汉语专业方向毕业的研究生可免试申请《能力证书(高级)》。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可免试汉语类科目。何时通过各门考试,何时申请证书,没有时间限制。
申请认定需要提供6项材料
《能力证书》申请者必须向申请受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1)《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考试科目者须提交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凡是在申请证书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经认定委员会核实,不予认定;已经获得《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者,由认定委员会予以注销。
这项认定工作每年定期进行。申请证书者须先通过能力考试,凭考试合格成绩申请证书。申报考试和申请证书的具体时间及承办机构由认定委员会决定。
由于《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从今年10月1日起已开始施行,1990年6月23日发布的《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定办法》同时废止,《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失效,必须更换《能力证书(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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