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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语言:一种特殊的指意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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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1 23: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潘繁生 来源:http://www.eywedu.com/xiucixuexi/xcxx2006/xcxx20060609-1.html

  诗歌语言不同于日常语言和科学语言,它们在能指上没有差别,其差别只在于所指,即指意的差别。要读懂或正确理解一首诗的所指和指意,就必须要研究作者的表述意图。对于诗歌语言的交流来说,上下文之间的结构语境对于理解固然需要,社会历史文化的大语境或背景对于理解固然也需要,但是,如果不研究、不考察表达者或作者的特殊指意或表述意图,这种交流与理解终归失败或者说不能达到正确的理解。上下文的结构语境和社会历史文化的大语境,是所有语言交流必须具备的条件,但对于诗歌语言的交流来说它只是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如果仅仅依据于这两项充分条件,我们并不能对于诗歌的语言进行正确的理解。对诗歌语言的正确理解,必须有赖于倾力把握作者的特殊指意。应该说,作者的特殊指意构成了诗歌语言交流与理解的最重要的“背景”。

  所谓的作者的特殊指意,就是指诗人根据自己的特殊表述意图而设计的意思或意义场。诗歌语言的特殊指意,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谈。

  第一,对字典意义的超越与背离。

  诗歌语言与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的能指是相同的,它们的差别在于所指即指意的差别。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的所指或指意,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字典意义。所谓字典意义,是指社会的群体人共同约定的意义,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的交流与接受,总是依赖于字典上已经确定的意义来进行,而字典上每一个字词的意义,又都是使用这一语言的社会群体事先共约的。比如“月亮”、“太阳”一词,它的字典意义,乃是指一个宇宙空间里的相对位置中的物理存在,包括指它的体积、能量等物理现象特征。当我说出“中午的太阳很热”、“今晚的月亮很圆”这句话时,我所传达的意思就是根据字典意义来进行表达的。我与接受者之间的交流与理解即为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的交流与理解。而诗歌语言则不同,诗歌语言总是在不断地超越与背离字典的常规共约意义,布鲁克斯说:“科学的趋势必须是使其用语稳定,把它冻结在严格的外延之中,诗人的趋势恰好相反。是破坏性的,他用的词语是在不断地相互修饰,从而相互破坏彼此的字典意义”。比如像月亮、太阳、松、竹、梅、橄榄、丁香……等,它们在诗歌语的文学交流中,总会因诗人在表达时不断超越与背离字典意义并赋予其新的意义,从而使接受者在接受理解时会产生一种陌生化的感受,并获得一种审美的愉悦。陌生化所带来的惊讶感和读者注意力的集中,其本质是诗人特殊指意的结果。我们最为熟知的马致远的“枯藤、老树、昏鸦”、“古道、西风、瘦马”这样的名句,作者在使用这些词汇时已经超越并背离了字典的常规共约意义,并根据自己的表达意图,在特设的情境结构中,赋予了这些词汇以新的意义。其实像“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这些词汇,它们已经被诗人赋予了字典常规共约意义中并不具有的“愁”、“思”这样的意义。而“愁”、“思念”这样的意思和意义,恰恰是作者的有意创造,恰恰是诗人对字典常规共约意义的超越与背离,而读者正是在这样一种全新的意义理解中获得了审美愉悦。

  诗歌语言的能指与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的能指没有差别,它们是同样的字形,同样的发音,它们的差别在于所指的差别即指意的差别。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的所指,总是指在历史上形成的稳定而常规共约的意义所指。而诗歌语言的所指则不同,它总是这样那样地超越和背离字典意义。雅各布森说:“诗的功能在于指出符号和指称的不能合一”。这里的“符号”即为能指;这里的“指称”即为所指和指意,并且是指字典上的所指与指意。从最高意义上讲,诗歌语言是对字典意义的“有组织的侵犯”。我们通常所见的各种修辞格,例如比喻、象征、夸张、反讽、倒置、重叠等,都是作者对字典意义“有组织的侵犯”的例证。即使诗人不使用那样一些新奇的比喻、象征、夸张、反讽等修辞格,而只使用普通语言的方式进行表达,但此中也一定包含了对字典意义的“有组织的侵犯”与超越。以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句为例,此句中的文词及其句式几乎就是普通语言的表达方式,但可以肯定的是,其中一定包含了诗人的特殊指意。因为包含了诗人的特殊指意,故笔者将之称为“拟普通语言”,也就是说,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普通语言。对于这种“拟普通语言”,是不能简单地按照字典的意义进行理解的。在陶渊明这句诗中,其“符号”与其字典意义的“指称”乃是处于一种“不能合一”的状态,而这句诗的特殊指意,显然是指“恬淡”、“无欲”、“自由”等这样的文化含义。如果我们只是沿着字典的意义去理解,我们只能理解到一个旅游观光者游山玩水的意思或指意。而这样的理解,显然不是文学的理解。实际上,这句诗中每一个字与词,都淹没在诗人特设的“恬淡”、“无欲”、“自由”等文化意义的光晕之中。

  那么,这是不是说诗歌语言与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没有关系呢?不是。诗歌语言与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确实存在着某种关系,这就是:诗歌语言以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为背景。但笔者对于“背景”的理解,与学界一般的对“背景”的理解不同。学界一般的对“背景”的理解是这样:诗歌语言是以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为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拓展的一种语言.诗歌语言的指意也是以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的指意为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拓展的一种指意语言。这样,诗歌语言与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就构成一种依赖性“背景”关系。但是笔者认为,诗歌语言与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不是一种依赖性的“背景”关系,而是一种反抗性的超越性的“背景”关系。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字典意义的“靶的”,诗歌语言将不知道如何超越与反抗;只有诗人知道了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的字典意义,诗人才能以之为“靶的”进行有意的并且有组织的侵犯,才能使诗歌语言获得“诗性”和“文学性”。诗歌语言总是这样那样地超越并反抗着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的指意,从而使自己获得“诗性”和“文学性”的资质。

  第二,主观的个性化的指意功能。

  诗歌语言对字典意义的超越与背离,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指诗人主观的个性化的指意功能。对于诗歌表达来说,诗人完全可以不按照字典的常规共约意义从而赋予能指以新的意义所指,甚至可以说,人类文字中所有被固定下来的能指,都可以被诗人赋予新的意义所指。诗歌的指意,纯属是诗人主观的个性化的指意,语言能指每一次被赋予新的意义所指,就意味着语言的“诗性”或“文学性”被诞生一次,而诗人正是依据这一原则来使用能指符号的。比如我们前面所举的诸如月亮、太阳、松、竹、梅、鸽子、橄榄、香草、美人等词汇,作为能指,它在字典中是固定不变的,但诗人在运用时,它的意义却是丰富的,甚至是无限的。诗人完全可以根据他的表达需要,对其指意进行主观的个性化的特殊设定,无论是古典诗歌还是现代诗歌都遵循着这一原则。以温庭筠的“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商山早行》)句为例,此中的六个词汇,显然不能理解为作者在简单介绍某种景致,显然这里面包含了作者的特殊指意。这种特殊的指意,倒是欧阳修理解得比较到位:“道路辛苦,羁旅愁思,岂不见于言外?”(《六一诗话》)以庞德的“人群中这些面孔幽灵般显现,湿漉漉的枝条上的许多花瓣”句(《在地铁车站》)为例,“湿漉漉的枝条上的花瓣”,已经另有所指,它指意地铁车站中匆匆“人群”的某种状态。再以车延高的“心的肩膀还扛着,脚却不听使唤”(《月下的我》)为例,句中的“肩膀还扛着”和“脚却不听使唤”,则包含了作者的深刻寓意,已经远离字典的本来意义。

  诗歌语言的字、词的“诗性”或“文学性”取决于诗人主观的个性化的指意功能,诗歌语言的结构形式(诗歌语言的字、词的展开——句子或篇章)的“诗性”或“文学性”也取决于诗人主观的个性化的指意功能。以美国诗人威廉斯的《便条》和中国当代诗人于坚的《零档案》这两首诗为例。《便条》:我吃了/放在/冰箱里的/梅子/它们/大概是你/留着/早餐吃的/请原谅/它太可口了/那么甜/又那么凉。‘便条》是威廉斯颇有名气的佳作。这篇作品,若将其文字连缀起来,不过是一篇普通语言的留言条。但是,这篇作品惟其包含了诗人的主观的个性化的指意,才使得这一结构语言变成了“诗性”语言或“文学性”语言。这篇作品的主观的个性化的指意,大致会有这样一些:无私的奉献、爱、人间温暖、感恩、被助者心灵的快慰……等等。这篇作品,惟其经过这样的“变味”和“变意”后才会引起阅读者的审美注意,才会给阅读者留下无限遐想的空间。《零档案>:照片半寸免冠黑白照/姓名横竖撇捺/笔名 11个(略)/性别在南为阳在北为阴/出生年月 甲子秋风雨大作/籍贯 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年龄三十功名尘与土/家庭出身 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职业 天生我才必有用/工资小菜一碟 何足挂齿/文化程度少壮不努力 老大徒悲伤/本人成分 肌肉30公斤 血5000CC 脂肪20公斤骨头10公斤毛20克眼球1对肝2叶鼻子1个/婚否说结婚也可以说没结婚也可以信不信由你/政治面貌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民族遥远的东方有条龙。于坚这首诗几似于公文结构语言,设若我们沿着公文结构语言的理解方式去阅读,几乎没法读懂它。而实质上这首诗里包含了诗人的独特的生命感悟。尽管读者还不能穷尽诗人独特而具体的指意,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里面一定寄予了作者独特生命体验的很多含义。比如“民族:遥远的东方有一条龙”、“家庭出身: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而混蛋”、“出身年月:甲子秋,风雨大作”等句,可明显地感受到诗人的独特指意,即便是整个作品结构,也却是为作者传达独特生命体验而设置的。

  当我们指出诗歌语言作为一种特殊的指意语言两项特征之后,还必须引出另外一个维度,即接受者这一维度。接受者是诗歌语言特殊指意实现的不可分割的一环。不过,这层关系应当是这样的关系:诗歌语言的接受者须“迎合”和“牵就”诗人的特殊指意。运用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进行交流,接受者是不承认表达者的主观的个性化的特殊指意的,接受者只依据字典意义进行理解,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交流逻辑的严谨性即体现于此。设若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交流依据的不是字典的意义,那交流便失去了基础,或者说表达者传达的东西接受者无法听得懂,甚或接受者可以指责表达者说的是“疯话”、“废话”。因为,所有的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的交流只能依赖于字典的常规共约意义及其义项进行,否则交流将不能实现。

  而诗歌语言不同,诗歌接受者与诗人的关系是一种“屈从”的关系。诗歌接受者的接受态度的转变尤为重要。在诗歌交流中,接受者总是承认并允许诗人对语言符号有进行主观的个性化指意的特殊权力,并乐意对诗人的个性化指意进行智力“猜谜”。如果没有这个前提,这种交流也将无法实现。因为,不承认这个前提,交流便落入了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的交流模式。因为落入了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的交流模式,接受者便可依据字典意义批评和指责文学表达者的表达的不真实、不客观、不合理,甚或可以斥之为“编造”。但须知,这种批评与指责,只是按字典的常规共约意义来理解作品表达的。以屈原的《离骚》为例。汉代对屈原《离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一种以王逸为代表,另一种以班固为代表,两者的理解与评价大异其趣。班固在其《离骚序》中认为,屈原“多称昆仑冥婚宓妃虚无之语,皆非法度之政,经义所载,谓之兼《诗》风雅而与日月争光.过矣。”王逸承接了刘安的《离骚》“与日月争光”的评价,于《离骚经序》曰:“《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喻。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灵修美人,以比于君;宓妃佚女,以譬贤臣;虬龙鸾风,以托君子;飘风云霓,以为小人。”两者评价的差距,主要是接受理解上的差距。班固依照于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的交流理解模式,当然会得出“昆仑冥婚宓妃”及“香草”“美人”等为“虚无之语”的评价结论,当然会认为它与当时最常规的“法度”与“经义”不容。班固的错误在于,没有尊重作者的特殊指意。而王逸则不同,他“迎合”和“牵就”作者的特殊指意,认为“香草”“恶禽”、“美人”、“宓妃佚女”、“虬龙鸾风”、“飘风云霓”等都有着作者的独特的寓意与寄托。单从字典意义,是没有办法读懂《离骚》这篇作品的,也没有办法理解作品所传达的意境。

  当然,诗歌语言的特殊指意功能实现必待于接受者的参与。但这种参与是有条件的,即接受者必须有一个接受态度的转变,必须“迎合”和“牵就”诗人的独特指意。设若没有接受者的“迎合”和“牵就”的态度,诗歌语言是不能成就其语言的“诗性”和“文学性”的。比如像“送人一朵玫瑰,手有余香”,“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在我后院,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棵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鲁迅《野草·秋夜》);再比如像威廉斯的《便条》、于坚的《零档案》,如果是一个小学生阅读,如果这个小学生只是按照字典的意义进行阅读,并不“迎合”和“牵就”文学表达者的独特指意,上述的诗句与诗作,与普通语言和科学语言没有差别。只有“迎合”和“牵就”文学表达者的独特指意,上述的诗句与诗作,才能显现出“诗性”和“文学性”特征,才能显现出“语言的诗意用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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