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里妹子学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021|回复: 2

论建立规范的武警术语体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2-11 15: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李苏鸣

一、武警术语研究和使用的基本状况

   自80年代初武警部队重新组建以来,武警术语的标准化工作日趋引起各级机关和部队的普遍关注。武警总部制发的一系列法规性文件陆续对一些常用术语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明确的限定;武警院校编写的一些教材还以附录的形式对部队常用术语予以解释;《武警学术》等刊物也曾对一些术语的定义和使用发表过争鸣意见。但总的看来,武警术语的标准化工作还很薄弱,全国武警部队至今没有一套权威的、规范的、完整的术语。武警术语的研究和使用主要呈现以下基本状况。
    1、武警术语逐渐形成体系。术语是反映某学科、某行业性质、任务以及与其有关事项的系统语汇。一定的专业语汇系统以一定的学科、行业的性质、任务为中轴,并以此区别于一般语汇和其它学科、行业的专用语汇。武警部队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卫国家内部安全的历史使命。御外和内卫任务的分工,使得武警术语与军语有了一定的区别;而武警部队所具有的武装力量组成部分的性质与公安机关性质的不同,又使得武警术语与公安术语有一定的区别。随着武警部队安全保卫任务这一轴心,武警术语逐渐形成体系,在战术技术、编制体制、武器装备、政治工作、后勤保障、警种分工等方面都有一套与性质和任务相适应的、有别于现行军语和公安术语的专门用语。例如:“目标单位”、“外围警戒”、“监区看押”、“劳作区看押”、“监所看守”、“监墙哨”、“城市武装巡逻”、“使(领)馆警卫”等等术语,就是仅适于武警部队的。
    2、武警术语与多科术语相互交融。国内安全保卫任务极为繁杂,仅从武警内卫部队担负的基本任务看,就有警卫、守卫、守护、看押、看守、城市武装巡逻、处置突发事件等。繁杂的任务,使武警部队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密切关联,甚至在有些术语的使用上难分彼此。例如:“犯人”、“监狱”、“狱政管理”、“管教队”等是武警与劳改管理部门的共用术语;“逮捕”、“治安暴力案件”、“保护现场”等是武警部队与公安部门的共同术语。武警部队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按照解放军的建军原则、宗旨和一系列规章制度建设、管理部队,因而,在武警部队大量的工作中,沿用现行军语的现象相当普遍,例如:“战备”、“战斗队形”、“战术思想”、“速战速决”、“配属”、“转隶”、“归建”、“态势”、“机动兵力”、“配系”、“梯队”、“接合部”、“决心”、“定编”、“编制职务”、“单兵武器”、“查铺查哨”、“三大民主”、“后方勤务”等等。
    3、武警术语确立和使用不尽规范的情况比较突出。由于体制多次变更等原因,武警术语的标准化工作一直没有摆上议事日程,尤其是术语的确立和研究更显薄弱;一些机关和部队术语规范化的观念不强,甚至一些权威性、法规性很强的文件对术语的诠释和使用也不太严谨。比如,最近有一份法规性文件在对武警部队贯彻《内务条令》的问题作补充规定时,不恰当地使用了“警徽”这一术语。在军语中,“军徽”和“帽徽”所指称的并非同一式样,这一文件把武警帽徽与“警徽”混为一谈。实际上,武警帽徽与公安、安全、司法、法院、检察院等政法系统中人民警察的帽徽完全一致,并不是如这份文件所述:“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象征”。又如,“军人委员会”这一组织在武警部队的称谓也相当混乱,近年来一些法规性文件就先后使用了“武警军人委员会”、“中队武警委员会”、“武警士兵委员会”、“中队士兵委员会”等称谓,这一术语至今未能在全国武警部队统一。
    上述三个方面的特点未必能反映武警术语研究与使用的全貌,但从中也可略见一斑。武警术语的系统研究已迫在眉睫,武警部队正规化建设呼唤着武警术语标准化工作早日展开、早出成果!

   二、广义的武警术语和狭义的武警术语

   从武警术语的适用范围看,武警术语可以分为各警种通用术语和各警种专业术语两大部分。
    各警种通用术语有两个来源,一是武警部队专门术语,如“警官”、“警衔”、“警营”、“警士长”、“国内安全保卫”等。这类术语绝大部分仅适用于武警部队,一部分虽可与其他系统通用,但做为武警术语时,它们有特殊的含义,如“双重领导”等。二是取之于军语或政法部门的术语,如“组织指挥”、“军事训练”、“行军”、“执法”、“警械”、“正当防卫”等。
    各警种专业术语包括内卫部队、边防部队、消防部队、警卫系统、水电部队、交通部队、黄金部队、森林警察部队等警种的术语。这一部分的术语情况较为复杂。内卫部队的专业术语尚未形成规范体系;边防部队的部分术语已列入军语(如“边防政策、边防会晤、边界勘察、边境管理”等),部分术语尚未规范;消防部队、警卫系统分别有了专门的术语典籍或列入公安术语;水电、交通、黄金、森警部队的专业术语分别与水利电力工程、金矿地质勘探、公路交通工程和林业术语相互交融。国家标准《确定术语的一般原则与方法》(GB10112──88)指出:“任何学科领域的术语集合都不应是随意的,而应是构成与概念体系相对应的术语体系。”因此,广义的武警术语显然应是由武警部队通用术语与内卫、边防、消防、警卫、水电、黄金、交通和森警部队专业术语构成的一个完整体系。
    相对于广义的武警术语面言,我们把归入军语体系的武警术语称炎狭义的武警术语。军事科学院1982年1月增修的《军语》对“军语”一词是这样解释的:“〈军语〉军事术语的简称。表述军事概念的语词。”除内卫、边防部队外,其它警种的专门术语大部分不表述军事概念,因此,这些术语不宜列入军语体系。

   三、确立军语体系中武警术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总的来说,武警术语的标准化工作应遵守国家标准《术语标准编写规定》(GB1.6──88)和《确立术语的一般原则与方法》(GB10112──88,并应符合“军语”这一术语所确定的内涵和界定的外延。
    根据武警术语研究和使用的现状,我们认为,确立军语体系中的武警术语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应赋予语言表达形式以准确的定义。目前使用中的一些重要的武警术语基本上出自于一些法规性的文件。这些术语中相当一部分只有语言表达形式而无准确的见诸文字的定义。机关和部队在使用中只能靠术语有法规性文件中的语境,概略地把握它的含义。由于不能掌握术语的准确定义,往往导致对术语理解和使用的分歧。比如,对“外围警戒”这一重要术语,就一直没有权威的、准确的文字解释,尽管现行军语中有“外围”和“警戒”这两个术语,但它们意义的简单相加并不等于武警术语中的“外围警戒”。在使用中,有的人认为“外围”是指监区围墙外,有的人认为“外围”指监舍外,围墙内,这一歧义影响到部队的执勤范围、哨位布设、用兵标准问题,事关重大。
    第二,应对确立武警术语有构成或派生意义的部分军语“术语根”的定义进行修正。在现行的军语有一些组合生成能力很强的术语,我们称之为“术语根”。例如,“军事”这一术语就可能同其它词语组合成“军事计划”、“军事设施”、“军事基地”、“军事力量”、“军事价值”等50多个术语。有些军语“术语根”在编制时主要着眼于军队,并未考虑武警部队的特点,因而,武警部队在使用由其参与构成的系列术语时往往手足无措。例如,“军人”这一组合生成能力很强的术语,在《军语》中的定义是:“军队中有军籍的人员”。据此,武警部队的现役人员便不宜称为军人,由此推演,“军人委员会”、“军人大会”、“军人誓词”、“军人仪表”、“军队姿态”、“军人职称”、“转业军人”、“退伍军人”、“复员军人”等术语,武警部队欲用之而不能,许多文件在草拟时总为武警官兵能否称之为“军人”而左右为难。因而也产生了诸如“武警委员会”、“士兵委员会”这些不论不类的“术语”。又如,“军籍”、“军龄”、“军属”这类武警部队始终沿用的术语,如果从《军语》中下的定义来看,似乎也属误用,但“舍之其谁也”?看来只能从修正这些军语的定义着手解决这一问题。
    第三,应慎重使用更换军语语素生成武警术语的方法。现行许多武警用语是采用更换军语语素的方法而生成的,如军容风纪→警容风纪、战斗文书→执勤文书、军史→警史、前方指挥所→现场指挥所、军士→警士等等。采用这种方法生成武警术语,对于正确地表述和区别武警与解放军的同类指称对象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采取这种方法时应顾及整个术语体系的协调统一。比如,把语素“军”更换为语素“警”的作法就应慎重使用。现行的武警用语在这一问题上已造成许多矛盾。如果说,根据“军官”、“军营”、“警衔”、“警容风纪”、“警地两用人才”等尚属准确实用,那么,根据“军属”、“军需”、“军马”、“随家家属”仿拟出的“警属”、“警需”、“警马”、“随警家属”就显得相当牵强。同一个“军”字,在同一武警术语体系中,为什么有时可以更换为“警”字,有时却不能更换?怎样使武警术语体系协调一致?这些都是在确立术语时不能认真研究的问题。
    第四,就尽快废止和淘汰一些不规范的武警用语。近年来,一些不规模的用语在武警部队得以流行。不规范的中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有其名,无其实,没有特定的指称对象。如“警徽”、“警旗”之类。二是同一指称对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术语。如“武警边防部队、公安边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警卫系统、公安警卫系统”等等。这类问题与现行体制有一定关系。三是不规范的仿拟军语(实便见上文)。四是部队番号使用相当混乱,以一个武警总队的番号为例:在一些具有较强权威性的文件中,常可以看到诸如“武警福建省总队”、“武警福建总队”、“福建省武警总队”、“福建武警总队”这类不知孰是敦非的番号。“南京军区”不能称作“南京市军区”,“福建省军区”也不能称作“福建军区”,这对解放军来说已不成问题,武警部队番号使用混乱的情况同术语标准化工作落后的状况是有直接关系的。以上这些问题如不引起重视,不尽快予以规范,一旦形成习惯就难以纠正了。

      综上所述,武警术语列入军语体系是一项具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工作,对武警部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但是,部队建设存在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可能给武警术语的确立带来一些困难,要形成一套完整的武警术语体系,还需经过艰苦的努力。
发表于 2005-4-3 22: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针见血!分析透彻,很是中肯,对当今武警部队的建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发表于 2005-4-3 22: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冬虫夏草先生对1楼下的评语还真不错
蛮俗套蛮规范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湘里妹子学术网 ( 粤ICP备2022147245号 )

GMT++8, 2024-4-26 01:58 , Processed in 0.102202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