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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onkey-E

吕叔湘《语文常谈》: 一字多义与数字同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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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3 19: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自小写繁体。在记忆中,好像没有学过副词要写“祇”的。台湾教育部的《国语辞典》虽然有“祇”,但更多的是“只”的例子。我有一本1980年在台湾出版的《大林国语辞典》,甚至没有收入副词的“祇”。

所以,我想,“这只有一只猫”可以转换为“這只有一隻貓”的。当然这不会减轻简繁转换的困难。
发表于 2005-3-13 22: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的办法是让繁简体一一对应,那就不用转换了.

现在北京正在修订<规范汉字表>,也许能采纳我的一些想法,把某些繁体字收进来.那样的话,转换起来将方便的多.
通过词语让电脑识别,也是个办法,但是语言是发展的,新词语不断诞生,转换程序就要不断修正.
发表于 2005-3-14 00: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只"

影達先生说得很对.
两岸在"只"有趋同倾向,好像香港反而更传统一些.
在过去的繁体里,副词大多用"衹",也用"祇","只"是个俗字.<中华大字典>可证.
现在<异体字字典>也把"只"作为正体字了.
发表于 2005-3-14 11: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秋原 于 2005-3-13 22:52 写道:
现在北京正在修订<规范汉字表>,也许能采纳我的一些想法,把某些繁体字收进来.那样的话,转换起来将方便的多.
通过词语让电脑识别,也是个办法,但是语言是发展的,新词语不断诞生,转换程序就要不断修正.


对计算机而言,国家颁布的且使用最广泛的字符集,按时间顺序应该是:GB2312、GB13000(兼容GBK,微软称字符集CP936),然后基本就是GB18030(兼容unicode/ISO 10646)。
从GB2312基本是简体字。
GB13000是包括进了不少繁体,估计港台常用的都可以囊括进去了。
GB18030收录的更多,连中国少数民族字体都收录了。可以认为这个是unicode的国标编码。

但是这个并不意味着国家提倡使用繁体字,字符集收录部分日语片假名、少数民主字体、繁体字,只是为了更方便的交流。
问题是,“标准”简体应该以什么为依据?每个异体、繁体,应该对应到哪个标准字符?
对应到GBK里面是否合适?GBK是现在的实际工业标准,也包括的绝大多数繁体。
GBK有效字符达两万多,GBK标准:
http://www.microsoft.com/globaldev/reference/dbcs/936.htm

是不是该发布新版本的“汉字总表”了?是不是该发布汉字规范的方法了?对于繁体、异体字不提出官方权威转换方法,怎么要求用“规范字”?

PS:现在的简体、繁体转换软件,都是不同公司不同做法,原因就是没有国家标准。
发表于 2005-3-14 12: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秋原 于 2005-3-14 00:13 写道:
影達先生说得很对.
两岸在"只"有趋同倾向,好像香港反而更传统一些.
在过去的繁体里,副词大多用"衹",也用"祇","只"是个俗字.<中华大字典>可证.
现在<异体字字 ...


秋先生觉得,是否应该简繁体转换,应该分别对待?
例如简体转换到香港繁体,简体转换到台湾big5等等,分别对待?

转换到“香港汉字”可以有一定依据,因为香港政府使用BIG5-HKSCS标准。
比较麻烦的转换到台湾繁体,因为当地政府没有制定BIG5之后的标准,BIG5编码由于不够用,现在估计是BIG5-CP936作为实际工业标准。但是CP936和DOS时代的BIG5-Eten字符集并不兼容,于是又有BIG5+,Big5E,估计当地政府不强制执行某个标准,只能看着办了。例如,分别对待big5, big5e, big5-Eten, Big5-CP936分别制作转换?

大陆汉字编码,每次都是国家标准,而且与旧标准相容,这个是最值得称道的。香港也经历了Big5到hkscs,也是新标准相容旧标准。
文字标准直接关系到信息交互,看来还是一定要政府制定规范并强制执行。
发表于 2005-3-14 13: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個人文方面的問題:目前以人民網或新華網某些從簡轉繁的例子來看,很大的問題出在大陸方面的專家,對繁體中文的校正能力喪失(或許可說是新版本的大陸繁體用法);曾見到北大一名教授的軟體繁體說明,通篇都是用“規范”一詞,或許在大陸看來正常,但對台港使用者會不知所云(規範)。

另一個明顯的例子是國學網站的陳寅恪&#8231;《柳如是別傳》:是以GB繁體編制成的,但內文中(就繁體來看)的錯誤字詞太多,這原因我想也是出於上段的理由,畢竟國學網站是很用心編校這本書的原文的(其實我希望他們出的是GB簡體版,轉換之後錯誤可能還少些)。以上提出文化層面的問題,姑且參考!

P.S.以前曾討論過造成無法判讀、造成歧異的字詞如何消除;在我作簡至繁的轉換過程中,覺得大陸方面有約200多個詞作更細緻的規範,將會解決大部份問題。我的簡轉繁校正字詞已到5000組了。另,簡轉港或臺的繁體不會是大問題,目前都向Unicode兼容方向前進)
发表于 2005-3-14 13: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Artvine说的有道理。
文字应该是政府规范、强制使用的。因此政府应该负起主要责任。
例如,大陆的汉字“规范化”工作,可以认为是繁体、异体字到标准汉字的规范,包括《规范汉字总表》、《繁体、异体到标准简体对照转换表》等等。
台湾情况也应该一样。
香港呢?也有一些本地的汉字,例如“香港深水埗”,里面的“埗”(土步)似乎是只有香港才用的字,如果香港本地作标准化,也应把“香港深水步”之类的写法标准化为“香港深水埗”。

香港繁体->大陆简体,规则由大陆政府定。其他地方的汉字转换到繁体,用于香港地区的,由香港政府制定,以香港繁体(HKSCS标准)为依据。其余以次类推。
这个是现阶段汉字“规范化”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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