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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等义成语的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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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1 15: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姚鹏慈

  [摘要] 从语言应用角度看,等义成语(也就是多形成语,即同一条成语具有几个不同的形体)的存在,弊大于利,它属于汉语词汇规范的对象。本文通过《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对等义成语的“定式”(即常用的规范的标准形式)和“或式”(即非常用的其他规范形式)编排的考察,肯定它在促进等义成语规范化方面所作出的积极努力,同时也指出其中的某些不足,供词典编写者参考。
  [关键词] 等义成语;定式;或式;《现代汉语词典》

  凡意义相等、用法相同的成语,叫做等义成语。从形式看,它也就是多形成语,即同一条成语具有几个不同的形体。其类型大致可分为三种。一是语素变换型,指的是有一个语素不同的等义成语。下可分(黑圆表示该语素不同):1、●○○○类,如:疾恶如仇/嫉恶如仇、明镜高悬/秦镜高悬。2、○●○○类,如:名副其实/名符其实、无隙可乘/无懈可乘。3、○○●○类,如:苦尽甘来/苦尽甜来、棋逢对手/棋逢敌手。4、○○○●类,如:无动于衷/无动于中、信口开河/信口开合。二是语素异序型,指的是语素相同而排列次序不同的等义成语。下可分:1、A○○○类(以首条成语的四个语素ABCD为基准,后一条,第一个语素A居首),如:尔虞我诈/尔诈我虞、用舍行藏/用行舍藏。2、B○○○类(后一条,第二个语素B居首),如:不自量力/自不量力、肩摩毂击/摩肩击毂。3、C○○○类(后一条,第三个语素C居首),如:唇枪舌剑/舌剑唇枪、失之交臂/交臂失之。4、D○○○类(后一条,第四个语素D居首),如:遐迩闻名/名闻遐迩、炙手可热/热可炙手。三是综合型,指的是不属于上述两型或上述两型相融合的等义成语,如:天差地远/天悬地隔、烟消云散/云消雾散、衣锦还乡/衣锦荣归。
  一条成语,在人们相习沿用的过程中,产生不同的形体,是很自然的。不过,从语言应用的角度考虑,等义成语的存在,弊大于利。它会给人们学习、掌握和运用成语带来不必要的负担,给计算机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也会带来诸多不便。因此,等义成语的规范化,使其最终只具有一个“定式”,即常用的规范的标准形式,是十分必要的了。
  陈章太先生指出:“语言规范有自发规范和自觉规范两种形式,自发规范是社会在语言应用中自然的调节行为,是比较消极的规范形式;自觉规范是人们对语言应用有意识地采取某些措施,进行必要的干预,以维护语言的纯洁,促其健康发展,便于社会应用,这是一种积极的规范形式。我们需要了解、重视自发规范,但更要研究、提倡、加强自觉规范。”(1)
  以“推广普通话、促进汉语规范化”为已任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6年,下称《现汉》),在等义成语的“自觉规范”方面,作出了自己的努力。
  据我们统计(2),《现汉》共收录四字格成语3262条(3),其中带有“或式”(与列为主条的“定式”相对应的、非常用的其他规范形式)的成语有370条(4),占所收成语总数的11%。而“或式”共计404个(因存在带有两个以上“或式”的成语29条)。这些“或式”的类型分布情况是:语素变换型的241个,语素异序型的107个,综合型的56个,依次占“或式”总数的60%、26%和14%。
《现汉》编写者遵循语言发展规律,依据“约定俗成”的原则,在规范等义成语方面,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做法应当充分肯定,它有力地促进了等义成语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一,一批成语的“或式”不予收录,以促使其早日“定于一尊”。据我们掌握的语料来看,常用成语中带有“或式”的将近40%,比例相当可观。而《现汉》带有“或式”的成语只占11%,大部分“或式”都已被“规范”掉了,这是可取的,也是可行的。例如下边这些成语,《现汉》只收录前者作为“定式”,而后者相应的“或式”不再收录:胡说八道/瞎说八道、竭泽而渔/涸泽而渔(5)、披坚执锐/被坚执锐、按部就班/按步就班、江郎才尽/江淹才尽、手足无措/手脚无措、动辄得咎/动辄获咎、甘之如饴/甘之若饴、死心塌地/死心踏地、抱残守缺/抱残守阙、喜新厌旧/喜新厌故、义愤填膺/义愤填胸、雕梁画栋/雕栋画梁、明珠暗投/明珠投暗、胆大妄为/大胆妄为、水乳交融/乳水交融、嗷嗷待哺/待哺嗷嗷、处之泰然/泰然处之、摧枯拉朽/拉朽摧枯、风驰电掣/风掣电闪、横征暴敛/重敛横征、平步青云/平步登天。
  第二,正确地选择常用的规范形式作为“定式”列为主条,而又审慎地酌收一些非常用的其他形体作为“或式”。例如下边这些成语,前者《现汉》作为“定式”,后者是收录的“或式”:反躬自问/抚躬自问、讨价还价/要价还价、提心吊胆/悬心吊胆、兼收并蓄/兼容并蓄、虚位以待/虚席以待、寅吃卯粮/寅支卯粮、鞭辟入里/鞭辟近里、根深蒂固/根深柢固、舍近求远/舍近图远、百折不挠/百折不回、官官相护/官官相卫、天崩地裂/天崩地拆、气冲牛斗/气冲斗牛、无足轻重/无足重轻、摩肩接踵/肩摩踵接、水滴石穿/滴水穿石、既往不咎/不咎既往、龙腾虎跃/虎跃龙腾、夜以继日/日以继夜、背城借一/背城一战、家徒四壁/家徒壁立。
  与上同理,《现汉》将一些等义成语的主条和附条处理得也很恰当。例如下边这些成语,《现汉》把常用的规范形式作“定式”列为主条,而非常用的“或式”作为附条:鼠肚鸡肠,见[小肚鸡肠]、积铢累寸,见[铢积寸累]、倒海翻江,见[翻江倒海]、顿足捶胸,见[捶胸顿足]、狗苟蝇营,见[蝇营狗苟]、化雨春风,见[春风化雨]、缩衣节食,见[节衣缩食]、一隅三反,见[举一反三]。
  第三,部分等义成语有四字格和非四字格两种形式,《现汉》将四字格的作为“定式”,把非四字格的当作“或式”,符合汉语成语四字格化的强烈趋向。例如下边这些成语,在《现汉》中,前者四字格的都是“定式”,后者非四字格的均为“或式”:黄道吉日/黄道日、家常便饭/家常饭、拿手好戏/拿手戏、答非所问/所答非所问、庐山真面/庐山真面目、杀鸡吓猴/杀鸡给猴看、依样葫芦/依样画葫芦、百思不解/百思不得其解、亲痛仇快/亲者痛,仇者快、解铃系铃/解铃还须系铃人。至于像“大吹法螺/吹法螺”、“如鸟兽散/鸟兽散”、“作壁上观/壁上观”、“见仁见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分别列为主条(或附条),也是十分得当的。
  当然,由于修订时间仓促,等义成语规范问题本身又较为复杂,《现汉》在规范等义成语方面尚有疏漏,亦在所难免。笔者不揣浅陋,将缺失之处爬罗剔抉于下。
  (一)误将个别近义成语当作了等义成语,换言之,将不同成语当作同一条成语的不同书面形式。例如下边这些成语,《现汉》把前者作为“定式”,后者当作“或式”,实际上它们是两条或理性意义、或色彩意义、或语法意义方面具有细微差别的近义成语:弊帚自珍/弊帚千金(二者语义轻重不同:前者语义较轻,比喻东西不好,自己却很珍惜;后者语义较重,比喻把自己并不一定好的东西视为宝贝。)、徒劳无功/徒劳无益(二者表达重点不同:前者侧重在没有功效,后者侧重在没有好处。)、不动声色/不露声色(二者适用对象不同:前者形容态度很镇静,后者多形容神色很镇定。)、穷奢极侈/穷奢极欲(二者内涵宽窄不同:后者除形容极端奢侈外,还含有贪欲极大的意思。)、添枝加叶/添油加醋(二者语体色彩不同:前者形象比较为含蓄,后者形象较为粗浅。)、杞人忧天/杞人之忧(二者句法功能不同:前者谓词性,后者体词性。)、出人意料/出人意表(二者句式要求不同:前者后边经常加“之外”,后者的“表”即“(之)外”的意思,所以不能这么用。)、唾手可得/垂手而得(二者具体用法不同:后者前边常加“可以”、“能够”一类作状语,前者则不能。)、疮痍满目/满目疮痍(二者语义互有交叉:前者是单义的,只具有谓词性功能,后者是多义的,是个兼类成语,具有谓词性和体词性两种句法功能。)(6),等等。《现汉》中的这类疏误,还如:升堂入室/登堂入室、嗜痂之癖/嗜痂成癖、所向无敌/所向无前、息息相关/息息相通、胸有成竹/成竹在胸、中流砥柱/砥柱中流(7)。
  诚然,《现汉》在多数语义颇为相近而有细微差别的成语的列目、释义上还是很精当的。例如下面这些近义成语,编写者各列为主条,详加注释,对学习、掌握、辨析这些近义成语大有裨益:
像属于同源成语的近义成语(8):笔底生花/生花之笔、固若金汤/金城汤池、抛砖引玉/引玉之砖、千虑一得/一得之愚、黔驴技穷/黔驴之技、瓮中之鳖/瓮中捉鳖、熙来攘往/熙熙攘攘。
  像属于“一字之差”成语的近义成语(9):别具匠心/独具匠心、触景生情/即景生情、坚苦卓绝/艰苦卓绝、前赴后继/前仆后继、知情达理/知书达理、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天长地久/天长日久、海底捞月/海底捞针、无往不利/无往不胜、别有洞天/别有天地、当头棒喝/当头一棒、手疾眼快/眼明手快。
  此外,再像属于同音成语的近义成语:临危受命/临危授命;属于同形成语的近义成语:难(nán)兄难(nán)弟/难(nàn)兄难(nàn)弟(10)。
  (二)误将“或式”当作常用的标准形体。例如下边这些成语,《现汉》把前者作为“定式”,而根据我们掌握的语料分析,列为“或式”的后者社会使用频度比前者要高,它才应该是常用的规范形式:安如泰山/稳如泰山、山南海北/天南海北、承先启后/承前启后、活灵活现/活龙活现、为虎傅翼/为虎添翼、一叶蔽目/一叶障目、博闻强识/博闻强记、精雕细镂/精雕细刻、一脉相传/一脉相承、阴错阳差/阴差阳错、餐风宿露/风餐露宿、发聋振聩/振聋发聩、好善乐施/乐施好善、恨入骨髓/恨之入骨。
  与上同理,《现汉》在主条和附条的编排上也有失当之处。笔者认为,《现汉》下列这些附条的社会使用频度较主条要高,应是“定式”,当为主条,才比较符合语言实际:拔苗助长,见[揠苗助长]、放虎归山,见[纵虎归山]、妙手回春,见[着手回春]、白云苍狗,见[白衣苍狗]、绘声绘色,见[绘影绘声]、冰清玉洁,见[玉洁冰清]、返璞归真,见[归真返璞]、叹为观止,见[叹观止矣]。
此外,还有少许成语,《现汉》各列为主条,似也欠当,其实它们都是同一条成语的不同书面形式,是等义成语。例如下边这些等义成语,都各为主条,而从语言使用的实际情况考察,前者都是“或式”,后者应为“定式”:称体裁衣/量体裁衣、从心所欲/随心所欲、官报私仇/公报私仇、快步流星/大步流星、力竭声嘶/声嘶力竭、零打碎敲/零敲碎打、镂骨铭心/刻骨铭心、落叶归根/叶落归根、拿腔作势/装腔作势、青天霹雳/晴天霹雳、望风捕影/捕风捉影(11)、不名一文/一文不名、怵目惊心/触目惊心、繁征博引/旁征博引、撼天动地/惊天动地、蒙头转向/晕头转向、失魂落魄/丧魂落魄、顺风转舵/看风使舵、问寒问暖/嘘寒问暖、粥少僧多/僧多粥少、属垣有耳/隔墙有耳。
  至于像“长年累月/积年累月/经年累月/穷年累月”一组等义成语,《现汉》都列为主条,那么作为现代汉语规范性词典,到底给读者推荐哪一个作为标准形体呢,有时的确颇费思量。从社会使用频度看,“积年累月”、“经年累月”作为“或式”问题不大,但“长年累月”、“穷年累月”两个形式(还如“满山遍野/漫山遍野”、“合情合理/入情入理”一类),都可以从现当代名家名篇中找到大量的例证,要确定一个“定式”,就要考虑“从俗、从简、义明”的原则和汉语发展规律诸方面的因素,着实得斟酌一番,而孰是孰非,“终审权”还在语言社会。
  (三)误将部分等义成语中的非四字格形体当作该成语的“定式”。某些等义成语的不同形体,存在着四字格和非四字格两种形式,为了与汉语成语四字格化的强烈趋向相吻合,还是以四字格作为标准形体为好。例如下边这些等义成语,《现汉》将前者非四字格的作为“定式”,列为主条,后者的四字格的当作“或式”(或附条)。笔者认为,后者的四字格作“定式”更能体现汉语的发展规律:刎颈交/刎颈之交、不期然而然/不期而然、图穷匕首见/图穷匕见、像煞有介事/煞有介事(12)、薰莸不同器/薰莸异器、水至清则无鱼/水清无鱼、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星火燎原。至于“决雌雄”、“何乐而不为”、铁杵磨成针(另还有条目“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欲速则不达”、“有志者事竟成”这些非四字格成语条目,如再分别收录“一决雌雄”、“何乐不为”、“铁杵成针”、“欲速不达”、“有志竟成”等作为“或式”(或附条),也可能更周全一些。
  另外,《现汉》中的某些八字格成语条目也完全可以拆开来用,各为一个四字格的,因为它们在语言运用中,有不少前后两部分单用的例证,虽然它们也经常连用。例如: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言者无罪,闻者足戒/鹬蚌相争,渔人得利。《现汉》将人们平时也常连用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等成语的前后两部分各列为主条的做法,就更切近语言运用的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现汉》在“自觉规范”等义成语的形体方面,成绩是主要的,它有力地促进等义成语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虽然在这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罅漏,但从总体看,还是瑕不掩瑜。笔者学习成语有年,在此略陈管见,供编写者继续修订时参考,并就正于语言学界同仁,共同促进等义成语早日定型。

注释:
(1)陈章太:《普通话词汇规范问题》,《中国语文》1993年第3期。
(2)成语的划界问题仍然存在,而且歧见颇多。这里,是依照笔者对“成语”的认识统计的。
(3)参见拙文《试论汉语成语的长度》,《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我们认为汉语成语基本上都是四字格,所以少许非四字格成语不在统计之内。但不排除因行文需要而涉及到某些非四字格成语。同时,《现汉》列为附条的110条四字格成语也不在统计总数之中。《现汉》附条的编排方式是:一是“马翻人仰,见[人仰马翻]”;二是“元元本本”,同“原原本本”。
(4)本文“或式”的统计数中含非四字格形式的“或式”。《现汉》“或式”的编排上有如下方式:一是“海誓山盟,也说山盟海誓”;二是“筚路蓝缕,也作荜路蓝缕”;三是“取精用弘,‘弘’也作宏”;四是“开山祖师,也叫开山祖”。
(5)《现汉》第一次印刷时误将“竭泽而渔”的“渔”印成“鱼”。
(6)参见拙文《兼类成语例释》,《内蒙古电大学刊》1997年第6期。
(7)参见倪宝元、姚鹏慈《“同素异序”成语辨》,《杭州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又见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语言文字学》1997年第1期。
(8)参见拙文《同源成语刍议》,《杭州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又见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语言文学》1987年第6期。
(9)参见倪宝元、姚鹏慈《“一字之差”成语琐议》,《杭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
(10)参见拙文《同音成语和同形成语》,《电大学报》1988年第3期。
(11)以上各组中的前一条成语可称为“准附条”,因为前一条成语的释义就是后一条成语,有的在后一条成语的释义中还注明前一条成语是它的“或式”。如:“青天霹雳”释义是“晴天霹雳”;“晴天霹雳”的释义中又标明“也说青天霹雳”。编写者可能是考虑到它们首字不同而作此编排的。笔者建议,为规范等义成语起见,并照顾到读者查检的方便,不妨将前一条当作附条处理为宜,即“力竭声嘶,见[声嘶力竭]”(这种方式也适用于下文列举的“不名一文”等)。
(12)参见拙文《从也能“煞有介事”说开去》,《语文建设》1996年第1期。

参考文献:
倪宝元、姚鹏慈:《汉语成语辨析词典》,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1997年11月北京第1版。
聂言之:《通用成语与异体成语》,《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
谢芳庆:《试论成语的形式变化》,《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
薛从军、陈德荣:《异形成语浅析》,《语文建设》1992年第6期。
倪宝元、姚鹏慈:《等义成语四题》,《中国语文》1995年第1期。
刘广和:《熟语的语形问题》,《中国语文》1996年第4期。
徐耀民:《成语的划界、定型和释义问题》,《中国语文》1997年第1期。

说明:此文原载于《内蒙古语言学会语言学论文集》,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00年。
发表于 2005-4-28 13: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这不是在我的课程论坛的专题吗!

原来是姚鹏慈老师自己发到这里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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