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男生80余刀砍死情敌案开审(图)
来源: 新京报(北京) 2006-02-21 01:11:00http://news.163.com/06/0221/01/2AERQLIB0001122E.html
法庭上认罪;其母恳求“死刑不立即执行”,死者家属索赔40万
http://cimg.163.com/catchpic/0/09/097068DC5E3CBB6AC9192D8639FFC914.jpg安然被带入法庭。昨日,北京大学男生安然涉嫌杀死同班同学崔某案开庭审理。通讯员 王文波 摄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北大学生杀人案”昨日开庭审理,因为砍死了同学崔某,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02级学生安然站到了被告席上。其母为儿子辩护,并向法庭求情,希望安然可以“死刑不立即执行”。
昨日,死者崔某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安然和北京大学共同赔偿40万余元。开庭前,市一中院驳回了崔某家人对北京大学的起诉,法官认为,北京大学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合适被告,不具有主体资格。 精神从小就不正常,怎么进的北大?
我高考那年,有同学因为甲亢而不能进大学,最后只能以较高的分数而去读大专,原因是体检不合格,学校不收。甲亢从生理和心理的角度上看都不会影响到其他同学,可是却照样是“不合格”。精神病患者在治愈之前,对身边其他人都有着潜在的危险,为什么就能进北大? 这样的母亲?!
早知道自己儿子“15岁开始精神就不正常”,那为何能考进北大呢?只可能是:1、没有精神病,杀人必须抵命!2、开后门进的北大,那北大必须被追究!
“安然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和母亲大吵大闹,搅得四邻不安”----安然的母亲不配做母亲!既然知道儿子有病,干么还跟他“大吵大闹”?这样的女人根本就没资格养孩子!
40万换一条性命,太廉价啦!崔母好可怜好可怜。。。
北大还叫北大么?
唉,中国的高等教育问题多多,北大出尽洋相了!校方也是不能推卸责任的!既然学生“集体给学校写信要求开除安然”, 校方做了什么工作?不开除安然就行了?那怎样来处理学生意见的?怎么没见报道?(当然,这不能作为安然减轻罪恶的原因)
不足为怪!
西方国家的一些大学也常常发生枪杀案,北大学生也是人, 他们不是生活在真空里,杀人、残害小动物,他们都做得出来。因此,我们不要对北大期望太高就行了! 杀人尝命理应当,
两对父母雪加霜,
不能只是怪北大,
不良风气是刀枪。 “安然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和母亲大吵大闹,搅得四邻不安”----安然的母亲不配做母亲!既然知道儿子有病,干么还跟他“大吵大闹”?这样的女人根本就没资格养孩子!
Ostrich说的这一条,我不是太同意。不是所有人都能绝对控制自己而不跟精神病人吵架的,您大概没有跟精神病人同住的经历,应该说您是幸运的。象安然那样的人,要送到医院去治疗吧,好像他只能算是“脾气暴躁”的那种,于是好多人就这样忽视了他心理上的不健康。其实这种隐性精神病患者最是危险了。
您说他妈没资格养他,那谁养他呢?他爸好像在文章中没出现过......
应该加强对大学生的尊重生命意识的教育
做人的第一要义,就是要体现出对他人甚至动物生命的尊重。象那样的大学生连做人的资格尚且不够,更谈不到做一个代表社会良知的知识分子了。 教育主要在学校,关键还是看领导,
谁人抓住指挥鞭,
上下左右往哪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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