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兰荃 发表于 2006-3-18 17:31:47

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历史文献(1955)

来源:www.china-language.gov.cn/2006-3-14

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纪要

    10月24日下午,大会秘书处召开预备会。筹备委员会公推吕叔湘报告筹备经过。在会上通过了会议的议程和主席团名单。议程是:10月25日,开幕式和大会报告,下午部分时间小组讨论。26日继续小组讨论。27—29日上午大会发言。29日下午和3l日上午小组讨论。30日休会。31日下午闭幕式。
    25日上午9时,会议正式开幕。参加会议的有北京和其他各地的语文研究工作者、语文教育工作者以及文学、翻译、戏剧、电影、曲艺、新闻、广播、速记等方面的代表122人。参加会议的还有党和政府的负责人员。中国科学院并邀请了苏联的汉语专家鄂山荫教授和郭路特教授,波兰汉语专家夏伯龙教授和赫迈莱夫斯基教授。正在中国访问的罗马尼亚语言学家家格拉乌尔院士以及国务院苏联文教总顾问马里采夫、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苏联顾问格·谢尔久琴柯教授、在北京大学任教的朝鲜人民共和国语言学家柳烈教授也都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郭沫若、陈望道和罗常培任执行主席。罗常培宣布开会。
    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主席致开幕词。国务院副总理陈毅作了重要的指示。他指出:汉字改革、现代汉语规范化和在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拼音文字这三方面,是当前语言学工作中的主要任务,专家们要经过反复讨论去制定实施方案在这次会议上,专家们通过学术上的讨论,对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取得一致的意见,有了专家的一致,才有工作方案的一致,这样才便于全国各地去推行。他勉励语言学工作者要消除成见和宗派主义思想,尊重不同的意见,互相商讨学习,以加强相互间的团结。他指出:专家要把自己的经验知识传授给下一代,要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培养新生力量方面。
接着,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吕叔湘副所长在会议上宣读了他和罗常培所长合作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的报告。
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苏联顾问格·谢尔久琴柯教授也在会上提出了关于《汉语标准语规范化的重要性和一些原则》的书面报告。
从25日下午到26日,代表们分成五个小组讨论上面两个专题报告。讨论的内容主要如下。   
(一)汉语规范化的重要性
周祖谟说:这次会议召开是及时的,汉语规范化首先要使语文工作者思想认识取得一致。关于规范化的重要性,他认为可从四方面来看:⑴共同语言是民族特征之一,汉语自古以来就是汉族的共同语言,汉语有其发展的规律,不过因为方言很多,很多方面表现分歧。我们要在统一的书面语言的基础上确定口头语言的共同规范。⑵语言不仅是交流思想的工具,也是发展文化的利器,现在祖国在建设社会主义,语言在提高文化普及教育上都有重大作用。为了配合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文化的建设,语言必须有一致的规范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⑶规范化是为实行拼音文字作准备,必须使普通话在语音、语法、词汇各方面有一定的规范,否则拼音文字的推行就会遭到很大的困难。⑷语言规范化可促进民族共同语的发展,使它更趋于完善和精密。
    杨伯峻指出,规范化有两个作用:①为祖国语言的健康和纯洁作出具体指示;②使大家有一个共同能听懂的语言,为拼音文字创造基础。
    周有光认为:汉语规范化工作可以使我们的语言由纷歧到统一,从模糊到明确,使我国的语言精确化、定型化,而尤其重要的是给文字的拼音化铺平道路。
    葛信益、孙敬修从自己的教学工作中体会到汉语规范化是十分必要的。他们认为,目前汉语在语音、词汇、语法和标点符号上都存在着问题,非常混乱,给教学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教师和学生之间有了规范化的共同语以后,讲课听课都不吃力,彼此愉快,教学效果可以提高。
    夏青说:语音的不合规范给广播工作者带来很大困难,许多字都不知怎样读才算正确。
    史枚说:从出版界的观点看,语言有明确的规范可以大大减少出版编审工作所浪费的时间。比如:专门术语的不统一,人地名译音的不一致,成语的正字法的不一致,这些都给我们的工作造成很大困难。虽然出版界内部规定了一些办法,然而都不是尽善尽美,完全统—的,所以汉语的规范问题对出版界来说是迫切需要的。
    孙崇义结合编词典的工作说明汉语规范化的重要性。他说,过去由于规范不明确,编词典的人常感无所适从。规范化问题的提出,使编纂词典的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
(二)语音方面的讨论
对于以北京音为标准音的规定,代表们发言一致拥护。岑麒祥说:以北京音为普通话语音的标准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北京音内部有些纷歧,应当以知识分子的语音为标准。谢尔久琴柯教授说:以北京音为标准应该注意到那些最广泛的成分,注意共同性的东西,而不是那些细节。在苏联确定莫斯科音为标准音时,也不是以莫斯科所有的话为标准,而是以莫斯科文学家、工人的语音,以苏联最有成就的演员的语音为标准,也就是说以能在语言中作范例的语音为标准。郑之东说:要规定拼音文字方案,首先要确定语音。过去有人认为拼音文字的语音系统可以不一致,是不对的。不应该认为普通话是个大杂拌,应该以北京音为标准,但不采用北京土音。
    关于尖团音的问题,赵天吏说:北方话大多不分尖团,解决同音词问题可依靠音节的结合来解决,分尖团解决不了多大问题,反而增加很多学习上的困难,得不偿失。周有光说:我过去是主张分尖团的,认为对语言精密化有好处。现在既然大家都反对,我也就不坚持我的意见,不过可以把尖团作为符号来区别同音词,不必读出区别来。
    关于入声问题,代表们发言一致认为不应把入声加入标准音中。高向夫说:广韵有入声是附声韵,不与平、上、去相配。这种附声韵在现在的广东话中还保留着,北方话已经失掉了入声,从《中原音韵》时代就已如此,可见这是历史的发展趋势,我们不应开倒车,把入声硬加在北京话中。张士一说:入声本身又有字调的高低变化,是它的缺点。在教学中不教入声,对有入声的人并不困难。加上入声虽然可以减少同调字,同时也增加了不少麻烦。规范应该得简省就简省,才便于学习,所以标准音里不应收入声。赵毓英说:河南安阳话中的入声是个短调。现在只保留在单字音中,连读时则变成舒调(阳平),可见它正在趋于消灭。其他方言类似情形一定很多,标准音中不应加入日渐趋于消灭的入声。
    关于儿化问题,代表们的意见较为分歧。薛声震说:儿化并不是北京所独有的特点,有些地方的儿化比北京还要多,如四川、贵州连人名都可以儿化。北京儿化有规律可以掌握。假若去掉儿化就违反了以北京音为标准的原则。因为它整个破坏了北京话的语音体系。陆宗达说:儿化在语法上有构词作用,在感情上表示爱称,也是分别词义的手段。去掉儿化就会立刻感到词汇贫乏,所以应当保存,但太土的应去掉。刘镜人认为有的地区的人学习儿化有困难,因此可以把儿化的限度放宽一些,加“儿”而可以不化。程世本认为可以保留在书面上的和有—定作用的儿化词,其他的取消,以减少学习上的困难。孙谦则主张凡不儿化可以听懂的词,一概不儿化。
    关于轻音问题,代表们的意见和对儿化的看法相类似。黄绮、彭铎等认为轻重音在构词上和区别语义上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汉语良好成分之一,应该全部保存。王力、倪海曙等认为轻声词方言区的人听起来模糊,规律也不好掌握,应该考虑。
    关于声调问题,有两个相反的看法。倪海曙说:要大家学普通话,大家都有发言权,应该注意群众的批准。声调方面的要求应该宽些。我教新文字不标调,效果很好。据专家们研究,上海话有七调、八调,我生长在上海,从不觉得上海话有声调,而意义完全可以区别(“领”和“拎”两字例外)。北京话声调,外地人学起来很困难。我觉得北京的声调可以不定为标准。王力不同意这种看法,他说:广东人学北京话,掌握声调比辅音、元音还容易。对于学习的人要求可以低些,但不能没有标准。北京话的声调应该作为标准。吴语有清浊等因素区别同音词,声调比较次要,北京话则不同,声调是区别同音词的重要成分。至于变调,规律很难掌握,学习起来不容易,应另想办法处理。
关于一词异读的问题,代表们提出很多规范的具体建议。孙崇义说:如果韵书上的北京音现在已经死掉了的,像“暴露”的ㄆㄨㄌㄨ一音应该舍弃而从现在的音,读“ㄅㄠㄌㄨ”。关兴三说:如果一词的两读,一个只在书面语里存在,一个则书面和口语都用,则取后者。如“供给制”不取ㄍㄨㄥㄐㄧㄓ而取ㄍㄨㄥㄍㄟㄓ。黄绮说:两读能区别意义和有语法作用的可以并存。否则应取消一个。取舍的原则,一方面要考虑历史上的根据,另一方面要照顾约定俗成的原则。如:“酝酿”中“酿”的“ㄖㄤ、ㄋㄧㄤ”两音,应保留“ㄋㄧㄤ”音,好与“酿酒”的“酿”一致。但“滑稽”的“滑”就应该读ㄏㄨㄚ而不读ㄍㄨ,因为绝大多数人都读ㄏㄨㄚ。张为纲说:“垃圾”照同根词应读为ㄌㄜㄙㄜ而不读ㄌ丫ㄐㄧ;“汗流浃背”,的“浃”读ㄐㄧㄚ,“颤动的颤”读ㄔㄢ,都是和原来的读法不合的。把古代标准音和现代标准音对比一下,找出对应规律,照顾了古音,就照顾了方音,词典注音应配合注古音。许多古音保存在方音里,决定北京话的个别字音,须有历史观点,死抓住现代音,不联系过去,是不行的。
(三)词汇方面的讨论
    陆志韦说:从书面语和国语的关系上看,语音、词汇、语法这三方面最麻烦的是词汇问题。语音一般不反映在书面上,如,北京的儿化词不一定写出来,因此语音的关系不大。语法的加工实际上是修辞的加工,因此关系也不大。他强调,书面语的规范尤其要注意词汇方面。北京词汇有些土的,有些不土,土的程度很难定,如:“这家伙儿抠门儿到家了”,“家伙儿”别的地方也有,“抠门儿”是土语,“到家了”也是土话,很难代替。他希望把北京话的词赶快写出来,决定那些是土的,那些是不土的,从中吸取经验,找出原则。张为纲也认为应当重视词汇问题,他认为书面语应以普通话的词汇为主,必要时可以用方言词汇,但要加上注解。
    岑麒祥说:应该不限于用北京话的词汇,因为北京话里有些词是不好懂的。例如“山药蛋”等类的词,广东人根本不懂,如果用“马铃薯”,大家就都能懂。韦慤说,几年来中小学课本里选了一些含有西北语汇的课文,南方的教师不懂,也无从查问,都着急了。现在试用的课本用普通话的词改换了过于土的词,语文教学就减少了困难。
    周祖谟说:人民口头创作可以用方言词,作品对话中也可以用方言词。舒舍予认为:作品中滥用地方土语并不能加强作品的表现力,作家在写作中应该约束一下。
    吴青说:有的电影演员认为事情发生在什么地方就该用什么地方的语言,如在《桥》这部影片中表演一个山东工人,就用山东语音讲话,结果观众不懂。刘迟说:过去东北长春电影制片厂演员在说白中用东北话的“蹲狱”、“能耐”、“啥”、“不情绪”而不用普通话的“坐牢”、“本领”、“什么”、“闹情绪”,引起其他地区的观众提出意见。1952年后,才少用方言词汇,现在对某些词的取舍问题还很难解决。
    朱德熙认为:要是一个方言的词已经进入书面语,取得了公民权,不妨从宽处理,对外来的格式,新生的词要从严选择。他更指出,创造新词有两个原则,一是要有需要,二是要合乎汉语的构词规律。郭良夫对“原有从宽,外来从严”的主张有不同的意见,他觉得怎样从宽从严很难硬性规定。两可的格式很多,不一定要取消一个。
    周有光说:解放后报刊上的文章比以前接近口语了,但有些知识分子由于长期旧传统的影响,写文章文白夹杂,显得不很自然。现在应该注意这个问题,为拼音化做好准备工作。胡明扬认为:书面语言是根据口语来的,二者应当一致;语法规律基本一致,基本词汇也要一致。口语里无适当的词就应当采用文言词。书面语不要用过多的文言词,比如:有了口语里的“就是”就不必采用文言里的“即”。杨伯峻认为:运用文言词汇也是丰富我们语言的源泉之一,有些文言词简短精悍,必要时不得不用,但滥用也不对,问题在于怎样适当地运用。
    关于同义词问题,吴文祺说:同义词的取舍应该依照精密、完善、丰富的原则。说“火柴”比说“洋火”好,应该取“火柴”;说“喝茶”比说“吃茶”、“饮茶”好,应该取“喝茶”。但是修辞色彩不同的同义词应予保留。至于“剧场”、“戏院”这类同义词是否要去掉一个,可以考虑。杨晦、胡裕树都认为不应该过于限制同义词。
    舒舍予以建筑部门的用语为例说明词汇的混乱。他说:建筑用语,往往工程师有一套,工人有一套,有时彼此乱用。例如“铺楼板”、“支楼板”同指一件事物,叫名不一致。作家体验生活从事写作的时候,选用词汇无所适从。其次,我们应该直接用体验生活中所得到的语词呢,还是用一般人能了解的语词呢?例如部队中说“缴械”,一般人说“下他的家伙”。作品中如果写了“下他的家伙”,报馆编辑一定给改作“缴械”。他认为使用语词固然以使大家能懂为原则,但是,不应该以教条主义的态度把词汇限制过严。
    张仲实说:商品名词应由科学机关和有关部门会同研究,规定统一的名称,经政府批准后推行。电影、话剧、广播、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者应该在词汇统一会议上共同商讨,提出办法,由政府审查实行。倪海曙不同意这个意见,他赞成罗常培说的“要少采取‘规定’的办法,而多采取‘影响’的办法。”
(四)语法方面的讨论
    关于语法规范和语法研究方面,陆宗达说:汉语语法的规范,应该以北方话为基础,北方话中语法分歧的地方以北京话为标准。规范的原则:(一)破坏词的完整性的格式,如“需不需要”应当排斥。(二)虚词乱用的应当纠正。如北京话中“连那本书给带来”的“连”,跟“连”做连词时的正确用法相混了,是应当规范的。(三)应当适当的吸收方言、古语和外来语的成分。
    关兴三说:语序是汉浯语法的特点,根据语序特点的原则研究语法,应该从结构形式出发,不应从意念出发,但忽略意念就容易偏。关于汉语语法的规范问题,如果方言与标准语的语法形式不同,方言应该服从标准语,如“我搬他不动”应服从“我搬不动他”。采用文言成分,应该加以限制,像“以资奖励”这类用法,应当限制在公文中使用,文学作品里不要用。
    朱德熙说:汉语的构词法过去没有很好的研究,今后应该展开这方面的工作。在语法规范方面,连词“和、与、同、及”等过去只能连名词,现在也能连动词、可以考虑分工。
    刘镜人说:虚词的用法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如“尤其、何况”有些人就常常用混了。这些问题时常引起争论,如不解决将会影响教学质量。
    胡裕树说:外来语的语法成分可以吸收一部分,但是要有选择,无原则的欧化是应当反对的。像《五年计划》里的数词的表达方式就很好,可以学习。关于语法体系的问题,今后短时期内应当建立起统一的体系来,目前应当先规定一个暂时的体系作为共同纲领。体系的研究应当与实际的研究工作并重。
    张志公说:现在汉语语法体系繁多,编中学汉语教材课本感到很多困难。例如:“我是中国人”就有几种分析法,“我的书”的“的”,就有几种词类的名称。课本中不允许罗列各种说法,而我们编课本的人从开宗明义就无法措手。我们也曾组织过一些讨论会,但不得要领。语法理论的研究是重要的,同时对体系的讨论也应重视。语言学者在语言规范问题上,不应当采取自然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态度,要积极推荐某些正确的用法,并且否定那些错误的用法。
郑光仪说:最近有本语法书,专爱使用一些极特别的结构如“非糟不糟”之类做例句,这是不对的。

(五)词典方面的讨论
    萧家霖提出编词典的一些问题。他说:怎样算一个词,还争论未定,编词典的人对于选词就有困难;语法系统术语不统一,对于编词典也有很大的影响。现在需要有一个普通话的词表。我们为了编一部小学校通用的小词典,从几十种通俗读物里选出词来作了一个词表。这个词表约有一万四千个词,很不全面,有一些常用词还没收在里面。注音以北京音为标准,如读音中有两读,我们以带有全国性的音为本音,只有北京人才那样读的音为又音,注解问题,最困难的是一词有几个意义,意义相差很远的容易分,中间模棱一点的很难分,因此各人划分的义类不同。划分义类的原则还没找到。经验证明编词典应该广泛地收集资料,才便于说明词的意义和用法并举出适当的引例。
    鄂山荫教授说:我看只有收集资料这个问题是主要的。如果给小学生编词典,先要了解小学生常看哪些书刊,再大量收集这方面的词汇。资料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也就容易解决了。
    林汉达说:我过去编词典总想面面俱全,将所有的材料都收进去,结果做不到,这是因为我没有明确所编词典的对象的原故。选词是个麻烦问题,我认为如果两个词结合起来产生新的意义(例如“饭碗”有时用来表示“生活”或“工作”的意义),应该收入词典。跟“不”字结合的词很多,收集的标准可决定于后面的字。如果后面的字不能独用,可与“不”字连起来当词收入(例如“不同”)。不应该在规范性的词典里收方言词,将来可以编方言词典,如果收一些方言词,必须加以标识。太古怪的字也不要收。一个字有三个音,能取消两个就取消,不能取消,就作为又音。
    郑之东说:有人统计解放后到现在由名作家创造的新方块字就有几百个。这样下去会妨碍汉语规范化。《同音字典》的毛病在于没考虑到规范问题,例如和“圪塔”同音的异体字就收了五种,并没推荐一种写法。是词不是词不能单从构词法决定,必须根据社会一般的看法,大家认为是词的就是词。
(六)翻译方面的讨论
    关于翻译问题,周有光要求翻译工作者在翻译新名词的时候,不要制造同音词。倪海曙指出有些翻译小说用词很怪,希望翻译家整一整风。
    刘迟说:电影翻译工作对于语言规范化有重要的影响。翻译得好,演员录音时就会说得好些。怎样正确地翻译,吸收外国语言中有用的成分,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中苏语言习惯不同,俄语常用倒装句:“我一定去,如果你来找我”,“我一定把敌人打得落花流水,如果你再给我一个师的兵力”,我们在翻译就有了困难。有些外国谚语,译文不容易充分表达出来。例如一个影片中表演发明了采煤联合机,斯大林同志说:“一只燕子飞来,你还不能认为春天”。又一个影片表演一个自私的老集体农庄庄员,他说:“自己的衬衫最贴自己的身”,有人提议改为“人不自私,天诛地灭”,大家认为不合适,仍用原来直译的句子。
    舒舍予说:像“一只燕子飞来,还不能认为春天”这类话很有意味,咱们也能懂,就这样翻译,还可能成为中国的谚语;但由于风俗制度的差异,照直译,咱们不能懂,就应该用另一句话来代替,不过要避免用咱们有而他们没有的语句。翻译作品,不要一点外国味儿不带,这样会给人以错觉,认为外国事事都跟中国一样。至于倒装的句法,汉语也有,例如“我们可以打胜,可是得给我们一师兵力”,用“可是”把意思转回来了。规范应从全面考虑,不可执著。
(七)普通话和方言的关系
    关于普通话和方言的关系问题,林焘认为:方言和普通话之间存在着矛盾,但不是对抗性的矛盾。推广普通话自然要缩小方言的使用范围,但是方言本身还是要不断发展的,在方言的发展过程中,用它不断产生的符合生活需要的新的成分丰富普通话。叶籁士说:目前汉语的情况是方言太多,不是方言太少了,推广普通话就是尽量扩大普通话的使用范围,相应地缩小方言的使用范围。方言在使用范围上受到限制,但是并不会因此消灭。郑之东说:方言如果存在,并且能起一定作用的时候,也还要使用方言。但是不要让方言长期发展下去,而要引导它渐渐走向一致的共同语。
    关于地方戏问题,周有光说:推广普通话不应排斥地方戏,地方戏应该让它长期存在,因地方戏有它的艺术特点。马彦祥说:政府提倡发展地方戏曲,现在全国的地方戏曲有二百种之多。地方戏曲和方言的使用分不开,推行普通话以后,地方戏曲的腔调和音乐是否也要变,这是个问题。侯宝林说,现在地方戏的语言已经自发地接近普通话,例如山东琴书已经有人用北京音唱,苏州弹词的道白也含有普通话的语音成分。这样反而受到更多听众的欢迎。
(八)文学风格与语言规范化
    关于文学风格与语言规范化的问题,张寿康指出现在有些作家为要坚持自己文章的风格,往往用语不规范。如《谁是最可爱的人》里就有不规范的词句:“我们的部队……我感觉他们是最可爱的人。”“他们的胸怀是那样地美丽和宽广。”中学语文课本中所选的文章,也常常发现不合规范的词句,如:“落了群众的后”,“苏联已经进入共产主义时代,我们已经离开(应作离着)共产主义时代不远”等等。文章的风格可以有务式各样的,但是不能不合乎规范。
    郑光仪说:有些文学作品有时为了逗笑,故意使用群众不合规范的话,像“斗他一争”、“自由对的象”之类,是作家成心这样写的,应当分别看待。吴青认为:这是对待群众的语言采取什么态度的问题,群众在新生活中学了一些新词,有时用得不对,文学作品有提高群众语言的作用,不允许表现这种落后的方面。

10月27日上午至29日上午,大会发言,发言的有32位,其中有外宾7位。发言人和他们的讲题序列如下:
10月27日上午
    格拉乌尔关于单一的民族语言
    鄂山荫    关于文学语言规范化的几个问题
    柳烈    朝鲜语规范化工作中的若干经验
    10月27日下午
    陆志韦    关于北京话语音系统的一些问题
    丁声树    汉语方言调查
    徐世荣    教学北京音的点滴经验
    10月28日上午
    郑奠    现代汉语词汇规范问题
    陆宗达    关于语法规范化的问题
    刁光覃    演员应该说好普通话
    萧璋    略谈现代汉语词汇规范问题
    孙谦    电影工作者必须重视语言问题
    曹书端    我们有信心学好和教好普通话
    侯宝林    在汉语规范化运动中作一个勇敢的有决心的宣传员
    胡裕树    汉语规范化语法研究及教学问题
    丁一岚    关于现代汉语规范化问题的一些意见
    郑之东    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斯大林语言学说指导下,广泛团结全国语文工作者来建立现代汉语规范
    10月28日下午
    邓懿    教外国留学生学习汉语遇到的困难问题
    孙崇义    关于词典的选词工作
    倪海曙    拥护汉语规范化工作
    刘镜人    从中学语文教学中遇到的困难看汉语规范化的重要性
    马学良    关于少数民族学习普通话的问题
    吴昌    汉语规范化对兄弟民族学习汉语的重要意义
    关兴三    关于语法方面的规范问题
    殷焕先    组织教师力量和展开现代汉语规范化的科学研究工作
    张为纲    在方言地区怎样教学标准音
10月29日上午
    郭路特    近几年来苏联东方学研究中的汉语形态问题
    夏伯龙    关于汉语规范问题的—些看法
    赫迈莱夫斯基关于汉语规范问题的几点意见
    谢尔久琴柯    关于“汉语标准语规范化的重要性和—些原则”的几点补充说明
    董秋斯    翻译工作中的汉语规范化问题
    胡明扬    组织起来,分工合作,共同为现代汉语规范工作而努力
   
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为了加强学术领导、推动语言科学研究,趁这次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的机会,于10月27日成立语言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并且举行了第一次会议。这个委员会由18位委员组成,对于推动这次会议起了很大的作用。委员名单如下:丁声树,王力、方光焘,叶圣陶、叶籁士、吕叔湘、吴文祺,吴晓铃、罗常培、季羡林、高名凯、马学良、袁家骅、陆志韦、陆宗达、傅懋勣,郑奠,魏建功。
    全体代表于29日下午、31日上午重新分为四个小组讨论汉语规范化的具体工作问题。大家一致认为,在汉语规范化工作中,语言工作者负有特别重大的责任。由于过去中国语言学基础较差,现在面临艰巨的任务,必须发掘潜力,培养新生力量,充分利用现有的科学研究力量,加强团结;必须有计划地分工合作,广泛地进行深入的科学研究,才能把规范化的工作做好。确定普通话的语音规范是目前首要工作,必须迅速进行研究,使普通话的使用和教学有更正确的依据。同时,为了使我们的文学语言更加正确、精密、纯洁、键康,现代汉语语法和词汇的科学研究工作也,必须大力展开。在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通话的情况下,方言调查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必须加紧进行调查并大量培植这方面的人材。语言学理论的研究和汉语史的研究对于规范化的工作有指导作用,应该予以充分的注意。语言教学必须放在科学的基础上,也需要进行研究。
    根据这种精神很多代表对今后的汉语规范化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很多担任教学工作出代表们根据学校学生对规范化问题认识的情况指出:必须在学校中进行大力宣传,纠正学生对规范问题的不正确认识和种种思想顾虑,要求全体师生重视语音训练。周祖谟认为:目前北京的语音内部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首先应该进行研究加以解决,他提议进行“又音”的研究、“音位”的研究、“声调”的研究、“语调”的研究等等。曹书端建议:把语音知识写成通俗读物,在电台上开标准音训练班,而且要大量练小学教师。彭铎建议深入研究语调问题。黄绮等建议;为了便于其他方言区的人民掌握北京话的声调,要着手研究北京话里入声在平、上、去三声中的分配规律。
    对词汇方面,周祖谟建议,①制订常用词表。②编写常用词的用法词典。③做统一术语的工作。④大力进行构词法的研究。⑤进行方言词的研究。赵毓英建议要加强对日常用词的研究。杨伯峻建议要大力展开词典的编纂工作,要进行古代词汇的研究,将《广雅疏证》、《经义述闻》等书编出索引。
    在语法方面很多代表认为,首先要建立—个大家基本上同意的完整的语法体系和术语。
    关于方言调查,黎锦熙认为调查方言的人应以自己的方言与所调查的方言相比较,方言不纯的人得以所调查的方言与广韵相此较。他认为应先学习北京音,再调查方言,可以用北京音与方言相此较。
    另外有很多代表建议,由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准备推行普通话所用的工具和资料,制定调查方言表格、手册等等。
    高名凯认为要大力建立语言学理论的研究。李振麟建议系统地、有组织地批判资产阶级语言学说。
    代表们都根据上面这些工作要求,结合了自己的业务,踊跃地承担了同汉语规范化有关的研究题目。在语音研究和方言调查方面,担任的人有40余位,题目42个;词汇研究方面,担任的人有15位,题目9个;语法、修辞研究方面,担任的人有20位,题目24个;其他翻译、广播、电影、汉字等方面的研究题目有12个。(详目及研究者见本文附录)
    10月30日(星期日)上午休会,代表们参观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举办的中国文字改革文献资料展览。下午文娱活动,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说唱团演出单弦、大鼓、相声等曲艺节目,代表们并和曲艺工作者就曲艺工作和规范化问题举行了座谈。
    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会议举行闭幕式,执行主席是季羡林、黎锦熙和杨树达。首先由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周建人副部长讲话,他代表高等教育部祝贺这次会议获得圆满的成功。他鼓励大家要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团结有关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为及早完成这一艰巨而迫切的任务而努力。会上通过于决议。决议表示参加会议的代表们对于汉语规范化问题有了共同的认识,表示今后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并提出一些具体建议,包括组织普通话审音委员会,组织词典计划委员会,拟订方言普查计划,加强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和高等学校语文系科的研究工作上的联系,并共同组织社会力量参加语言研究工作等项。
    会议最后由主席团公推陈望道作总结发言,指出此次会议的召开是及时的,会议是成功的。陈望道并举出会议的重要收获,也指出会议的缺点,主要是准备工作不够充分,若干专门问题未能深入研讨,作出结论。
(原文件发表于1955年)

[ 本贴由 孙兰荃 于 2006-3-1817:36 最后编辑 ]

孙兰荃 发表于 2006-3-18 17:33:19

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决议(1955)

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紧接着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之后,由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召集,于1955年10月25日至31日在北京开会。出席会议的有北京和其他各地的语言研究工作者、语言教学工作者以及文学,翻译、戏剧,电影,曲艺、广播、新闻、出版、速记工作者的代表共122人。参加会议的还有苏联、波兰、罗马尼亚、朝鲜的语言学家7人。会议听取了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所长罗常培、副所长吕叔湘作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的报告,并就这个报告里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大家对于汉语规范化的重要性,对于完成这一任务的方法和步骤,都有了明确的认识,一致认为这次会议的召开是及时的,会议是成功的。
    会议认为:为了充分地发挥语言在社会生活中的交际作用,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能更加顺利地进行,为了提高人民文化生活的水平,为了给汉语拼音文字的实施准备条件,以及为了有效地发展民族间和国际间的联系和团结,都必须使汉民族共同语即普通话的规范进一步明确起来。会议经过讨论,对于普通话和规范化的涵义都得到了一致的认识:普通话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是符合汉语的实际情况和历史发展的。规范化并不是限制语言的发展,而是根据语言发展的内部规律,把语言在其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分歧适当地加以整理,引导它向更加完善的方向加速发展。
    会议认为:只有进行广泛深入的科学研究,才能把规范化的工作做好。确定普通话的语音规范是目前首要的工作,必须迅速进行研究,使普通话的使用和教学有更正确的依据。同时,为了使我们的文学语言更加正确、精密、纯洁、健康,现代汉语语法和词汇的科学研究工作也必须大力开展。在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通话的情况下,方言调查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汉语史的研究对于规范化的工作有指导作用,也应该予以充分的注意。语言教学必须放在科学的基础上,这方面也需要进行研究。这一切研究都必须在马克思主义语言理论的指导下进行,才能有良好的效果。我国的语言学工作者过去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当前的任务,还必须加倍努力。
    会议认为:由于我国语言研究工作基础较差,现在面临艰巨的任务,必须发掘潜在的力量,培养新生的力量。在高等学校学生中,在中学小学教师中,在各界人士中,有志于语言研究的人是很多的,必须鼓励他们,帮助他们进行工作,热诚地对待他们的研究成果。同时,为了更好地发挥现有的科学研究力量,必须加强团结,有计划地分工合作,充分地贯彻人尽其才的原则,保证科学工作者有进行科学研究的条件。
    会议认为:汉语规范化必须获得各界人士的支持和合作,才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尤其是各级学校的教师、作家、翻译工作者、广播工作者、戏剧电影工作者,在普通话的推广上有过很大的功劳,今后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推广普通话的情况下,必须加强语言的规范化,以期发挥更大的作用。
    会议决定提出下列的具体建议:
    ⒈建议中国科学院聘请专家若干人,组成普通话审音委员会,研究并确定普通话常用词汇的语音。委员会应于一年内编成《普通话常用词正音词汇》。委员会可以接受广播电台和电影、戏剧部门的咨询,帮助解决正音上的问题。
    ⒉建议中国科学院会同有关部门聘请专家五人至七人,组成词典计划委员会。委员会的任务是:⑴调查现有辞书机构的人员、资料和工作情况,作出合理改组的建议;⑵拟订《现代汉语词典》的详细编纂计划;⑶拟订其他种类的词典的计划要点,并作出由何处负责编辑的建议。委员会应于六个月内向中国科学院和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⒊建议中国科学院、高等教育部、教育部迅速共同拟订在两年内完成汉语方言初步普查的计划。拟订计划时应该考虑到如何统一计划,分区进行,如何训练调查人员,并且应该考虑到此次普查以帮助推广普通话为目的,调查方法务求简便易行。为了适应目前的急迫需要,建议各省市大学和师范学院,在现有的条件下,在1956年暑假以前编出所在地区学习普通话的手册。
    ⒋建议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和各高等学校以及各高等学校相互间加强语言研究工作上的联系,经常交换资料,交换关于研究工作的报道,由语言研究所汇编通讯。
⒌建议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各高等学校语文系科、各语文杂志社,通过报告会、讨论会、座谈会、研究小组等方式,把各地的语言工作者和有志于语言研究的人组织起来,有计划地进行工作。
    ⒍建议各出版社、杂志社、报社、以及广播、戏剧、电影部门加强稿件在语言方面的审查工作,并且在读者、观众和听众中广泛进行汉语规范化的宣传工作。
    我们深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全国人民的力量,汉语规范化的事业一定能够取得胜利。我们保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为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奋斗。

孙兰荃 发表于 2006-3-18 17:34:16

现代汉语规范化问题

罗常培吕淑湘

    这个报告分三个部分,谈三个问题:⑴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提出现代汉语的规范问题?⑵关于现代汉语的规范化有些什么原则性的问题需要解决?⑶怎样进行规范化的工作?这里所说的“现代汉语”不是泛指任何形式的汉语,而是指作为民族共同语、作为文学语言的汉语。语言的“规范”指的是某一语言在语音、词汇、语法各方面的标准。语言是人们用来交流思想的工具,必须有一个共同的标准,才能使人们正确地互相了解。
    为什么要在现在这个时候提出汉语规范问题来讨论?因为在我们祖国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现阶段,这个问题有突出的重要性。语言是“使人们相互了解并使人们在共—切活动范围中调整其共同工作的工具,这一切活动范围包括生产的领域,也包括经济关系的领域,包括政治的领域,也包括文化的领域,包括社生活,也包括日常生活”。①所以,语言随着社的发展而发展,社的发展要求语言的发展能同它相适应。我国一百多年来的政治、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使中国整个地改变了面貌。中国人民站了起来,掌握了政权,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呈现了空前的团结。我们胜利地进行了改革土地制度、恢复国民经济等大规模的斗争,并且制定了五年计划,进行伟大的社主义建设。我们正在飞跃地前进。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所需要的作为交流思想的工具,作为使我们在一切活动范围中调整其共同工作的工具的语言是什么样的一种语言呢?我们所需要的是一种高度发展的语言,我们所需要的是一个统一的、普及的、无论在它的书面形式或是口头形式上都具有明确的规范的汉民族共同语。
    只有这样的一种民族共同语才能够胜利地担当团结人民,发展文化,提高人民文化生活水平的重要任务。在人民民主制度下,在坚决地走向社主义社的时代,广大群众越来越多地积极参加公共生活。公开的言辞,无论是通过出版物或是出于口头,它的意义和作用都大大地提高和扩大了,因而语言问题也就获得了全民的重要性。科学的发展,文学的繁荣,文化、教育设施的有效利用,政治、社生活的顺利进行,无—不同语言的使用有关。争取民族语言的高度发展是民族意识增长、民族文化高涨的自然而直接的表现。
    现在,全国政治上、经济上空前地统一。不同地区的人要到一起来开会,要在一起工作;干部要在全国范围内调动;军人要离开家乡到远方去服务。没有统一的共同语,将招致很大的损失。广播、电影、话剧都是提高人民文化的重要工具。假如听众和观众里边有一部分听不懂那里边的语言,这些工具就不能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学校教育是文化建设中最基本的工作。如果没有明确的语言规范,进行语文教学就要遭遇很大的困难。我们的文字必须改革,最后要走拼音化的路。如果没有统一的并且规范明确的语言,拼音文字就无从设计;如果不同时推行这种语言,拼音文字也难于推行。无论从哪方面看,我们都需要有一个规范明确的、普及各地区的民族共同语。再说,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汉语已经成为民族间交际的语言;同时,我国的国际地位日益重要,汉语也已经成为国际间重要语言之一。要更好地完成这些方面的任务,必须首先使汉语本身的规范明确起来。
    在汉语近几百年的发展中,已经逐渐形成一种民族共同语,这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的“普通话”。这种“普通话”最近几十年来得到广泛的传播。作为民族共同语的加工形式的文学语言——“白话”,有比“普通话”更长的历史,已经产生了并且正在产生着许多光辉的作品。但是,拿我们现在对于民族共同语的要求来衡量,则还是有所不足。这个不足,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民族共同语还不普及,还有很多人不会说普通话,只会说方言;其次,文学语言的规范还不是十分明确,十分精密。
    汉语方言还没有经过全面的调查。根据现在知道的情况,可以分成八个大方言,每个大方言内部包括许多小方言。北方话使用的人口最多,约占使用汉语的全部人口70%以上。大概的估计是:
    北方话① 387百万
    江浙话      46百万
    湖南话      26百万
    江西话      13百万
    客家话      20百万
    闽北话       7百万
    闽南话      15百万
    广东话      27百万
汉语方言在语音上的差别是相当大的。以声母而论,有的保存古全浊音,有的变成清音,后者又有分化成送气和不送气两类的,有全送气或全不送气的。有的分别    ,    和
,有的不分别;有的分别         和          ,有的不分别。元音的变化不能列举。韵尾的情形有的有-m,-n,,-p,-t,-k,有的只有-n和   . ,有的-n和   也不完全分别,还有全部或一部变鼻化韵的。声调方面的大区别是北方话方言一般没有入声,非北方话方言都有入声。调类的数目从四个到七个最普通,有少到三个的,有多到十个以上的。调类相同的,调值也未必全相同。
    方言的差别也表现在词汇方面。一样东西在不同的地方常常有不同的名称,例如“玉米、棒子、苞谷、苞米、珍珠米”,“肥皂、胰子、洋咸”,“洋火、自来火、取灯儿”,等等。亲属称谓在各地方言里的分歧情况尤其是众所共知。同一动作在不同的方言里也往往用不同的字眼,比如北京话说“穿衣裳”,上海话说“着衣裳”;北京话说“喝茶”,上海话说“吃茶”,广州话说“饮茶”。这一类差别主要是在日常生活应用的词汇方面。在语法方面,各地方言差别很小,如果把代词和助词的分歧算在词汇里的话。
    虽然汉语方言的差别主要只是在语音(绝大部分有规律可寻)和—部分日用词汇(在整个词汇里比重不大),但是这两者结合起来已经足以使不同方言地区的人初次接触时感觉或大或小的困难,必须经过一番互相适应才能彼此了解。
    讲到文学语言,规范不明确的情形也是相当严重的,特别是在词汇方面。一个很突出的现象是同义词的繁多,“洋灰,水泥”;“暖壶、热水瓶”;“教室、课堂”;“星期二、礼拜二”;“俄语、俄文”;“词汇、语汇”;“唯物主义、唯物论”;“讲演、演讲”;“替代、代替”——这种例子举不胜举。我们知道,一个语言里同义的表现手段越丰富,就越足以表示这个语言的高度发展。可是这指的是那些在意义上或修辞色彩上有分别的同义词语,不应该包括那些毫无分别,只是重复、累赘,徒然增加学习者负担的东西。这种无用的同义词很多是“译语”,由于来源不同,翻译的人不同,造成分歧和重复,是应该统一而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还有一些是文言词语,现代汉语里已经另有同义的词语,但是间或还被人应用的。
    词汇方面的另一问题是好些意义比较抽象的词的用法很不确定,比如“解决”、“克服”、“掌握”、“基本上”等等,到底哪些地方能用,哪些地方不能用,大家的意见就未必一致。此外,生造词、滥用简称,也都是问题。
    语法方面的问题不如词汇方面严重,但是也还是有些问题。比如“和、同、跟、与、及”这几个词的取舍和分工。究竟需要几个?这几个的用法怎样分别?这都是需要解决而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解决的问题。再举一个另一方面的例子,“除非”这个连词:一向都说,“除非大家同意,才能做出决定”,但是现在也有这样说的,“除非大家同意,不能做出决定”,这两种说法是正面冲突的,规范语法里恐怕得有所选择。
语音方面的规范,现在政府已经确定拿北京音做标准,这是很正确的决定,既符合历史的发展,也不违背规范化的原理。但是北京话本身也还是有好些字音上的分歧。例如“供给”                  ,“酝酿”               ,“危险            “侵略”
,这种例子是很多的。有的,字典里注音只有一个,可是很多人不是那样说;有的,字典里也是兼收并蓄,更是叫人无所适从。
    单就书面形式说,还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异体字和生造字的问题,另一个是标点符号的问题。这些个问题,从语言规范的角度来看好像只是次要的问题,但是在报刊和出版社的编辑部和校对科是异常严重的问题,浪费的人力可惊,而在读者方面还是有意见。
    从以上简略的叙述可以看出,在现代汉语文学语言的规范上,大大小小的问题也是不少的。
    汉语使用的人多,分布的地区广,方言的纷歧是可以理解的。白话是在文言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在短短的几十年里扩展了它的应用范围,成为全面的文学语言,规范的不够精密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正如前边所已经说过的,这两种情况都不能适应我们发展文化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是必须改变的。这两种情况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部分。共同的语言和规范化的语言是不可分割的,没有一定的规范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共同。
    在解放前,反动政权统治的时代,这个问题是被忽视的。对于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社会无认识,说话写文章“各行其是”。语言学家也无认识,他们写了不少关于语言、文字的论文,但是很少触及这个问题。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没有在这方面进行过任何研究工作,各大学的中国语文系课程里也不谈这个问题。个别语言学家参加了“国语运动”和“新文字运动”,但是没有对民族共同语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有效地进行过科学研究。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是一贯重视这个问题的。《人民日报》在1951年6月6日就曾经发表社论,号召“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这几年来,著作家、语言学家、新闻出版工作者都作了很大的努力,情况有了些改善。但一般说来还是改善不多,使用得不正确的语言还常常出现在出版物和文件上。普通话的使用范围,随着经济和交通的发展,正在逐渐扩大。但是在方言地区的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中还没有势力。在方言地区,普通话话剧不吸引观众,个别电影发行方言版,电台在普通话节目之外安排方言节目,甚至学校里的教学多数还是用方言进行。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群众对于统一的、有规范的民族共同语的要求是有表示的。有些地方的区干部开会争取用普通话,因为许多“名词”用本地话是说不来的。有些地方的学生要求教师教普通话,因为他们有演话剧等等活动。有些师范学校毕业生派到本乡之外的地方去任教,后悔在校的时候没有认真学习普通话。部队里的战土,机关里的干部,主动地学习语法,并且常常争论“这句话对不对?”更多的人在写作的时候注意到词句上的推敲。可见改变上面所说的那种情况的时机已经成熟了,使民族共同语进一步规范化并且把它在广大群众中间推行开来的时机已经成熟了。


    关于语言规范化,有几个原则性的问题必须讨论。
    第一个问题是:民族共同语是怎样形成的?民族共同语和方言的关系如何?这个问题的答案对于进行规范化的方针的决定是重要的。
    民族共同语的形成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因为不但是各个民族形成的方式可以颇有不同,而且各个民族原来的“语言生活”也是多种多样。这里只能极概括地说明。(一)民族共同语形成的方式,除决定于政治、经济条件外,还决定于这个语言原有的发展情况,比如方言的多少,方言之间的距离,各方言力量的对比等等,尤其重要的是原来有无书面语言,以及书面语言的性质如何,如历史长短,使用范围,与人民口语的关系等等。如果书面语言是外族语言,在民族语言形成的时期它就要被抛弃而代之以本族的书面语言。如果原来的书面语言是在本族的某一方言基础上形成的,它就逐渐巩固自己的地位,并且对整个语言的发展发生显著影响,包括方言在内。(二)在民族共同语形成的时期,除书面语言的发展外,逐渐形成一种统一的口语。两者在其发展中互相作用,互相结合。原来的书面语言逐渐变成民族共同语的高级的、文学加工的、规范化的形式,成为它的文学语言;而民族共同语则通过文学语言得到传播,更有力地削弱方言。(三)民族共同语的最大特征在于它的规范性。规范涉及语法结构、词汇、正字法各方面,这些规范巩固在文学语言里。在民族共同语形成的最后阶段,规范才达到正音法。
    民族共同语是在某一方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基础方言的地区总是在这个民族的文化上和政治上占重要位置的地区,基础方言本身也常常最能代表整个语言的发展趋势。但是无论怎样,民族共同语不会采纳基础方言的全部内容,基础方言里非常特殊的东西不会被容留在民族共同语里边。同时,民族共同语在它的形成过程中也不断地从其他方言里吸取营养。逐渐把所有有活力的,为它的发展所不可缺少的东西都集中到民族共同语里,剩下来的在民族共同语里都已经有了同义的表达手段。方言对于民族共同语的贡献逐渐减少,方言本身在民族共同语影响之下也将逐渐萎缩而终于消灭。但这是一个很长期的过程。民族共同语的形成并不以方言消灭为条件,这两件事情在时间上是有先后的。①
    现在让我们来简略地看看汉语的历史发展。汉语很早就有书面语言,这种书面语言必然是在口语的基础上产生的。较早的文献或多或少地显示出地域和时代的特点,但是秦以后就不再有显著的分歧。杨雄《方言》告诉我们,汉朝是有很多方言的,但是也有一种“通语”,这种“通语”和当时的书面语言关系如何,还有待于详细研究。但是在古代社会里,书面语言只是一小部分受过教育的人的交际工具,这就很容易使它与人民口语脱节;用来书写的汉字的特殊性质也起了一定的诱导作用。书面语言的规范和口语脱节的情形,《世说新语》等书和一些偶然留传下来的文件透露了一点消息;唐朝和尚的语录以及保藏在敦煌石室里的民间文学作品把它暴露得更加清楚。一种新的书面语言开始出现,到了十二、十三世纪就有了相当多并且相当纯净的作品:“语录”(禅家的和理学家的),外交使臣记录(如保存在《三朝北盟会编》里的),“诸宫调”,“话本”②,以及许多笔记小说里记下来的片段对话。这种书面语言是同口语密切联系的,可以从用它来写的作品的用途上得到证明。这种新的书面语言和旧的书面语言,用后世所起的名称说就是“白话”和“文言”,虽然也互相影响,但基本上是分道扬镳,各有应用的范围。这“白话”就是我们现在的民族共同语的文学语言的来源。白话作品,从“话本”和“元曲”到《儒林外史》和《红楼梦》,都带着各自的地方色彩,但是总起来说,它们的方言基础是一个,北方话。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这些作品往往在非北方话地区刊印,并且也有非北方话地区的作者用这种白话来创作,可见这种语言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具有全民性。
    共同口语的开始形成,难于指明确定的时代,但是不会晚于十四世纪。有可以推断是明朝初年编定的朝鲜人学习汉语的两种会话书,《朴通事》和《老乞大》;从这两种书的内容可以判断那里边写的是北京口语,可见这种口语已经被外国人承认是汉语的代表。这两种会话书里的语言和元曲说白里的语言,无论就语法说或是就词汇说,没有多大分别。这说明当时的新的书面语言怎样和活的口语紧密结合,一同向着民族共同语发展。这种口语不久就取得“官话”的名称。张位(1550?—1625?)《问奇集》里说:“江南多患齿音不清,然此亦官话中乡音耳,若其各处土语更未易通也。”北方话的逐渐渗入南方方言也可以用这些方言里的“读书音”来说明,这种“读书音”接近北方话的音,同“说话音”比较,代表语音的更晚的发展,是后来输入的。当然,官话的扩展还是落在白话后面。很多非北方话地区的人通过文学作品学会了“看”甚至“写”白话,但是“说”是不成的(这种情形现在还是很普通)。十八世纪初年,清朝政府曾经通令福建广东两省设立“正音书院”,教授官话,但是没有多大成绩。①辛亥革命以后,官话的名称被“普通话”和“国语”所代替。
    民族共同语的长期的形成过程,到本世纪初年开始加速。辛亥革命以前,包含文字改革、言文一致、口语统一等多种要求的“切音”和“简字”曾经被人提倡并试行;辛亥革命以后,由“读音统一”而“国语统一”,也曾当作政令来推行。五四运动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初步动摇了文言的统治地位。注音字母和拉丁化新文字在北方话的推广上起过一定的作用。但是从反动政权那里,这种种运动得到的不是帮助而是漠视或压制。虽然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终于还是获得了一些进展,但是进展的道路是曲折的,成绩是有限度的。直到1949年反动政权瓦解为止,文言还占据相当重要的位置,例如在日报的新闻和评论上,在政府机关文件和商业文件上。但是从1930年前后起,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江西革命根据地,白话已经大量地被用于政府文件,也有了全部用白话的报纸。白话文的应用范围随着解放区的扩大而扩大,到1949年才取得全面的胜利,新的文学语言才终于完全代替了旧的文学语言。共同口语的发展比白话文的发展更加迟缓。三十多年的国语运动有它的成绩,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方比较显著,南洋华侨中间尤其突出,但是以全国范围而论,这还是远远不够的。国语运动的成绩,我们应该肯定;它的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我们应该总结。
    解放以后,民族共同语的要求提到了日程上来,语言学者中间展开了关于共同语标准的争论。主张拿北京话做标准的同志们说: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语言学说,民族共同语的形成是以一定的方言为基础的,在所有的汉语方言里只有北京话最有资格做民族共同语的基础。因为北京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北京话已经在相当广大范围内使用,如广播、电影、话剧等等;北京话拥有优秀的文学作品。而且,只有一个具体的活的语言才有内部一致的规范,普通话是没有内部一致的规范的。主张拿普通话做标准的同志们说:能说北京话的人不多,能说普通话的人却很多,应当重视多数人的利益,不能叫多数人去迁就少数人。而且文学语言的书面形式即白话文都是用普通话写的,连文学作品也只有少数是用纯粹北京话写的。
    从民族共同语的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问题的这样提法是不合适的。这样的提法等于说:我们现在还没有民族共同语,让我们选择一个标准来建立一个民族共同语。在这样的提法之下,选择“普通”话,就会在规范问题上碰壁;选择“北京”话,就会在存在着的书面语言面前为难。从历史发展看来,问题就应当是另外—种提法:我们已经有民族共同语,但是规范化的程度不够,现在要使它进一步规范化,让我们来看它过去是怎样发展的。在这样的提法之下,普通话和北京话就不是对立的东西,在民族共同语的历史发展中,它们已经统一起来。从历史上看,文学语言(白话)的方言基础显然比北京话大,要重新把它的语法和词汇限制在北京话范围之内,显然是不可能;我们只要求它内部一致,不混乱。另一方面,普通话在语音规范方面一直是拿北京话做标准,学得不到家就成为所谓“普通”,“普通”本身不成为一种标准。“普通话”就是“通语”的意思,其中“普通”二字本来不含什么消极的意义。我们现在应该批判那错误地加在“普通话”这个名称上的不正确的涵义,使它恢复“有规范的民族共同语”的涵义。
    但是在具体规范的处理上,普通话和北京话的关系究竟如何?比如哪些音该算是北京特殊的,不列入普通话的规范?在语法和词汇方面普通话和北方话的关系又如何?北方话里通行但是在别的方言区比较生疏的词语,是不是在普通话范围之内?这些都是很值得研究和讨论的。
    第二个问题是:语言规范化的对象和标准的问题。
    语言有多种多样的形式,需要规范化的是哪种形式呢?显然,“语言规范化”的“语言”指的是民族共同语,民族共同语的集中表现是文学语言,文学语言的主要形式是书面形式,所以规范化的主要对象是书面语言。在这里,我们必须首先对于书面语言和日常口语之间的关系求得正确的认识,否则就会产生各种偏差。或者过分强调它们的共同性,要求书面语言同日常口语完全一致,形成一种口语至上主义;或者过分强调它们的差别,认为写文章和说话完全是两回事,写文章可以有独特的词汇和语法。这两种看法都是不正确的。
    文学语言的发展,要从各方面吸取营养。我们不但要学习人民群众的语言,还要学习古人语言中有生命的东西,还要从外国语言中吸收我们所需要的成分。①这种古代的成分和外来的成分一般都是不先通过口语而直接在书面上出现的。这个情况很容易把人们领上岔路。在汉语的历史上,有过长时期的言文不一致的情形。白话文运动是从言文一致的要求出发的,可是后来白话文本身又有脱离口语的倾向,以至于被人称为“新文言”。在文学作品方面,自从1942年毛泽东同志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之后,情况有了显著的改变。但是在文学作品以外的著作,脱离口语的倾向还是相当普通。直到最近,毛泽东同志还在提醒我们,指出许多同志写文章的时候“也不讲究文法和修辞,爱好一种半文言半白话的体裁,有时废话连篇,有时又尽量简古,好像他们是立志要让读者受苦似的”。①可见这个问题在现在也还是严重的。为了纠正这种偏差,语文工作者在二十年前提倡用“大众语”,近年来又提倡“写话”。这在原则上是完全正确的,因为人民口语是文学语言的主要源泉。可是也不能机械地理解“怎么说就怎么写”。如果这样,就会限制文学语言的发展,降低它的质量;同时,在目前的情况下,也很容易助长滥用方言俚语的趋势。文学语言有它的口头的一面,但是决不是所有的口语都是文学语言;文学语言不是日常口语的复制品,而是日常口语经过文学加工的形式。写文章和谈话的情况不同,对方不在面前,而内容又一般地较为复杂,较为抽象,就不能不要求语言更精密,更细致,有更高的逻辑性。事实上,书面语言通过印刷物在文化的发展上起着极其广大的作用,它领导整个语言,包括日常口语,向更完善的方向发展。所以语言的规范化必然要以书面语言为主要对象。
    但是也不能忽视文学语言的口头形式——在公共场合使用的言辞。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是很讲究说话的,孔门四科,言语是其中之一。春秋各国使者往来,辞令之美,念过左传的都有深刻的印象。这个优良的传统没有能够很好地保存下来。一个人站到台上去讲话,按理说,所用的语言应该同写文章所用的差不多。在注重语言修养的国家,演讲的速记记录,整理出来就是一篇文章,在我们这里,能够这样处理的是例外。讲话的效果当然也就不一样了。这,应该说也是语言规范化工作中一个重要问题。恐怕得从小学做起,要让语文课的内容不仅仅是“读书”,也包括“说话”。
    明确了规范化的主要对象是书面语言并且正确地理解了书面语言和口语之间的关系之后,我们可以进一步研究规范化的具体标准,这就是说,什么样的词汇(词的形式和用法)和什么样的语法(语法格式和用法)应该被承认为现代汉语的规范?我们知道,语言的规范是随着文学语言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因此,应该从现代文学语言的作品里找我们的规范。更明确一点可以这样说:现代汉语的规范就是现代的有代表性的作品里的一般用例。为什么不说是一般用例,而说是有代表性的作品里的一般用例?这是因为有各种各样的作品,有看过就丢开的作品,有长久传诵的作品,在规范的巩固和发展上无疑问地是后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什么不只说是有代表性的作品的用例,而又加上“一般”二字?这是因为即使都是有代表性的作品,不同作者甚至同一作者的用例也不是处处一致,永远没有冲突的,因此不得不舍弃其中的比较特殊的而接受其中的比较一般的。至于这些用例的必须是现代的,原因也很明显,因为语言是发展的,早一时期的作品,比如《水浒传》和《红楼梦》,无论它的语言多么美好,总是有些地方是不符合现代的用例的。
    这些都是原则性的考虑,需要大家讨论,取得一致的意见,否则在试图确定具体规范的时候必然会有“无所适从”的困难。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语言规范化和语言发展以及个人风格的问题。
    有人怀疑,规范化是不是会妨害语言的发展。这是不用担心的。语言有一定的稳固性,具体表现在确定的规范上;但是语言是发展的,所以语言的规范也不可能一成不变。二者并不冲突,如果我们把时间这个因素考虑进去的话。
    但是在确定任何一个时期的语言规范的时候,自然也会遇到一些问题。一个词的语音变了(比如“暴露”念pau4lu4),一个词的意义扩大或缩小了(比如“爱人”),一个新的语法格式在排挤旧的语法格式了(比如“完不成”和“完成不了”),这类事情是经常在发生的。对于这种新起的变动和已成的规范之间的竞争,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呢?中国过去崇尚传统,讲究“无一字无来历”,这当然是不对的。但是如果无选择地欢迎一切新的,轻易地给予它们文学语言的公民权,那也是不妥当的。有人说,“应该从发展上看问题”。是应该从发展上看,但是要结合汉语发展的整个方向来看,不能孤立地看每一个“发展”。不是每一个变动都是发展。不是每一个变动都会巩固下来,有的站住了,有的过些时候又消失了。不能否认,这是常常使记录和整理语言规范的人,词典和语法书的编写者,十分为难的事情。兼收并蓄既不合于规范化的原则,就不得不要求他们钻研汉语发展的内部规律,用来做权衡取舍的根据。所有关心祖国语言的健康发展的人也都应该参加这类问题的研究和讨论,这对于规范的确定是会有帮助的。
    对于语言规范化的另一种过虑:以为规范化就是把一切都规定得死死的,一样东西只允许有一个名称,一句话不能有两种说法。规范化当然不能作这样的理解。如果真有人提议,只能说“读书”,不能说“念书”,只能说“肺结核”,不能说“痨病”,甚至也不要说“肺病”,那就有点强人所难,实际上也必然行不通。我们认为规范化只是把语言里没有用处的东西淘汰掉,一切有差别的语言形式,不论是在词汇方面还是在语法方面,不论是在基本意义方面还是在修辞色彩方面,都必须保存下来。语言规范化和文体多样化是不矛盾的,和个人风格也是不矛盾的。一种文学语言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有一个中心部分,这就是在任何场合都能用的成分(词汇和语法格式)。围绕这个中心的部分,一系列用途有限制的部分:古语、外来语、俗语、方言、专门术语、会话体、论文体、公文体、翻译体,如此等等。这些成分在一定的场合是可以用的,甚至是非用不可的。这样,文学语言才能丰富多彩,才能更好地为人们服务。再从另一方面来看,使用语言的是人,人和机器不一样。同样的意思,让两个人说出来或写出来,词句不会完全相同,味道不会完全一样。这就是说,文学语言,尽管是有一定规范一定标准的语言,它的天地是宽大的,是可以让每一个人自由发展他的个性的。但是正如一切自由都有限制一样,语言的使用也不可能有绝对的自由。写文章和说话可以有种种自由,可是不能有“不通”的自由,这是语言作为人类社会交际工具不可避免地要产生的限制。
    最后一个问题是语言规范化和语言学家的责任。
    在十九世纪后期的欧美资产阶级学者中间流行着把社会现象和生物现象混为一谈的谬误理论。把这种理论应用到语言学上去,某些语言学家也就把语言当作独立发展的有机体看待,对它采取一种自然主义的态度:语言是自然发展的,它要变的时候没有人能叫它不变,它不变的时候没有人能叫它变,方言的分合,用例的分歧,都是语言自然发展的结果,人们只能听其自然,企图加以干涉是徒劳的。依照这种理论,人们,包括语言学家在内,对于语言的发展是不能有所作为的。这种信念决定这些语言学家的研究方向。他们热心研究语言的古代情况,热心研究口语和方言,可就是不愿意研究当代语言的规范和规范化问题。他们认为规范问题的讨论是无意义的争执,可以由着教师们编辑先生们去辩论,不值得语言学家过问。
   在中国,在解放前,虽然参加语文改革运动和从事语文教学的人都必然要接触到语言规范问题,学院派的语言学家是很少关心这个问题的。在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特别是胡适之流的反动的实用主义思想笼罩着中国学术界的当时,这是不难理解的。胡适反对从根本上看问题,引导做研究工作的人走支离破碎的路。他的徒弟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的主持人,有过更加露骨的表示。他把研究语言学理论叫做“发挥……语言泛想”,同时又非常明白地要求语言学家不要联系实际。他说:“近百年中,拉丁文和希腊文在欧洲一般教育中之退步,和他们在学问上之进步恰恰成正比例,我们希望在中国也是如此。”①这种话不知是何居心!可以说是对科学研究尽了污蔑的能事。
    自然主义的语言观的根本错误在于撇开语言使用者来看语言,在于不联系社会的发展来看语言的发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语言学说,文字(以及文学语言)的出现,印刷术的出现,民族语言的出现,都是语言发展史中最重要的事情。②有了文学语言,有了民族共同语,就不能没有一致的规范。文学语言和民族共同语的形成本身就表示语言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就要趋向于规范化。语言学家应该研究语言的规范,并且通过这种研究促进语言的规范化。苏联《语言学问题》创刊号的社论里说:“确定各民族语言的结构并且为它制订条例,拟定字母和拼写法,编写规范性的语法和词典,建立正字法的规范,说明民族-文学语言和它的特点与民间-方言基础之间的关系,整理并发展学术名词,讨论翻译的问题……这一切是苏联语言学家紧张地工作的领域。”又说:“摆在苏联语言学家面前的任务是确定一个语言的历史上各个时代尤其是我们的时代的规范的概念。从词汇的、语法的、发音的(包括重音的)规范的具体的-历史的理解出发,我们的语言学家应该为各个民族语言编写一系列的参考书——词典、正音词表等等,供给学校和广大的读者应用。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各阶层人民的文化高度发展,规范性的参考书的需要是非常迫切的。”①
    另外有一种看法,认为规范就是规律(法则),规律是客观存在,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和上述的资产阶级学者的理论的出发点有所不同,但是结论却没有什么两样,否定了语言规范化的可能与必要。好像语言的,就我们讨论的题目说,就是汉语的全部规范,都已经现现成成的在那里,很明确,很整齐,只等待我们去发现。而实际情况不是这样,也不可能是这样。即使是有了长久历史的文学语言,它的规范也是有比较明确的地方,也有不那么明确的地方,有一致的地方,也有分歧的地方。现代汉语的情况上文已经举例。为了语言使用者的利益,对于语言的规范进行整理,把明确的肯定下来,使不明确的明确起来,减少分歧,增加一致,并且通过教育和宣传扩大规范的影响,这就是语言规范化的工作。我们说语言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就趋向于规范化,只是说就有这样的一种趋势,是不是因势利导还是在于人的。标准的建立不能违反语言本身的规律,但是建立或不建立一定的标准,采取或不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推广这个标准,这是完全由人们作主,完全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在规范化的工作中,语言学家不是无能为力,而是能起很大的作用的。
    又有人认为,研究语言的规律是一回事,进行规范化工作是另一回事,前者是语言学家的任务,后者是教育工作者的责任。这种说法也是不正确的。不能把这两种工作割裂开来。事实上研究语言就不可能避开语言规范的问题。资产阶级学者常常强调描写语法和规范语法的分别。实际是,真正的描写语法必然有规范的作用。仅仅把不同的事例罗列在一起,不能算是正确的描写。必须说明哪是一般的,哪是特殊的,哪是符合语言发展规律的,哪是违背这些规律的。这样就是指出规范所在了。②词典的情形也是一样,不可能有客观主义的、“有闻必录”的词典。当然,语言规范是人们在语言实践中逐渐形成的,规范的模糊或分歧不是出于偶然,因而规范的整理也不能草率从事。武断和教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需要的是虚心和谨慎,勤恳的调查,耐心的研究。要能够从语言实际中找出信而有征的规律,人们才会乐于接受。
    汉语规范化是符合汉族人民乃至全中国人民的利益的,因而已经形成一种强烈的要求。我们相信,所有的语言学家都会采取合作的态度,热情地负担起这个光荣的任务。


   为了促进汉语的规范化,有几方面的工作要做。
   首先是宣传工作。必须改变社会的风气,要提倡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要促使每一个写文章的人注意语言的纯洁和健康。尤其重要的是要在使用语言上有示范作用的同志们中间取得认识上的一致。
    语言的规范必须寄托在有形的东西上。这首先是一切作品,特别重要的是文学作品,语言的规范主要是通过作品传播开来的。《水游传》和《红楼梦》在我们的文学语言的发展上起了多么巨大的作用,这是大家熟悉的事实,文学作家在人民语言中选择那些最生动活泼的,最有典型性的语言手段,用在他的作品里,以后就成为“典范”,成为文学语言传统的一部分,也就是民族文化的—部分。所以作家的运用语言不能不特别审慎。高尔基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很严格的。他谴责某些作家任意把“垃圾”塞进文学语言,他叫大家效法俄罗斯古典作家。“从普希金起,我们的古典作家就是从混沌的语言里选择那些最清晰,最有光彩,最有重量的词语,建立起一种‘伟大的,美丽的语言’,这就是屠格涅夫恳求托尔斯泰为它的进一步发展服务的语言。”①我们有很多作家也是非常重视语言的,往往不惜一再修改自己的作品,但是也还有些作家喜欢“一挥而就”,认为语言问题只是“小节”,不值得措意。尤其是有些作家喜欢在作品里大量地使用方言,不但用在人物对话里,也用在叙述部分,这对于普通话规范的确定和推广是有妨害的。这个问题近年来曾经有过不止一次的争论。主张用方言的理由是:既然写的是某地方的事情,这里的人说的是这样的话,只有照着写才有表现力,才能产生真实感。这个理由是站不住的。文学作品并不是事实的呆板描写,既然情节可以加工,为什么语言不能加工呢?如果作品不是写给一个地方的人读的,那就不应该使用只有那个地方的人才能完全了解的语言。现在广大读者对于某些文学作品里不适当地运用方言很有意见,这种意见是应该倾听的,——为了文学语言的键康发展,为了集体的利益。①当然,有时候有表示地方色彩的必要,必须用几个方言词语。屠格涅夫、托尔斯泰、高尔基的作品里,都有这样的例子。问题在于怎样掌握分际,这是有修养的作家一定会考虑到的。②
    翻译工作者在汉语规范化工作中也负有重大的责任。在目前,外国文学尤其苏联文学的译本拥有极大的读者群,在语言规范的传播上起着非常广泛的作用。文学以外的翻译作品每年出版的数量也很大。翻译工作者重视或不重视语言的规范,影响所及是难以估计的。翻译工作,因为受原文的限制,在语言运用上是会遇到比一般写作更多的困难,但是这不是不能克服的。过去和现在,我们都有优秀的翻译作品,既能忠实于原著,又流畅可诵,而且能在不违背汉语造词造句的基本规律的条件下适当地丰富它的表现方法。我们希望这样的译作能够逐渐多起来,粗糙生硬的译作能够逐渐减少,以至于不再出现。
    电台广播员、电影和话剧演员,他们也都是语言规范的宣传家,每天有无数的观众和听众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在向他们学习。他们在普通话的推广上,过去已经有过很大的功劳,今后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推行普通话的情况下,他们将起更大的作用,自然也就必须加强自己的语言的规范性。
    其次,要有一些行政措施。教育部最近已经定出一个在各级学校推行普通话方案的草案,不久将要成为正式的方案。我们希望这个方案能够切实执行,保证在校的学生能够受到全面的规范化语言的教育。文化部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加强广播、舞台、电影语言的规范化,还可以在广播电台设置普通话讲座,进行教学。现在广播电台和电影都还有使用方言的情况,这在过渡时期是必要的,但是这种情况应该随着普通话的推广而逐渐减少。
    应该谈一谈地方戏的问题。地方戏是用方言演唱的,是不是妨害普通话的推广,需要加以限制呢?我们觉得没有这个必要。戏曲和话剧不同,除了“戏迷”没有人学戏台上的人说话。而况地方戏所用的语言本身也正在变化,正在向普通话接近。以越剧为例,现在越剧里的语言和十年前已经不完全一样,在那个时候北方观众是不会听得懂的。
    更重要的是要进行一系列的科学研究工作,这是语言学工作者的责任。首先要学习语言学理论。没有正确理论的指导,工作不会做好。必须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语言学,学会把马克思主义语言学的原理和方法应用到汉语研究上来。特别是关于民族共同语的形成,民族共同语和方言的关系,书面-文学语言和日常-谈话语言的关系等等问题需要深入钻研。此外,对于各国在语言规范化上采取些什么措施,有些什么经验,也应该进行了解,以供参考。
    现在来谈谈具体工作的项目。
    (一)普通话语音的研究。在推广普通话的工作中,标准音的推广占首要的地位。普通话的语法和词汇,人们可以从书面语言中学习,而且通过学校教育一般都已经能相当地掌握,只有语音是非采取各种措施来推广不易收效。为了进行这一项工作,必须首先确定标准音的具体内容,必须深入研究北京语音并且同各地方言语音比较。普通话词汇的语音规范有不确定的也必须把它确定下来。要在最近期间编出正音词典或词表。
    (二)语法研究。这几年来,学习语法在正规学校和业余学校里已经相当普及,自学的人也不少,但是现在还没有标准的语法教材。也常常发现书刊上有违背语法规范的语句,可是着重讨论语法规范的书也还不多。在汉语研究的各部门里,语法是比较有更多的人从事的。应该肯定,从《马氐文通》以来,许多语法学者都曾经有过一定的贡献。但是也无庸讳言,语法事实的发掘和语法规律的探讨都还嫌不够,用来指导语言实践就感觉有所不足。许多教师反映,在语文课本中有许多句子,并不是不太普通的,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分析,查考现有的语法书都得不到解释;有些规范问题,在语法书里也找不着肯定的解答,不是含胡其辞,就是避而不谈。这说明还有必要做些基层研究,根据大量的材料进行分析,以确定每个语法现象的真实的情况。这样,编写语法书才能有较好的基础,才能更加全面。这样的做法虽然好像缓不济急,但是比较牢靠,而且只要做的人多,也还是容易有结果的。
    这里碰到一个问题——体系和术语的问题。叙述语法事实必须有一定的体系,而这个体系必须符合汉语语法本身的体系,否则一定不能叙述得很妥贴。几十年来对于汉语语法体系的争论是很多的,近年来尤其热烈。这是应该的,因为大家都在渴望求得真理,而真理不是唾手可得的。不幸的是,几乎所有的力量都用在体系的争论上,基层研究还是做得很少,而没有通过基层研究积累起来的资料,体系问题也是很难得到满意出解决的。应该在一两年内求得一个暂时可以同意的体系,供教学应用。同时,一方面继续语法理论的研究,一方面广泛而深入地钻研材料,互相结合,根据研究的成果不断地修改这个体系。
    (三)修辞学和逻辑。这些是和语法密切相关的科学。研究语法不能不同时研究修辞学和逻辑,尤其在编写语法和作文教材的时候。修辞学本身也是语言科学的一个重要部门,需要及时发展。
    (四)词典。词典是进行规范化的最重要的工具。词汇是语言的建筑材料,现在在语言使用上存在的混乱情形一大部分是在词汇方面。汉语的词汇最近几十年来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我们还没有一部能够反映现代汉语词汇的真实情况的词典;现代汉语早已经超越基本上一字一词的状态,但是一般人使用的还是“字典”,不是“词典”。这几十年里出版的“辞书”不外乎两个类型。一种是拿单字做条目的字典。随着从文言到白话的转变,这些字典的内容是不断地在改变的,在字义的分析上也是后来居上,颇有进步。但是总的说来,这些字典的大缺点是不拿词做单位,因而不能帮助词汇的规范化;同时,篇幅还是不够,字义的解释不免简单和笼统。另一种是综合性的,里边有字,有词,有成语,还有大量的百科性的材料。这种辞书篇幅较大,但是如果把百科性的材去掉,单就语言材料而论,还是很不够,还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
    当然,编纂—部比较满意的详解现代汉语词典不是一件很容易的工作,不但需要学习近代的科学的词典编纂法,吸收先进经验,还要解决编纂汉语词典时所遇到的一些特殊问题。首先,确定某一形式是词不是词(小于词的构词成分,或是大于词的词组);其次,作出词的语法说明(包括标出词类)——这些,在汉语语法结构的研究还未取得满意结果的情况下,都是很艰难的课题。还有未见著录但是在各行各业中(特别是在产业部门中)流通的词汇,需要有系统地搜集。此外,词目的取舍,成语的安排,词义的分析和说明,例句的采集和选择,这些一般词典编纂法上的问题也都需要很好地结合汉语的实际情况来解决。无疑问,这个工作是艰巨的,但是需要是这样的迫切,不容许我们再推迟下去了。
    除了一般性的详解词典外,我们还需要各种有特定目的或范围的词典。—部小型的同义词典在澄清目前词汇使用方面的混乱将有很大帮助。虚词词典在中国是有传统的,《助字辨略》、《经传释词》等书在语文学习上曾经起过一定的作用,这说明以汉语的情况而论,这样的词典是有需要的。当然,我们也可以不分虚词实词,把意义需要分辨、用法值得推敲的词汇集在一起,编成一种用法词典。把常用的成语编成一个小型的词典,对于学习的人也是有用的。结合拼音文字的研究和试验,我们还需要制定拼音词表(不是字表),并且试编用拼音文字做注解的词典。
    我们还需要各种专科词典,无论自然科学和技术方面的或是哲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这种词典有两种作用,一是汇集术语,二是统一术语。现在有许多科学技术部门的用语从来没有汇集过,不是本行的人遇到一个陌生的术语没有地方去查,这是很不方便的。再说,专科术语最需要有严格的统一的标准。可是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一日千里,新的术语层出不穷,因此在科学先进的国家也需要有国家机构或科学家的组织来经常做厘定的工作。我国近代学术名词绝大部分是通过翻译产生的,分歧和混乱的情况很显著。曾经有过学术名词统一委员会,在自然科学的某些部门获得了一些成果,现在这工作中国科学院编译局还继续在做。但是在社会科学方面还没有什么成绩,而这方面的术语却是更常见于一般书刊,术语不统一最容易引起混乱。这种情形,只要一翻近几年来出现的各种“新名词词典”就可以知道。这类词典种数之多,说明需要之大。但是如果没有国家的支持和科学家的合作,这个工作显然是不可能做好的。专科词典的编辑,主要依靠本学科的专家,语言学家只能在必要的时候参加点意见。
    跟专科词典密切相关的是外国语和汉语对照的词典,如俄汉词典,英汉词典等。现在从事科学技术书刊翻译的人,不一定都是受过本学科专业训练的,往往要倚赖这种对照词典。所以这种词典必须取得各科专家的密切合作,但一般的情况是这方面做得较差的。这种对照词典对于一般词汇也很有影响,翻译作品中许多用词不当和造词生硬的情形,往往可以追根到这些词典上。编辑外国语汉语对照词典,应该由研究外国语的专家负责,但是需要有研究汉语的人合作。
    还有国内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对照的词典也是有迫切的需要的。
(五)方言调查。调查方言,首先是为了配合推广普通话的工作。从前在方言区推行“国语”,完全采取直接教学法。在学校里,这个方法还能收到一定的成效,在广大社会上收效甚小。假如我们能把各地方言和普通话之间的语音对应情况加以说明,再把常用词语编成对照表,那就不但学校以外主要靠自学的人能有所依据,就是学校教学也能得到很大的帮助。但是方言调查的意义决不限于帮助推行普通话。方言是研究汉语史的一部分极其宝贵的材料,可以和书面材料相印证,尤其是能够补充书面材料的不足。汉语方言分布地区广大,情况复杂,要展开比较全面并且深入的调查,需要有相当多的受过训练的工作人员,而这样的人目前还是不多。所以必须采取比较简便的办法进行以配合推广普通话为目的的初步调查,同时订立长期的调查计划,从重点调查入手,结合着训练干部,逐步全面展开。
    (六)汉语史研究。研究汉语史,目的是为了更清楚地了解汉语发展的详细情况,找出汉语发展的内部规律,从而指导现代汉语的规范化工作。前人在汉语史方面做过的工作侧重在古代,我们现在要多用力量在近代,要首先弄清楚普通话形成的历史。结合汉语史的研究,应该编纂一部从古到今的汉语大辞典。这是研究汉语史或是古代文献的人所不可缺少的,但是反过来说,也是必须对古代文献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才能着手编纂的。如果现在还没有条件开始编纂,也需要及早做些准备工作,比如体例的研讨和材料的搜集。
    (七)教材和教学法的研究。这是直接关系到推行普通话的重要科学工作。首先要研究正音教学,怎样把正音法的知识教给学习的人,同时要编写适应不同地区的正音教材。词汇教学也是当前语言教学中一个很大的问题。现在连大学语文系毕业的学生,还是经常犯“用词不当”的毛病,这个情况是很不好的。这个问题的解决主要要依靠合适的词典,但是各级学校也都应该重视词汇的教学,语文刊物也可以在这方面尽点力量(《语文知识》和《语文学习》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起的作用还不大)。词汇知识不普及,出版物方面的混乱情况是难于改善的。
    这以外还有许多研究工作要做。比如作家语言的研究,翻译作品语言的研究,朗诵和台词的研究,这些也都是直接和语言的规范化有关的。
    要做的科学工作是很多很多的。这决不是任何一两个机构所能担任,必须发动全国的语言学工作者的力量,组织起来,分工合作,才有希望把工作做好。各项任务的性质不尽相同,具体分配也就得采取不同的方式。比如词典,就需要有专设的机构。方言调查宜于采取分区进行的方式,以各个高等学校的语文系为据点,由科学院总其成。语言学理论,语法,汉语史,这几方面的研究是不要求一定的组织形式的,但是也必须通过刊物和讨论会取得经常的联系,也可以为特定的题目组织研究小组。教材和教学法的研究最好是由高等师范学校多负点责任,有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在中央或地方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
    我们还必须同语言学界以外的同志们合作。比如出版社和报社,他们在编辑工作中需要语言学工作者的帮助,我们应该给他们帮助,他们需要我们给他们培养语言编辑人材,我们应该给他们培养这种人材。又比如作家语言的研究应该同作家和文学批评家合作,舞台语言的研究应该同演员和导演合作。像这些方面的工作,都应该多同有关单位联系,多开会讨论。
    同志们!汉语的规范化是社会主义建设中重要的一环,是全国人民文化生活中一件大事。对语言学工作者来说,这是一项重大而迫切的政治任务。这几年来,语言学工作者各自在自己的岗位上做了很多事情,但是缺乏计划,缺乏联系,因而就没有能充分地、有效地发挥自己的力量。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全国语言学工作者能够团结在一起,为共同的事业努力。语言科学在旧社会里不受重视,现在面临艰巨的任务,人力无准备,困难是有的。但是在我们的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之下,我们相信困难是可以克服的,任务是可以胜利完成的。我们必须一方面大力培养新生的力量,一方面善于使用现有的力量。有一系列工作等待着我们,我们必须怎样通力合作,制订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来进行,这也是需要各位同志详细讨论的。
    同时,在汉语进一步规范化的事业上,每一个使用汉语的人,尤其是知识分子,都有一份工作可做,也有一份责任要尽。我们必须使语言规范化变成一个社会运动,群策群力地来进行,才能早日完成这个光荣的任务。
                                                            1955年10月初稿
                                                            1956年4月修订

孙兰荃 发表于 2006-3-18 17:35:25

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总结(1955)

陈望道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
    我受大会主席团的委托,对这次会议作一个简短的总结发言。因为准备忽促,可能有遗漏的地方,尤其是词句,未能仔细斟酌,需要以后修改,要请大家原谅。
    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已经开了六天的会,现在就要闭幕了。这次会议的召开是及时的,会议的结果也是成功的。
这次会议是中国语言学界空前的集会,讨论的问题关系到五亿汉族人民每天用来交际的工具问题,关系到促进文字改革与推广普通话的问题,关系到加速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与促进我国文化普及和提高的问题。在这个时候来召开这个会议是有重大意义,的。开国以来,祖国的面貌正在日新月异地改变,现在我们正处在伟大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三个年度,因为政治上与经济上的统一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迅速发展,愈来愈多的人日益广泛地参加集体生活与共同劳动。五年计划内我国工业基本建设的规模是异常巨大的,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以及其他各方面工作人员,来自四面八方。各种全国性、全省性、专区性会议中大量人员的临时与定期的聚会,干部的全国范围内的调配以及随同的家属迁移,大学生入学与毕业的全国统一分配,部队的全国范围内的调动,每年兵役制的入伍与退伍,以及其他业务上的人口流动,看电影、话剧和阅读作品等的文化生活,学校、机关、企业、部队中多种方言的接触的现象日益频繁。
但汉语方言的分歧严重地妨碍了人们在政治生活中,经济关系中,生产活动中,文化生活中交际作用与相互了解,影响教育工作的效果,不能充分发挥电影、广播等现代化的宣教工具作用。广大的人民,首先是机关、部队、工厂、企业、公司、电台、话剧、作家,翻译工作者等人员迫切地需要一种更为完善的汉民族共同语,作为互相了解并调整其共同工作的语言工具。愈来愈多的人已经自动地学普通话。为了使用语言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更大的,更具有普遍性的作用,为了适应汉语发展的趋势,为了使共同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更加顺利地进行,为了促进文字改革,从而促进文化的普及并进一步的提高,同时也为了加强民族间和国际间的联系与团结,汉语规范化是当前紧急的任务。
    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是在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之后举行的。文字改革会议已经确定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为汉民族共同语,这使这次会议的讨论有了很好的依据,使我们了解到推广普通话,促进文字改革与汉语规范化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这是对于这次会议的顺利进行很有帮助的。这次会议的成员有来自十七个省市的一百二十二位代表,其中有语言研究工作者、语言教学工作者,也有文学、翻译、电影、戏剧、曲艺、广播、新闻、出版、速记等工作者。我们结合自己的工作就规范化、推广普通话、促进文字改革这一共同的任务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这个会议是在这样广泛的代表性的基础上获得成就的。尤其重要的是在会议正式进行之前语言工作者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了以往语言工作者之间不团结现象,提高了思想水平,化除成见,这就为会议的顺利进行打好了坚固的基础。
    我们经过小组讨论,在讨论中间,大家都认识到规范化问题的重要意义。在学术问题上主要有以下两点是肯定了的:
    ⑴规范化的重要性。参加会议的代表们一致承认现代汉语规范化的重要性。对于罗、吕两位所长报告中第一部分所说明的情况,各位代表在发言中间提供了许多生动具体的事例,强有力地证明当前民族共同语迫切要求规范化的现实性。我们相信,既然有了共同的认识,进一步的实践问题就获得了良好的基础。
   ⑵规范化的标准。这次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决定“推行普通话”,提到我们的议程上,就是规范化的标准问题。所谓“普通话”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这一个原则,我们充分地讨论了,并且也一致同意,认为这是符合汉语的实际情况和历史发展的。首先,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的提法是恰当的。这正符合于马克思主义语言学的原则——民族共同语是以某一方言为基础发展而成的。
    北方话在中国分布最广,用北方话讲话的人有37,700万,占汉民族人口总数的百分数不下于70%,所以北方话有全国性的意义。而且北方话体现着汉语发展的一般趋势。几百年来的白话文学都是用北方话写的,北方话事实上已成为汉民族共同语的基础。当然,规范化的汉民族共同语在北方话的基础上还要不断地吸收各方言中、古语中以及外语中有用的词和语法来丰富自己。
    其次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说法,也是正确的。因为汉语方言之间最大的差别是在语音上,所以规范化的民族共同语要求语音上的一致。汉民族共同语既以北方话为基础,北方话的代表方言是北京话。北京几百年来是政治文化的中心,“官话”的语音一直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的,现在北京又是新中国的首都,所以决定用北京语音作标准音是正确的。从语音上讲,北京语音具有北方方言中的最大共同点,在北方方言中有最大的普遍性,例如:不分尖团、没有入声、分ㄋ、ㄌ等等,因此,采用北京语音做标准音也是合适的。

    这次会议的分组讨论和大会发言中都接触到许多比较专门的问题,但是因为会期短促,未能充分讨论,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大概说来,有下面一些问题。
    例如标准音的详细规范问题。词汇和语法规范化的具体做法问题。有人提起规范化是要从宽还是从严,什么情况要宽一点,什么情况要严一点,书面语和口语是否要有分别等等问题。
    还有普通话和方言的关系的问题,推广普通话,是不是意味着人为地消灭方言?方言的使用范围缩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会立刻缩小,地方戏剧更不会在短期不用方言。这个问题在罗、吕两位所长的报告里,已经说明,推广普通话并不意味着消灭方言。我们的波兰朋友的发言,也可以供我们参考,他说:“歌剧是语言和音乐配合起来的艺术,歌剧里使用方言是没有什么可反对的”。
    此外,在会议中还提出了许多问题,有的是未能详细讨论,有的是讨论了还没有能解决的。这些问题牵涉的方面很广,或是性质很专。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讨论规范化的方针任务,本来不可能在一次会议上把所有的问题全都解决的。今后能够在各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广泛讨论,意见就会逐渐一致起来。
    这次会议还存在一些缺点,主要有两点。第一点,由于时间的限制,学术性的讨论不够深入。像几位外宾在规范化问题上所提供的理论介绍,以及我们自己提出来的种种方面的问题,都没有能够很好地讨论,有些问题可能还没有谈到。当然这是第一次会议,我们不能要求过高,希望以后会议能够展开详尽的讨论。
    第二个缺点是准备工作做得不够和组织工作有些粗枝大叶。例如大会的议程一再更改,使得代表们感受许多不便。
    汉语规范化,一方面是一个广泛的社会运动,一方面是一个细致的科学研究工作。研究工作的各个方面,我们刚才谈到会议的成就,说到有若干问题未能讨论解决,但是我们已经认识到有哪些研究工作必须进行。并且代表们都已经踊跃地认定了研究题目准备展开研究。代表以外还有许多来宾也热烈地认定了题目。还有些代表要过两天决定题目后再通知我们。现在我把初步统计的数目报告一下。
    一共有87位提出87个题目:
      语音和方言调查42题(方言调查包括17个省的18个点),40余人。
      语法    24题,20人,
      词汇    9题,15人,
      其他    12题,12人。
这应该说是这次会议的巨大收获。
    总的讲这次会议是成功的。但这些成就不过是汉语研究工作的良好开端,对规范化问题有明确认识的人现在还是少数。这个问题关系五亿汉族人民的重大的问题,不经过广大人民的理解和自觉的参加这一运动是不能取得巨大胜利的,必须广泛进行宣传,耐心说明,用各种方法影响他们,鼓励他们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应该采取多种多样的组织形式把我们所联系到的语言工作者组织起来,互相交流研究情况与研究资料,并充分发挥语文刊物的组织作用,发表研究结果,报道语言工作的情况。
    只有作好规范化宣传工作,科学研究的组织工作,才能为规范化工作的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我们有很多工作急需要作,希望把《人民日报》10月26日的社论的指示和这次会议的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去,在下次会议的时候来讨论研究的工作,把下次的会开得更好,更有成绩。
    现在会议到此结束。祝各位代表身体健康,工作进步,并向远道的来宾致衷心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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