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龙: 《汉语方言学》讲义 第三章 汉语方言的分区
汉语方言学讲授:李如龙
第三章汉语方言的分区
一汉语方言的分区是汉语方言学的重要课题
关于汉语方言的分区的思考和修正是方言调查研究的重要推动力。为汉语方言分区,自然不只是为了回答“汉语有多少种方言”的问题,换言之,并非为分区而分区。方言之间有语音,词汇和语法的差异,方言的分区是就方言差异进行比较和归类,这正是方言学研究的基础工作和基本任务。因此,对汉语方言的分区是汉语方言研究的总结和检验。
二汉语方言的分区的原则
要注重考察方言与通语的不同关系
要兼顾纵向演变和横向作用对方言差异作整体的、系统的分析
要如实地对汉语方言作多层级和非穷尽的划分
要适当运用历史文化背景资料进行参考性的论证。
三汉语方言的分区的标准
1. 宜采取综合性标准
1)不以语音标准为限或为主,而应该包括词汇和语法。
2)不论是语音或是词汇语法都不能用一条或少数几条标准,而应该精选一批条目作标准。
3)必须充分注意字音的文白异读和多音词连音变读的差异,包括连读变调、轻声、儿化,小称、变韵、合音等。
2.反映历史和现状的统一
1) 语音特征的分区标准既要重视早期语音特征的留存和演化,也要重视晚近的变异和创新;
2) 努力做到历史和现状的统一,用词汇、语法的情况来检验关于语音分区标准的分析;
3)厚古而不薄今
3. 合理处理普遍性和局部性的标准
普遍性标准是涵盖面广的,不同的方言多有不同的表现;局部性标准是只反映个别区的特点的。前者用来作为分区的主要依据,后者则是对个别区所作的补充条件。
从理论上说,这种区分反映了方言差异中的共性和个性是合理的。从应用上说,精简了大面积比较的项目,却又不遗漏个别性的区别性特征,也是很有价值的。
4.正确理解分区标准的特征性
1).分区标准是应该突出体现方言的特征,但是也必须能体现方言的系统(应从系统中抽取特征,用有限的特征体现完整的系统。)
2). 所谓特征性并非独特性,分区标准可以是独有的,也可以是多区共有的。
3).为了确保体现特征性,对分区标准的掌握,应该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道路。通过定性研究开路、定向,通过定量研究做周密的检验。
四 .汉语方言分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客赣语的分合
晋语的分立
广西平话的归属
湘南土话
粤北土话
西南、中原、北方、兰银、北京、胶辽
官话----{
江淮、晋语
汉语方言-----{
近江方言——吴、徽、赣、湘
非官话----{
远江方言——闽、粤、客家
第三章思考与练习
1、为方言分区用单一标准和综合标准各有哪些优缺点?二者能否整合为互补的方法?
2、为方言分区是否一定要穷尽?过渡型方言和混合型方言是否确实存在,应如何对待?
3、谈谈目前关于汉语方言分区上的几个有争议的问题,整理出双方的依据,并作一番权衡。
试用加权法把多方面综合标准化为可以运算的特征数率,为你所熟悉的两种方言进行分析统计。 第三章参考文献
丁邦新 (1982) 汉语方言区分的条件 《清华学报》 新14卷1~2期
李荣 (1985) 官话方言的分区《方言》第1期(1985) 汉语方言分区的几个问题《方言》第1期
郑张尚芳 (1986) 皖南方言的分区(稿) 《方言》第1期 (1985) 浦城方言的南北区分《方言》第1期
王福堂 (1999) 汉语方言语音的演变和层次语文出版社
李如龙 (1996) 论汉语方言的类型学研究《暨南学报》第2期
(1996) 语音的变化是区分汉语方言的重要标准 《方言与音韵论集》香港中文大学出版
李如龙、陈章太 (1991) 闽西北七县市的方言《闽语研究》 语文出版社
周振鹤、游汝杰 (1985) 湖南省方言区划及其历史背景《方言》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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