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设立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对外汉语成独立学科
[来 源] 中国新闻网[发表时间] 2007-03-27 12:02:42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报道,中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已批准设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标志着对外汉语专业已经成为一门独立学科。
据报道,从今年开始,中国将在高校所有专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中招考对外汉语教学人员,培训合格后派往国外大中小学从事汉语入门的教学工作。同时还将对国内5000多个已具备汉语教学资格的人员进行葡萄牙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等小语种的培训,以适应这些国家汉语教学的需要。另外,在世界上已开办的108所孔子学院的基础上,今年将陆续建立网上、广播和电视孔子学院。
日前,中国已正式批准在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了汉语国际推广研究所,同时还将在北京、上海、云南、福建建立汉语国际推广基地。 这个消息我也看到了,是挺振奋的。
我在等待汉办下一步的行动。 我已获得汉语教学资格证。其实我也一直有想法,想到海外的孔子学院去看看,看有没有自己合适的岗位,子祺老师,你知道我可以怎么做吗?
好象北语的孔子学院今年招聘教师
今年结束了,明年3月上汉办网查看消息。最好打电话到汉办交流处、孔子学院处或志愿者中心咨询
关于推荐2007-2008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来 源] 国家汉办网·师资处[发表时间] 2007-03-13 14:47:17为促进世界各地的汉语教学,弘扬中华文化,推动中外教育文化交流,我办将进行2007-2008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07年3月9日—3月31日。请各单位协助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二、推荐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对外汉语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各岗位需要的非英语语种教师的年龄可放宽至58周岁(含)]。
3、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或中学教龄、并正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教师及从事教学工作的普通话测试员。有国外教学经历、《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高级)》(原《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4、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能较熟练地使用外语进行日常生活和工作交流。
6、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和交际沟通能力。
7、符合国外聘方的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推荐选拔程序
1、推荐人选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组织评审,并确定推荐人选。
2、报送材料
(1)《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二,可从国家汉办网站http://www.hanban.org.cn/下载)。申请人要认真填写表格,有关材料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填表时,请务必明确志愿,并注明是否服从分配,如不填写,则按服从分配对待。
(2)《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要求的附报材料须齐全。
(3)单位审批意见栏,必须有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省属学校须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31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初选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人选参加复试。4月10日前未被通知参加复试者即未通过初选,将不另行通知。
5、复试
经初选合格者将由国家汉办组织专家进行复试,从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
复试分为外语水平、综合能力、专业技能、心理素质测试四个方面。复试拟定于4月下旬举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及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4月10日前在国家汉办网站公布栏上公布,请注意查询。网址:http://www.hanban.org.cn/
6、录取
复试录取名单将报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被录取的人员在派出前须参加由国家汉办组织的出国前集训,集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出国教师待遇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2005年9月12日)执行。主要待遇如下:
(1)工资(单位:美元/月)
级别 职别 工资标准
一级 教授、研究员 1300
二级 副教授、副研究员 1200
三级 讲师、助理研究员 1100
四级 助教、实习研究员 1050
(2)艰苦地区补贴(单位:美元/月)
地区类别 补贴标准
一类 无
二类 100
三类 200
四类 320
五类 450
六类 550
具体国家类别见附件一
(3)交通补贴:
一类、二类地区:每人每月200美元
三类以上地区:每人每月400美元
(4)一次性工作安置费:3000美元
注:任期不足两年按月计算。
五、注意事项
1、工作期限
教师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学年或根据双边协议规定的期限确定。教师延聘将根据国家汉办有关规定执行。
2、录取资格有效期
被正式录取为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后,不得无故放弃,否则将取消教师本人申报资格三年。如对外推荐后未被国外聘用或因客观原因未能派出,将保留派出资格2年。
3、地方院校及中学的申请材料须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汇总后统一推荐并寄发;直属院校申请材料由所在学校汇总后统一推荐并寄发。
上述各项事宜由国家汉办师资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晓艳、赵燕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
方圆大厦17层(邮编:100044)
电话:010-88026126
传真:010-88026127
附件一: 《2007-2008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二: 《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 (可复印使用)
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3月7日
关于2007—2008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选拔复试的通知
[来 源]国家汉办网 [发表时间] 2007-04-13 22:05:122007-2008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选拔的初选工作已结束。 我办定于2007年4月20日至4月23日在北京田园庄饭店进行复试工作。请进入复试的教师(名单详见附件1)于指定时间参加复试。参加复试教师的差旅费及宿费由所在单位负担。未通过初选的教师不再另行通知。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报到
上午复试报到时间为7:00-7:20;下午复试报到时间为12:40-13:00。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弃权。报到地点:北京田园庄饭店内。
二、复试内容
1、外语口试
2、专业素养与教学能力(面试)
3、行为能力(面试)
4、心理测试
5、普通话水平测试(获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含)证书者免试,报到时要求带证书原件)
三、复试地点:北京田园庄饭店
地址:北京市圆明园西路18号,详见附件2,可从我办网站(www.hanban.org)公告栏下载路线图。地址不清楚或需要联系住宿的可直接与饭店前台联系。饭店咨询电话:010-62976688。
四、联系人:林朝剑、王晓艳
五、联系电话:13371672275(林)
13391755500(王)
附件:1、《2007-2008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选拔复试名单》
2、复试地点路线图
3、乘车路线
[ 本帖最后由 子祺 于 2007-4-14 19:28 编辑 ]
日本将在海外增设百个日语中心对抗孔子学院
来源:http://news.tom.com 2007年01月08日 10时25分?新华网中新网1月8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日本决定在海外加强推广日语,并计划将在数年内在世界上增建至少100个日语中心。
日本推行这项政策的目的,除了是当局意识到日本的流行文化近期继续在海外掀起新的日语学习风潮,也被认为是要用来对抗目前正在世界上扩大影响力的中国。
《东京新闻》昨天就针对这点指出:日本当局的日语政策,主要的要对抗中国的“孔子学院”,不愿日语落在华语之后。
根据报道,与其他大国相比,日本政府在海外所设立语言中心确实不多。法国在世界上运营的语言中心有950个,英国有126个。而令日本“眼红”的是中国近期在世界各地新设的“孔子学院”。日本当局意识到,中国在近几年在海外一共增设了78所孔子学院,学中文的热风,不仅席卷亚洲国家,还深入美国、英国,以及墨西哥。
日本在外所实施的日语政策主要是交给外交部属下机构“国际交流基金”管理。据统计,该机构至今在国外所设立的官制日语中心并不多,只限在韩国、泰国、埃及等十个国家。制度上也限定了收生人数,每年一共只收大约3000人。不管是从数量上还是在政策方面,日本政府近期都在自行检讨,考虑设立新制度,以便能够赶上其他大国。
去年年中,日本外交部召开一个探讨推广日语教育的审议会。有关的讨论项目,不仅包括掌握外国人学习日语的现状,也强调只有加强推广日语,才可培养“亲日派”
报告指出,随着日本流行文化(卡通, 漫画等)目前在海外盛行,想要学习日语的外国人是有增无减,在私人语言学校内学日语的外国人有将近250万人。
报告也指出,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签署经济合作伙伴协议,今后在吸收来自这些地区的外国劳动者时,扩大日语教育是一个必然措施。
报告还重点谈到要前往日本学习的 留学生,它指出:只有整顿学习日语的环境,统一日语教材,才能够在日后,培养更多“亲日派”的留日学生。(符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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