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倬 发表于 2007-8-9 19:02:52

下列“把”字句能够成立吗?

1 爸爸把酒喝醉了。
2 哥哥把饭吃饱了。
3 弟弟把小汽车玩厌了。
4 我把肉吃腻了。
以上四句能否成立?请大家指教。

深涧聆鼓 发表于 2007-8-10 09:56:49

方言中有些可以成立

我觉得这些句子在普通话里不成立,
但是一些方言中有类似的说法。

比如:
今天来我屋里做客,要把饭吃饱,把酒吃好。
他生活就过得好啦,把肉吃腻。
(湖南隆回省)

Artvine 发表于 2007-8-10 19:27:21

在閩南語可以成立,唸ga。

余少平 发表于 2007-8-10 19:47:11

成立不成立,有个地域问题。
在武汉,3、4都可以说。
但是第一不能说。
可是改一下就可以说:“ 爸爸把酒喝够了。”“ 爸爸把酒喝伤了。”(不过这就相当于例4了)
可见不但是“把”的问题,跟词的搭配也有关。

例2,一般不单独说,可以这么说:“ 哥哥自己把饭吃饱了就不管别个了。”

李华倬 发表于 2007-8-13 19:11:48

谢谢指教,如果将以上句子颠倒一下,结果又如何呢?
1 酒把爸爸喝醉了。
2 饭把哥哥吃饱了。
3 小汽车把弟弟玩厌了。
4 肉把我吃腻了。

深涧聆鼓 发表于 2007-8-14 11:30:13

给楼上提供点素材

在湖南隆回方言中,上面的话不可以成立。

但是,如果稍加改动,加些词,表示强调又可以成立。

如:
1、酒把爸爸吃醉了。---->这点酒就把爸爸吃醉了。   言在之意,酒很少,但是爸爸却喝醉了,爸爸酒量不行。
2、饭把哥哥吃饱了。
   也有类似说法。-------->这点饭就把哥哥吃饱了。    同样,哥哥饭量太小,吃一点点就吃饱了。
3、------>就这部小汽车就把弟弟玩厌哒。      
4、------>这种腊肉把我吃厌哒。

余少平 发表于 2007-8-14 15:25:24

原帖由 李华倬 于 2007-8-13 19:11 发表 http://www.xlmz.net/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指教,如果将以上句子颠倒一下,结果又如何呢?
1 酒把爸爸喝醉了。
2 饭把哥哥吃饱了。
3 小汽车把弟弟玩厌了。
4 肉把我吃腻了。

以上说法武汉都不认可.
三、四的"把"改成"被"后,在武汉就可以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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