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把”字句能够成立吗?
1 爸爸把酒喝醉了。2 哥哥把饭吃饱了。
3 弟弟把小汽车玩厌了。
4 我把肉吃腻了。
以上四句能否成立?请大家指教。
方言中有些可以成立
我觉得这些句子在普通话里不成立,但是一些方言中有类似的说法。
比如:
今天来我屋里做客,要把饭吃饱,把酒吃好。
他生活就过得好啦,把肉吃腻。
(湖南隆回省) 在閩南語可以成立,唸ga。 成立不成立,有个地域问题。
在武汉,3、4都可以说。
但是第一不能说。
可是改一下就可以说:“ 爸爸把酒喝够了。”“ 爸爸把酒喝伤了。”(不过这就相当于例4了)
可见不但是“把”的问题,跟词的搭配也有关。
例2,一般不单独说,可以这么说:“ 哥哥自己把饭吃饱了就不管别个了。” 谢谢指教,如果将以上句子颠倒一下,结果又如何呢?
1 酒把爸爸喝醉了。
2 饭把哥哥吃饱了。
3 小汽车把弟弟玩厌了。
4 肉把我吃腻了。
给楼上提供点素材
在湖南隆回方言中,上面的话不可以成立。但是,如果稍加改动,加些词,表示强调又可以成立。
如:
1、酒把爸爸吃醉了。---->这点酒就把爸爸吃醉了。 言在之意,酒很少,但是爸爸却喝醉了,爸爸酒量不行。
2、饭把哥哥吃饱了。
也有类似说法。-------->这点饭就把哥哥吃饱了。 同样,哥哥饭量太小,吃一点点就吃饱了。
3、------>就这部小汽车就把弟弟玩厌哒。
4、------>这种腊肉把我吃厌哒。 原帖由 李华倬 于 2007-8-13 19:11 发表 http://www.xlmz.net/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指教,如果将以上句子颠倒一下,结果又如何呢?
1 酒把爸爸喝醉了。
2 饭把哥哥吃饱了。
3 小汽车把弟弟玩厌了。
4 肉把我吃腻了。
以上说法武汉都不认可.
三、四的"把"改成"被"后,在武汉就可以说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