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少平 发表于 2008-2-5 15:14:04

我不会表达“50又1/2”……

重读《基督山伯爵》,里面银行家邓格拉斯被绑架后,被迫按照每只10 万法郎的价格来买鸡吃。
他当时身上携带着505万法郎,所以计算下来他可以吃“五十只半”。
可是,这样的表达方式我觉得很别扭,因为我自己只习惯在“十”作为系数词时才在它后面的量词后加个“半”,也就是说,我只习惯说“十只半”,而从来不说“二十只半”“三十只半”等等。
但是,如果确实需要表达20又1/2、50又1/2这样的概念时,我该怎么说呢?
我想了很久,却只能老老实实向大家坦白:“我根本就没有办法表达!”

呵呵。我是不是太傻了?
那么,傻瓜在这里预祝大家新年好!

柴禾妞 发表于 2008-2-12 23:06:20

偶以为:

语言中的很多习惯性用法是不能用语法常规去套用的。

他当时身上携带着505万法郎,所以计算下来他可以吃“五十只半”。----原文翻译的呢还是您自己“推算”出来的呢?

余少平 发表于 2008-2-15 16:18:48

原帖由 柴禾妞 于 2008-2-12 23:06 发表 http://www.xlmz.net/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语言中的很多习惯性用法是不能用语法常规去套用的。
他当时身上携带着505万法郎,所以计算下来他可以吃“五十只半”。
----原文翻译的呢还是您自己“推算”出来的呢?

这个“五十只半”是《基督山伯爵》的翻译者蒋学模先生的原文。蒋先生是经济学家吧?记得他写过经济学方面的书,我觉得一个经济学家对数字的表达应该是很权威的。
但是我确实觉得这个表达方式很奇怪。
按照我的语感,如果需要表示一个只有基本单位的二分之一的东西时,可以把“半”放在量词之前,这个量词包括个体量词(“半只鸡”),也可以是度量词(“半斤鸡肉”),也可以是活用量词(“半碗鸡汤”)。
如果是表达若干个基本单位再加上半个基本单位的东西,那么就可以表达为“系数词+量词+半”,比如“他吃了一只半鸡”、“他买了三斤半鸡肉”、“他喝了一碗半鸡汤”。
但是,假如个位数空缺,那么几十、几百……的后面,我就不习惯使用“五十只半”这样的表达方式。
不过,如果其中的量词是度量词的话,我会使用比前面的单位低一级的单位来表示,比如“三十斤另五两”,“三丈另五寸”,如果是以“两”为单位的贵重金属或药材,我也可以说“三十两零五钱”,等等。
总之,我是不会说“五十斤半”或“三十两半”的。
所以,如果不是使用度量词而是使用个体量词的话,那我就根本没有办法表达“50又1/2”这样的概念了……
不知道各位老师和朋友是如何表达的?

mengqing 发表于 2008-2-21 12:18:47

“五十零半只”?:L

如果谁有更专业的说法,那就更好了,我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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