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评论(2):学者得奖与打官司
学者既然得了奖,何来打官司?本来就令人不可思议。你还别说,当今社会就尽出这样的怪事。前文《学者上广告》提到的那位学者,因为已经有人说不必避韪,还是直呼其名吧,就是大名鼎鼎的,上广告的余秋雨,既打官司又得了奖的主儿。据报道,“2003年度中华文学人物的评选揭晓,巴金先生获得本年度的“文学先生”称号,而杨绛女士成为本年度的“文学女士”,二位作家均以全票通过。获得其他称号的还有:“最具活力的作家”韩东、“进步最快的作家”麦家、“人气最旺的作家”贾平凹、“最具潜质的青年作家”邵丽、“最富争议的作家”余秋雨、“最被影视看好的作家”刘震云、“最被看好的网络作家”慕容雪村。”被评上中华年度文学人物,应该比得奖更荣耀,而且跟世界驰名的巴金和杨绛排列在一起,余秋雨算得上风光无限了。不过,余秋雨得到这样的荣誉未必睡得着觉——一则已有大报在评论此事时对他有负面评价,大意是说他打官司失策;再则,有争议意味着好评坏评都存在。这几年就有不少学者指出他一些作品对历史无知到令人不忍卒读,甚至有人对他作品中的错误作过统计,具体数字不记得了。其他种种争议,难以尽述。总之,大有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意思。有些批评言辞,极尽奚落、嘲笑。亏得这位学者铸就的是金刚不败之身,在他的学生和拥趸的护卫之下,硬生生顶住。打官司其实是不久前的事,也是颇具争议。这就是最富争议的作家这顶桂冠的由来。受到争议并不见得就表示负面,曾经有人批评反对他的人是有红眼病。的确有这种人,还有人借批评名人出名的。余秋雨的确才气横溢,颇有读者缘。不过满招损是至理名言,我觉得作为学者还是多做学问为好,须知名利累人。前车之鉴,累累有之。希望这位学者慎之慎之。 看那些奖名,
还以为是香港的年度流行音乐颁奖晚会呢! 那可不是香港的年度流行音乐颁奖晚会可以相比的呵!你说得个“文学先生”的尊号荣耀呢,还是得个奖杯荣耀?前者有可能写进文学史,后者过一年恐怕就没人理会了。是不是?
巴金先生的为人没的说
长篇小说作的也好,当之无愧。本人也不太喜欢俞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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