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扬 发表于 2009-10-6 22:42:10

新的译名必须规范化

本帖最后由 扬扬 于 2009-10-6 22:43 编辑

作者:杨欣儒来源:华语桥

  我们每天都可以在华文报章上看到各国和我国各族的姓名、地方和事物的译名。这些非源自华语的外来词的译名,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音译:例如彭亨、吉兰丹;

   2 意译:例如单轨火车(monorail);

   3 半音译半意译:例如冰激淋(ice cream);

   4 借形:一种是采用西文字母,例如DVD、ISO;另一种是借用日文,例如道具、取缔、日本人的名字。

   在我国,各族的人名、地名、路名等已经沿用了许久。这些译名如果分析起来,并不准确,也没有规律可循。以下为我国译名的几种方式:

   1 通名音译。通名如路(Jalan)和巷(Lorong)音译成“惹兰”和“罗弄”,例如Jalan Perak和Lorong Perak就给译成“惹兰霹雳”和“罗弄霹雳”,殊不知我们华语本来就有“路”和“巷”。有一些更是叠床架屋,音译意译都出现,变成了“惹兰霹雳路”。还有一种直接从方言般过来的音译通名,例如Perak Road 和Perak Lane就给音译成“ 霹雳律”和“霹雳冷”。这种音译绝不可取。以后我们要做到的是通名尽量都要保留汉字。其他通名如Persiaran、Cangkat、Medan、Tingkat等,是否有华文的相对应词语,或是要音译,则要由对本地路名非常了解以及马来文学者提出宝贵的意见了。

   2 通名音译意译皆有。Gunung Tahan译成大汉山,通名意译, Gunung Rapat的华文译名是昆仑喇叭,通名音译。其他如 sungai的通名,就有意译的“河”和音译的“双溪”两种,例如柔佛的兴楼河(Sungai Endau)和吉打的双溪大年市(Sungai Petani)。

   3 专名根据方言念法音译。这种例子俯拾即是,几乎所有本地的地名和路名都是根据方音转译成汉字的。地名如Bidor和Gua Musang的华语音译应该是“碧都”和“瓜木桑”,不过本地人却根据方音译为“美罗”和“话望生”。笔者认为那些已经约定俗成,沿用很久的地名路名,我们不宜修订,应该继续保留,以免造成混乱和不便。不过以后新出现的地名路名,我们必须根据华文的念法音译专名。用方言音译,有时译得很失败。独立不久,我国的第一任首相,北马人根据闽南方言把他译成“东姑鸭都拉曼”,因为闽南话的“鸭”念为“阿”。这的确是非常不雅的译名。所以译名还要兼顾信达雅的原则。

   用方音来翻译外来词,中国自开放以来曾出现一些,主要是从香港进入的外国企业,译音根据的是粤语的发音,例如必胜客(Piza Hut)、万客隆(Macro)、屈臣氏(Watsons)。这些外来词的译名,和华语的念法有着天渊之别。所以这种以方音来进行译音的方法我们不应该鼓励。

   对于外国人名的译音,我们不妨参考中国。中国对英美人名的译音,主要是根据新华通讯社的《英语姓名译名手册》(商务印书馆)。最近闹得满城风雨的CCN主持人Jack Cafferty,本地华文报就有两种译名:卡弗蒂和卡佛提。根据新华社的译名,我们应该将之译成卡弗蒂。希望我国的华文报章能根据新华社的译名手册,一致采用统一的译名。

   对于外国地名,我们也没有一套遵循的原则。例如New Zealand 译成“纽”西兰(全音译),印度首都New Delhi却给译成“新”德里(半意译半音译)。中国的译名就有原则,New一律采用意译,译为“新”。中国在这方面就做得很好。我们将来为新出现的人名、地名、路名等,可以参照中国科学技术名词术语审定委员会所规定的几个原则,它包括:科学性原则、单义性原则、简明性原则、习惯性原则、中文特性原则和国际性原则。

   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即将举办规范词语译名工作营,希望与会专家学者能根据学术方法,积极参与,为我国的译名做出贡献。

刊载于马来西亚《南洋商报·言论版》20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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