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发表于 2015-2-10 13:47:20

2015情人节导读!——湘里妹子学术论坛情爱专题荟萃(农民女诗人余秀华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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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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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
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
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
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
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
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
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
而它们
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余秀华年生,湖北钟祥市石牌镇农民。因为出生时候倒产,脑缺氧而造成脑瘫,高中毕业后,赋闲在家。

余秀华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u/1634106437
余秀华新浪微博 :                                                    http://weibo.com/u/1634106437?source=blog&;noscale_head=1#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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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是人间的药——余秀华和窗户的诗歌编后记                                                 作者:《诗刊》编辑 刘 年1
因为人间有很多病人和病症,所以,人类发明了诗歌。
2
办公室不能睡午觉,下午一点多,往往是最疲倦的时候。余秀华的诗歌,像一剂强心针,让我精神陡增。那天,我一直弄到六点半才下班。
3
十五个月前,窗户做了一个男孩的父亲。
他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任职,平时工作很忙。闲下来,他最喜欢的事是看书,读诗,写诗;他最喜欢的诗人是王寅和博尔赫斯。
诗歌若是人间的药,窗户的诗,当是一味叫远志的中药。可安神、益智、祛痰、消肿,可用于失眠多梦、健忘惊悸,神志恍惚。“柔软、细腻、宁静、恬淡。/诗中透露出来的对万物慈父般的热爱,/是八零后诗人少见的。”——这是我为窗户的诗歌写的稿签。
按照杂志的惯例,要在其诗歌中选一个小标题,作为所发表诗歌的总题目。
选《斯卡布罗集市》是因为我喜欢小镇,喜欢集市。
我还喜欢那首歌里的明净的忧伤。
4
“一个无法劳作的脑瘫患者,/却有着常人莫及的语言天才,/不管不顾的爱,刻骨铭心的痛,/让她的文字像饱壮的谷粒一样,充满重量和力量,/让人对上天和女人,肃然起敬。”——这是我为余秀华的诗写的稿签。
心情好的时候,写稿签,我会像写诗一样,分行排列。
5
没见过余秀华,为了写这篇文章,做了简短的采访。
电话里,她的声音虽然很大,但咬字不准,于是改作QQ聊天。她说自己,写字非常吃力,电脑打字好一些。生活在农村,不能干活,但能走路,只是吊着膀子,姿势怪异,表情也不太自然,所以,一出门就能收获同情的目光。她的内心,没有高墙、铜锁和狗,甚至连一道篱笆都没有,你可以轻易地就走进去,然后,可以放心大胆聊她的脑瘫,聊她的丈夫和孩子,聊她的爱情观,聊她的被打,她的智商不仅不低,反而很高,她还是省象棋队的队员。
“我相信死亡是公平的,”她笑道,“我相信我是幸福的。”
她的强大、她的力量、她的绝决与她的诗歌《我养的狗,叫小巫》里展现的完全一致。
那首诗我非常喜欢,包括那看似多余的结尾,我也喜欢。
6
是药三分毒,诗歌也一样。
按“双子星座”栏目的惯例,可以随着诗歌发一篇随笔,谈谈自己如何写诗。
在随笔《我只要朗读就好了》中,窗户全篇只写了他对另一个诗人的敬仰。
我从中看到了他的激情,他对诗歌的极端的虔诚。
换一句话说,他已中毒太深。
7
余秀华和窗户,像一对反义词。
一个如火,一个如水,一个如六十二度一点就燃的酒,一个是顺着钟乳石往下滴下来的水,一个张牙舞爪,一个拈花微笑,一个摇摇晃晃地走在田埂上割草,一个像老僧一样坐在那里看书,一个孩子还不会走路,一个孩子已经考上了大学,一个像在诅咒世道的巫婆,一个像在赞美万物的教士,一个杀个人你都觉得正常,一个杀只鸡你都认为是新闻。
更喜欢余秀华的诗,因为我也是农村长大的,因为也曾不管不顾,也曾痛彻心扉,也被世俗抓住头发在墙上磕。更重要的是,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做朋友,我会选择窗户。
8
人们在分享舌尖上的中国的时候,有的诗人,背着药篓,在白云深处,默默地品尝着百草。
9
是不是从内心里来,能不能到内心里去。——这是我看诗歌的标准。
不管是草根的,还是大家的;是梨花体,还是朦胧派;是口语写作,还是口水写作;是打工的,还是打油的,都会被这个筛子,分成两类,留在筛子上的,是我认为好的诗,漏下去的,我会认为还不够好。这个标准是不科学的,而且心境、精神状态都会影响着其稳定性。但我认为,诗歌与科学关系不大。诗歌就是唯心的,唯良心和真心是从。
真,是余秀华和窗户的诗歌唯一相似的地方。“真诚、眞实地展示内心 ”这是窗户的诗歌观点。“诗歌是灵魂的自然流露”,这是余秀华对诗歌的理解。
所不同的是,余秀华后来又加了一句“灵魂是什么呢”?
不知道是问自己,还是问我。反正我想了半天,没有回答。
10
余秀华说她经常骂人,我略吃了一惊。
经常偷人的女诗人听说过几个,经常骂人的女诗人,我还是头一次听说。她说,“有的人说她人品不好,性格有缺陷。而我自己认为自己不偷不抢,不趋炎附势,只是爱说真话而已”。有些时候,有些地方,说真话,还真是一种罪过。
很想知道她是怎么骂的。我想,词语从她口里蹦出来,或许能像蛇一样咬人。
11
这扇铝合金的窗户,是这间出租屋里,我最喜欢的家具。
关上,我就与世隔绝,打开,我便看到了人间和光明。
吃饭的时候,我习惯性地站在窗户右侧,那里可以看得见对面楼顶一角灰蓝的天空。突然想到了窗户的那首《赞美诗》的结句:“没什么可以使其改变面貌的。就像海/在远方永恒地激荡”。——他竟然敢用“永恒”,这么壮丽的词语。
12
周末,我也会闭门不出,一个人静静地写诗歌。
我写诗很慢,像在熬一罐中药。

刘年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3f7d31760102uz8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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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表于 2015-2-10 13:48:12

《摇摇晃晃的人间--余秀华诗选》
《诗刊》编辑 刘年后记《多谢了,多谢余秀华》http://epaper.yzdsb.com.cn/201502/04/yz2404_7.jpg



1
    余秀华一直想感谢我。
    来北京参加朗诵会的时候,提了一些鸡蛋。

    2
    这年头,一个诗人写不出痛感,我认为是不道德的。
    “喜欢余秀华的诗,因为我也是农村长大的,因为也曾不管不顾,也曾痛彻心扉,也被世俗抓住头发在墙上磕。更重要的是,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在编后记《诗歌,是人间的药》中,我这样写道。
    “人间有各种病症,所以人类才发明了诗歌”。

    3
    《我养的小狗,名叫小巫》,是我最喜欢的一首。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比我好看。没有活路的时候,他们就去跳舞/他喜欢跳舞的女人/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他说,她们会叫床,声音好听。不像我一声不吭/还总是蒙着脸//我一声不吭地吃饭/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这种面无表情地叙事,让我立马想到雷平阳的名作《杀狗的过程》,虽然不动声色,但纸上已风雷暗涌。“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结句看似闲笔,其实留的空间很大,这也是余诗高出一般叙事诗的地方——“我”已经没有了魂,“我”连个听说说话的人都没有了。
    在人民大学的教室里,余秀华摇摇晃晃地走上讲台。她费了很大的劲才站稳,她口牙齿不清,她的手在颤抖,她的全身都在颤抖。当她读到“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的时候,很多人落泪了。
    头磕在砖墙上的声音,和心跳的声音,其实很类似。

    4
    反复地告诉余秀华,其实她应该感谢诗歌。或者说,我应该感谢她。
    不是谦词。她这样的作者,让编辑有了成就感和幸福感。
    我非常害怕,老了没有值得回忆的事情,打发那些没人理会被人嫌弃的日子。
    编辑余秀华的诗歌,无疑是很多年之后,可以在槐树下,向我的孙女反复吹嘘的记忆。

    5
    办公室不能睡午觉,下午一点多,往往是最疲倦的时候。
    独自在博客上百无聊耐地翻。
    余秀华的诗,像一剂强心针,让我精神陡增。我先给她留纸条,说我是《诗刊》编辑,看了你的诗歌,想认识你,请加我的QQ。没等她回复,便在她的博客里选起来,一直弄到六点半。选完了,填稿签,“一个无法劳作的脑瘫患者,/却有着常人莫及的语言天才,/不管不顾的爱,刻骨铭心的痛,/让她的文字像饱壮的谷粒一样,充满重量和力量,/让人对上天和女人,肃然起敬。”心情好的时候,写稿签,我会像写诗一样,分行排列。因为抑制不住激动,等不及例行的报稿日期,第二天就交了二审,并破例地说了一句话,这是我看到的七零后女诗人中写得最好的之一。二审三审很快就通过了。因为当期来不及组织名家评论,领导吩咐写一篇编后记,于是有了那篇抒情的《诗歌,是人间的药》。
    她加了我的QQ。开始还装模作样的告诉她,稿子有可能过,有可能不能过。后来,实在忍不住了。便告诉她,你准备好红吧。那时候,她的诗歌还没发表出来,她当然不会相信,但我相信。因为我知道,这个诗坛最缺少什么。这个时代,缺少什么。而她正是补这个缺的人。当然,我所说的红,只不过诗歌圈里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根本没想的她的影响力会超出诗歌圈之外。
    杂志出来后,同事彭敏又在《诗刊》博客上和《诗刊》微信平台推出,然后就是一波接一波地转载潮。《诗刊》编辑部主任谢建平,觉得这样一个写诗者很不容易,于是策划了以余秀华为主的五个底层写作者的“日常生活,惊心动魄”朗诵会。期间,各个大媒体开始密集关注。
    于是,余秀华真的红了。

   6
    那些鸡蛋让我想到了王家卫的《东邪西毒》。
    张学友主演的洪七,会为一篮子鸡蛋杀人,还因此丢掉了一根手指。而张国荣演的欧阳锋从来不会。所以欧阳锋只是个杀手,而洪七成了大侠。侠客,拿起笔的时候,往往就是诗人。我也在底层默默地写了十多年,知道一个诗人有多么不容易。杀人我不在行,但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说,在寒风中接站,比如说,送她们转地铁,比如说请她们吃早餐,比如说尽力推广她的诗歌。
    鸡蛋,有时候很有象征意义。
    人们经常拿来跟石头碰的,就是这东西。

   7
    几千年来,诗歌在中国,有类似于宗教的教化作用。
    屈原,陶渊明,李白,杜甫,苏东坡,也成了全民族的偶像。可是,进入随着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这个民族开始疏远诗歌。这当然与我们以经济建议为核心,唯物、唯钱、唯快、唯新的时代潮流有关。诗人本身,也难辞其咎。海子的自杀,顾成的杀人,以及各种光怪陆离的诗歌行为层出不穷,让诗人成了阴暗变态的代名词,更加上诗歌的晦涩难懂,变成了让人难以接近甚至反感的文体。何况还有下半身,梨花体,乌青体,一次又一次对诗歌的戏谑和嘲弄。以至于诗人一再地边缘化,以至于,在人们的聊天中,有人敢承认自己赌博自慰甚至嫖娼,但不敢承认自己写诗的地步了。
    经济发展了,物质满足了,人们发现,幸福还没有到来。人们在反思中发现,这个时代最缺少的不是粮食、石油、住房和钱,而是缺乏真诚的诗意。于是,在这个曾经以诗立国的国度里,人们开始往回找寻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的能力。所以,余秀华走红,有其偶然,也有其必然。是汉语成熟的必然结果,是中国新诗自发地回归传统、回归现实、回归大众后,必然的结果,是诗歌本身的走红。我觉得作为诗人和诗歌从业者,都应该感谢她,她让诗歌以一种比较有尊严的方式,重回到国人的生活中。她的诗歌读者,要应该感谢她。
    甚至,这片土地,也应该感谢她。
    ——不长诗意的土地,怎么好种菊花?埋骨头?

    8
    我可能是第一个采访她的,为了写编后记。
    电话里,她的声音虽然很大,但咬字不准,于是改作QQ聊天。她说自己,写字非常吃力,电脑打字好一些。生活在农村,不能干活,但能走路,只是吊着膀子,姿势怪异,表情也不太自然,所以,一出门就能收获同情的目光。她的内心,没有高墙、铜锁和狗,甚至连一道篱笆都没有,你可以轻易地就走进去,然后,可以放心大胆聊她的脑瘫,聊她的丈夫和孩子,聊她的爱情观,聊她的被打,她的智商不仅不低,反而很高,她还是省象棋队的队员。
    “我相信死亡是公平的,”她笑道,“我相信我是幸福的。”
    她的强大、她的力量、她的绝决与她的诗歌《我养的狗,叫小巫》里展现的完全一致。
    她的声音很好听,像剥了壳的青笋。

    9
    不再相信诗歌的教科书。
    在诗歌一线工作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太多不一样的东西。
    新世纪以来,新诗正在改良。诗人们开始先继承传统,再借鉴西方,而不是先继承西方,再借鉴传统。从《诗经》到楚辞,到唐诗,宋词,元曲,所沉淀下来的传统,成了当今中国新诗的魂,这种溶入到每一个中国人血液里的类似于基因的物质,也是最能触动中国人的内心的东西。不仅如此,诗人们还贴着生活去写,贴着大地去写,贴着内心去写。正因为如此,新汉语到今天,才算真正成熟。其标志就是去除了装腔作势的宣传成份,去除了佶屈聱牙的欧化成份,终于和我们老百姓日常的说话吻合了。现在我们的诗歌语言,和我们酒醉时说的,做爱说的,完全是同一体系的。而以前的诗歌则是那种在大会上,舞台上,课堂上,聚光灯下说的话语体系,需要你衣冠楚楚地说,声若洪钟地说,隔靴搔痒地说。换句话说,现在的诗歌语言,能像酒醉后的朋友或者床上的爱人的对白一样,亲切,自然,真诚。这是一种完全从作者的内心里来,能到读者内心里去的正宗的汉语。这也是余秀华诗歌感人的根本原因。
    另外,因为诗歌的边缘化,也从另一方面提升了诗歌的质量,坚持下来写的,为名为利的因素就少很多,艺术的成分就自然地增加了。我们尊重古人,继承古人,但不要迷信古人。我在诗歌一线的工作中发现,除了余秀华之外,还有宛西衙内,蓝喉,邱籽,吉葡乐,西望长安,王单单,张二棍,唐果,傅蛰,李志勇,黄沙子,八零(有诗为证,可参见我的博客,《刘年荐诗给朋友》系列)。这些人同样不被人所知,读读他们的诗歌就知道,这些名字都应该熠熠生辉的。然而,他们只是冰山一角,远远不是当下最有成就的。人生不幸诗家幸,我认为,近十年,中国的新诗成就,已经达到甚至超越了唐或者宋的十年。其实,这也很正常。我们的纸笔在进步,我们的发表渠道在进步,我们的语言和思想在解放,我们的写作人口在成百倍地增加,另外,还有全世界经典作品的技巧和经验供我们借鉴与运用。而这片大地上从未缺少过天才。
    我们正处于一个诗歌的黄金时代,但没有人去认真感知这一点。

    10
    几乎每一个用灵魂写诗的、用生命写诗的人,都是一个勇士。
    他们所得甚少,所舍甚多。他们必须与世俗,与潮流,与生活,与金钱和权力,与虚荣和堕落,甚至要与亲人和朋友战斗。余秀华,也不例外。
    可以想象得到,村民会怎样嘲笑她,甚至可能会欺负她和她的父母(在我们家乡,儿子少的家庭是没有话语权的)。可以想象,可能经常会有不懂事的学龄儿童,学她走路的样子,说话的样子,她可能气极了,想去追打,没走几步,别人已经蹿出了几丈,当她捡起泥块的时候,别人已不见了踪影,当她扔出去的时候,自己身形不稳又跌倒在路上。她要喂兔子。她的一首诗中,还写到她的兔子跑出来了,被一个无赖杀死,提着耳朵扬长而去。她毫无办法。她的小巫,要勇敢一些,扑上前去,但被那人一脚踢出了很远。
    她拿起了诗歌做武器,但不是报复,不是自戗自弃,而是向命运和生活对她的不公,表示了轻蔑,她用诗歌传递给读者,她那我行我素的真诚以及对生命的信念。
    我觉得这是这个时代稀缺的东西,也是让我对她充满敬意的原因。

    11
    谢建平私人掏钱请他们吃饭。
    进入餐厅的时候,她的母亲稍好一点,余秀华很紧张。
    在我们一再的坚持下,她和她的母亲,坐了餐桌的主位。
    那个晚上,那里是整个世界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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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红诗人余秀华:我的身份顺序是女人、农民、诗人
作者:刘洋来源: 南方都市报 2015年01月18日 12:16

      南都讯近日,随着一首名为《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的诗在网络“病毒般蔓延”后,余秀华火了。这个湖北钟祥市石排镇横店村的农妇,被学者沈睿誉为“中国的艾米丽·迪金森(美国最伟大的诗人之一)”。

   “我不认识艾米丽·迪金森”,余秀华对此呵呵一笑。她在博客中回应突然的走红称,自己的身份顺序应是女人,农民,诗人。“但是如果你们在读我诗歌的时候,忘记问我所有的身份,我必将尊重你。”她觉得,任何身份的标签都不能凌驾于诗歌本身之上。

   余秀华生于1976年,出生时因倒产缺氧造成先天性脑瘫,这让她走路不稳、手发抖、说话口吃。她说,这对学习、工作、婚姻都带来了影响。

      她在诗里讲述,“我的残疾是被镌刻在瓷瓶上的两条鱼/狭窄的河道里,背道而行”。现实中,她因病高二就辍学,然后在1995年经人介绍嫁给了一个大她12岁的男人。她将这段婚姻形容为“青春给了一段罪恶”,“那时候有铺天盖地的忧愁,19岁的婚姻里/我的身体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我不知道所以延伸的是今天的孤独……”在这段被诗化的婚姻中,一个现年18岁的儿子已在武汉念大一,丈夫尹世平昨日则回应“只是性格不合,生活仍要继续”。

   尹世平常年在外打工,余秀华与自己的父母生活在横店村中。横店,这个在余秀华诗中与“爱情”并驾的主题,小至蒲公英的花种,大到蓝天白云,都已被她的笔墨收录。若无意外,余秀华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守在院子里,看看书,打扫卫生,喂喂兔子,然后等诗句溜进脑海,颤抖地敲动电脑键盘记下。她说,诗歌一直在清洁和悲悯自己。“当我某个时候写到这些内容的时候,那一定是它们触动了我,温暖了我,或者让我真正伤心了,担心了。”如今,她的诗歌已有2000多首。

   有人质疑余秀华的诗歌抄袭或代笔,与其关系不好的丈夫尹世平却称,肯定是她写的,以前用笔写在本子上,现在每天守着电脑敲。也有人认为,余秀华是把苦难熬成了心灵鸡汤,她本人则回应,痛苦和抱怨本就有,诗好与否不过如此,只是用自己的心意写下些分行的句子罢了。

   昨日,近十家媒体来到余秀华家中,她一一笑脸相迎。她喜欢讲述诗的一切,对各类身份标签又强调着反感。多家出版商打来电话,要给她的诗出书,她答应了两家。未来,她盘算着再多走些地方,再多读些书,碰到自己有感触的东西,就一一记下。

    “不喜欢别人给我贴标签”

      南都:如何看待现在网络对你的关注?

   余秀华:反正就是一阵风,刮过去就走了,不用多久,我就会回归到以前的状态。之前我的博客只有200个粉丝,今天早上一看,已经有2000多了。我会有越来越多的读者,但是真正理解我的人、懂我诗的人,全世界可能只有一两个。被太多的人关注,不一定是好事,写诗是一个很个人的事情。

   南都:有人对你的关注,是因为你的遭遇,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余秀华:这样会把诗歌给推到后面,把身体(残疾)推到前台,把苦难放在诗歌前面是不对的,本末倒置了。我不喜欢别人给我贴标签,“脑瘫诗人”、“农民诗人”等,任何标签都有局限性,而每个人都是丰富的,写的诗也是不一样的。我不回避“脑瘫”的事实,但希望人们更多去关注我的诗。

   南都:有人将你比作“中国的艾米莉·迪金森”。

   余秀华:我对她不是很清楚。我以前也希望读一些国外的诗,但就是读不下去,感觉跟我的距离很远,可能跟翻译的问题有关。我的英文要是好一些,我觉得我翻译得会更好。

   南都:那首《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你觉得这首诗是最好的吗?诗中的“你”有原型吗?

   余秀华:我觉得这首诗写得并不好,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火起来。诗里的“你”没有原型,也真的没有对象。他可以是所有人,也可以是某一个人。我以前喜欢在QQ群里、论坛里逛,大家都来自天南海北,有时候开玩笑就这么写。

    “我就是写一些乱七八糟的诗”

      南都:你第一次发表诗歌是在什么时候?

      余秀华:以前有媒体这么问过我,我说是1998年写了《印痕》,那是我临时编出来的。我也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写诗,什么时候开始发表,别人非要问我,我就说了一个。

      南都:你有喜欢的诗人吗?有模仿过别人的诗歌吗?

      余秀华:我非常喜欢雷平阳,他笑起来很好看,看着很温暖,并不一定帅就是好的。有一次看过一个他的视频,视频里他在唱“一寸光阴一寸金”,我看着看着就笑了。不过,我们没有见过,只在网上聊过几句。我也不想跟他见面,见面了就不是偶像了。

      我没有模仿过别人的诗歌,能够模仿的诗不一定是好诗,好诗是独一无二的,不能模仿。不过,我在读别人的诗时会去思考,为什么他能那样表达,换做我,会怎么表达?我觉得自己读书太少了,很多好诗没读过。

      南都:之前你还写过小说,以后会继续写吗?

      余秀华:别人写小说很勤快,通宵达旦地写,我很懒,一天就写两三个小时,然后就再也写不下去了。写诗歌比较轻松,但打字也很累。我打算在明年或者后年写完(之前的小说)。

      南都:你在诗里,有时会撕裂或者破坏一些意象和情感,这是刻意的吗?

      余秀华:我有一种破坏心理,就是想把它搞碎了,然后删掉,重新开始。

      南都:一种诗歌是下半身的乌托邦,一种诗歌是不受拘束的往上飞,你觉得你的诗属于哪一类呢?

      余秀华:我觉得,我属于两者的中间部分。我想写下半身,但是又写不出来。我在网上看别人的诗时觉得很过瘾,相对于他们的野蛮,我的有点抒情,我想写,但写不出来。我就是一个乱七八糟的人,写一些乱七八糟的诗。

   “婚姻里没有爱情”

   南都:你的诗歌里面出现过“红嘴唇”、“高跟鞋”这样的意象,你曾希望有这样的打扮吗?

      余秀华:高跟鞋、红嘴唇会使女人很有范,我喜欢别人化妆,但是我从来不化妆,越是穷人越不会去化妆,能吃得饱穿得好就行。随时可以消失的事情,都是不能指望的。

      别人说,你怎么老是不修边幅,我说以前年轻时候没想过,现在人老珠黄了更不会想。有一次,记者要给我拍照,让我打扮一下,但是我刚打扮好,他们没拍就跑了。拍照的时候,我会自然地就紧张起来了。

      南都:之前报道称,你的婚姻不太顺利,你的婚姻里有爱情吗?

      余秀华:一点也没有。刚结婚的时候还好,有新鲜感。结婚之后,发现还有那么多事情要干,还要一起睡,还要生孩子,那不是我要的生活。我们两个以前经常会吵架,现在是冷暴力,见面了谁也不理谁。

      南都:你在博客中说你是个“好战分子”,你也会经常参与一些网上骂战,为何如此呢?

   余秀华:我性格比较倔,以前会跟家人吵架,现在好一些了。有时在网上遇到一些不公平的事,就会跟别人骂战。有一次,论坛上有人骂我,一个叫“王法”的论坛编辑只允许别人骂我,我一回应,他就把我给屏蔽了。我就写了一首诗叫《狗日的王法》,骂了他。

   南都:那你会跟父母或村里人吵架吗?

   余秀华:以前会跟父母吵架,现在好很多。我不跟村里人吵架,横店村的人很好很老实,不闹事,他们跟我也没有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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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表于 2015-2-10 13:50:40

余秀华:让我疼痛的诗歌
-----《月光落在左手上:余秀华诗集》代序   余秀华/著,广西师大出版社2015年版
作者:沈睿(学者、诗人)来源:http://difang.gmw.cn/newspaper/2015-01/25/content_1040311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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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睡前看了一眼微信,一个朋友转了《诗刊》的推荐的一个诗人,题目是《摇摇晃晃的人间——一位脑瘫患者的诗》,题目刺眼,让人不舒服,不知道写诗与脑瘫有什么关系,我一边想一边看照片,照片中这位女性站在田野上,脸色坚毅,姿势倔犟,背后是金黄的油菜花,绿色的农田或野草,小树细弱,枝叶还繁茂,这位身穿黄绿色套头衫黑短裙的女性——看起来相当年轻好看的诗人与背景连成一体,暗示着她的日常生活背景。

我接着看诗:

我爱你

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

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
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
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
春天

这么清纯胆怯美丽的爱情诗!我被震动了。我接着往下读,一共十首诗,我看了第一遍,第一个感觉就是天才——一位横空出世的诗人在我们的面前,她写得真的好。我又再读了一遍,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读完了,我在床上坐直了,立刻在微信上转这位女诗人,并写:这才是真正的诗歌!


我以疼痛取悦这个人世

当我注意到我身体的时候,它已经老了,无力回天了
许多部位交换着疼:胃,胳膊,腿,手指

我怀疑我在这个世界作恶多端
对开过的花朵恶语相向。我怀疑我钟情于黑夜
轻视了清晨

还好,一些疼痛是可以省略的:被遗弃,被孤独
被长久的荒凉收留

这些,我羞于启齿:我真的对他们
爱得不够

什么是诗歌?怎么写诗?余秀华在这十首诗的后面有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并回答这个问题:“我从来不想诗歌应该写什么,怎么写。当我为个人的生活着急的时候,我不会关心国家,关心人类。当我某个时候写到这些内容的时候,那一定是它们触动了,温暖了我,或者让我真正伤心了,担心了。”

我一遍又一遍 地读她的诗,体验语言的力量与感情的深度。对她实在好奇,在网上查她,我查到了她的博客,博客里全是诗歌,我开始读,一发不可收拾,好像走进了斑斓的秋天的树林,每一片叶子都是好诗,都凝聚着生活的份量,转化成灿烂的语言,让你目眩,让你激动得心疼,心如刀绞,让你感到心在流血——被诗歌的刺刀一刀刀见红。

我一篇一篇地读下去,我再也无法睡觉。本来就是常常失眠的年龄,我被余秀华的诗歌——她的永恒的主题:爱情、亲情、生活的困难与感 悟,生活的瞬间的意义等等感动,震动,读得直到累了,在网上看看有没有她的新闻。有,两三条,都是上个月的,上个月她来到北京,在人民大学朗诵,所以有人开始关注她。我还在天涯上看到一个人写的遇到她的事情,是2014年10月份写的,写余秀华来看一位他们彼此惺惺惜惺惺的异性朋友: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
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

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
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
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
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
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

而它们
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这样强烈美丽到达极限的爱情诗,情爱诗,从女性的角度写的,还没有谁写出来过。我觉得余秀华是中国的艾米丽•迪肯森,出奇的想象,语言的打击力量,与中国大部分女诗人相比,余 秀华的诗歌是纯粹的诗歌,是生命的诗歌,而不是写出来的充满装饰的盛宴或家宴,而是语言的流星雨,灿烂得你目瞪口呆,感情的深度打中你,让你的心疼痛。如《诗刊》编辑刘年所说:“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我不太苟同刘年先生的“血污”说,但余秀华的诗歌是字字句句用语言的艺术、语言的力量和感情的力度把我们的心刺得疼痛的诗歌。

于我,凡是不打动我的诗歌,都不是好诗歌,好诗歌的唯一标志是:我读的时候,身体疼痛,因为那美丽的灿烂的语言,因为那真挚的感情的深度,无论写的是什么。余秀华出生的时候医生犯错误造成脑子部分瘫痪,肢体不便,但她的精神却高高飞扬。我不认同什么“脑瘫诗人”,要是这样我们是不是该管某个impotent 的男诗人叫“阴茎不能勃起诗人”?或身体某个部位有疾病的诗人叫“肝癌诗人?” 《诗刊》这样介绍余秀华,反映了《诗刊》缺乏基本的对身体有挑战的人的尊重与理解。我抗议《诗刊》这样介绍余秀华。

余秀华的诗歌绝不是矫揉造作的——今天我收到了米家路教授编辑的《四海为诗:旅美华人诗选》,里面也收录了我的的诗。看我自己的诗,比余秀华的差远了,突然不好意思,怎么把这 种诗歌拿出来呢?但再阅读一些他人的诗歌,突然觉得,自己总还是有真情,每首诗写得还是真的感情,很多诗人写的都是假感情呢,这个世界里很多乔装打扮的诗人,不知他们干嘛要冒充诗人,把语言弄得前不着天后不着地的,把毫无关系的东西放在一起,毫无感情或语言逻辑,以为就是诗歌呢。

还是看余秀华吧。

这是她向2014年歌唱般的告别:

像在他乡的一次拥抱:再见,我的2014
像在他乡的最后告别:再见,我的2014


我迟钝,多情,总是被人群落在后面
他们挥手的时候,我以为还有可以浪费的时辰


我以为还有许多可以浪费的时辰
2014如一棵朴素的水杉,落满喜鹊和阳光


告别一棵树,告别许多人,我们再无法遇见
愿苍天保佑你平安


而我是否会回到故乡
——一个没有故乡的人,怀揣下一个春天


下一个春天啊,为时不远
下一个春天,再没有可亲的姐姐遇见


但是我谢谢那些深深伤害我的人们
也谢谢我自己:为每一次遇见不变的纯真

http://www.people.com.cn/h/pic/20150203/39/8514060054043134411.jpg

http://y3.ifengimg.com/a/2015_03/da80f0d55d92209.jpg
第一集 余秀华《在打谷场上赶鸡》
(余秀华的这组诗歌大部分发在《诗刊》2014年,第九期下半月刊“双子星座”栏目)
《诗刊》编辑 刘年评语:
一个无法劳作的脑瘫患者却有着常人莫及的语言天才不管不顾的爱,刻骨铭心的痛让她的文字像饱壮的谷粒一样,充满重量和力量让人对上天和女人,肃然起敬

余秀华:《我养的狗,叫小巫》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
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

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
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

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
比我好看。没有活路的时候,他们就去跳舞
他喜欢跳舞的女人
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
他说,她们会叫床,声音好听。不像我一声不吭
还总是蒙着脸

我一声不吭地吃饭
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
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

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

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
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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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表于 2015-2-10 13:51:49

人物:诗里诗外余秀华受《诗刊》邀请,脑瘫女诗人在人民大学朗诵自己的诗歌
作者:程远州王锦涛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14年12月22日08:59http://cpc.people.com.cn/n/2014/1222/c83083-26250782.html

http://tvplayer.people.com.cn/player.php/xml/L3B2c2VydmljZS94bWwvMjAxNC8xMi8yMC81ZWUxOGI0Ni0xYmQ3LTRkOTQtYTc4YS0zYjZmNDBmMWQxYmQueG1s/norecomm/1/skin/2/playerByOsmf.swf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res/1/20141222/1419186026966_1.jpg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12月17日,中国人民大学第三教学楼,当余秀华朗诵完自己的诗歌《我养的狗,叫小巫》时,整个身体都在颤抖。对于一名脑瘫患者,仅仅是朗诵也耗费了她许多力气。现场一片安静,短暂的安静后,是热烈的掌声。掌声中,余秀华摇摇晃晃地走向座位,低着头,一滴眼泪滑了下来。
“一个无法劳作的脑瘫患者,却有着常人莫及的语言天才。不管不顾的爱,刻骨铭心的痛,让她的文字像饱壮的谷粒一样,充满重量和力量。”2014年《诗刊》9月号重点推荐了余秀华的诗,编辑刘年如是推荐。写了16年诗的余秀华,终于被大众所识。
38岁的余秀华,来自湖北钟祥市石牌镇横店村。因为出生时倒产,脑缺氧而造成脑瘫,余秀华无法干农活,也无法考大学,高二下学期便辍学回家。从此之后,诗歌成了她忠实的伙伴。

诗歌、残疾以及私密的旅行
“你可以想象,一个农村的中年妇女心怀锦帛地坐在电脑前面,一指敲打出文字,让它们按照我的心意组合,完成一个下午私密的旅行,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美好到我心忧伤”                               ——未完成小说《泥人》

12月4日,横店村。
1个小时后,汽车导航终于败给了这个水塘密布的村庄,问了3次路,我们才沿着曲折的田间小路,来到余秀华家门口。
5间平房两道门,这是一座普通的农村院落,略显破旧但并不衰败,院里厅堂,打扫得干干净净。因为残疾,余秀华走路摇摇晃晃,说话也模糊不清,但是当她拿起扫帚扫地时,却和常人无异。
很多年来,余秀华在家中所能做的,就是扫地、做简单的饭菜。干活时,扫帚充当了她的拐杖,一如诗歌在她生命中的角色。
在给《诗刊》配发的自述中,余秀华写道,诗歌“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
这根拐杖,让她在艰难的人生道路上自觉安稳。“当生活很单调很无聊的时候,总要有一种东西让你对生活有点希望,那就是写诗喽。”她说,正如邻居们冬日打麻将一样,自己写诗也成了一种习惯,一天不写,心里就痒。
余秀华很高产,有时候一个下午就可以写五六首诗。在搁笔良久的小说《泥人》中,她把写诗称作“一个人的私密旅行”。只不过她的旅行用一根手指完成——因为脑瘫,她只会用左手食指打字,打字的时间远远超过构思。她的电脑是2009年钟祥的网友们捐赠的,因年久失修,屏幕会随着余秀华敲字而闪动。
1998年,余秀华写下了她的第一首诗《印痕》,诗中不无悲观地称自己“在泥水里匍匐前进”。当时,她结婚已有3年,有了儿子,但“从来与爱情无缘”。时至今日,她仍坚持16年前的看法。
无怪乎在她的博客上,有网友称,读余诗,常常让人有“悲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感。她的残疾、她不幸的婚姻、她无法摆脱的封闭农庄,和她的诗歌对比,悲情仿佛是注定的。然而余秀华对此却不以为然:“悲伤是我人生的主旋律,悲伤的时候更容易写诗,但我不是一个悲情诗人,我高兴时也写诗。”
“对我来说写诗是一种很小我的事情,写自己的经历自己的感觉,有时候只是自己一刹那的感觉。”写诗,对于余秀华来说,是一种个人体验和感悟式的写作,她不关心诗坛,也从不去想诗歌能给她带来什么。
《诗刊》发表余秀华的诗后,给她寄来了1000多元稿费,这让她非常高兴,毕竟,“我每个月的低保救助金才60元钱。”她说。

村庄、宿命以及无望的抗争
“需要多少人间灰尘才能掩盖住一个女子/血肉模糊却依然发出光芒的情意”                                        ——《你没有看见我被遮蔽的部分》

在横店村,余秀华没有读者。
“字都认识,但不知道她写的啥,你说,她写得行不行啊?”在村口的小卖部,一位村民说,当地媒体报道后,大家才知道余秀华写诗。小卖部是余秀华经常来的地方,看人下棋,一看就是一个下午。
在余秀华的诗中,横店村是一个常见的意象,爱恨交织,充满矛盾。“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以后还要死在这里,它给了我一个归属。但是这个地方又不是那么好,偏僻穷困,我爱它,又想摆脱它。”
余秀华曾尝试着逃离。2012年7月,她随同乡一起去温州打工,在异乡,她第一次感觉自己有了故乡,并写了一首诗《在异乡失眠》。
但是不到一个月,新奇劲儿还没过,她就被父亲余文海叫了回来。“他不放心我,而且我手慢,挣不了钱。”那次打工,余秀华不仅没拿到工资,还白贴了两趟路费。来回40个小时硬座,302元钱。
在邻居们的眼中,余秀华有她的幸福:“有父母养着、不用做农活、整天上网。”对这种残酷的“幸福”,余秀华甘苦自知。
余秀华的诗里,宿命的色彩浓郁。她顺从于生活本身的困顿,却又不甘心只是“临摹生命的图案”,因而竭力“在命运的漏洞里获取形体单薄的快乐”。
“这样的命运谁甘心呢!在这样的一个地方,这样的一种生活方式,你想飞,但飞不起来!”余秀华咬牙切齿地说。诗歌,是她穿透平庸生活的唯一的希冀。
“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在编后记里,刘年如此评价余秀华的诗作。
“有明显的血污”,余秀华喜欢这个评价。“我写实,写我自己的生活经历,我是脑瘫,也是一个撒泼骂街的农妇,相比诗人身份,我更能接受这个身份。”她说。

亲情、爱情以及长久的等待
“我得去爱一次了/那个没有眼鼻的男人,那个没有手脚的男人/会为我吐出/满是玫瑰的春天”                                                            ——《犯病》

61岁的余文海,看起来像是刚过五十。
“其实我知道,父亲到90岁也不会有白发/他有残疾的女儿,要高考的孙子/他有白头发/也不敢生出来啊”。一年前,在诗歌《一包麦子》里,余秀华这样写他的父亲。
更多时候,在诗中,父亲不止是承苦受难的形象,还要承担余秀华的抱怨与痛诉。在引起争议的诗歌《手(致父亲)》中,余秀华声泪俱下:“来生,不会再做你的女儿/哪怕做一条/余氏看家狗。”诗中,余秀华对父亲的情感真挚而热烈,同时又充满矛盾,爱得深沉、怨得无奈。
“有人说是表达我对父亲的不满、仇恨,也有人说是表达我对父亲的爱,我自己更倾向于是爱。”因为这首诗,余秀华的读者分成了截然对立的两派。
余家有8亩田地,1亩堰塘,田里劳作全靠余文海、周金香夫妇。对于父母的辛苦,余秀华只有苦笑,“这不是对等的,应该由我来照顾他们,给他们幸福,而不总是被照顾,被给予。”
除了亲情,爱情也是余秀华诗中常见的题材,这或许因为她的爱情还未盛开便已凋零。
1995年,19岁的余秀华刚刚辍学就被安排结婚了,她无法预料,多年以后,自己会经常想起结婚时的场景,悔恨交加、泪流满面。
“他性格火暴,心胸狭窄,斤斤计较,两个人在一起就是互相猜忌、打闹,跟他结婚是我人生的最大败笔。”在采访中,对于余秀华坦言“家丑”,记者一度愣神——余秀华的直言直行、敢说敢为,或许可以解释她在诗歌中为何能够如此直白地表露情欲。
她一直渴望爱情,但从未如愿。她只能等待,等待有朝一日,春暖花开;等待梦中“没有眼鼻”的男人,为她吐出“满是玫瑰的春天”。
然而,“我都快40岁了,人老珠黄,也就不奢望爱情了,现在我等着抱孙子。”余秀华说,儿子已经18岁了,在武汉读大一。
等待未完,除了爱情,还有诗歌被人认可,还有走出这封闭的村庄,还有回报父母。余秀华说,聊以自慰的是,目前已经有湖南出版社和长江文艺出版社跟她联系,希望可以为她出版诗集。
《 人民日报 》( 2014年12月22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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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表于 2015-2-10 13: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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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

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

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
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
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
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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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梦见雪》
梦见八千里雪。从我的省到你的省,从我的绣布
到你客居的小旅馆
这虚张声势的白 。
一个废弃的矿场掩埋得更深,深入遗忘的暗河
一具荒草间的马骨被扬起
天空是深不见底的窟窿
你三碗烈酒,把肉身里的白压住
厌倦这人生粉扬的事态,你一笔插进陈年恩仇
徒步向南
此刻我有多个分身,一个在梦里看你飘动
一个在梦里的梦里随你飘动
还有一个,耐心地把这飘动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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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表于 2015-2-10 13: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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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听一首情歌》

我总是想起那些叶子,想起它们落下的过程
然后它们就沉寂了,巨大的沉寂之声
让一个村庄再不敢说话

我想起穿过树叶的更为沉寂的夕阳
那些金黄色的哭泣
只为一种更为绚丽的金黄

我也想起雨,总会让时辰更为明亮
就那样下着
把悲伤撕碎了,落在叶子的正面

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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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抱着我,如抱着一朵白云》

木质楼梯。空气里晃动着小粒蝴蝶
为了捕捉那些细语般的颤栗,我一次次探头,走神
阳光透过古老的百叶窗,轻描淡写地往下落
香樟树的气味里有蠕动的小花虫
它们的腹部有光,正在完成另一次折射

你的喉结滑动了一下,身上的气味停顿了一下
此刻,我们在第一层楼梯和第二层的连接处
我以为已经够了,但是你还在往上走
不高的合欢在不停地炸开
此刻,天空适合昏暗,适合从街上传来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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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表于 2015-2-10 13: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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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爱恋》

她爱远方的人,爱千山万水以后站在他面前
风尘仆仆的模样。
她爱途中的艰辛,曲折,也爱一些意外的小风景
她爱最后走到他面前还有的笃定

她爱这一直不曾抵达的远方,爱这午夜凄清的徘徊
她甚至爱这千疮百孔的半生
和正在衰老的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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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看见我被遮蔽的部分》

春天的时候,我举出花朵,火焰,悬崖上的树冠
但是雨里依然有寂寞的呼声,钝器般捶打在向晚的云朵
总是来不及爱,就已经深陷。你的名字被我咬出血
却没有打开幽暗的封印

那些轻省的部分让我停留:美人蕉,黑蝴蝶,水里的倒影
我说:你好,你们好。请接受我躬身一鞠的爱
但是我一直没有被迷惑,从来没有
如同河流,在最深的夜里也知道明天的去向

但是最后我依旧无法原谅自己,把你保留得如此完整
那些假象你还是不知道的好啊
需要多少人间灰尘才能掩盖住一个女子
血肉模糊却依然发出光芒的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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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子 发表于 2015-2-11 09: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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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谷场上赶鸡》

然后看见一群麻雀落下来,它们东张西望
在任何一粒谷面前停下来都不合适
它们的眼睛透明,有光
八哥也是成群结队的,慌慌张张
翅膀扑腾出明晃晃的风声
它们都离开以后,天空的蓝就矮了一些
在这鄂中深处的村庄里
天空逼着我们注视它的蓝
如同祖辈逼着我们注视内心的狭窄和虚无
也逼着我们深入九月的丰盈
我们被渺小安慰,也被渺小伤害
这样活着叫人放心

那么多的谷子从哪里而来
那样的金黄色从哪里来
我年复一年地被赠予,被掏出
当幸福和忧伤同呈一色,我乐于被如此搁下
不知道与谁相隔遥远
却与日子没有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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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

他的刀架在我脖子上了,而我依旧在一个茧里
做梦
———八万里河山阳光涌动。
我的嫁妆,那些银器粼光斑斓

交出来!
他低吼。我确信有一盏灯把我渡到此刻
他的眼神击穿了我
不管一击而毙还是凌迟,我不想还击

能拿走的,我都愿意给
在这样风高月黑的夜里,只有抵当今生
只有抵当今生
才不负他为匪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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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子 发表于 2015-2-11 09: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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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的狼》

一匹狼在我的体内溺水,而水
也在我的体内溺水
你如何相信一个深夜独坐的女人,相信依然
从她的身体里取出明艳的部分
我只是把流言,诤言都摁紧在胸腔
和你说说西风吹动的事物
最后我会被你的目光蛊惑
掏出我浅显的一部分作为礼物
我只是不再救赎一只溺水的狼
让它在我的身体里抓出长长的血痕
你说,我喝酒的姿势
多么危险


http://img001.21cnimg.com/photos/album/20150120/m600/8DDCE6DFE62405C6A44F2B2E81191716.jpeg

《下午,摔了一跤》

提竹篮过田沟的时候,我摔了下去
一篮草也摔了下去
当然,一把镰刀也摔下去了
鞋子挂在了荆棘上,挂在荆棘上的
还有一条白丝巾
轻便好携带的白丝巾,我总预备着弄伤了手
好包扎
但10年过去,它还那么白
赠我白丝巾的人不知去了哪里
我摔在田沟里的时候想起这些,睁开眼睛
云白得浩浩荡荡
散落一地的草绿得浩浩荡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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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子 发表于 2015-2-11 09: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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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麦子》

第二次,他把它举到了齐腰的高度
滑了下去
他骂骂咧咧,说去年都能举到肩上
过了一年就不行了?

第三次,我和他一起把一包麦子放到他肩上
我说:爸,你一根白头发都没有
举不起一包小麦
是骗人呢

其实我知道,父亲到90岁也不会有白发
他有残疾的女儿,要高考的孙子
他有白头发
也不敢生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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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的身份》

无法供证呈堂。我的左口袋有雪,右口袋有火
能够燎原的火,能够城墙着火殃及池鱼的火
能够覆盖路,覆盖罪恶的雪

我有月光,我从来不明亮。我有桃花
从来不打开
我有一辈子浩荡的春风,却让它吹不到我

我盗走了一个城市的化工厂,写字楼,博物馆
我盗走了它的来龙去脉
但是我一贫如洗

我是我的罪人,放我潜逃
我是我的法官,判我禁于自己的灵

我穿过午夜的郢中城
没有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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