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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同志,你做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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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30 23: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赵学勤
来源:光明网,转自上海语言文字网/[2005-11-14
  

  央视著名主持人毕福剑和阿丘略带家乡口音的普通话听起来虽然亲切,却触犯了广电总局的“天条”——过不了普通话等级考试“一级甲等”,绝对通过不了年底的主持人资格考试,这就意味着下岗。这个问题不仅让老毕和阿丘觉得头痛,也让闹“人荒”的央视头疼不已。央视以个性主持人“不可再生”为理由,明确表态:“未达标者”也要保。广电总局也表态明确:优秀主持人无特权。(新华网11月1日)看到这则消息,笔者要为广电总局的表态明确亲切地说一声:“同志,你做得对!”

  这句话,三十岁以上的人恐怕都有些耳熟,对,这就是《列宁和卫兵》中的一句著名的话。《列宁和卫兵》是作家左琴科创作的《列宁的故事》这组作品当中的一篇。这个故事曾被选入中国的小学语文课本。故事情节是:十月革命胜利后,身为最高苏维埃主席的列宁去斯莫尔尼宫开会,在大门口因未带证件被卫兵拦住,这时一个留着小胡子的人大声对卫兵说:这是列宁同志,你怎么能不让他进去呢?卫兵说,我知道他是列宁,但他没带证件。列宁立即制止“小胡子”,并对卫兵说:同志,你做得对!我们从小就知道列宁和卫兵的故事,卫兵因为忠于职守,坚守原则,坚持检查列宁证件,受到列宁的表扬,而劝卫兵放行的“小胡子”却受到了列宁的批评。

  多少年过去了,当代央视版的“列宁和卫兵”的故事又闪亮登场。这里,“列宁”的角色换成了央视“名嘴”,“卫兵”便是广电总局,“小胡子”便是央视。我想广电总局并非不知道央视“名嘴”个性的主持风格拥有的较高的收视率,但他们是在依法办事,这个法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此法第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国家语委要求省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音员和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甲等,而且要持证上岗。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中规定“省级以上主持人要拥有一级甲等普通话证书才可以上岗”的规定可不是空穴来风,没事找事儿,而确实是有法可依。

  “名嘴”在央视不是以个人身份出现的,他代表着国家形象。播音员、主持人“必须使用标准的普通话”,在推广普通话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和榜样作用,这是他们必须担负的重要社会责任,是义不容辞的光荣使命。如果央视因为“名嘴”而网开一面,那就是在与国家法律法规叫板,就是在公然践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理原则。我想这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名嘴”希望得到的。

  广电总局人事教育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凡是拿不到资格证的主持人一律不能上岗,对于所谓优秀主持人也不例外。“如果真的是优秀主持人,会连普通话也说不好吗?怎么去传播普通话呢?”

  在刚性的法律法规中,一旦灵活性盖过原则,随之而来的将是严重的失公、失范和失序。所幸的是毕福剑,他虽然他现在还没有接到过央视的任何“说法”,也没有人给他任何特权,但他一直在为参加普通话等级考试做准备,争取留在舞台上。在此,我衷心祝老毕如愿以偿!也衷心希望央视不要做“小胡子”。
发表于 2006-5-1 23: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不需要那么严格吧?

大家讨论讨论!
 楼主| 发表于 2006-5-2 01: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说

对那些在央视靠普通话混饭吃的朋友,还得让他们的尊嘴给全国不同方言区的人们作个标准的榜样。当然,他们中的谁不想混这碗饭了,就可以大大方方地说家乡话了。
发表于 2006-5-2 19: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越标准的普通话就越没有亲切感,不喜欢。考是一回事,主持节目的时候不用行不?
发表于 2007-7-6 23: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有风格

不必要象新闻联播那样标准的普通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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