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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辞学理论与方法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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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23: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霜叶红 于 2009-2-27 23:23 编辑

作者  高万云、鹿晓燕  来源:http://www.airiti.com/CEPS/ec_en/ecjnlarticleView.aspx?jnlcattype=1&jnlptype=1&jnltype=462&atliid=1057801

提 要本文把中国修辞学现状的原因归为修辞的实用性和即时性,前者决定了修辞学研究的分散性和隐没性,后者遮蔽了修辞学研究的规律性与客观性。在此认识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了修辞学建构的分层理论,并揭示了修辞学研究的特有方法和方法体系。
关键词  修辞学  理论  方法

一、中国修辞学现状的深层原因

    近年,我们对中国修辞学的本体理论与研究方法、个性特征与外围关系、生存危机与学科出路等作了一些思考 ,如发表于《学术月刊》1997年第10期的《跨学科与跨世纪--汉语修辞学的个性与出路》,发表于《首都师大学报》2004年第3期的《中国修辞学的现状和出路》,发表于《修辞学习》2005年第5期的《关于修辞学的几个理论问题》等,然而,现在看来,过去的好多认识都未深入中国修辞学的理论深处,故而本文试图在以往认识的基础之上,再作一些自认为较前有所突破的深度思考。

在以往的文章中,我们把中国修辞学学科地位不高的主因归结为学科内部的不争气与学科外部的不重视,这当然有些道理,如修辞学者没有根据时代的发展去开发修辞学新领域和升华新认识,如不少非修辞学者仍认为修辞学不“学”有“术”,等等。然而我们却很少从修辞学学科本身去挖掘,去认识。

     我们曾指出,与其说人是语言的动物,不如说人是修辞的动物,因为无论创造语言还是使用语言,说到底都是修辞行为,即为了有效地把个体的人联系起来,就要考虑优化利用载义符号和传递媒介的问题。正因为如此,人类从很早的时候起,就认识到了修辞的重要性,中国的“一言以兴邦,一言以丧邦”本质上说的是修辞问题。然而,修辞如此重要,为什么修辞学却始终不得彰显呢?虽然中国也曾有过百家争鸣的修辞鼎盛时期,但作为总结修辞规律的修辞学却建立很晚。虽然西方早在古希腊就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修辞之学,并且修辞学在历史的进程中几度处于“显学”的地位,但它仍然是命途多舛,从中世纪到20世纪中期,西方修辞学又几度跌入低谷。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为什么修辞须臾不可离,而修辞学却往往不到位呢?

    我们认为,修辞学的“不显”自然有其社会的原因,但从它自身的性质来看,与其说是“缺位”,不如说是“隐身”。原因有三:

    (一)修辞的实用性决定了修辞学研究的分散性与隐没性。我们知道,修辞是追求理想效果的言语行为甚或符号行为,那么,可以肯定地说,从人类的第一句话开始,甚或第一种符号指涉行为开始,那就是在修辞。也就是说,修辞始终存在于具体的交际过程中,存在于具体的场合中。因此,人们对修辞的认识也大都是在具体的交际场合中抽象或归纳而成的,比如先秦中国的表述就是如此。孔子的“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这说的是外交修辞;韩非子“凡说之难,在知所说之心,可以吾说当之。”——这说的是政治修辞;《毛诗序》“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 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这说的是文学修辞。西方自然也是这样,据学者考证,西方修辞学的兴起是从法庭辩论开始的。随后,修辞学又随着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政治评议、法律诉讼,中世纪的宗教布道,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批评向前发展,越到后来,修辞学就越关注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层面。虽然历史上也有不少一般修辞理论或技巧的著述,但更多的修辞学著作是对某一领域某一语体某一行为的探讨,发展到今天,我们看到最多的也仍然是修辞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性成果,如人们对修辞在政治、哲学、历史、法律、经济、文学、外交、商业、大众传播乃至自然科学的具体“投射”方式投入了较多的关注;在语体上,又对演讲、辩论、日常交流乃至各种书面文体等所有方面的修辞运作进行研究;在言语行为上,修辞也是以“具体”出现的,如亲和性的说服、教育、鼓励、道歉、请求等,排斥性的拒绝、批评、威胁、说谎、骂詈等。可以说,人们更关心与自己接近的生活中的修辞现象和学科知识。搜索一下这些具体的修辞学研究成果,虽然好多不冠有“修辞”字样,甚至作者也没有自觉意识,但它属于修辞学的下位学科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如演讲学、辩论学、写作学、交际艺术等。普通修辞学与这难以数计的研究成果相比,自然显得微不足道。但要是把整个修辞研究成果与其他科学研究相比,那修辞学就是一个大家族。

     从语言使用本身来说,修辞也比语言的其他因素受人重视。所谓“说话人人都会,却有优劣不同”,说的就是只要掌握起码的语言知识,懂得语音、语义、语法的简单规则,就可以说出可以理解的话来;而要把话说好,把文章写好,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是修辞运筹。从遣词造句、谋篇成章,到适情应境,追求高效,都要做出智慧的抉择,而这恰恰是修辞学研究的份内事。遗憾的是,这些渗透到各个领域各个具体语境中的修辞学认识却往往不被看成是修辞学成果,所以就“显得”修辞学不在场。

    (二)修辞的即时性遮蔽了修辞学研究的规律性与客观性。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人们对修辞本质的认识始终存在误认的情况,古今中外概莫能免。这是说,人们往往从道德层面或利益层面截取修辞的某一结果,从而得出以偏概全的结论。
就修辞对象而言,修辞是以“辞”为单位的,而“辞”可以是词,是短语、句子甚或篇章,也就是说,修辞者是通过借助“辞”的原有意义或赋予“辞”新的意义来进行交际的。然而,问题的关键是,“辞”所反映的事物的功能属性却是多样的,是和人们的不同认识、不同利益需求紧密相关的。同样的修辞资源,从不同的角度认识可以得出态度取向褒贬不同的结论来,这又可分出四种情况:

    第一种是对立式表述。这是说,对同一种行为、德行或其他社会存在,由于不同的修辞者或不同语境中的同一修辞者的视角、利益、情感态度、价值观念等的不同,会作出褒贬根本对立的评价来。古希腊古罗马所谓“德行与恶行相邻”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如谦虚与虚伪、慷慨与挥霍、贪婪与精明、无知与单纯、老实与窝囊、勇敢与鲁莽、粗鲁与豪爽、傲慢与自信、怯懦与谨慎、聪明与狡猾……都可以人为地加于同一种现象上。就是这种因利益定态度、因态度定褒贬、因褒贬定善恶,因善恶达目的的修辞两面性使得修辞丧失了好名声。因为修辞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对某一属性进行同义的美化或丑化。如把屡战屡败改作“屡败屡战”就是利用这种技巧。甚至那些谄媚者会把暴君的凶残刻意美化为严明法纪,把无私奉献重新描述为沽名钓誉!从而让人们把修辞看作诡辩的同义语,“巧言令色”的代名词。

      第二种是矛盾式表述。同一个修辞现象,不仅可以作出相邻的褒贬转化,而且可以进行矛盾式的修辞处理。这是说,对一个对象,既可以描述为A,也可描述为非A。如近日热播的《亮剑》,李云龙率团阻击日本山崎联队,如果有人评价为勇敢,另有人评价为鲁莽,那这就是我们上面谈到的对立式“重新描述”。但如果有人说他勇敢,有人说他不勇敢,并且各能拿出理由来,这就是“矛盾表述”。因为描述者截取的可能是对象的某一时段、某一方面的表现。如说勇敢者往往取其敢于硬碰硬,敢于以少敌多,敢于正面突围,理由充分;而说不勇敢者又可能取其怕伤亡太大不让士兵硬冲等等,也不能说没有道理。

     第三种是变量式表述。这是对同一修辞对象进行程度上的强化或弱化。如把严酷说成严厉,把优秀说成良好,把爱说成喜欢,把悲哀说成心里有点难受,把人人讨厌他说成人们对他有一点不大接纳或不大喜欢,都是弱化的例子,当然,如果反过来,那就是强化。一般地说,这种表述大都借助婉曲、折绕等修辞手法来完成。

     第四种是换角式表述。这是一种选择对己有利的角度来表述的方式,譬如中国的一些媒体,无论社会上发生了什么坏事,都能换个角度当作好事报道出来。如腐败成风就报道政府有信心有能力惩治腐败,发生了重大事故就报道领导重视家属安置;社会治安不好,藏掖不住了,还以敢于承认事实来自我表扬。请看《海南日报》2007年2月16日的报道:《山西政协副主席在三亚被讹钱,当地政府不遮丑》,说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吕日周到海南省三亚旅游,遭遇买水果时缺斤少两、被偷、被强行索要“搀扶费”等非法行为,他回家后给海南省领导写信反映此事,海南省委书记将此信转批三亚市委市政府,于是,市委负责人约见记者,“希望媒体予以披露,通过这一典型事例,自揭家丑”,于是便有了这篇表扬式报道。网上对此多有贬评,其中有一条就是说记者在“玩修辞”。而这就是“换个角度”的表述方式。

     对上面提及的四个方面,中外不少学者只看到了修辞中的道德因素、政治因素、审美因素的介入,而忽略了修辞本身,即它作为工具、方法和途径的本质的东西。这自然给人造成一种修辞就是随心所欲,就是无章可循的印象。

    另外,就修辞技巧而言,似乎也是相互对立的。如中国古代孔夫子自己就有两种表述。一是“巧言令色,鲜矣仁”,二是“情欲信,辞欲巧”。一反“巧言”,一倡“巧辞”,令人无所适从。即使从功用上说,也是两端的,如中国的兴邦丧邦说,说的就是成也修辞败也修辞。这种认识国外也有,如古罗马的西赛罗曾说“起初,城市不只是由思想法则建立起来的,也是而且更容易靠雄辩的方法来建立”,[1]而文艺复兴时的霍布斯却又说:“训练有素的雄辩家大半要为几个古代国家的崩溃负责”[2]这不也是修辞兴邦丧邦的西方版本么?

    可以看出,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人们对修辞的认识往往超越工具论的范畴,不把修辞看作一种有效实施行为的手段,而是从具体的修辞结果去评判。如有人利用修辞手段为罪犯辩护使其免于惩罚,从而产生修辞是恶的艺术的断言;有人利用修辞实施善举,从而产生修辞是善的艺术的断言。同样,也有人从文学的社会效果的好坏来推断修辞本身的好坏。如此等等,也使的修辞和修辞学的处境受到影响。这本是一个很简单的事实,一种工具,用它害人与用它助人本是使用者的问题,但不少人却迁怒于工具本身。修辞与修辞学所遭受的也是这样的噩运。

    由上可知,因为修辞行为总是与道德观念与政治意图纠缠在一起,所以造成了“修辞就是道德与利益的利我化表述”的误认;又因为人们对修辞的接触与认识总是在具体的领域,所以造成了“修辞学缺席”的误判。这两种“误读”导致的最终后果就是夸大了修辞学的不确定性。按照传统科学的定义,科学是研究确定性的学问,而修辞是不确定的,当然修辞学不是科学。加上中国把修辞学划派到语言学门下,学者们自然更钟情于比较确定稳定的本体语言学。

     遗憾的是,误认误判的结果是把人们对修辞学的研究带入误区:即人们把修辞末梢当作了修辞主体。

二、中国修辞学的理论建构

    任何知识,一旦成“学”,必然讲“律”,也就是揭示其所研究对象的规律性、确定性、趋向性,修辞学研究自然也不例外。

    我们认为,修辞的不确定部分就是渗透了道德、利益与价值观念的部分。只有剥离了这些“不确定因素”,才可以滤出修辞学的一般原理。这就是说,如果涉及道德、利益和价值观念等,那其实已经是修辞学与其他学科构成的交叉学科所研究的问题了,如伦理修辞学、政治修辞学、经济修辞学、文学修辞学等。一般修辞学研究的问题是高度概括抽象的部分。千百年来,不少修辞学研究者把一般修辞学与修辞学交叉学科搞混了,如把上文提到的四种“转换”本身与转换规律混为一谈。而一个最具蒙蔽性的作法就是把“修辞立其诚”这个修辞的具体要求移作一般修辞的总原则。

      从《周易》提出这一命题以来,“修辞立其诚”就一直是国人言语行为的总原则,因为中国古代修辞认识大都是个别的。而我们要从一般修辞学的角度来探讨修辞,就必须首先改变这个视角。

    “修辞立其诚”不能作为修辞的总原则,甚至不能作为伦理性修辞的原则。我们在《文学语言的多维视野》和《钱钟书修辞学思想演绎》中,都提出修辞是智慧的语言运作方式的命题,也就是说,修辞是探讨表述的各种可能性,然后择优选择或创造最优化的传达方式。这是说,修辞学主要研究修辞策略、修辞方式等的规律,它是超越道德的。钱钟书曾从四个方面指出修辞往往不能立其诚。一是“言道通于兵道”,而兵不厌诈,自然言也不厌诈,诈则不诚也;二是历代文史中的“代言”本身就难定真伪,左丘明何以听到帝王的私房话、枕边言,而左传“记”之,无此言而代言,亦不诚也;三是“刻薄人善作文字”,“作者修词成章之为人”与“作者营生处世之为人”往往不相叠合,言行不一,自然是不诚也;四是文学往往构建的是虚拟世界,既为虚拟,乃假语村言,肯定也与“诚”相背。[3]如果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我们进一步认为,“修辞立其诚”不能作为修辞的总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不可能。这是说,几乎无人能做到“修辞立其诚”。从理论上说,语言本身就是象征符号,它与实际所指物事有着较大的距离。即使这种“不诚”忽略不计,从生物的趋利避害的属性来说,人们也不可能完全说实话,往往是利我者大言嘉言,害我者小言恶言,很难持公平之论。从人的智性特征而言,更不可能完全诚实修辞,如果真的是非好恶一概直接表达,那岂不是降到了低等动物的水平?在实际生活中,哪里去找一生中从不说谎的人?孔子千百年被尊为圣人,他的诚信思想影响着笼罩着后世的每一代人。“修辞立其诚”自不必说,还有什么“言忠信,行笃敬”(《论语·卫灵公》)、什么“情欲信,辞欲巧”(《礼记·表记》)等等。然而,他同时也有不少与此相矛盾的表述,如“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论语·宪问》)、“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这里的“孙”(逊)和“礼”往往是建立在不诚的基础上的,如谦虚与客套这是所谓中华之美德,而这美德本身却是不诚实的。更有甚者,他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论语·子路》)这不是明目张胆地教人欺骗吗?就修辞实践而言,孔子自己也多有不诚修辞。如《论语·阳货》中记载“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就是被后世人传为美谈的让“乱臣贼子惧”的“春秋笔法”、“微言大义”、“为尊者讳”等,都是典型的修辞不诚!对此,马相伯说得相当透彻:“中国社会上受了孔子形式主义的毒太深了,结果必然要随时随地去说谎,在朝廷则欺罔君上;在闾阎则欺罔小民,在家庭则父子相欺,夫妻相欺,不说谎便不能过日子。”[4]“不但政治家的巧妙在撒谎,即文学的巧妙也在撒谎。传记碑铭,何尝按定真正事实?添的添,删的删,只顾他前后章法好不好,文气顺不顺。历朝史鉴,被后人颠倒是非之处还少么?……国际交涉,全靠撒谎。因此害得中国,自古及今,官场中对付是撒谎,社会上应酬是撒谎,家庭之际,父子兄弟夫妇,口是口,心是心,连哄小孩子,除撒谎,无他法。风俗人情,红白等事,规矩仪节,处处带有撒谎的精神。”[5]其实,马相伯所说之撒谎,外国又何尝不是如此?就是马氏在该文中所推崇的《圣经》,又何尝不是在撒谎?一位叫M·赫希·高德柏格的美国人写过一本《有度的说谎》,他在这本书中指出:“人类可能是独一无二的具有掩饰、欺骗、哄骗、杜撰、歪曲事实、蒙骗、诓哄、轻蔑、推诿等本事的生物,简单地说——人类是一流的谎言专家。”[6]并揭出美国历史上包括华盛顿、林肯、哥伦布等无数英雄们的谎言,特别强调“历史是一派胡言”,[7]因为每个民族都说自己的民族是最优秀的,而这其中必定有好多是故意撒谎。高氏还引用心理学家的实验说,我们每个人每天平均说二百个大大小小的谎。可以肯定地说,只要人类存在,只要社会存在,只要交往存在,说谎就是存在的。也就是说,“修辞立其诚”是不可能的。

    (二)不可靠。我们之所以说“修辞立其诚”不能作为修辞的一般原则,还因为这个结论与修辞的本质相悖。考察古今中外对修辞的界说,无论把修辞定义为说服的艺术、表达的艺术、协同的艺术、运用语言的艺术等,还是定义为求效之术、求美之术、求胜之术等,都没有涉及道德问题,可见道德之“立诚”与修辞没有必然联系,而从“艺术”、“术”之类的表述看,倒与“智慧”同体连枝。从实际情况看,凡修辞都是为了达到预期的目的,即为了收到好的修辞效果。而要收到好的修辞效果的一个根本的前提是根据题旨情境对象去施言造句,这自然要求因情因势而改变言说策略。如果不分场合不看对象凡言必诚,那人类也不复为人类,尤其是好多时候,立诚降低了修辞效果,所以我们说这一“原则”是不可靠的。

    (三)不可行。这主要指“诚”的多义性与模糊性造成的歧解与误判。我们在《钱钟书修辞学思想演绎》中指出,“修辞立其诚”其实涉及三个层面:“一是逻辑判断,即修辞的内容要真实;二是道德判断,即修辞的态度要真诚;三是功利判断(主要是审美判断),即修辞的目的要真切。这三个方面又往往互相叠合、互相交叉、互相对立,于是就使得这一‘命题’(其实是言语形式)表现出复杂性”[8]这是说,同样一种修辞行为,如果从不同的角度认识,却可以得出“诚”与“不诚”的结论来。如外交上的欺骗性修辞,如果从逻辑层面考察是不诚的,而如果从功利层面考察,因其符合国家民族利益,则是应理解为是“诚”的;如果从道德层面考察,则又很复杂:从为国家民族谋福利角度而言,其态度真诚,可谓立诚,而从可能损害别国别族利益角度而言,又可能是不诚的。更何况,由于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利益需求、认识视角不同,即使在同一层面考察同一修辞行为,也可能得出矛盾的结论来。如同是一句表扬的话,表达者和不同的接受者对“诚”与“不诚”的理解是不同的。可能有人认为真诚,有人认为较真诚,而有人却认为很虚伪。正因为如此,我们觉得把修辞立其诚作为修辞总原则不好操作,徒增困扰。

      与“修辞立其诚”的原则相同,在政治修辞、经济修辞、外交修辞中,修辞主体往往更多地考虑的是利益——往往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包括修辞手段),而文艺修辞则更多考虑的是审美效应。所以,我们认为,我们的修辞学研究一定要注意学科的层次性,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层面采用不同的原则,如从政治修辞学、外交修辞学、经济修辞学等角度而言,其原则可为“修辞立其利”;从伦理修辞学角度而言,其原则为“修辞立其善”(“善”比“诚”更能概括修辞的道德取向),从文学艺术角度而言,其原则为“修辞立其美”,从逻辑修辞学角度而言,其原则为“修辞立其真”………而如果把这些综合为普通修辞学,那么其原则应为“修辞立其宜”,这就是陈望道所说的“适情应境”。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反对做人施言的基本道德底线,我们只是反对道德标准的泛化和修辞的非修辞化。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主张必须分出修辞学研究的层次,把一般修辞学与个别修辞学、本体修辞学与交叉修辞学、广义修辞学与狭义修辞学等各种对立关系区别开来。一个学者、甚至一代学者不可能把修辞的所有问题都研究成功,他们必然会从不同的角度切入,最后概括出一般的修辞学体系来。

     如从研究范围来说,可以建立普通修辞学和族别修辞学,前者如理论修辞学、修辞哲学,后者如汉语修辞学、英语修辞学等。

     如从所修之“辞”的角度而言,可以建立语音修辞学、词汇修辞学、语法修辞学、标点修辞学、汉字修辞学,词语修辞学、句子修辞学、篇章修辞学等,当然,如果从广义的角度言,还应包括非语言符号修辞的研究,如关于视觉符号、听觉符号、形体符号的修辞学等。如从行为的角度而言,可以建立说服修辞学、拒绝修辞学、道歉修辞学、鼓励修辞学、批评修辞学等。如从语体角度而言,可以建立口语修辞学、书面修辞学以及更下位的分支学科。

      以上五个方面属于本体修辞学的范畴,主要揭示修辞的内部规律,与道德、利益无直接关系。然而,从学科渗透角度建立的政治修辞学、经济修辞学、外交修辞学、文学修辞学、伦理修辞学、护理修辞学、营销修辞学等,因其研究的对象是修辞与道德、政治、经济等的关系,属于交叉修辞学的范畴,自然也就与道德和利益发生关系了。
这就是说,修辞学主要是研究修辞运行规律及方式的科学,即使是交叉修辞学如伦理修辞学者,也是研究道德的修辞传达,而不是研究修辞传达的道德。前者属于伦理修辞学,而后者属于修辞伦理学。

    修辞学研究不仅要分出层次,还要分出环节,也就是对修辞过程进行分段研究。我们认为,修辞是修辞主体在修辞过程中根据修辞目的利用修辞要素取得修辞效果的言语行为,在修辞的整个链条中,修辞传达是修辞的主要环节。也有不少学者认为,修辞既是文本建构方式,也是文本实现方式,前者是交际的起点,后者是交际的终端,二者互为前提,所以修辞学既要研究表达修辞,也要研究接受修辞。虽然以上两种认识不同,但都认同联系修辞主体的中间环节——修辞策略和修辞方式,即宏观的修辞调控、修辞目的与语境、题旨的整体运筹和微观的遣词造句、使用辞格等的具体运作。

    层次和环节构成一个修辞的座标系,即修辞体系。从初始概念如修辞、修辞主体、修辞行为、修辞策略、修辞手段、修辞目的、修辞效果、修辞要素、修辞过程等延展开来,从而建立一个修辞学的理论体系。

    而这又牵涉到研究方法问题。

三、中国修辞学的研究方法

    关于修辞学研究方法,笔者近年也作过不少论述,然近读郭绍虞20世纪30年代初所著《修辞学通论》[9]中专论“修辞学的研究方法”的文字,觉得郭氏七、八十年前的认识至今仍有指导意义。郭氏认为,修辞学研究方法有两种态度:

       一是旧的态度,其所论偏于文章方面,而尤其注重在风格。一是新的态度,其所论偏于词藻方面,而尤其注重在辞格。旧的态度有时不免太玄学化,太笼统。其长处在于讲的很活,很精微,能使人深造,而短处则在于没有指出途径。极其弊有时且与文学批评相混淆。新的态度有时不免太科学化,太琐屑,其长处在于讲的很正确,很有规则,能指出途径。而短处则在于不足以图深造。极其弊有时且与文法学相混。

     这两种态度均甚重要。盖修辞本是一种艺术,所以论修辞不妨玄学化,必玄学化而后能得其神。而修辞学却又是一种科学,所以论修辞又必须科学化,必科学化而后能尽其法。只须能得二者兼顾,不使修辞学成为文法学也不陷于文章学那就好了。

    可以肯定地说,这种辩证的认识比一味地强调修辞学研究的科学化要“科学”得多。修辞是一种复杂的言语行为,这种行为因其具有社会性,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所以有其确定性;又因为这种行为具有个体性,有无定的随机波动,所以有其不确定性,所以,要谐调这两个方面,必须采用综合的方法,既要科学化,也要玄学化。

    我们认为,修辞学方法与修辞观是紧密相联的,不同的修辞观决定或曰主导着方法的选择,比如,我们认为,修辞具有语言性、行为性、智慧性,即修辞是智慧的言语行为,所以修辞学是研究智慧言语行为的科学。因其具有语言性,故需要逻辑与实证;因其具有行为性,故需要定性考察与价值认定;因其具有智慧性,故需要认知分析和交叉研究。

     另外,修辞学研究与其他人文科学研究一样,其研究方法也是分层次的,如果是思考修辞与世界、与思维、与人的根本关系,那就需要运用哲学方法,如果要建构科学体系,那必然要涉及适用于所有学科的一般科学方法,如系统方法,逻辑方法,数学方法、比较方法等。当然,修辞学研究也要使用最低层次的具体方法,如适用领域狭窄,普遍性程度极低,个体经验性与程序操作性并存的操作方法,如评点法、直观法等。一般说来,修辞学有着特殊的研究对象,自然应该有自己独用、至少是多用的特殊方法。那么,什么是修辞学研究的特殊方法呢?

    从中外已有的修辞学著作来看,修辞学研究似乎没有自己独有的方法。也就是说,修辞学研究所用的方法大都是人文社会科学共用的方法。而从国内学者们的研究看,虽列出不少研究方法,但大都不具“独有”性。如宗廷虎先生在《百年来与世俱进的修辞学研究方法》中列举了二十世纪中汉语修辞学研究的八种主要方法:“罗列材料加按语”法、模仿法或机械模仿法、唯物辩证法、“修辞以适应题旨情境为第一义”,既是观点,也是方法、“古今中外法”、多学科结合和交融及人文主义研究法、从“以语言为本位”到“科学主义”研究法、表达修辞学与接受修辞学互动互补的“言语交际全过程”研究法。[10]王希杰也在《汉语修辞论》中列出诸如对比法、归纳法、统计法、演绎法、移植法、复合研究法等等。[11]这些方法,大多数是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都共有的,只有“修辞以适应题旨情境为第一义”为修辞学所独有,但严格说这又不算是研究方法。我们认为,真正为修辞学所独有的方法,应是“语效认定法”。
这种方法据说很不科学,因为它的特点就是修辞学评述大都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修养去判定,主观性比较强,因此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甲说某修辞手法效果极好,而乙却说不很好,丙则说很不好。既然这种方法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当然就不科学、不好。如宋祁《玉楼春》中的那句“红杏枝头春意闹”,有人说它“着一闹字境界全出”,也有人说它纯粹是胡“闹”。此类官司非常之多。但是考察古今中外的修辞学研究,没有哪个修辞学家离得了它。毫不夸张地说,这种方法是所有修辞学研究的基础。尽管对一些特殊修辞现象争议颇多,但由于人们共同的生理结构和社会属性,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往往是相同或接近的,所以,它们的主观感受也大部分相同,所谓“口之于味有同嗜焉”。正是有了这大多数人的认同,才可确定哪些修辞手法具有好的表达效果。下面以五部具有代表性的修辞学著作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陈望道的《修辞学发凡》在讲比喻辞格举例后分析:“这类的譬喻,往往用较熟悉较具体的事物作比,使人对于正文格外看得真切。”“又往往就用眼前的事物作比,使眼前的两件事物格外密切。”[12]

    王希杰《汉语修辞学》在分析“相反相成”修辞手法时举了鲁迅《为了忘却的纪念》和曹靖华《平凡的伟大》的例子,接着分析说这两个题目因用了相反相成的手法,“都凝练集中,意味深长,便于传诵。”[13]

    宗廷虎等《修辞新论》在讲修辞连接时分析《诗经·硕鼠》说,“由于注意‘意接’,因此叙述角度一致,思路流畅,层次分明,衔接紧密。”[14]

    谭学纯、朱玲《广义修辞学》在分析王实甫《西厢记》借佛殿众僧的反应渲染崔莺莺的美貌时说:“借众多‘他人’的反应,让话语接受者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他人’中的一员,产生步入审美现场的幻觉。”[15]

    张宗正《理论修辞学》分析杜甫《兵车行》时说:“眼前就会出现一幅幅真切动态的画面,耳边就会响起一阵阵立体的悲凄的哭声。”[16]

可以肯定地说,这些分析都是建立在作者自己经验和感悟的基础之上的,并不是通过逻辑推演完成的,是“不确定”的。然而,如果这些分析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同,那么它就揭示了修辞的某方面的规律,是具有“确定”性的。

    以上所举著作都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如果从修辞实践的角度看,这种方法更为普遍,唐宋以来的诗话词话曲话小说评点以至钱钟书的《谈艺录》《管锥编》,倪宝元《汉语修辞新篇章》等作家改笔修辞研究,以及大部分关于遣词造句使用辞格的研究都大量采用了这种方法。

    中国如此,外国也是如此,翻开从亚里斯多德、西赛罗、昆提连直到今天的美国新修辞学,没有哪一种著作离开了这种手法。也就是说,这种手法构成了修辞学研究方法的坚实基础。

    我们始终认为,科学不仅是理论的体系,也是方法的体系。而任何一个体系都是有层次的。科学体系是由一些具有必然联系的基本概念延展而成,这些基本概念又逐层分化出下位概念,最后形成一个树状的体系来。一个理论体系自然隐含着一个方法的体系,最上层的是几个一般科学的方法,如修辞学最上层的方法一般是交叉的方法,由几种一般科学所使用的方法构成,如逻辑的方法、比较的方法、描写的方法等,随着研究对象的细化,这些方法也随之分化,直到研究细枝末节对象所采用的最具体的方法。这是说,研究方法的选用,是与研究内容紧密相关的。什么样的工具、方法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总有一个最佳选择。一个人的一部著作如此,一个时代对某一学科的研究也是如此。往往一个人的著作正是对其他人在各个层面研究的汇集、取舍和重组。

    以上所论,多为散见,不揣浅陋,求教于大方之家。

注释:
[1][2] 昆廷·斯金纳.霍布斯哲学思想中的理性和修辞 [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4、370.
[3] [8]高万云.钱钟书修辞学思想演绎 [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6.37-42、43.
[4] [5] 朱维铮.马相伯集 [C].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1133、204-205.
[6] [7]M·赫希·高德伯格.有度的说谎 [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4.253、257.
[9] 郭绍虞.修辞学通论 [M].该书为20世纪30年代石印本,未正式出版,本文所引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影印本第5页。
[10] 宗廷虎.百年来与世俱进的修辞学研究方法 [J].福建师大学报,2004.(5).
[11]王希杰.汉语修辞论 [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3.379-391.
[12]陈望道.修辞学发凡 [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76.74.
[13]王希杰.汉语修辞学 [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3.244.
[14]宗廷虎等.修辞新论 [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8.201页.
[15]谭学纯、朱玲.广义修辞学 [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220.
[16]张宗正.理论修辞学——宏观视野下的大修辞 [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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