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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句法、语义的多功能性与句法、语义的动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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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4 23: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北京大学  陆俭明
来源:http://ling.ccnu.edu.cn/MESSAGE/YYXLWX/26


§1. 引言

“词语在结构中的句法、语义多功能性”,是指词语在相同的词类序列中,可体现不同的功能,在句法上是如此,在语义上也是如此。

§2. 词语在句法上的多功能现象

1 出租汽车

2 坐这儿两个人

  拉车上一把雨伞

3 吃了他三个苹果

  修了王家三扇门

4 肝炎,急性好治,慢性难治。

  彩色贵,黑白便宜。

5 他比阿Q还阿Q。

  很中国

6 高他一个头

  大他三岁

词语在句法上的多功能现象,早已为人们所注意,只是没有意识到这是词语在句法上的多功能性的表现。例如过去汉语语法学界说,“出租汽车”既可看作是述宾关系,“出租”是述语,“汽车”是宾语;也可看作是“定-中”偏正关系,“出租”是定语,“汽车”是中心语。

§3. 词语在语义上的多功能现象

1 大衣口子

“大衣扣子”,在语义上我们既可以分析为隶属关系(意思相当于“大衣上的扣子”,扣子是大衣有机的组成部分,个儿有的大,有的小——如袖口上的扣子),也可以分析为类属关系(意思相当于“大衣上专用的扣子”,个儿都是大大的)。

  诗人风度

2 芯儿蛀了的

  儿子参军的

3 人吃饭               *饭吃人

  十个人吃一锅饭        一锅饭吃十个人

  一张床睡两个人        两个人睡一张床

  两个活儿干四个钟头    四个钟头干两个活儿

  一条板凳坐三个人      三个人坐一条板凳

(A)      表示容纳量

(B)      表示“每”

4 台上坐着许多人

  门上贴着一幅画

§4. “语法的动态性”理论

该用什么理论,该怎样解释上述词语的句法、语义的多功能性?我们觉得,可以用郭锐提出的“语法的动态性”理论来进行解释。

“语法的动态性”理论是郭锐(2002)最近提出的,这个理论对解决上面所提出的问题很有帮助。什么叫“语法的动态性”呢?郭锐指出,词在句法层面上会产生词汇层面未规定的语法性质,我们把这种语言现象称为“语法的动态性”。先前郭锐(2000)就认为,词语的语法性质应区分为“词汇层面的语法性质”和“句法层面的语法性质”。词语在词汇层面的语法性质,是词语固有的词性,可以在词典中标明;而词语在句法层面的语法性质,是词语在具体使用中产生的,由句法规则控制。词语在上述两个层面的语法性质一般情况下是一致的,例如:

(1)       小王有一撮黄头发。

“小王”、“黄头发”在词汇层面是名词性的,现在在句法层面上,即具体在上面例(1)里,呈现的也是名词的语法性质。但有时会不一致,例如:

(2)       小王黄头发。

例(2)里的“黄头发”就跟词汇层面的词性不一致,它在上面这个句子里,即在句法层面呈现的是谓词性质。

归纳郭锐(2002)所说的语法动态性的种种表现,我们可以把“语法的动态性”概括为以下两方面的表现:

一、某个词类里的词在句法层面其语法功能发生变化。例如区别词,从词汇层面说,它固有的句法功能是只能作定语或跟助词“的”构成“的”字结构(朱德熙1982);但是,有些成对的区别词,如“急性”、“慢性”等,到了句法层面,在一定条件下(含对比意),可以作主语。例如:

(3)       肝炎,急性好治,慢性难治。

(4)       那柜子,我觉得框式好看。[意味着板式不好看]

二、动词或形容词的论元数(或说“配价数”)发生变化。例如:

(5)       张三跑了一身汗。

(6)       张三高李四一个头。

例(5)里的“跑”,从词汇层面说,它是一价动词,不能带宾语,但在这里增加了一个论元(或说“配价成分”)──“一身汗”。例(6)里的“高”,从词汇层面说,它固有的语法功能是一价形容词,但在比较句里它后面可以带上两个论元──“李四”和“一个头”。换句话说,“跑”由一价动词变成了二价动词;“高”由一价形容词变成了三价形容词。

再如“总共/一共修了王家三扇门”里的“修”和“总共/一共吃(了)他三个苹果”里的“吃”。这里的“修”、“吃”就表现出了语法的动态性——它们原先在词汇层面都是二价动词,后面只能带上一个宾语;而在这里则表现为三价动词,后面带上了两个宾语。但它们跟“给”还是有本质的不同——“给”,从词汇平面说,本来就是三价动词,到句法层面也实现为三价动词;而“修”和 “吃”,从词汇平面说,本来是二价动词,只是到了句法层面才呈现为三价动词。

  §5. 关于Goldberg 等的“句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

“句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亦称“架构语法”、“框架语法”、“构块式语法”),源于C.J.Fillmore,而真正对句式语法作深入论述的,是Paul Kay(1995)和Adele E.Goldberg(1995)。“句式语法”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句式有独立的语义;一个句子的意义,并不能只根据组成句子的词语的意义、词语之间的结构关系赋予的意义所能完全推知的,因为句式本身也表示一定的意义,并将影响句子的意义。这是完全正确的。虽然前人也早已注意到了“句式意义”问题——前人所谓用变换来分化歧义句式,其实就已经把同一种抽象的词类序列看作能表示不同语法意义的不同的同形句式,但Goldberg能提出“句式语法”这一概念,对推进语法研究还是有重要贡献的。“句式语法”理论的贡献,我想有三方面:

第一,有了这种理论我们就可以来解释一些先前不好解释、或先前想不到去解释的语法现象,诸如“十个人吃了一锅饭”[施事—动作—受事]、“一锅饭吃了十个人”[受事—动作—施事]都能说,为什么?朱德熙先生说到的A式“NPL+V+着+NP”,其NP既可以是受事(台上摆着鲜花),也可以是施事(台上坐着主席团),这为什么?有了这种理论也可以避免随文解释的毛病,不至于一个形容词(如“高”),一忽儿是一价形容词(张三高),一忽儿又成了三价形容词(张三高李四一个头)。

第二,有助于我们去进一步探索影响句子意思的因素,去进一步探索句子意思的组成。原先我们认为,整个句子意思的组成可以描写如下:

句子的意义:   
(甲)句子语段成分的意义
(一)具体的词汇意
(二)抽象的语法意:(1)语法结构关系赋予的意义                      {
          (2)语义结构关系赋予的意义
(乙)句子超语段成分的意义——句调所赋予的语气、情感意义

现在看来,上述描写显然不全面。

第三,有助于我们说明各种不同句式的产生——因为句式本身能表示一定的语法意义,所以为了表达的细腻,人们在交际过程中就不断创造新的表达格式,也即句式。

然而,我们也不能不指出,Goldberg 等人并未去进一步深究:(一)为什么层次构造和词语间语法结构关系相同的同样的词类序列能形成各自表示不同“句式意义”的不同句式?(二)这种表独特语法意义的句式式由什么因素决定的?

我们认为,郭锐的“语法的动态性”理论,将有助于我们获得上述两个需要进一步深究的问题的答案。

参考文献

郭  锐(1999)现代汉语词类研究,北京大学人文学部博士学位论文。

———(2002)语法的动态性和动态语法观,在“商务印书馆语言学出版基金发布会暨青年语言学者论坛——21世纪的中国语言学”(2002.1.17-18.,北京)会上发表。

———(2002)现代汉语词类研究,商务印书馆。

陆俭明(2002a)再谈“吃了他三个苹果”一类结构的性质,载《中国语文》第4期。

———(2002b)汉语句法研究的新思考,《语言学论丛》第二十六辑,商务印书馆。

沈家煊(2000)句式和配价,载《中国语文》第4期。

王  力(1943-1944)中国现代语法(上)、(下),商务印书馆。

张伯江(1999)现代汉语的双及物结构式,载《中国语文》第3期。

———(2000)论“把”字句的句式语义,载《语言研究》第1期。

张国宪(2000)现代汉语形容词的典型特征,载《中国语文》第5期。

———(2002)三价形容词的配价分析与方法思考,载《世界汉语教学》第1期。

朱德熙(1981)“在黑板上写字”及相关句式,载《语言教学与研究》第1期。

Goldberg, Adele E.(1995)Construction: A Construction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 The University Chicago Press.

Kay,Paul.(1995)Construction Grammar [A]. jef Verschueren et al. Handbook of Pragmatics:Manual [C]. Amsterdam/Philadelphia: 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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