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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丹青:论元分裂式话题结构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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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00: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liudanqing_fenlieshihuati.doc” 论元分裂式话题结构初探,刘丹青,原载《语言问题再认识——庆祝张斌先生从教五十周年暨八十华诞》,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1月

论元分裂式话题结构初探*

作者:刘丹青
来源:http://ling.ccnu.edu.cn/message/yyxlwx/liudanqing_fenlieshihuati.doc


0.        引 言
   
      本文讨论汉语及其方言中一种特殊的话题结构。今天我们都知道,话题是现代语言学的重要概念,它对汉语这样的所谓话题优先语言来说尤其重要。然而,在汉语语法研究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话题问题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直到20世纪80年代,国内语言学界才开始把汉语话题当作语法研究的一个对象加以关注。著名语言学家张斌(文炼)先生正是国内语言学界最早注意和重视汉语话题问题的学者之一。在由他担任语法部分主要编写者之一的胡裕树主编《现代汉语》1981年增订版中就已增加了对主语和话题关系的探讨,在文炼(1991)一文中对话题和主语的关系又作了进一步阐述。这里谨献上这篇讨论话题现象的小文,以此庆贺张斌先生八十华诞。

      本文拟讨论的这种话题结构,可以看作是由适于充当宾语的受事类论元经部分话题化而形成的。部分话题化的结果是一个受事类论元被分裂成了两个句法成分,一个在谓语核心动词前充当话题(包括主语后的次话题),如例(1)中的“衬衫”,另一个在其后充当宾语,如例(1)中的“三件”:
  (1) a. 衬衫他买了三件。
     b. 他衬衫买了三件。
  
      在徐烈炯、刘丹青 (1998)这部研究话题问题的专著中,我们分出了四类话题:论元共指性话题、背景语域式话题、拷贝式话题和分句式话题,但是还没有注意到本文将讨论的这类话题。后来,在对同一性话题(即以前所说的“拷贝式话题”)作进一步探讨时 (Liu 1999) ,才注意到了与之关系密切的论元分裂式话题(有时简称为“分裂式话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这种论元分裂结构的句法表现和有关成分的指称特点,并同其他话题结构包括同一性话题进行比较。初步探讨显示:1、这种结构符合汉语话题结构的总体特点,是汉语话题结构的又一个次类; 2、这种话题结构违反了句法成分接近度的模拟性认知原则,但是符合“框架大于内容”的话题指称性原则,它的存在是汉语话题优先的类型特征的又一重要体现; 3、这种结构的存在还进一步说明话题在汉语中可以是一种语法化或句法化了的成分,它在许多南方方言更是一种高频的甚至常规的句子结构,有更稳固的句法地位,也显示一些南方方言可能比普通话具有更强的话题优先特点。
本文的以下部分将分为这几个节:1. 句法表现; 2. 指称特点; 3. “框架大于内容”原则和接近度原则; 4. 方言中的论元分裂式话题;  5. 结语。

1. 句法表现
先来看一些本类结构的例子。在上面的例(1a)和(1b)中,“衬衫”分别充当了主话题和次话题(关于主话题和次话题的概念及其句法地位,参阅徐、刘1998:51-79)。例(1)实际上说明,假如暂不考虑话语因素,则分裂式话题可以在主话题和次话题之间任意变换。为了方便,本节先只举作主话题的例子,读者可以由此变换出作次话题的例子。
  (2) 蓝衬衫他买了三件。
  (3) 格子衬衫他买了三件。
  (4) 衬衫他买了这件。
  (5) 衬衫他买了这三件。
且以例(1)-(5)为起点来讨论这种结构的句法表现。粗略地说,分裂式话题在意义上是谓语动词的受事论元的一部分,它们可以“回到”动词后与“留在”动词后的部分组合为一个名词短语,充当动词的宾语,成为“正常的”动宾句。如可以与例(1)和(4)分别相互变换的(6)和(7):
  (6) 他买了三件衬衫。
  (7) 他买了这件衬衫。
其他例句依此类推。由于这种相互变换的可能性,我们把(1)-(5)中的受事性话题看作是由受事论元分裂得来的,所以把这种结构叫“论元分裂式话题结构”。让整个受事成分前置于动词跟主语并存,这是一种话题化过程。同样的,让论元的一部分而非全部充当话题的语法程序就可以看作是一种部分话题化。不过,按照徐、刘(1998:58)的理解,话题化不一定意味着实际发生过“移位”(movement)之类过程。在词库中选择一定的词语组成一个单位放在话题的位置上就可以理解为话题化。
论元的分裂遵循严格的规则。比如,对于一个带有数量短语或指量短语(下面合称“量词短语”)的宾语来说,分裂时只能是名词短语作话题而量词短语作宾语,不能倒过来,如:
  (8) *三件他买了衬衫。
  (9) *这件他买了衬衫。
第2节将从话题的指称规则上来解释这一限制的内在原因。
下面先具体地考察一下在论元分裂时,作话题和宾语的成分各有什么限制。
在论元分裂结构中,充当话题的成分,主要是光杆名词短语 (bare NP)。光杆名词短语的含义不同于光杆名词(bare noun)。光杆名词短语指不带有指称性标记(冠词、指别词、数量词、其他量化成分等)的单个名词或名词短语,可以包括以形容词、名词、动词乃至小句为定语等的名词短语。所以,例(1)中的“衬衫”是光杆名词,也属于光杆名词短语; 而(2)中的“蓝衬衫”、(3)中的“格子衬衫”虽然不是光杆名词,但却是光杆名词短语,分别由形容词和名词充当定语。这样的光杆名词短语也能充当分裂结构中的话题。例(10)的话题是个更复杂的光杆名词短语,由一个关系从句(relative clause)充当定语,句子照样成立:
  (10) 老王从上海带来的衬衫他买了三件。
除了光杆名词短语,带有指类量词的指量短语也可以充当这类话题,如:
  (11) 这种衬衫他买了三件。
  (12) 那类角色他扮演过许多个。
指类量词在汉语中本来就具有特殊性,只有指类量词可以用在另一个量词短语后,如“三件这种衬衫”、“许多个这类角色”。所以例(11)、(12)也可以像其他分裂式话题一样“回到”动词后面去,如:
  (13) 他买了三件这种衬衫。
  (14) 他扮演过许多个这类角色。
分裂式话题结构,与例(15)(16)所示的结构同属话题结构,但有所区别:
  (15) 这批衬衫他买了三件。
  (16) 这碗汤团她吃了三个。
(15)(16)属于有“整体-部分”关系的话题结构。“这批衬衫”和“这碗汤团”的确是话题,但是它们不是由论元分裂而来的,因为它们不能“回到”动词后跟量词短语组合,我们既不能有“三件这批衬衫”、“三个这碗汤团”这类组合,也不能有“这批三件衬衫”、“这碗三个汤团”这类组合。所以(15)、(16)不属于论元分裂式话题结构。换句话说,带有非指类量词短语的成分不能充当分裂式话题。
下面再看什么单位适合充当分裂式论元中的宾语成分。
前面的例子已经显示,量词短语,包括数量短语和指量短语,都适合充当分裂式论元结构的宾语。在实际使用中。数量短语比指量短语常见得多,也自由得多。比如,当话题带指类量词时,指量短语作宾语就显得难以接受了,让分裂的论元合并更是困难。比较上举(11)、(13)和下面的(17)、(18):
  (17) ?这种衬衫他买了这件。
  (18) *他买了这件这种衬衫。
另一方面,也不是只有量词短语才能充当这种宾语。各种“的”字短语都可以充当宾语,如:
  (19) 衬衫他买了蓝的。
  (20) 衬衫他买了格子的。
  (21) 衬衫他买了他从上海带来的。
这些句子中的“的”都不能省略,如(星号*打在括号外表示括号内的成分不是可选成分,而是必有成分):
  (22) 衬衫他买了蓝*(的) / 格子*(的) /  老王从上海带来*(的)
此外,“的”字短语前照样还可以出现量词短语,如:
  (23) 衬衫他买了三件蓝的 / 三件格子的 / 三件他从上海带来的。
量词短语和“的”字短语都是句法上自足而语义上不自足的名词短语,其中“的”就是一个转指性的名词短语标记(关于名词化的自指和转指,参阅朱德熙1983)。是否可以认为分裂结构的宾语必须是句法上自足的名词短语?句法上自足的名词性只是必要条件,不是充足条件。“格子”是一个名词,但是我们不能说“衬衫他买了格子”,而必须说“衬衫他买了格子的”。可见光有自足的名词性还不够,还必须有语义上的不自足性。理解量词短语和“的”字短语的意义必须补上一个实际没有出现而语义上存在的名词。对于分裂式论元来说,这个未出现的名词(空语类)就与话题有同标(co-indexed)关系,这种同标就在话题和宾语间形成了一条语义链(semantic chain),这也是论元分裂式话题得以存在的原因。假如用了意义上自足的名词如“格子”作宾语,宾语就成为独立的宾语,与话题的语义链就不复存在,话题也就难以立足。
综上所述,在一个受事类论元中,光杆名词部分总是在分裂结构中充当话题,量词短语部分(指类量词的情况除外)则总是充当宾语,而名词的其他修饰成分则既可以在话题位置充当名词的定语,成为光杆名词短语的一部分,也可以经“的”的名词化而出现在宾语位置。这样,对于“他买了三件蓝衬衫”这个及物性命题来说,汉语中就至少可以有三种表达法(考虑主话题和次话题的区别则有五种表达法):
  (24) a. 他买了三件蓝衬衫。
      b. 蓝衬衫他买了三件。 / 他蓝衬衫买了三件。
      c. 衬衫他买了三件蓝的。/ 他衬衫买了三件蓝的。
假如非指称性修饰语不止一个,可能出现的选择更多,比如“蓝衬衫他买了三件格子的”、“格子衬衫他买了三件蓝的”等等,无须详述。
上文说话题化不一定意味着有移位之类过程发生,另一方面又说分裂式话题的确都能“回到”宾语位置。那么,是否意味着也不妨分析为有移位发生?喜欢用移位论解释句法现象特别是话题化的学者也许会找到一些理由认为这里有移位发生。不过,需要指出,分裂式话题的移位说会遇到严峻的问题。最突出的是,分裂式话题像其他许多话题一样,可以违背“孤岛条件” (参阅徐、刘1998:44-47)。如:
  (25) 衬衫i(一下子买三件ti的)人不多。
  (26) 衬衫i一下子买三件ti最合算。
(25)(26)中的ti 表示按移位说分析,这里是移位后留下的与话题“衬衫”同指的语迹(trace)。可是,(25) ti正好位于括号所示的关系从句内,而根据乔姆斯基的移位理论,关系从句是一个孤岛,即无法从中移出成分的句法位置。(26)中的ti,位于句子形式的主语,也是一个孤岛。移位理论本是乔姆斯基生成语法的一部分,孤岛条件是移位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分裂式话题假如分析为移位,则无法解释对孤岛条件的明显违背。在这样的情况下用移位说来解释实在有些勉强。所以本文不取话题移位说。

2. 指称特点
本节讨论这类话题结构的指称问题。先讨论话题的指称义,再讨论宾语的指称义。
分裂式话题一般由光杆名词短语充当,不能带指称标记,包括表示有定的“这”、通常表示无定特别是无定有指(specific)的“一个”、表示全量(universal quantification)的“所有”等。它能带的唯一的指称标记是指类的量词短语如“这种”、“那类”等。这就提示我们,这类话题的指称意义是“类指” (generic,又称通指)。对generic这个术语代表的指称义,语言学界的理解不尽一致,这里取的是它的一种常见的理解——指作为一个集合的类而不指类中的具体个体。也就是与英文字面上的“类指” (kind-denoting)同义。
当然,由于汉语没有冠词一类强制性的指称标记,光杆名词短语本身的确在不同的句法或话语条件下可以获得不同的指称意义,常常是类指,但也可以是有定、无定有指等等。但是光杆名词短语在带有类指以外的指称意义时,都可以加上有关的指称标记使指称意义变得显豁,如:
  (27) a.(这位/这些)客人来了。(有定)
      b. 今天来了(一位/一些)客人。(无定有指)
而分裂式话题却不容许带上这些指称标记,可见它不能理解为类指以外的指称义。
从形式上看,光杆形式表示类指是符合语言的某种模拟性(iconic)原则的。语言单位的长度和复杂度通常与概念内涵成正比,内涵越丰富、所指对象的专门性越强,语言形式也越复杂。反之,语言形式越简短,内涵也越少、表示的概念也越概括。“人 > 工人 > 青年工人 > 中国青年工人 ”这个概念系列中,越往右,内涵越多,指称对象越专门,形式也越长而复杂。同其他各种指称义比起来,类指是最概括宽泛的,所以适合用最简短的形式来表示。
在论元分裂结构中作宾语的成分有比较容易确定的指称义,它们通常带着无定有指标记(数量短语)或有定标记(指量短语),是有定的或无定有指的。假如由“的”字短语充当宾语,则仍然可以加进数量短语而不改变指称义,例如(19)“衬衫我买了蓝的”可以理解为“衬衫我买了一件/一些蓝的”,可见仍是无定有指的。
承认分裂式话题是类指的而相应的宾语是无定有指或有定的,等于承认话题和宾语有不同的指称义而不是共有一个统一的指称义。这似乎与论元分裂的说法有矛盾,因为分裂后实际的论元仍然只有一个,指称义怎么会有两个?
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一个论元内的两种指称义,并不是在论元分裂以后才存在的。汉语的“数量名”短语本身可以理解为由一个无定成分(“数量”部分)加一个类指名词短语(光杆名词短语)组合而成,其整体的指称义是无定。换句话说,体现整个论元指称义的是其“数量”部分而不是“名”的部分。当这个论元以整体出现在宾语位置时,只有整体的指称义得到显现。当两个部分在句子的不同位置出现时,“名”的指称义——类指也得到了显现,而“数量”部分则作为论元整体指称意义的负载者仍然存在于宾语位置。
我们的分析可以有两方面的支持。
    一方面,有其他证据显示一个无定的名词短语确实可以由一个无定成分加一个类指成分构成。前面已提到汉语允许“一件这种衬衫”这种结构,其整体指称义是无定,由无定的“一件”加类指的“这种衬衫”构成。而且类指的“这种衬衫”也能够出现为分裂式话题(见前面(11-12)例)。事实上,“这种衬衫”这类结构的作用不是有定指示,而是代替一个没有说出名称的类别。只要所指的类别有合适的名称,它完全可以被类指的光杆名词短语取代,如“格子衬衫”、“蓝衬衫”等等。同样的,对于名词,假如我们一时不能或不想说出其名称,也可以用带指类量词的短语来代替,如“一件衬衫”也不妨说成“一件这种衣服”。由此可见,一个类指的名词短语用作一个无定名词短语的一部分是完全正常的。它的类指义因为独立出现于话题这类句法位置而被显现出来也是正常的。
    另一方面,由“一件”而不是传统看作中心语的“衬衫”来代表整个短语的指称义也得到现代语法理论的支持。Abany (1987) 提出了现已被生成学派广泛接受的DP假说。该假说认为,一个带指称成分的名词性短语(如英语的a/the tall man)实际上以指称成分(如a/the)为核心,以此形成的短语应该叫指别词短语 (Determiner Phrase),简称DP,而剩余的NP (如 tall man) 则是指称成分的补足语(complement)。整个DP的指称义取决于DP的核心即那个指别词。当名词前有数量成分、量化词(如“所有”、“一些”)等时,则数量成分、量化成分充当整个短语的核心,后面的名词短语是这个核心的补足语。虽然我们不一定非要在句法意义上全盘接受DP假说,但从指称义角度来看,由名词前的这些指称性成分而不是名词代表整个短语的指称义却是完全合理的。
以上分析主要以“数量名短语”为例。当分裂式话题结构涉及“指量名”短语或“的”字短语时,也可以作同样的分析。当然,汉语似乎不能像说“三件这种衬衫”那样说“这件这种衬衫”,但可以推测这种限制是由别的原则如避免拗口原则之类造成的。从语义上看,既然“格子衬衫”可以用“这种衬衫”来指代,那么“这件格子衬衫”应该也可以说成“这件这种衬衫”。

3. “框架大于内容”原则与接近度原则
分裂式话题结构的句法规则(光杆名词短语在前而量词短语在后)和指称特点(话题类指而宾语为有定或无定有指)不是偶然的,背后有着普遍性的认知原则在起作用。这要从话题的框架性说起。
最早提出“汉语式话题”概念的Chafe (1976)指出,在汉语一类语言中,话题和述题之间的关系可以很松散,话题可以仅仅是为述题提供“时间、空间或个体方面的框架”。Gasde(1999)进一步提出,人类语言中的话题有两大类型。一个是aboutness topic,可译为“关涉话题”,它通常由一个论元成分充当,是句子内容围绕的中心; 另一类是framer-setting topic, 即“框架设置话题”,它通常由时地背景、个体背景、条件从句等成分充当。我在此基础上再提出,框架设置话题都遵循一条认知原则:框架大于内容原则(The Principle of Frame Being Bigger,简称PFBB。详见Liu 1999)。框架只有大于其所框住的内容,才成其为框架。对于话题来说,所谓“大于”,就是指 所指的对象比述题或述题中的相关成分更为概括,更为宽泛。时间、地点是最常见框架性话题,时间、空间是一切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比表示事件或其他命题的述题内容当然更“大”。所谓个体方面的背景,往往表现为话题跟述题中的相关成分存在语义链的情况。这时,话题和述题中的相关成分总是存在一种不可逆的“大于”关系。实际上,徐、刘(1998)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这条“大于”原则,但是已经注意到话题结构中普遍存在的这种不可逆关系。下面是该书68-75页所举的体现这种不可逆“大于”关系的一些例子(序号据本文重排):
(28) a. 水果,我最喜欢苹果。
     b. *苹果,我最喜欢水果。
(29) a. 火车上,乘客可以在餐车吃饭。
     b. *餐车里,乘客可以在火车上吃饭。
(30) a. 明天下午,我三点钟在办公室等你。
     b. *三点钟,我明天下午在办公室等你。
(31) a. 他烧菜不过炒鸡蛋、煮白菜而已。
     b. *他炒鸡蛋、煮白菜不过烧菜而已。
(32) a. 小张会骗人,我想他只好骗骗老婆。
     b. *小张会骗老婆,我想他只好骗骗人。
例(28)-(32)每句的黑体词语之间都形成了一条语义链,前面是框架性话题,后面是述题中的一部分。其中只有前大后小(如“水果…苹果”)的句子是成立的,而前小后大(如“苹果……水果)的例子都不成立。
回到分裂式话题结构。前面的分析说明,分裂式话题总是类指性的成分,而相应的宾语作为语义链的另一端则是无定有指或有定。换言之,话题指向类(集合),而宾语指向类中的具体成员。这完全符合“框架大于内容”的原则。另一方面,量词短语作话题而光杆名词短语的句子之所以不能成立(见(8)-(9)),就因为它违背了框架原则。
    “大于”关系除了概括、宽泛以外,也可以是整体对部分这一类关系。不妨再举前面的例(15)、(16),这里再补上不合法的变换形式:
  (33) a. 这批衬衫他买了三件。(=15)
      b. *三件衬衫他买了这批。
  (34) a. 这碗汤团她吃了三个。(=16)
      b. *三个汤团她吃了这碗。
前面已指出这两例不是论元分裂式话题结构,但它们也是框架性话题结构,其话题和述题的语义链存在不可逆的整体-部分关系,整体大于部分,所以完全符合框架原则。
分裂式话题结构虽然符合框架认知原则,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它又违背了一条重要的语言模拟性原则,即 “成分接近度”原则。这条原则要求句法和语义上越相近的成分在句法结构中的位置也越靠近。大量研究证明这条原则在语法的各种层次都起作用,从句子、短语到构词法和构形形态(Croft 1990:174-183 )。充当分裂式话题的光杆名词短语和充当宾语的数量短语属于同一论元内部的成分,关系是最为紧密的,其紧密程度远远超过它们跟谓语动词的关系,但论元分裂结构却使这两个最应紧密组合的单位遥遥相隔。因此,从语言共性看论元分裂式话题结构应该是一种不太可取的结构。的确,在语言分布上,论元分裂式话题比起整个受事论元的话题化来要少见得多,后者几乎在各种语言里都能见到。这种分布的不对称,显然与前者违背了接近度原则有关。然而,这种结构在汉语里不但存在,而且并不显得很特别,在许多南方方言中甚至是优势模式,个中缘由值得探讨。
人类语言存在决定或影响其组合关系的不同原则,其中部分原则在某些结构上可能还会发生竞争关系。例如经济性原则和模拟性原则有时就有矛盾。“老王帮助了一位失学儿童,老李也帮助了一位失学儿童”假如说的是两件事,是符合模拟性原则的——一个事件用一个小句表示。假如“老王”的事情在前,这一句更符合模拟性原则——语言顺序与时间顺序一致,但是这一句显然不符合经济原则,我们可以说“老王和老李分别帮助了一位失学儿童”获得了更好的经济性,但损失了一定的模拟性。
用不同的原则来解释同一范畴的语言现象时,如果不注意一定的方法,可能会导致“永远有理”、无法证伪的情况,如A现象现象符合A原则,B现象符合B原则,什么都能解释等于什么也没解释。这是语言研究中应当避免的。事实上可以找到证伪的方法来避免这种情况。真正相互竞争的有效原则之间会在语言分布中呈现如下格局:同时符合两条原则的语言现象最常见,符合其中一条而违背另一条的现象也可以存在,而同时违背两条原则的现象应当不存在或极为罕见。假如同时违背两条原则的现象也很常见,就证明所谓的原则有问题。
用这个方法来看分裂话题问题就比较清楚。整个受事论元做宾语的现象符合接近度原则,也没有违背话题的框架原则(可能句子完全不存在框架性话题,谈不到违背)。这种结构在各种语言中是最常见的。分裂性话题违背了接近度原则,但符合话题框架原则,所以在部分语言中存在。而例(8)、(9)这样的例句,既违背接近度原则,又违背话题框架原则,所以完全被语言所排斥。这说明,本节所讨论的两条语言认知原则,应该都是有效的原则。
比较起来,接近度原则是更为概括、可能也更是为基本的原则。因为,只要涉及语言单位的组合,都有接近度问题,都会受到接近度原则的制约。而话题的框架原则却不同,许多句子完全没有框架性话题,也就没有框架原则的用武之地。因此,接近度原则是普遍性的大原则,而话题的框架原则是局部性的小原则。假如汉语让整个受事论元“规规矩矩地”呆在宾语位置,也就不存在框架原则的用武之地。为什么汉语会以违背接近度原则为代价而“人为”制造一个框架性话题?根本原因在于是汉语是一种话题优先的语言,话题是高度语法化或者说句法化的成分。说汉语的人不但倾向于让有定的单位充当关涉性话题,而且倾向于让类指性的单位充当框架性话题。一个有定或无定的单位虽然本身不是类指的,但分析显示它们内部包含了一个类指的光杆名词短语,这就为汉语使用者将其提升为框架式话题准备了句法和指称方面的条件,分裂式话题就是这种可能性的实现。
以牺牲大原则为代价构造框架性话题不独发生在分裂式话题上。同一性话题(Liu 1999。曾被我们叫做拷贝式话题,见徐、刘1998,刘丹青、徐烈炯1998)是以牺牲经济性原则为代价来构成框架性话题的,如:
(35) 钱他没有多少钱,本事他又没有任何本事。
(36) 你吃也吃了,玩也玩了,该歇歇了。
两例中黑体标出的话题与述题中的一个部分同形,去掉话题也不影响句子的命题意义即句子的真值条件。这种话题明显违背语言的经济原则。其存在再次说明汉语使用者对话题结构的“偏爱”。有意思的,同一性话题也是符合话题的框架原则的,因为作同一性话题的单位通常是光杆名词短语(没有指称标记)和光杆动词短语(没有时体标记),属于更加“大”(概括、宽泛)的类指/无界成分。
在普通话中,不管是分裂式话题还是同一性话题,总都还是某种较为特殊的结构,通常需要在某种特殊的话语环境的激发下为满足特定的交际功能而说出的。在某些南方方言中,这两种结构结构要平常一些,普通一些。关于同一性话题,详见上引有关文献的讨论。下面我们将展示一下分裂式话题在南方一些方言中的活跃程度。

4. 方言中的论元分裂式话题
先从吴语的代表方言苏州话、上海话说起,然后再讨论分裂式话题可能更加发达的其他南方方言。
在许多方面,上海话等北部吴语都表现出比普通话或者官话更加明显的话题优先的特征(详见徐、刘1998:286-290)。从分裂式话题看,情况也是如此。虽然分裂式话题结构在吴语中也不比一般的动宾语序常见,但的确显得比普通话或其他官话要自然和常见一些。由于差别主要在于自然度和常见度的问题,所以下面尽量采用客观材料而不用我们自拟的例句。
先看吴语的传统代表方言苏州话。我们抽查了电子版《海上花列传》。该书是以官话写叙述语言、以苏州话写人物对话的著名晚清长篇小说,所以口语部分与今天的苏州话仍基本相同,但语句形式比今天的苏州话少一些变化。尽管不像实际口语那么活泼多变,分裂式话题也似乎比今天的实际语言少,但我们还是发现了一些这类结构。下面各例只有(42)是包含在叙述语言中的苏州口语,其他都是对话中的例子。例句中的黑体是分裂的论元,需要时在括号中用普通话按原语序译出全句或有关的小句。
  (37) 匡二也笑道:“四老爷,耐看俚阿好嗄?门前一路头发末才沓光个哉,嘴里牙齿也剩勿多几个,连面孔才咽仔进去哉。 (15回)
  (38) 俚屋里大小老婆倒有好几个来浪,(18回)(他家里大小老婆到有好几个呢)
  (39) 漱芳道:“无啥,教俚酒少吃点,吃好仔就来。”(20回)(叫他酒少喝点)
  (40) 善卿见是银水烟筒,又见妆台上一连排着五只水烟筒,都是银的,不禁诧异道:“双玉个银水烟筒有几花嗄?” (24回)(双玉的银水烟筒有多少啊?)
  (41) 秀英道:“耐伤风末,酒少吃点罢。”(31回)
  (42)(丽娟看浣芳当真水汪汪含着一泡眼泪,不曾哭出,忙换笑脸,挈浣芳的手过自己身边,问其)年纪几岁,啥人教个曲子,大曲教仔几只,(一顿搭讪,) (43回)(大曲教了几只?)
  (43) 王老爷,难酒少吃点, (57回)(现在酒少喝点吧,)
以上例句说明了吴语中分裂式话题结构同样符合框架式话题的指称原则。此外,在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这种结构出现的主要语法条件:较强调数量成分而不是受事名词的句子较容易用分裂式话题结构,因为句末位置在汉语中是自然焦点的位置(刘丹青、徐烈炯1998b),分裂式话题结构把这个位置留给数量单位,当然更利于强调数量成分。以上例句显然都以数量成分为强调单位,其中陈述句(37)(38)和祈使句(39)(41)(43)都出现了“勿多”、“好几个”、“少”等强调数量的词语,而疑问句(40)(42)都以数量成分为疑问对象。酒席上,北方人劝客人“多喝点酒,多吃点菜”,吴语中常说“酒多吃点,菜多吃点”,因为需要强调数量。这种格式也进入了俗语。苏州以南的吴江话形容吃饭不管事的人是“饭吃三碗,闲事勿管”,其中“三碗”也是形容吃饭之多。表示存在、拥有的动词常用在强调数量的句子中,这类句子也较容易取分裂式话题结构,如(37)的“剩”、(38)的“有”。当然,假如留在宾语位置的成分是指量短语或“的”字短语,则强调的就是这些单位所表示的内容。不过,以上例句正好反映了一个事实,尽管在分裂结构中做宾语的成分也可以是指量短语、“的”字短语,但最常见的还是数量单位。
    下面再看当代最有影响的吴语——上海话中的一些例子。材料取自香港城市大学“上海话语料库”,下面的例句出自电台播出的上海方言小品和上海话随意交谈录音材料,出处代码是该语料库内的编号。
  (44) 我刚刚调到店里来勿长远唻,一个号头奖金拿到一百块末,啊。(bc0005av)(一个月奖金拿到一百块呢)
  (45) 我搿个号头奖金就拿着一百块,派啥用场呢?(同上))(我这个月奖金就拿到一百块)
  (46) 就是讲大世界年数有得七八十年勒。(iw0013av)
  (47) 上海人现在钞票也赚了蛮多个,对口伐?(iw0022av)
  (48) 假使讲像老早大家工钿只有几十块洋钿,啥地方有钞票去捐拨人家。(同上)(假如像早先大家工资只有几十块钱,哪儿有钱去捐给人家)
  (49) 要灯心小一眼,革末,搿能样子末油可以省一眼咾。(iw0009av)(要灯心小一点,那么,这样做么油可以省一些啦)
  (50) 迭个是当时辰光个理想啊。花要收三担,稻六石,小麦十二石。(同上)(棉花要收三担)
  (51) 好像迭个稻可以多收点啦,(同上)(好像这稻子可以多收点啦)
看来上海话分裂式话题的出现条件和表达功能与苏州话是完全一致的。有一点可以提一下。在前举苏州话的例子中,施事主语基本未出现,因此难以看出话题和主语的位置关系。而以上上海话例句多数有施事主语,这时分裂式话题都在主语之后,即次话题的位置。这正反映了上海话次话题发达的类型特点(参阅徐、刘1998:253),其实这也是整个北部吴语乃至许多南方方言的特点。另外,次话题的位置也使话题与宾语的距离不像主话题与宾语之间那么远,这至少减小了违背接近度原则的程度。
    分裂式话题结构在宁波话中可能是一种更普通、语法化程度更高的结构。下面六例,取自我自己的田野调查录音。值得注意的是,我给发音人看的是普通动宾语序的调查例句,而且没有特别强调数量意义,照例最容易得到动宾语序的方言例句,但发音人说出的却是分裂结构,可见宁波话对分裂结构的喜好:
  (52) <普> 你要带一些钱在身上。——- <宁波> 尔啦,身边啦,钞票要带眼堆。(你呀,身边呐,钱要带一些呢)
  (53) <普> 我买了一些桌子和凳子。—— <宁波> 我桌凳也买眼,矮凳也买眼。
  (54) <普>你还是带把伞,省得淋了雨感冒。——<宁波>尔啦还是伞带把去唻,省得雨淋啦要感冒伤风起个。
  (55) <普> 昨天被黄鼠狼偷了三只鸡。—— <宁波> 昨么子黄鼠狼鸡偷去三只啦。
  (56) <普>姐姐给他打了两件毛衣。—— <宁波> 阿姐毛线衫搭其结两件。
  (57) <普> 倒一杯茶我喝喝。—— <宁波> 茶倒杯拨我吃吃。
宁波话与苏沪吴语同属吴语太湖片,只是位置要往南数百里。而分裂结构看来也的确有越往南越发达的特点。在描写东南方言语法的若干论文中,我们都看到了对这种结构的描写,作者们(大多以所描写方言为母语)往往把这种结构的发达看作是所涉方言在语法上区别于普通话的特点:
  (58) <金华汤溪> (属吴语婺州片,在吴语区中西部。采自曹志耘1997:44)
     a. 笔递支我。
b. 尔碗借两个我用用。
c. 我糖分两块尔吃吃。(我糖给你几块吃吃)
  (59) <温州> (属吴语瓯江片,在吴语区南端)
     a. 饭吃爻一碗。(饭吃了一碗)(采自 郑张尚芳1996:59)
     b. 衣裳洗爻一桶。(出处同上)
     c. 米籴三十斤。(采自潘悟云1997:67)
  (60) <福州> (属闽东方言)
     a. 衣裳换口礼蜀件又蜀件 (衣服换了一件又一件) (采自郑懿德1996:197)
     b. 伊当当新摩托车骑蜀架。(他崭新的摩托车骑一辆)(采自陈泽平1997:115)
     c. 经理红红领带缚蜀条。(出处同上)
     d. 我保姆请蜀只照顾老侬。(我保姆请一个照顾老人)(出处同上)
     e. 依爸笔乞我蜀把。(爸爸笔给我一支) (采自陈泽平1997:118)
     f. 我书送小李几本。(出处同上)
     g. 厂礼摩托车发乞伊蜀架。(厂里摩托车发给他一辆)(出处同上)
  (61) <泉州> (属闽南方言)(均采自李如龙1997:127-133)
     a. 菜园开一块口勒门口。(菜园开一块在门口)
     b. 羊毛衫刺一领着一礼拜。(羊毛衫织一件要一星期)
     c. 册提一本我看口勒。(书拿一本我看看)
     d. 伊册送我几落本。(他书送我好几本)
     e. 伊牛牵一只来唠,(他牛牵一头来了)
  (62) <连城>(属闽西客家话)(均采自项梦冰1997:179, 189)
     a. 饭食碗添。(饭吃碗再)
     b. 糯米买一百斤来添蒸酒。
跟北部吴语一样,当分裂式话题出现在有施事主语的句中时,通常占据次话题的位置。用国内结构主义分析法的话说,就是充当“主谓谓语句的小主语”。可见这些方言也都属于次话题发达的类型。假如将这些例句照原结构译成普通话,有的可以说,如(59a)(60a),很多是可以说但不常见或不太自然,有的则完全不能说,如(58a),其中单由一个量词充当宾语的情况在普通话中是不容许的,类似的有(62a)(即使不考虑后置状语“添”的情况)。而这些例句在所在方言中都是很自然的句子,甚至是比普通的动宾语序更自然更常见的句子。比如,据潘悟云先生告知,在温州话为代表的瓯江片吴语中,带了完成体标记“爻”[&#61690;&#61557;&#61581;]的句子,虽然也可以有“渠吃爻一碗饭”(他吃了一碗饭)这种说法,但“渠饭吃一碗爻”却是最自然最常见的结构。陈泽平(1997:114)指出,在福州话中,“以受事小句做谓语的主谓谓语句(刘按:包括本文所说的分裂式话题作次话题的结构,如(60)诸例)构成不受‘周遍性’的条件限制,使用频率也很高。这种句式的特点甚至顽强地表现在福州人说的普通话中。”李如龙(1997:126)也指出,“泉州话的受事成分在许多情况下都可以灵活地前置于主谓之间或句首。不同的语序所表示的语义重点有一定的差别,但并不十分明显。”它所说的受事前置,也包括本文所说的分裂结构,如(61)诸例。而且请注意他把“前置于主谓之间”放在“句首”之前,他提供的分裂式话题与主语同现的例子也都是次话题结构。可见次话题发达至少是吴语和闽语的共同特点,而且越往南越发达。在这些方言中,分裂式话题结构已不是一种特殊的语用变化,而是一种相当常规的句法结构,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句法化了。这也是我们要重视对它的研究的重要理由。不过,根据我们的了解和感觉,在更南方的粤语,分裂式话题和次话题似乎都不算发达,至少不像吴语和闽语那么发达。其他南方方言的情况则还有待调查。

5. 结语
在话题优先的语言中,话题化的作用范围很广,话题结构的种类也非常多样,而且句法化的程度较高,甚至可能成为语言中的常规结构。汉语论元分裂式话题结构就是由适合做宾语的受事类论元经过部分话题化而形成的结构,它从又一个角度体现了汉语话题优先的类型特征。
分裂式话题总是由光杆名词短语或指类的“指量名”短语充当,不能带其他数量词语、指别词语等指称性成分。光杆名词短语和指类别的“指量名”短语都具有类指(generic)的指称义,而分裂结构中的宾语则总是由无定有指(specific)或有定(definite)成分充当。这种指称关系使分裂式话题结构像其他框架式话题结构一样符合“框架大于内容”这一条认知原则。借助分裂结构,我们也发现,汉语的“数量名”/“指量名”短语都可以分析为由一个表有指/有定的数量/指量短语加一个表类指的光杆名词短语构成。
分裂式话题结构违背了语言单位的接近度原则,所以它难以成为在所有语言中广泛存在的结构。只有在话题优先的语言中,分裂式话题结构才可能以违背接近度原则为代价而存在。不过在分裂式结构发达的方言中,分裂式话题往往用在施事主语之后即次话题的位置,或者用在施事主语根本不出现的句子中,使分裂的论元两端不至相距过远。这减小了违背接近度原则的程度。
分裂式话题有其特有的话语信息功能,最明显的是让留在宾语位置的成分(特别是数量单位)而不是受事名词本身成为句子的自然焦点。但是,在吴语(尤其是南部吴语)和闽语中,分裂式话题结构已成为一种相当常规而自然的句式,不需要很强的语用动因也大量出现,甚至超过普通的动宾语序结构。这显示在这些方言中,分裂式话题已经是一种高度句法化的成分,而不仅是一种临时的语用安排的产物。这再次说明在话题优先语言的语法学体系中设置话题这一句法成分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Abany, Stephen P. 1987. The English Noun Phrase in its Sentential Aspect. 博士论文, Cambridge MASS: MIT。
曹志耘 1997. 金华汤溪方言的动词谓语句。载李如龙、张双庆主编1997。
Chafe, Wallace.1976. Givenness, contrastiveness, definiteness, subjects, topics and point of view. 载 Charles N. Li 主编 Subject and Topic.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陈泽平 1997. 福州方言的动词谓语句。载李如龙、张双庆主编1997。
Croft, William 1990. Typology and Universal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Gasde, Horst-Dieter 1999. Are there “Topic-prominence” and “Subject-Prominence” along the lines of Li & Thompson (1976). Konstanz: 21届德国语言学会年会论文,将收入论文集 Adding and Omitting, Amsterdan & Philadelphia: Benjamins。
胡明阳 主编1996. 《汉语方言体貌论文集》。江苏教育出版社。
胡裕树 主编 1981. 《现代汉语(增订本》。上海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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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如龙、张双庆 主编1997. 《动词谓语句》(东南部方言比较研究丛书第三辑)。暨南大学出版社。
Liu, Danqing 1999. Identical topics and topic prominent languages. Konstanz: 21届德国语言学会年会论文,将收入论文集 Adding and Omitting, Amsterdan & Philadelphia: Benjamins。
刘丹青、徐烈炯 1998a. 普通话与上海话中的拷贝式话题结构。《语言教学与研究》2期。
—————— 1998b. 焦点与背景、话题及汉语“连”字句。《中国语文》4期。
潘悟云 1997. 温州方言的动词谓语句。载李如龙、张双庆主编1997。
文  炼 1991. 与语言符号有关的几个问题——兼论语法分析中的三个平面。《中国语文》2期。
项梦冰 1997. 连城方言的动词谓语句。载李如龙、张双庆主编1997。
徐烈炯、刘丹青 1998. 《话题的结构与功能》。上海教育出版社。
郑懿德 1996. 福州方言时体系统概略。载胡明阳主编1996。
郑张尚芳 1996. 温州话相当于“着”、“了”的动态接尾助词及其他。载胡明阳主编1996。
朱德熙 1983. 自指和转指。《方言》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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