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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魏晋惯用词语有关的标点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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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 13:5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蔡镜浩  来源:http://www.guji.cn/openqcl.php?id=3

    对汉语词汇演变的研究是搞好古籍整理的重要前提。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有一些惯用词语,在当时虽然比较常见,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后人则往往不明其义,这就很容易导致整理古籍时的标点失误。笔者近几年来涉猎魏晋南北朝的部分著作,常常发现这类问题,现举数例,试归类说明之,以期引起大家对各个历史时期惯用词语的重视,加强研究,从而提高古籍整理的水平。不当之处,还望指正。

一、习语割裂之例

    魏晋南北朝时双音节词语有大幅度的增加,其中不少是习惯用法,不熟悉这种情况,就会把这类双音词割裂为二,如:
    〔1〕天明,母重启济曰:“昨又梦如此,虽云梦不足怪,此何太适,适亦何惜不验之?”(《魏晋南北朝小说选注·列异传·讴士孙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今案:“适适”为一词,指分明、清楚之貌,原注者把它一分为二,且于第一个“适”字之下加注曰:“适——恰巧、偶然。”显然是误解。早在清代,黄生所著《义府》卷下即已对此词做过专门的考释,且已论及《列异传》中这一句话,他说:“‘适’与‘的’同,言梦中事虽未可信,然何的的分明如此。”“适”、“的”古音相同,故可通假。“适适”即“的的”。《搜神记·谢郭同梦》:“郭闻之怅然,云:‘吾昨夜亦梦与人争钱,如卿所梦,何期太的的也。’”此例与《列异传》之语极相类似,为“适适”即“的的”的明证,不可随便割裂。而且,如原选注者之标点,则下半句“适亦何惜不验之”,文义费解,“适”字无法讲通。故本例标点应当改为:“此何太适适,亦何惜不验之?”
    〔2〕恭列晞张妻息是妇之亲、亲今有罪,恭身甘分,求遣兄协。(《宋书·孝义传·蒋恭》,中华书局标点本)今案:“亲亲”为一词,犹今之所谓亲戚,不应割裂,而应属上,作:“恭列晞张妻息是妇之亲亲,今有罪,恭身甘分,求遣兄协。”“亲亲”是当时的惯用词语,于文献中常见。如《世说新语·贤媛》:“汝若不与吾家作亲亲者,吾亦不惜余年。”《晋书·郑默传》:“时仆射山涛欲举一亲亲为博士。”又《刘兆传》:“亲亲在此营葬,宜赴之。”又《王敦传》:“臣非敢苟私亲亲,唯欲忠于社稷。”《魏书·房景远传》:“贼曰:‘若言乡里,亲亲是谁?’郁曰:‘齐州主簿房阳是我姨兄。’”这些例中“亲亲”均指亲戚。

二、断句不当之例

    这是指因不明惯用词语的含义,致使全句误解,不当断处而断,当断处而不断。如:
    〔3〕道人曰:“卿可往见之。若闻鼓声,即出勿留。”……于是与妇言语,悲喜恩情如生。良久,闻鼓声恨恨,不能得住。(《搜神记·营陵道人》,中华书局1980年版)今案:原校勘记云:“《太平御览》‘恨恨’作‘悢悢’。并注:‘音力尚反’。《列异传》同。当据正。”此校记甚是,唯“悢悢”不当属上,而应属下。“悢悢”为眷恋之貌,用来描述人物的心理活动,而非形容鼓声之辞。故标点应作:“良久,闻鼓声,悢悢不能得住。”听到鼓声即是应当与妻子分别的信号,故眷恋不舍,但不能停留。“住”作停留讲。“悢悢”在魏晋时常见,均指心理活动,如《后汉书·陈蕃传》:“天之于汉,悢悢不已。”李贤等注:“悢悢犹眷眷也”。《资治通鉴·晋咸康六年》:“吾居汝国久,悢悢不欲杀汝。”胡三省注:“李陵赠苏武:‘悢悢不能辞。’吕向注曰:‘悢悢,相念之情。’”又《三国志·蜀志·法正传》:“顾念宿遇,瞻望悢悢。”这里的“悢悢”亦为眷恋之貌。
    〔4〕空中有骂者曰:“虞晚汝何意,伐我家居?”(《古小说钩沉·幽明录》,《鲁迅全集》卷八,人民文学出版社 1973年版)今案:“何意”为魏晋时常见的疑问词,义即为何、为什么,用来询问原因。如《古诗为焦仲卿妻所作》:“新妇谓府吏:何意出此言?”《颜氏家训·教子》:“常朝南殿,见典御进新冰,钩质献早李,还索不得,遂大怒,问曰:‘至尊已有,我何意无?’”《南齐书·豫章文献王传》:“汝劳疾亦复那得不动,何意为作烦长启事?”《北齐书·魏收传》:“收闻乃曰:‘伊常于沈约集中作贼,何意道我偷任昉?’”吴均《发湘州赠亲故别》:“问余何意别,答言倦游归。”故《幽明录》之“汝何意伐我家居”即你为什么伐我家室之义,“何意”之后不应当断句。
    〔5〕火井东五六尺,又东有汤井,广轮与火井相状,势热又同,以草内之,则不然,皆沾
濡露结,故俗以汤井为目井,东有文〔火〕井祠,以时祀祭焉。(《水经注校·湿水》,王国维
校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今案:“目”字下当断,“井”字之后则不当断,应作“故俗以汤井为目。井东有文〔火〕井祠,以时祀祭焉。”“目”为名称之义,“以汤井为目”即以汤井作为名。“目井”连读则不知所云了。“目”的这一用法,在当时习见。如《高僧传·杯度》:“杯度者,不知姓名,常乘木杯度水,因而为目。”此即因此而作为名称。《水经注·河水二》:“考《地说》无目,盖出自戎方矣。”又《河水三》:“城西三里,有小阜,阜下有泉,东南流注池,北俗谓之大谷此佳,水亦受目焉。”又《齐水一》:“案《广志》楚鸠一名啁,号咷之名,盖因鸠以起目焉,所未详也。”又《浊漳水》:“又东南结而为湖,又谓之郎君渊。耆宿又言县沦之日,其子东奔,又陷于此,胡渊得郎君之目矣。”

三、符号不确之例

    此指断句虽无错误,然而因惯用词语的含义不明,致使标点符号使用不确。如:
    〔6〕因问明帝曰:“汝意谓长安何如日远?”答曰:“日远。不闻人从日边来。”居然可知,元帝异之。(《魏晋南北朝小说选注·语林·日近长安远》)今案:此段文字的后半部分标点应改作:“答曰:‘日远。不闻人从日边来,居然可知。’元帝异之。”原注云:“居然——表示出乎意料之外。”谬甚。显然因为对“居然”的误解,乃致把明帝之语,当作作者的叙述之语,而放于引号之外。“居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一个很惯用的义项是指显然、自然。如《魏书·崔浩传》:“假令国家弃恒山以南,裕必不能发吴越之兵与官军争守河北也,居然可知。”此谓这种形势显然可知,十分清楚。《抱朴子内篇·道意》:“今宽老则老矣,死则死矣,此其不得道,居然可知矣。”《抱朴子外篇·安贫》:“杀身成仁之行,可力为而至,鉴玄测幽之明,难妄假,精粗之分居然殊矣。”《世说新语·赏誉》:“殷中军道韩太常曰‘康伯少自标置,居然是出群之器’。”由此可知,《语林》一例中的“居然可知”是指太阳比长安远的道理,显然可以明白,故仍然为明帝的答语,应放在引号之内。
    〔7〕至门,方详父死,号踊恸绝,良久乃苏。问母:“父所遗言。”母曰:“汝父临终,
恨不见汝。”(《宋书·孝义传·余齐民》)今案:“父所遗言”既为余齐民对其母亲询问之语,则句末应用问号,而不应当用句号。“所”犹“何”,为当时口语中十分常见的疑问代词,“父所遗言”即“父何遗言”,原标点者似不谙“所”的这一用法,故未加上问号。今举数例以证之:《后汉书·鲍永传》:“帝见永,问曰:‘卿众所在?’永离席叩头曰:‘臣事更始,不能令全,诚渐以其众幸富贵,故悉罢之。’”“所在”即“何在”。《搜神记·三王墓》:“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百喻经·诈言马死喻》:“有人问言:‘汝所乘马,今为所在?何以不乘?’”《后汉书·李固传》:“冀忌帝聪慧,恐为后患,遂令左右进鸩。帝苦烦甚,使促召固。固人,前问:‘陛下得患所由?’帝尚能言,曰:‘食煮饼,今腹中闷,得水尚可活。’”“所由”即何由,询问得病的起因。
    〔8〕乃开库一日,令任意用。郗公始正谓损数百万许,嘉宾遂一日乞与亲友,周旋略尽。(《世说新语笺疏·俭啬》,中华书局1983年版)今案:“周旋”乃为名词,而非动词,指朋友或有交往的人,故“周旋”与“亲友”当相并列,均为赠送的对象,“亲友”之后的逗号似改为顿号更加妥当。徐震堮著《世说新语校笺》正如此标点,甚确。且该书所附《世说新语词语简释》对“周旋”的这一义项,已有考释,可参看。
(原载《古籍整理出版情况简报》第19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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