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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风波 “规范”冠名引发学界争论(一、报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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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4 22: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张映光 陈远 赵晨钰
来源: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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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本报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辞书学会会长江蓝生在两会提交名为《辞书应慎用“规范”冠名》议案,并指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诸多不规范之处一事进行报道后。各方及众多专家学者对此事发表了截然不同的看法。一部分专家表示支持江蓝生委员的议案,《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使用“规范”一词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规范”冠名会对读者产生严重的误导。而另一些学者则表示,“规范”并没有什么错误,应该鼓励词典市场的竞争。截至记者发稿前,江蓝生委员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方均未对此事进一步表态。本报将在明日《书评周刊》进一步关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风波。

  ■正方

  王宁: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汉字研究所所长

  滥用“规范”有违学术道德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不是第一本用规范命名的词典。但是,用规范命名出版系列词典却是第一次。外研社和语文出版社不仅出版了《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还出版了“规范成语词典”、“规范熟语词典”等一系列使用规范命名的词典。

  我同意江蓝生委员提出的议案。我认为以规范一词命名一本词典是非常不正确的。

  首先,在我国,第一部起到规范作用的词典是由吕叔湘先生带头编写的《现代汉语词典》。当时,国务院提出语言文字的纯洁健康问题,这就要求有一部权威的词典能够起到规范汉语的作用。《现代汉语词典》是由全国的权威专家历时数载编写完成的。从此以后,《现代汉语词典》一直起到了指引方向的作用。与吕先生一同编写《现代汉语词典》的专家之一陆宗达先生是我的老师。老先生毕生都在为这本词典辛勤工作。《现代汉语词典》虽然没有使用规范的字眼,但却起到了规范的作用。而所谓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其实并没有离开《现代汉语词典》的框架。

  一本字典或词典是绝对不能使用“规范”一词命名的。词典的作用是备查的。它不可能拥有绝对规范的内容,而只是起到指引规范的作用。规范是国家行为,而词典是编写者行为。用“规范”一词命名词典是概念不清的。这本词典的“规范”指的是什么?是国家规定的“规范”,还是用规范词来写的“规范”?词典是不可能做到每个字都规范的。在这种情况下用规范命名,是有违学术道德的。势必使读者误以为这本词典是规范的,而别的词典就是不规范的。甚至还要把成语词典也冠名为规范。这是非常可笑的,成语更没有可能是规范的。这种行为是一种纯粹的市场炒作。而读者则会以为规范词典是国家提出的。这就关系到许多具体问题,包括考试的问题,书刊杂志的校对问题。现在看来,“规范词典”确实已经使用词变得非常混乱。

  其次,如果说规范的含义就是使用规范字的词典,那么所有的现代汉语词典使用的都是规范字,而例如《辞海》这样的古今通用字典必须保留古字头,是不可能使用规范字的,难道我们能说《辞海》不规范吗?

  规范是法律词,是一种国家行为。好比一件商品定名为标准商品,就成了国家行为。而这本词典只是编写者的行为。一系列的规范命名绝对是混淆视听,错误引导。外研社当时曾邀请我编写这本词典,但就是因为他们要使用规范这个词,所以被我拒绝了。

  再次,《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依照《现代汉语词典》的体例编纂的。只要对比一下很轻易就能看出。但是,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出来以后,一些人却不停地批评“现汉”。我认为这种态度是非常错误的,而且也是违背行业道德的。

  最后,“规范词典”的编写者和《现代汉语词典》的编写者从学识和水平上相差很远,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现汉”也有缺点,“规范词典”也有优点。但在“现汉”的基础上编一本新词典,再把“现汉”丢开冠以“规范”的名号,这种做法实在不道德。

  陆俭明:北京大学教授 语法学家

  “规范”易成误导

  对于江蓝生委员的提案,我觉得值得重视。拿词典来说,确实存在江委员提出的问题。任何一部词典都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规范。词典的规范主要包含几个方面:收词(是否应该收入)、字头(字形是否规范)、注音、义项的多少与排列、词性的标注,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也可以说是词典的灵魂,那就是释义。这么多的因素,我们很难保证哪本词典都是规范的。如果在编撰词典的时候以“规范”冠名,很容易形成误导,让人们(尤其是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广大中学生)认为词典里面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因此我觉得出版词典在冠名上应该特别慎重。

  但是,李行健主编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不同于以前在辞书界引起批判的伪劣辞书,那种采用东抄西凑的方式来编撰辞书的行为是非常不严肃的。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由众多学者历时11年编撰而成,它的出版使辞书大家庭又增加了一个新成员。同时,也为旧有辞书增加了竞争的压力,有利于词典的发展。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是可喜可贺的事情。

  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争议,我觉得主要是因为商界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在这件事情上进行了炒作。辞书出版需要人往好处说,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对于一个学者来说,应该用审慎的态度对待这本词典,在对词典的评价上应该为自己的学术良心负责。把“现代辞书编撰的里程碑”、“辞书编撰的方向”这样的溢美之词加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头上还为时过早。

  实事求是地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有自己的特色也有自己的缺点。比方说标注词性和说明义项的源流以及发展顺序,这些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都属于首创,都属于有所创新的尝试。但是正确与否还需要认真甄别。我在翻阅这本词典的时候就发现其中也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错误。这些错误的形成有些是因为学者的失误,但是有些跟我国的辞书编写体制有关。商务的《现代汉语词典》是凝结了语言所众多专家的心血所编成,在辞书界有非常良好的口碑。对于有些词条的解释已经非常完美,如果不允许后来的词典借鉴,后来的词典在释义上作调整的时候就可能出现错误。我曾经有个建议,就是国家应该成立专门的辞书编写委员会,专门负责辞书的编写。我认为,一部词典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出版,进而去和其他已经存在的词典竞争,都属于很正常的现象。

  李宇明: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 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所长

  江委员的提案值得重视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发布会时我曾经参加了,当时很多辞书界、教育界和学术界的人士都到了会,一些有影响的人还发表了意见。对于这部辞书,我还没有来得及仔细阅读,一下子也发表不了什么新颖的意见。

  从理论上讲,词典有两种,一种是规范性词典,另外一种是描写性词典。我们平时使用的词典多为前一种。词典中的“典”本身就包含了“规范”的意思,所以说到话语霸权,辞书这种形式多多少少都有一些。不过,现在“词典”成了一类图书的通名,于是出现了在词典中再用“规范”字样的图书。这合适不合适,值得辞书学界、出版学界讨论。

  至于说到词典的编撰,我觉得无论是机构也好出版社也好,都要遵循辞书编纂规律。词典一定要是客观语言规律的反映。辞书编写界存在两种倾向:一种认为应该完全按照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规范编写,一种则认为国家颁布的语言规范有不妥之处时,学者可以不完全依照国家规范。这是学术问题,应当通过学术讨论来解决。

  辞书的市场太大,如果不能好好引导,势必出现伪劣辞书。我觉得解决这种现象应该是多管齐下,那就是政府引导、学者自律、市场选择。我国是一个辞书大国而不是辞书强国,所以辞书编纂者在编纂辞书时也应该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对于江蓝生委员的提案,我觉得应该引起重视。更多的讨论对于辞书发展来说是好事。■ 反方 徐通锵:北京大学教授 语言学家“规范”不是错误

  我认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用规范一词冠名,并不是什么错误。据我所知,江蓝生早在1994年出版《现代汉语规范字典》的时候就对规范一词存有异意。他主要的观点是一本字典词典如果使用了“规范”的字眼,就是在暗示其他字典、词典是不规范的。但是,我认为其实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规范只是一个名称,哪本字典好,应该由市场和读者来判定。

  客观地讲,《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一本不错的词典。词典的编写者不仅都是国内最权威的一些语言学家,而且词典本身也依靠市场规则来运行,这都是非常好的做法。一本字典词典不可能没有错误。即使是使用修订了多年的《现代汉语词典》也不例外。不能因为这些错误而把一部词典一棍子打死。至于提出把词典重新收回就更不是一种正确和理智的做法。

  而且,我觉得用“规范”冠名的问题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问题。早在1994年《现代汉语规范字典》出版这个问题就存在了。但是,当时不提出这个问题,现在又激烈地提出来,我觉得非常奇怪。是不是因为当时吕叔湘先生还在世,而且为那本字典做了序的缘故。如今,吕先生不在世了,又找出“规范”的问题。我认为这样做不大好。

  我认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使用并没有什么不合适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依照的国家的标准是由语委审定的。当然,当初编写《现代汉语词典》的专家更权威一些,《现代汉语词典》也一直起着规范的作用。但是,不能就说《现代汉语词典》没有问题,也不能就只允许这一本词典存在。因为,语言同样是在发展的。

  当然,我也承认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面世后,围绕着一些词的使用问题,也确实出现了一些混乱。主要是异形词的使用问题。比如“唯一”和“惟一”。《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用的是前者,而《现代汉语词典》用的是后者。

  对于异形词的问题。在这本词典出台前曾召开过几次会议,与会的专家学者也都有一些争论。最后讨论的结果是写两个都可以。确定标准应该放在学术圈去讨论。到底哪本词典更好应该由市场决定,不应该人为或者由某个部门去决定。那是绝对不可取的。

  瞿霭堂: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教授

  这是正当竞争

  我听说江蓝生委员的这个提案后,第一反应就是惊奇,她的倾向性太过明显。我认为,《现代汉语词典》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两本词典都不错,是各有千秋。江蓝生委员的意见,我认为是不能代表语言学界的意见的。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编撰过程中,语言学界开了若干次会,我参加的就有七八场。大家的普遍意见是两部词典都不错。

  现在有人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错误很多,我不同意这个说法。的确“规范词典”是有错,但是可以说没有一部字典、词典是没有错的。到现在为止,《现代汉语词典》出版30多年了,仍然在不断地修订和改错啊。毕竟,不同的字典、词典是由不同的学者在编,由于他们不同的观点和理解,产生偏差和错误在所难免。每一本新的词典都是站在前面词典的肩膀上做出来的,可以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吸收了《现代汉语词典》的一些优点,但同时也搞出了自己的错误,这是正常的。我同意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应该修订,但因为说它有错就要求出版方回收,我认为这个要求不太合理。如果认为这部词典质量不好,那么可以在学界发表论文批评探讨,学术上可以允许争论,但不必以命令禁止发行。

  至于以“规范”为字典、词典冠名,我也认为没有必要禁止。以“规范”为辞典命名,早在1994年就有了,现在如此兴师动众地说此事,着实破坏了现在良好的市场气氛。如果说不应该拿“规范”说事儿,那么我前几天在《北京晚报》上还看到《现代汉语词典》的广告的广告词就是“‘规范’由我开始”。这也是一种以“规范”为名的宣传啊。

  我国的汉语辞书市场需要竞争,现在早已不是一本词典统天下的时代了。我们的汉语辞书市场也需要竞争。以“规范”冠名,确实有竞争的成分在里面,但是我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其实规范与否,最终应该由读者说了算。读者有自己的鉴别能力,我们不应该太过担心。
发表于 2004-4-10 07: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发表感想,畅所欲言

各位网友: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甫出版就引起一场热烈的争论,而且还会争下去。据报道,有个研究机构已经组织了十多个人在审读这部词典,然后把结果公之于众。一方公布了,另一放岂肯罢休,少不了要澄清、解释。
       刚看到一篇报道,摘了其中可能大家感兴趣的“三个五”(不是香烟牌子),同时转贴一篇网文,请各位阅后发表感想,畅所欲言。

     :sick: “三个五”是::sick:
     为了拿到这次《规范》的出版权,“原先只用外语一条腿走路”的外研社动用了3个500万:以500万作为预付编写组的稿费;以500万支付《规范》10年的出版权;用500万打广告做市场推广。据其市场部人员介绍,一个月时间内《规范》就已经发行了22万册。(《辞书之争》。南方周末驻京记者 师 欣)

      :realmad:一篇网文如下::realmad:

      《现汉》对词语的解释并非无懈可击,大家说的万分之一是不是指的是错别字呢?
      我不是学语言的,也不是学文科的,不敢从语词角度给《现汉》挑错误。但是如果从百科词汇的角度来看,虽然我的理科底子也不算特别深厚,但我自信绝对能挑出万分之十的错误来。我也兼职做过一些科技图书的编辑翻译工作,自己也写科技论文,算是在科技语体方面有些经验。从科技语言的行文规范来看,《现汉》里肯定也存在着漏子。
      当然,相对于其他辞书来讲,《现汉》的高质量应该是不容怀疑的。尤其是当我看过《现汉》对各种虚词的解释之后,不得不赞叹这真是大家之作!相比而言,《辞海》则要逊色许多。而且由于《辞海》涉及的百科词汇面更大,其中的错误相信也会更多。
      《规范》就更不用说了,例子都已经摆出来了。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公平地对待《规范》,它毕竟跟王同亿的那些“双等身”的“大作”性质完全不同!人们是应该把《规范》一棍子打死,还是......?
      引用一句时兴的俗语,“做人还是要厚道一点”。这句话既要说给《规范》编辑出版人员听,也要说给那些反对《规范》的人来听。不是十恶不赦,就不要非得来个千刀万剐;马列主义是真理,可照了别人偏不照自己,这怎么说得过去;老鸹跟八戒探讨谁更白一些,有何意义?
      作为局外人,明显可以看出《现汉》《规范》之争是同一行业内部(语言文字、词典编辑与出版)的两个集团为了某种目的(学术?利益?明声?)进行的一种露骨而滑稽的争夺。
      文人,尤其是那些有了既得利益的、占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为了更多的利益争夺起来,竟然比市井小民还要下作,这些人也做起了更换马甲的游戏。
      我还是来劝劝大家:歇了吧,回去琢磨琢磨晚上弄点儿什么好的吃得了。要是吵翻了、吵赢了,也不一定能有什么利益,可估计是吃什么也香不了了,要臭大家一起臭。(网友:ngiangsien, 2004-4-10 03:25 ,北大中文论坛)
发表于 2004-4-16 06: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错误百出 贻笑大方

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董 琨


      新近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下简称《规范》)在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规范,在词典的收词、注音、释义、体例等方面无不存在种种问题,简直可以说是错误百出,贻笑大方。
收词与词性标注
      1.不区分“词”与“非词”。对于汉语词典而言,在收录语文性的语词时,注意区别“词”与“非词”是至关重要的。所谓“非词”,含有两层意思,一是小于词的单位,即语素,在汉语中一般是用单个的汉字予以记录。众所周知,语素包括成词语素与不成词语素,对于单个的汉字来说,记录成词语素的可以标注其词性,而记录不成词语素的则不能予以标注。但《规范》对于单个汉字(“凡例”四之11(1):“词缀或非语素用字除外”),不论其是否为成词或不成词语素,全都标注词性。这是不科学的。如“釜”在古汉语中能单用(破釜沉舟),是词;但在现代汉语中一般不单用(只能用在复合词如“高压釜”中),是不能加以词性标注的,但《规范》却标为“名”。
       “非词”的第二层意思,是指那些大于词的单位,即词组和句子,包括具有一定格式和整体意义的固定词组(成语、谚语、惯用语等)以及词与词的临时组合(包括形式和意义)。前者是封闭性的,因此可以作为语文词典的收录对象;后者是开放性的,一般不能为汉语语文词典所收录。这是汉语词典编纂的基本常识。但《规范》却有违上述常识,收录词的临时组合的现象非为个别。例如“喝醉”,释为“因喝酒过量而导致神志不清甚至昏迷”。因为“喝”已释为“咽下液体或流质食物”,“醉”已释为“饮酒过量而昏迷或不清醒”,“喝”与“醉”的组合并没有产生新的意义,因此这只是个一般的词组,“醉”是“喝”的补语成分,类似组合起码还能有“喝多”、“喝少”、“喝高”、“喝好”之类。“喊醒”、“睡醒”也属类似情况,词典是无法一一收录的。
      2.成套的词目顾此失彼。例如五大洲收了“大洋州”、“非洲”、“美洲”、“欧洲”,却不收“亚洲”。四大洋收了“北冰洋”、“大西洋”、“太平洋”,却不收“印度洋”。这种收词的缺乏系统性,是辞书编纂的大忌。
      3.同一类词的词性标注不统一。在涉及上述检查范围之中就有:“海运”、“空运”、“河运”标“动”,但“陆运”、“水运”却标“名”。又,“好受”标“动”,“难受”却标“形”,等等。如此的混乱与粗疏,是令人惊讶的。
注 音
      《规范》在词语的注音方面是违背现行国家规范《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以下简称《正词法》)的,表现在所有的专有名词(主要是地名和姓氏人名)的开头字母不加以大写。而《正词法》规定:“汉语地名按照中国地名委员会文件(84)中地字第17号《中国地名汉语拼音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的规定拼写。汉语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分写,每一分写部分的第一个字母大写。”“汉语人名按姓与名分写,姓和名的开头字母大写。”
      对于这种批评,《规范》编写组认为“‘拼写’和‘注音’不是一回事”,并举出《新华字典》的处理方式来辩解。意思是说词典的“注音”也不是“拼写”,不必执行《正词法》。我们认为,这是混淆了字与词的区别、字典与词典的区别。字典只涉及字的层面,只是单字注音,自然没有连写问题;而词典的条目已进入词或语的层面,则当然必须执行《正词法》所规定的“包括分词连写法、成语拼写法、外来词拼写法、人名地名拼写法、标调法、移行规则等”。《规范》对词语也是连写的;如果只是“注音”,那么何必连写呢?实际上,《规范》并不是不顾《正词法》的规定,比如说对于《正词法》中关于“成语拼写法”的规定,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了,即《正词法》规定的“四言成语可以分为两个双音节来念的,中间加短横”,以及“不能按两段来念的四言成语、熟语等,全部连写”。但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学术界尚存在不同意见。因为《正词法》的首要原则即是“以词为拼写单位”,而对于成语则变成以音节为拼写单位,不能不说是同一标准未能贯彻始终,在逻辑上是有缺陷的。正因为如此,由吕叔湘、丁声树先生先后主编的《现代汉语词典》在成语拼写上依然坚持以词为拼写单位,与现行《正词法》有所差异。目前《正词法》的修订已作为国家语委的课题正式提上议事日程,成语拼写法存在的问题,恐怕不能回避;起码是值得提出并加以讨论的。修订后的《正词法》,应该对拼写单位的含义作出更为周密、全面的说明和处理。《规范》既然在《正词法》尚有争议的部分都坚决执行了,何以在毫无争议的“专有名词开头字母大写”的问题上拒不执行呢?这岂不是只能说明《规范》对《正词法》的执行是带有随意性的吗?
释 义
      释义是词典的灵魂,是词典水平最重要的体现。《规范》在释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
      1.政治性问题。某些重要的名词术语涉及敏感的政治问题,必须特别慎重对待。例如“基本法”,《规范》释为“根本法”,举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而“根本法”,《规范》又释为“宪法”,并进一步解释说:“因为宪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根据。”这样一来,基本法就等同于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也成了宪法,同样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也是宪法,那么我国岂不成了具有三部宪法的国家?
      “铁幕”一词,《规范》为:“铁的帷幕。比喻政治上不透明的严密控制或独裁统治。”这个词是“冷战”时期帝国主义用来诬蔑指称社会主义国家的用语,有其特定含义和使用场合,解释时是不宜采取过于“客观主义”的态度的。《新华词典》为:“比喻政治上的严密控制和统治。英国首相丘吉尔在1946年3月5日的一次讲话中诬蔑社会主义国家用铁幕笼罩起来。”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我们无意于要给这类问题扣以什么帽子,只是要指出:这类词语的解释,是不可掉以轻心的。
      2.知识性问题。(1)语文条目,硬伤不少。例如《规范》将“航空”释为“在空中飞行”。试问:鸟儿在空中飞行,也能叫做“航空”吗?《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释为“飞机在空中飞行”,才是正确的。又如“呼之欲出”,《规范》释为“形容人物画得逼真或对场景描写得生动,好像一叫就会走出来”。谁“走出来”?“场景”能“走出来”吗?《现汉》释为:“指人像等画得逼真,似乎叫他一声他就会从画里走出来,泛指文学作品中人物的描写十分生动。”这里说得很清楚:“呼之欲出”本义是针对画中的人物,引申指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只有人物才能对之“呼”,也只有人物才能“走出来”,随便加上“场景”之类,是画蛇添足。
      (2)百科条目,问题最多。(a)想当然而杜撰。例如“比基尼”,《规范》释为:“一种由遮蔽面积甚小的裤衩和乳罩组成的女子泳装。首见于太平洋比基尼岛。也说三点式泳装。”所言“首见于太平洋比基尼岛”,完全属于杜撰。实际情况是:比基尼岛是二次大战后美国的核试验基地。当一位法国服装设计师一改传统泳装的样式,大胆设计出一种覆盖身体面积很小、近乎全裸的泳装时,引起服装界极大震撼。有人认为其震动力不亚于不久前比基尼岛上的大爆炸,比基尼泳装因此而得名。(b)概念掌握不清。例如“恒牙”,《规范》释为:“智齿的学名。”实际上,恒牙和智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指“人或哺乳动物的乳齿脱落后长出的牙齿”;而“智齿”(规范名称为“迟牙”)是指“口腔中最后面的臼齿,一般在十八岁至三十岁才长出来,……”(《现汉》)。(c)传播过时信息。例如“荷”的分立字头之二,《规范》为“荷兰”,举例“荷盾(荷兰的本位货币)”。且不说从来没有“荷盾”这一名称,而只有“荷兰盾”;更为重要的是,荷兰从新世纪起已经使用欧元,荷兰盾不再是本位货币了。
体 例
      体例也颇存在有失严谨之处。
      1.欠缺必要的体例。例如对于他们十分重视的“提示”,如果一个字的形、音、义需要作提示,是不是在该字作为字头用字或者词目用字时,在所有出现该字的地方都要作提示?如果不是,那么什么地方作,什么地方不作?比如在“嗷嗷待哺”条下说“‘哺’不读pǔ”,但在“反哺”下则无此提示。如果说是在成语条目中作提示,否则不作;但我们看到同样是成语,“得不偿失”条目中的“偿”作了提示,而“如愿以偿”的“偿”就没有同样的提示。这些现象,无不令人感到《规范》中的“提示”是带有随意性的。
      2.有凡例而不遵从。如“凡例二”称:“词条按音序排列。第二个字读音相同的,按笔画排列;……”但在我们抽查范围内的“合意”、“合议”二词,排列次序就被颠倒了。
问题的根源
      第一,可能是为了避免在释义方面跟《现汉》相同,尽量减少因袭《现汉》的痕迹,《规范》的编者们费了不少脑筋,但多数地方所作的,无非是在《现汉》原释上增删个别词语,或将原释的语序加以颠倒调整而已。殊不知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不少错误。例如“化石”一词,《现汉》的释文是:“古代生物的遗体、遗物或遗迹埋藏在地下变成的跟石头一样的东西。研究化石可以了解生物的演化并能帮助确定地层的年代。”而《规范》的释文是“由长年埋藏在地层中的遗物、遗迹或古生物遗体变成的跟石头一样坚硬的东西。是确定地层年代和研究生物演进过程等的珍贵资料。”两相对照,应不难看出后者对前者的因袭,同时在用词和语序方面也有所改动。但就是这些改动,造成了起码三处错误或瑕疵:其一,化石只能是“古代生物的遗体、遗物(如粪便)、遗迹(如脚印)变成的”,不是所有“埋藏在地层中的遗物、遗迹”都能变成化石;其二,化石不一定都是“坚硬”的,如山东山旺硅藻土中的化石即是松软的,所以“坚硬”一词在这里不是随便可加的;其三,对于生物学而言,“演化”是专业术语,用“演进”取代则不妥。
      必须指出,就我们的阅读所及,《规范》的很多问题和错误都出在所谓“避《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上。说到底,就是没有在原创性方面下足够的功夫。
      第二,编写组成员的学术水平以及对于辞书编纂的经验参差不齐,尤其是在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百科条目的把握上表现得更为突出。
      第三,出版社编辑力量不足,难以胜任高水平的汉语辞书编辑工作。
      对于后面这两条,读者想必一看便知,就不用多费口舌了。
      当然,指出《规范》的这么多问题,也并不是说它一无是处。其实,迄今为止,我们并没有看到一部十全十美、完美无缺的字典辞书,中外古今,概莫能外;所以说,适时的、不断的修订是任何一部认真的、高质量的字典辞书永恒的使命。作为编者,则应贵有自知之明,黾勉从事,让自己的成果经受时间的检验和读者的评判。如果只是在书名上玩噱头,靠一时的过分的炒作宣传,那只能制造出“泡沫学术”,是绝对做不出一部好的字典辞书的。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4年4月15日

要对广大读者负责
北京大学中文系  陆俭明

      
      江蓝生等政协委员关于字典、词典不用“规范”二字冠名的提案一提出,就有记者打电话到我家,要我说说对这一提案的看法,我毫不犹豫地回答说赞成这个意见。理由很简单,因为在当今中国,“规范”二字有特殊的含义,“规范”与国家的法连在一起,“规范”已成为一种政府行为;如果字典、辞典以“规范”冠名,对我们圈内人士来说,这好像是无所谓的事情,可是广大读者,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会误以为这是政府或者说是教育部钦定的规范字典、辞典,词典里面所说的都是规范的。而由此造成的危害是决不能低估的。我当时对记者说,一部词典包括多方面的内容——收词(多少?哪些?)、字形和词形的确定、字词的注音、字词的义项(多少?排列次序如何?)、字词的具体释义、词性标注,等等。目前一部词典能做到规范的,至多是字形、词形和注音这三项,其他各项都无法做到规范。而作为词典的灵魂则是字词的释义,字词的释义则是很难加以规范的;一旦释义出了问题,对查阅者、学习者影响可谓大矣。因此,倡导规范是可以而且是应该的,但是字典、词典则决不能用“规范”二字冠名;如果用“规范”二字冠名,此书中所存在的释义上的问题就会对读者,特别是对广大中小学的学生起误导作用。这个道理,按说作为语言工作者都应该是很明白的。我真想不到字典、词典不用“规范”二字冠名的意见竟会在我国语言学界引起那么大的争论。在这个问题上我不想再说什么,我只吁请大家,特别是吁请有关方面,多为广大词典查阅者想想,特别是多为我们的孩子想想!鉴于辞书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为了对社会、对广大读者负责,所以我同意有些学者的建议,新闻出版总署应该启动辞书出版准入制。
      客观地说,李行健主编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无疑使汉语辞书大家庭增添了一个新成员,使汉语辞书领域多了一个新的竞争对手,按说这是个好事。李行健将自己的词典冠以“规范”二字,我想他的初衷是为了提倡和推行规范。而作为一部新编写出版的词典,按常理,后来者应该有所居上,这样才能形成辞书百舸争流的可喜局面;要是不能有所居上,甚至倒退,倒是不正常了。我粗粗翻阅了一下,这部词典有超过先前出版的词典的地方,如副词“也”、名词“矛头”、“馒头”等词的释义,我觉得要比先前的词典好。但问题不少,特别是在词条的选取、字词的释义和词性标注上,有的还相当严重,属于硬伤。我衷心希望编写者头脑冷静,要看到并重视自己词典的问题与不足,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尽快对词典加以修订。目的只有一个,对读者负责,对孩子负责。我也希望我们的同仁,不要急于发表诸如《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是“辞书出版的里程碑”,“代表了辞书编写的发展方向”,“是填补了空白”,“是对以往的辞书编写、汉语词汇研究的总结”等这样的意见,说话还是留有一些余地为好。
      语言文字的规范,极为重要,需要积极提倡,甚至需要立法。而语言文字规范的实际推行,在很大程度上要靠高质量的字典、词典,而且最好有多种不同特色的、面向不同对象的字典、词典。《现代汉语词典》是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的前身)在1956年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开始组织力量着手编写的,历时22年,于1978年出版。这部词典说是语言研究所编写的,实际上凝结了我国老一辈语言学家的心血,因为当时语言所的同仁编出样稿后,不只在语言所全所内,而且发向全国各高校和语言学界的诸位专家学者,广泛征求意见。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代汉语词典》可以说是我国老一辈语言学家共同的研究成果。这部词典是为着推广普通话、促进汉语规范化服务的,无论在字形、词形、注音、释义等方面都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的。这部词典在无形中起了指引规范方向的作用。《现代汉语词典》正是以它的高质量享誉海内外。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为我国语言学界所公认。当然,这部词典不是十全十美的,在词条的选取上,在释义上,也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与不足,还需精益求精。
      最后,提出一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知该怎么解决的问题。说实在的,在《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以后出版的语文字典、词典,基本上没有离开这两部辞书的框架。《现代汉语词典》对许多词语的释义几乎已成为经典式的释义。而新编的辞书为了避免抄袭或侵权之嫌,不得不加以更改,结果造成某些词语释义上的倒退,甚至出现硬伤。这个问题今后该怎么处理,怎么解决?我没有想好。希望大家发表高见,更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目的是为了今后不断编写、出版各种类型的高质量的字典、词典。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4年4月15日

规范工作和词典编撰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沈家煊


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要讲究一个度

      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很重要,又十分复杂,正因为重要和复杂,所以要特别慎重,要讲究一个度。不要以为规范工作的力度越大,工作就做得越好,成绩就越大,效果就越好。语言的规范统一和变异多样是辩证的统一,不能过分突出一面而忽略另一面,这本来是语言学家的基本常识,但是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强调一下。上个世纪50年代提出要为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召开“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学术会议”,这都是非常必要的,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当时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认为语言是活的东西,对于语言不应该说“正确”或“错误”,只应说“有这种讲法”或“没有这种讲法”,但是这样的看法在当时是被当做资产阶级的观点来批判的。如果说在当时强调阶级分析的历史条件下,这样的批判还情有可原,那么今天还要把它作为错误的观点上纲上线,就显得有点可笑了。
      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有利于促进国家的统一和人民的团结,但是前提是把握好规范工作的力度,力度把握不好,结果可能适得其反。我们应该看到,当今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它们对本国语言文字的规范力度不见得是最大的,相反,有许多对语言文字规范力度很大的国家倒处于不发达或发展中国家的系列。今天的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时代,理论和思想的创新必然引起语言的变化和创新,或者从语言和思维的“相对论”来说,语言的创新会促进理论和思想的创新,而语言的创新必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已有的规范。《毛选》有“宣传群众”的说法,有人认为不规范,动词“宣传”不能接对象宾语,但正是这种突破规范的说法大大促进了革命战争年代我党我军思想上对宣传工作的重视。原先不能带对象宾语的动词变得可以带,这种现象在语言的演变中并不罕见。
      对所谓“异形词”的规范特别要慎重,因为不仅仅是个词形问题,还跟意义密切相关,尤其要有一个限度。已经公布推荐使用的一批规范词形,研制的方法不十分科学,其中不少在学术界已引起争议。例如“定单”和“订单”现在要统一为“订单”,有人就提出“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差别(其实并不被法律界和商界普遍认同)。新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在“定金”和“订金”的释义上作了法律上的区别(不见得合理),同时又特别指明不要把“订单”写作“定单”。这就让人迷惑不解了,难道只有收付“订金”才有单据,收付“定金”就没有单据?过犹不及,这是规范过了头,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也给别人制造麻烦。听说这批规范词形的研制者原打算不久要推出第二批第三批规范词形,现在取消这个打算了,这是明智之举。《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为了突出规范把一般词典里注明方言语词的〈方〉标志给取消了,有些改标〈口〉,如“腌臜”,本是方言词,被当成了口语词,其实方言词和口语词不是同一样的东西。有些方言词被取消方言标志后成了普通话词,如“茅厕”不但成了普通话词,而且用它来注释其他词(“茅坑”注为“茅厕里的粪坑”),这是非常不妥的。是不是在词典里取消方言词或〈方〉标志就有利于推广普通话?不见得,我看恰恰相反,失去了方言和标准语的比较反而不利于普通话的推广,且不说方言词还是丰富标准语语汇的一个源泉。
词典的规范性和实用性
      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要有一个限度,讲词典的规范性也要有一个限度。最近由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和过度的宣传造势,我担心会出现一种不太正常的趋势,大家争编所谓最规范的词典,比拼谁的词典规范力度最大。不少人对国际上词典编撰的历史发展不太了解,我想略作介绍。从英语词典的编撰史看,如果说19世纪大众的心理是将词典看做语言规范的神圣权威,那么到了20世纪词典编撰者自己就在编撰观念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用“实用性”取代了“纯正性”。法兰西学院编撰的词典在规范法语方面的力度大概是最大的,但是人们对它的评价却是毁誉参半。词典编撰的这种观念转变与语法书编写的观念转变是一致的,但要比后者晚一些(见《哥伦比亚百科大词典》2001年第6版“词典”条)。 “纯语主义”(purism)或“纯语主义者”(purist)这样的名称在今天是多少带有贬义色彩的(见David Crystal编《语言学和语音学词典》)。你如果到因特网上去查一查,就会发现当今绝大多数词典都声称自己是描写性的而不是规定性的(descriptive rather than prescriptive)。煌煌巨著《牛津英语大词典》就自称是一部描写性词典,反映语词过去和现在的实际用法;而不是一部规定性词典,告诉语词的正确用法。《朗文当代英语词典》充分体现了“实用第一”的原则,它在注音上有两种发音的就都注出来,例如aberrant/?蘖?覸b?藿r?藿nt,?藜?蘖ber?藿nt/,abduct/?藜b?蘖d?蘧kt,?覸b-/;在拼写上有两种写法的也都列出,例如encyclopedia后面加上“也写作encyclopaedia”,但又都分先后主次,是既反映实际又引导规范。它还收录纯粹口头使用的词汇,其来源是根据录音转写的自然口语的材料,完全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口头使用的,不仅不见于一般的书面文字,也不见于电台电视的广播节目。这种口头词汇在“纯语主义者”看来也许是“不规范”的,但却是一部实用词典应该收录的,大家不妨去看一看这部词典收录的better一词的多种口头用法。这部词典还有一个特色是提供了可靠的词汇使用频率的信息。一个语词或一个义项是常用的还是罕见的,常用的程度如何,这也是词典使用者最关心的问题。反映当代语言实际使用情况的词典,一般在词项或义项的排列上总是依照当今使用频率的高低,而不是依照它们历史上出现的先后,这部词典自然也遵循这一规则,而且还用统计图表表明同义词或近义词的频率比较,例如在日常生活中let比permit更常用。新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一方面在收词释义上说要反映当代的实际,从现在的语言事实出发,但是又按历史的发展脉络来排列义项。这样做也不能不说是它的一个特色,但总让人觉得有点不伦不类,好像是身穿旗袍又脚着运动鞋。
      为什么词典编撰者会有这种重大的观念转变呢?那还是因为事实证明规范性是相对的,而语言的变化和发展是绝对的,规范的制定总是落后于语言文字的实际使用情况;而且要强制性地让语言使用者这么说而不那么说、这么写而不那么写,事实上也做不到。你想要整齐划一,语言的实际不会整齐划一。词典的规范只能是指导性的,告诉使用者有这种说法写法,没有那种说法写法,或一般是这种说法写法,很少有那种说法写法。《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声称要“严格”贯彻国家制定的规范标准,这类标准本身又有一些问题,实际结果无非是两个:要么做不到(回避问题或自相矛盾),要么违背事实削足适履。有人批评的“肖”、“荫”、“凹”、“胜”等字的注音问题就是很典型的例子,晁继周先生已有很充分的说明。
      《现代汉语词典》在注重实用性的同时讲究规范性,讲究的是指导性的规范,这正体现了吕叔湘先生、丁声树先生这样的词典编撰大师的远见卓识,也是这部词典长久为读者所喜爱的重要原因。这样一部注重实用而讲究规范的词典,成为国家制定和修订有关语言政策法规的重要依据。要“讲究”规范而不是简单地“突出”规范;突出规范是很容易的,讲究指导性规范才是很难的。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用“规范”冠名,突出规范的强制性,其实是一部“规定性”词典,这种编撰观念不说它是落后的陈旧的,至少也不是先进的。强制性规范可以说是特色,但是特色不等于优点。我总觉得这样的编撰观念跟我国目前的教育制度有联系。毋庸讳言,我们现在实行的应试教育是有弊病的,需要改革,而这种教育制度倒是很需要一部说一不二的强制性规范词典,“一分定终生”,前些年不是发生过家长为一道语文试题的答案凭借词典打官司的事吗?我国目前大众的心理是词典的规范力度越大越好,强制性规范词典最好,但是给大众和读者以正确的、符合发展趋势的引导难道不是语言学家和词典编撰者应尽的责任吗?至于出于其他目的来炒作“规范”或默认这种炒作,就有悖商业道德和学术道德了,倘若再想用行政手段来加以推介(恕我也用了个不太规范的词儿)或默许这种推介,那就真要引起我们高度警惕了。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4年4月15日


警惕辞书出版炒作
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李水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商做广告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出版社宣传自己出版的书也很正常。不过,精神产品毕竟不同于物质产品,作为工具书的语文词典又不同于畅销小说之类书籍,以规范为己任、尤其是名称也打出“规范”旗号的词典尤其不同于一般的词典。出版这样的词典不能只考虑市场,而要把质量和社会效应放在首位,宣传这样的词典尤其要考虑这种宣传的社会效应。假如真是以规范为使命的词典,那推向市场本身就应当是慎之又慎的事。在没有经过专家和读者的广泛检验之前,是难以充分保证词典的质量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商业利益而大肆宣传,不顾词典的质量,以赢利为惟一目的而使用一切手段来推销词典,有可能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后果。
      我们可以先来看一下《现代汉语词典》是如何出版的。这本词典肩负着汉语规范化的历史使命,由最强阵容的主编和编辑队伍编撰。虽然出版之初还不是市场经济时代,但主编和出版社对词典出版本身的严肃谨慎态度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从1956年受国务院之命开始编写,到1978年底正式出版,整整经历了22年。在这22年中,《现代汉语词典》先在1960年印出“试印本”征求意见,1965年印行修改后的“试用本”,1973年在强烈的社会需求下再次印行“试用本”。在继续征求意见的同时,开始对“试用本”进行修订,直到1977年完成修订工作。为什么这么一本高质量队伍编写的高质量词典在20多年时间里要一次次印上“试印本”、“试用本”的字样才出书呢?就是要告诉读者,尽管这是为词汇规范化为主要目的而编写的词典,但它作为新生事物仍可能是不成熟的,不希望读者以教徒手捧圣经般的心态来看待这本辞书;而是希望读者谨慎地使用,并注意在使用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以帮助词典改进。这是一种真学者的精神,一种实事求是的精神,最重要的是一种对社会、对教育工作者和受教育者高度负责的精神。正是在这种一以贯之的负责精神之下,《现代汉语词典》才能越编越好,越修越好。
      我们再来看看今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这本词典刚出第一版,而且是一家以外语为本业的非中文专业出版社第一次推出的上规模的汉语辞书,其质量远未得到广泛的检验,就在一种史无前例的炒作气氛中面世。不但首发式安排在人民大会堂进行(以前似只有王同亿的汉语辞书曾在人民大会堂开过发布会),而且充满夸张的广告和宣传大量出现于媒体。宣传词无所不用其极,什么“百位大师铸就词典大树”,什么“从此我国有了第一部规范词典”,什么“因其规范而填补了国内词典领域的空白,建立了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还有明显含有虚假信息的“吕先生绝笔之作”之类,甚至出现了已经作古的吕叔湘先生在沈阳的书店里宣传此书的虚假报道。编撰出版方更出动宣讲团奔赴多个省市,以探讨规范化为名召集大量语文界人士尤其是语文教学界骨干教师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会议的内容就是将规范化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捆绑,以造成规范化就离不开《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宣传效应。据编辑出版方自己介绍,这本词典的宣传费用就花了500万人民币之巨,不知是否创下中国词典宣传之最。这与《现代汉语词典》的严谨谦虚的作风形成了强烈的对照。
      根据现在已经了解的实际情况,这本词典错误非常多,初步的抽查已发现其差错率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万分之一),这还不包括很多学术上可以商榷质疑之处。对于以“规范”为名的辞书,这已经是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通过超常的炒作让广大中小学生拿这种质量的词典奉为至高的标准,这对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和规范是严重的不负责任。在已经发现这么多问题和错误的情况下,出版社愿不愿意再拿出500万元人民币去纠正错误、消除已经产生的负面影响?显然是不可能的。事实是他们在报刊已经开始揭出大量问题的情况下,仍不作修改而大量印制推销,结果造成了更大的不良影响。炒作留下的遗患却要由无辜的炒作受众和祖国的语言文字来承担了,这是非常可悲的。
      把词典对社会的承诺放在脑后,以完全商业化的方式来炒作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辞书,还会留下一种更严重的危害。它可能会开创出版界的一种先例,就是词典编撰出版可以不必太在意质量问题,只要找到卖点,只要花巨款炒作,就能占领市场。如果这样的炒作成功了,那么我们就得有思想准备,明天也许还有出版社推出质量更低的辞书,但只要拿得出一千万、两千万甚至更多的宣传费,就可以把宣讲团不断地派到省级,进一步派到地市级、县级地区,甚至直接进入校门,用人民币开辟出一条条低质劣质辞书畅销之路。这决不是汉语的福音,决不是中国社会的福音,决不是亿万学生和家长的福音。因此,我们要对这种宣传炒作抱着高度警惕的态度,用学术良知来维护辞书的尊严和祖国语言文字的尊严。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4年4月15日
发表于 2004-4-16 12: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第一次在本坛上读到关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炒作的帖子时我就指出商家的炒作过于卑劣。语言规范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何来“规范”词典?拿“规范”作令箭以增加销量,是不自量力,是天大的笑话!
读完上面的帖子,不幸而言中!
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炒作上暴露了“精英阶层”已经传染上当今社会的赚钱浮躁心理病。
有人提出由出版总署执行词典出版准入制度,这是政府管制介入的体现。按照经济学规律这会导致很多弊端,例如,寻租,变相垄断等等。
只有用制度约束才是可行的。例如,可以由政府指令性规定:凡词典出版必须先出内部征求意见本,组织一个词典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审定(当然费用由出版社付)。这会大大增加出版成本,粗制滥造不自量力的家伙肯定不敢乱来。这比准入制度客观而公正。
我相信采用这个办法可以大大减少粗制滥造词典的出现。
发表于 2004-4-16 18: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意见。
      有人提出由出版总署执行词典出版准入制度,这是政府管制介入的体现,我看这个办法的确不可行。我国都加入WTO了,别说词典出版了,金融业、地产业出版业都在开放,实行股份制。还搞什么准入制度?
      我认为应当由市场和消费者的力量来定一部词典的命运或定它的终身。你冠或不冠“规范”,或者说规范从我开始,也许都不是关键,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有什么用?文革期间有人自封革命造反派甚至是什么无产阶级革命家,但是,一登场表演,观众看得很清楚,原来是一帮货真价实的反革命。
      外研社很蠢。出了词典要促销,没错,但是告诉人家我的广告费就是500万人民币,结果树大招风,反而挨批得不轻。这是财大气粗害的,自以为得计,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语言学界或辞书出版界还从来没有像这一次争得那么厉害呢,这是好现象,涉及许多可以探讨的问题。纯学术问题没有这么大的劲争论的,牵涉到经济利益,才争得这么有劲呢!
       好戏还在后头!
发表于 2004-4-21 15: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之争

作者:师欣
转自《南方周末》
2004-4-8

http://ling.ccnu.edu.cn/MESSAGE/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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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书架上应该有三种著作:福音书、拉封丹的寓言诗、拉鲁斯词典。
                          ———大仲马
  我们虽然没有叫规范,实际起到了规范的作用。
                     ———语言所副所长董琨
  现在辞书界欣欣向荣,词典多一种有什么不好?总不能一书独霸天下。
                    ———《规范》主编李行健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高质量的辞书意味着1万个字中只能有1个错。

  “我们看了10万字,发现其中不下几十个错误。”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以下简称语言所)副所长董琨说。语言所专门抽调10人,集中力量,给一本名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下简称《规范》)的辞书挑错。他们正在筹备拟定研读报告,并适时公开。

  语言所词典编辑室编撰过主导辞书市场超过25年的《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近几年,词典编辑室的成员大多在做语言研究,或编撰其他著作。为什么这些专家会“节外生枝”,如此挑剔另一本词典呢?

  今年2月15日,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以下简称外研社)和语文出版社联合出版的《规范》隆重亮相人民大会堂。“规范”这个名字加上强大的市场攻势,辞书“深潭”之“暗流”顿时涌动起来。

  3月初开始,诸多媒体加入“规范”冠名之争中。中旬起,外研社带着《规范》前往武汉、南京、西安、沈阳等地,与当地语委领导和中学语文老师举办了“规范化论坛”。与此同时,语言所的学者也就这本词典展开细致研读。

  肩膀和唾沫

  两会期间,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江蓝生等12名政协委员提交了一份名为《辞书应慎用“规范”冠名》的提案,指出《规范》未能全面严格遵守规范,从而误导市场和社会。

  “你是做酱油的,命名‘卫生酱油’,那么是不是别人做的酱油就都不卫生呢?”董琨说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局面,主要是此前有媒体称“从此中国有了第一部规范词典”。文中还说:“我国到目前为止没有一本词典严格地符合国家的语言规定,包括最为权威的《现汉》也只是部分地体现了一些现行的语言规定。”

  这样的比较惹恼了《现汉》。“我想引用北京大学已故语言学家朱德熙先生对后辈说的话,‘你们可以踩着我们的肩膀往上走,但是不要往我们的脸上吐唾沫。’他们绝对参考了《现汉》,要有道德良心。”董琨气愤地说道。

  “既然你号称规范,我们就组织人审读,却发现很多问题。我们虽然没有叫规范,实际起到了规范的作用。”语言所认为《现汉》是原创,后来出版的有关现代汉语的语文型词典都没有脱离它的框架,《规范》也是如此。

  董琨举出源自《现汉》,经《规范》稍加改动后所犯的错误———
  “化石”:古代生物的遗体、遗物或遗迹埋藏在地下变成跟石头一样的东西。(参见《现汉》)而在《规范》中是这样解释的:“由长年埋藏在地层中的遗物、遗迹或古生物遗体变成的跟石头一样坚硬的东西”。

  “二者句式差不多,后者在前者基础上改动了一些词序,但是意义就完全错误了。”董琨分析,“所谓遗体、遗物、遗迹都是针对古生物,否则就变不成化石;加上‘坚硬’意义不对,我们只解释像石头一样,他们就想当然认为是坚硬的,其实有的化石很柔软,只是样子长得像石头。”

  “词典这么大天地,只要你肯动脑筋,下功夫,编写词典实际是个辨证问题,表达手段不同,对象释义也就不同。现在辞书界欣欣向荣,词典多一种有什么不好?这样才能促进竞争和社会进步。总不能一书独霸天下。”《规范》主编李行健认为,编写词典就要在前人的基础上发展,编写中他们自始至终有条原则——“避现”(在内容上回避与《现汉》雷同)。

  《规范》封面赫然写着首席顾问———吕叔湘、李荣、许嘉璐,他们在辞书界都是掷地有声的人物。前两位已作古的学者都曾是《现汉》的主编。“当时吕先生年事已高,怎么可能再做具体的工作?”董琨质疑道。

  《规范》的另一个亮点就是在词典中出现了指向规范的图标“小手”。在一些容易混淆的常见词后面,以形象的“小手”作为提示,引导规范使用。如“鬼哭狼嚎”条目下,“小手”指出不要写作“鬼哭狼嗥”。但查看“嗥”字后面的释义,又有“狼嗥”一词。类似的还有“靡费”,小手指出不要写作“糜费”,但是“糜”字之下举例又是“糜费”。

  对异体字的处理也是《规范》与《现汉》分歧最大的地方。1955年,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前身)和文化部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这个表的内容一直没有改动,后来出台《简化字总表》(1988年国家语委与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64年首次发布,1986年国家语委重新发布)对整理表进行了修订。

  对此,李行健的态度是,既然国家颁布了这些规范标准,就要有词典作为充分体现的载体。规范标准是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语委”)制定,而作为其工作人员,理应全面严格地去响应。

  《现汉》在处理上没有完全按照《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的规定来做。“因为这个表本身是有问题的,当时国家处于扫盲阶段,语言政策也是走拼音化道路,所以对很多字的认识、把握是不正确的,导致真正的异体字没有收编,不该作为异体字的却收录进去。事实证明,后来几次纠正对有些字的处理和《现汉》完全吻合。”从《现汉》试用本阶段就参加修订工作的韩敬体说。

  语言研究所不少学者认为:“规范是柔性而非刚性。即便是规范也要尊重实际,不能机械地去执行。我们遵守规范标准,同时也为日后修改规范留有余地。”韩敬体介绍,语委新制定的《规范汉字总表》马上就要广泛征求意见,“实际上是把以前颁布的所有规范表做个统一。”

  “现汉”史和“规范”史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责成语言所在1958年编一本以确定词汇规范为目的的中型现代汉语词典。

  同年7月,词典室成立,由三部分人员组成:编写《新华字典》的新华辞书社、1949年之前编写过《国语词典》的大字典编撰处和语言研究所,共计40多人,吕叔湘担任主任。这些人又分作三个组:编写一般词汇的语文组、科技词组、哲社词组。

  原新华辞书社编辑、最早参与编写《现汉》工作的老编辑刘庆隆回忆,他们用了一年半的时间收集资料。资料收集工作主要依据《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等当时的白话报纸和《中国人民文学丛书》,丛书中收录了大量解放区创作的文艺作品,如《暴风骤雨》、《小二黑结婚》等。为了扩大收词面,还选收了老舍、茅盾、叶圣陶等人的白话作品。

  收集资料就是从这些作品中一个字、一个词地往外挑选。为了避免遗漏和习惯性忽略,先要进行“普选”,意味着连“我”、“也”这样的通用字也不能放过。选出来的词语,以及这些词语出现的句子,都要详细地抄到卡片上。

  在“普选”基础上,编写组根据词语使用频率等因素进行选收,最终收集了70多万张卡片,加上新华辞书社带过来的30多万张,累计100多万张卡片。

  在编写组准备资料的同时,语言所还组织了另外一支队伍。他们找来世界各国顶级词典,翻译了每本词典的说明和凡例,从体例、收词、编排方法、注音各个层面进行系统研究。这是对国外辞书编撰的一次系统研究。

  1958年6月,词典正式开始编写。刘庆隆说,编词典最怕就是单词估意,如果每个词后面没有足够的卡片做备注的话,编辑就很难把词的准确含义断定好。当时语文组分成两个大组,大组下面还有小组,以3人为单位。编写时3个人同时编,然后集中,转到大组讨论,再逐层上交。这个过程中,词典的编写细则不断进行讨论修订,直至1958年底,《现汉》编写的原则和体例才确定下来。

  1958年底,试编出来了,油印后送到全国各地的学校听取意见。然后再把油印稿汇总后送交语言所和审定委员审查,审定委员由当时国内语文学界著名专家构成,15个人中7个来自语言所,其他的人来自北京大学、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等机构。

  1959年10月,试印本做出来了,等待全国的讨论和审定。1961年,吕叔湘调离词典室,丁声树接任工作,继续加工定稿。由于政治局势不稳定,6年后试用本才出来,送中宣部审查,收词量已由最初的47万条增加到53万条。

  接下来,“文革”导致编写工作停滞,很多编辑下放干校。1973年,当时国家急需词典,就把原来送审的试用本印了几万册,16开本,内部发行。后来这本书被说是搞孔孟之道,禁止发行。1975年5月,国家出版局召开相关会议,责成语言所继续修订。为响应国家政策,年底成立了“三结合修订组”,9个陕西煤矿工人、10个北京无线电厂工人、3名军人参与编写工作,编出了不少很有“特色”的内容。譬如给“茶余饭后”这个词语举例:“学毛选,挤时间,早起点,晚睡点,茶余饭后多学点。”“文革”结束时,这本词典已“面目全非”。语言所的编辑们又重新纠正修订,直至1978年,《现汉》才正式出版。

  《现汉》收词量为56万条,迄今发行4000万册。1996年曾有过一次比较大的修订,新增加9000个条目,删除4000个条目。词典编写室从1990年开始编写《汉语大词典》,1993年完成初稿,整本词典条目有10多万条。《现汉》修订本的条目选择主要依据就是《汉语大词典》。

  2002年,《现汉》又出了增补本。主要把新出现的1000多个词语,附在词典后面,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就是“黄纸”部分。

  预计明年6月,第二次大修订将面世。此次修订是1996年的延续,继续增加新的条目,比较明显的变化是增加对每个词语的词性标注,标注词性也正是《规范》的主要卖点之一。

  针对收词量,董琨认为《规范》收了很多临时组合、不应该收的词语。譬如“喊醒”、“喝醉”等。“这叫见词明意,收了‘喝醉’,那‘喝少’、‘喝多’该不该收呢?”

  《规范》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八五”规划重点项目,1992年开始启动。编写组是在一无编制、二无国家拨款的情况下,依靠一批退休教授编写而成的。

  由于《规范》已被国家语委立项,主编李行健就以这个项目的名义,在民间招募编写人员。“起初请了一部分高校兼职或退休老师,做了一两年,发现很难集中,时间不固定。后来改变工作方向,找的都是些退休的老同志,分北京、天津、石家庄3个组,近30人。”几经周折,编写组在后期全部集中在北京国家语委大院里的一幢破旧的小楼里。这个过程中,有人陆续生病退出,人员处于流动补充的状态。

  由于李行健退休前一直担任语文出版社社长,以此身份,他向社里借了50万,作为编写组初期的启动经费,同时又申请了1.8万元的社科资金。“社科资金历来都是资助研究项目,资助编词典,我们是空前也是绝后。”

  词典编写初期,李行健召集北京一些语言学家开了几次论证会。他认为《规范》自身的特色就在于:有“小手”提示、给词语标注词性、以规范化为中心工作。

  《规范》的语料主要来自清华大学和山西大学计算机系的语料库,这是为计算机汉字输入而设计的系统,收字量非常大。“系统具备自动生词的功能,想要多少词就有多少,而且按照词频高低进行排列。”《规范》编写组根据词语频率的高低进行人工干预,反复切选,从中确定收词。《规范》最终收了68万条词语,包括一些新出现的词语。

  《规范》编写组一方面确定词条,一方面编写词条的内容,这个过程用了2年。李行健强调,对词语,他们是按照历史先后顺序进行解释,同时注重词义的发展变化。他举例,“空穴来风”原本意思是有了洞穴才有风进来。《现汉》因此注释“比喻消息和传说不是完全没有原因”。《规范》则解释为“原比喻出现的传言都有一定原因或根据;现指传言没有根据”。

  李行健说,在编写《规范》的过程中,他们参考了《现汉》、《新华字典》等各类辞书。“编词典就是在前人基础上发展。”他指出参考各类词典时先要看看其注释是否准确。比如“长城”一词,《现汉》解释“用来比喻坚强雄厚的力量、不可逾越的障碍等”。李行健认为“障碍”不是太到位,因此改为“屏障”。

  由于字头已经确立,所以1998年《现代汉语规范字典》率先问世,在《规范》面世之前,他们又相继出版了《小学生规范字典》、《成语规范词典》、《歇后语规范词典》等十几本冠以“规范”的辞书。

  为了拿到这次《规范》的出版权,“原先只用外语一条腿走路”的外研社动用了3个500万:以500万作为预付编写组的稿费;以500万支付《规范》10年的出版权;用500万打广告做市场推广。据其市场部人员介绍,一个月时间内《规范》就已经发行了22万册。

  “高阶”和“小拉鲁斯”

  语言所和李行健都称其举措是“政府行为”,一个是“国务院责成”,另一个则是“语委下达的任务”。
  这些都是词典背后的潜台词,而读者受益之处还在于词典的准确性和查阅的便捷性。

  随意翻开《现汉》,“彷徨”一条中,注明也作“旁皇”。而《规范》中,“彷徨”下面的“小手”特别提示不要写作“旁皇”。难辨是非的读者,面对这样两种不同的诠释,该作何选择呢?

  两本词典的“争执”,很难有个评说,或许可以从第三方产生观照。
  牛津大学出版社有着上百年出版词典的历史和传统,其1942年出版的《牛津高阶英语词典》(以下简称《高阶》)被称为“世界第一品牌学习词典”,目前销量已达到3000多万册,在牛津词典系列中排名第一。

  《高阶》主要针对非英语国家受过高等教育的英语学习人群。这本词典是以《牛津英语词典》为蓝本而发展起来的有针对性的工具书。《牛津英语词典》是英国最有影响力的一套辞书,完全以文学语言为主。

  《高阶》的作者霍恩比,是英国文化委员会语言学顾问,他长达几十年在国外进行语言学方面的研究。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他在日本教学时,发现日本人学英语与英国人完全不同,而当时没有专门针对外国人学习英语的词典。针对这个难点和需要,他在教学基础上进行了大量反复研究,20年后推出了《高阶》。《高阶》每5年修订一次。霍恩比在每个单词后面提供了大量例证,体现各种搭配的特色。同时,《高阶》用于释义的词汇量也不超过3500个,现在更是降低为3000个。

  国外很多词典在创新上都是下足了功夫,有的一书两式,不同颜色加以区分,被称作“玫瑰之页”;还有的把大量丰富的插图引进词典中,在单纯语言释义之后,又增加了一种“图画释义”,以便读者直观理解。

  权威词典背后往往拥有长期建设的庞大语料库。英国国家语料库由国家出资投入,收词量超过1亿。1990年代中后期,许多知名出版社也纷纷建立起自己的语料库,柯林斯出版公司参与建设的“伯明翰英语文汇”收词量超过4.5亿,“剑桥国际语料库”收集了超过6亿条词汇。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词典学研究中心教授章宜华,长期做中外词典的比较研究。他感慨:“我们自己编写的词典寿命太短!”他举例,《小拉鲁斯词典》就像圣经一样,在法国人手一本,每年都能卖到100万册。自1924年词典问世以来,一年一小修、三年一中修、十年一大修。他还介绍,《小拉鲁斯词典》不仅发行量大,价格也便宜,2000多页码,铜版纸印刷,每本售价相当于中国当前消费水平下的20元人民币。“买一本,只管两三年,就像电脑一样,经常要更新换代。每年版本都有编号,过期的词典,转年以1/5或1/10的价格就出售。”

  “《牛津词典》每一个版本出来就是对前面的否定,只有不断自我否定才能完善。”章宜华说,“现在外国版本的词典基本上占领了大学生市场,据我了解,英国柯林斯出版公司还有意要编写汉语词典。我们的出版社太急功近利,不搞原创,总是助人家一臂之力。”
发表于 2004-4-22 12: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搭个草台班子就编词典,胆子也够大的。词典必须经常修改,草台班子散伙后谁来负责?
      词典必须由专业机构编写。
      为了赚钱谁都可以胡来,出了纰漏谁承担责任?
      所以必须有制度规范。
      一是必须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二是必须出草稿本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必须有专门的权威机构审稿。违反者必须受到罚款处理。
发表于 2004-5-1 17: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炮轰“规范”

今年3月上旬,两会(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在北京举行期间,发生了一件在语文界引起轰动的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辞书学会会长江蓝生女士提交了一个名为《辞书应慎用“规范”冠名》的议案。
据3月10日《新京报》报道,这份议案把矛头直指《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她指出这部词典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以“规范”冠名是为了抢夺话语霸权,进行不正当的竞争。该报的标题是:政协委员炮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上个世纪60年代,有人“炮打”过“司令部”。历史证明,“司令部”是子虚乌有,挨打的在盖棺时,个个都是“无产阶级革命家”。如今有人“炮轰”,“轰”比“打”要厉害些吧,瞄准的是一部刚出版的词典,说得准确些,是这部词典上的两个字:规范。词典是人编的,规范是人定的,所以“炮轰”词典,“炮轰”规范,炮弹开花,伤人无数。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今年2月15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首发仪式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宗源,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中宣部出版局局长张小影,北京外国语大学校长陈乃芳,中国辞书学会名誉会长曹先擢,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所长沈家煊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出席首发式的还有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主席于友先,教育部社政司、语用司、语信司领导,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发行司领导以及教育界、语言学界和辞书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共700余人。盛况空前,一时无两。
据报道,在会上讲话的,都对这部词典给予极高的评价。许嘉璐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按照国家颁布的所有规范标准编写的词典,填补了国内的空白,是我国辞书出版界的一件大事。”
可是,时隔二十多天,正当词典热卖时,就遭“炮轰”了。我看,这也是“一件大事”。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出版界尚无先例,因而是空前的。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国家语委“八五”规划重点项目、国家“八五”规划重点图书,也是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它经历了11个寒暑,凝聚了近百位专家的心血,进行过9轮加工修改才出版的。编者认为这部词典的最鲜明的特色就是“规范”。可是,有人要“炮轰”的正是这“规范”二字。我想,如果这部词典不用“规范”冠名,那么,别说“炮轰”,“睬佢都傻”。“规范”何以如此刺眼,竟遭“炮轰”,呢?下回分解。

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2004年3月27日副刊

[ 本贴由 汪惠迪 于 2004-5-1  17:52 最后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4-5-24 22: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辞书应慎用“规范”冠名?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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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辞书学会会长江蓝生在不久前的两会上提交名为《辞书应慎用“规范”冠名》提案,并指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诸多不规范之处,在辞书出版领域引起很大反响,导致了一场激烈的争论。时至今日,这场以辞书究竟是否应以“规范”冠名为主题的争论,已经扩展为“出版领域的市场竞争究竟应当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市场操作与市场炒作有何区别?”的思考。

  据统计,我国1949年至1979年共出版辞书890种,改革开放至今约计8000种。尤其是在1990年之后,出书速度之快,数量之巨,达到空前规模。近十年来辞书出版总量已经超过历史上两千年辞书出版的总和,由于有巨大的利益跟随,汉语辞书市场竞争更是已经到了白热化地步。然而,在辞书出版的繁荣背后,存在着越来越严重的质量之忧,出现了许多不正常的“市场手段”。辞书是“不说话的老师”,既是一个民族的文化基础工程,也是一个国家的文化标志。因此,辞书领域的这些竞争和困惑,探讨和争论,不仅吸引了众多专家学者的加入,也引起了一些网友、读者的关注。



报道

  语言学家再评辞书“规范” [14日08:40]
- 辞书之争 [13日09:54]
- 语言学家:“规范”词典易误导 [13日09:53]
- “规范词典”不规范 专家呼吁辞书慎用“规范”冠名 [26日07:55]
- “规范”词典不规范 [26日07:54]
- 语言学专家呼吁:辞书不可滥用“规范” [26日07:53]
- 辞书“规范”冠名:规范还是炒作? [19日18:31]
-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风波 “规范”冠名引发学界争论(图) [11日13:41]
- 首次引入“提示”方法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出炉 [16日08:53]
-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竣出版 [16日06:03]


正方  

- “比基尼”注释及其他 [13日10:03]
- 争鸣:由《规范词典》谈对大师的扬抑 [31日02:13]
- “规范”冠名并不明智 [30日09:25]
- 空调多少瓦?当“通用”遭遇“规范” [30日09:16]
- 争鸣:如此“百位大师”和“老编纂家”?! [30日01:16]
- 书名最好不加“规范”二字 [21日02:38]
- 一个海外学者的困惑:谁才是“规范”的词典? [20日02:42]
- 谁是第一本规范词典?——现代汉语词典的历史地位 [19日19:41]
- “规范”冠名词典有“炒作”嫌疑 [19日19:35]
-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漏洞多 [19日19:32]

  
   反方  

- 争鸣:辞书市场不能一枝独秀 [23日01:20]
- 汉语辞书名称,能不能用“规范”这两个字? [12日09:53]
 楼主| 发表于 2004-5-24 22: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报 道】

语言学家再评辞书“规范”  

来源:人民网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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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4月13日电(记者聂北茵)自两会期间,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江蓝生等12名政协委员提交了《辞书应慎用“规范”冠名》的提案,对李行健先生主编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2004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出版社)提出批评之后,一场关于辞书的“规范”之争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今天,部分语言学家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报告厅就此话题再次展开学术批评。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冠名“规范”是耶非耶?学者们的看法见仁见智。北京大学汉语语言学研究中心主任陆俭明教授指出:“‘规范’二字有特殊的含义,‘规范’与国家的法连在一起,‘规范’已成为一种政府行为;如果字典、词典以‘规范’冠名,广大读者,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会误以为这是政府或者是教育部钦定的规范字典、辞典,词典里面所说的都是规范的。而由此造成的危害是不能低估的。”而多数学者的观点更加尖锐,江蓝生的提案指出,以“规范”冠名是为了抢夺话语霸权,进行不正当竞争。社科院语言研究所董琨副所长反问道: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第一部规范词典”,那么,将置新中国成立几十年来所出版的所有高质量的字典辞书,如《辞海》、《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的地位与作用于何地?社科院语言研究所沈家煊所长认为:目前我国大众的心理是词典的规范力度越大越好,但是给大众和读者以正确的、符合发展趋势的引导难道不是语言学家和词典编纂者应尽的责任吗?而出于其他目的来炒作“规范”或默认这种炒作,就是有悖商业道德和学术道德了。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否规范?是否有可取之处?北京四中的特级语文教师顾德希、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苏培成等多数学者对《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多处硬伤进行了逐条指摘,诸如五大洲惟独没有收亚洲,四大洋惟独没有收印度洋等明显疏漏。陆俭明教授在书面发言则指出:“这部词典有超过先前出版的词典的地方,如副词‘也’、名词‘矛头’、‘馒头’等词的释义,我觉得要比先前的词典好。但问题也不少,特别是在词条的选取、字词的释义和词性标注上,有的是属于硬伤”。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徐通铿在其提交的书面发言中认为:辞书是否‘规范’或‘标准’应让市场去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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