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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言现象的一般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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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30 13: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庄初升 (韶关大学中文系)
《韶关大学学报:社科版》,1995/01,55-61页
来源:青藤书屋


摘 要 双方言现象既是汉语方言学的研究对象,又是社会语言学的重要课题。对双方言现象的专题研究,至今国内外语言学界都还比较薄弱,甚至对它的基本认识,也还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本文在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对双方言现象的一般认识,包括对双方言概念的界定,对双方言的两种地理类型的概括以及对双方言与语言区域特征之关系的阐释。

  汉语是世界上方言最为复杂的语言之一,一般认为有北方、吴、湘、赣、客、闽、粤等七大方言。这七大方言彼此都无法直接通话,其歧异程度甚至大于欧洲的某些语言;而即使是同一方言的不同次方言,比如闽方言的五个次方言,彼此也有相当的差距,一般人都不认为它们属于同一个大方言系统。在京广线以东、长江以南的东南地区,汉语方言的复杂程度尤其严重,一省之内,甚至一县之内,往往有着五、六种无法沟通的方言。比如浙江省苍南县,就分布着浙南闽语、瓯语、蛮话、金乡话和畲话等五种极为悬殊的方言。在这种情况下,不同方言或同一方言的不同次方言在地缘上的交错接壤就成了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那么,在普通话远未普及的今天,操不同方言的交接双方为了维系交际,就得同时掌握和使用母语之外的第二种方言。这样,交接的两方言之间就自然地形成一定范围的双方言区。在这个特定区域内,两种无法直接通话的方言在一定数量的居民中并存使用的现象,就是双方言现象。

      1 双方言的界定

  对双方言现象的界定,国内外语言学界至今仍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与双方言现象经常联系在一起的是双语现象。一般认为,双语现像是同一言语集团范围内两种语言并存使用的现象。出于社会语言学的视角,许多语言学家认为双方言现象与双语现象没有原则的对立,它们在本质上是基本一致的。所以,通常所说的双语现象往往也包含着双方言现象。

  双方言现象或称双言现象,是英文diglossia的意译。 作为社会语言学的一个重要概念,diglossia 是美国的语言学家查尔斯弗格森(Charles AFerguson)首次提出来的。弗格森认为, “在许多语言社团中,一些人在不同的情况下使用同一种语言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变体”就是“双方言现象”。“变体”指的是什么呢?弗格森解释说,“双方言现像是一种比较稳定的语言状况,其中除了这种语言的基本方言(可能包括一种标准变体和几种区域性标准变体)外,还有一种非常不同的、高度规范的(往往是语法更复杂的)上加变体。这种变体是较早期的或另一语言集团的受人称赞的大量书面文学作品的媒介。它基本上是通过正式教育学会的,用于大多数书面语和正式谈话的场合,但这个集团任何部分的人在日常会话中都不使用它。”可见,弗格森所理解的双言现象的两种变体也即“标准变体”(或称高级变体)和“粗俗变体”(或称低级变体),他举例说明汉语的文言就相当于“标准变体”,而官话(普通话)则是标准的“粗俗变体”,各地方言则是区域性的“粗俗变体”〔1〕。所以,弗格森所提出的双言现象, 实质上是指两种不同风格、不同功能的语体在不同交际场合变换使用的现象。

  弗格森之后,还有一些语言学家继续探讨双方言现象,比如乔舒亚费什曼(JFish man)和什维策尔(ADBeeP)。费什曼认为,双言现象说明的是语言功能的社会分布。基于这种认识,费什曼把不同情况下使用的语言的各种社会变体(社会方言)都纳入双方言现象〔2〕。这样一来,每一个社会势必都变成双方言社会, 而双方言作为社会语言学的一个术语,也就失去了它特定的含义;什维策尔则严格区分了双语现象与双言现象,并分别进行探讨。他说,“我们可以确定双言现像是同一语言的两种变体(标准语和地域方言,或两种不同的方言,等等)在同一言语集团范围内的并存现象。”〔3〕由此可见, 什维策尔所理解的双言现象,也不再是语言的不同语体或不同社会变体并存使用的现象,而是指同一语言的两种变体,包括标准语和地域方言,或两种不同的方言在同一言语集团内并存的现象。

  我国语言学界对双方言的理解与什维策尔比较接近。严学宭先生也把双言现象与双语现象区分开来,认为中国广泛地存在着双言现象和双语现象。而所谓双言,正是指同一种语言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变体──方言,其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是标准语和方言各有各的功能〔4〕;陈恩泉先生也认为我国“方言区有许多人除了说母语之外还会说其他方言或普通话(汉民族共同语)”,这是一种双方言现象,可视为“广义的双语制”〔5〕。

  就现代汉语而言,人们都承认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言(不包括普通话)在特定的区域内并存使用的现像是一种双方言现象。但是,问题在于,地域方言和普通话的并存使用,是否也看作一种双方言现象呢?如上所述,我国的语言学界对这个问题大多持肯定的态度。李如龙教授则认为,“作为民族共同语的普通话,其地位超出任何方言,把它与某一种方言并列起来看作双方言现像是不恰当的,二者在性质上有很大的不同。其次,把普通话也当作一种方言,那么由此而形成的双方言现象在全国各地都是普通存在的,缺乏类型上的典型性。”〔6 〕本文比较倾向于赞同后一种意见,把普通话排除在双方言现象的考察之外。

  现代汉语以其地域方言的纷繁复杂著称于世。各个方言区,或者同一方言区的各个方言片,都不可能不与其他方言区(片)发生联系。出于地缘上的直接接触,在两种方言的接合部,很可能形成一定范围的双方言区。在这个特定区域内,居民同时掌握和变换使用交接双方的两方言,也就出现了双方言现象。

      2  双方言的两种地理类型

  在特殊情况下,地理上不直接接触的两种方言也可能形成双方言,这是近十几年来伴随经济的高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特殊的语言生活。例如广东南部沿海的汕尾市,原是海丰县隶属的一个大镇,与粤语区并不直接交接,居民中除了5 %的粤西籍渔民(当地称为“深水渔民”)操粤语外,其余的均操海丰福佬话(属闽南方言)。这十几年来,借助海上交通之便,汕尾与港、澳、穗“贸易往来日增,人员往来频繁”,加上香港台粤语节目的大量收看,居民中越来越多的人学会了粤语,语言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有人粗略统计过,汕尾居民中现在能讲白话的将近90%,能听懂白话的就几乎是100%了。这样一来, 使汕尾市由一个闽南方言变成了一个道道地地的闽、粤双方言区。”〔7〕

  然而,就绝大多数情况而言,双方言现象都产生于地缘上直接接触的,而又不能直接通话的两种方言之间。可以说,没有地缘上的直接接触,任何两种方言之间在一般条件下都不可能形成双方言。所以,方言的地缘接触是双方言现象得以产生的最基本条件。方言的地缘接触可纳入语言接触(language Contact)的范畴。谢列勃连尼科夫(BA Cepeope_HNKOB)认为,“不同程度的双语现像是语言接触的必然结果。”而语言接触,可以分为“域间接触”与“域内接触”两种基本形式。前者指“两个位于相邻地域的语言之间发生接触”,后者指“操一种语言的人成批成群地渗透进操另一种语言的人所占据的领土”〔8〕。 方言接触产生双方言现象,从地理类型来看,也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方言区(片)交接地带的方言接触,相当于谢氏所说的“域间接触”,二是方言岛与包围方言的方言接触,相当于谢氏所说的“域内接触”。下文分别讨论。

    2.1 方言区(片)的交接地带

  在两个不同方言区(片)的交接地带,交接双方的居民不可避免地要相互交往。那么,他们的语言生活如何呢?前面说过,双方言现象产生于方言的接触。但是,方言的接触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能形成很小范围的双方言区,也可能没有形成双方言区。这样,交接双方主要靠什么来维系他们之间的交际呢?有如下两种情况。

  (1)借助普通话。如果没有行政区划上的联系,也没有政治、 经济、文化地位的优劣对比和方言本身地位的高低对比,交接双方的大多数居民都很可能不愿意学说对方的方言,而他们一旦需要沟通,便借助于普通话。比如闽北松溪县(属闽北方言片),与操浙南吴语的庆元县交接,两地有公路相通,来往较多。除旧县乡的岩下、大黄沙、下船坑、上船坑等少数村落兼通庆元话外,其他地方只说松溪话。这样,交接双方居民多数情况下乃借助普通话来沟通。

  (2)借助方言的渐变过渡。相交接的两种方言, 它们之间没有截然的分界线,每过一个地方,方言都要发生一定的变化。两地相距越远,方言的差别就越大,以至于居住在两方言腹心地带的人无法直接通话。但是,处在两方言之间的方言,由于兼有双边的特点,双方腹心地带的人都能听懂。所以,一种方言也就渐变过渡到另一种方言。比如闽西北的邵武等七个县市,是闽方言与客赣方言的交接地带。其中,建宁、光泽、邵武、泰宁四县与江西的赣语直接相接,赣方言的特点相当明显,尽管有一些闽方言的成分,但应划归赣方言;而将乐、顺昌两县,夹在赣方言与闽方言之间,兼有赣、闽两方的特点,显然是赣方言过渡到闽方言的一种中介方言;明溪则处于闽、赣、客三种方言之间,兼有三方的特点,也是一种中介方言〔9〕。

  在方言区(片)的交接地带,如果既不是借助普通话的媒介也不是借助方言的渐变过渡,那么,双方言也就成为一种必然的过渡形式。双方言现象的产生,一般还要具备如下条件。

  (1)交接双方没有高山,河流之隔,交通尚可称便。 瑞典著名语言学家马尔姆贝格(BMalmberg)认为, “连绵的高山和密林往往恰巧就是方言的分界线,而且多是泾渭分明的分界线,因为穿过高山或密林进行交往不是不可能就是很困难。”〔10〕

  (2)交接双方共同的行政区划带来的政治、经济、 文化的多方联系。一般而言,处在同一行政区划内的两个互相接触的方言区(片),有着更多的机会建立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多方联系,双方的人员往来相对比较频繁,所以较容易形成双方言区。

    2.2 方言岛

  历史上由于军队的驻防、屯垦或者一般平民百姓的逃荒、避乱,一小部分移民住进操另一种方言的居民的地盘,他们所带来的方言在原有方言的包围下,就如大海上的孤岛,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方言岛”。方言岛也属于一种“语言飞地”(enclave linguistique),就福建省境内而言,较早引起学术界注意的方言岛有南平、长乐的北方方言岛,宁德碗窑、顺昌埔上、闽侯西台的闽南方言岛,福鼎澳腰的莆田方言岛,大田、浦城的客家方言岛等等。

  一般说来,方言岛的势力范围都相对狭小,它的地盘和人口都不可能超过包围方言。这样,“岛民”们便不可能一辈子固守在方言岛内,也不可能不与周边的人打交道。出于生活的需要,他们都要学会当地通行的包围方言,一旦走出方言岛,便改说包围方言,而岛方言仅限于在岛内和家庭内部使用。所以,方言岛一般都是双方言区。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近几十年来,在包围方言的侵袭下,各种方言岛的势力范围都在逐渐退缩,固守岛方言的人越来越少,只说包围方言的人则越来越多。所以,方言岛或早或晚都必将走向衰亡。观察表明,“岛民”们从使用岛方言到改用包围方言,并非突如其来,而是经过了一个双方言并存使用的过渡阶段。

  总之,无论是方言区(片)交接地带的类型,还是方言岛的类型,双方言现象一般都产生于两方言地理上的直接接触。那么,是否直接接触的两方面都会出现双方言现象呢?大量的调查结果表明,双方言现像只出现于直接接触的某一方面,另一方面则仍然保持单方言的状态。就方言区(片)交接地带的类型而言,双方言只出现于其中的某一方言区(片)。例如闽西南地区从龙岩至诏安五个县市的西部,是闽南话与客家话的交接地带。这条交接地带大致呈南北走向,全长约250公里。 交接地带的东侧是闽南话区,居民基本上只能操一种方言,即闽南话。而交接地带的西侧属客家话区,一般都说客家话,也有很多人会说闽南话。这样,在西侧的原客家话区,也就单方面形成了一定范围的闽、客双方言区;就方言岛的类型而言,双方言只出现在方言岛内,周边地区则保持单方言状态。例如闽侯县青口镇西台村的闽南方言岛,岛内的居民自称“下南人”,都是清初从漳州一带迁来,他们除了说“下南话”外,大多还会说福州话。岛外的“本地人”,一般只会说福州话,几乎没有人会说“下南话”。

  如上所述,是什么原因造成双方言区只出现于交接双方的某一方呢(我们姑且称之为“倾斜”)?关于这个问题,李如龙、万波的《福建境内的两种方言现象》一文认为,“双方言现象主要出现在哪个方言区,经过初步考察,主要决定于三个社会因素。”
  (1)“与行政建置和人口的多少有关”;
  (2)“和行政管理相适应,还有社会经济生活方面的原因, 即双方言地带总是往经济较不发达的方言区靠”;
  (3)“和方言的社会类型有关……, 两个方言区之间若有双方言带,往往是向离心型、混杂型、变异型的方言区偏靠”〔11〕。

      3  双方言与区域特征

  十九世纪中叶,欧洲的历史比较语言学家受达尔文进化论思想的影响,开始用生物进化的模式来研究语言的发展和语言的关系,施莱赫尔(August Schleicher)是其中最负盛名的代表。 施莱赫尔提出著名的“谱系树”(family tree)理论, 用以解释一个语系中原始语与派生语或子语之间的亲属关系。谱系树理论强调语言之间的发生学关系,通过历史比较和原始形式的构拟,推断亲属语言中某些相似的语言结构因素是原始语在分化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它们有着共同的历史源流。谱系树理论的主要缺点在于把语言之间的关系简单化,只考虑到语言的分化,而没有看到语言之间由于相互影响也可能产生某些语言结构因素的相似。

  在地域上相毗邻的语言或方言,不管是否有亲属关系,完全有可能出于语言的相互影响而造成某些共同的语言特征。英国社会语言学家皮特杜基尔(Peter Trudgill)认为,“一般说来,这种过程(指语言传播)在涉及语法和词汇及语音和音位时,都能导致语言区域的形成。语言区域这个术语是用来指使用几种语言的区域,虽然这些语言未必有很密切的亲属关系,但由于超越语言分界线的创新现象的传播而有许多共同特征。”〔12〕特鲁别茨科依(HCTpyoeuko)也认为,“施密特(JSchmidt)提出的所谓‘波浪理论’(Wave theory), 不仅适用于一种语言的诸方言和亲属语言的诸语群,而且适用于彼此邻近的非亲属语言。甚至彼此没有亲属关系的邻近诸语言,就像‘相互传染’一样,结果也在语言和语法结构上获得一系列的共同特征。共同特征的多少,取决于这些语言在地理上接壤时间的长短。”〔13〕正是基于这种认识, 特鲁别茨科依提出了“语言联盟”(1OO)的观点,最著名的例子如巴尔干半岛上的“语言联盟”:保加利亚语(斯拉夫语族)、罗马尼亚语(罗曼语族)、阿尔巴尼亚语和希腊语具有许多共同的结构特征。

  某一区域范围内不同的语言或方言,由于相互影响而产生的一些共同的结构特征,就是所谓的“区域特征”(areal feature)。 语言的地域分类法就是根据区域特征对语言进行分类的方法。区域特征表现在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都是语言或方言之间深刻影响的产物。大家知道,海南岛的诸语言,无论是侗台语族的黎语、临高话,还是苗瑶语族的勉语,或者是汉语方言的琼州话、儋州话和迈话,都有带紧喉作用的浊塞音声母[?b]和[?d],这是海南诸语言的区域特征之一。海南岛勉语和汉语中的紧喉浊塞音声母显然是侗台语影响的结果,因为侗台语族多数语言都有[?b]、[?d]声母。又如,侗台语族有长短元音对立的现象,分布在同一区域内的勉语和汉语粤方言也有这类现象。可见,元音分长短是侗台语影响邻近语言而形成的一个区域特征。单就现代汉语而言,下面略举几个例子。

  其一,闽北方言(以建瓯话为代表)、闽东方言南片(以福州话为代表)和莆仙方言(以莆田话为代表)在地域上连成一片,古阳声韵字今读都是[?]韵尾。有趣的是,处在这个区域内的南平和长乐的两个北方方言岛,古阳声韵字今读也是[?]韵尾;闽中方言(以永安话为代表)和闽南方言(以厦门话为代表)在地域上也连成一片,古阳声韵部分字读鼻化韵。而与闽南毗邻的龙岩、上杭等地的客家话,也有类似的特点。所有这些都不可能是偶合,乃是区域内方言相互影响的结果。

  其二、古歌,豪两韵今口语多读为同韵,这是闽方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与闽方言交接的上杭、永定、南靖、平和、云霄、诏安及广东饶平等地的客家话也有这个特点(处在客家腹地的长汀、梅县则没有这个特点),这与闽方言的影响可能不无关系。
  其三,广东省中山市部分地区闽、粤、客三种方言杂处,市政府所在地石岐镇以南的三乡一带,闽、粤、客三种方言古非组及溪母和晓、匣母的部分字都读[f]声母,形成共同的区域特征。 三乡闽语显然是受了粤、客方言的影响〔14〕。

  其四,浙江南部苍南县境内有五种方言混杂。其中,有闽方言系统的浙南闽语,有吴方言系统的瓯话,有系属未定的蛮话,有基本上属于吴方言但又具有北方话某些特点的金乡话,又有畲族所说的畲话。这五种方言有一些共同的语词,如落雪(下雪)、雪烊(雪化了)、洋油(煤油)、会市(赶集)、油皂(肥皂)、箸(筷子)、烧酒(白酒)、飞丝(蜘蛛网)、时节(时候)、尾(一条鱼)、洗面(洗脸)、讲话(说话)、碰着(遇见)、搀(对水)、歇(休息)、留心(留神)、闹热(热闹)、膨(凸出来)、起(盖房子)、着力(累), 等等〔15〕。这些语词应该不是五种方言的偶合。

  总之,在方言混杂或交接的各个区域内,都能发现方言之间的一些区域特征。这些区域特征,如果只依靠各个方言自身的历史演变规律,往往找不到合理的解释。我们认为,只有联系方言之间相互影响的事实,才可能阐释区域持征形成的原因。那么,方言之间的相互影响,到底是如何形成区域持征的呢?仅就双方言区而论,调查表明,居民中并存使用的两种方言通常有母语和非母语之分。母语是早年习得的,一般都说得十分自如;非母语是上了一定的年龄之后,为了与邻边的人打交通才逐渐学会的,大多数人说得并不那么流利和自如。两种方言在转换使用过程中,不可能不发生相互的影响,因为双方言者往往很自然地把一种方言的某些特征推广、扩散到另一种方言中去,造成另一种方言的某些变异。久而久之,两种方言便逐渐地相似起来,共同具有了某些特征,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区域特征。当然,区域特征并不仅仅限于双方言区,正如方言的相互影响并不仅仅限于双方言区一样。

  (本文作者是在福建师大攻读硕士学位的毕业论文《双方言区方言相互影响的研究》的第一章,指导教师是现任暨南大学博士生导师的李如龙教授,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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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美]查尔斯弗格森《双言现象》,原载Word杂誌1959 年第15卷,李自修译,见《国外语言学》1983年第3期。
〔2〕 [美]Joshua A Fishman 《Sociolinguistics A briefintroduction》,Rowley1971,cmp1。
〔3〕 [苏]什维策尔《现代社会语言学》,卫志强译,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
〔4〕 严学宭《中国对比语言学浅说》,武汉, 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5年。
〔5〕 陈恩泉《中国施行双语制度刍议》,载《双语双方言》, 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9年。
〔6〕 李如龙、万波《福建境内的两种双方言现象》(二), 香港,彩虹出版社,1992年。
〔7〕 潘家懿《“开放以来汕尾市语言的变化》, 《双语双方言》,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9年。
〔8〕 [苏]A谢列勃列尼科夫《论语言的相互影响》,原载《语言学问题》1955年第1期, 转引自伍铁平《论语言的融合和社团方言》,《外国语》1983年第6期。
〔9〕 李如龙、陈章太《闽西北七县市的方言》,《闽语研究》,北京,语文出版社,1991年。
〔10〕 [端典]B马尔姆贝格《方言学与语言地理学》, 黄长着译,载《语言学论丛》第一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 〔11〕 同〔6〕。
〔12〕 [英]皮特杜基尔《社会语言学导论》第七章“语言和地理”,曹今予译,《国外语言学》1984年第2期。
〔13〕 [俄]HC特鲁别茨科依《有关印欧语问题的一些看法》,雷明译,《国外语言学》1982年第4期。
〔14〕 张振兴《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闽语》,《方言》1987年第1 期。
〔15〕 温端政《苍南方言志》,北京,语文出版社,1991年。
发表于 2005-11-4 16: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双方言,都能算母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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