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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繁体字教学”建议被驳回 教委: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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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5 15: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pdxx2   
来源:天下网   
2004-12-8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学校使用的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对政协委员此前提出的对学生实行繁、简汉字两学一用教育的建议,因为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不符,并且考虑到增加繁体字的学习内容会加重学生负担,市教委将不会进入中小学课程加以实施。

    北京市政协委员周大齐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了“有关对学生实行繁、简汉字两学一用教育”的建议。周委员认为,我国法律规定的简化字有利识字、书写和方便交流,必须坚持通用,但是对于繁体字,周委员认为同样不能丢弃。

    周大齐委员建议,在中小学语文教学中实行“两学一用”制度,向学生们发放繁、简汉字对照表,老师在教学中遇到繁体字时向学生提示。所谓两学一用,是旨在日常中学习、生活中要求学生必须使用简化字的措施。

    市教委认为,如果增加繁体字的学习内容,一方面会增加学生的负担,同时也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不相符,所以不会在中小学纬讨屑尤敕碧遄值难?澳谌荨?

    委员观点

    我国丰富的古代典籍文献资料都是繁体字,年轻一代只识简体字而不识繁体字,特别是人文科学的大学生、研究生中,相当一部分学子因不识繁体字而读不懂典籍文献,查找资料十分困难。

    同时周委员还认为,目前海外华人、港台地区仍用繁体字,如果现在的学生、未来的人才不认识繁体字,就会从空间上造成文化传播、交流的困难与障碍。

    教委说法

    自从1956年由国务院批准简体字成为我国规范文字后,我国目前已有10亿以上的人掌握了简化字,现在世界上已有120个国家的210所大学开设了汉语课,港澳台地区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学习简化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学校使用的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发表于 2005-10-13 12:4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教委的决定.

至于"人文科学的大学生、研究生中,相当一部分学子因不识繁体字而读不懂典籍文献,查找资料十分困"的问题,完全可以在大学给"人文科学的大学生、研究生"开设相关课程.
发表于 2005-10-13 12: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不合法的问题,而是完全不符合现实需要的问题!

研究点击是学者的事情,而不是大众的事情。
发表于 2005-10-30 22: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混帐!难道古书都是反书?只允许少数人阅读。
那你为什么不学好英语,去用英语作你的母语呢?那样更简化,更符合潮流!

我就不是什么学者,我只是热爱文学的一个打工仔。但我热爱传统知识,我并不反对汉字简化。我反对的只是文化割裂!!!

开设简化字和繁体字共同教学是我一直的夙愿!
发表于 2005-10-30 23: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你的夙愿?

汉语教学教的是人民大众。请问,有多少人有像你一样的热爱读古书的爱好?
另外,也没人说古书是反书啊!你想读,就自学好了,谁说不允许学繁体字了?只是学校不开设这个课程罢了,没人不让你学啊!

想问一下,你在论坛里注册的“用户名”是什么意思?我看不懂,不知道你用的是不是英语?
发表于 2005-10-30 23: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只是学校不开设这个课程罢了,没人不让你学啊!

学校不教的,过几代人后,还有多少个人会!

用英文作ID不证明什么问题。我从不反对兼学英语、日语等外语。外语是我们要学的好东西。只是有的人自己的东西都没学好,清谈简化。就像农村里面的农民一样,认为错别字就是简化字。怎么写简单就怎么写,几亿农民都写错字,以后子孙把那错别字当简化字写就得了。

楼上的怎么那么象反动学阀。^_^
发表于 2005-10-30 23: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外谈一下,90%的市场里面鲮鱼写成了0鱼。是不是,用的人多了就可以约定俗成!
发表于 2005-10-30 23: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妄图谈论台湾将使用简化字的。问一下,你什么时候开炮去台湾~笑
发表于 2005-10-30 23: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一句:
讨论归讨论,不要乱扣帽子,人身攻击不是讨论问题时应该做的。

再回答你一个问题:
文字概念上来说,的确,错的人多了,也就变成对的了。
因为语言是传递信息的工具,大家都这样用,就是都明白该词的具体含义。那么,这个词就能起到传递信息的作用。

那些词典里没有的“别字”,是因为错的人还不够多!

(有一点,本人觉得奇怪,你那么喜欢推广繁体字,为什么打字的时候不用呢?人家Artvine斑竹就只用繁体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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