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里妹子学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586|回复: 0

纪录片中的“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3-8-6 23: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 者:王仙发
日 期:2003年8月3日 09:17
来源:http://www.tvnet.com.cn/data/news/NewsDetail.asp?nid=16970



一部人物纪录片从开始拍摄到播放为止的这一过程会涉及到三类人:创作者,被拍摄对象和观众。这三种人不同的背景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冲突贯穿一部纪录片完成的全过程。


◆ 创作者
一部纪录片的导演、摄影、剪辑以及其他参与创作的人员都统称为这部纪录片的创作者。对于纪录片来说,创作者的作用与影响会大于故事片的创作者,因为他们是掌握了“真实”的一群人。所谓的“真实”是指他们能够运用活生生的声画语言来呈现社会生活中的“人”与“事”。并且长久以来,在观众的心目中纪录片是“真实”的代言人。观众看了一部故事片,走出电影院,他会告诉自己刚才上演的只是“电影”,不管拍得多么真实总不是生活。但纪录片的观众也许第二天就把他看过的纪录片当作了谈话的论据。他们相信纪录片,或者说他们相信纪录片这种形式。所以,一部纪录片的创作者可以用纪录片来呈现真实,也可以用它来塑造“谎言”。而它被用来“撒谎”时,往往更具有欺骗性。“真实”还是“谎言”,控制在纪录片的创作者的手中。他们的态度和他们运用的表现手段决定了一部纪录片要达到的目的。
电视台的纪录片创作者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拍出吸引观众的纪录片。他们要满足的是:“时间”和“吸引”两个条件。危险的倾向是:满足了“时间”,在规定时间完成了拍摄,叙述了人物、事件,但只是拍出一种“流水账”式的风格,没有有趣的细节。另一种则既满足了“时间”条件,又拿出了“吸引”观众的东西。但是,牺牲的却是“真实”:为了一个好看的场面和具有冲动的情节,用了“搬演”这种手段。我永远记得纪录片大师伊文思所说的:“搬演是一种厉害的武器,需要小心使用。”因为他非常了解“即使一个虚假的镜头,也会影响观众对全片的信任。”一个观众自从看到《生活空间》拍摄他生活中的一个人的过程后,就再也不看《生活空间》了,因为这一过程全是搬演的。甚至搬演的这一内容也不是曾经发生过的,而且以后也不会再发生,它只是为了拍摄而发生。目击到这个,观众瞬间对《生活空间》里所有的纪录片都失去了信任,当然,也失去了兴趣。很少有人体会到“小心”这一词的含义。它意味着创作者的一种态度,一种选择。它意味着创作者在运用“搬演”这一手段之前要痛苦地思索,反复地考虑,是不是再也没有其他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了,是不是已别无选择。它还意味着创作者是不是为了观众的审美趣味而放弃了对被拍摄对象的真实表露。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行走在一条纤细的钢丝绳上,“小心”无疑是伊文思给出的最好忠告。
电视台的纪录片创作者们有着不得已的苦衷。既是播放机构又是生产机构的电视台要求保证一定的片源,并且把纪录片也栏目化了,要求每周固定播出多少时间。用来“撑时间”的片子几乎全由电视台的人员来完成,他们的负担可想而知。电视台的播放性质也要求纪录片的可看性。在这种种要求下,通过“搬演”创造冲突,制造情节(也就是借用故事片导演的方法)是一条可行又快捷的途径。这一模式一经确立,便开始泛滥。如果荧屏前的所谓纪录片全都成了这样,也许观众迟早会把它当做“传奇小说”。
另外,还有一部分人在创作着纪录片——业余的爱好者。他们的创作更少地受到功利的影响。他们就是喜欢,就是想表达一些情感,就是为了探索新的艺术表现形式。他们的纪录片也许在不经意之间就拥有了一些新鲜的、具有个性的物质(例如,《老头》)。这样的创作者获得的创作空间更自由。他们所采取的态度也相对多样,可以有不同想法并极力去实现这些想法。他们的纪录片不用于播出,没有拍摄时间的限制,因而甚至可以穷尽一生去完成一部纪录片。这样完成的纪录片似乎是一种更接近艺术特质的纪录片。而这种创作者也认为自己是在进行一种艺术的创作。
学校里的一些学生也有在创作纪录片的。大部分培养电视从业人员的院校属于行业统管,它们的任务是要培养出能到工作岗位的创作者。在培养的过程中,往往注重经验的传授,并且提倡模仿成功的模式,而忽视学生的创新性与先锋意识。试图提倡学生要模仿某一种风格来进行创作,而不是鼓励建立自己的风格。“一旦电影制作者成了企业人员,一般来说,如果这时再来进行实验和发展自己的艺术理论,就为时太晚了。投资的人不会把他们的钱用来搞未经尝试过的形式,他们拒绝给予错了再试的实验机会。因此电影制作者往往束缚在陈规旧套中,而电影学校却能提供无限的实验机会。”(奥拉·巴罗根)这句话虽然谈的是电影,但对于纪录片创作者的培养也适用。如果我们有一天在电视荧屏前看到的全是类似《生活空间》的纪录片,而且观众还认为这种纪录片才是正宗的纪录片时,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一天。我们从学校里毕业的创作者们,除了会拍这样的纪录片就再也没有勇气和力量去运用新的手段来扩展纪录片的范围,那又是多么让人沮丧的时刻。
◆被拍摄对象
英文中表达“镜头”一词的单词“shot”即是“被枪击中”之意。说的是摄影机对准某人时,这个人就像被击中,出现种种夸张的现象。在拍摄纪录片时,当摄影机对准某人,一般有两种现象最普遍:王码电脑公司软件中心是过分地表现自己,几乎就是在表演;二是掩藏自己,在摄影机前不显示自己的本来面目。几乎所有的纪录片创作者都意识到这一问题,并在不断地“纠偏”。效果最好也最费时的方法是利用人“习惯”的心理定势。让摄影机不断出现在被拍摄对象周围,最后被拍摄对象对摄影机已经“麻木”,达到基本忽视的程度,才开始拍摄。
被拍摄对象与摄影机的这种关系与其说是人与机器的关系,不如说是被拍摄对象与观众的关系。小小的镜头会向大众暴露被拍象的种种特征,面对众多目光的注视,人天生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但是,观众是要看真实的被拍摄对象。这个时候,创作者代表了观众的目光,寻找着被拍摄对象真实的一面。在这个过程中,又产生了创作者与被拍摄对象的充满微妙意味的关系。
中央电视台一位资深编导在编辑一部片子的素材时碰到了难题。这个片子追踪拍摄了一个重大案件,并且在不经意间难得地拍到了告密者的过程,相当精彩生动。但是,如果把这个告密者编进片里,他也许就会面临生命危险;如果不把他编进片里,又会失掉最精彩的段落。处在这样的两难境地,创作者该怎么办?是迎合大部分观众的趣味而牺牲被拍摄对象的利益呢,还是维持自己的道德和对被拍摄对象的责任,牺牲观众的兴趣点?我想,类似的问题也许大多数纪录片创作者也会遇到。他们与拍摄对象是“共生”的关系,在这个关系中却又有着“使其受到损害的一面”。在这里,我不想也没有能力多说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不同的情况永远需要不同的处理,这也是纪录片创作中的一个充满了挑战却也是富于魅力的地方。
◆ 观众
中国现阶段大部分纪录片是为播放拍摄的,所以,大部分纪录片的最终实现要落到观众的意识中。
几乎所有的创作者都害怕被指责为不顾观众口味的一意孤行者。迎合观众的审美趣味似乎才是最重要的。一部片子没有得到广大的欢迎,就被认为是创作者的不成功。这时,人们似乎忘了观众本身也是决定一部纪录片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
大部分的纪录片观众观看纪录片时的心理准备还是故事片的心理准备。他们期望着也习惯于看到“情节、冲突”,对于镜头中包含的其他信息(例如声音和画面这些一样可以获得审美愉悦的因素)却不太在意。观众的观片素质需要提高,需要培养。责任不仅是纪录片创作者一方背负的。
纪录片的创作过程复杂而微妙,观众虽然不参与创作的过程,却无时无刻不影响着纪录片创作者们的行动,通过他们塑造着一部纪录片,而一部纪录片的最终发生也是在“观众头脑中”。对于纪录片创作者来说,当他们创作人物纪录片时,还要面临与被拍摄对象的关系。这个时候,创作者的道德感与态度显得尤为重要,他站在钢丝上,朝着被拍摄对象和观众左右摇摆,试图保持平衡。他的控制力决定了这部纪录片的立场。没有人能评判他,只有他自己的内心能评价自己的作品。创作者、被拍摄对象和观众,他们各自拥有的观念在一部纪录片中胶结,他们的关系作用着一部纪录片,也体现在其中。
(作者单位:遂昌县广播电视发展中心)


:P:P: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湘里妹子学术网 ( 粤ICP备2022147245号 )

GMT++8, 2024-4-29 20:49 , Processed in 0.062858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