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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詞或日文詞──“買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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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0 22: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王敏東 来源:华与桥

  中日語言學者常爭論同時存在於中文和日文中之所謂“日中同形詞”到底為何者首創、再由另一方借用。如“買春”一詞即為日中同形詞,此詞因70~80年代日本大批男性“觀光客”組團至菲律賓、台灣等亞洲地區進行性交易而廣為週知[1],日本的《三省堂國語辭典》於昭和55年 (1980年) 首次收錄此詞[2],而當時的台灣亦有相關報導出現[3]。

  “買春”一詞在結構上與一般的漢語構詞 (動詞加受詞的動賓結構) 相符,與日語動詞置於受詞 (賓語) 之後的結構不同,且中國早有如“春宮”[4]、“春心蕩漾”[5]、“春風一度”[6] 等以“春”比喻情色的表現。因此“買春”一詞可能是中文既有的詞彙。

  以下便從意義概念、構詞、具體用例及辭典中收錄等狀況來剖析“買春”一詞究竟原先是中文詞或日文詞。



1.“買春”之概念

1.1 “春”

“春”為表達大自然四季變化之基礎詞,在經過嚴冬之後萬物復甦、春暖花開,因此中文裏的“春”象徵著生命力,也使得“春”有了粉味,甚至具有濃豔煽情的“性”表徵,如《詩經》(召南、野有死麕)中有“有女懷春,吉士誘之。”,又比如初版《辭源》(1915)及初版《辭海》(1939)中“春”以下的小詞條“春心”、“春宮”、“春情”,台灣教育部國語辭典中含“春”字的詞條亦有“春光”、“春夢”等含此意義之用法。



  日本《大漢和辭典》相當詳盡蒐錄與解釋“春”之基本含意,而在日本規模最大的日語辭典《日本国語大辞典》(2001年第2版) 中對於“春”的詞條解釋則是依“四季之一”、“新年”、“(人生中的)最盛期”、“思春期,……或該時期的性的感情”、“性慾、色情、性行為”的5大意義進行排列的,其中第4項意義“思春期,……或該時期的性的感情”中所舉最早為1930年的例子,而對第5項意義“性慾、色情、性行為”下所舉的則是1874~76年的例子。



1.2 表達性交易行為之詞

  性交易的行業為人類最原始的行業之一[7]。

  現代台灣中文和日文裏用來表達性交易行為的詞裏有花錢取得性服務的“買春”和以身體換取金錢的“賣春”[8],兩者都是中日同形詞,更是日文中法律上的正式用語[9]。然而中國古籍中的“買春”卻似乎沒有這樣的意思,如初版《辭源》(1915)、初版《辭海》(1939) 及台灣教育部國語辭典中該項的“買春”僅有“買酒”的意思[10],《四庫全書》中的“買春”如《式古堂書畫彙考》(卷二十五)“宗曰典雅者玉壺買春賞雨茅屋坐中佳士左右修竹白雲初晴幽鳥相逐……”、《誠齋集》(卷三十四)“好讀書剰買春園紅芍藥亂篸棐几竹籧篨清溪浮取松亭子賞徧千山……”等也都是這個意思。

  中文中或稱“買娼”(日本亦講“買娼”)、“嫖娼”[11]、“嫖妓”、“招妓”等,這些講法較“買春”一詞之使用要顯得更直接而露骨。

  買方需要賣方始得完成交易,雖然現代台灣中文及日文都有“買春”和“賣春”之對應用詞,但中文講“買女人”,卻不講 “賣女人”,賣方另有“賣身”等之講法,也沒有與之對應之“買身”[12] 等講法[13]。

  中國古籍中及初版《辭源》(1915)、《辭海》(1939) 等幾部代表性的現代國語辭典中並未視“買春”一詞代表性交易,因此“買春”一詞之現代含意即可能是源自日語之用法。

  《日本国語大辞典》初版 (1972~1976年) 中並未爲“買春”一詞立項,在其2版(2001年) 中則加立了“買春”的詞條,但僅有釋義,沒有例句。另外在《20世紀のことばの年表》、《明治・大正・昭和の新語・流行語辞典》、《新語・流行語大全1945~2005》等之代表性新語辭書中對於“買春”一詞,提到的都是20世紀後期以後的相關話題法令,解釋均未涉及中文用法。同時期台灣之報紙如1980年11月19日《聯合報》中有“「朝日新聞」報導說,有錢的日本人不但到國外去買春旅行……”、1981年1月2日的《中國時報》中有“集體出國買春都是恬不知恥 日婦抗議老公感情走私 機場散發傳單加以阻止”(中國時報駐東京胡毓豪一日專電) 的報導;同年1月6日的《中國時報》中也有轉載馬尼拉五日路透社電“日人買春之旅 驚動總理大臣 菲婦痛惡東瀛男子醜行致函鈴木促請嚴加禁止”的記載。但其實這種意義用法之“買春”出現在更早以前的台灣報紙,如二戰後國民黨政府時期例子有1956年8月23日的《中國時報》“迫妻章臺賣笑自去柳巷買春 村婦控告無賴男人”,1959年8月7日的《聯合報》“買春嫖客注意四項”等等,連日本統治台灣時期的《漢文臺灣日日新報》(1905年9月12日)中都有“本月初八夜十時許。忽有不速之客一人來。為該地警官所見。查陳氏鳳芳齡纔十九。素為皮肉生涯。警官實已知之。因疑此客必來買春者。即奮足直追之。客驚而遁。遂失其跡。”的例子[14]。



2.“買春”之構詞

  “買春”從構詞上符合中文動詞在前的結構,20世紀初期的《漢文臺灣日日新報》〈廈門通信/罰款過重〉(1908年6月11日) 中尚有“局內土娼林金枝。(年十九) 因不曾向花捐局給牌。私築香巢。為密淫賣。日昨突被花捐局偵悉。立遣丁役。興問罪之師。時適有買春客二人在。遂竝遭捉獲。”使用複合詞“買春客”的報導。在日治時期同資料中另有“買春遊客”(1911年7月4日)、“買春風一度”(1911年11月19日) 等講法。



3. 中文詞或日文詞?

  綜合上述討論之用例、辭典上收錄立項情形,及構詞等多方面來看,“買春”一詞極可能是20世紀初期於中文中賦與新意之新詞,只是初期並未被頻繁而穩定地使用,中文辭典也未快速地給予定位。遲至1970~1980年代大批日本男性觀光客至東亞各地嫖妓成為話題後,日本才在未參考台灣曾使用過此詞相關文獻資料下“自創”了“買春”一詞,進而促使“買春”一詞在中文及日語中成為穩定講法。日本於1956年確立了“賣春防止法”,另外由於“買”“賣”的日文音讀相同均讀作“ばい”,易造成混亂,固甚至將“買春”的“買”以其訓讀“かい”來唸,以便跟“賣春”做區別[15]。

  而台灣在辭典方面,除前述教育部國語辭典外,如台灣中華書局所出的《辭海》(1994)、台灣商務印書館所出的《修增 辭源》(1997) 中的“買春”均僅有“買酒”的意思。

  透過上述討論可知中日詞彙交流不僅包括古代日本大量吸收中國詞彙,或日本於19世紀為因應西方文明而造 (或譯) 出之所謂“新漢語”再傳入中文的主要路徑,現代並有日本靈活運用漢字創造出表達新事物或概念之新詞之情形。本文所探討的“買春”一詞即為一例,即雖然台灣早已使用過這個詞彙但並未普及,直至近年日本的跨國“買春”行為才引起其國內重視,再由日本重新“自創”了這個詞。



參考文獻

文淵閣《四庫全書》

臺灣日日新報社 (1898~1944)《臺灣日日新報》大鐸

臺灣日日新報社 (1905~1911)《漢文臺灣日日新報》漢珍數位圖書

陸爾奎等 (1915)《辭源》(上海) 商務印書館

長樂黄等 (1939)《辭海》(上海) 商務印書館

諸橋轍次 (1984 (修訂版))《大漢和辭典》大修館書店

日本大辞典刊行會 (1972~1976)《日本国語大辞典》小學館

新村出 (1992 (第4版第2刷))《廣辭苑》岩波書店

台灣中華書局辭海編輯委員會 (1994)《辭海》台灣中華書局

台灣商務印書館編審委員會 (1997)《修增 辭源》台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日本国語大辞典第二版編集委員會《日本国語大辞典》(2001年第2版) 小學館

加藤迪男 (2001)《20世紀のことばの年表》東京堂出版

米川明彦 (2002)《明治・大正・昭和の新語・流行語辞典》三省堂

木村傳兵衛等 (2005)《新語・流行語大全1945~2005》自由國民社

教育部國語辭典 (1998 (4版))
http://www.edu.tw/EDU_WEB/EDU_MGT/MANDR/EDU6300001/fourdict.htm
教育部國語辭典 (2005 (5版)) http://www.sinica.edu.tw/~tdbproj/dict/
維基百科 http://ja.wikipedia.org



銘謝:撰寫本文之際曾蒙銘傳大學應用日語學系陳盈如氏協助整理相關資料,特此銘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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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敏東女士,台灣 台北市 銘傳大學 應用日語學系。

[1]. 如米川(2002:235)指出此詞是日本朝日新聞社編輯委員松井於1974年發表一篇〈日本人馬尼拉買春觀光〉一文之故才廣為週知。

[2]. 加藤(2001:212)等。

[3]. 早年台灣亦曾是“賣方”市場的一員,詳見

http://ja.wikipedia.org/wiki/%E5 ... 4%E3%82%A2%E3%83%BC等。

[4]. 台灣教育部國語辭典中對“春宮”一詞有“宋畫苑有春宮祕戲圖,後以沿稱淫穢的圖畫或畫面。”的解釋。

[5]. 台灣教育部國語辭典中對“春心蕩漾”一詞有“男女愛戀之情在心中波動不已。”的解釋,並舉了《清平山堂話本》(柳耆卿詩酒翫江樓記)“當日酒散,柳縣宰看了月仙,春心蕩漾。”的例子。

[6]. 台灣教育部國語辭典中對“春風一度”一詞乃舉《警世通言》(卷二十四‧玉堂春落難逢夫)“沈洪平日原與小叚名有情,那時扯在鋪上,草草合歡,也當春風一度。”等例子,解釋作“男女交歡的情事。”的例子。

[7]. 如 http://ja.wikipedia.org/wiki/%E5%A3%B2%E6%98%A5 等。

[8]. 如米川 (2002:235) 更指出“賣春”是基於女性的立場而言,而“買春”則是從男性的立場來看的。但事實上日文中有“男娼”一詞,一般認為自古亦有男性賣春的事

(http://ja.wikipedia.org/wiki/%E5%A3%B2%E6%98%A5)。又,日文字現將“賣”寫作“売”,本文中不另作區別。

[9]. 如日本於1956年確立“賣春防止法”(自由國民社 (2005:70) 等)。

[10]. 並舉了唐‧司空圖‧詩品‧典雅“玉壺買春,賞雨茆屋,坐中佳士,左右修竹。”的例子。而《大漢和辭典》亦同。

[11]. 如《紅樓夢》(第四回) 中有“今日會酒,明日觀花,甚至聚賭嫖娼,漸漸無所不至。”

[12]. 有“贖身”一詞,但意思不同於“買春”。

[13]. 這種“買”“賣”不相對應的詞還有“買醉”(無“賣醉”)、“賣力”(無“買力”)、“賣藝”(無“買藝”)、“賣國”(無“買國”)、“賣關子”(無“買關子”) 等。

[14]. 同時期同資料另有“即入妓館揮金如土。繼而入夜買春。”(1907年6月26日)、“淫窟被搜  艋舺凹○仔街黃氏來富。本賣俏者前三夜忽有兩內地人自其家出。帽斜帶鬆。警官見之疑。急入臨檢之。適見同街淫賣婦周氏玉治與黃氏來富尚溫褥未起。知事屬實。詰之皆不即認。乃拘致之。又馳至其鄰楊氏樹之家臨檢。亦見有陳旺者在。蓋約以五十錢買春者。因並拘之云。”(1909年5月14日)、“……從此娼藔妓館。可以高張豔幟。顯然掛燈。而買春遊客。更可任意行樂無畏兵役之勒索矣。”(1911年7月4日) 等數例。另外,筆者依上述《漢文臺灣日日新報》中出現“買春”報導的日期逐一查詢同日《臺灣日日新報》的日文版,均未發現到使用“買春”一詞的情形。

[15]. 加藤(2001)指出第5版的《廣辭苑》(1998)即為了與音讀作“ばいしゅん”的“賣春”作區別,而刻意將“買春”一詞以“かいしゅん”的音來立項。筆者確認了第4版的《廣辭苑》,在第4版(1992年(第4版第2刷))中“買春”並非以“かいしゅん”的音來立項,而是以其讀音“ばいしゅん”立項與“賣春”並列。而在2001年第2版的《日本国語大辞典》中“買春”被分別以“ばいしゅん”和“かいしゅん”來立項,但在“ばいしゅん”項下附有解釋說明,而在“かいしゅん”下僅有“「ばいしゅん」に同じ”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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